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出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北京市出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北京市2017出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8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在图书、期刊、音像和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等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北京市新闻出版系列申报职称评审需注意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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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系列 申报职称评审需注意的有关问题
□马新明 王亦君
《新闻与写作》编辑: 您好! 我是北京市媒体一名新闻工作
者, 感到去年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比较 复杂, 需要在网上申报、写业务自传、 准 备 大 批 的 材 料 。有 许 多 人 在 申 报 评 审高级职称期间有点手忙脚乱, 顾头 顾不了尾, 申报最后期限都到了, 材
编者的话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为全力营造 有利人才发展的环境, 构建首都新闻 出版行业人才之都, 根据中央提出的 “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 把人才工作 列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在吸引 、培 养 、评 价 和 用 好 人 才 方 面 进 行 了 有 益 的探索, 初步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人才 工作机制。人才评价的导向, 决定着
其次, 再检查一下自己是否有学 历 或 学 位 证 书 、现 职 称 证 书 、外 语 合 格 证 书 、计 算 机 合 格 证 书 等 , 这 些 是 必不可少的。值得注意的是: 有不少
已经获取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专业 技术资格的新闻工作者, 尽管近几年 发 表 论 文 、获 奖 作 品 很 多 , 但 是 认 为 自己过去在职称外语考试中获取的 外语合格证书过期了, 又因为工作忙 等困难, 不能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所 以在去年就放弃了申报高级记者或 高级编辑的职称, 结果就丧失了获取 正高级职称的机会。在 2004 年底, 北 京市人事局 发 过 文 件 ( 京 人 发[2004] 96 号 ) 指 出 :“申 报 副 高 级 职 称 评 审 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 含 1977 年 底 前 参 加 工 作 人 员 外 语 成 绩 达 到 45 分 ) 的 人 员 申 报 正 高 级 职 称 评审”, 可免于外语 考试。我们提醒这 样的新闻工作者, 今年可不要错失机 会啊!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4.25•【文号】新出厅字[2007]116号•【施行日期】2007.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07]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及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署管各行业协会,总署各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校出版学学科建设校际协调小组办公室,总署机关各司(厅、局),署直各单位:根据《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新出人[2007]70号),总署将于近期开展2007年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是新闻出版行业高层次人才的“国家队”人选,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对于推动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此项工作已经列入新闻出版总署2007年折子工程,是总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做好2007年首批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对今后这项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要予以大力配合,按照《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遴选与培养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条件推荐,规范推荐工作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范围从以下单位产生推荐人选:1.图书、电子、音像、网络出版单位;2.报纸出版单位;3.期刊出版单位;4.出版物发行单位;5.印刷复制单位;6.新闻出版类高等院校及设置新闻出版专业的院、系;7.新闻出版研究机构。
北京市人事局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doc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文单位:北京市人事局文号:京人发[2005]25号发布日期:2005-4-5执行日期:2005-4-5生效日期:1900-1-1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从2005年起,我市在新闻、出版、档案、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播音、农业技术等七个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新闻: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出版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摄影、美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出版: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单位中,从事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物的编辑、出版、校对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档案:各级档案馆及档案部门中从事各类档案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图书资料: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群众文化: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和其他文化艺术单位专门从事文化艺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文物博物:从事博物馆陈列或美工、田野考古发掘、古文献及地方史志、古建筑保护研究、文物鉴定、文物技术、文物保管、文物保护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广播电视播音: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中从事播音工作的专业人员和以播音为主的节目主持人。
农业技术:从事土壤肥料、植物保护、作物遗传育种、栽培和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相应系列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
【发布部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06.06.03
【实施日期】2006.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新闻单位:
为了做好2006年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工作和政策的要求
1、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新闻专业中级职称工作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新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等按照市人事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的规定执行。
3、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要求按市人事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4、新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安排按照《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关于2005年度北京市中、初级专业。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
【发布部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09.04.08
【实施日期】2009.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新闻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并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等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的规定执行。
3、外语、计算机及新闻专业课考试按市人事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4、2009年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20日开始,凡参加评审的人员,请于7月20日至8月5日在北京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8月6日至8月8日前
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场报送。
5、对近3年内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新闻工作纪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7年度报刊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中央在京各报刊主管单位、市属各报刊出版单位: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报纸期刊2007年度核验及换发许可证的通知”(新出报刊〔2008〕186号)要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决定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地区报纸期刊2007年度核验工作,同时开展五年一届的换发许可证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纸、期刊的核验范围北京地区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期刊。
二、报纸、期刊的核验时间2007年度报刊年度核验期限为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经催告一个月内仍不参加年度核验的报刊出版单位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注销登记。
三、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内容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报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报刊的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新闻记者证和记者站管理等进行审核检验。
四、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程序报纸、期刊重新登记和换发出版许可证与2007年度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工作同步进行,北京地区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和换证登记仍采用网上填报、审核,现场核验换证的方式。
具体方法如下:(一)报纸期刊换证登记:请各报刊出版单位登陆我局网站(网址),在快捷通道中点击“报刊管理”链接,登录进入“报刊登记”,如实填写相关登记数据资料并上传,经审核通过后,打印报纸期刊登记表。
(二)报纸期刊2007年度核验:换证登记表完成后,可进入核验系统。
请各报刊出版单位在快捷通道中点击“报刊管理”链接,进入“报刊年检”,如实填写相关年检数据资料并上传,经审核通过后,打印《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2年开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2年开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2012年开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根据总署要求,我市定于2012年4月1日至5月30日,开展2012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登记注册的人员范围已经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初、中级证书和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北京市市属出版单位和在京高等院校所属出版单位的下列人员:(一)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
(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校对人员。
(三)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承担其它与编辑出版相关工作的人员,可纳入登记范围。
取得初级证书的人员申请职业资格登记,取得中级证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申请职业资格登记,也可申请责任编辑注册。
二、登记注册申请的方法步骤请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在人事人才工作栏中查找并详细阅读《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的说明》,下载《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或《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模板,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人事处。
或者登录总署培训中心网站网址查询并下载《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或《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表格。
三、时间安排1、请申请人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个人填写《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或《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盖章并准备完毕各种相关材料,上交至初审员。
2、我局人事处于2012年4月16日至4月40日收集各单位《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或《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并进行数据导入。
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在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对于从事出版工作的专业人士来说,职称的评定不仅是对个人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可,更是对其从业年限、业绩和贡献的综合评价。
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将从不同角度来全面评估这一主题。
1. 从技术能力角度评估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基本标准条件之一就是技术能力。
这包括出版人员在编辑、校对、排版、制版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在评定时需要考察出版人员是否具有较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否能够独立完成出版工作中的重要技术环节,以及是否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 从从业年限和业绩角度评估从事出版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士在评定职称时也需要考虑其从业年限和业绩。
在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中,一般会对专业人士从业年限有所规定,同时需要评估其在从业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和贡献。
这包括出版专业人员的著作、论文、研究成果、专业荣誉、参与重大项目和学术活动等方面。
3. 从学历和继续教育角度评估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还涉及到个人的学历和继续教育情况。
在评定职称时,除了需要证明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从业经验外,出版专业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和继续教育证明。
这也是对专业人员求学和学术研究能力的一种验证和评价。
4. 个人观点和总结从个人观点来看,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是全面而严格的。
这些条件不仅考察了专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更注重其在从业过程中的实际业绩和贡献。
对学历和继续教育的要求也体现了对出版专业人员学术素养和不断提升的重视。
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包括技术能力、从业年限和业绩、学历和继续教育等方面。
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对出版专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和能力进行全面评价,是一个既具有参考意义又有一定严谨性的评定体系。
北京出版编辑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北京出版编辑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 申请人应为北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正式的编辑出版从业资格。
2. 申请人在编辑出版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一定的编辑工作,并在出版领域取得一定的业绩。
3. 申请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能够在编辑出版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二、学位等级学位1. 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位等级,相关专业为编辑出版、新闻传播、文字学等。
2. 申请人如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等级,则有利于评审。
三、业绩评价1. 申请人需要提交个人在编辑出版领域的业绩材料,包括编辑出版成果、专业论文、著作等。
2. 申请人在编辑出版领域的业绩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能够体现其在出版界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单位和专业组织的推荐信或证明材料,证明其在编辑出版领域取得的业绩和表现。
四、学术能力1. 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能够对编辑出版领域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2. 申请人需要在编辑出版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并能够在相关学术会议、论坛上进行学术交流和发表研究成果。
3. 申请人需要提交过去几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材料,以证明其学术能力和研究水平。
五、社会责任感1. 申请人需要在编辑出版工作中展现出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积极传播正能量和促进社会进步。
2. 申请人需要在编辑出版过程中注重社会效益,能够通过自己的编辑工作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社会公益活动、社会责任项目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和履行。
六、综合考评1. 申请人在以上各项条件中的表现将进行综合考评,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其综合素质、业绩、学术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评定。
2. 经评审委员会评定,符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授予相应的副高级职称,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和荣誉。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出版编辑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相关内容,申请人可以根据以上条件进行相应的准备和申请,希望能够为编辑出版领域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发布部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发布日期】2007.04.23【实施日期】2007.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北京地区各出版单位:为做好2007年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要求1.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5号)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2007年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8月份开始,凡参加申报的人员,请于2007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2007年8月16日至18日前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场报送。
2. 有关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及破格条件等要求按市人事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3.加强申报人员业务论文和学术论著的审核。
凡申报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的业务论文。
业务论文范围包括关于编辑出版学的论文和与现从事的编辑工作相关学科的论文。
如提交学术论著,则应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有关编辑出版的专著或与现从事编辑工作相关学科的专著。
学位论文和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无效。
4. 对近3年内严重违反出版管理规定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案件中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及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申报2007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申报人员不得多头申报,如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就同一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在其它评审机构进行申报,则我局将不再受理其申报,已受理的将予取消。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07.04.23•【字号】•【施行日期】2007.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北京地区各新闻单位:为了做好2007年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要求1、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新闻专业初级职称工作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等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的规定执行。
3、2007年新闻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8月中旬开始,凡参加评审的人员,请于8月15日28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8月30日至9月1日前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场报送。
4.申报人员不得多头申报,如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就同一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在其它评审机构进行申报,则我局将不再受理其申报,已受理的将予取消。
二、报送材料要求(一)资格材料1、《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2份。
(在网站下载)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送以上2-4项材料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同时将2--4项材料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同装入信封。
信封外需注明姓名、申报职务、单位及材料目录。
(二)业绩材料本人采写或编辑并见报的消息、通讯各2篇,图片2幅(摄影记者提供);已发表的作品在报送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同时将"业绩材料"同《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制作电子文本(WORD文本形式;已播出的节目制作成DVD格式的光盘),交评委会办公室。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研究上报2007年度北京市出版工程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研究上报2007年度北京市出版
工程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公布日期】2007.04.04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4.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研究上报2007年度北京市出版工程项
目的通知
各图书出版社:
北京市出版工程于2005年7月正式启动,目前已有129种图书或选题正式纳入出版工程,并陆续出版。
2007年北京市出版工程确定的5个重点项目是:“北京奥运”、“服务三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城市安全生产生活”和“古籍整理”。
近期,我局拟研究论证2007年度北京市出版工程申报项目,各出版社应尽快研究确定拟申报的图书或选题,重点突出奥运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题材。
请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出版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上报我局。
凡被纳入工程项目的图书或选题,我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特此通知。
注:《北京市出版工程项目申请书》请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上下载。
具体方法是:点击首页上“北京市出版工程”项目
内的“北京市出版工程管理办法”,打开该项目后,在《北京市出版工程管理办法》结尾处下载。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二OO七年四月四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06.06.03•【字号】•【施行日期】2006.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北京地区各新闻单位:为了做好2006年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工作和政策的要求1、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新闻专业中级职称工作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新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等按照市人事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的规定执行。
3、外语、计算机水平等要求按市人事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4、新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安排按照《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关于2005年度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考函[2005]22号)文件执行(登录查询)。
5、2006年新闻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凡参加评审的人员,在2006年7月21日至8月5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2006年8月13日至15日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1区甲24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406房间)。
6、对近3年内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新闻工作纪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案件中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及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申报2006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送材料要求(一)资格材料1、《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2份。
(在网站下载)2、人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2.19•【文号】国人厅发[2007]196号•【施行日期】2007.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根据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版专业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3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人事部办公厅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附表:2007年度出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级别│报考科目│报名人数│实考人数│合格人数│合格率%│├────┼───────┼──────┼───────┼──────┼──────┤│中│二科││││││级├───────┼──────┼───────┼──────┼──────┤││一科││││││├───────┼──────┼───────┼──────┼──────┤││合计│││││├────┼───────┼──────┼───────┼──────┼──────┤│初级│二科││││││├───────┼──────┼───────┼──────┼──────┤││一科││││││├───────┼──────┼───────┼──────┼──────┤││合计│││││└────┴───────┴──────┴───────┴──────┴──────┘注:“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公布日期】2006.06.03•【字号】•【施行日期】2006.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北京地区各新闻单位:为了做好2006年新闻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工作和政策的要求1、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新闻专业初级职称工作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等按照市人事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的规定执行。
3、2006年新闻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凡参加评审的人员,在2006年7月21日至8月5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2006年8月13日至15日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1区甲24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406房间)。
二、报送材料要求(一)资格材料1、《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2份。
(在网站下载)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送以上2-4项材料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同时将2--4项材料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起装入信封(只提供一套)。
袋外和封面需注明"姓名""申报职务""单位",均需有目录。
(二)业绩材料本人采写或编辑并见报的消息、通讯各2篇,图片2幅(摄影记者提供);已发表的作品在报送时必须出示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同时将"业绩材料"同《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制作电子文本(WORD文本形式;已播出的节目制作成DVD格式的光盘),交评委会办公室。
关于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各有关单位: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4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一项为从事出版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资格认证的考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考试的内容、报考条件和备考方法。
一、考试内容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1. 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文化、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2. 专业知识: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岗位,考试科目会有所不同。
主要包括出版传媒学、出版经济学、出版技术与工程、出版编辑学等。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二、报考条件报考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3. 具备与所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4.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备考方法为了顺利通过北京市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可以采取以下备考方法:1. 充分了解考试大纲:考生需详细了解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和分值分配等内容,明确备考重点。
2. 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分配好各科目的复习时间。
同时,要注意合理安排休息,保证学习效果。
3. 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综合知识是考试的一大重点,考生要注重学习政治、文化、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建立扎实的知识基础。
4. 熟悉考试题型:考生要熟悉考试题型,掌握解题技巧,提高答题效率。
可以通过做模拟试题、真题,加深对考试形式的理解。
5. 提高综合素质:面试是考试的重要环节,考生要注重提高综合素质,包括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6. 制定复习计划:在考试前的一段时间内,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集中时间复习重点知识,做好笔记整理,进行自我评估。
7. 多做练习题和模拟试卷:做题是提高考试能力的有效方式,考生可以多做练习题和模拟试卷,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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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07.04.23
【实施日期】2007.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出版单位:
为做好2007年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 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新闻等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5号)的统一要求,自2005年起,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
2007年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8月份开始,凡参加申报的人员,请于2007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2007年8月16日至18日前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场报送。
2. 有关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水平以及破格条件等要求按市人事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3.加强申报人员业务论文和学术论著的审核。
凡申报出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和报纸上发表的业务论文。
业务论文范围包括关于编辑出版学的论文和与现从事的编辑工作相关学科的论文。
如提交学术论著,则应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有关编辑出版的专著或与现从事编辑工作相关学科的专著。
学位论文和任现职以前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无效。
4. 对近3年内严重违反出版管理规定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案件中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及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申报2007年度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申报人员不得多头申报,如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就同一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在其它评审机构进行申报,则我局将不再受理其申报,已受理的将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