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河头店镇南岚西瓜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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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促进会章程模板

农业促进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名称为:[农业促进会名称],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本会性质:本会是由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领域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会宗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己任,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五条本会住所:[具体地址]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一)开展农业政策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二)组织农业科技成果的展示、交流和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举办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

(四)开展农业信息咨询,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政策等信息服务。

(五)组织农业产品展销,促进农产品流通。

(六)加强与国内外农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会员资格:(一)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纪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条件。

(三)在农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理事会审查批准。

(三)缴纳会费。

(四)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权利:(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

(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按时缴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为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农技协 章程

农技协 章程

农技协章程一、协会名称和宗旨协会名称:XX市农业技术协会宗旨: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为己任,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会员资格和权利义务会员资格:凡是对农业技术感兴趣,愿意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团体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会员权利:享有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为协会的发展做出贡献等。

三、组织机构1.协会设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协会的财务报告和工作报告,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等。

2.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X年。

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

3.协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理事会任命。

四、协会活动内容1.组织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活动,为会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2.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的农业技术水平。

3.举办农业科技成果展览和技术论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为政府和农业生产者提供技术咨询和评估服务。

5.编辑出版农业技术类刊物和资料。

五、财务管理1.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交纳的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2.协会的经费使用须符合协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活动、提供服务、保障运转等方面。

3.协会的财务报告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

六、章程修改程序1.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方案,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种植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种植协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种植协会的管理,提高协会工作效率,促进协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种植协会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协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确保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种植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务部、会员部、宣传教育部、技术交流部等职能部门。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领导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第八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协会具体事务。

第九条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协会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部长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会员部部长负责协会会员管理、会员活动组织等工作。

第十二条宣传教育部部长负责协会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协会知名度。

第十三条技术交流部部长负责组织、协调协会内部及外部技术交流活动。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协会各项工作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提出工作计划或方案;2.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3. 分配工作任务;4. 落实工作进度;5. 总结工作成果。

第五章纪律要求第十五条协会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和本制度。

第十六条协会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七条协会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协会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二十二条协会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接受理事会审查。

第二十四条协会工作人员不得挪用、侵占协会资金。

互助协会章程模板

互助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会员之间的互助合作,共同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X互助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由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倡导互助友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为会员提供互助服务,增强会员的社会责任感;3. 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生活品质;4. 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1. 组织会员开展互助活动,包括物质互助、精神互助等;2. 开展会员间的技能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3. 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4. 建立会员之间的联系网络,促进信息交流。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5.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会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5.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6.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3.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4.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5. 具有良好的品行。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1. 本协会名称为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1. 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宗旨1. 本协会以促进XXXX为宗旨,为广大会员提供相关活动和服务。

第四条协会地址1. 本协会注册地址为XXXX,实际办公地址为XXXX。

第五条协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 协会章程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经会员大会通过。

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会员1. 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志愿会员。

2. 正式会员是由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的个人或单位会员。

3. 荣誉会员是对协会有特殊贡献和支持的人士或机构。

4. 志愿会员是协会的志愿者,不具有投票权和选举权。

第七条协会理事会1. 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组成。

3. 协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八条协会监事会1. 协会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监事会对协会理事会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

第九条协会职员1. 协会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1. 协会设立各类委员会,负责协会的专项工作,由协会会员组成。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经费来源1.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1. 协会经费应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项目实施和活动开展。

第四章论文发表和研究成果第十三条论文发表1. 协会鼓励会员就相关专业领域撰写论文,协会有权对优秀论文进行发表和宣传。

第十四条研究成果1. 协会对会员的研究成果进行鼓励和支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会员权利1. 会员有参加协会相关活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义务1. 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和遵循协会工作安排等义务。

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蔬菜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合作社的运营行为,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蔬菜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成员互助、民主管理、科技兴农、富农增收。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发展蔬菜种植业,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产品销售等服务。

第二章成员资格与权益第五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均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第六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合作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与本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三)按照出资额和交易量分配利润;(四)优先购买或销售本合作社的产品和服务;(五)查阅本合作社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六)自愿加入和退出本合作社;(七)法律、法规和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二)按照出资额缴纳股金;(三)履行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义务;(四)按时支付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款项;(五)法律、法规和本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本合作社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为5人至7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决策。

第十条本合作社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人至5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管理。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按照成员的出资额和交易量,实行股份合作制。

成员的股份可以转让、继承和退出。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按照出资额和交易量进行。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设立技术指导部门,负责提供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

农业协会规章制度

农业协会规章制度

农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生产管理,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农业市场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业协会是以农民、农业从业者为基础,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协调农业相关各方合作的组织。

第三条农业协会的宗旨是服务农民,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农业协会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农民意愿,服务农业生产经营,维护农业市场秩序。

第五条农业协会会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护农业协会形象,维护农民利益。

第六条农业协会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农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七条农业协会会员应当遵守会员义务,按时参加会议活动,认真执行农业协会的各项决议。

第八条农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架构,选聘专业管理人才,推动农业协会工作开展。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农业协会会员包括农民、农业从业者、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农业协会会员是在自愿基础上加入,享受会员权利,承担会员义务的组成员。

第十一条农业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利益,履行会员义务,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农业协会设立会员服务中心,为会员提供咨询、培训、协调等服务。

第十三条农业协会实行会员激励机制,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农业协会的各项活动,为农业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四条农业协会建立会员退出机制,会员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申请退出农业协会,协会应当依法处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五条农业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决定协会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农业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农业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由协会会员中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士组成,负责相关专业事务。

第十八条农业协会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机构由会员监督委员会组成,负责监督协会重大事务。

第十九条农业协会设立财务监管机构,财务监管机构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农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分工,提高组织管理效率。

农家乐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农家乐协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协会的管理,提高农家乐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农家乐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家乐协会是农家乐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以服务会员、规范行业、提升品质、促进发展为宗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家乐协会的组织管理、会员管理、活动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农家乐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组成。

第六条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事务。

第七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协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协会各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农家乐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入会需提交相关资料,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二)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三)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协会声誉;(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接受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违反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协会有权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或开除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四条协会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培训、研讨会、考察、评比等。

第十五条活动组织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服务会员,提高农家乐行业整体水平;(二)注重实效,确保活动质量;(三)合理规划,提高活动影响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财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八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一)会员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协会财务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首届奈曼西瓜节活动实施方案

首届奈曼西瓜节活动实施方案

首届奈曼西瓜节活动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我旗沙地西瓜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奈曼西瓜品牌,全面展现、推介和宣传奈曼,提高知名度,打算举办首届“奈曼西瓜节”,并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紧紧围绕“创奈曼、实现突破”的总要求,依据“开放、创、务实、高效”的方针,坚持“树立形象,分散人气,孕育商机,共谋进展”的节庆理念,打响奈曼西瓜品牌,使之成为奈曼旗扩大开放的窗口,展现形象的平台,内外合作的桥梁,构建和谐社会的载体。

二、实施原则一是统一筹划、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全都的原则;二是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的原则;三是文体消遣活动结合,突出宣传和趣味性原则;四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勤俭办节的原则。

三、举办方式、时间和地点首届奈曼“西瓜节”由旗委、旗政府主办,宣传部、农牧、文化、供销部门和东明镇承办。

具体分四局部进展:第一局部〔8 月 15 日下午〕:在奈曼宾馆召开西瓜产业闻公布会;其次局部〔8 月 15 日下午〕:在奈曼宾馆召开西瓜产业洽谈会;第三局部〔8 月 15 日晚间〕:在旗人民广场进展西瓜节开幕式;第四局部〔8 月 16 日上午〕:在东明镇西瓜市场举办西瓜节系列趣味竞赛活动。

四、西瓜节活动主要内容〔一〕西瓜产业闻公布会8 月 15 日下午 14:30-15:00 时,在奈曼宾馆 1 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西瓜产业闻公布会。

参与人员为旗有关领导,西瓜产业办公室负责人,农牧业局相关负责人,邀请的上三级电视台或报刊记者,旗电视台和驻奈记者站记者。

发布会具体内容为:(1)旗西瓜办介绍我旗西瓜产业进展状况〔材料由西瓜办撰写〕;(2)答记者问。

〔二〕西瓜产业洽谈会8 月 15 日下午 15:00-17:00 时,在奈曼宾馆 1 号楼4 楼会议室,举办西瓜洽谈会。

参与人员为旗领导、苏木镇场负责人、西瓜产业协会负责人、西瓜种植大户,邀请的上级领导、产业进展参谋和西瓜经销商,记者。

洽谈会议程为:(1)旗领导致欢送词;(2)旗农牧业局介绍我旗西瓜产业进展状况〔材料由农牧业局撰写〕,并播放专题片;(3)公布我旗西瓜产业进展政策和保障措施;(4)来宾座谈、洽谈;(5)签订今年西瓜销售协议和明年种植协议;(6)欢送晚宴。

农技协 章程

农技协 章程

农技协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技协(下称“协会”)是一个自愿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和活动。

第二条协会的名称为:“农技协”。

中文名称为“农业技术服务协会”。

英文名称为“Agricultural Technology Association”。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服务农业发展,推广科学农业技术。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会员是指在协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接受协会章程和注册会员资格要求,缴纳会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会员分为以下几类:1.创始会员:自发成立协会的最初会员。

2.组织会员:农业科技机构、农业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与农业相关的团体。

3.个人会员:与农业相关的科技工作者、农民及其他个人。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提出对协会事务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事务的决策和选举。

3.获得协会的服务和资源支持。

第七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和组织决议。

2.定期缴纳会费。

3.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协会的工作。

第八条会员资格终止的情况包括:1.会员主动申请退出协会。

2.会员丧失法定资格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3.会员违反协会章程或严重损害协会利益。

第三章组织形式第九条协会设立了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条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和几位理事组成,理事人数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协会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的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资助和相关服务的收入。

第十四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规范的财务记录和报告。

第十五条协会应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其他第十六条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报社会团体登记机关备案。

个协章程资料

个协章程资料

个协章程第一章协会名称与性质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个协”,是由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为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要服务于个体经济及相关从业者。

第二章宗旨、任务与目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服务会员,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第四条本协会的任务与目标包括:为会员提供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组织会员进行经验交流、业务拓展和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推动个体经济的创新与发展;开展其他符合本协会宗旨的活动。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职能第五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的职能包括: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秘书处的职能包括:执行理事会的决议;组织开展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维护协会资产;负责协会与会员及其他相关方的沟通联络;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会员资格与权益第八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在个体经济及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影响。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协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由章程规定的权益。

第五章会员申请与管理第十条会员申请程序: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秘书处审核,报理事会批准;缴纳会费;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管理:建立会员档案,记录会员基本信息和活动参与情况;定期对会员进行服务和活动反馈,了解会员需求;对不遵守协会章程或长期不参与协会活动的会员,可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或除名等处理。

第六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本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管理。

西瓜售卖点的规章制度

西瓜售卖点的规章制度

西瓜售卖点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瓜售卖点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食品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西瓜售卖点是指专门从事西瓜销售的商店或者摊点。

第三条西瓜售卖点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西瓜售卖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诚信经营。

第五条西瓜售卖点应当保障西瓜质量,确保所售西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六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西瓜销售环境卫生。

第八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定期对经营活动进行评估,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章西瓜质量管理第九条西瓜售卖点应当优先选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新鲜西瓜供应。

第十条西瓜售卖点应当明码标价,标明产地、品种、重量等信息。

第十一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对进货的西瓜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无病虫害、无变质等问题。

第十二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储存西瓜的环境应保持通风、整洁、干燥,温度适宜。

第十三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水果摊位、工具等设备。

第十四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保障西瓜质量。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五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培训员工,提升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西瓜售卖点应当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

第十七条西瓜售卖点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西瓜售卖点应当自觉遵守市场秩序,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西瓜售卖点应当配备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确保所售西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十条西瓜售卖点应当保障员工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禁止在工作场所吃东西、抽烟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加强清洁卫生管理,定期消毒工作场所。

第二十二条西瓜售卖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测。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三条西瓜售卖点如果发现有不良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营业等。

莱西夜市摊位管理制度

莱西夜市摊位管理制度

莱西夜市摊位管理制度一、摊位经营者资格要求所有在莱西夜市摆摊经营的商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即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2. 遵守夜市管理规定。

包括不得乱丢垃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等;3. 产品质量过硬。

所有摊位经营者必须保证售卖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4.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服务态度亲和、热情,为顾客提供优质的购物体验。

二、摊位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夜市的有序经营和安全运营,莱西夜市对摊位管理制定了以下规定:1. 摊位分配。

摊位的分配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商户需按照规定的分配时间到达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摆放;2. 摊位尺寸。

每个摊位的尺寸有一定限制,商户不得超出规定范围设置摊位,以免影响周围摊位的正常经营;3. 摊位布局。

摊位之间需留有一定距离,方便顾客流通和消防通道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影响他人;4. 摊位清洁。

商户需保持摊位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不得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5. 安全防护。

商户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灭火器、急救包等,确保顾客和自身安全。

三、摊位经营管理为了提高摊位经营的效益和服务质量,莱西夜市对摊位经营管理也进行了相应规定:1. 经营时间。

夜市的经营时间为每日下午6点至深夜12点,商户需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经营;2. 产品质量。

商户需确保售卖的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保证消费者权益;3. 服务态度。

商户需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解答顾客疑问,确保顾客满意度;4. 价格合理。

商户需合理定价,不得虚高夸张,保证价格透明公平;5. 安全管理。

商户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售卖食品符合卫生标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摊位监督管理为加强对夜市摊位的监督管理,莱西夜市设立了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对摊位经营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夜市的正常经营:1. 定期巡查。

夜市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抽查抽检。

对夜市摊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理;3. 接受举报。

水果行业协会和行业合作管理制度

水果行业协会和行业合作管理制度

水果行业协会和行业合作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与意义水果行业作为我国农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水果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水果产业链的效益和竞争力,水果行业协会应运而生。

水果行业协会作为水果行业内部组织的代表和联络机构,致力于推动行业发展、加强同行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行业自律和监管的作用。

为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业合作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水果行业协会的职责和组织结构(一)职责1. 组织和协调行业内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参与协会的建设与管理;2. 开展行业研讨、调研与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3. 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参与行业政策制定;4. 组织行业双方的合作会谈,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5. 维护行业内部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行业的市场秩序;6. 进行行业商会信用评价和管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7. 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制定的作用。

(二)组织结构水果行业协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和各个专业委员会。

主席团由协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秘书处负责具体的协会事务及会员服务工作。

专业委员会由行业内的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负责行业技术指导与标准的制定及发布。

三、行业合作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公平原则水果行业协会应该在行业内部推动公平竞争,制定公正的行业规范,倡导企业间的公平合作,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行业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合作原则水果行业协会应该促进行业内部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

通过组织双方的合作项目,提高行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三)诚信原则水果行业协会应该倡导行业内企业的诚信经营和社会责任,加强行业伦理规范和行业信用建设。

对于违反合作规范和诚信原则的企业,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四、行业合作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推行(一)制度建立1. 研究行业内各个环节的合作需求和难点,制定行业合作管理制度;2. 制定行业内企业合作的基本准则和框架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与权利;3. 设立行业合作机构,负责监督行业合作的实施和效果评估;4. 建立行业数据共享的平台,促进信息透明和资源协作。

食品行业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行业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协会是以食品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以服务会员、规范行业、维护权益、促进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食品行业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为构建安全、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由理事会负责组织。

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七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协会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行业特定领域的自律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科研、教育、检测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承认本规章制度,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规章制度;(二)维护协会声誉,积极宣传协会工作;(三)按时缴纳会费;(四)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五)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协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研究协会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协会秘书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协会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行业发展、会员服务、行业培训等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定期组织行业调研,掌握行业动态,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规章制度的会员,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曝光或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莱西市河头店镇南岚西瓜协会章程

莱西市河头店镇南岚西瓜协会章程

莱西市河头店镇南岚西瓜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莱西市河头店镇南岚西瓜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南岚村和周边村庄西瓜种植户,瓜业贮运、销售、以及相关的组织或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赢利性民间社会服务协作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生产技术、产供信息、物资、资金、销售方面会员要实行互助合作,集科研、生产、流通为一体,发挥集体智慧,加强社会化服务,为推动全镇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第四条协会接受河头店镇政府、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所在地:河头店镇南岚村村委大院内。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六条本协会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家及农业主管部门对瓜果业的发展方针和政策。

(一)积极参与制定瓜果业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二)及时掌握产业动态,为瓜农当好瓜果业生产的参谋;(三)努力协调执法、管理部门规范农资市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认真分析研究市场新动向,积极开拓市场,加强团结协作,提高产业效益。

(一)建立市场信息网络,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会员通报;(二)为会员搞好销售服务。

合理布局销售网点,统一组织货源,统一销售价格,优先收购、销售会员产品;(三)为会员搞好物资服务。

根据瓜业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及时引进推广新的农药、肥料,包装物料等。

(四)根据会员所需,积极引进新品种,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八条以科技为支撑,引进新品种、探索新模式、掌握新技术、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瓜农的科技水平。

(一)抓住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科研攻关,提出最佳技术方案;(二)加强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联系,引进先进的技术和优良的品种;(三)经常组织会员外出参观与内部交流,定期举办培训班,及时印发病虫情报、技术资料;(四)组织技术人员巡回指导,提供技术咨询;(五)培养科技带头户,以点带面,加快新技术推广步伐;(六)大力推广瓜业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新技术。

果类业协会章程

果类业协会章程

果类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为了加强果类业的组织和管理,促进果类业的发展和合作,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名称为果类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宗旨协会以促进果类业的经济发展、提升果类产品质量、加强果类业内合作等为宗旨。

第四条协会成立协会成立于YYYY年MM月DD日,注册于XXXX地区市场监管部门。

第二章协会组织结构第五条组织形式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依法合规注册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会员组织1. 协会会员由各果类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加入。

2. 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各项活动和项目合作的权利。

3.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协会架构1. 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

2. 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会员服务。

第八条理事会职权1.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

2.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决议事项以简单多数通过。

第九条秘书处职责1. 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管理和会员服务工作。

2. 秘书处应做好会员信息管理、活动组织、文件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协会职责和活动第十条协会职责1. 协会应加强果类业信息交流和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服务。

2. 协会应组织开展果类业培训、展览、研讨会等活动,促进行业共同发展。

3. 协会应维护果类业权益,参与相关行业协商和政策制定。

第十一条活动分类协会活动可分为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

1. 内部活动包括会员交流会、培训班等,旨在促进会员间合作和技术提升。

2. 外部活动包括展览、研讨会等,以推动果类业的市场拓展和知名度提升。

第十二条业务专委会协会可以设立相应的业务专委会,负责组织专业活动和技术服务,协助协会履行职责。

第四章章程修订和解散第十三条章程修订对本章程的任何修订,须经理事会多数成员同意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十四条协会解散如确有解散协会的必要,须由理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解散。

果树协会章程

果树协会章程

果树协会章程一、总则1.1 名称:本协会名称为“果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1.2 目的:协会旨在促进果树种植业的发展,提升果树种植技术水平,推动果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3 法律依据:本协会依法成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组织形式2.1 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 协会的地址为:[填写地址]。

2.3 协会的章程为协会的基本管理规范,必须严格遵守。

三、会员3.1 会员资格3.1.1 会员资格开放于任何个人、企业或组织,愿意遵守本章程并为果树种植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士。

3.1.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普通会员需缴纳会费并享有投票权,荣誉会员由协会理事会授予,不缴纳会费但无投票权。

3.1.3 会员的加入需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

3.2 会员权益3.2.1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包括学术研讨、培训课程、展览会等。

3.2.2 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参与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3.2.3 会员有权获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支持,包括技术咨询、市场信息、政策解读等。

3.3 会员义务3.3.1 会员需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各项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3.3.2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共同促进果树种植业的发展。

3.3.3 会员需按时缴纳会费,会费的标准由协会理事会制定。

四、理事会4.1 理事会组成4.1.1 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4.1.2 理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其他理事会成员,具体人数由协会会员大会决定。

4.1.3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连续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4.2 理事会职责4.2.1 确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4.2.2 组织和协调协会的各项活动,推动果树种植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4.2.3 监督协会的日常运作,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示例样表)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示例样表)

合作社章程模板分两种情形:设执行监事、设监事会。

请按实际情况采用对应模板。

青岛XXX专业合作社章程(适用于设执行监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本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本合作社以全体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第三条本合作社遵循下列原则:(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二章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四条本社名称:青岛XXXXX专业合作社。

第五条本社住所:青岛市**区**镇**村**路**号第六条本社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合作社成员第七条本合作社由XXX等X个成员出资,于XXX年X月X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本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果业专业技术协会章程范本

果业专业技术协会章程范本

果业专业技术协会章程范本怎样制定果业专业技术协会章程?下面是特地给大家整理的果业专业技术协会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果业专业技术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xx果业专业技术协会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是:从事水果种植专业的农户自愿组织起来的专业性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团结农村水果种植专业户和科技工作者,以名、优、特、新水果示范基地和专业工作者为基础,以构筑全镇外向型设施园艺产业链为起步点,逐步实现联合发展,发挥区域经济带动作用,为加速XX农业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XX镇经济办公室业务指导和县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三台县xx果业开发中心翠湖新村母本园示范基地。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 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民办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协会与会员的一体化运行模式,促进农村水果专业的发展。

(二)总结交流水果种植技术经验,培养水果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优良品种,培育品牌产品,制定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大力推行绿色水果标准化生产和产品商品质量标准化,带动专业化分工与合作。

(三)帮助会员不断掌握农业市场经济和管理知识,提高会员的水果种植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

(四)增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参加市场流通和竞争,为本会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系列化服务。

(五)积极与本协会业务有关的科研单位、厂矿企业之间取得技术经济联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六)建立市场需求信息库、实用技术和人才信息库,形成协会专业信息网络。

(七)同相关的技术经济组织机构建立联系,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向政府反映会员的要求和志愿,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单位会员:县、镇水果技术组织,名优水果示范园区,以及同本会专业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志愿支持本会发展的生产、经营单位,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的可提出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接受为团体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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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河头店镇南岚西瓜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莱西市河头店镇南岚西瓜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南岚村和周边村庄西瓜种植户,瓜业贮运、销售、以及相关的组织或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赢利性民间社会服务协作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生产技术、产供信息、物资、资金、销售方面会员要实行互助合作,集科研、生产、流通为一体,发挥集体智慧,加强社会化服务,为推动全镇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第四条协会接受河头店镇政府、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所在地:河头店镇南岚村村委大院内。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六条本协会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家及农业主管部门对瓜果业的发展方针和政策。

(一)积极参与制定瓜果业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
(二)及时掌握产业动态,为瓜农当好瓜果业生产的参谋;
(三)努力协调执法、管理部门规范农资市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认真分析研究市场新动向,积极开拓市场,加强
团结协作,提高产业效益。

(一)建立市场信息网络,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会员通报;
(二)为会员搞好销售服务。

合理布局销售网点,统一组织货源,统一销售价格,优先收购、销售会员产品;
(三)为会员搞好物资服务。

根据瓜业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及时引进推广新的农药、肥料,包装物料等。

(四)根据会员所需,积极引进新品种,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八条以科技为支撑,引进新品种、探索新模式、掌握新技术、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瓜农的科技水平。

(一)抓住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科研攻关,提出最佳技术方案;
(二)加强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联系,引进先进的技术和优良的品种;
(三)经常组织会员外出参观与内部交流,定期举办培训班,及时印发病虫情报、技术资料;
(四)组织技术人员巡回指导,提供技术咨询;
(五)培养科技带头户,以点带面,加快新技术推广步伐;
(六)大力推广瓜业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新技术。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为具有多年从事生产、营销及农技推广等活动的科技工作者、农民、经营者;团体会员为从事科研、生产、加工、营销、出口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企
事业单位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第十条申请入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协会决议,遵守协会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协会的利益;
(二)积极履行会员义务。

第十一条入会程序
(一)由个人提出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有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良种、信息、技术、服务、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的权利;
(五)协会对自己的产品有权自由销售;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服从协会管理,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二)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及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四)按时接受协会组织的培训,定期接受农民技术资格的培训和考核;
(五)对上门服务的专家、教授及技术人员应热情接待;
(六)会员对西瓜的管理、用药、施肥及其他管理技术必须按照协会的统一部署,严格要求,认真操作,否则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七)会员使用协会的物资不赊帐。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先面告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定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由秘书长提请会长同意或1/3以上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但最长两届。

第二十四条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和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六条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或其他单位资助;
(四)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协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二十九条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人员,进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审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协会场所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四条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五条协会终止前,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三十六条经社团登记管理提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行终止。

第三十七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200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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