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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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通知
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党和国家惠及“三农”工作地具体体现,望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研究具体办法,将好事做好做实,该享受优惠政策的一个不漏,不该享受的一个不报批,对违规申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纪检、监察部门将给予纪律处分。现将有关规定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国家和省级推行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1、时间要求:每年3月31日前审核完成,4月30日前录入国家网内。
2、符合的条件:
A、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
B、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
C、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D、申请人年满60周岁。
二、江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1、符合条件:
A、女方年满49周岁;
B、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C、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D、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资格确认
本人申请;乡级初审;县级确认。
三、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
乡级人民政府应为农村独女、二女家庭父母中施行了绝育手术的一方,办理不低于3000元的计划生育补充养老金。
四、0-6周岁爱心保险
乡级人民政府应为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0-6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家庭每年办理一次30元的计划生育爱心保险。
五、农村绝育的独女家庭和已实行绝育措施的二女家庭参加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农村绝育的独女家庭(含1女户、育龄妇女满45周岁)和已实行绝育措施的二女家庭成员,由政府买单参加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六、阳光助学
农村绝育的独女和已实行绝育措施的二女,正在读高中凭户口本和学校证明逐步安排助学金。考取大专以上学院的,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奖励300—600元。
七、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绝育户女儿中考加分
凭农村独生子女证、二女绝育证明、户口本、优惠证、原件、填写中考加分申请表。报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批准后加10分。
八、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每年5月份结合5.29会员活动开展救困助学、生殖健康普查、救助计生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