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_以CFIUS改革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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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以其对中国企业的启示为视角

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以其对中国企业的启示为视角

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以其对中国企业的启示为视角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国投资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美国对于外国投资的监管和审查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特别是其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更是对全球投资者,尤其是中国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全面研究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分析其在实践中的运作情况,以及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活动的潜在影响。

同时,通过深入研究,为中国企业在国际投资中提供策略性建议,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投资环境。

本文将系统介绍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背景、发展历程和主要内容。

通过梳理相关法规和案例,揭示该制度的核心要素和实施机制。

文章将分析该制度在实践中的运作情况,包括审查流程、审查标准以及审查结果等。

特别是针对涉及中国企业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揭示其背后的政策逻辑和实践挑战。

本文还将探讨该制度对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活动的影响,包括投资规模、投资领域和投资方式等方面的变化。

本文将为中国企业在国际投资中提供策略性建议。

通过分析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趋势和特点,结合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这些建议旨在帮助中国企业在遵守国际规则的前提下,更好地开展国际投资活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理解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提供新的视角,为中国企业在全球投资领域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美国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演变早期探索阶段(1970年代):在1970年代,随着外国直接投资(FDI)在美国的增加,美国政府开始关注这些投资可能对国家安全带来的影响。

1975年,美国总统福特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成立了CFIUS,作为审查外国投资的跨部门机构。

这一阶段CFIUS的运作相对较为宽松,审查主要集中在国防相关的行业。

制度确立阶段(1980年代):1980年代,随着日本企业在全球的崛起,美国开始对日本在美国的投资表现出更多关注。

浅析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及对中国启示

浅析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及对中国启示

浅析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及对中国启示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显示出券商在未来可能出现重组和退出的浪潮,而证券投资者不应在市场风险外还额外承担券商倒闭的风险,国外通常的做法是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我国已经发生几起券商经营不善而被迫退市的例子,但大多以行政干预的手段解决。

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SIPC)从建立至今已有32年,其运作经验对我国很有借鉴意义。

目前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已成为许多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总体来看,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运作模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独立模式,即成立独立的投资者赔偿(或保护)公司,由其负责投资者赔偿基金的日常运作,美国、英国、爱尔兰、德国等证券市场采用了这种模式;另一种是附属模式,即由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发起成立赔偿基金,并负责基金的日常运作,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市场采用了此种模式。

所谓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简称SIPC)是1970年,在美国国会的要求下成立的一个证券业的非营利性会员组织,它强制性要求所有符合美国《1934证券交易法》第15(b)条,依法注册的证券经纪商、自营商、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成为自己的会员,并按照经营毛利的5‰交纳会费,以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

其成立的目的是为符合条件的证券经纪商和自营商的顾客提供保险保护,使这些顾客在其证券商因破产或陷入财政危机而失去偿付能力时能够得到赔偿。

建立SIPC的历史背景在于随着二战后经济发展和机构投资的迅速崛起,美国证券界由原来固定佣金制向浮动佣金制度变迁,佣金率的下降使大量券商的经营面临极大困境乃至于破产。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1970年,美国国会制订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案》(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Act),并依据该法案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即SIPC。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美国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主要由两个部门负责,分别是美国财政部下属的委员会(CFIUS)和美国商务部的国际贸易管理局(BIS)。

CFIUS主要负责对外国直接投资进行审查,而BIS则负责对高技术商品及技术转让进行管控。

201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对CFIUS进行了重大改革和扩大。

新法案将外资审查的范围扩大到了更多领域,如关键基础设施、先进技术、敏感个人数据等。

新法案还对CFIUS的权限进行了增强,包括在审查决定后能否要求外国投资者对所投资企业进行特定的行为。

新法案的通过不仅表明美国对外资安全审查趋于严格化,更是彰显了美国对于自身国家安全的高度重视。

由于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新法案的实施也对其他国家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明确法律法规,增强司法透明度在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建设过程中,我国应当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外资审查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审查决定的法律依据。

应当加强外资安全审查的司法透明度,使外资投资者能够清晰了解审查的程序和标准,降低不确定性,提高外资的可预期性。

(二)加大对关键领域的审查力度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大。

我国应当根据自身国家情况,加大对关键领域的外资安全审查力度,特别是在网络安全、先进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加强对外资的审查和管控,保障国家的核心利益和安全。

(三)强化国际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外资安全审查是一个涉及到多国利益的问题,各国之间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共同应对外部威胁。

在与美国的合作中,我国可以学习其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先进经验,同时也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国际安全秩序。

美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对我国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我国应当始终以国家安全为首要目标,建立健全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防范外部威胁,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和安全。

美国贸易保护措施的政治经济分析

美国贸易保护措施的政治经济分析

美国贸易保护措施的政治经济分析近年来,美国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措施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关税、限制外国投资和采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等。

在进行政治经济分析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美国贸易保护措施的背后有着明确的政治动机。

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获得民众的支持,特别是那些受到经济全球化影响较大的群体。

这些措施可能是政客们为了争取选民的支持而采取的政治手段,以保护本国产业和就业机会。

其次,美国贸易保护措施的实施也与国内经济利益相关。

一些行业面临着国内竞争的压力,通过限制进口可以提高本国产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份额。

此外,一些贸易保护措施也可能是为了推动本国产业转型升级,保护关键产业的发展。

然而,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经济问题。

首先,高额关税和贸易限制措施可能导致进口商品价格上涨,进而增加了国内消费者的负担。

此外,这些措施也可能引发贸易争端,导致国际贸易紧张局势的升级,对全球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美国贸易保护措施对全球经济秩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举措可能引发其他国家的类似行动,导致全球贸易环境的恶化。

这不仅对其他国家造成损害,也会对美国自身的经济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对美国贸易保护措施进行政治经济分析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政治动机、国内经济利益以及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贸易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选民的需求,保护本国产业和就业机会,但也可能带来经济问题和全球贸易紧张局势。

因此,在制定和实施贸易保护措施时,需要权衡各种利益,寻求更加合理和平衡的解决方案。

经济学与国际投资国际投资的影响和国际投资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经济学与国际投资国际投资的影响和国际投资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经济学与国际投资国际投资的影响和国际投资政策的经济学分析经济学与国际投资的影响和国际投资政策的经济学分析国际投资是指跨国公司或个人将本国的资金投入到其他国家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中。

国际投资的发展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国际投资的影响以及国际投资政策进行分析。

一、国际投资的影响1. 经济增长和发展国际投资对于吸引外来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外国投资可以带来更多的资本和技术,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和创新,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同时,外国投资还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链和集群效应。

2. 就业和收入国际投资可以刺激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

外国直接投资可以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改善社会就业状况,减少贫困问题。

同时,由于外资企业往往支付较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也能够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

3. 跨国公司的角色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们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还推动了全球化的发展。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和生产组织,实现了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提高了全球资源配置的效率。

4. 技术转移和创新国际投资可以促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

外国投资者往往会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引入到投资国,推动本国产业的升级和创新。

通过技术转移和创新,投资国可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国际投资政策的经济学分析1. 开放型经济政策开放型经济政策是一种有利于国际投资的政策。

通过降低投资壁垒、推进贸易自由化,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

开放的市场可以提供更多的机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 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政策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提供土地和资金支持等方式,吸引外国投资者落地投资。

同时,还可以建立投资保护机制,维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监管和调控政策在开放经济的同时,国家也需要建立监管和调控机制,以确保国际投资能够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利益需求。

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_以CFIUS改革为案例

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_以CFIUS改革为案例

[收稿日期]2009206220 [作者简介]翟东升,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投资与贷币问题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夏青,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

 ① 关于投资保护主义作深度分析的学术论文主要出现在90年代,Simon Reich 在其‘Manufacturing ’Investment :NationalVariations in the C ontribution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ors to the US Manufacturing Base in the 1990s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 2litical Economy ,Vol 13,No 11,Spring 1996,pp 127-64)中对外资进入美国市场的国别因素进行了分析;Robin G aster 的论文Protectionism with Purpose :G uiding Foreign Investment (Foreign Policy ,No 188,Fall 1992,pp 191-106)探讨了一种疏堵结合、开放与保护平衡的外资政策。

Stanley D 1Nollen 等人的论文Free Trade ,Fair Trade ,Strategic Trade ,and Pro 2tectionism in the U 1S 1Congress ,1987-88(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148,No 13,1994,pp 1491-525)选取了特定年份分析了美国国会内部保护主义的政治生态,而其选取的1988年恰巧是本文将要提到的第一次CFIUS 改革的重要时刻;另有两篇论文分析保护主义抬头的时机问题,William R 1Thompson 的Growth Waves ,Systemic Openness ,andProtectionism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146,No 12,1992,pp 1491-525)及Rafael Reuveny 的The Timing of Pro 2tectionism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Vol 14,No 11,1997,pp 1179-213)1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以CFIUS 改革为案例翟东升,夏 青(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关键词] 投资保护主义;CFIU S ;中美经济关系[摘 要] 本文借助双层博弈框架分析了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体系根源和国内表现。

解析美国投资法投资者保护与合规

解析美国投资法投资者保护与合规

解析美国投资法投资者保护与合规在全球范围内,美国一直被视为投资环境相对健全和安全的国家之一。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确保市场公平透明,美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投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解析美国投资法中的投资者保护和合规要求。

一、美国投资法的法律框架美国的投资法律体系包括联邦和州级的法律规定。

联邦法律主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制定和管理,而州级法律则由各个州的证券监管机构负责实施。

二、投资者保护措施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美国投资法实施了以下几项重要的措施:1. 信息披露要求:根据美国投资法,证券发行人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风险因素等。

这个要求旨在确保投资者能够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有全面的了解。

2. 内幕交易禁止:美国投资法禁止内幕交易,即禁止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证券。

该措施旨在防止市场操纵和非法获取利益。

3. 投资顾问要求: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个人需要注册成为投资顾问,并遵守相应的规定。

这项措施旨在保护投资者免受不当投资建议和欺诈行为的影响。

4. 投资者救济机制:美国投资法设立了机制,供投资者追索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证券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三、理解合规要求除了投资者保护措施外,合规要求也是美国投资法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合规要求确保证券市场的秩序和透明度。

1. 反洗钱规定:美国投资法强制金融机构开展合规反洗钱工作。

这意味着金融机构需要严格遵守知客户(Know Your Customer,简称KYC)和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的规定,以防止非法资金流入市场。

2. 内部控制要求:投资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合规运营。

这包括投资策略制定、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等一系列措施。

3. 交易监管要求:美国投资法对证券交易进行严格监管,要求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当前美国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热点关注(1)

当前美国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热点关注(1)

当前美国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热点关注(1)一、美国对于外资流入的国家安全保护历史发展: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美国对外资准入的审查制度由来已久,在现代逐渐引起关注的外资准入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方面,也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

1975年福特总统建立的“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CFIUS),是负责审查外国投资对美国影响的机构,其发展到今天这个地位的历史过程,生动的概述了关于涉及投资的国家安全问题是在美国如何引起关注的以及在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和维持开放的投资政策中寻求平衡的发展。

虽然美国经济一直受惠于外国投资,但是如何平衡吸引外资的需求和保护国家安全的利益一直是让美国立法者头疼的问题。

其实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国会就试图规制外国在本国的资产。

那一时期,由于担心德国对本国化工业的统治地位,促使国会通过了《1917年与敌贸易法案》(theTradingwiththeEnermyAct,(TWEA)),针对的目标是在美国的德国公司和资产。

这一法案授予总统控制涉及外国国家和利益的交易的权力。

到了20世纪70年代,主要由于与外币相关的美元的贬值,外国投资在美国迅速增加。

结果,国会通过了《1974年外国投资研究法》,“要求财政部和商业部对在美国的外国投资进行全面的审查”。

[2]通过对美国的外国投资政策的审查,政府得出结论“美国没有足够的监督机制来监管外国投资”。

之后美国国会通过立法对外国投资加强了保护,尤其对一些特殊领域,如航空、房地产、电信等进行管理。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利法》(InternationalEmergencyEconomicPowersAct,)是当时加强对外资审查趋势的一个例外,因为其使总统对外国资产的权力受束缚于,必须正式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

1975年,作为研究法的扩充以及为了回应国会对于美国缺乏有力的机制来对外资进行全面的审查的担忧,福特总统建立了外国投资委员会(简称为CFIUS)。

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的变迁及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的变迁及对中国的启示

完善中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的建议
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 调合作,提高监管效率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 管职责和权限
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市 场透明度
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 投资者风险意识
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 外先进经验
加强监管科技应用,提 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监管创新
借鉴美国经 验,加强金 融科技监管
推进金融创新,提高投 资银行服务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投 资银行国际影响力
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 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
强化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加强国际监管合 作,共同应对全 球金融风险
建立国际监管协调 机制,促进各国监 管政策的沟通与协 调
加强国际监管信 息共享,提高监 管效率和准确性
借鉴国际先进监管 经验,不断完善中 国投资银行监管制 度
注册和许可程序包 括提交申请、审核、 批准等环节
投资银行需要遵守 SEC制定的各项规 定,包括信息披露 、风险管理等
投资银行需要定期 向SEC提交报告, 接受监管机构的检 查和监督
业务运营监管
投资银行业务范围: 包括证券发行、承 销、交易、投资咨 询等
监管机构: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监管措施:包括注 册登记、信息披露 、风险管理等

放松监管阶段
1980年代:金融自由化浪潮, 投资银行监管放松
1990年代:金融创新和金融 衍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 银行监管进一步放松
2000年代:金融市场全球化, 投资银行监管继续放松
2008年金融危机:投资银行 监管放松带来的风险暴露,监 管机构开始反思并加强监管
重新强化监管阶段
背景: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 政府对投资银行监管进行了重大 改革

中国在美投资为何频遭保护主义

中国在美投资为何频遭保护主义

常的商业 目的而开展的,但是这种正
常 的经济 行 为到 了美 国却往 往会 面临 保护 主义 和政 治猜 忌 的掣肘 。对 于来 自与其 意识形 态不 同 的国家 的投 资并 购行 为 ,美 国一些 政治 势力 动不动 就
美投资存量达到3 7 4 亿美元 。然而 ,
假 如 自2 0 年 起受 挫 的3 37 元 的 05 5 1, 美 中 国 投 资 没 有 陷 入 困境 当 中 ,那 么
经 济 动 向 趋 势
中国在美投资为何频遭保护主义
从 中美投资的不对等性 以及近年来美国国内不断发酵的投资保护主义来看 , 中国在美投资要想得到开放便利的投 资环境 ,恐怕非一 日之功。
◎刘春长 J 文
第罢量 茎
报 》等媒体 报 道 ,由美 国联邦 调查 局
( B )、国土 安 全 部 、 司法 部 官员 FI

中 美 投 资 的不 对 等 性 在 中美 经
济关 系 中尤为 明显 。 另 一 方面 ,美 国政 府对 中国 国有
企 业 的商业 行为 政治 化 ,实行 歧视 性
待 遇 。 由于美 国的政 治思 维惯性 ,对 于中 国国有企 业 在美 国的投资 行 为一
投 资保护主义不断发酵
要 内容 ,但对 于 “ 重要基 础设 施 ” 、 “ 要技 术 ” 、 “ 国政府控 制 的交 重 外 易 ”和 认 定 “ 制 ”情 形 等 定 义 模 控
根 据我 国商 务部 的统 计 ,从 20 03 年  ̄2 1年 ,中 国对 美 国投资 ( 00 非金 融 企业 ) 为 3 . 美元 ,而 同期美 仅 49 亿 国对华 累计 实 际投资 ( 金融 企业 ) 非
为 2 38 亿 美 元 。尽 管 中 国拥 有 3 7 .8 万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案例(3篇)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国际投资活动日益频繁,各国间的投资法律制度也日益完善。

中美投资协定(US-China Investment Treaty,简称USCIT)作为中美两国间的一项重要投资协定,旨在通过建立稳定、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促进双边投资合作,推动两国经济发展。

本文将通过对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案例分析,探讨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运作及其在实践中的挑战。

二、案例概述1. 谈判背景2013年,中美两国正式开始投资协定谈判。

在此之前,中美两国在投资领域已经存在一定的合作,但缺乏明确、稳定、可预期的投资法律制度。

因此,双方都希望通过谈判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定,以促进双边投资合作。

2. 谈判过程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历经数年,期间双方就投资准入、投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等关键议题进行了深入磋商。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均展现出积极的姿态,努力寻求共同利益,但在部分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3. 谈判成果经过长达数年的谈判,中美双方于2017年达成初步协议。

2018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谅解备忘录》。

该备忘录明确了双方在投资准入、投资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等方面的共识。

三、案例分析1. 投资准入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投资准入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

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就投资准入条件、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问题达成共识。

这表明,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即通过明确投资准入条件,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公平的投资环境。

2. 投资保护投资保护是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双方就投资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磋商。

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明确了投资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这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双边投资合作。

3.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双方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达成共识,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国际投资法律保护案例(3篇)

国际投资法律保护案例(3篇)

一、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投资日益活跃,各国企业纷纷跨出国门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然而,在国际投资过程中,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

本文以中美企业并购纠纷案为例,分析国际投资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

二、案例简介2008年,美国通用电气(GE)公司拟收购中国一家知名企业——A公司。

经过多轮谈判,双方于2009年达成协议,A公司将以100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GE。

然而,在并购过程中,由于中美两国法律制度、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双方在法律保护问题上产生纠纷。

三、案例分析1. 纠纷焦点(1)A公司股权转让的合法性:A公司作为中国企业,其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2)GE公司收购资金的来源:GE公司是否需要遵守中国反洗钱法规,确保收购资金的合法性?(3)并购后的公司治理:并购后,A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符合中国法律规定?2. 纠纷解决过程(1)协商:双方首先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然而,由于双方在法律保护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协商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2)法律咨询:双方分别聘请国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律师们根据各自的法律体系,对案件进行分析,为双方提供法律建议。

(3)诉讼: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案件最终被提交至中国法院。

(4)判决:经过审理,中国法院认为,A公司股权转让符合中国法律规定,无需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

同时,GE公司承诺遵守中国反洗钱法规,确保收购资金的合法性。

关于并购后的公司治理问题,法院认为,双方应遵守中国法律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1. 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在进行国际投资时,应充分了解目标国家的法律制度、文化背景,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2. 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培训等,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3. 重视合同条款: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重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避免因合同纠纷导致投资失败。

美国经济保护主义政策的影响

美国经济保护主义政策的影响

美国经济保护主义政策的影响近年来,美国经济保护主义政策的影响已经日益显现。

一方面,这些政策促使了一部分美国企业撤回海外投资,重新回流到美国本土;另一方面,却也导致了美国经济的闭塞、全球经济的动荡,给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美国的经济保护主义政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对进口商品的限制和抑制措施,例如提高进口商品的关税和加征反倾销税等;第二是对外投资的控制和限制,例如禁止投资在国内的对手,或者通过破坏国际投资协议来阻碍投资的流动。

作为国际贸易的巨头,美国在这方面的政策变化自然会在世界范围内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美国的经济保护主义政策对海外企业的投资决策产生了直接影响。

特别是那些在美国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的海外企业,受到了最直接的影响。

例如,中国企业的投资在美国市场上逐渐变得困难,导致他们不得不控制投资的强度和规模。

这对这些企业的战略规划和长期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次,对于那些依赖于出口的产业来说,美国的经济保护主义政策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由于贸易的限制和减少,这些产业在出口方面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进一步恶化了其发展的前景。

在这方面,中国的某些出口制造业,特别是钢铁、铝等行业,受到了最严重的影响。

此外,美国经济保护主义政策还会对国际金融市场产生重要的影响。

特别是美元作为全球储备货币,保持着世界货币市场的稳定。

因此,美国的政策变化对于全球金融和货币市场都有重大的深远影响。

美国政府的对外保护主义政策,特别是其对反倾销政策的扩大,直接导致了全球的钢铁市场大幅度萎缩,同时也引发了市场估值的变化,给全球股票市场带来了巨大不确定性。

最后,美国的经济保护主义政策也会对世界经济的全局产生重大的影响。

美国政府采取的保护措施会导致全球贸易的变化,由于市场的分化和价格的变化,这些政策会给其他地区的经济带来负面影响,使得全球经济更加动荡不安。

因此,可以看出,美国的经济保护主义政策对全球和中国经济的影响有很多方面。

小议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及启示

小议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及启示

小议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及启示引言美国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是为了保护市场竞争、防止垄断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这些法律在美国经济发展历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对全球范围的经济学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发展进行探讨,并分析其中的一些启示。

1.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起源和发展美国反托拉斯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

当时,美国经历了一波波的垄断和垄断行为,这引发了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担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政府制定了反托拉斯法,其中最重要的是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反托拉斯法逐渐对垄断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

1906年,美国通过了《克利尔参议员企业管理法案》(Clayton Antitrust Act),该法案明确规定了一些被认为是不公平竞争的行为,并增加了对垄断企业的限制。

此外,也制定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ct),成立了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2. 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经济学理论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制定背后,融入了一些经济学理论的发展。

这些理论对于理解垄断、竞争和市场行为的经济学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a. 边际成本理论边际成本理论是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重要经济学理论之一。

该理论认为,边际成本是企业决策和市场行为的关键因素。

边际成本理论的发展使得反托拉斯法能够更好地评估企业行为是否有损害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b. 市场结构理论另一个重要的经济学理论是市场结构理论。

根据市场结构理论,市场的竞争程度对经济绩效有重要影响。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制定借鉴了这一理论,通过对市场结构的监管,促进市场竞争的发展。

c. 消费者福利理论消费者福利理论认为,市场竞争能够提高消费者福利。

美国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制度的争议与对策

美国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制度的争议与对策

美国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制度的争议与对策美国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制度(CFIUS)旨在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通过审查外国投资和收购活动来确保美国关键基础设施和技术的安全。

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并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对美国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制度的争议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争议1. 法律遗漏一些批评者认为,CFIUS审查的法律基础过于模糊,未能充分涵盖一些新兴行业和技术领域。

尤其是在数字经济和信息技术领域,相关法律对投资和收购活动的审查范围不够明晰,容易出现监管空白,造成安全隐患。

2. 操作不透明CFIUS审查的操作过程缺乏透明度,容易引发猜疑和不信任。

一些企业和投资者反映,在审查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导致审查结果不确定,给投资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成本。

3. 收购难度加大许多外国投资者反映,在CFIUS审查加强的背景下,美国市场对外国投资的门槛和限制越来越高,导致外国投资者在美国的收购难度加大,影响了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

4. 形象不佳二、对策应当及时修订和完善CFIUS审查相关的法律制度,确保法律适用范围明确,行业和领域的监管不留死角。

尤其是在新兴技术和数字经济领域,应当严格规范相关投资和收购活动,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2. 提高审查透明度应当加强CFIUS审查的透明度,明确审查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投资者和企业能够清晰了解审查的过程和结果。

这有助于增强审查的公信力,减少不确定性因素,提升市场的可预期性。

3. 加强国际合作美国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合作,共享信息和经验,避免出现审查中的政治偏见和双重标准。

通过国际合作,维护全球经济秩序和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

4. 审慎处理政治因素在CFIUS审查中,应当审慎处理政治因素,避免因政治关系而对某些国家或地区进行过度限制和审查,造成不必要的国际贸易纠纷和市场混乱。

应当依法依规审查所有投资和收购活动,确保审查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美中双边投资的政治阻碍-模板

美中双边投资的政治阻碍-模板

美中双边投资的政治阻碍一、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与相关审查条款 (一)政策演变与审查机构如今的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 由福特总统在1975年的行政令中颁布设立。

1988年出台的Exon-Florio修正案指出,对于国家安全有潜在危害的外国投资,总统有权阻止交易。

之后,里根总统将归属于他的权力和职责交给了CFIUS。

CFIUS由负责收集和分析外国在美投资的研究机构,转变成了一个有权审查和决策辅助的机构。

20XX年7月26日,布什总统签署了《20XX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

这一法案将CFIUS的地位法律化并稳定了CFIUS的审查程序。

20XX年1月布什通过一项行政命令扩大了CFIUS的成员构成,CFIUS 隶属于财政部,由包括行政部门和总统行政办公室等部门的要员组成。

(二)审查程序美国的外商投资审查程序总体上可概括为申报,30天审查,45天调查和总统决定4个阶段。

在30天的初级审查中,通过内部讨论和相关分析,如果CFIUS 如果有充分的理由确认这起交易会威胁到国家安全,则会在这一阶段阻止交易;若内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并购方在申请遭到拒绝时仍然希望得到总统的最终裁决, 则会进入为期45天的后续审查,并提交总统进行最后决定。

二、中国涉及国家安全的外资审查条款(一)政策演变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入华,中国政府也开始重视外资流入对国家安全产生的影响。

美国的外商投资审查法案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和修改过程,而中国涉及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审查近些年才开始起步,其最终审查条款的确立距今才仅仅有半年多的时间。

20XX年2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有关外国对本国并购和收购引起的国家安全问题审查条例,初步规定了审查程序、相关机构以及“国家安全”问题所涉及到的领域,这是中国在反垄断条款的正式贯彻实行上迈出的第一步。

3月4日,商务部发布了有关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条例的中期条款,将相关条款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8月25号,商务部发布了外资在华并购与收购安全审查条例的最终条款。

浅论后金融危机时期美国投资银行治理优化及启示

浅论后金融危机时期美国投资银行治理优化及启示

浅论后金融危机时期美国投资银行治理优化及启示浅论后金融危机时期美国投资银行治理优化及启示每一个大学生都要经历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毕业论文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毕业生们能否顺利毕业,所以还是要认真对待的。

下面YJBYS提供金融毕业论文一篇,欢迎大家阅读思考!摘要:金融危机暴露出美国投资银行治理结构存在的严重缺陷,对此美国政府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和调整,包括重视投资者利益、由分散的股权转向银行控股制、金融监管架构改革、限薪和高管薪酬改革等。

以美国为鉴,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机制,一方面企业应将科学决策、审慎经营、严控风险、严格监督理念融入公司治理机制;另一方面政府要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只有内部、外部共同治理,公司治理效能才能充分发挥。

关键词:投资银行;治理结构;金融监管。

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的美国次贷危机其根本原因是美国投资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问题。

分析美国投资银行治理模式的缺陷以及危机发生后美国公司治理的重大改革,对完善我国投资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有重要启示。

一、美国投资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缺陷1 社会责任感缺失。

金融危机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导致的,尤其是银行主导的金融业。

在美国长达10年的经济繁荣中,投资银行逐渐丧失了原有的稳健、保守与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为了追逐短期暴利,不惜损害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投资银行为追求高额利润而推出次级贷款,同时又为了规避风险将贷款出售;投资银行将贷款打包出售给更多的投资者。

如设计出各种复杂的不透明的衍生产品,未向投资者进行必要的风险揭露,而是以卖出产品为最高目标,以至于广大投资者在危机中蒙受了巨大损失。

投资银行盲目的金融创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忽视了社会责任,没有发现金融创新中的不足,探寻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忘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金融风险的管理技术和制度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负面影响的不断积累导致了自身经营的危机,最终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这样的公司文化与现代公司治理中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最终目标背离甚远。

开放投资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

开放投资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

11,137 7,702 7,042 7,728 8,547 9,235 10,460
美国的外国
直接投资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的并购
并购项目
项目
案例
占外国直接投资 项目的百分比
1,747
72
4.1%
1,131
55
4.8%
855
43
5.0%
900
41
4.5%
1,018
53
5.2%
1,123
65
5.8%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进展审查 监视:国会审查特定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 是否遵守自由贸易协定目标的规定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只在对交易工程进展审查后向
国会作出报告
8
行政部门的职责
行政部门执行美国的贸易政策并执行国会通过的 贸易和投资法律
贸易协定:与其他国家进展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谈 判
投资审查:对特定的外国投资交易进展审查,以确 认国家平安事项
七个白宫机构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 科技办公室 –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 经济顾问委员会 – 国家经济委员会 – 国家安全委员会 – *国家情报总监(依职权)
* 新成员,根据2007年外国投资和国家安全法
12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程序概况
• 选择性: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美国境内的并购项目不到总 数的7%,包括一个外国收购方和一个国内目标
利益相关者简报:与国会增加讨论潜在的有争议的 交易
商业目的:证明交易是被商业利益驱动 解决问题思路:积极致力于解决国家平安问题
20
公司的股本上限为25%
同时:在美国的WTO承诺中有几项针对州际措施的例外情况,但这些仅适用 于纯粹的州际贸易情形

对21世纪美国军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对21世纪美国军国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布什政府正处于对伊战争准备的最后阶段。

美国的政策不是武器核查或解除武装或遏制。

它的政策是“政权更迭”——推翻萨达姆·侯赛因。

美国的目的是像麦克阿瑟将军在日本六年半的统治一样,征服这个国家并建立一个军事总督,然后将政权交给一个傀儡政府。

美国夺取石油储藏的强烈要求正在来临的战争的真实原因是,美国强烈地想要控制世界第二大石油储藏地(占世界总供给的11%)。

在2001年4月,在针对世贸中心的恐怖攻击5个月之前,一篇题为《战略性能源政策在21世纪面临的挑战》的报告警告说,美国能源部门正处于“严峻的境况”中。

该报告主持者是詹姆斯·贝克——老布什政府的国务卿和小布什2000年大选夺得权力的关键操作者。

该报告指出,在过去美国“和中东主要石油输出国之间塑造了一种特殊的关系”,这些国家调整供给和价格至一种“既不挫伤世界经济增长也不引起通胀”的水平。

也就是说,这些供给国遵从美国的需要。

报告继续说:“但是最近,情况变化了。

这些海湾盟国发现它们国内和外交政策越来越和美国的想法相矛盾,特别是当阿以紧张关系升级的时候更是如此。

一种反美主义潮流可能影响该地区领导人在能源领域和美国合作的能力。

结果出现的供不应求的市场将增加美国和全球的脆弱性,并给美国对手提供过份的影响油价的能力。

伊拉克已成为一个主要的‘市场波动’产生国,给美国政府造成了困难。

”解决这一困境的办法是伊拉克的“政权更迭”。

这样石油供给将增加,而又没有加强对美持敌意的政权的经济力量。

2001年5月发表的《国家能源政策报告》指出,2000年美国一半的石油消费不得不来自进口,在2020年这一数字将升至2/3。

麦克尔·卡莱尔(michael klare)在《国家》杂志2002年10月7日号上的文章《为战争车轮加油》指出,伊拉克有两点吸引力。

第一,只有伊拉克有充足的储备可以作为沙特阿拉伯的替代者。

第二,大多数沙特油田已被探明并开发,而伊拉克拥有“世界仍存的最大的未探明而前景广阔的石油储藏,超过阿拉斯加、非洲和里海的未探明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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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9206220 [作者简介]翟东升,中国人民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投资与贷币问题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夏青,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

 ① 关于投资保护主义作深度分析的学术论文主要出现在90年代,Simon Reich 在其‘Manufacturing ’Investment :NationalVariations in the C ontribution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ors to the US Manufacturing Base in the 1990s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 2litical Economy ,Vol 13,No 11,Spring 1996,pp 127-64)中对外资进入美国市场的国别因素进行了分析;Robin G aster 的论文Protectionism with Purpose :G uiding Foreign Investment (Foreign Policy ,No 188,Fall 1992,pp 191-106)探讨了一种疏堵结合、开放与保护平衡的外资政策。

Stanley D 1Nollen 等人的论文Free Trade ,Fair Trade ,Strategic Trade ,and Pro 2tectionism in the U 1S 1Congress ,1987-88(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148,No 13,1994,pp 1491-525)选取了特定年份分析了美国国会内部保护主义的政治生态,而其选取的1988年恰巧是本文将要提到的第一次CFIUS 改革的重要时刻;另有两篇论文分析保护主义抬头的时机问题,William R 1Thompson 的Growth Waves ,Systemic Openness ,andProtectionism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 146,No 12,1992,pp 1491-525)及Rafael Reuveny 的The Timing of Pro 2tectionism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Vol 14,No 11,1997,pp 1179-213)1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以CFIUS 改革为案例翟东升,夏 青(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关键词] 投资保护主义;CFIU S ;中美经济关系[摘 要] 本文借助双层博弈框架分析了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体系根源和国内表现。

在体系层面,美国的“世界警察”角色和“世界银行家”角色之间存在矛盾,从而导致在其国内出现不同利益集团、政府部门和思想流派围绕开放—保护问题的激烈争论。

本文以CFIUS 历次改革为案例研究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发酵机制。

本文主张将CFIU S 的改革和审查方式纳入到中美双方的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中来,并在此过程中借助美国财政部的利益和影响,限制军方和国会的影响。

中国也应组建类似的跨部委的外资委员会以保护相应的国家利益。

[中图分类号]F8321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2826(2009)1120056207 种复合相互依赖,它对于双方乃至世界的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意义重大。

然而近年来,美国国内不断发酵的投资保护主义,即对外国资本进入美国本土市场投资或者并购的疑惧情绪和排斥行为,正在侵蚀和解构着这种复合相互依赖。

这一倾向既表现在大众舆论中,也常常物化进官方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设计之中,从而对美国乃至全球市场的开放性构成威胁,而对中国这个官方美元储备最大持有国的国家利益也构成重大影响。

那么,这种投资保护主义到底受美国国内和国际政治经济生态中何种因素驱动?中国应当如何应对之?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目前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仍然是相对滞后的①。

本文正是通过对CFIU S (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的产生、发展和改革过程进行纵向比较以探究美国不断发酵的投资保护主义的历史渊源和发展动能①。

 ① 之所以选择CFIUS 的形成与改革作为重点案例分析对象,是因为它既是投资保护主义的反映,又是投资保护主义发挥作用的关键途径。

 ② 两者的相互支持和匹配之处体现在:一方面美元霸权可以将大量的军事开支所导致的赤字转嫁到全球政府和市场中去;另一方面,美国在关键地区(因原油出口而获得财富的中东产油区和拥有大量工业顺差的东亚)的军事主导地位确保了美元作为最终支付手段和储值手段的可信度。

本文首先将借用美国著名国际政治经济学者Robert Put nam 的双层博弈模型来讨论国家间和国家内部两个层次上的博弈,从而向读者展示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生成机理。

然后选择CFIU S 作为案例,通过对它的产生与改革背后的历次保护主义浪潮进行深入而广泛的历史比较,从而验证和说明上文的理论观点。

一、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双层博弈考察根据美国学者Robert Put nam 的说法,国家间的政治经济谈判和博弈往往在两个层次上同时展开:一是国与国之间的辩论和博弈,二是国家内部围绕相关问题的辩论和争夺。

两者分别是在不同的语境(context s )、规则(rules )和层面(layers )上展开,但是却以一种复杂的方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然。

本文将依次对这两个层面上投资保护主义辩论进行分析。

从国际体系的宏观层面上看,本文认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周期性兴起是美国霸权两大支柱之间关系的必然结果。

正如国内学界已经普遍认识到的那样,美国的全球霸权集中地依赖和体现在两大支柱之上,一是以技术优势为核心的军事霸权,二是以美元的独特地位为核心的金融霸权,两者相辅相成②,使得美国高居全球等级秩序之顶端,既是世界的警察,又是世界的银行。

作为世界的警察,要建立并扩大其权势,或者为了维持由他主导的世界秩序,美国周期性地卷入战争或战略对抗。

为此而产生的巨额费用需要通过自己的银行渠道(美元霸权)分摊到世界各国身上,其办法归根结蒂就是向世界市场支付自己额外印刷的美元以换取实质性的财富。

当这些额外的美元在海外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外部的美元持有者考虑到美元内在价值的摊薄会倾向于将其转换为实质性的资产或者企业控制权,而这种交易则又反过来同美国维护自己的军事技术优势的需要相矛盾。

于是就有了美国国内投资保护主义的思潮倾向和政策实践。

回到关于世界的警察和银行双重身份这个比喻上,作为一个“自我授衔”的警察他会经常性地陷入代价昂贵的暴力冲突中,而这个费用则通过直接从自家开的银行里提取别人的存款来支付。

为了免受损失,一些大额存款人要求集中提现,银行则对此要求说“不”。

在现实中,美国投资保护主义的实质就是要拒绝、阻止或延滞大额存款人将信用资产转化为相对可靠的实物资产的行为。

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美元霸权与军事技术霸权之间是存在内在矛盾的。

其矛盾的关键在于美元地位的基础。

自美国20世纪70年代关闭美联储的黄金窗口之后人们只能从美国和世界市场上取回相应的价值,美元的价值基础从此不再与黄金相联系,而是取决于持有美元的人在世界(尤其是美国本土)市场上可以换取的实际商品、劳务和资产。

现在当欠了一屁股债的美国政府出于安全考虑而在其自家的各种瓶瓶罐罐上贴上“非卖品”的标签(此举激励着其他各国政府也采取类似的报复行为),那么美元所对应的可交易资产便大大缩水,外国政府和私人愿意持有美元的逻辑前提便趋于消失,这将必然伤及美元的地位和美国经济。

那么,假如放手允许外国政府和企业收购美国资产,那会如何呢?由于美国同外部世界在技术和人力资源要素密集度方面的显著差异,外国的投资者乐于选择具有先进核心技术的企业进行购买或者投资。

但是这一市场运行的自然趋势同美国的安全考量产生直接矛盾,因为它将加速核心技术向外部世界的扩散,而几乎所有的先进技术都可以或多或少地定义为“两用技术”‘dual use technology ’①。

  ① 事实上,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近现代的欧洲历史上,重大技术突破都首先发生在军事技术领域,然后才拓展运用到民用领域。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几乎所有先进技术都带有军事和安全含义。

 ② 资本与资金的差异在于:当且仅当与人力资源、技术、市场渠道等要素结合起来从而产生出一定回报期望的时候,资金才转化为资本。

美国拥有高科技和经营管理等要素方面的明显优势,当资金(期望收益为美国国债长期利率或略高)从世界各地流向美国后,与美国的技术、管理和营销等要素相结合,转化为资本或商品投射到世界各地,为美国政府和企业赚取超额利润。

由此,全球资金和资本流动的过程如同一个喷泉池中的循环水一般,流向位于中央的美国的是资金,而由它投射出来的是资本,跨国公司则成为喷嘴。

对于中美之间这种资金—资本的喷泉循环,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女士曾在一次演讲中估计每年它让中国向美国输送高达800亿美元的纯利。

可见,要想维持和拓展美元霸权,就需要向外部开放市场尤其是美国的资本和资产市场;而要想维持和拓展美国的技术优势从而保障美国的军事霸权,就必须限制或筛选外国资本对美国资产、技术和股权的收购行为。

一个要求开放,一个却要求封闭和控制,两者在根本方向上出现了内在悖论。

正是美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双重角色(既是警察,又是银行家)之间的内在矛盾,才导致了我们在下文将要论述的,美国国内各种利益集团、政府部门、思潮流派之间围绕相关政策的主导权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在美国国内层面上,围绕对待外部投资的政策问题,我们可以看到相互竞争性的利益、机构和思想之间进行着激烈的争夺。

受益于全球市场开放进程的美国产业、地区和阶层,比如金融业和依赖全球市场的跨国公司,纷纷主张维持和扩大美国市场的开放性从而一方面鼓励更多的资金流向美国,另一方面鼓励更多的国家和市场接受美国资本②。

而那些全球化进程中的失败者以及受益于封闭型和对抗性的国际格局的部门和产业,比如军工、能源等行业和政府安全部门,则倾向于主张谨慎对待资本的跨境流动。

政治经济学中一个重要命题在于,那些经济竞争中的失败者在特定政治规则下却未必是弱势,他们通过选票和舆论等政治资源来影响政府和民选代表的政策主张,其生存状态也让他们拥有更强的政治行动意愿。

于是,我们看到不同的利益群体通过不同的渠道去影响美国政府的不同部门和机构,并在此过程中使用着源于不同思想渊源的概念、话语和辩论逻辑。

开放还是保护,便由一个技术问题变成为一个政治问题。

在2005年发生在卡耐基和平基金会的一场关于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的激烈辩论便集中地体现了美国政治生活中不同的利益、机构和思想流派如何围绕市场开放—保护问题展开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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