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合同带来不良信用记录当事人诉至法庭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条款-争议处理条款第四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加工合同书(5)[适用各方][法意范本]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检验鉴定合同[适用受托方(检测机构)][法意范本]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书[适用发包人][行业合同] 第十四条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一起不良征信记录诉讼案件引发的思考
证 据 的情况 下 , 费者不 能赢得 本次诉 讼 也是必 然 。 消 2 银行 方 面 。表面看 , . 银行 赢得 本 次诉 讼 , 但从 更 深 的层 面考 虑 , 行并 没有得 到太 多 : 银 一是 由于准
录 引发 的 纠纷 增 多 。2 1 00年 山 东 济 宁 就 出 现 一 例 因不 良信 用记 录引 发 的法 律 维 权 案 件 , 围绕 该 案 判 决 的争论 引起 社会关 注 。
一
良贷款。 2 案件进展 。20 . 09年初 , 张先生在向银行 申请 贷款时被告知本人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 1 6万余元 贷款已逾期 1 2年未还 , 本息合计 已达 3 7万余元 , .
原 因在于信用 卡挂失前 已经存在 多次 刷卡 记录 ( 卡 该
况, 反映客户对个人的信用状况关注程度不高。当
然 , 当时 的条件 下 , 费者 可能也 不会 想 到事 件会 在 消
对 现 在 的生活 造成 如此 大 的影响 。在无 法 提供 有 效
除有 1 次刷卡发生在其挂失时间之后 , 其余时间的透 支刷卡都在其挂失之前 ) 。该信用卡透支后, 客户没 有及时进行处理 , 不良征信记录也就 自然形成。 2 充分考虑形成不 良征信记录的过错责任。原 .
款项 被 列为 呆 账 , 一 步很 可能 造 成 损 失 。虽 然 银 下
在一定 问题 , 但由于该 款项在总透支金额 中所 占比 例并不大 , 且在不 良征信记录形成这一事实上 , 没有 明显过错行为。因此 , 法院 同时认定银行应承担相 应责任 , 客户不需要为挂失后的损失负责 , 但需要为 挂失前 的透支款项负责。 3 充分考虑不 良征信记 录的客观事实 。由于原 . 告未拿出被抢劫的有力证据, 至诉讼 日该笔款项 且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合同4篇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合同4篇篇1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合同在2023年,中国法院处理了不少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其中一些案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一些案例。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产品。
然而,在产品交付后,甲公司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货并赔偿损失,但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最终,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重大瑕疵,构成严重违约,最终判决乙公司退货并赔偿甲公司损失。
案例二:租赁合同纠纷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
然而,在租赁期间,乙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漏水问题,影响了生活质量。
乙要求甲对房屋进行维修,但甲一直未予处理。
最终,乙将甲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漏水问题严重影响乙的正常生活,构成甲违约,最终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损失。
案例三:劳动合同纠纷甲公司与乙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员工每月工作时间为40小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甲公司安排乙员工超时加班,且未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乙员工多次要求甲公司支付加班费,但甲公司拒绝履行义务。
最终,乙员工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加班费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最终判决甲公司支付加班费并赔偿乙员工精神损失。
以上案例只是中国法院2023年度处理的一部分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不难看出合同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基础,当合同一方违反约定时,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在未来,企业和个人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篇22023年,中国法院在审理合同案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经济社会活动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行为之一。
在合同案件中,法院需要准确、公正地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周某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
周某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名誉权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11.12.05裁判规则名义上的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因不良信用记录发生名誉权纠纷,法院应当依据侵权行为的要件进行审查。
银行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报送的信息也都是源于名义持卡人名下信用卡的真实欠款记录,并非捏造,不存在虚构事实或侮辱的行为,故不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名誉权受损害的后果应当是导致名义持卡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但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相对封闭,只有本人或者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因法定事由才能对该系统内的记录进行查询,这些记录并未在不特定的人群中进行传播,不会造成名义持卡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故不能认定存在损害名誉权的后果。
正文周某某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名誉权纠纷案原告:周某某,女,46岁,汉族,住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
负责人:潘岳汉,该银行行长。
原告周某某因与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发生名誉权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周某某诉称:原告于1998年就办理了中国银行尾号为2964的信用卡,一直是中国银行的信用卡用户,而且多年来无任何不良还款记录。
但被告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9年6月18日签发了一张以原告姓名办理的卡号为****************的信用卡(以下简称涉案信用卡),因该卡欠款逾期未还,导致2009年6月之后原告的征信系统中存在不良还款记录。
2009年9月23日原告接到被告要求还款的电话通知后,方才知晓有人冒名向被告申请了信用卡,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将报案情况电话通知了被告。
2009年12月被告与原告电话联系时,原告将该情况再次告知了被告。
2023秋季学期国开电大专科《民事诉讼法学》在线形考(形考任务1至5)试题及答案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D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 A.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C.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由双方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答案]B .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A.原告住所地 B.被告住所地 C.合同实际履行地 D.合同签订地
C.村办集体企业 D.甲、乙和村办集体企业 [答案]D
6.甲有一块玉石,以100。元的价格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丙听说甲有一块玉石要售出后,赶紧与 甲联系,愿意出2000元购买,甲将玉石卖给丙,并实际交付给丙。乙闻讯遂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允,乙遂以甲为 被告诉之法院。法院该如何处理?()
A.法院可以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8.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o A.救助地人民法院 B.海难发生地人民法院 C.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 D.船舶目的地人民法院 [答案]AC 29.刘某于甲县搭乘宏达公司的轮船前往乙县,在途经丙县时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未果,欲诉船主。已知刘某和 宏达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丁县和戊县,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o A.戊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县人民法院 D.丁县人民法院 [答案]AC 30.下列案件中,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是()0 A.在外地上大学11个月且已迁户口至求学地的殷某,对其父提起索要学费诉讼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 D.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 [答案]C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6篇
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6篇篇1买卖合同纠纷证据与举证一、买卖合同纠纷的产生买卖合同是一种最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双方约定以货币交换物品的一种法律行为。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买卖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
买卖合同纠纷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当事人履行不及时或不完全:买卖合同一方或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付款等,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达成协议,从而产生纠纷。
2.合同内容模糊或不明确:有些买卖合同在合同内容上可能存在模糊、不明确的地方,导致各方对于合同的履行义务产生不同理解,也容易引发纠纷。
3.物品质量问题:在买卖合同中,物品的质量一直是重要的问题。
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就可能产生纠纷。
4.履行方式问题: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履行方式的差异,导致双方对于如何履行合同发生纠纷。
二、买卖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举证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为了证明买卖合同的订立,当事人需要提供书面合同、通讯记录等证据。
2.合同履行:当事人需要提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包括货物交付凭证、支付凭证等。
3.合同解释: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明确或争议性的地方,双方需要提供解释合同的相关证据。
4.合同变更或解除:如果买卖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需要提供书面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等证据。
5.物品质量问题:在买卖合同中,如果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货物质量存在问题。
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自己的主张。
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可能会导致判决不利于自己。
因此,对于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保留证据的同时,也需要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买卖合同纠纷的举证方法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等问题都需要双方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违约的后果5篇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违约的后果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后寻找工作时必不可少的一步。
就业协议书作为双方约定的官方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将会面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首先,违约会造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任危机。
当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无故违约,不但让用人单位对其产生质疑,更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对其他毕业生的招聘产生影响。
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影响毕业生个人的名誉,更会损害整个毕业生群体的形象。
其次,违约将给毕业生自己带来不良后果。
就业协议书是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的正式文件,明确规定了工作期限、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重要事项。
如果毕业生无故违约,将面临被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同时,就业协议书的违约记录也会被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中,给以后的求职带来困难。
此外,违约行为将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当用人单位为了录用某一位毕业生而放弃其他候选人,却发现该毕业生违约离职,将造成用人单位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损失。
即便用人单位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也难以完全弥补损失。
同时,违约会导致法律诉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无故违约,用人单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等。
法律诉讼不仅会消耗双方的时间和金钱,更会给毕业生个人的信用记录带来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违约将会面临严重的后果。
违约不仅破坏了双方之间的信任,更让毕业生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因此,在签订就业协议书之前,毕业生应认真考虑自己的工作意愿和能力,并对就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切勿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希望每一位毕业生都能在顺利就业的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明智。
【文章字数2000】篇2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一种担保,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承诺。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阐述对本次合同纠纷的看法与立场。
在此之前,我已深入研究分析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尽我所能为本案提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以下是我对本起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涉及合同双方为甲方与乙方。
合同约定甲方提供某项服务,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某些原因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本案的关键在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问题。
二、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所涉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 履行情况: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但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行为。
3.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赔偿问题: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代理观点1. 本案所涉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乙方应支付未结费用。
4.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证据支持1. 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约定的权利义务。
2. 履行证据:证明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
3. 违约证据:证明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
4. 损失证据:证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五、诉讼请求1. 确认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 要求乙方支付未结费用。
3. 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结语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的要求合理合法。
我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给予公正的判决。
《民事诉讼虚假自认的规制研究》
《民事诉讼虚假自认的规制研究》一、引言在民事诉讼中,自认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影响。
然而,虚假自认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诉讼的公正性和司法权威性。
本文旨在通过对民事诉讼虚假自认的规制进行研究,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二、民事诉讼中虚假自认的现状及危害(一)现状在民事诉讼中,虚假自认的现象屡见不鲜。
一些当事人为了达到胜诉的目的,故意作出虚假的自认陈述,导致案件事实的认定出现偏差,严重影响了诉讼的公正性和司法权威性。
(二)危害虚假自认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同时,虚假自认还可能导致错误的判决和裁决,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三、虚假自认的规制原则及法律依据(一)规制原则对虚假自认的规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尊重事实和证据;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二)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虚假自认的规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但不得作虚假陈述。
同时,司法解释也对虚假自认的认定和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虚假自认的认定及处理方式(一)认定虚假自认的认定应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
在认定过程中,应考虑当事人的陈述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是否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等因素。
同时,还应考虑当事人的陈述动机和目的等因素。
(二)处理方式对于虚假自认的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一是通过证据证明当事人作出的自认陈述是虚假的,可以推翻其自认;二是对于情节严重的虚假自认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对法官在认定和处理虚假自认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
五、完善虚假自认规制的建议和措施(一)完善立法规定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虚假自认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司法监督应加强司法监督,对法官在认定和处理虚假自认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防止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
司法卷三:法院调解考试试题
司法卷三:法院调解考试试题1、单选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调解的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在立案前不可以就纠纷进行调解B.法院在开庭前可以进行调解C.法院在执行中可以进行调解D.法院可以在立案至判决(江南博哥)作出前都可以进行调解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考查人民法院的调解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规定,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故B项错误,D项正确;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故C项错误。
2、单选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在答辩期满之前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则关于本案的调解,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由于本案尚未正式进入开庭审理,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B.由于本案尚未正式进入开庭审理,即使作出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如果不服的,还可以就此侵权纠纷再次起诉C.法院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日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且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D.如果法院在此种情况下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其仍然不属于法院的结案方式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考查答辩期满前的调解,根据《调解规定》第6条的规定,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日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续调解。
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3、单选曹某诉刘某买卖合同违约,孙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曹某和刘某双方同意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确定由孙某承担义务。
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曹某和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孙某的同意B.人民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孙某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孙某的意见C.如果孙某不同意调解,人民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D.孙某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调解协议仅在曹某、刘某之间生效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考查调解协议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法律规定,根据《民诉意见》第93条,C项正确。
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它对维护法庭的公正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诚实信用原则的概述、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以及应用诚实信用原则的措施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人们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应该秉持诚实、善意、公正和合理的态度,以达到公平正义的社会效果。
这一原则强调在法律关系中尊重他人的利益和权利,以及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在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保障法庭的公正性。
当事人应该真实陈述事实,不进行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证据。
如果当事人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影响法庭的公正裁判,导致法庭的判决不公。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庭的要求,合理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如果当事人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导致法庭的判决无效。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提高法庭的效率。
当事人应该按时提交证据和法律文件,不进行无意义的拖延或故意制造障碍。
如果当事人没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能会导致法庭审理过程的不必要的延误和浪费司法资源。
为了在民事诉讼中更好地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公众的法律教育,提高公民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法律知识,使人们更加了解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和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遵守这一原则。
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的处罚力度,让不遵守法律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那些故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人,应该依法予以严惩,让他们明白法律的严肃性和不可侵犯性。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庭的监督和审查。
通过对法庭裁判过程和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确保法庭的公正性和判决的合法性。
加强法官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教育,使他们具备更高的法律素养和判断能力。
法官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公正、公平地审理案件,不受任何不当因素的影响。
多份施工合同,不属于同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当事人应分别起诉
多份施工合同,不属于同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当事人应分别起诉问题的提出:一案一诉是常态,关于诉的合并审理,一直是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
诉的合并审理,可以分为诉的主体合并与诉的客体合并。
实务中经常把诉的主体合并与诉的客体合并相互混淆。
梳理了不少法院的司法案例,清晰了其中脉络。
本文区别两者关系外,拟对诉的客体合并进行进一步探讨。
一、诉的主体合并与诉的客体合并诉的客体合并,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数个独立的诉讼请求,法院将予以合并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审理。
二、《民事诉讼法》关于共同诉讼规定是否适用诉的客体合并?关于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民诉法52条第1款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适用诉的主体合并还是诉的客体合并?1、适用诉的主体合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诉的主体合并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情形,前者要求强制合并,后者必须经当事人同意以及法院的许可。
——最高院(2014)民四终字第29号裁判宗旨。
诉的主体合并中普通共同诉讼,须经当事人同意+法院的许可。
2、不适用诉的客体合并。
诉的客体合并无需当事人同意——我国法律并无客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是就主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作出的规定,其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必须为二人以上。
我国法律并无客体合并审理必须经当事人同意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辖终302号福建博信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三、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依职权作出决定1、多份施工协议不属同一个项目,不具备合并起诉的基础,应分别起诉。
最高院最新案例:最高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同一原告江苏兴厦公司对同一被告赛罕区住建局就三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并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属于诉的客体合并。
不良征信起诉状
不良征信起诉状恭敬的法官:我是原告XXX,身份证号码为XXX,住址为XXX。
我特此向贵庭递交不良征信起诉状,希翼能够得到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我在XXXX年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按时还款。
然而,在XXXX年,我发现我的信用报告中浮现了不良征信信息,显示我违约未能按时偿还信用卡欠款。
这一信息的浮现对我的信用记录造成为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我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和信用卡,并且在租房和就业方面也遭受了很大的困扰。
事实与证据:1. 我提供了信用卡的还款记录和银行对账单,证明我按时还款且无任何逾期记录。
2. 我提供了信用报告的副本,其中清晰地显示了不良征信信息的存在。
3. 我提供了与信用卡发行银行的沟通记录,证明我曾经多次向银行反映此问题,并要求进行调查和更正。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特此请求贵庭:1. 判决被告即将删除我信用报告中的不良征信信息,并向相关征信机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删除该信息。
2. 要求被告向我赔偿因不良征信信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利息、贷款利息、租房损失和就业机会损失等。
陈述事项:1. 被告的不良征信信息对我造成为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严重影响了我的信用记录和个人声誉。
2. 我曾经多次向被告提出申诉和要求删除不良征信信息,但被告未能积极回应和解决此问题,导致我不得不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附带请求:1. 要求贵庭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权益保护和救济。
我特此向贵庭提出上述诉讼请求,并希翼能够得到公正的审理和裁决。
我愿意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和配合法庭的调查工作。
谢谢贵庭的审理。
原告: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事案例--大学生兼职劳动者权益纠纷案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李乔与橘子手机有限责任公司劳动者权益纠纷案时间:2009年03月20日地点:天津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人物:审判长:李梦雨书记员:马琳原告:李乔,女,1991年12月23年生,现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401宿舍。
原告委托代理人:李霞,女,天津市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佳,女,1972年5月23日生,在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108号橘子手机有限责任公司任人事部经理一职,主要负责该公司的员工招聘和员工工资发放工作,住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号203室被告委托代理人:刘九阳,女,天津市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兼职学生追讨工资未果案。
案情概述:去年来自河北工业大学的李乔,在刘佳的介绍下进入刘佳所在的橘子手机有限责任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对刘佳的信任,兼职的李乔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2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
然而,在李乔做工两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李乔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
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现在宣读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
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原告:我叫李乔,女,1991年12月23日生,现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职业应届学生,寄住校学生公寓401室。
出租方违约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案例分析
出租方违约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案例分析一、案例详情在繁华的都市中,小明(承租方)与某某公司(出租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公寓,租赁期限为两年。
合同中明确规定,出租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小明按时支付了租金和押金,满心欢喜地入住了这套公寓。
然而,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出租方始终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租赁备案。
由于未办理备案,小明在办理一些与居住相关的手续时遇到了诸多麻烦,比如无法办理居住证,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
小明多次与出租方沟通,要求其尽快办理备案手续,但出租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
无奈之下,小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出租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详细判例在法庭上,小明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包括房屋租赁合同、与出租方的沟通记录、因未备案而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等。
出租方辩称,未办理备案是由于相关部门的流程繁琐,并非其故意违约。
但法院认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小明因未办理租赁备案而遭受的损失,并责令出租方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具体的赔偿金额包括小明为解决未备案问题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以及因无法办理居住证而导致工作机会损失的相应补偿。
三、律师点评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明确的约束作用。
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显然构成了违约。
对于承租方来说,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重要的条款,如租赁备案、维修责任、租金支付方式等,要特别关注。
同时,在遇到合同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支付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出租方而言,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应当及时与承租方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味地拖延和逃避责任。
朱庚鑫、李峥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朱庚鑫、李峥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8【案件字号】(2020)豫16民终287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廷军宋诗永朱雪华【审理法官】李廷军宋诗永朱雪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朱庚鑫;李峥【当事人】朱庚鑫李峥【当事人-个人】朱庚鑫李峥【代理律师/律所】张博河南律旗律师事务所;朱国明河南圣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博河南律旗律师事务所朱国明河南圣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博朱国明【代理律所】河南律旗律师事务所河南圣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朱庚鑫【被告】李峥【本院观点】李铮、朱庚鑫在交往期间,朱庚鑫多次向李铮借款,双方结算后并向李铮出具了涉案的借条和欠条,并且从李峥、朱庚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李峥也要求朱庚鑫偿还借款,朱庚鑫均答应及时还款,本案对于借款的真实性予以认定。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诚实信用原则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均无新证据提交法庭。
本院经审理查明:李峥、朱庚鑫在交往过程中,朱庚鑫多次向李铮借款,后在李铮的要求下出具一份欠条、一份借条,共计33万,在李铮、朱庚鑫的聊天中,朱庚鑫承诺还款。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李铮、朱庚鑫在交往期间,朱庚鑫多次向李铮借款,双方结算后并向李铮出具了涉案的借条和欠条,并且从李峥、朱庚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李峥也要求朱庚鑫偿还借款,朱庚鑫均答应及时还款,本案对于借款的真实性予以认定。
朱庚鑫在庭审中辩称,其出具借条是被迫的,没有证据证明。
朱庚鑫庭审中陈述其故意将借条上的身份证号书写错误,说明其民事行为中不履行诚实信用原则。
一审法院依据李铮、朱庚鑫的转账记录判令朱庚鑫偿还李铮借款39794元,并未超诉讼请求。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二全真模拟考试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5题)1、甲欠乙2万元,乙欠甲1.5万元。
甲将乙的欠条交由丙保管,丙不慎遗失欠条。
后乙因甲到期未还欠款诉甲至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法院通知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B.法院通知丙作为证人参加诉讼C.法院追加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D.法院应追加乙、丙作为共同被告【答案】 B2、汪某和郑某因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追加林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入。
案件审理过程中,汪某和郑某达成调解协议,协议中确定了林某承担一定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调解协议不需要征得林某的同意B.该调解协议不能确定林某承担责任C.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林某D.林某反悔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答案】 C3、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lo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
2003年,甲乙离婚。
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A.由甲偿还B.由乙偿还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D.主要由甲偿还【答案】 C4、甲公司系一家互联网信息公司,未经搜房网运营方同意,劫持搜房网数据,在搜房网页面主页右上角设置弹窗,在用户访问搜房网时,甲公司所投放的广告将自动弹出。
对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构成互联网不正当竞争B.构成网络避风港原则,不承担责任C.构成诋毁商誉D.甲公司应为其投放的虚假广告导致的消费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答案】 A5、下列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丁.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B.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C.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D.承包人分包的合同无效【答案】 D6、甲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了乙临街房屋,以作为和丙合伙经营餐饮店的场所,租期为2年。
法律文书借款失踪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姓名:张三性别:男年龄:30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二)出借人基本情况出借人姓名:李四性别:男年龄:40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三)借款情况借款时间:2022年5月1日借款金额:人民币5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用途:用于个人经营二、借款合同(一)借款合同内容借款合同编号:XX2022050001借款人:张三出借人:李四借款金额:人民币5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年利率5%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借款用途:用于个人经营(二)借款合同签订过程1. 2022年4月28日,李四与张三口头协商达成借款意向。
2. 2022年4月29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事项。
3. 2022年5月1日,李四将50万元人民币转账至张三的银行账户。
三、借款失踪情况(一)借款失踪时间2022年7月1日,李四发现借款金额50万元未按时归还,经核实,借款已失踪。
(二)借款失踪原因1. 张三未按合同约定按月还款;2. 张三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用途证明;3. 张三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个人经营情况报告。
四、法律文书(一)起诉状原告:李四被告:张三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张三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2. 判令被告张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1. 2022年4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事项。
2. 2022年5月1日,原告将50万元人民币转账至被告的银行账户。
3. 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月还款,且未提供借款用途证明和个人经营情况报告。
4. 原告多次催收借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
(二)证据1. 借款合同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关系;2. 银行转账记录一份,证明原告已将借款金额50万元转账至被告的银行账户;3. 原告与被告的沟通记录,证明原告多次催收借款未果;4. 被告未提供借款用途证明和个人经营情况报告的证据。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败诉案例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败诉案例咱今儿个就来讲个发生在身边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败诉的事儿。
话说有个老张,这人啊,平时就有点贪心,总想着能一夜暴富。
有一天呢,他看到街边有个小金融公司打着“低息高额贷款,轻松实现财富梦想”的幌子。
老张一下子就心动了,他想着自己要是借了这笔钱,去投资点啥,肯定能大赚一笔。
于是,老张就和这个金融公司签了借款合同。
这合同啊,密密麻麻好几页,老张呢,也没仔细看,就光盯着那个能借到的大额数字和所谓的低利息了。
他当时就想,这金融公司看起来挺正规的,还能骗我咋的?这就是他犯的第一个大错,疏忽大意啊。
签了合同后,钱很快就到账了。
老张把钱一股脑儿地投进了一个朋友介绍的所谓“稳赚不赔”的项目里。
您猜怎么着?这项目根本就是个骗局,老张的钱啊,打了水漂。
这时候,借款合同的还款日期可就到了。
老张拿不出钱来还,金融公司就把他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老张才发现自己当初签的借款合同里,藏着好多“坑”呢。
比如说,利息虽然表面上看着低,但是有各种各样的附加费用,加起来那利息可高得吓人。
还有违约条款,那是相当的苛刻,只要逾期还款,就得支付一大笔违约金。
老张在法庭上试图辩解,说自己被投资项目骗了,而且当初没看清合同条款。
可是法官可不这么认为啊。
法官说,你作为一个成年人,签合同的时候就有义务看清楚所有条款。
而且,你投资失败那是你自己的风险把控问题,和借款合同本身没有关系。
就这样,老张败诉了。
他不仅要还那高额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还得承担诉讼费用。
这老张啊,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就因为自己的贪心和对合同的疏忽,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
这个案例告诉咱们,在签金融借款合同的时候啊,可千万得长个心眼儿,别被那些看似美好的承诺给忽悠了,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里的每一个条款,不然啊,吃亏的可就是自己喽。
有这么一对小夫妻,小李和他媳妇小王。
他们俩呢,一直想改善改善住房条件,就打算买套大点的房子。
他们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是钱不够啊。
这时候,他们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号称能提供超优惠购房贷款的中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模板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模板原告:[原告姓名],男/女,[出生年月日]日生,[民族]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具体姓名]。
委托诉讼代理人:[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
被告:[被告公司名称],住所地[公司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编号]。
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职务:[具体职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1.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写法])。
2. 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拖欠工程款[X]元为基数,按照[具体利率],自[应付款日期]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X]元)。
3.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如果有申请保全的话)等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可得给我评评理啊。
我(原告)和被告之间呢,签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那时候就像两个人拉勾承诺好了一样,说好我负责[简单描述工程内容,比如盖一栋小楼、修一段路之类的],被告呢就按照工程进度给我钱。
我就带着我的施工队,风里来雨里去,没日没夜地干活。
我们就像一群勤劳的小蜜蜂,一点点地把这个工程给做起来了。
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推进,每一个阶段我都做得妥妥当当的,就等着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把钱给我,好让我给工人们发工资,买材料接着干后面的活儿。
可是呢,这被告就开始耍赖了。
本来按照合同,到了[具体付款节点,比如工程完成一半的时候或者某个日期]就该给我一部分工程款,可是左等右等,钱就像被大风刮走了一样,连个影儿都没有。
我就去和被告交涉,他们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会儿说财务出了问题,一会儿又说工程有点小毛病(可这小毛病明明就是鸡蛋里挑骨头,按照合同根本就不是不给钱的理由)。
我为这个工程投入了太多了,材料都是我自己垫钱买的,工人们也天天追着我要工资,我现在都快被这个事儿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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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合同带来不良信用记录当事人诉至法庭
来源:大律师网
王先生买了一套房子贷了一次款,却呈现两份。
就是由于这份多出来的购房合同,王先生在银
行留下了“不良记载”,给自个的生活作业带来不方便利,王先生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和银行同
时告上法庭。
4月14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套房子两份合同银行留下不良记载省会王先生于2002年10月5日购买了某公司开发的
坐落友谊南大街邻近的一所房子,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子总价款为33.5万元,其间首付6.7
万元,其他处理。
为了便利处理房贷手续,他将自个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收入证实、购房合
平等证实资料交给了房地产公司的作业人员,王先生顺利在一家银行处理了按揭借款。
昨天法
庭上,王先生表明,此后3年多的时间里,他如期向银行还贷,从没有拖欠过,2006年2月,王先生提早还清了房贷。
可是2007年8月,他俄然接到了从前的银行发来的告诉,告诉表明在银行的按揭借款逾期未还,并现已产生不良信誉记载。
接到催款告诉后王先生当即带上购房
合同原件来到银行。
这时,他才发现,银行又在2003年6月4日发放了一笔26.8万元的
住房借款,借款人恰是自个。
王先生拿出自个的购房合同与银行存案的购房合同进行比对时发现,除最终的签名和手印不是自个的以外,其他内容和自个与开发商订的购房合同如出一辙,
上面还盖着开发商的公章,合同日期显现是2003年签的。
王先生感到很生气:“原来是房地
产公司假造了一份假的购房合同,使用我之前供给的身份证实和合法的收入证实到银行借款。
”据了解,银行发现房地产公司存在虚伪借款的状况后,还在2007年将房地产公司至法院。
■请求消除不良记载2007年,王先生所在单位要为每人处理一张公事卡,由于他在银行的不
良信誉记载,王先生的卡迟迟得不到处理。
王先生会经常出差,出差的费用等单位都要经过公
事卡来结算。
就由于这一不良信誉记载,给自个的作业、生活造成了很大不方便利。
于是,王
先生想到了经过诉讼消除自个的不良记载,并请求二赔礼道歉。
请求法院判令银行存案的
2003年的购房合同无效、还主张了8000元精力危害抚慰金。
■开发商、银行不同意判定合同法庭上,银行表明,银行也发现房地产公司存在虚伪借款的状况,并于2007年8月将房地产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也判定按揭借款由房产公司归还,可是不能扫除王先生曾和房地产公司合谋处理了虚伪借款。
开发商的律师表明:开发商确实用
2003年这份合同里的这笔借款。
但借款之前是不是寻求过王先生的定见,不清楚,得问详细
经办人。
案子的主审法官表明:法庭庭无法承认两份购房合同的真实性,有必要对两份合同的
真实性进行判定。
法官的这一说法遭到了银行和开发商的对立。
现在,案子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