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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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向海外市场拓展业务。

实践证明,跨国经营对企业来说是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是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针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问题一:文化差异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价值观以及方式方法,跨国经营过程中文化差异成为影响企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策一:了解文化背景企业应该认真研究所要跨足的市场文化背景,包括其历史、宗教、习俗等等。

了解市场文化特点,可让企业在产品设计,营销策略等方面进行针对性调整。

对策二:建立文化交流平台企业应该积极主动的与本地人士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翻译团队和文化交流平台,以此来加深和本地市场之间的互动和了解。

问题二:法律与法规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体系和法规不同,对企业的经营带来了阻碍。

对策一:加强法律咨询企业在拓展跨国业务时应及时寻找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了解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并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对策二:实施内部培训企业内部法律培训的推展是非常必要的,让员工们掌握重要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企业税务及工商法律合规能力。

问题三:政治风险跨国企业经营在政治稳定性较低的国家和地区面临的政治风险更大,这可以是政治情况动荡、不稳定的地区,比如冲突和战争可能导致资产损失、被接管、员工安全等问题。

对策一:尽量规避政治风险企业应该减少政治风险并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尽可能规避政治风险,同时注重捕捉这类情况并逐渐适应当地的政治环境。

对策二:稳健设出战略企业在制定跨国战略时,应考虑市场前景和政治因素,尽量避免进入政治不稳定地区的市场,或计划获得足够的支持和保障。

企业还应该稳定和合法地向外扩张,采取合理的企业政策,建立健全的运营机制。

问题四:品牌习惯和风险管理在本土市场,企业通过的营销手段不一定适用于海外市场,需要重新评估、调整营销策略。

对策一:品牌策略的重新评估企业在进军海外市场时,应重新评估其品牌策略,根据目标市场的品牌特点,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

跨国公司中的劳动关系管理挑战

跨国公司中的劳动关系管理挑战

跨国公司中的劳动关系管理挑战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在各个国家开展业务已成为常态。

然而,跨国公司面临着复杂的劳动关系管理挑战。

本文将探讨在跨国公司中劳动关系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文化差异带来的挑战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开展业务,必然会遇到不同的文化背景。

不同文化对劳动关系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例如,在某些国家,员工对权威的尊敬程度较高,而在另一些国家则更重视平等与合作。

这些文化差异给劳动关系管理带来了挑战。

解决方案:1.适应多元文化:跨国公司应严格遵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并积极理解与尊重当地文化。

了解并尊重员工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和习俗,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尊重和多元文化的工作环境。

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制度差异巨大,完全理解并遵守来自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跨国公司必须遵守各国的劳动法,同时保障员工权益。

解决方案:1.建立专业团队:跨国公司应建立专业的法务和人力资源团队,确保了解并遵守各个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

2.持续培训:为员工提供有关跨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培训,以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三、语言和沟通障碍跨国公司中,语言和沟通障碍是常见的问题。

不同国家的员工可能使用不同的语言,言语和文化差异可能导致沟通障碍。

解决方案:1.多元语言支持:跨国公司应提供多元语言支持,以确保员工之间和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顺畅。

2.培训和交流机会:为员工提供语言培训和国际交流机会,促进文化交流与理解。

四、薪酬和福利待遇不同国家的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差异巨大,跨国公司在管理全球员工的薪酬和福利方面面临巨大挑战。

不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可能导致员工不满,影响工作效率。

解决方案:1.区域化管理:根据不同国家的经济水平和工资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政策。

2.公平和透明:确保薪酬和福利待遇的公平性和透明性,避免偏见和不公正。

五、劳工组织和工会关系在某些国家,工会的力量较强,劳资纠纷较为常见。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国门,进行跨国经营。

跨国经营所面临的问题也日益显现,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企业自身发展,也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国际声誉。

有必要深入探讨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以推动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更好的发展。

1. 政治风险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所面临的政治风险是一大挑战。

各国政府和民众对外国企业的态度和限制政策常常会影响企业在当地的经营与发展。

政治风险一旦出现,可能导致企业投资损失,甚至被迫退出当地市场。

2. 品牌形象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其品牌形象往往受到质量信誉、文化差异等影响。

一些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难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限制了其在海外市场的发展空间。

3. 合规风险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由于对当地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或者存在合规方面的弱点,容易陷入合规风险。

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发展。

4. 人才管理跨国经营需要人才的支持,但中国企业在海外招聘和管理人才存在一定困难。

语言沟通、文化差异、管理模式等问题都可能影响企业在海外的运营效率。

5. 安全风险中国企业在一些国家进行跨国经营时,面临的安全风险较大。

包括恐怖袭击、劳工冲突、自然灾害等,都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

二、对策1. 加强政治风险研究针对不同国家的政治风险,企业应制定相应的风险分析和评估体系,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和危机应对的准备。

积极与当地政府和社会建立良好关系,争取政府支持,降低政治风险。

2. 提升品牌形象在产品质量控制、文化融合以及对外宣传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通过品牌建设和公关活动来提升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扩大市场份额。

3. 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当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合规管理岗位。

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降低合规风险。

4. 人才培养和引进中国企业在海外招聘人才时,应该注重对语言和文化的培训,以便员工更好地适应当地文化环境。

我国跨国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跨国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跨国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引言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我国的跨国公司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我国跨国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文化差异在国际化的背景下,文化差异成为我国跨国公司发展的一个主要挑战。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习惯、价值观和行业规范具有差异,这给跨国公司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对策一:跨文化培训跨国公司应加强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和合作,通过跨文化培训,加强员工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和适应能力,提高文化交流的效果。

对策二:灵活的组织结构跨国公司应建立灵活的组织结构,能够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特点进行调整,与当地员工建立紧密的联系,以适应当地市场的需求。

问题二:法律和政策环境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千差万别,这给我国跨国公司的运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对策一:加强法律风险管理跨国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当地法律法规的研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法律风险。

对策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跨国公司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与国际组织合作,争取对我国企业有利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问题三:人才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而跨国公司由于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人才管理面临诸多挑战。

对策一:建立全球人才团队跨国公司应建立全球人才团队,吸引和培养具有跨文化背景和国际化经验的人才,以适应不同市场的需求。

对策二:打破国界限制跨国公司应打破国界限制,建立全球化的人才流动机制,使员工有机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工作和学习,提升其跨文化管理能力。

问题四: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在国际市场上,跨国公司面临着竞争激烈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环境。

对策一:提升品牌价值和知名度跨国公司应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投入,提升品牌价值和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对策二:本地化市场推广策略跨国公司应制定本地化的市场推广策略,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特点,精准定位目标消费群体,并灵活调整营销手段,提高市场占有率。

企业跨国经营的挑战

企业跨国经营的挑战

企业跨国经营的挑战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企业跨国经营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

然而,跨国经营并非易事,企业在这一过程中面临着许多挑战。

从文化差异到政府法规的复杂性,这些挑战需要企业采取适当的策略和方法来应对。

本文将探讨企业跨国经营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

1. 文化差异企业跨国经营的首要挑战之一是文化差异。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习俗和传统,企业在不同国家经营时必须了解和尊重这些差异。

文化的冲突可能导致沟通障碍、管理困难和市场适应性问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企业应该进行文化调研并制定相应的文化适应计划。

此外,招聘当地人才,建立多元化的团队也是解决文化差异的有效策略。

2. 法律与法规不同国家的法律与法规差异巨大,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必须遵守各自国家的法律体系。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熟悉当地的商业法律、劳动法和知识产权法等,并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建立强大的法务团队、与当地律师合作并及时更新法规变化是对抗法律挑战的关键。

3. 人才管理企业跨国经营需要在不同国家招募和管理员工。

人才管理的挑战在于不同国家的人力资源市场、劳动法和文化背景的差异。

如何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跨国人才,提供适宜的薪酬福利体系,并为他们提供发展机会是人才管理的关键。

企业可以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政策和流程,并根据不同国家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 战略定位企业跨国经营需要制定明确的市场战略和定位。

不同国家的市场环境、竞争格局和消费者需求各异,企业需要准确判断并及时调整战略。

考虑到市场风险和收益,企业可以选择在某些国家建立合资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以降低风险并提高市场适应性。

5. 供应链管理跨国经营涉及到跨国物流和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的挑战包括运输成本、货物安全、清关手续等方面。

建立高效的供应链网络和跨国物流体系是跨国经营成功的关键。

企业可以与当地的供应商和物流公司合作,优化供应链流程,并及时调整物流策略以适应市场需求。

6. 品牌建设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企业需要在不同国家建立和传播一致的品牌形象。

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

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


展。
二、 传统 有 限责任 原则 的局 限性 根 据 当前 的世 界经 济 发展状 况及 国 际投 资状况 ,对跨 国公司 来 说 , 限责任通 过 限制投 资者 风 险, 有 在鼓 励投 资 中仍能 发挥 重要 作 用 , 可 以鼓励 跨 国公 司分散 其决 策程 序 , 它 促进 跨 国公 司资 本的 流动 。但 是 , 们在 看到 有 限责 任存在 的 必要性 的 同时也 必须 意 我 识 到 当今跨 国公 司所产 生 的重要 的变 化 , 内部结构 的特 殊性 。 其 从 表面上 看 , 国公司 母公 司与 子公 司都 是根 据有 限责 任原 则成立 跨 的相 互独 立的法 律 实体 , 在经 济上 , 们有 着 紧密 的 内部 联系 , 但 它 母 公司通 常通过 合 同安排 或表 决程 序控 制 子公 司,对 于公 司 的经 营 活动拥 有决 策权 。随着 跨 国公 司的迅 速 发展 ,有限 责任 原则 目 益暴露 出弊 端 , 具体体 现在 如下 几 个方 面 : 1 有 限责任 原 则实 际 () 上 是把投 资 者的风 险 转移 给债权 人 ,有鼓 励投 机 的缺 陷。按 照有 限责任 原则 , 子公 司独立 承担 责任 , 公司在 子公 司盈利 时获 得利 母 润 , 子公 司破产 时无 须承 担 责任 , 以其 出资额 为 限。这样 就会 在 仅 鼓励母 公 司不断地 向子公 司投 资 , 而使 母 公司投 机赢 利 。() 从 2 有 限责任 原 则在 跨 国公 司身 上的滥 用 ,最终 会危 及到 全球 交易 安全 和秩 序 。因 为跨 国公 司母 公司和 子 公司分 别位 于 不同 的国家 ,有 限责 任使 母公 司不 断地 对 自公 司进 行_ 和损 害 ,从而 导致 子公 T涉 司 所在 国即东道 国 的经济 发展 失衡 , 在经 济全 球化 的情况 下 , 尤其 是 在跨 国公 司规 模 日益扩 大和 实力 日益增 强 并 向全球性 公司 发展 的趋势 下 , 限责任 原 则的 滥用 会危及 到 全球交 易 安全和 交 易秩 有 序 。() 限责任 有悖 法律 公平 。法律 强调 公平 , 国公 司作 为一 3有 跨 个强 大的 经济 实体 ,其母 公 司对 子公 司的 责任与 母子 公 司之 间经 济上 的紧 密联 系的严 重背 离 ,打破 了原 有 的公 司股 东享有 把责 任 锁 定在 出 自额度 内的权 利 与具有 不直 接行 使公 司经营 管理 权 的义 务之间 的平衡 。跨 国公 司母 公司享 有 比少 数股 东更 多的权 利 , 把 更 多的风 险转移 给债 权人 , 不用 承担 多少 义务 。权利 和 义务 的 却 严 重 不对等 对于 少数 股 东和债 权人 是 很不 公平 的 , 这有 悖 于法律 Leabharlann ● ● ● ● ● ●州 忡 ● ●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涉足跨国经营,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中国企业不仅要应对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和变化,还面临着文化差异、法律制度、政治风险等诸多挑战。

本文将探讨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文化差异在跨国经营中,文化差异是一个重要因素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不同国家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习俗习惯等都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深远影响,甚至成为企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对策一:建立跨文化管理团队中国企业应该意识到跨国经营中文化差异的存在,建立专门的跨文化管理团队,配备熟悉当地文化的员工,制定合适的管理政策和策略,以满足当地市场需求,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

问题二: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不同国家的政治制度、政策法规以及政治局势的变化都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对策二:充分了解当地政治情况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之前,应充分了解当地政治环境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

建立政府关系网络,积极开展政治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确保企业的经营安全。

问题三:法律制度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很容易陷入法律纠纷,甚至因为违反当地法律而导致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对策三: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标准,避免因为法律问题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

建立法律团队,及时解决法律问题,确保企业经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问题四:市场竞争跨国经营中,中国企业不仅要面对来自国际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还要应对当地企业的竞争,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对策四:加强市场调研和创新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应加强对国际市场和当地市场的调研,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不断进行创新和改进,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抢占市场先机。

公司法国际比较不同国家的公司法制度对比

公司法国际比较不同国家的公司法制度对比
通过制定具有约束力的指令、条例等文件,推动成员国 在公司法领域的立法趋同。例如,欧盟公司法指令要求 成员国在公司设立、运营、治理等方面遵循共同规则。
亚太经合组织(APEC)
通过发布示范法、指南等文件,推动亚太地区各国在公 司法领域的合作与协调。APEC还鼓励成员国开展信息交 流、经验分享等活动,加强相互了解与合作。
异同。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02
为跨国公司和国际投资者提供指导,推动各国在公司法领域的
交流与合作。
完善本国公司法制度
03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本国公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

汇报范围
公司设立与资本制度
探讨不同国家在公司设立条件、 程序、资本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治理与监督机制
分析各国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 制度、监事会制度等,揭示其对 公司运营的影响。
国际合作与监管
加强跨国公司的国际合作与监管, 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和违法行为,维 护国际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
03
不同国家公司法制度概 述
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制度
法国公司法制度
法国公司法制度以《法国商法典》为基础,强调公司的社团 性和资合性。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对公司的设立、运营、解散等都有详细规定。
国际组织在推动公司法国际协调中的作用将进一 步加强:国际组织如UNIDROIT、ICC等将继续发 挥重要作用,通过制定示范法、指南等文件,推 动各国在公司法领域的立法趋同与协调。
双边协定在促进公司法国际合作中的作用将更加 重要:BITs、DTAs等双边协定将继续发挥重要作 用,为跨国公司在签约国开展业务提供法律保障 和税收优惠,促进国际投资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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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挑战【摘要】跨国公司是众多国际经济行为的主体,涉及到国际投资领域、国际贸易领域等国际经济法领域。

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往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虽然国际上也有一些文件对跨国公司的性质和行为做出规定,但对跨国公司的法律规制主要是内国法的问题。

跨国公司的特点及其地位的重要性决定了我国应当完善规制跨国公司的相关立法,尤其是公司法。

本文中,笔者对跨国公司的性质、特征及法律结构进行了研究,并论述了跨国公司对我国传统公司法的挑战,以及我国应当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跨国公司;公司法;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在国际直接投资中,跨国公司无疑是最活跃的主体,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的统计,全世界近6.5万家跨国公司2001年在直接投资地区开设的分公司已达85万个,拥有5400万职工,总营业额为19万亿美元,相当于2001年世界贸易总额的两倍。

关于跨国公司的定义,有人曾将主要股东居于多个国家的公司视为跨国公司。

后来人们认为如此确定一个公司是否具有跨国性并非准确。

还有人曾建议确定一个公司是否具有跨国性质,应依其产品国际销售的比例确定。

按照这一提议,即使规模很小,但主要从事国际业务(如进出口)的公司亦被视为跨国公司。

目前,我国学者一般认为,跨国公司实际上为企业集团,由分布在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所组成,因其跨国性质而必须具备一定规模,反映为一定的企业数量标准。

一般而言,跨国公司是由总部设在本国的母公司及其在国外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和附属企业构成的企业联合体。

1973年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拟订的《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对“跨国公司”一词是这样定义的:“本守则所用‘跨国公司’一词是指一个企业,组成这个企业的实体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有联系关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但是否应将可满足上述条件的国有企业或其他公共企业全部视为跨国公司,各国的分歧仍然很大,至今无法达成协议。

尽管到目前为止关于跨国公司的定义尚没有确定的答案,但比较明确的是,跨国公司具有足够的经济力量和资源,从而对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及社会变革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因而,相当时间以来,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组织和国际组织都希望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规范,以便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并避免其在国家和国际社会的不良影响。

无论跨国公司的定义如何,从以上笔者总结出跨国公司具有如下特征:(一)跨国性跨国公司的跨国性体现在跨国公司的实体分布于多国,在多国从事投资活动,其规模较大,经济力量比较雄厚,它的经营活动往往会对母国以及东道国的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跨国公司的母国及东道国都会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由于跨国公司对各国经济的重要影响,国际社会也会订立国际协议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适当规制。

例如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的“全球协议”(global compact),该协议确立了公司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又如,规范公司生产守则的sa8000国际标准。

(二)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正是跨国公司的跨国性使得跨国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整体利益制定其全球战略,以及进行集中的管理。

跨国公司在制定战略时,不再是从某个分公司、某个地区着眼,而是从公司整体的利益出发,以全世界市场为角逐目标,从全球范围考虑公司的生产、销售、扩张的政策和策略,以攫取最大限度和长远的高额利润。

因此,跨国公司的行为往往会具有跨国性,涉及到多个国家,如跨国公司的跨国并购行为,跨国公司的跨国生产经营行为等。

(三)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跨国公司名称是复合性的,由一个在母国的母公司或总公司和若干在东道国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构成。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天然联系在于子公司设立起就开始在控股关系。

在各种控制方式中,控股是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而且股权控制以公司法为基础,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在法律上的效果是:母公司占股权比例与其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的大小成正比关系。

控制主要是对生产经营的控制,包括增资扩股、产品开发、资金融通和公司高层人员更换等。

二、跨国公司的法律结构实践中,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其全球战略,在其海外实体的设置方式上有所不同。

但是,跨国公司大多数采用以下基本结构:(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在国际投资中,跨国公司往往会通过在不同国家设立子公司来进行资本输出。

母子公司之间联系的纽带是“控股”。

正是由这种股权控制,形成了母子公司间在经营管理上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

虽然跨国公司设在国内外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独立性,但它们由于受母公司的控制,丧失了某些独立性。

控制并不意味着要审查子公司的全部活动,只要母公司在各种重要领域,如企业的预算、扩大和改组,任命经理,确定销售价格等,拥有决策力就够了。

国际投资中,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这种法律结构的有利之处在于:首先,根据内部控制关系,母公司可以依据自己的全球战略来安排整个跨国公司各实体在全球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局部服从全局的需要,形成内部一体化。

其次,母公司与子公司虽然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但在法律上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实体。

根据母子公司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论”,母公司仅以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这样,通过限制投资者风险,有利于鼓励跨国公司前来投资,鼓励跨国公司与当地投资者合作。

此外,母公司对子公司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原则还可以鼓励跨国公司分散其决策程序,使跨国公司的活动与东道国的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当然,另一方面母子公司间的有限责任原则也可能对东道国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于跨国公司来说,严守有限责任原则,就使跨国公司分散其决策程序,使跨国公司各实体的法律责任与它们的经济联系相分离。

实际上,跨国公司往往以有限责任为借口来逃避其应负的责任。

(二)总公司与分公司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在东道国设立分公司的方式进行投资经营活动。

国外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营业机构。

这种机构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只不过是总公司的增设部分,具有总公司的国籍。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直接负责。

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外国公司在东道国设立分公司必须经过核准注册登记,才能进行经营活动。

注册的目的是核准外国公司的法人资格。

经核准注册后,分公司可以其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也就是承认外国法人在东道国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通过注册也便于东道国对其活动进行管理监督。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对此也做出了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跨国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挑战(一)跨国公司的性质跨国公司是否是传统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这是研究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的学者所必须首先明了的。

从《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草案》给跨国公司所下的定义来看,它将跨国公司看成是一个由多个实体组成的企业(公司),即从整体上认为跨国公司是一个公司,组成它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只是它的一个部分。

笔者认为与其通常意义上的公司不同,跨国公司是一个网状的经济实体或者说是个企业集团。

(二)跨国公司对公司法的立法挑战跨国公司的出现,对法律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这是不容忽视的。

我国也一样,虽然在1993年我国就颁布了《公司法》,但涉及到企业集团、关联企业、母子公司等、我国立法仍可以说是处于空白。

国家性的法规可以说仅见于国家工商局1998年颁布实施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和1998年国家体改委颁布的《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

该《规定》只是国家工商局的部门规章,而且还冠于“暂行”二字,其具体内容更多的只是从组建与管理企业集团的行政干预角度出发,就其实质只是一种行政管理规范;而《指导意见》更属于政策性规范,虽然其内容已深入企业集团的本质关系,但也仅是一个政策性指导意见,其位阶与法律不可同日而语。

因此,在我国当前迫切需要发展大型企业集团的背景下,加强我国企业集团立法是非常重要的。

如前文所述,跨国公司是一个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本身不是独立的法人,它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法律主体。

企业集团虽然表现为一定的组织性,但其根本是企业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其基础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

因此,对企业集团的规制应以公司法为基础(由于公司与企业集团的特殊关系,各国立法都把企业集团法与公司法视为有机统一体来规制),以其他相关法规加以配套,重点应在对公司间这种特殊关系及其所引发的一系列矛盾与冲突的规范上。

(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按照传统公司法,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发生对外债务时,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这就是传统公司法中股东的“严格有限责任原则”。

在跨国公司的母子公司的关系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实体,母公司就相当于子公司的股东,享有股权。

按照“严格有限责任原则”,当子公司对外发生债务时,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而母公司承担的则是有限责任。

这一原则看似合理,但却有很大的弊端。

它使得跨国公司在一些特别情况下,为了母公司的整体利益而恶意牺牲子公司的利益,同时侵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这一原则为母公司恶意脱逃责任创造了依据。

根据经合组织1976年通过的《国际投资和跨国企业宣言》以及之后制订的作为该宣言附件的《跨国公司企业指导原则》,跨国公司母公司在一定情况下应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实际上是采纳了美国判例法中关于“刺破公司面纱”的规则。

关于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于该规则,目前比较接受的观点是“实质关系说”。

(四)跨国公司管辖冲突跨国公司是国内法的产物,是国内法人,必须受其所属国家的管辖。

由于跨国公司从事跨国投资经营活动,导致了不同国家的管辖冲突问题。

根据国际法,国家行使管辖权的主要依据是领域原则和国籍原则。

跨国公司的子公司依据东道国的法律设立,一般取得东道国的法人资格,根据领域原则和国籍原则,既要服从东道国的地域管辖权,又要服从东道国的国籍管辖权。

由于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东道国无权对设于外国的母公司行使管辖权,而母公司所在国也无权管辖海外子公司。

国际实践表明,在关于跨国公司的管辖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领域管辖权优先。

例如,在1965年“法国弗鲁霍夫公司案”中就体现了领域管辖权的优先。

国籍原则和地域原则作为处理有关跨国公司的管辖权冲突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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