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职级别一览
中国官员级别
中国官员级别行政级别从上到下分为:国家级正职: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如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等。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等。
厅局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中国现代官位级别的排列
中国现代官位级别的排列
中国现代官位级别是按照一定的级别等级和层次结构来划分的。
官职分为正职、副职和非正式职位等。
官位级别的排列可以分为国家级别和地方级别。
现代中国国家级别官位如下:
一、国家常务
1.主席
2.国务委员
3.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二、国家最高层级官员
1.国家主席
2.国务院总理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4.国务委员
5.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6.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国家领导层
1.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2.国家主席
3.国务院总理
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8.国务委员
四、国务院领导层
1.国务院总理
2.国务委员
3.国务院秘书长
4.各部委部长
5.国务院组成部
门主要官员
五、省级及以下领导层
1.省委书记
2.省长
3.副省长
4.市委书记
5.市长
6.副市长
7.县委书记
8.县长
9.副县长
在中国官方社交媒体上,崛起了一个“官星掉落计划”话题,许多中国互联网用户在上面分享他们所知道的官员的丑闻和负面新闻。
这个话题迅速在中国互联网上成为热门话题。
中国现今官职级别
中国现今官职级别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县处级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中国古代官职等级
中国古代官职等级1、品:品是用以表示官员级别高低的标志,起源于曹魏时期的“九品中正”官僚选择制度。
当时将士人按才能分别评定为9等,以备选用,称“九品”,后来将在职官员的尊卑也分9个等级,亦称九品。
北魏时期又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把每品分为正与从,第四品以下的正与从又各分上与下,把最初的9个等级发展成30个等级。
其排列顺序为: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上、正四品下、从四品上、从四品下……正九品上、正九品下、从九品上、从九品下。
这种等级区分,隋唐以后各代仍被沿用,直至清末始废,只是各代略有差异。
唐、宋时期的武职,从第三品起分上、下级,形成武职32个等级。
隋代和清代只保留九品之中分正与从的办法,正与从不再分上下,且文职与武职相同,形成整齐划一的从正一品到从九品的18个品级。
金代较为特殊,把第三品到第五品的正与从各分为上、中、下三级,形成42个品级。
元、明两代与金代基本相似。
官员的品级与实任官职一般都相互对应。
以清代为例,内阁大学士为正一品,六部尚书或总督为从一品,各省巡抚为正二品,布政使为从二品,知府为从四品,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知县为正七品,县丞为正八品,主簿为正九品,典史为从九品。
在封建社会里,只有九品之内的官员才称“官”,也称“流内”,九品以外的办事人员称“吏”,也称“流外”或“未入流”。
品级较高而任实职较低的官员称“行某某官”,品级较低而任实职较高的官员称“守某某官”。
2、阶阶是一种无实职实责,专门用作标明官员品级高低的荣誉称号。
在我国古代职官制度中,每一个品级都有一个相应的称号相匹配,统称“品阶”。
例如清文阶官正一品称光禄大夫,从一品称荣禄大夫,正二品称资政大夫,从二品称通奉大夫等。
品阶之名称始于唐代,后各代沿用,至清末始废,只是各代的名称略有差异。
古人对品阶称号十分重视,在泰山现存的碑文中,其名款之前常常冠以“某某大夫”、“某某郎”等品阶称号,以示荣耀。
3、勋勋亦属于无实职的荣誉虚衔,始于唐代。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学位,学衔的常识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教授的发展历史中国汉、唐两代太学都设有博士,教授学生。
博士就是后来的教授。
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开始设教授。
元代各路州府儒学及明、清两代的府学都设教授。
清代末年兴办新学后,大学设正教员、副教员。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
1924年的大学条例,取消助教授一职。
1927 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教授的不同分类1、现下“教授”都是聘任制的;2、“特聘教授”,顾名思议,是特殊(特别)聘任的教授,本身是教授;3、“客坐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的来作报告活搞讲座。
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等;4、“兼职教授”,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
本身是教授,实际讲课或搞科研、带研究生。
5、“荣誉教授”,是对知名的老教授、有成就的老领导,授予的荣誉称号;6、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既上课、又搞科研、带研究生,也是学术带头人。
学位分类现代国家的学位一般分为学士、硕士、博士3个等级。
学士①学士。
初级学位。
通常由高等学校授予大学本科毕业生。
中国官职级别划分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等。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中国行政官员级别一览表
中国行政官员级别一览表中国行政官员级别一览表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行政级别分中央,省(直辖市),地区(市),县(县级市)乡中央:一级:军委主席二级:国家主席三级:国务院总理四级:副主席,副总理,国务委员五级:部长地方:六级: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直辖市书记,市长,市政协主席。
作为伟大光荣正确的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领导干部级别也是非常有特色的,连大学校长或者《人民日报》总编辑都有行政级别的……有官瘾的朋友不得不了解的常识哦~对于政治我不是很感冒,我喜欢爱因斯坦的一句话,“政治是短暂的,方程式是永恒的。
”未来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模式恐怕将会撤掉越来越多的乌纱帽。
中国行政级别分9级1级:准国级,香港,澳门2特区(对外享受国家和地区中的地区级,可以单独参加国际的经济,社交,体育活动和申办国际级的活动,如奥运会等,高度自制,有自己的区旗,区徽)2级:正部级: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3级:副部级:14个副省级城市(包括9个副省级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济南,杭州,成都,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4级: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市为“较大的市”。
5级:正厅级:一般地级市6级:副厅级:省直管县级市7级:正处级:一般县级市8级:副处级:市管镇9级:正科级:一般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
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一、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决定了官员级别的基准体系通常情况下,中国官员的行政级别是由所在机构的行政级别决定的,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一法则。
与大多数国家的组织结构不同,中国的行政区划有五个行政层级中央(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盟)、县(区、旗、县级市)、乡(镇、街道)。
因此,按照上面五个行政层级政府官员分为五种主要层级,每个主要层级又可以分出正副两个级别,这十个级别就构成了我们识别官员身份的基准体系。
具体如下:1、国家级正职,简称“正国级”,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
正国级职位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2、国家级副职,简称“副国级”,包括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成员(正国级除外),正国级职务的副职等。
它们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的书记则因情况而定。
按照职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二法则,如果这两个书记是政治局常委,那么他们就是正国级;如果是政治局委员,就是副国级。
3、省部级正职,也称“正部长级”,包括中央部委、省级党委和政府的正职领导(“一把手”)。
它们包括:中共中央下属机构(如政研室、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的正职领导,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办、总局、审计署、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的正职领导,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办事机构和专门委员会的正职领导,各省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
4、省部级副职,包括省部级正职的副职,还有各省的党委常委,不再列举。
5、厅局级(或地厅级)正职,包括中央部委下属司局和省直机关(厅、局、部)的正职领导,各地级市(地区、直辖市所属区)四套班子的正职领导。
6、厅局级副职,包括厅局级正职的副职和市委常委。
中国的官员级别
中国的官员级别摘要:一、官员级别的划分1.国家级2.省部级3.地市级4.县处级5.乡科级二、各级别官员的职责与权力1.国家级官员2.省部级官员3.地市级官员4.县处级官员5.乡科级官员三、官员级别的晋升与选拔1.选拔制度2.晋升途径3.选拔与晋升的考核标准四、官员级别的影响与作用1.对社会发展的影响2.对政策执行的影响3.对民生改善的影响正文:中国的官员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处级和乡科级五个等级。
不同级别的官员拥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共同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国家级官员主要负责国家政策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他们具有最高的权力地位,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省部级官员负责管理和领导所辖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同时承担部分国家级政策在本地区的实施任务。
地市级官员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上级政策,领导县处级单位的工作,同时关注民生问题,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县处级官员是地方政府的基层领导,负责落实上级政策,推动经济发展,解决民生问题。
乡科级官员是地方政府中最基层的官员,直接面向群众,负责执行上级政策,解决乡村的实际问题。
在官员级别的晋升与选拔方面,我国实行严格的选拔制度。
官员的晋升主要通过考试、考核、选拔等途径进行。
选拔过程中,组织部门会对官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同时,晋升的官员还需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以保证政府机关的廉洁与公正。
官员级别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级别官员的决策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政策走向,中级和基层官员的执行力则关系到政策能否落实到位。
此外,各级别官员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与解决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
官员级别划分
总的来说省级职务为部级市级职务为厅级县级职务为处级乡级职务为科级机关干部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
(一)国级正职,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级副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中国官员级别
中国的官员级别是一个复杂而又引人瞩目的话题。
它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以及官员之间的职责分工。
中国的官员级别一般分为九级,即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和科员级。
其中正部级是最高级别,正科级别是最低级别。
正部级官员一般为国务院部长级官员,是最高领导者,在中国政府的体系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副部级官员一般为国务院副部长级官员,是国家领导者的直接下属,负责研究、审查和执行各项重要政策,具有相当的权力和影响力。
正厅级官员一般为省部级官员,他们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各级政府部门和下属机构,具有较大的职权和自主权。
副厅级官员一般为厅官级官员,他们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掌握各级政府部门的运作情况,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正处级官员一般为局官级官员,他们负责执行政府的政策,管理和协调各级政府部门和下属机构,具有较强的管理权。
副处级官员一般为处官级官员,他们负责协助正处级官员完成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有相当的权力和管理能力。
正科级官员一般为科官级官员,他们负责执行政策,完成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和改善社会秩序,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副科级官员一般为科员级官员,他们负责协助正科级官员完成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以上就是中国官员级别的简介,它反映了中国政府的组织结构,以及官员之间的职责分工。
每个级别的官员都负责不同的工作,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但同样重要。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学位,学衔的常识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教授的发展历史中国汉、唐两代太学都设有博士,教授学生。
博士就是后来的教授。
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开始设教授。
元代各路州府儒学及明、清两代的府学都设教授。
清代末年兴办新学后, 大学设正教员、副教员。
1912 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1917 年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
1924年的大学条例,取消助教授一职。
1927 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教授的不同分类1 、现下“教授”都是聘任制的;2、“特聘教授”,顾名思议,是特殊(特别)聘任的教授,本身是教授;3、“客坐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的来作报告活搞讲座。
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等;4、“兼职教授”,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
本身是教授,实际讲课或搞科研、带研究生。
5、“荣誉教授”,是对知名的老教授、有成就的老领导,授予的荣誉称号;6、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既上课、又搞科研、带研究生,也是学术带头人。
学位分类现代国家的学位一般分为学士、硕士、博士3 个等级。
学士①学士。
初级学位。
行政级别、技术职称、军衔警衔一览
行政级别、技术职称、军衔警衔一览
行政级别、技术职称、军衔警衔一览
一、行政级别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副局级,如教育局副局长,乡镇副乡长,副镇长)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行政级别分为:国、部、司、处、科。
平常大家所说的“县处级”、“科局级”是对等的级别。
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
种习惯的称呼。
二、技术职称
高级
中级
助级
员级
高校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教员中小学教师中学高级
中学一级
小学高级
中学二级
小学一级
中学三级
小学二级医疗卫生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医师
医士工程技术
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科研机构研究员
副研究员
行业研究员不在此列。
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
一、中国的五级行政级别决定了官员级别的基准体系通常情况下,中国官员的行政级别是由所在机构的行政级别决定的,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一法则。
与大多数国家的组织结构不同,中国的行政区划有五个行政层级中央(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盟)、县(区、旗、县级市)、乡(镇、街道)。
因此,按照上面五个行政层级政府官员分为五种主要层级,每个主要层级又可以分出正副两个级别,这十个级别就构成了我们识别官员身份的基准体系。
具体如下:1、国家级正职,简称“正国级”,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
正国级职位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2、国家级副职,简称“副国级”,包括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成员(正国级除外),正国级职务的副职等。
它们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的书记则因情况而定。
按照职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是识别官员级别的第二法则,如果这两个书记是政治局常委,那么他们就是正国级;如果是政治局委员,就是副国级。
3、省部级正职,也称“正部长级”,包括中央部委、省级党委和政府的正职领导(“一把手”)。
它们包括:中共中央下属机构(如政研室、党史研究室、文献研究室)的正职领导,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办、总局、审计署、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的正职领导,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办事机构和专门委员会的正职领导,各省四套班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
4、省部级副职,包括省部级正职的副职,还有各省的党委常委,不再列举。
5、厅局级(或地厅级)正职,包括中央部委下属司局和省直机关(厅、局、部)的正职领导,各地级市(地区、直辖市所属区)四套班子的正职领导。
6、厅局级副职,包括厅局级正职的副职和市委常委。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
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及职称、学位,学衔的常识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教授的发展历史中国汉、唐两代太学都设有博士,教授学生。
博士就是后来的教授。
宋代中央和地方的学校开始设教授。
元代各路州府儒学及明、清两代的府学都设教授。
清代末年兴办新学后,大学设正教员、副教员。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公布《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教授、助教授;1917年修正《大学令》,规定大学设正教授、教授和助教授。
1924年的大学条例,取消助教授一职。
1927 年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开始规定大学教员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未变。
教授的不同分类1、现下“教授”都是聘任制的;2、“特聘教授”,顾名思议,是特殊(特别)聘任的教授,本身是教授;3、“客坐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的来作报告活搞讲座。
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等;4、“兼职教授”,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
本身是教授,实际讲课或搞科研、带研究生。
5、“荣誉教授”,是对知名的老教授、有成就的老领导,授予的荣誉称号;6、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既上课、又搞科研、带研究生,也是学术带头人。
学位分类现代国家的学位一般分为学士、硕士、博士3个等级。
学士①学士。
初级学位。
通常由高等学校授予大学本科毕业生。
国家公务员官衔级别排行从高到低
国家公务员官衔级别排行从高到低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中国官级顺序
中国官级顺序
中国的官级顺序如下:
1.国家主席:一级;
2.国务院总理:一级;
3.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4.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5.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6.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至八级;
7.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
8.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
9.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
10.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
11.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
12.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
13.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中国的官阶等级表
中国的官阶等级表
明朝部门:三公、三孤、六部(明迁都北京后另设南京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国子监、六科、廿四衙门、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都司)、卫指挥使(卫)、千户所(所)、总督(总理)巡抚、府、州、县、詹事府、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太医院、五军都督府等。
朝廷加官三公、三孤: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另外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行政六部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行政监察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现代的官阶等级分为国家级副职和省部级正职和副职三种类型。
国家级副职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央纪委全会上排名靠前的副书记通常属于省部级正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对应的官职
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对应的官职一、中央机关的行政机关架构:1、中级行政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国家财政部:部长;国家司法部:部长;国家民政部:部长;国家林业商务部:部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国家外交部: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2、高级行政机关:中央局长:中央局长;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中央政策委员会:主席;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中央保密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主任;国家统一协调委员会:主管;新闻出版总署事务委员会:主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3、中央行政机构和系统省市副省级机关:中央国家机关:部长;中央直属机构:局长;省市副省级机关:主管;二、中央行政级别和职务级别对应的官职:1、中央一级行政职务对应的官职:中央国家机关部长、局长;理事会、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央机关执行委员会书记;新闻出版总署委员会主任;中央工作委员会成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中央二级行政职务对应的官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国家财政部副部长;国家司法部副部长;国家民政部副部长;国家林业商务部副部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国家外交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3、中央三级行政职务对应的官职:地方、街道级政权机构官员;国家和政府一般机构一般管理职务官员;国家统一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主席助理;国务院副总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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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及以上干部为高级干部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的行政级别是正省(部)级,故现任兵团司令员华士飞、政委聂卫国的行政级别均为正省(部)级,下属十四个师的师长、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厅(局)级,下辖的174个农牧团场的团长、政委为正处级。
注:副省级市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等共15个。
重庆市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1997年2月成为省级的直辖市。
副省级城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
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的。
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或地级行政区一起纳入各省的直接管辖之下,没有被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