[经验交流]检察院严查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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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经验做法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经验做法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经验做法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权益。

多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坚持依法履职,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他们深入调查研究,收集证据,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审查,推动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

他们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立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法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注重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生态环境法律的有效执行。

他们与相关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通过定期检查和督促,他们督促执法部门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他们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代表社会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起诉,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的权益。

他们还积极开展环境监察活动,加强对环境问题的早期预警和监测,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他们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他们还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社会各界
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经验做法丰富多样,不断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他们依法履职,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加强宣传教育,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院的工作,共同努力,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而不懈奋斗。

职务犯罪案件经验做法

职务犯罪案件经验做法

职务犯罪案件经验做法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获取私利或者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职务犯罪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于这类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做法。

一、加强预防预防是最好的治理,对于职务犯罪案件,预防工作尤为重要。

首先,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其次,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最后,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宣传和教育,让公众了解职务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增强对职务犯罪的警惕性。

二、加强侦查对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是关键。

侦查人员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各种侦查技巧和手段。

在侦查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护,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和讯问,掌握其犯罪事实和证据,为后续的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三、加强审判审判是职务犯罪案件的最终解决方式。

在审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审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注重证据的审查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量刑时,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进行量刑,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加强执行执行是职务犯罪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

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执行,确保判决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同时,要注重对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帮助他们恢复损失和重建信心。

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其再次犯罪。

总之,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做法。

加强预防、加强侦查、加强审判和加强执行是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

只有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权威。

环境执法工作做法以及经验

环境执法工作做法以及经验

环境执法工作做法以及经验环境执法工作是指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执法活动。

在环境保护方面,执法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环境执法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环境执法工作的做法1.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量的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确保执法人员具备执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执法工具和手段。

2.完善执法制度和法规:建立环境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和完善相关执法规定,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加强执法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加强协作与联动:建立环境执法的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协调。

通过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等方式,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果。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环境执法的顺利开展。

二、环境执法工作的经验1.依法执法: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执法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要具备执法知识和法律意识,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加强证据收集:环境执法工作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执法人员要掌握证据收集的方法和技巧,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形成威慑效应。

对于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建立环境执法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

5.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举报制度、投诉机制等方式,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足和错误。

关于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奇华带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汇报座谈、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调研市检察院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打击和惩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预防和查办生态领域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促进生态环境监管规范化以及开展保护性司法、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为了进一步强化检察环节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资源,2014年9月,市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主要职责是办理环境保护、林业资源、国土资源、水产资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

市检察院生态科现有检察员2名,检察辅助人员1名。

2015年以来,我市生态检察工作在宁德市生态检察部门考评中均名列前茅,2015年被授予“闽浙赣毗连地区第一联防区护林联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荣获福建省第二届“母亲河奖”绿色团队提名奖、福安市“优秀政法基层单位”,并先后有2人荣获先进工作者、先进综治个人。

二、主要成效2015年以来,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㈠充分发挥打击惩处的检察职能。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三年来,共依法批捕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11件12人,审查起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56件71人。

二是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件9人,渎职侵权犯罪2件2人。

㈡充分发挥监督规范的检察职能。

多措并举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多措并举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多措并举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近年来,黑龙江省孙吴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毁草、毁林、开荒、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该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毁林、毁草、开荒种植农作物、开采石场、盗伐林木案件,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强化批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能,坚决纠正生态环境犯罪打击不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带刑等现象。

两年来,共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件6人,批准逮捕3件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3件47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严厉查办生态环境监管领域渎职犯罪。

依法查办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导致环境资源破坏的失职、渎职犯罪,促进环境监管。

近年来,该院办理了黑河市辖区内一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某、副局长张某、矿产资源股股长张某滥用职权案和孙吴县林业局原辰清林业站站长禹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畜牧局原辰清畜牧中心主任周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有力打击了环境监管领域渎职犯罪。

三是联动机制实现生态监管常态化。

与县法院、公安局、林业局、畜牧局、国土局、各乡镇建立预防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联动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资源共享,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移送侦查机关立案。

对监督的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和失职渎职犯罪。

四是检察建议促执法机关生态治理。

组织干警深入剖析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并通过发送检察建议、提供法律支持等形式帮助审批监管单位及时阻塞漏洞、严格审批程序,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高发领域的排查力度,帮助涉案单位及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生态保障机制建设。

两年来,该院发检察建议7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件,行政处罚4件。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做法经验材料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做法经验材料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做法经验材料作为维护法律权威的国家机构,检察院一直致力于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检察院通过一系列的预防和查处措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将介绍一些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做法经验材料,以期供各位读者参考。

一、建立法规制度职务犯罪的预防首先要依靠法规制度来约束。

在这方面,检察院已经建立了一套系统严密的法规制度。

比如,我们有刑事司法公开决定制度、责令整改制度、案件督办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效地破解了职务犯罪的问题,保护了法律权威的尊严。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队伍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力量,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职务犯罪的发生。

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协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严格把关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环节,检查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违纪违法者依法追究责任,坚决反对人才浪费和权力腐败。

三、强化监督管理监督和管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

检察院通过建立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的监督,坚持对为官政绩及其言行实践的跟踪监督,运用全面深入调查核实、追缉逃犯、对违法违纪的严肃处理等手段开展监督,倡导廉洁自律、正义敬畏,使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有效维护了国家治理秩序。

四、注重宣传教育职务犯罪的预防还需要广泛的宣传教育。

检察院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

特别是向人们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培养良好法治思维和社会人文素质,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做法,检察机关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职务犯罪。

检方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拥有的经验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保护全国人民的合法权益。

重点查办六类环境渎职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专门部署,公布犯罪罪名及立案标准

重点查办六类环境渎职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专门部署,公布犯罪罪名及立案标准




占用 土 地 犯
《 环 类 农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放 标 准 》 是 杂

环 保部 启 动农 药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放 标 准 制 定
工 作 后 发 布 的第

将 成 为这 次 专 项 工 作
个 农 药 行 业 国 家排 放 标 准


该 标准 针 对 杂 环 类 农 药 生 产 工 艺

放 标 准 为 系列 标 准

包含 杂环 类

氨 基 甲酸 酯 类

有机 磷类 酰胺类 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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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 酰脲 类
有机硫类

生物类



这 次 专项 工 作
占用

该 系 列 标 准为我 国首 次 制定
填补
将 重 点 查 办 以下 六 类 案 件 土地 案

了农 药 行业 排 放 污 染 控 制 方 面 的 空 白 此外


国家机 关 工 作人 员 非法 批 准 征用


此 次 发布 的还 有 两 项 涉及 或 与石

非法 低 价 出让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案


油和 化 工 行业 相 关 的排 放 标 准
《 层 气 (煤 煤
法 发放林 木 采 伐 许 可 证 案
维普资讯
对 发 现 的 事 故 隐 患 要 提 出有 针 对 性 的 整 改 建议 和 应 对 方 案 并 及 时 报 告 有 关 安 全 监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概述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职务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带来威胁。

作为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的重要力量,检察院在职务犯罪工作中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作用。

本文将从经验和做法两个方面探讨检察院在处理职务犯罪方面的工作。

一、经验总结1.1加强预防与打击的结合在职务犯罪工作中,首要任务是加强预防工作。

只有有效地预防才能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因此,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在行业内部,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与自律意识。

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打击。

通过严厉的法律制裁,对犯罪分子起到有效威慑作用,保护社会的法律秩序和公平正义。

1.2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在处理职务犯罪时,检察院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

首先,要建立高效的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查和审判质量。

此外,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做到科学决策、高效执行。

1.3优化办案手段和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发展,职务犯罪的手段日益复杂,对检察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我们要借助技术手段,加大对职务犯罪行为的监控和侦查工作。

利用大数据分析,加强对嫌疑人的信息搜集和研判,提高侦查的准确度和效率。

此外,应加强对新兴职务犯罪形态的研究和预警,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应对新的挑战。

二、工作做法2.1严格依法履职检察院在职务犯罪的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职。

除了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要积极参与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及时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依法审查案件,确保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

同时,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防止滥用职权等不正之风的产生。

2.2积极拓宽合作渠道职务犯罪涉及范围广泛,往往需要与多个相关部门进行合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检察院要积极拓宽合作渠道,与公安、法院、纪检等部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形成合力。

当前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调查分析

当前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调查分析

当前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调查分析[摘要]对于危害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渎职犯罪,我国法律早已明确规定,但是由于管理制度等原因,危害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仍未能有效遏制。

2008年4月以来,最高检作了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灵山县检察院在开展查办专项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然而此类案件仍时有发生。

笔者根据灵山县区域的特点,提出几点对策建议,希望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这类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资源;环境;渎职;对策建议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作出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集中一年半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治理活动。

灵山检察院在开展该项工作期间,共立查专项案件5件5人,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该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100个先进集体之一,并受到高检院的表彰。

然而此类案件虽经严厉打击,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根据灵山辖区的特殊环境,我们对近年来发生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设,以期加强警示教育,杜绝或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一、案件发生的主要特点(一)犯罪行为大多发生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

烟花爆竹生产是灵山县传统的生产经济发展方式和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

全县十八个乡镇几乎每个镇都建有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有的镇建厂三四个之多。

近年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效益可观,有的厂家业主受利益驱动,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进行生产,以致不断发生爆炸事故,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灵山县检察院所立查的5件专项案件中,就有3件发生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占案发数60%。

如灵山县那隆镇江东村委会彭某某爆竹引线加工点发生燃烧爆炸,就造成4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

(二)国土资源管理所成为渎职犯罪易发部门。

浅谈检察机关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浅谈检察机关如何保护生态环境

浅谈检察机关如何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能否全而、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司法监督和保护力度,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机关承担着国家法律的监督职责,肩负着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神圣职责。

检察机关应在环境资源保护中充分发挥其职能,加大对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突出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环境问题,更好地在环境保护中有所作为,促进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现状近些年来,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方而的工作得到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加大了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有效地遏制了环境持续恶化的基本态势。

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多地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加大了生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力度。

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积极参与国家的综合决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国的自然生态恢复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功能区划工作逐步推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尽管如此,我们仍需看到,由于我国粗放的经济增长模式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局部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生态环境恶化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地遏制。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管理不顺畅,环保部门很难真正发挥其监管职能。

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消极执法,甚至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环保意识淡薄,为了所谓政绩工程盲目引进污染项目,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公众环境维权意识的逐步提高,人们更加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环境保护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老式的生态环境执法越来越无法适应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等问题。

同时,当前我国的环境立法注重在行政管理领域对环境保护制度的构建,但对包括检察机关实施监督在内的环境司法保护制度的确立却颇为不足,最高司法机关同样也而临规则贫困的问题。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检察院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机构,主要负责执法活动的监督、侦查阶段的指导和审判程序的参与。

在执法过程中,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

本文将详细介绍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一、建立健全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和制度检察院在职务犯罪工作中,首先要建立健全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和制度。

设立职务犯罪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配备专业人员,为职务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制度,明确执法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职务犯罪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查工作在职务犯罪工作中,检察院需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查工作。

一方面,要主动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并依法调查问题。

另一方面,要对侦查阶段的案件进行审查,确保侦查行为的合法合规,依法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或不捕。

通过加强侦查和审查工作,可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效果。

三、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惩治力度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必须要有相应的惩治力度。

在职务犯罪工作中,检察院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打击和处理职务犯罪。

要做好从严惩治的思想工作,以打击有关职务犯罪为主要目标,强化对职务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是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检察院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防范机制,制定相关预防措施和政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防止职务犯罪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职务犯罪线索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职务犯罪行为,防止职务犯罪事态的扩大。

五、建立与其他机关的合作机制职务犯罪的查办工作需要多个机关的协作配合。

检察院要与公安机关、法院等各个执法机关建立良好的工作合作机制。

要加强与其他机关的信息共享,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查效率。

同时,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的顺利办理。

查办环保领域贪渎贿窝串案的经验做法

查办环保领域贪渎贿窝串案的经验做法

◆法律经纬2016・10(中)查办环保领域贪渎贿窝串案的经验做法程伊林摘要2016年3月,在G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S县院实行信息资源一体化,坚持一体化侦查机制和贪渎贿并查原则,科学取证,查办了环保专项资金领域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贪渎贿犯罪6件8人。

关键词环保侦查经验作者简介:程伊林,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干警。

中图分类号:D918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10.181为了进一步贯彻高检院和省院“关于严查环保领域职务犯罪”的工作要求,在G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2016年3月,S县院成立了“S县人民检察院3・09案专案组”,以查办环保专项资金领域的渎职犯罪为切入点,整合自侦部门的所有力量,上下联动,多部门联合发力,开始对县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涉嫌渎职受贿犯罪线索进行初查,深挖渎职犯罪背后的贪贿案件。

经过缜密细致的初查,成功突破S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某某等8人贪渎贿犯罪造成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被套取,直接经济损失达455万元的窝串案。

短短一周内,S县院成功对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某某(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单位受贿犯罪,S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应急办主任,原S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某某(正科级)涉嫌受贿犯罪,S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人杨某(股级)涉嫌玩忽职守犯罪,S县环境监测站站长尹某(股级)涉嫌受贿、贪污犯罪,S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何某某(股级),工作人员徐某某、王某某涉嫌贪污犯罪,S县陶瓷厂法定代表人吴某某涉嫌对单位行贿犯罪进行了立案侦查。

该案的成功查办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决策部署的决心,体现了对腐败分子的零容忍,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实行信息资源一体化,确保线索利用到位信息搜集,是检察机关进行侦查活动的重要内容,关系着线索的成案情况。

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经验交流材料

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经验交流材料

<meta charset="utf-8"/><h1 align="center">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经验交流材料</h1><div class="content"><p>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经验交流材料</p><p><br/>“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围绕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建立完善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br/>一、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素质,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br/>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围绕重点环节查找问题,把问题查细、查准、查深、查透,从中找出制约队伍素质提高的症结所在。

一是从各界反馈意见和建议入手深入查。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收集社会各界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收集和查找出来的涉及执法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深刻查摆。

二是从剖析案件入手深入查。

对不起诉、撤诉、撤案、无罪、抗诉维持原判、赔偿、不服不批捕等重点案件,做到一案一表一分析,涉及多个环节的案件做到一个环节一分析,达到院有综合分析、部门有分类分析,个人有工作分析,从多个层面把问题剖析透彻。

三是从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行为入手深入查。

结合单位、部门和个人实际,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个人仔细查摆,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出对策,不放过任何细小环节。

<br/>针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把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作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和前提,采取硬性措施,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查办渎职类犯罪案件经验做法

查办渎职类犯罪案件经验做法

查办渎职类犯罪案件经验做法
1.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

完善渎职类犯罪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标准化程序,确保全面、公正、公开、透明、规范办案。

2.强化预防管控,减少渎职行为发生。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重点关注职务便利、权力寻租等问题。

3.加强情报收集,增强办案能力。

建立健全渎职类犯罪案件的情报收集、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机制,打造情报与侦查合成的快速反应机制。

同时,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办案效率。

4.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

建立渎职类犯罪案件的联合惩治机制,加强公安、检察、法院等各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打击渎职犯罪的合力。

5.严厉打击,维护司法公正。

对涉嫌渎职类犯罪的公职人员,要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司法公正。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打击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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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类犯罪案件查办经验和做法

渎职类犯罪案件查办经验和做法

渎职类犯罪案件查办经验和做法
渎职类犯罪案件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以不当手段谋取私利或者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这类犯罪行为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正义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因此对于渎职类犯罪案件的查办应该高度重视。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渎职类犯罪案件的查办经验和做法。

一、强化预防和监管
预防和监管是防范渎职类犯罪的有效手段。

在预防方面,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同时规范其行为,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管,建立健全制度,减少渎职类犯罪的机会。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
建立完善的制度是防范渎职类犯罪的重要措施。

应该健全法律体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和监督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制止渎职类犯罪的发生。

三、严格查处和惩治
对于已经发生的渎职类犯罪案件,应该坚决予以查处和惩治。

要加大力度,鼓励群众举报,深入调查,查清事实,依法严惩,让违法犯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以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
加强宣传和教育是预防渎职类犯罪的有力手段。

要加强对公众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
念,倡导公正廉洁的行为,从根本上减少渎职类犯罪的发生。

总之,渎职类犯罪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其查办应该高度重视。

只有加强预防和监管,建立完善的制度,严格查处和惩治,加强宣传和教育等综合手段的运用,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渎职类犯罪的发生。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

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对于检察院的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描述:一、工作经验1. 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检察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职务犯罪案件展开侦查工作。

这包括审查相关文件资料、调查证人证据、收集相关物证等工作。

在侦查过程中,需充分尊重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案。

2. 侦查取证技巧检察官需要具备一定的侦查取证技巧,包括审讯技巧、质证技巧、现场勘查技巧等。

在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采取合适的取证方式和方法,对于案件的侦办具有重要意义。

3. 法律应用能力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检察官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灵活运用,确保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4. 法律风险防范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在案件侦查和起诉过程中,注意避免或减少个人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确保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合法合规。

二、工作做法1. 专业培训检察院需要加强对检察官的专业培训,包括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等方面的培训。

提升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能够更好地应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挑战。

2. 合作协作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检察官需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合作。

建立起完善的工作协作机制,确保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 制度建设检察院需要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制度建设,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案件办理制度和规范。

通过制度建设,能够提升办案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4. 队伍建设检察院需要加强对检察官队伍的建设,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队伍建设,能够提升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障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检察院的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和做法,需要检察官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加强专业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办理制度和规范,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协作。

查办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渎职犯罪经验材料

查办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渎职犯罪经验材料

查办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渎职犯罪经验材料近年来,涉及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的渎职犯罪呈现出不容忽视的态势,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查处,加强对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有效的查办方案。

一、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为查办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渎职犯罪,加强对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尤为重要。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源保护执法用人机制和考评体系,确保在资源保护执法中能够充分发挥各级执法部门的职责和作用。

此外,对于涉及到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的渎职犯罪,要尽可能提高执法力度,加强监管。

二、强化法律意识对于涉及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的渎职犯罪,需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

政府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公民的法律宣传和教育,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犯罪行为,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管理,严密监督其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行业进行惩处,逐步形成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

三、提高预防措施为遏制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的渎职犯罪,预防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需要加强对涉矿企业、木材加工企业的审批和日常检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加强商业事务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惩处,不走形式化、表面化环保路线。

最根本的,是加强大众教育,加强宣传普及,让人们认识到,保护矿产和林业资源,是保护我们自己、我们的子孙后代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总之,查办危害矿产和林业资源渎职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过程。

除了依法查处渎职犯罪外,更重要的是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并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和生态文明意识,让大家共同保护这些宝贵资源。

这是一个普及民主意识和环保意识的过程,也是涉及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全面协作机制。

纪律审查环境保护失职渎职问题的探讨

纪律审查环境保护失职渎职问题的探讨

纪律审查环境保护失职渎职问题的探讨纪律审查环境保护失职渎职问题的探讨近年来,樟树市纪委严格纪律审查环境保护失职渎职问题,共立案审查违纪案件11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行政处分6人,问责18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

如何审查环境保护失职渎职问题?应当重点把握哪些关键因素?作者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探讨。

案例一:根据上级交办问题线索,2014年6月至2015年期间,某污水处理厂多次偷排化工污水,某化工企业偷放化工污水、焚烧危险废物“甲苯渣”,造成环境污染。

纪检机关分别对环保部门、企业监管单位直接责任人立案审查,行政处分6人,问责2人。

案例二:根据司法机关移送线索,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某镇禁养区内养猪场没有在规定时间关停禁养,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对环境造成污染,当事人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

纪检机关对直接责任人立案审查,党纪处分,对有关领导问责2人。

案例三:2016年7月29日,环保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某食品公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废水处理设施未改造升级,非法生产,影响周边环境。

纪检机关对责任人立案审查,给予党纪处分,对相关领导问责。

纪律审查环境保护失职渎职问题应当把握的几个关键因素:一是做好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是纪律审查的的首要环节。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统一接受信访举报。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督促办理、接受移送问题线索。

承办部门对问题线索专人管理、编号登记、建立台账、登记备查。

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处置。

环境保护失职渎职问题线索来源包括: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检查发现、司法移送等方式。

案例一属于上级交办线索,案例二属于司法移送线索,案例三属于群众举报线索。

二是区分环境污染类型。

环境污染类型分为: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三类。

纪律审查的重点是工业环境污染和农业环境污染造成的失职渎职问题,包括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噪音和生产生活造成的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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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检察院严查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经验做法
检察院严查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经验做法
近年来,县院严查破坏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立办案件3件5人,积极服务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富裕人文生态和谐的美丽岐山”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开展联合行动,严查破坏耕地渎职犯罪。

该院针对乱占耕地,导致基本农田“上山下河”、土地行政执法难等问题,与县国土局联合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活动,于2013年查处了该县五丈原社区土管所原所长唐仁杰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30余亩基本农田受到严重破坏,导致二次发生泥石流,威胁村民安全的玩忽职守案;于20XX年查处了该社区经济发展办主任高安平,不履行职责,致使无证占用耕地的“黑砖窑”连续2年发生2次亡人事故的玩忽职守案,法院对高安平作出有罪判决。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国土局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6件,移交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3件,关停违法破坏耕地“黑砖窑”7家,复垦土地400余亩。

撰写的调查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督促公安、安监、环保、国土等部门依法关停石灰窑15个。

二、配合矿山整治,严查破坏林地、环境、矿产渎职犯罪。

岐山千山山脉和秦岭北麓石灰岩和建筑用石头矿蕴藏丰富,由乡镇企业转型而来的采石场多达15家,长期零散、无序开采,对山体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该县于20XX年对采石场全部关停进行专项整治。

然而,20XX年部分企业又发生了采矿行为,群众反响较大。

该院配合县矿山整治工作,顺应民意,查清了无环评手续的6家采石企业非法采矿价值为120万余元,4家无长期林地占用手续的采石企业非法采矿价值为96万余元,并且首次把间接损失认定为渎职犯罪损失,分别对县国土局矿产资源办主任巨青峰(副科)、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赵青松(正科)、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黄林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渎职犯罪,在全县引起了较大反响。

三、对破坏生态环境线索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该院规定,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必须及时报检察长,全部进行初查,并把初查结果报检察长,做到初查全覆盖,件件有结果。

20XX年,该院干警在开展进村(社区)活动中了解到,凤鸣镇北吴邵村王某租赁该村70余亩林地修建陵园,无林地占用和陵园审批手续,引起当地群众集体上访。

该院经过调查核实后虽不够渎职犯罪立案标准,仍向县委、县政府呈送调查报告,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纪委、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等单位拆除违法在建墓穴60余座,责令县林业局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做好墓地复绿工作。

20XX年,蔡家坡镇原土管
所长范某乱批宅基地,破坏耕地40余亩,贪污宅基地款79000元,在初查中范某死亡,该院把79000元集体款项返还蔡家坡镇,并以检察建议形式要求蔡家坡镇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及私卖宅基地的监管。

(20XX年,网络披露渭河变“红河”,污染严重。

该院立即展开调查,原来是蔡家坡一钢构厂将含氧化铁的废水直排渭河造成的。

经市环保局对水质化验,虽然达不到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该院建议县环保局对企业严格执法,并让企业承担污水治理所有费用,保护了国家利益。

)十八大以来,该院高度关注群众反映、网络报道的破坏生态环境线索,关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平台上破坏生态环境行政案件,关注公安机关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以发现破坏生态环境渎职案件线索。

共初查发现破坏生态环境渎职案件线索9件,立案3件5人,移送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2
件2人,移送行政机关4件。

四、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扩大办案效果。

打击与预防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就办案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主动向发案单位发检察建议,积极开展个案预防。

20XX年植树节期间,百度岐山吧网民反映有人偷挖北山飞播油松卖钱牟利,该院立即展开调查,原来是林场承包人进行森林抚育,该院还是向县林业局发了检察建议,建议林业部门对森林抚育要加强监管,要留好减劣,留够单位面积株数,抚育时间要避开植树节,不要影响群众植树热情。

在办理矿山监管渎职案件时,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对非法采矿企业做好法治教育和疏导工作,就办案中发现的采矿企业证照不全、分散经营,既大面积破坏生态环境,又进行降价恶性竞争,以及监管部门各自为政、推诿等靠、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等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而且检察长亲自担任县矿山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协调督促国土、林业、环保、交通等多个监管部门认真履职,抓紧矿山复绿及整治工作,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改制、整合,走上既保护环境又守法经营的道路,确保眉麟公路重修后,两边都是绿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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