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派遣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全面、客观的了解、评价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提升素质、提升业绩、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派遣员工,是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我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沟通反馈、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所有派遣员工。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内容第五条各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三方面。
在考核中,工作业绩占70%,工作能力占15%,工作态度占15%。
第六条具体考核指标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一般从以下方面考虑:工作业绩,考核期内销售额、利润、费用控制、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性、责任心、协作性、主动性等。
第七条各考核指标的分值及权重应当考虑各指标对岗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公司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重点,设置不同的最大分值及权重。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实施第八条员工的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日常考核每天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年度考核每年度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一月份。
第九条日常考核、季度考核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程序:考核对象总结直属领导评分绩效面谈考核结果汇总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一条员工在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其考核总分按以下标准加减:(1)获表扬意见一次加2分;获表扬信一次加4分;获登报表扬加8分;获公司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加2分(员工因同一事件获得的奖励只加一次分,加分标准就高不就低)。
劳务派遣员工积分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用工机制改革,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完善员工激励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管理目的1.积分管理以建立员工选拔、使用、评价、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为目标,引导劳务派遣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方向与公司持续发展战略相一致。
2.积分管理将员工在工作成长中的表现与其职业生涯紧密联系在一起,鼓励劳务派遣员工岗位成才。
3.积分管理旨在完善员工激励机制,积分结果运用于:(1)员工职业规划-晋升;(2)员工福利-积分奖励。
二、积分管理原则1.标准化原则:全部员工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化评价项目,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评价。
2.量化评价原则:每一评价要素都被赋予一定的分值,用数字来精确地反映员工的综合素质。
3.客观原则:以绩效、技能、学识等员工客观素质的表现形式作为评价项目,使积分更能客观反映员工的素质现状。
4.公开公正原则: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和评价项目公司内公开,清晰透明。
5.绩效导向原则:综合评价在兼顾员工综合素质考核的基础上,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绩效成绩权重占绝对比重(60%),引导员工为公司发展多做贡献。
三、积分管理范围试用期满在岗的全部劳务派遣员工。
四、评价组织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价办法的制定、执行和评价结果的确定等事宜。
组长: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成员:人力资源部、市场经营部、网络部、纪检监察部、工会等相关部门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结果汇总分析、激励的兑现以及对各部门评价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政策咨询等。
各单位、部门分别成立考评工作组负责本部门考评工作的实施,收集考评所需资料、计算积分、汇总上报积分结果等。
五、评价周期以自然年为一个评价周期,次年一季度公布上年度评价结果。
六、积分评价体系(一)积分体系的相关概念1.积分体系:是由一组能较完整地表现评价要求的评价项目所组成的考核系统,是进行评价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评价结果准确、合理的重要因素。
派遣员工考核管理细则

派遣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部门工作任务有效完成及公司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结合目前派遣员工用工状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派遣员工,是指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派遣员工。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内容第四条派遣员工绩效考核分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方面内容。
考核指标见附表。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遵纪守规、责任心、协作配合和工作主动性等。
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业务知识水平、执行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协调组织能力等。
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各部门参考派遣员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部门实际工作内容提出本部门员工业绩评价详细指标。
派遣员工考核评价指标第五条考虑到员工在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对各项考核内容权重分配比例如下: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态度占20%,工作能力占20%,工作业绩占60%非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态度占20%,工作能力占40%,工作业绩占40%。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实施第六条劳务派遣员工绩效考核执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发起,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年度绩效考核基本程序:(1)填报年度绩效考核表:各部门组织员工填写《派遣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表》并撰写年度专业工作总结。
(2)开展绩效评价:各部门负责人和绩效考评小组分别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表内容及员工工作总结,依照考核指标对被考核人的绩效进行评分,签署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复核。
专业部门员工考核,部门领导评分占70%,绩效考评小组评分占30%。
职能部门员工考核,部门领导评分占50%,绩效考评小组评分占50%。
(3)绩效结果复核审批: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复核后提交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全文完整)

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全文完整)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工的考核管理,提高劳务派遣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良好合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工是指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被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第三条劳务派遣工的考核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劳务派遣工的权益。
第四条劳务派遣工的考核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质量:对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 工作态度:评估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合作精神等;3. 专业能力:评估劳务派遣工在岗位上所需技能和知识的掌握程度;4. 遵守规章制度:评估劳务派遣工对于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5. 安全生产:评估劳务派遣工在工作中是否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条劳务派遣工的考核应当定期进行,具体考核周期由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共同商定。
第二章考核程序第六条劳务派遣工的考核程序如下:1.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2. 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进行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估;3.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召开考核结果反馈会议;4. 根据考核结果,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商讨改进办法。
第七条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的日常工作表现评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向劳务派遣工提供工作和要求;2. 监督和检查劳务派遣工的工作过程;3. 收集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数据,如完成工作量、通过率等;4. 针对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第八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召开考核结果反馈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工的评估结果进行公布;2. 分析评估结果的原因和问题;3. 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4. 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九条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商讨改进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问题改进的具体措施;2. 对劳务派遣工进行培训和提升,提高工作能力;3. 加强与劳务派遣工的沟通和交流;4. 支持劳务派遣工的工作需求和合理诉求。
派遣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全面、客观的了解、评价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提升素质、提升业绩、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派遣员工,是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我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沟通反馈、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所有派遣员工。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内容第五条各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三方面。
在考核中,工作业绩占70%,工作能力占15%,工作态度占15%。
第六条具体考核指标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一般从以下方面考虑:工作业绩,考核期内销售额、利润、费用控制、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性、责任心、协作性、主动性等。
第七条各考核指标的分值及权重应当考虑各指标对岗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公司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重点,设置不同的最大分值及权重。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实施第八条员工的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日常考核每天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年度考核每年度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一月份。
第九条日常考核、季度考核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本程序:考核对象总结直属领导评分绩效面谈考核结果汇总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一条员工在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其考核总分按以下标准加减:(1)获表扬意见一次加2分;获表扬信一次加4分;获登报表扬加8分;获公司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加2分(员工因同一事件获得的奖励只加一次分,加分标准就高不就低)。
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工的考核管理,提高劳务派遣工作效率和质量,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 根据派遣工作内容和要求,确定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
2. 考核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不应涉及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个人因素。
二、考核标准
1. 根据考核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标准,明确各项考核指标和评定
要求。
2. 考核标准应当公平公正,避免任意性和主观性,确保客观公正。
三、考核方法
1. 考核方法应当多样化,可以采用定期考核、任职考核、任务考核
等方式。
2. 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让其了解自身工作表现,
及时调整和改进。
四、考核周期
1. 确定合理的考核周期,可以是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等。
2. 考核周期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要求来确定,确保考核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五、考核结果
1. 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优秀表现,督促改进不足。
2. 考核结果应当公示,确保透明公开,受到广泛监督和评价。
六、考核管理
1. 设立专门的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考核工作。
2. 加强考核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违规处理
1. 对于考核中发现的舞弊行为,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严格执行考核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作假行为。
以上是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确保劳务派遣工作的顺利开展。
劳务派遣人员期满考评实施办法

劳务派遣员工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劳务派遣考核管理行为,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减少企业用工风险,促进企业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公司成立劳务派遣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劳务派遣考核管理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成员为人劳科、安全职教科负责人。
二、考核原则:(一)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劳务派遣员工列入考核范围,工龄在5年以下的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周期为一年,五年以上的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周期为两年,对工作表现及操作技能进行全面、综合性考核。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有效。
(三)考评结果直接应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续签与终止。
三、考核内容:劳务派遣员工考核内容分为日常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一)日常考核评价日常考核评价由劳务派遣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待改进)、较差(亟待改进),考核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工作效率、责任感、协调合作、工作态度、发展潜力、品德言行等。
日常考核评价内容及评分方法详见附表1(太原电气化分公司劳务派遣考核评价表),本项考核权重为50分。
(二)操作技能考核此项考核由安全职教科负责组织实施,此项考核权重为50分。
具体考核试题,依据2014年中国铁道出版社铁路职业技能鉴定试题为准。
建立电子题库,随机抽题。
(三)个人奖惩情况派遣期内获得的相关荣誉或惩罚作为考评的参考项,根据奖惩情况相应增加或核减日常考核评价得分。
具体方法如下:奖励:派遣期内获得电务公司级以上表彰、本专业相关同级别荣誉,每项奖励加10分;分公司级表彰或本专业同级别荣誉,每项增加5分。
惩罚:派遣期内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所在单位通报批评每项扣减5分、警告扣减10分、记过扣减15分。
三、考评组织实施(一)分公司人劳科建立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台账,提前一个月以上时间通知到期人员及所在单位或部门以及安全职教科进行考核评价。
派遣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全面、客观的了解、评价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提升素质、提升业绩、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木办法所指的派遣员工,是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我公司相关部门工作的劳动者。
第三条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沟通反馈、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木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所有派遣员工。
第二章绩效考核的内容第五条各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扌舌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三方面。
在考核中,工作业绩占70%,工作能力占15%,工作态度占15%o 第六条具体考核指标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制定,一般从以下方面考虑:工作业绩,考核期内销售额、利润、费用控制、工作质量和工作数量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性、责任心、协作性、主动性等。
第七条各考核指标的分值及权重应当考虑各指标对岗位的重要程度,以及公司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工作重点,设置不同的最大分值及权重。
第三章绩效考核的实施第八条员工的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三种。
日常考核每天进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年度考核每年度一次,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一月份。
第九条日常考核、季度考核由各部门、门店,各分(子)公司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基木程序:考核对象总结—直属领导评分*绩效面谈+考核结果汇,匚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一条员工在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况,其考核总分按以下标准加减:(1)获表扬意见一次加2分;获表扬信一次加4分;获登报表扬加8 分;获公司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加2分(员工因同一事件获得的奖励只加一次分,加分标准就高不就低)。
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单位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内容。
第二章考核体系第四条考核体系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第五条日常考核包括考勤、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六条年度考核包括工作业绩、创新成果、团队贡献、个人素质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第七条考核内容:(一)考勤1.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2. 事假、病假、年假等按规定办理手续;3. 严格遵守考勤纪律,无无故缺勤现象。
(二)工作表现1.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2. 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同事,团结协作;3.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团队精神。
(三)工作质量1. 工作成果符合岗位要求,无重大失误;2. 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3. 良好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精益求精。
(四)团队协作1. 积极配合同事,共同完成团队任务;2. 主动承担责任,勇于担当;3. 乐于分享,共同进步。
(五)工作业绩1.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取得显著成果;2. 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获得单位认可;3. 为单位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创新成果1. 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成功实施;2. 参与或主持完成科研项目、技术改造等;3. 获得专利、奖项等。
(七)团队贡献1. 为团队建设、团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2. 协助解决团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3. 提高团队整体凝聚力。
(八)个人素质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八条考核标准:(一)日常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分值,每月进行一次统计,累计积分。
(二)年度考核:满分为100分,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分值,每年进行一次统计,累计积分。
员工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员工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构建和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
3.员工积分制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积分设置1.积分分为基础积分、绩效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础积分: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司龄等因素设定,每月固定发放。
3.绩效积分:根据员工月度绩效评价结果,按比例发放。
4.奖励积分:对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优秀成果、突出贡献等给予的奖励。
三、积分获取1.基础积分:每月固定发放,具体标准见附件。
2.绩效积分:根据员工月度绩效评价结果,发放比例为:优秀(90分以上)发放100%绩效积分;良好(80-89分)发放80%绩效积分;一般(70-79分)发放60%绩效积分;较差(60-69分)发放40%绩效积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不发放绩效积分。
3.奖励积分:根据员工实际表现,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发放。
四、积分使用1.积分可用于兑换公司内部福利、培训机会、晋升机会等。
2.积分不可转让、不可兑换现金。
3.积分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
五、积分管理1.员工积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定期公布积分情况。
2.员工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查询,人力资源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员工在离职时,积分自动清零。
六、附则1.本细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试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3.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七、积分兑换规则1. 积分兑换的福利、培训机会等,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2. 积分兑换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定期调整公布。
3. 员工在兑换积分时,需提交兑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 积分兑换后,不可退换。
八、积分与晋升、奖励的关系1. 员工积分作为晋升、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在晋升选拔中,同等条件下,积分高的员工优先考虑。
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1 -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劳务派遣工考核管理行为,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有效化解企业用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工是指经组织统一招聘,经过体检、培训、安全考试等环节达标的,并在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备案及认可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办理合法用工手续的人员。
二、劳务派遣工考核1、基层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文件规定建立完善的劳务派遣工台账,并要成立劳务派遣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2、对劳务派遣工考核至少半年应开展一次,一年内至少两次。
有条件的单位(项目部)可实行以季度为周期的考核。
3、在施工现场,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劳务派遣工,列入考核范围。
4、考核原则:以实际完成工作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以提高劳务派遣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施工一线安全生产、作业效率为目标。
5、考核指标应着重依据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完成工作的数量、工作质量、工作创新、职业道德、劳动纪律、持证上岗等方面作为考核指标。
6、劳务派遣工的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其工资待遇由两部分组成,即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也称奖金)。
基本工资经过有关考核评定程序后,按照劳务派遣工等级对应的核准权限分别由基层单位或有限公司认定。
7、依据考核结果,对劳务派遣工能力水平认定相应设立八个等级档位,每一等级档位对应不同的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也称奖金)。
一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600元;二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800元;三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000元;四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200元;五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400元;六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600元;七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1800元;八级档位对应的基本工资:2000元,同时在各个等级之间设立半个层级,对应中间档的基本工资标准(月基本工资为下档与上档对应的基本工资之和的二分之一);绩效工资由各基层单位自行核定,但应结合个人工作能力适当拉开差距,即:低等级档位人员的绩效工资应控制在高一等级档位人员绩效工资的80%以内。
劳务派遣员工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用工机制改革,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完善员工激励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管理目的1.积分管理以建立员工选拔、使用、评价、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为目标,引导劳务派遣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方向与公司持续发展战略相一致。
2.积分管理将员工在工作成长中的表现与其职业生涯紧密联系在一起,鼓励劳务派遣员工岗位成才。
3.积分管理旨在完善员工激励机制,积分结果运用于:(1)员工职业规划-晋升;(2)员工福利-积分奖励。
二、积分管理原则1.标准化原则:全部员工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化评价项目,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评价。
2.量化评价原则:每一评价要素都被赋予一定的分值,用数字来精确地反映员工的综合素质。
3.客观原则:以绩效、技能、学识等员工客观素质的表现形式作为评价项目,使积分更能客观反映员工的素质现状。
4.公开公正原则: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和评价项目公司内公开,清晰透明。
5.绩效导向原则:综合评价在兼顾员工综合素质考核的基础上,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绩效成绩权重占绝对比重(60%),引导员工为公司发展多做贡献。
三、积分管理范围试用期满在岗的全部劳务派遣员工。
四、评价组织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价办法的制定、执行和评价结果的确定等事宜。
组长: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成员:人力资源部、市场经营部、网络部、纪检监察部、工会等相关部门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结果汇总分析、激励的兑现以及对各部门评价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政策咨询等。
各单位、部门分别成立考评工作组负责本部门考评工作的实施,收集考评所需资料、计算积分、汇总上报积分结果等。
五、评价周期以自然年为一个评价周期,次年一季度公布上年度评价结果。
六、积分评价体系(一)积分体系的相关概念1.积分体系:是由一组能较完整地表现评价要求的评价项目所组成的考核系统,是进行评价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评价结果准确、合理的重要因素。
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内容

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劳务派遣企业的分级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第四条劳务派遣分级管理是指根据企业的规模、资质、信用等级别进行分类管理,依法合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条工商、税务、劳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违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第二章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第七条劳务派遣企业的分级管理应当按照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信用等级的不同,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第八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根据工商、税务、劳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申请劳务派遣业务的分级管理。
第九条劳务派遣企业的分级管理标准包括: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等级、员工数量、业务范围等。
第十条 A级劳务派遣企业资金实力强,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员工数量大,业务范围广,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第十一条B级劳务派遣企业资金实力一般,经营状况良好,信用等级中等,员工数量一般,业务范围一般,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条C级劳务派遣企业资金实力较弱,经营状况不佳,信用等级较低,员工数量较少,业务范围窄,市场竞争力较弱。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企业应当定期对自身的运营状况进行评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分级管理调整。
第三章劳务派遣分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第十四条工商、税务、劳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对于经常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劳务派遣企业,相关部门应当给予严厉处罚,直至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A级劳务派遣企业,相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激励,鼓励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规定范文

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规定范文现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的不断扩大,劳务派遣在各行各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这样一个规定范文:1. 总则1.1 为了有效管理劳务派遣人员,保障其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明确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2.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司所使用的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2.2 本管理制度不适用于我司直接雇佣的正式员工。
3. 分级管理原则3.1 依据实际使用需要和员工能力水平,将劳务派遣人员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3.2 对不同等级的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政策。
4. 劳务派遣人员等级划分4.1 初级劳务派遣人员:指无或者较少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务派遣人员。
4.2 中级劳务派遣人员:指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劳务派遣人员。
4.3 高级劳务派遣人员:指工作经验丰富、技能较高且在岗位上发挥突出作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5. 分级管理措施5.1 初级劳务派遣人员:规定其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加强培训和监督。
5.2 中级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其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鼓励其提升技能。
5.3 高级劳务派遣人员: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充分发挥其在岗位上的作用和价值。
6. 分级管理政策6.1 制定初级劳务派遣人员的晋升政策,鼓励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升,提高工作能力。
6.2 为中级劳务派遣人员制定职业规划,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6.3 对高级劳务派遣人员给予特别关注,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其继续保持优秀表现。
7. 监督检查7.1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各级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7.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劳务派遣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通过上述规定的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有效管理劳务派遣人员,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用工环境。
机关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机关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含司法所社工)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业绩以及遵守单位工作纪律情况。
(二)考核等次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劳务派遣总人数的20%、良好不超过60%。
(三)考核方法1、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分为群众评议和镇领导评议两部分,其中,群众评议占40%,镇领导评议占60%。
每年年中和年末,由镇组织组、镇纪委、监察室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组织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对劳务派遣人员(镇城-管中队除外)进行无记名群众评议。
评议结果提交镇三套班子会议研究,班子成员可针对个别人员(主要是群众评议中得分与实际工作表现不相匹配的)进行点评,以实现纠偏的目的。
点评结束后,镇领导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
2、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最终评议结果有一票否决权,被否决的劳务派遣人员按下降一个档次定级。
3、评议规则由镇组织组制订。
(四)考核结果应用1、月绩效奖的发放。
每年两次考核结果累加,最终确定该年度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人员名单。
从第二年1月起,考核优秀人员的月绩效奖增发100元,考核良好人员增发50元,其余人员不予增发月绩效奖。
2、年终绩效奖的发放。
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年终奖、文明奖及年度绩效奖金按事业在编人员标准发放;年度考核良好的人员,年终奖、文明奖及年度绩效奖金按事业在编人员标准的60%发放;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年终奖、文明奖及年度绩效奖金按区财政规定标准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发放年终奖、文明奖及年度绩效奖金。
3、连续两年考核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可优先考虑推荐为镇股级(副股级)后备人选。
(五)诫勉制度1、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学习3个月,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停发月绩效奖;2、待岗学习期满后,经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考核通过后,允许重新上岗,否则办理辞退手续;3、劳务派遣人员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从未获评良好以上等级的,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予以辞退。
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派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的分级管理,包括劳务派遣的岗位确定、人员选拔、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劳务派遣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劳务派遣岗位确定第四条劳务派遣岗位应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劳务派遣岗位,并明确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工作条件等。
第六条劳务派遣岗位的确定应经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人员选拔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应根据劳务派遣岗位的要求,制定人员选拔标准,包括基本条件、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第八条公司应通过招聘、选拔等途径,选取符合选拔标准的人员,进行劳务派遣。
第九条公司应对派遣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确保派遣员工能够胜任工作。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派遣员工的考核制度,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派遣员工进行奖惩管理,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派遣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派遣员工的薪酬福利制度,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奖金,依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年假、病假、婚假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完整版)员工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一、分制设定:A分+B分=个人总分(参与排名)A分:物资分结果绩效:能从财务指标反应的业务指标,分为两大类:增加收入的,降低成本的指标。
如:收入利润回款、QCDS指标。
B分,就是积分,积分制管理的核心行为绩效:就是为达成结果指标而制定的过程指标、行为指标,不能直接从财务指标体现。
如:纪律,5S ,新品开发达成率,工作态度,提案数量二、相关规定(一)、适用范围:在岗员工(季节性用工除外)(二)、积分来源:第一部分:一次性启动积分(B分)基础积分3000+个人工龄(年)*50第二部分:月度固定积分(B分)①学历:奖分方式:根据公司备案的公司员工个人学历证明为准进行奖分。
奖分方法: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或技校)四个等级,每月固定奖100、80、60、40分。
②职称:奖分方式:根据公司备案的公司员工个人职称证明为准进行奖分。
奖分方法: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月固定奖800,600,400分。
③职务:奖分方式:根据公司认可行政职务(职等)为准进行奖分。
奖分方法:根据职等,每月固定奖励:副总1100,总监1000,经理(主任)900,副经理700,主管(副主任)600,主任科员500,副主任科员400,主办科员300,三级科员200,二级科员(组长)100,一级科员(线长)50④(从业)资格证书:奖分方式:根据公司备案的公司员工个人(从业)资格证书为准进行奖分。
奖分方法:一个外部认可证书每月固定奖200分,可累加。
不服从安排无故不从事相关工作的,取消月度固定积分。
⑤技能:奖分方式:在公司员工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部门组织技能等级认定,提交《部门员工技能等级确定结果》,同时副总/总监签字认可。
奖分方法:分为六个等级,每月固定奖1000,800,600,400,200,100,50⑥特长:奖分方式:在公司员工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公司积分制管理委员会确定进行奖分(超出工作岗位本身后的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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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化用工机制改革,加强劳务派遣员工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完善员工激励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管理目的
1.积分管理以建立员工选拔、使用、评价、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为目标,引导劳务派遣员工个人职业发展方向与公司持续发展战略相一致。
2.积分管理将员工在工作成长中的表现与其职业生涯紧密联系在一起,鼓励劳务派遣员工岗位成才。
3.积分管理旨在完善员工激励机制,积分结果运用于:
(1)员工职业规划-晋升;
(2)员工福利-积分奖励。
二、积分管理原则
1.标准化原则:全部员工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化评价项目,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评价。
2.量化评价原则:每一评价要素都被赋予一定的分值,用数字来精确地反映员工的综合素质。
3.客观原则:以绩效、技能、学识等员工客观素质的表现形式作为评价项目,使积分
更能客观反映员工的素质现状。
4.公开公正原则: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和评价项目公司内公开,清晰透明。
5.绩效导向原则:综合评价在兼顾员工综合素质考核的基础上,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绩效成绩权重占绝对比重(60%),引导员工为公司发展多做贡献。
三、积分管理范围
试用期满在岗的全部劳务派遣员工。
四、评价组织
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价办法的制定、执行和评价结果的确定等事宜。
组长:公司主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
成员:人力资源部、市场经营部、网络部、纪检监察部、工会等相关部门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结果汇总分析、激励的兑现以及对各部门评价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政策咨询等。
各单位、部门分别成立考评工作组负责本部门考评工作的实施,收集考评所需资料、计算积分、汇总上报积分结果等。
五、评价周期
以自然年为一个评价周期,次年一季度公布上年度评价结果。
六、积分评价体系
(一)积分体系的相关概念
1.积分体系:是由一组能较完整地表现评价要求的评价项目所组成的考核系统,是进
行评价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评价结果准确、合理的重要因素。
2.积分项目:是能够反映员工综合素质的指标和数据,是积分体系的基本单位,本评
价体系共包括9个评价项目。
3.积分评价体系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重点,属于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中期激励体系。
(二)积分项目
员工在企业工作成长过程中,各种积极向上的努力和表现都被纳入积分评价体系。
评
价体系分为3大类9个项目,如下表:
劳务派遣员工积分评价体系
表1
(三)积分计算公式
积分=∑{评价项目1得分,评价项目2得分….,评价项目9得分}(四)积分评价标准
按照评价原则,对员工进行综合量化评价。
1.员工绩效考核
该评价项目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进行评价打分。
得分=绩效考核成绩×60%。
绩效是员工积分的重要因素,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客观、公正地对所属员工实施考核。
同时绩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且是以部门为单位平衡后呈正态分布的分数。
2.员工基本学识
依据员工现有最高学历(以学历证书为准),按学历级别分别赋予不同分值:
博士生:100分;
研究生:90分;
本科:80分;
专科:70分;
中专及以下:50分。
得分=学历分值×8%。
员工学历以管理学院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3.员工职业资格水平
员工通过公司组织的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得资格证书且被聘任的,按职业资格
等级(不分专业)分别赋予分值:
专家(营业专家、咨询专家、特级技师):100分;
高级业务师(技师):90分;
业务师(技师):80分;
高级工:60分;
中级工:40分;
初级工:20分。
得分=职业资格分值×8%。
4.员工工作经验积累
按员工参加本企业工作时间,每年10分,计算办法如下:得分=(评价年份-参加工作年份+1)×10×4%。
该项得分最多得4分。
5.员工职位
按职位级别和贡献度的不同,分别赋予职位不同的分值:主管(渠道、营销、旗舰厅经理):100分;
班长(厅经理,下属7人及以上):80分;
值班经理(下属5人及以上):60分;
一般员工:40分。
得分=职位分值×4%。
6.员工技术比武
按参加各级技术比武获得名次,分别赋予分值:
国家级:第一名200分,第二名180分,第三名150分;
集团(或部、省、市)级:第一名150分,第二名130分,第三名110分;
公司(或厅、区、县)级: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
得分=名次分值×4%。
获奖名次须经公司工会确认。
7.员工创新能力
创新成果是指员工个人、团队在业务产品开发、业务流程优化、网络技术支撑、资源有效配置、管理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包括操作发明、应用项目开发、QC成果发布等内容。
员工创新成果项目获奖情况,分别赋予分值:
国家级: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80分,三等奖150分;
集团(或部、省、市)级:一等奖150分,二等奖130分,三等奖110分;
公司(或厅、区、县)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
得分= 创新能力分值×3%。
获奖情况须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属集体奖项的,参与人员分别都可获得相应积分;不分等级的奖项,则按照相应级别的二等奖计分。
8.知识管理与分享
知识管理与分享包括交流材料撰写、员工授课等具体内容。
(1)员工参加集团公司、公司或厂家组织的各类培训后,对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归类并撰写相关知识交流材料;或员工将日常积累的岗位技能、技巧进行总结,撰写经验材料,经相关单位审核,在《人民邮电》、《天津移动》或其它同级别刊物上发布推广的。
(2)员工在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团队学习之后,或在工作、学习中积累获得知识、技能,为集团公司、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担任授课讲师,为学员传授所学知识、个人经验技能等,经学员评价良好的。
以上交流或授课分别赋分如下:
集团(或部、省、市)级及以上:3篇/次(含)以下120分,3篇/次以上150分;
公司(或厅、区、县)级:3篇/次(含)以下80分,3篇/次以上100分。
得分=知识管理与分享分值×3%。
担任授课讲师的员工,原则上需是公司聘任的内部讲师。
9.员工各类荣誉
员工获得的劳模、“五·一”劳动奖、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按荣誉等级(以证书为准)
进行打分,分别赋予分值:
国家级: 200分;
集团(或部、省、市)级: 150分;
公司(或厅、区、县)级: 80分。
得分= 荣誉分值×6%。
获奖情况须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属集体奖项的,参与人员都进行相应积分。
七、积分管理的实施步骤
1.每年1月份,各部门收集相关资料,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送各责任部门
进行审核确认。
相关资料审核责任部门详见下表2:
相关资料审核责任部门一览表
表2
2.各部门按照积分评价标准,对所属员工进行积分计算。
3.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接受各部门员工的咨询及申诉。
4.汇总年度积分成绩,报评价领导小组审批确认。
5.按照相关政策兑现各种待遇。
6.对年度积分工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办法修改完善。
八、结果运用
员工积分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见下表3。
1.晋升
在集团公司人员控制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员工积分总分排前5(含)‰的,由劳务派遣员工晋升为人才派遣员工,享受人才派遣员工相关待遇。
2.积分奖励
员工积分总分排在前5-35(含)‰的,可在“学历教育基金1200元、带薪疗休1次、1年的补充公积金”三项福利中,根据个人需要任选一项。
员工年度积分奖励一览表
表3
以上积分奖励每年兑现一次,除2007年积分为本年度积分外,以后年份,积分计算办法如下:
积分=当年度积分+上年度积分。
九、其它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积分核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