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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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作者:张星久有关君权与相权的冲突问题虽是学术界的一个老话题,但其中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似乎仍有讨论的必要。

作为统一的封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君权与相权冲突的体制性根源究竟何在?其冲突的社会动力机制又是怎样的?与此密切相关的还有:如何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角度,对这种冲突的性质、影响作出较有说服力的解释?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迫切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学术上的“焦虑”,本文拟在前人的基础上,尝试着利用政治学的有关背景知识,对上述问题加以初步探讨,切望得到批评回应。

显而易见的是,君权与相权可谓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统一体。

一方面,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与代表,而相权则是实现君主意志和君主专制的工具,相权必然服从于、从属于君权,宰相组织必然服务于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需要;另一方面,作为百官之长的宰相又是官僚组织的代表,又必然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宰相及其所代表的官僚组织并不等同于君权和君主专制。

否则,也就谈不上君权与相权的冲突问题了。

所以,从这种对立统一的大格局下审视君权与相权的冲突,实际上可以把问题扩展为君权与相权各自所代表的君主专制制度与官僚组织之间的冲突。

本文后面的分析就是在这一前提下展开的。

君主专制制度对官僚组织的内在需求概括地说,君主专制制度对官僚组织可谓处于两难之间。

一方面,和任何政治体系下的情况一样,专制制度下的官僚组织也是因其工具性价值而获得存在的。

为了获得统治效益,君主离不开官僚组织这种“利器”,需要这种有组织的力量,官僚组织因而成了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上所谓“君为元首,臣作股肱,齐协同心,合成而体,体或不备,未有成人”的“君臣同体”论,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①但在“效益需求”的另一方面,从君主专制制度的本质出发,又必然对宰相及其所代表的官僚组织形成另外的需求和排斥倾向,而这些需求、倾向实际上是与“效益需求”的实现相抵触的。

与其他政体相比,君主专制政体的本质规定性就在于,它公然赋予君主个人拥有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并奉行“家天下”、“私天下”的原则,把国家权力视为私产,由君主一家一姓世袭私有。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对中国君主制度研究的基本命题的一个尝试(一)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对中国君主制度研究的基本命题的一个尝试(一)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对中国君主制度研究的基本命题的一个尝试(一)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就在于,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之间的不适应或不对称,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

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降低和减缓了政治动荡的频率与政治衰败的速度,从而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

不过,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

近年来,学术界相继发表了不少有关中国君主专制制度方面的研究论着,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必须在考订史实的同时,致力于方法和理论方面的突破,才能进一步推进君主制度乃至整个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深度。

1]一位学者曾经评价中国的官僚政治研究状况说:“学术界对官僚政治的研究……一方面是材料梳理和历史细节的考订;另一方面,人们基于宏观社会理论,着重从阶级性质、专制权力与意识形态层面上讨论官僚政治。

这些研究不可否认也是成绩斐然,但在丰富致思方向和研究方法上,新的进展尚嫌不足。

问题之一,似乎在于上述两个层次之间,有可能存在着一个薄弱的中间环节,即:在宏观社会理论与史实考订之间,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这种理论属于中间层次,大约属于某种‘中等范围’〈middlerange〉的理论。

”2]依笔者浅见,在有关君主制度的研究当中,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在研究方法、尤其是在中观理论方面取得突破的问题。

认真说来,除了各门学科都通用的一般的宏观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外,我们目前确实还苦于缺少一种属于或贴近于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研究的独特语言,以便能把这种宏观理论过渡、转换为中观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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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一高中历史同步测试班级: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一、选择题1.先秦时期祭祀活动按照一定亲疏贵贱规则,通常情况下宗族地位高的政治权力也高。

但后来《礼记》记载中出现了宗子只是士而平民却成了政治地位较高的大夫的现象,这种情况下祭祀顺序不好安排。

这种局面A.说明祭祀活动是封建迷信B.巩固了分封制度C.表明宗法制度已被破坏D.导致平民将相大量出现2.《礼记》记述了贵族朝会的列位礼节:天子南向而立;三公,中阶之前;诸侯,阼阶(东台阶)之东;诸伯,西阶之西;诸子,门东……九夷,东门外;八蛮,南门外。

与此相关的政治制度是A.分封制B.三公九卿制C.郡县制D.郡国并行制3.战国时期各国对于官吏的任用,一般都以俸禄制度代替过去的食邑制度。

俸禄制度的实行在当时的主要作用是A.推动了商品经济发展B.肯定了郡县制进步性C.促进了分封制的瓦解D.有利于国家选拔人才4.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评论说:“秦无尺士之封,不立子弟为王、功臣为诸侯者,使后无攻伐之患。

”下列对材料信息的本质理解,最准确的是A.肯定了秦朝统一的历史意义B.肯定了秦朝地方行政制度的作用C.敏锐地指出了分封制的弊端D.指出了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本质区别5.《全球通史》中载:“秦始皇一举废除了分封制度,不过,继秦而起的汉皇帝更重实际且谨慎,他先略微恢复一点分封制,然后再将其削弱到微不足道的地步。

”下列属于秦汉时期实行的是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6.“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的现象反映了A.分封制的巩固B.中央集权的加强C.宗法制的消亡D.君主专制的削弱7.汉景帝中期,“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

这表明A.汉代已解决王国问题B.汉代改王国为郡县C.此时王国出现郡县化倾向D.“推恩令”的实行取得一定效果8.从两汉到明清,“封建”藩王的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始终镶嵌在单一制的大一统帝国内,时断时续地与中央集权制并存着。

【精】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精】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精】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在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君权与相权之间往往存在冲突。

君权指的是君主的权力,即国家最高权力的集中体现;而相权则是指官僚组织的权力,包括官员的职权和行政管理等。

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可以制定法律、决策重大事务,并直接统领全国各级官员。

他们拥有对国家的统治权和制度建设的主导权。

然而,君主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官僚组织的制约。

官僚组织构建了官员的权力网络,并通过相权制约君主的权力。

如果君主不依靠官僚机构的话,君主的统治将难以实施,这就使得君主与相权之间产生了一种互动与制衡的关系。

其次,官僚组织在君主专制政体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官僚体系构建了政治和行政机构,并且这些官员通过严格的选拔和晋升制度得到职位。

他们具有相当的专业能力和行政经验,能够有效地管理和运作国家事务。

官僚组织的存在使得君主不可能直接接触和掌握所有的政务,需要依赖官僚来管理国家事务。

因此,官僚组织和君主共同构成了中国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

然而,官僚组织的权力也存在着与君主权力的冲突。

一方面,官员的权力来源于君主的任命和授权,他们必须服从君主的指挥。

另一方面,官员拥有相权,即执行政务的权力,他们需要根据自己的职权行使权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君主的权力。

这就使得君主与官僚之间可能产生意见分歧和权力争夺。

为了解决君权与相权之间的冲突,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君主与官僚之间的合谋和合作。

君主需要通过赏罚和委任来操纵官僚组织,以确保自己的权力不受制约。

同时,官员也需要通过与君主合作,以获取权力和地位的提升。

这种合谋和合作使得君主专制政体在相权制衡下维持了相对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之间存在着冲突。

君主和官僚组织通过合谋和合作来解决这一冲突,使得君主专制政体在君权与相权之间保持了一种互动与制衡的关系。

官僚组织作为君主专制政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受制于君主,又具有相对独立的权力,为政体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演变中的另类矛盾平衡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演变中的另类矛盾平衡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演变中的另类矛盾平衡-浅析《东晋门阀政治》一书之研究方法姓名:蔡威学号:00632050专业:区域科学与管理一、前言《中国政治制度史》一书曾提到过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演变中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以皇权为核心围绕宫省制度而产生的权力嬗变现象。

从丞相府到尚书省,从尚书省到中书省,再由中书省到东西厂与锦衣卫,我们可以发现其本质不外乎是作为政治权力核心的皇权为巩固自身权威而不断制造权力平衡的过程。

由于皇帝深居宫中,其决策信息的获取和决策结果的传达便成为保持皇权的关键所在。

为防止辅助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欺上瞒下以至于专权,皇帝只能不断将权力分化并重新分配于身边亲信之人以制造官僚体系矛盾,进而通过矛盾达成新的足以支撑皇权的平衡架构。

这种权力的分化和分配贯穿了中国古代皇权政治始终,成为创建新的官僚机构,推动官僚体系局部乃至于全局改革的核心因素。

当然,这种平衡之术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旦权力分配出现倾斜,皇权便会受到极为严重的威胁,外戚、太监和后宫专权皆源于此。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无论围绕宫省制度而产生的权力嬗变导致的权力分配结果如何,都无法改变其依托于皇权的性质,一旦失去皇权的支撑,这种权力嬗变便失去了原动力。

这种依托皇权的嬗变是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演变中的主流,无论在这种演变中皇权曾遭受过多么严重的削弱,其本质上还是皇权之下的平衡。

然而我们要问,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漫长的演变当中,是否曾经出现过皇权与某种权力之间的平衡。

如果存在,这种平衡将超出官僚体系的范畴,直接导致与皇权的共治和最高权力的分享。

对于这一问题,田余庆老先生在1989年出版的《东晋门阀政治》中做出了很好的阐释。

令人叹服的是,老先生在本书当中分析的虽然是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演变当中的支流甚至另类,但采用的却是与主流演变相同的分析模式,即矛盾平衡。

因此在阅读本书过程中,读者可能会感叹于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演变的多样性,然而一旦把整本书细读一遍,你又会发现古代中国政治制度演变殊流同归的美妙之处。

全面理解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论文

全面理解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论文

全面理解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不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认识,就无法完整、深入地理解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关系及外交关系等,针对不少学生对这一问题的困惑,在此,我对这一制度作一分析。

一、概念理解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两层含义。

专制主义指中央决策方式,与民主政治相对立,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即以帝位独尊显示皇权的至高无上,以皇位世袭显示其地位的不可转移,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指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和权力分配方式,其特点是中央对地方有统治权,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

二者之间的联系:①地方和中央都必须服从皇帝一人。

②专制主义皇权加强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时,专制主义皇权削弱时,往往也是中央集权不力时。

二、形成原因(1)经济根源: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分散、落后、封闭、脆弱的个体小农经济模式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发展。

新兴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和镇压农民反抗。

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

(2)政治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

秦吸取周天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

(3)思想根源:韩非子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思想及西汉武帝后的儒家思想,形成我国古代封建统治者外儒内法的统治思想。

(4)地理因素:中国属于大河文明,以农业生产为主,土地束缚了过多的劳动力,无法更多的发展商业与手工业。

而且领土面积较大,人口众多,需要统一的管理。

古代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

古代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

史料一 (汉代)汉哀帝语:“丞相者,朕之股肱,所与共承宗庙, 统理海内,辅朕之不逮以治天下也。” 从史料中可看出在汉代丞相是皇帝治理天下的重要助手,位高权重。 史料二 (唐代)唐太宗语: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 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划,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 史料反映出唐代时宰相在最高决策层中仍发挥重要作用,但相权 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 因宰相由一人变为多人而被分散,皇权有所加强。
对皇权作用 宰相制 内阁制 职责都是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法定,制度赋权 非法定,咨询机构 参与决策 无决策权 制约皇权 不能制约
不 同
▲明朝的内阁制度与西方近代的内阁制度是否一样?
有助于防止专制独裁。
明朝的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无决策权。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西方近代的内阁是权力民主的象征,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力。是政治民主监督机制,
的衙署和属官
3、内阁的性质:
内阁的职权范围始终不明朗,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 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
4、内阁的影响: A、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是皇帝为加强专制而建立的,不 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B、宦官参政,妨碍阁权,甚至控制内阁——明代政治日益黑暗 (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渐趋衰落)。 ▲内阁制与宰相制的比较: “内阁首辅” ≠“宰相”? 相同 地位 职权
皇帝制度的确立
有什么特点?
确立“皇帝”称号;皇帝自称“朕”;命令称 “制”或“诏”,印
皇帝独尊:成为秦王朝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
“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
皇权至上:权力高度集中的标志。
“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 穷。”──《史记卷六· 秦始皇本纪》
皇位世袭:“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是君主权 力集中的另一体现。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在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君权与相权之间存在的冲突问题。

介绍了君主专制政体的特点和研究背景。

然后,对君权与相权的定义与界限进行了讨论,并举例历史上的君权与相权冲突案例。

接着,探讨了官僚组织在君主专制政体中的作用,以及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

分析了官僚集团与君权争斗的局面,总结了官僚组织对君主专制政体的影响,以及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的复杂性。

探讨了未来研究的方向和价值。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权力结构和矛盾,为未来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和视角。

【关键词】中国、君主专制、君权、相权、官僚组织、互动关系、官僚集团、冲突案例、影响、复杂性、未来研究、价值1. 引言1.1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的特点中国君主专制政体的特点包括权力高度集中、君主绝对统治、官员任命由君主决定、政治制度呈现等级分明的等特征。

君主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掌握政治的决策权和执行权。

君主在体制中扮演着至高无上的角色,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统治者,尊崇为“至尊至贵之君”。

官员则是君主实现统治目标的执行者,负责具体治理事务,但其权力是君主授予和限制的,官员的权力和地位取决于君主的宠信。

在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君权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官员则必须忠诚于君主,执行其旨意。

这种政治体制的特点造就了中国历史上长期的专制统治和官僚体系的发展,直至近代。

君主专制政体的特点决定了在此体制下君权与相权之间的冲突,以及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之间的复杂关系。

1.2 研究背景与意义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是一个历史悠久且具有重要意义的议题。

在中国历史上,君主专制政体长期存在,君权与相权之间的力量较量时常发生。

研究这一问题,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运行机制,还可以为我们理解现代政治体制的演变提供借鉴和启示。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

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兼论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关系【摘要】在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君权与相权的冲突问题一直存在着。

本文从君权与相权的概念及关系入手,探讨了二者之间的冲突根源。

分析了官僚组织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互动关系,揭示了君权与相权冲突对官僚组织的影响。

结合现实情况,总结了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的现状,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与展望。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君权与相权的冲突问题,为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和启示。

通过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完善君主专制政体下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政治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中国君主专制政体、君权、相权、冲突、官僚组织、制度、互动关系、影响、现状、建议、展望1. 引言1.1 研究背景中国历史上的君主专制政体长期存在,君权与相权之间的冲突也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这种政治制度下,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但同时官僚组织也起到了重要的制衡作用。

君权代表着君主个人的权力,相权代表着官僚组织的权力,二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多次发生过激烈的冲突。

研究背景中,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君权与相权的概念及关系,以及官僚组织的形成与发展对这种关系的影响。

我们还需要关注官僚组织与君主专制制度的互动关系,分析君权与相权冲突对官僚组织的影响。

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关乎政治制度的变迁和社会发展的方向。

通过对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历史上君主专制政体下权力的运行逻辑,为当前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借鉴和启示。

研究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

1.2 研究意义研究君权与相权冲突问题在中国君主专制政体下的意义重大。

君权与相权的冲突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一个长期存在且影响深远的问题,对于探讨和理解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发展与变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君权与相权的冲突是君主专制政体中权力运行的关键问题,揭示了君臣关系、官僚体系和政治权力分配等方面的机制和规律,对于研究君主专制政体的性质和特点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2020-2021高一上学期第1次月考试题

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2020-2021高一上学期第1次月考试题

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历史上学期第1次月考试题(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第Ⅰ卷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

每题所给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意。

)1.商朝晚期的殷墟甲骨ト辞表明,不论同一代兄弟有几人为王,只有其中有子继位为王的一位最受后世的尊敬。

由此可以推断出商朝晚期( )A。

王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已形成 B。

宗法世系观念已大大加强C.王位世袭制度已经趋于衰落 D。

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尖锐2。

周代的分封制,分封对象并不限于周王室姬姓一家一族,分封地域也不限于商周王族的活动中心,而是覆盖了黄河、长江流域主要地区.这说明,分封()A.体现了鲜明的血缘宗法性B.具有政区划分的性质C.强化了周天子的宗长地位 D。

不利于国家政治统一3.考古资料表明,西周时期,一些异姓诸侯国虽然远离王畿地区,但是其青铜等器物,在形制、纹饰和工艺风格上也都与周王朝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

这主要说明当时( )A。

礼乐制度日渐受各诸侯的冲击 B.工官制实现了礼器标准化生产C.有利于王室对地方的直接控制 D。

分封制有利于中原文化的传播4。

《左传》载:“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授冠戴爵,进入仕途),人臣隶圉免(服杂役的各类奴隶因战功可成自由民)”。

春秋时期这些现象的流行( )A。

促进了社会关系的调整 B.是新的生产方式得以确立的表现C.是军功爵制实行的开端 D。

说明郡辖县的行政建制日趋普遍5.周代作为“天子"的周王既掌握“天命"又主宰“天下”。

王室衰微后,诸侯征伐只能获取实质上的“天下”,却无法得到象征“天命”的“天子”身份。

秦始皇创制皇帝名号,着重标榜自己的功德,淡化“天下”为“天命”的赐予这说明了()A.周代天命观念逐渐消亡 B。

秦注重按功德分配身份地位C.神权不再与王权相结合 D。

秦意在打破旧有的权力逻辑6.“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始罢侯置守。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内基本矛盾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内基本矛盾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内基本矛盾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古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统治方式,它是由君主和封建地主阶级共同组成的政治与经济体系。

这种制度存在着许多基本矛盾,这些矛盾可以分为政治矛盾和经济矛盾两个方面。

首先是政治矛盾。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核心是君主的权力,所有的权力都掌握在君主手中。

君主可以随意任命和罢免官员,并且没有被任命的官员无法对君主负责。

这种权力集中于一人之手的制度注定会造成一系列的弊端,一个是君主孤立。

君主生活在封建社会阶级割据的环境中,他身边的人都是割据的诸侯,对他的互相猜忌和防范是不可避免的。

同时,君主如果独揽大权,赋予太多的权力给下属,很容易让下级腐化败坏,滥用职权,对人民施虐,玩弄命运,不断挑起阶级矛盾,最终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和不安。

其次是经济矛盾。

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封建地主制度,这种制度采取的是“地主统治、农民服役”的经济形式。

同时,地主阶级还利用农民的劳动来生产商品,这种劳动又被称为劳役。

在这种制度下,农民被迫劳动,但他们不能享受到自己劳动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的全部,同时还必须为地主阶级提供财富和权力,以确保地主阶级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影响力。

这种经济形式会导致农民受到经济剥削,无法获得足够的物质生活保障,这种剥削也会引发社会的动荡和不安。

总体来说,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内存在着基本矛盾,这种矛盾导致了封建社会的一系列问题。

因此,历史发展的趋势一定是消除这种封建格局。

只有建立一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制度,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的需要,实现社会稳定和繁荣。

唐代社会阶级矛盾与专制君主思想的危机

唐代社会阶级矛盾与专制君主思想的危机

唐代社会阶级矛盾与专制君主思想的危机唐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时期,被誉为盛世。

然而,唐代社会也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和专制君主思想的危机。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阶级矛盾的存在唐代社会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主要表现在官僚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对立。

官僚阶级拥有权力和财富,占有大量土地,并且拥有不义之财。

他们以极低的租金收取农民的土地,并通过苛捐杂税的形式榨取农民的血汗钱。

农民们生活困苦,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这种阶级矛盾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也为未来的动乱埋下了伏笔。

二、专制君主思想的危机唐代的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是专制君主的代表。

然而,专制君主思想的存在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首先,皇帝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了国家事务的无法高效运转。

权臣干政、王朝内斗等问题屡见不鲜。

同时,专制君主思想导致了法治的缺失,封建统治权益的膨胀,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三、社会动荡的催化剂阶级矛盾和专制君主思想共同构成了唐代社会的危机,而一些外部因素成为了催化剂。

首先,大规模的战争和频繁的征伐削弱了国家的实力,加深了社会的动荡。

其次,自然灾害的频发也使得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冲击,人民生活困苦。

最后,唐朝政府的腐败与内外交困加大了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进一步加剧了危机。

四、解决危机的途径为了解决唐代社会的危机,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

首先,应该加强法治,削减皇权,建立相对独立的公正政府,减轻人民的负担,保障人民的权益。

其次,要坚决打击腐败,促进政府的廉洁行政,加强对官员的监督。

此外,建立健全的纳税制度,减轻农民的负担,改善农民的生活。

最重要的是,要注重教育普及,提高人民的素质,增强民众的认识和参与意识。

唐代社会阶级矛盾与专制君主思想的危机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

只有通过综合的治理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唐代盛世的辉煌不应掩盖社会问题的存在,而应以这些问题为鉴,为今后的社会发展提供经验和启示。

唐甄时期民族团结与专制君主思想的矛盾

唐甄时期民族团结与专制君主思想的矛盾

唐甄时期民族团结与专制君主思想的矛盾唐甄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变革的时代,这一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和矛盾。

其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就是民族团结与专制君主思想之间的冲突。

本文将就唐甄时期民族团结与专制君主思想的矛盾进行探讨,以期对这一历史问题做出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一、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唐甄时期,中国境内多民族共存,其中汉族、吐蕃族、回纥族等大族群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

面对外敌的侵略和内部的矛盾,唐甄政权必须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只有各民族之间团结一心,才能共同抵御外敌的侵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二、专制君主思想的特点唐甄时期的统治者,受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他们普遍具有专制君主思想。

他们以天命为由,奉行一种权力集中、个人专制的政治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统治者对民众的思想、言论和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和限制,往往不允许民众表达不同的政治主张,形成了一种严重的思想压制。

三、民族团结与专制君主思想的矛盾然而,尽管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被各级政府所强调,但在实际操作中,专制君主思想与民族团结之间产生了冲突。

专制君主思想妨碍了民众的参与和表达自由,这给民族团结带来了阻碍。

没有民众的参与和表达,民族团结只是一种表面的合作,难以达到真正的团结和共识。

四、解决矛盾的途径为了解决民族团结与专制君主思想之间的矛盾,唐甄政权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

首先,政府应当放宽言论和思想的限制,给予民众更多的自由和参与的机会,使得民众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其次,政府可以通过推行一系列的民族政策,加强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了解,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和认同感。

最后,政府还可以加大对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宣传力度,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民众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认同感。

五、结论综上所述,唐甄时期的民族团结与专制君主思想存在着明显的矛盾。

虽然专制君主思想对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有一定的作用,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族团结的发展。

解“矛盾”,破难点——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复习策略

解“矛盾”,破难点——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复习策略
其实,历史知识有其内在联系,抓住主干知识的联系 点即可执牛耳,理清脉络,破解重难点。如中国古代君主 专制中央集权制度是历年高考必考模块,破解这一重难点 的关键就在于抓住其“矛盾点”,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中 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本文将以此为例,展开说明。
一、立足“矛盾点”,理清知识线
秦朝统一以后,创建了一套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 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此后, 围绕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这 一制度不断被统治者加强与完善。
2. 中央与地方之争:中央集权的加强 中央集权的加强集中体现在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 变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不断强化。 秦朝地方实行郡县制,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 加强了中央集权。 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造成王国问题,引发七国之乱; 汉武帝时实行“推恩令”,王国势力被削弱,封国名存实亡。 为加强对地方的监察,将全国分成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一 名,代表中央监察地方;东汉以后,州成为郡的上级机构, 地方行政由郡县两级制变成州郡县三级制。 唐朝安史之乱后,地方藩镇割据,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 宋朝为改变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 广泛的措施。政治上,削实权,实行文官担任地方长官并 派通判监督;军事上,收精兵,抽调地方精兵充实中央禁 军;财政上,制钱谷,设转运使,把地方赋税绝大部分转运 至中央。 元朝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成为中国省制的开端。 明朝建立后,为改变行省权力过大和过于集中的问题, 明太祖废行省、权分“三司”(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 和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管地方的行政、军政和监察, 各自分立,相互牵制,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 清朝大体上沿袭了明朝地方行政的基本制度。
·每日一句·Don't set your goals according to what are deemed important by others. Only you know what is best for yourself. 别人认为重要的,并不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对中国君主制度研究的基本命题的一个尝试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对中国君主制度研究的基本命题的一个尝试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对中国君主制
度研究的基本命题的一个尝试
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主要是:一方面,它要求君主兼顾多种利益,但另一方面却无法兼顾所有利益。

君主专制制度强调君主的专制权威,要求2016年6月两会新闻发
布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牢牢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统筹各方利益,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这一点也反映了君主
的目的:兼顾多种利益,但另一方面,君主专制制度的特征是“一人统治”,封建皇帝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
面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封建社会秩序,也就是说,封建帝王统治就意味着他们个人的意志在超越各阶层利益之上。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两个矛盾:一方面,君主要求兼顾多种利益,但另一方面,却又不可能兼顾所有利益,因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就凸显出来了。

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

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希望对你有用!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封建社会: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

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社会”是指地主或领主占有土地并剥削农民或农奴的社会形态,西方学者的“封建社会”指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是一种国家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社会”,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地主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社会是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封建社会形成的自然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农业与手工业结合,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具有自我封闭性、独立性,以满足自身需要为主的经济结构组织。

中国的封建社会正式开始于公元前221年,结束于公元1953年。

也就是自秦朝建立开始,至土改结束。

封建社会的主要特征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

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

同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契约租赁、缴纳地租、雇用佃户等方式实现,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会改变封建社会作为一个阶级社会的本质。

“封建社会”是西方社会学家划分的一种社会形态,特指西欧的中世纪。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将“生产力”作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从而将封建社会看着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取代奴隶社会、孕育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阶段。

中国古籍有“封建”一词,意思是“封国土、建诸侯”。

唐朝柳宗元写有《封建论》,将夏、商、周、汉四个朝代认定为“封建”。

显然,“封建社会”中的“封建”二字,是借用的这个词。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古代的封建社会》一章中说,中国从脱离奴隶制度进到封建制度,“这个封建制度,自周秦以来一直延续了三千年左右”,“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矛盾”。

一、如何认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两大矛盾①在专制

一、如何认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两大矛盾①在专制

(3)宋初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原因:吸取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
措施:①形成“二府”:中书门下省是最高行政机构,枢密院是最高军政机构;
②分割相权:设参知政事分割宰相行政权;设枢密院,管军事,长官为枢 密使;设三司使以总理财政,长官为三司使。
2.从汉至元的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1)两汉 ①郡县制和封国制并行
【要点归纳透析】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过程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①确立皇权 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②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③地方推行郡县制)。 3、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之乱。②汉武帝颁布“ 推恩令”,削夺王 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 央集权制度。 4、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 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 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2010年1月广州高三调研测试)唐朝沿袭隋朝实行的三省六部制,但唐高宗时
改“民部”为“户部”。改“民部”为“户部”的原因是 A.税收制度的改变 C.政治体制的改变 B.避讳的需要 D.土地制度的变化 (
B

(2009·浙江卷)下图是一副残缺的中国古代“地方结构示意图”。请根据留存 信息,判断该图反映的朝代是 ( A.唐代 B.宋代 C.元代 D.明代
③作用影响:分封制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过一些积极作用,但后期其破坏 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郡县制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巩固,维护 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行省制使各族人民处在一个中央政府管辖之 下,便于民族间友好相处和交流,促进了民族融合,中华民族向心力和 凝聚力加强,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为我国明清以后的地方行政区 划奠定了初步基础。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阶段及其主要矛盾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阶段及其主要矛盾
专题六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历 史阶段及其主要矛盾
• 政治、经济、文化、 社会结构 • 地主VS农民
半殖半封社会
• 三大阶级一个人民 +经济、综合 • 民族矛盾+阶级矛 盾
• 五种经济成分 • 国内、国际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
• 经济:三大改造完成 • 政治:正确处理人民 内部矛盾 • 基本矛盾
封建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 会
八、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前
者需要用强制、专政的方法去解决,后者只能
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团结-批评-团结”
的方法解决。
九、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
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这些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
整和完善,不断得到解决。
一、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的特点
1.在经济上,封建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 (土地、小农、压迫) 2.在政治上,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 专制制度。(康乾盛世) 3.在文化上,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纲常 4.在社会结构上,是族权和政权相结合的封
建宗法等级制度。
二、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 级的矛盾。在这一矛盾基础上建立的封建性质的经 济、政治、文化、社会结构,具有两方面的特性:

一方面,它巩固和维系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 续和稳定。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由盛转衰,地主阶 级同农民阶级的固有矛盾日益显现出来,造成自 身不可克服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周期性危机。

三、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
1.资本—帝国主义不但逐步操纵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命脉,而 且逐步控制了中国的政治,日益成为支配中国的决定性力量。 2.中国的封建势力同外国侵略势力相勾结,成为外国列强压迫、 奴役中国人民的社会基础和统治支柱。 3.中国自然经济的基础虽然遭到破坏,但是封建剥削制度的根 基即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依然在广大地区内保持着,成为中国 走向现代化和民主化的严重障碍。 4.中国资本主义有所发展,并在政治、文化生活中起了一定作 用,但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的主体,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 压迫下,它的发展很缓慢,力量很软弱,它的大部分与外国资 本——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都有或多或少的联系。 5.由于近代中国处于外国列强的争斗和间接统治之中,加上中 国地域广大,以及在地方性的农业经济的基础上形成地方割据势 力的存在,近代中国各地区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是极不平衡的。 6.人民毫无政治权利和生活的极端贫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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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对中国君主制度研究的基本命题的一个尝试性解答张星久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就在于, 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之间的不适应或不对称, 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 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

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 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 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 降低和减缓了政治动荡的频率与政治衰败的速度, 从而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

不过, 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 但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 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 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

关键词君主制专制君主制基本矛盾政治制度中国近年来, 学术界相继发表了不少有关中国君主专制制度方面的研究论著, 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 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 必须在考订史实的同时, 致力于方法和理论方面的突破, 才能进一步推进君主制度乃至整个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深度。

①一位学者曾经评价中国的官僚政治研究状况说:“学术界对官僚政治的研究⋯⋯一方面是材料梳理和历史细节的考订; 另一方面, 人们基于宏观社会理论, 着重从阶级性质、专制权力与意识形态层面上讨论官僚政治。

这些研究不可否认也是成绩斐然, 但在丰富致思方向和研究方法上, 新的进展尚嫌不足。

问题之一, 似乎在于上述两个层次之间, 有可能存在着一个薄弱的中间环节, 即: 在宏观社会理论与史实考订之间, 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这种理论属于中间层次, 大约属于某种‘中等范围’〈m iddle range〉的理论。

”②依笔者浅见, 在有关君主制度的研究当中, 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在研究方法、尤其是在中观理论方面取得突破的问题。

认真说来, 除了各门学科都通用的一般的宏观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之外, 我们目前确实还苦于缺少一种属于或贴近于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研究的独特语言, 以便能把这种宏观理论过渡、转换为中观的理论。

由于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盲区, 也就无法确立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所独有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形成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分析范畴和基本语言, 从而也难以找到学术对话的共同语言和共同基点, 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和整体的学术积累。

基于这种考虑, 同时也是对上述呼吁的回应, 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君主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的分析, 尝试性地提出一种诠释和描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运行机制的思路, 诚望得到批评教正。

③一、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 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 其中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 是决定事物面貌与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动力。

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 马克思主义进而揭示,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基本矛盾, 它制约着和决定着其它一切社会矛盾的存在与发展, 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原因。

也是基于这一基本原理和思想,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分析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着手, 进一步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这一原理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一切社会现象的总方向和把握一切社会问题的总钥匙, 它从方法论上给我们以莫大的启示: 正如在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着社会基本矛盾一样,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必然存在着一种基本矛盾, 它决定着中国君主制度的基本面貌、存在方式与运行方式, 因而也就构成了理解和研究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分析对象!那么,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是什么呢? 换句话说, 我们应如何寻找切入点, 来把握这一矛盾呢?在这方面,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列宁曾概括和总结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 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 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 商品交换。

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 揭示出现代社会中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 ”。

④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达过这样的思想: 为了便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要尽可能地暂时抛开“一切混杂的附属物”, 在“最少受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事物的“纯粹形态”或典型形态。

⑤由此, 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 第一, 应该从最常见、最普通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出发, 去把握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 因为这最普通、最常见的事实里面蕴含着事物一切矛盾的胚芽; 第二, 应该暂时抛开这一基本矛盾和其它矛盾、其它制度的关系(如社会基本矛盾、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等) , 在一种较为纯粹和典型的状态下, 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贴近这个基本矛盾本身进行分析, 然后再由抽象到具体, 即马克思所说的,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 ⑥由简单到复杂, 由“纯粹”地描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过渡到对外部联系(这种矛盾与外部社会政治经济的联系) 的全面分析。

另外, 马克斯·韦伯也在其社会学研究中采用了一种著名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的技巧和方法, 即: 首先在理论上假定社会行动的“纯粹”形态即“理想类型”, 在此基础上与社会行动的实际过程进行比较研究, 以求把握社会领域的复杂性。

和马克思有所不同的是,韦伯不大愿意承认这种理想类型的“假定”是有客观基础的, 是对具体事物的抽象, 甚至认为这种假定是有些“武断”的。

⑦如果抛开其思想的“武断”成分, 韦伯恰恰是从他的角度证明, 为了便于对问题的分析操作, 暂时假定事物的“纯粹状态”是十分必要的!质言之, 为了论证的方便, 我们将首先从比较抽象的层次, 在一种比较单纯的状态下, 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去分析其基本矛盾及其运行状况; 然后再“跳出”到这种制度的外部,分析其外部联系, 即分析这种矛盾运动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 特别是它与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关系。

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那么, 具体到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来说, 它所表现出的“最普通、最常见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君权在制度上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 或者叫做君主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

一方面, 这种制度把君主虚设为“至圣至明”的全能角色, 赋与他不受任何外在法律制度约束的、无限的权力, 要求他以全能的角色去行使无限的权力, 另一方面又在事实上无法使君主具有能够胜任此种角色的能力, 君主的实际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相适应。

这样, 无论从情理上还是从经验上看, 专制制度下的君主都必然会陷于权力与能力之间的深刻矛盾之中。

这种君主有权而无能、能力与其权力极其不对称的矛盾情况, 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说明。

从一般情况来看, 一切专制君主——无论相对于当时的条件其实际才能如何, 都不可能是至圣至明的全才、全能人物, 其才能都不可能胜任其“角色规范”的要求; 与法治社会相比,仅靠君主的一己之才来对国家实行“人治”总是不够的。

具体来说, 专制制度在肯定君主一人对国家最高权力的独占、在赋与君主以无限的权力(全权) 的同时, 也就使他背上了无限繁重、超负荷的管理负担。

所谓“天下事无大小, 皆决于上”,“无论巨细, 朕心躬自断制”, ⑧这原本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应有之意。

但实际上只有全智、全能的人物才能胜任这种全权职务, 现实中的君主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 面对无限复杂的政治世界, 他的知识总是有限的, 不可能完全摆脱“无知之幕”; 为应付无限繁重的政治事务, 其精力、能力也总是有限的,无论君主多么具有雄才大略和精力过人, 都注定是不能胜任的。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 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

⑨如果舍弃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 任何君主在智能方面都注定不能胜任专制制度的要求。

明太祖朱元璋号称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 他曾狂妄地下令废掉行之已久的宰相职位, 并禁止任何人奏请恢复, 否则“论以极刑”。

虽然一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个人集权, 但以国家事务之繁重, 终非一人所能胜任。

尽管他“宵旰图治”, 据说开始每天处理400 多件政事, 不久就难以为继, 不得不承认“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 不可无辅臣”,在身边设置了内阁大学士, 协助他处理政务。

内阁大学士起初只是皇帝的机要秘书性质的职务, 后来又演变为实际的宰相, 只是碍于朱元璋“金口玉言”的禁令, 避宰相、宰辅之名而称“阁臣”、“辅臣”、“首辅”。

朱元璋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印证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

相比之下, 唐太宗一开始就没有这么“自信”, 他承认以天下之大, 国事千端万绪, 遇事应与“百司商量, 宰相筹划”,“岂得一日万机, 独断于一人之虑也。

”尽管他不便公开承认“至圣至明”的皇帝也有“无能”的时候, 但已算得上是比较有自知之明了。

总之, 任何个人的智能对管理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不够的, 都不可避免地使他陷于“先天性”的无知、无能的境地。

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君主“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

所谓相对意义上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是指: 君主专制本身不仅不能产生符合全权要求的全能人物, 就连当时条件下比较优秀的人物也难以保证, 从而导致君主有权而无能。

首先, 君主专制既然是一种肯定君主一人独占国家最高权力的“家天下”统治形式, 君权在本质上就必然是排他性的, 是不能由异姓染指的, 故在最高权力的继承形式上, 只能采取反智型的君位世袭制(清朝例外)。

而在中国皇帝多妻制的情况下, 皇子往往不只一人, 为了既能保证皇位为一家一姓所私有, 又能“绝庶孽之窥窬, 塞祸乱之本源”, 防止皇室兄弟父子因争夺皇位而同室操戈, 自相残杀, 只有沿用原来宗法制下辨别嫡庶长幼以定尊卑的做法, 采取以嫡长子继承为基本准则的皇位继承制度。

其具体内容是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 立子以贵不以长”和“有嫡立嫡, 无嫡立长”的原则, 选择皇后(正妻) 所出的嫡长子作为首选继承人, 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 则是以最年长的皇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

这种制度的基本精神在于, 以“贵”(嫡) 和“长”(年龄) 的硬性标准, 把具有继承资格的人数限制在一个人身上, 把最高统治者的选择范围压缩在最低范围, 以使皇位能在一家一姓内部有秩序地继承,自然无法顾及对君主在才智德行方面的要求, 只能公开放弃了那种较少操作性的“贤”的要求(“不以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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