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办法(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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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细则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项目部管理办法doc

项目部管理办法doc

项目部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机构1。

1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1.设置原则1)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我单位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

2)项目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

长大干线的项目部一般应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设置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人员在项目部人员中解决。

第二章项目部工地例会管理制度2.1 会议形式本项目部的会议形式主要有:交班会、周例会、月例会、安全与质量例会以及各种专题例会等。

2.2 会议内容1.交班会主持:项目总工或副经理主持。

召开时间:每天19︰30参加人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人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协作队伍负责人.会议内容:总结当日施工情况,协调出现的有关问题及困难,协调物资设备的供应,安排次日施工生产,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2。

周例会主持:项目经理主持。

召开时间:每周日19︰30参加人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协作队伍负责人、技术人员。

会议内容:总结本周施工情况,协调技术管理、技术衔接、施工接口、交叉施工、资源供应等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

月例会主持:项目经理主持。

召开时间:每月5日参加人员:项目部全部管理人员、协作队伍负责人、技术人员、班组长。

会议内容:项目经理总结上月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环保、工程进度等情况,并对会议进行总结发言,提出下一步施工安排。

总工评述工程进展中技术、质量、安全等情况,以及强调下一步施工中注意要点。

各协作队伍阐述本队施工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4.安全例会、质量例会主持:项目经理主持。

召开时间:每月5日,必要时随工程情况通知召开.参加人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协作队伍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质量员、班组长.会议内容:通报安全、质量检查情况,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奖罚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5。

专题会议其他专题会议:如中间检查、验收会议、安全质量专题会议、管线协调会、合同评审会、资金支付会、计划分析会等,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加强过程监控,组织召开。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项目管理;(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四)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范围及分类第四条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一)基本建设项目;(二)技术改造项目;(三)其他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项目分类:(一)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二)按投资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三)按工程类型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经理职责:(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计划;(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三)组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五)组织实施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

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一)计划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下达和监督检查;(二)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结算;(三)质量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四)安全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五)物资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和供应。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第九条工程项目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二)项目审批;(三)工程设计;(四)施工招标;(五)施工监理;(六)工程验收;(七)工程结算。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章工程项目监督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监督实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民营、个体等所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交付、运行、维修等全过程管理。

三、项目管理规划1.项目组织机构的建立在项目启动前,需要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由投资人或委托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组成。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参加专业考试合格。

2.项目管理计划的制定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时,需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工程进度、风险评估等因素,制定详细的管理流程和工作任务分配,并确定管理人员和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3.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定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

四、招投标管理1.招标文件制定编制招标文件时,需选定采购方式,明确投标条件和限制性因素,准确描述工程需求,确定招标范围和标书开放的地点、时间等。

2.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需明确招标单位、采购方式、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标书递交地点、截止时间等。

3.投标人资格审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详细审查。

审查结果需按规定在公告栏或招标网站上公示。

4.标书评审评审标书时,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需经过公示和公证。

五、设计管理1.设计机构的选择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要求等条件,选择有关部门或设计机构。

设计机构需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从业经验。

2.设计方案的评审评审设计方案,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公告通知设计机构作出相应修改或说明。

3.设计变更如需进行设计变更,需通过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后,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未经审查确认或未经批准实施的设计变更,其后果由各自承担。

六、施工管理1.施工准备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doc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doc

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处、绿化管理所公开征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类企业名录库的公告根据《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强化资质管理和失信惩戒,营造良性竞争市场环境,现公开征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类企业名录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单位(企业名录库征集人)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处江门市江海区绿化管理所二、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类企业名录库建库三、建库内容建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类企业名录库,按照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或经发改部门立项备案审批不需要公开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将根据项目的规模及要求,在相应的项目企业名录库中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四、名录类别本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类企业名录库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建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清疏工程三个类别企业名录库。

四、入库申请人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为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和施工设备装置,能独立承揽工程的民事责任能力。

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必须具有一项或多项以下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涉及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绿化工程、绿化养护管理等类别。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显示具体内容的,企业需自行打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体公示信息平台网上公示页(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

3.清疏工程:企业应在江门市市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

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管道的疏通,管渠、河涌、箱涵、泵站等的清淤。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由项目部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项目部是本项目的主体。

秉承"优质、高效、节约、创新、廉洁"的方针,科学化、规范化地完成各项工程。

第二章设计第四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成果负责。

各单位移交给指挥部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由工程部接收。

第五条工程部接到各单位移交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成果及图纸进行审核。

第六条设计单位如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低劣,工程部可将设计施工图纸退给各单位。

对于图纸存在的问题,由工程部与各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协商,共同提出整改意见。

凡涉及设计原则变更应报指挥部领导审批。

第七条由于设计变更需增加的设计,由工程部提出技术要求,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图会审。

设计单位应当就施工图及设计文件作出详细说明。

工程部负责会审总结,并将结果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第三章工程监理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须经过招标产生,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

第十条不得将监理任务委托给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给单位,存在隶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编制监理大纲,报指挥部审定。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监理合同,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驻现场,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

未经监理工程师(2名)签字确认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十三条本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职权迫使监理工程师认可其本不同意的材料或工序。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拆除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科学决策,严格管理;(三)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四)分工负责,协作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的总体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一)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二)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三)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四)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五)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质量、文明施工等工作;(六)负责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三章工程项目实施第六条工程项目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二)组织招标投标;(三)签订施工合同;(四)进行施工准备;(五)实施施工过程;(六)进行工程验收;(七)工程交付使用。

第七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第八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具备验收条件;(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三)办理工程交付使用手续。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完整版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完整版

附件1工程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项目管理模式 (2)第三章项目管理职责 (4)第四章投標管理 (6)第五章项目管理策划 (7)第六章后台管理 (10)第七章中国中铁项目成本信息化管理 (13)第八章项目组织管理 (14)第九章产品清单和责任矩阵 (29)第十章合同管理 (31)第十一章验工计价 (36)第十二章增收创效 (38)第十三章成本管理 (40)第十四章物资管理 (46)第十五章机械设备管理 (52)第十六章分包管理 (57)第十七章进度管理 (62)第十八章技术管理 (65)第十九章安全管理 (79)第二十章质量管理 (81)第二十一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管理 (84)第二十二章财务管理 (85)第二十三章薪酬与绩效管理 (100)第二十四章审计与监察管理 (103)第二十五章综合事务管理 (105)第二十六章收尾管理 (108)第二十七章作业层建设 (112)第二十八章项目文化建设 (113)第二十九章党群工作 (115)第三十章標准化管理 (117)第三十一章风险预警 (117)第三十二章后评价 (118)第三十三章监督与检查 (119)第三十四章附则 (121)附件.......................................................................................................... - 124 -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配套制度清单 .. (181)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公司与项目部双方的责权关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管理要贯彻“法人管项目”的理念,按照“项目分级后台管控、资源要素集中管理” 的总体原则组织实施。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了提高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办法。

1.2 编制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2 术语2.1 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2 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合同。

2.3 设计将业主要求转化为项目产品描述的过程。

即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档案的过程。

2.4 采购为完成项目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的过程,本办法特指设备、材料采购。

2.5 施工把设计文件转化为项目产品的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2.6 分包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本办法特指设计分包、施工分包。

2.7 试运行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业主或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初始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合同管理、项目收尾。

合同管理贯穿整个项目管理全过程。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1)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

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和有效测算,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施工)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施工)

施工类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施工类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施工类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是考核与评价施工生产单位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院各职能部门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施工生产部门(单位)应保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院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宏观调控。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职责与内容第五条施工生产部门(单位)是施工类工程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制定具体的管理流程,对业务范围内的施工类项目进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资质并符合项目要求。

第六条施工生产部门(单位)应维护公司利益,遵守各项制度,严格履行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规程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照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科学组织、严格管理,圆满完成工程任务,对工程施工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三)负责工程施工项目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合同管理等工作。

(四)认真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并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制度、员工岗位职责。

(五)按照确定的成本预测目标,制定项目成本控制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目标利润的实现。

(六)及时向业主办理工程计量支付和结算,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办理内部工程结算。

第七条工程项目实施(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开工前,由施工生产部门(单位)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管理从开工至交工验收进行指导。

(二)目标控制。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对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目标进行控制,以实现项目的各项约束条件。

(三)生产要素管理。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对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为项目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四)合同管理。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履行施工合同和其他施工项目有关的合同作为管理手段。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建总、局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南昌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必须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责任成本核算制;第三条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在遵循本办法的同时,还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二章项目经理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第五条项目经理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参与公司对项目的投标,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交付及审计结束,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并负责保修期内的缺陷修补;第六条项目经理原则上只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但当其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临近竣工交付阶段,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筹备另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现场管理经验、文化水平、专业知识;二具有执业资格等级证书,符合建设单位要求;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组织能力和亲和力,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四承担的前项工程盈利,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及廉政建设未出现不良反映;第八条项目经理的选聘;一选聘项目经理要坚持在符合项目经理任职条件的人员中选聘,坚持公开竞聘及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二选聘项目经理原则上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对紧缺专业的项目经理,在公司主要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可在社会上公开招聘;第九条公司负责局集团公司委托管理的工程项目及自投项目的项目经理的选聘,其人选资格须经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第十条施工项目从开工至竣工,公司原则上不撤换项目经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违法违纪等造成严重后果、企业形象受损、建设单位指名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经理,公司将予以撤换;第十一条项目经理的责、权、利一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2、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算、工料分析,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3、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质量信誉评价目标;4、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劳务作业层等联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5、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协商项目经理部与公司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及时交纳并督促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人员交纳风险抵押金,并按计价周期及相应的比例向公司上缴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款项;6、参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做好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内部、外部审计;7、处理项目经理部的善后工作包括固资转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8、滚动开发项目所在地工程市场,以项目为依托,建立工程信息网络,积极承揽任务;二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1、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并在工程中标后一个月内代表项目经理部与公司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2、在公司领导下,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奖惩和清退;3、在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施工项目管理的责任成本,有权决定资金的合理投入和使用;按公司有关项目工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项目的管理考核办法,并报公司审批;同时,有权决定项目经理部奖金分配;4、按照物资采购、机械设备租赁有关文件规定行使采购、租赁权,对大宗物资的采购、机械设备租赁要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招标;5、在公司审定的合格劳务作业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使用作业队,作业队的数量可根据劳务分承包性质、难度及大小等因素确定,但数量不宜过多,需使用名录以外的作业队时,必须征得公司同意;6、有权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7、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协议,并经公司项目终结考核评价后,对项目经理部人员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奖励和处罚;三项目经理应享有以下利益:1、享有公司规定的项目工资、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奖励及项目终结考核评价后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奖励;同时,还可获得表彰、记功和晋升;2、经终结考核评价,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责任目标或造成亏损的,应按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第十二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公司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工程项目,公司可在不削弱其项目管理职责的情况下,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另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接受公司业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公司将本着“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技术、工艺特点、难易程度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并配备相关人员,做到因事设岗,一岗多责,一专多能,并保持主要人员的相对固定;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人员的配备,必须在公司的指导下,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在公司内部选聘,不得随意调换;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任务: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及先进科学技术,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方案预控及责任成本预控,实现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效益、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项目内的各级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实行安全奖惩办法、制定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技术措施和各项应急预案;加强对职工农民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学习,实现安全责任考核目标;二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项目质量职能分解,建立质量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奖惩办法,实施质量否决权,实现质量责任考核目标;三依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成本预算、编制单位工程的工料分析,全面控制项目责任成本,制定和实施相应措施,每季度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搞好对内、对外验工计价,实现成本责任考核目标;四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工期为控制目标,制订相应措施;全面编制项目总工期、阶段工期和工序作业工期三级网络计划,并分解落实;强化施工过程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资源的动态平衡与协调,不断优化技术方案,实现工期责任考核目标;五规划现场平面布置,编制现场平面布置图,落实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责任制,实现现场管理责任考核目标;六项目经理部应正确协调和处理好与建设、设计、监理、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关系,争取支持与帮助;七按照公司党委、公司有关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部应实行民主管理、部务公开,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同时,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不断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实行项目工资制;作业人员的工资性收入采取计件工资或定额工资形式,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第四章项目责任成本控制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在管理职责权限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发生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责任成本控制;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将责任成本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一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控制的主要责任人,必须定期组织项目经理部对责任成本和实际成本进行差异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效益流失;二项目经理部对责任成本的控制,主要是控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其主要措施是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挖潜,在方案上创效,加强施工项目的变更索赔,及时办理变更索赔手续;同时,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计量把关,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减少损失,杜绝浪费;三职工的责任成本控制,主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材料消耗,开展修旧利废,减少定额损耗,杜绝非定额损失,保证所完工程全部合格;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对作业队实行合同管理,在工程开工前就对作业队承担的任务在安全、质量、工期、数量、单价、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书面约定,做到不签合同不进场、不开工,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加强监控与协调;第二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加强施工组织安排,避免因施工计划不周和盲目指挥造成窝工损失、机械利用率降低、物料积压等导致的施工成本加大;第五章安全质量控制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控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工作方针,按照“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质量控制的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设置专职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安全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项目安全、质量的日常管理,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设置工地所需安全质量监督和防护人员;同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质量台帐,以接受建设单位或公司的检查、指导和考核;第二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保证安全质量资源的必要投入;同时,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质量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对全体参建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教育,并做好记录,增强全员安全质量意识,做到警钟长鸣;第二十八条项目经理部要以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贯标为抓手,以质量信誉评价为契机,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文明工地为载体,以落实安全质量逐级负责制和安全质量包保责任为基础,认真贯彻执行“岗位安全检查表”,以强化现场监控、重点整治、奖优罚劣为手段,不断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开创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工作的新局面;第六章项目资金管理第二十九条项目资金管理应保证收入、节约支出、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第三十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封闭运作,内部往来,现金结算,明确指标,及时上缴;第三十一条现金受控的主要范围是:一项目经理部资金使用最高额度权限为公司核定的项目责任成本;二项目经理部实行A、B帐户管理制;A帐户主要用于与建设单位的资金结算和公司批准在额度范围内对项目经理部的资金拨付;B帐户用于项目经理部的日常收支业务;三项目经理部财务应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足额收取所属责任主体及劳务分包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属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约定的风险抵押金要交公司财务部;四属于公司所有权部分的资金,项目经理部按照收到的计价款或预收工程款达20%时,应按比例从A帐户流入公司财务部;五在项目施工前期或中期因临时性资金短缺,造成施工不能正常进行,需向公司申请借款时,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写明资金使用计划和用处,并明确还款时间,同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六项目经理部一次性使用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必须实行由项目经理、总工、总经和计财负责人“联签”制度;第三十二条项目经理、总工、总经、计财负责人应按照“谁审批,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盯人、限期、定量”,对项目经理部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实行责任人负责制;第三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坚持做好项目资金分析,进行计划收支与实际收支对比,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改进管理;项目竣工后,结合成本核算与分析,进行资金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全面分析,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管理效果,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奖罚;第七章项目过程监督与控制第三十四条项目的过程监督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全过程,是落实项目责任成本计划的保证措施,是体现责任人履行监控的具体表现,也是项目责任成本控制的落脚点;第三十五条项目过程监督与控制的主要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二安全、质量和工期的受控情况;三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的指标情况;四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标情况;五对外经济合同的受控情况;六责任成本的执行情况;七成本费用的控制情况;八资金的回笼和使用情况;九建设单位对项目的信誉评价情况;十各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第三十六条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对特殊工程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队应按照施工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内容及要求进行施工;第三十七条对关键工序和重点工序,必须组织相关责任人制订应急措施和预案;第三十八条对变更增加的工程数量,必须做好变更联系单,及时让建设、监理、设计方签字确认,为工程数量进图和竣工结算提供依据;第三十九条对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必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按照公司及建设单位有关招标办法和规定的程序、规则实行招标制;同时,在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前提下,优先采购租赁内部企业供应的产品,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第四十条贯彻物资材料“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对招标采购、质量规格、使用方向、库存管理等,做到把关在前,控制过程,保证物资材料采购的价格、数量、质量、使用的公平合理;要加强供货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严防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强化机械设备的合理配置,搞好养护、维修和管理,确保良好使用;第八章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第四十一条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是公司与项目经理部共同签订双方责权利的协议,它是考核项目管理的依据;第四十二条项目责任承包采取“包死基数、确保上缴、盈利给奖、亏损受罚”的原则;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内容:(一)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目标;(二)建设单位质量信誉评价目标;三项目责任成本;四使用内部职工人数;五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数额;六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原则;七公司提供物资、设备等资源的原则;八变更设计及不可预见的暂定金分配比例;九奖罚约定;十其他;第四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在履行前对其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详细说明,便于指导项目实施;第四十四条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后,公司应定期对项目施工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纠纷和损失;第四十五条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致使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并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及时进行处置;第四十六条由于公司没有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保证条款,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负责;由于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不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的损失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第九章风险抵押及奖罚兑现第四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集体承包和全员风险抵押金责任制,所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向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金额可根据工程量大小确定,一般控制在2‰至8‰范围内;第四十八条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的风险抵押金交纳金额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报公司备案;第四十九条风险抵押金应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交纳,不得以借支公款形式抵缴;第五十条风险抵押金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奖励的主要依据和弥补责任成本超支以及抵补坏帐损失的来源;第五十一条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与项目经理实行同奖同罚,奖罚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以体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第五十二条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根据交纳风险抵押金额、责任和贡献大小,在项目终结考核评价后,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奖励和处罚;第十章项目考核评价第五十三条项目考核评价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评价分为项目中期考核评价和终结考核评价;第五十四条公司将对合同价超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及重点建设项目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项目中期考核评价和效能监察;其他工程项目在完成工作量的50%左右时,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项目中期考核评价和效能监察;在工程项目结算后一个月内,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审计和终结考核评价;第五十五条考核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责任成本目标完成情况;(二)安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三)工期目标完成情况;(四)建设单位质量信誉评价情况;五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六项目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七公司及相关单位的评价;八在项目管理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情况;九在项目管理中采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十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情况;十一其他指标完成情况;第五十六条一终结考核评价后,对成绩突出的项目班子,可按南铁程人发200727号转发〈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总经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通过申报批准,享受相应职级的相关待遇原职级未达到人员;二对发生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等方面问题的项目经理部,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降职使用,直至撤销职务等处理;第五十七条经终结考核评价,公司将在三个月内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奖励和处罚;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文件、制度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五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解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年月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甲方:乙方:本工程经甲方内部按程序选定项目经理部承担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本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按照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施工范围:四合同造价:五工程主要内容:六项目经理部人数:人;包括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的管理、技术、专业、测试、领工员、司机和炊事员等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其中,使用内部职工人数人;七乙方对甲方的承诺:履行与建设单位合同中的所有承诺;二、项目责任目标按照与建设单位合同和南昌公司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为考核项目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细化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为如下七项责任指标,即责任成本、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信誉评价和党群工作目标;一责任成本目标: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及专业性质,双方协商确定项目责任成本价款;1、本工程项目责任成本为万元;2、以最终建设单位批复验工计价总额为基数,甲方公司提取 %作为企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等和各种降造费; %作为乙方本工程内部承包责任成本费用总额含税;3、不可预见费等其它计价增加内容款项,按实际发生计价计列章节作对应处理,甲方提取降造费;4、降造费的上缴方式及要求:乙方按每期计价同比例以货币资金形式上缴公司财务;工期跨年度的在年底进行清理、工程结束时进行全面清理;二施工工期目标按照与建设单位合同书的约定按期完成工程量;本工程项目定于日开工,作为责任书考核的起始日期;三施工安全目标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循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关键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接受必要的岗位培训,在必要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EPC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健康发展,防范EPC项目风险及管控,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公司所有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含招投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或试运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第三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或试运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初始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合同管理、项目收尾。

(1)项目启动:组建项目投标小组组织项目投标,研究招标文件,分析竞争对手,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设计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质量计划、财务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XX工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XX工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1目的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及管理办法,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实施及参与项目实施控制的部门和人员。

3术语和定义本办法采用GB/T19000:2000标准和《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 职责4.1 项目经理领导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实现策划、安装、联调、运行和验收,协调客户的关系,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监控系统安装、联调、运行的整个过程,对关键性问题进行决策;对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进行跟踪。

4.2 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实现策划、协助客户完成系统安装准备,负责实施系统安装、配置和调整应用环境和测试环境,测试厂商安装的硬件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并作测试和修改,进行系统联调和系统运行,使应用系统达到最佳性能。

4.3市场部门、商务部门收集市场信息,识别顾客要求。

负责协调客户、厂商和供货商等各方关系,进行非公司产品的商务、为项目组提供必要的支持。

4.4 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公司项目立项报告、项目总体计划、实施方案、项目阶段计划和报告、项目结项报告的评审。

下达项目委任书,使项目产品的可测量特性、达到的项目目标、进度计划、质量计划等形成文件。

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考核;5工作程序5.1项目管理的阶段划分项目管理划分成如下两个阶段:1)项目启动阶段:在进入具体项目实施之前为确定客户需求和制定满足客户期望、可履行的项目方案所花费的时间。

2)项目实施阶段:在了解客户需求并获得用户确认后为实现项目的具体要求所花费的时间。

5.2 项目启动阶段5.2.1启动合同\协议签订后,由市场部门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参加人员来自市场部、技术支持部、商务部、工程服务部、产品研发部、质量管理部。

建立最初的项目小组。

项目移交(工程)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协议;招/投标书;技术交流文档;项目(阶段)总结报告;5.2.1.1市场部门项目负责人做项目情况介绍,协助项目小组确定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并从用户处得到确认。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 50358-20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 50358-20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3篇)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实施,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

(二)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三)质量第一:坚持质量为本,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四)进度控制:合理制定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投资控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六)安全文明施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营造文明施工环境。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明确各级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二)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三)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确保工程按期、按质、按预算完成;(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实施;(三)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程进度;(四)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造价控制计划,确保工程造价;(五)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安全管理计划,确保工程安全;(六)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文明施工计划,营造文明施工环境。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当配备必要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合同管理负责人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第九条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第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确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工程项目文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文件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工程项目文件应真实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工程项目文件应涵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资料。

(三)有效性:工程项目文件应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项目验收、结算、争议解决等依据。

(四)保密性:工程项目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章文件分类第四条工程项目文件分为以下类别:(一)施工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记录等。

(二)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审查意见、设计交底记录等。

(三)合同文件:包括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

(四)财务文件:包括工程预算、结算、发票、付款凭证等。

(五)其他文件:包括项目管理文件、验收文件、会议记录、往来函件等。

第三章文件管理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文件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一)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文件的借阅、传递、保管。

(三)文件的保密、销毁。

(四)文件的查询、复制。

第四章文件管理要求第七条工程项目文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文件收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文件,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文件整理: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确保文件有序。

(三)文件归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对工程项目文件进行归档。

(四)文件保管: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文件安全。

(五)文件借阅:严格借阅手续,登记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六)文件传递:按照保密要求,采用加密、加密传输等方式传递文件。

(七)文件销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进行销毁。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xx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工程项目管理机制,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管理及经济活动健康、有序、高效、持续地进行,实现项目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

三、职责1、工程项目建设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并直接负责重大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工程项目建设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参与项目工程质量验收。

3、财务部负责相关账务处理。

4、公司办公会、董事会对项目相关流程进行审批。

第二章项目立项与设计一、可行性分析1、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或选聘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应当选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编制。

2、工程项目的审批采用集体决策的方法,审批通过后的工程项目方可立项。

3、项目可行性调研应形成详细报告,以便公司决策。

二、论证审批工程项目在调研后,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选聘的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交流,组织专家对设计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是否立项或其它改善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项目组织一、项目方案1、工程项目经公司批准立项后,应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报公司审批。

2、项目方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方面:(1)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或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2)项目实施的时间计划和进度要求,预期目标;(3)项目的技术图纸,质量和技术要求;(4)所需资源的配备要求;(5)可能存在的技术难点和预备解决方案;(6)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所需的其它事项安排。

二、项目概算及预算1、项目前期立项阶段,归口管理部门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需要对项目做出初步的成本设计概算,报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讨论决策。

2、立项后,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设计单位初步图纸选聘专业机构(通常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设计概算,并完成相应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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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达山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1章总则第2章工程项目的范围和立项、管理程序及部门第3章可行性报告或立项报告的内容第4章工程项目管理第5章工程项目评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完达山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单位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正确核算,实现工程项目立项目标,同时配合完达山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完达山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立项审批制。

资金超过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开发单位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5万元以下自行立项,报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和财务部备案。

?可细化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完达山股份公司及下属各级公司。

第二章工程项目的范围和立项、管理程序及部门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项目包括如下内容:1、基本建设项目2、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3、房屋维修工程4、其他建筑施工项目第五条项目立项程序立项程序包括立项申请、评议审查、批准立项三个主要环节。

立项申请:由预立项单位或部门提出立项报告或可行性报告报相应部门或董事会评议审查:接到立项报告或可行性报告后,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并对其立项预测效果进行论证。

批准立项:部门或董事会根据评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立项,并给予书面通知,对不同意立项的,应说明理由。

第六条项目管理程序项目管理程序是指立项后,项目开始实行到项目完成阶段的工作。

包括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总结验收、评估等环节。

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负责制,由项目小组或部门的领导对项目负责。

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中期检查和项目评估。

项目小组或部门、财务部、工程项目提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由股份公司或立项企业成立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对工程项目全权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小组成员可根据项目需要抽调公司内部各部门人员组成。

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由股份公司或立项企业(设备工程部)负责立项所需一切事宜的办理,并具体实施。

房屋维修工程:由股份公司或立项企业(后勤)负责立项所需一切事宜的办理,并具体实施。

其他建筑施工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依据上述程序办理。

第三章可行性报告或立项报告的内容第八条可行性报告内容作为立项依据的可行性报告应当包括:1、总论:提出的背景,投资必要性和经济效益。

2、需求预测和购建规模:需求情况预测,销售预测,价格分析,国内现有生产能力估计;对项目的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上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原料、辅助材料、燃料的种类、数量、来源和供应可能;所需公用设施数量,供应方式和供应条件。

4、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建厂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现状;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厂址比较与选择意见。

5、设计方案:项目的构成范围,技术来源和生产方法、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选型方案的比较,引进技术,设备的来源;全厂布置方案的初步选择和在建工程量情况;公用辅助设施和厂内外交通运输方式的比较和初步选择。

6、环境保护:调查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的初步方案。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的培训计划。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主体及协作工程所需投资,项目建成后的生产流动资金估算;资金来源,筹措方式及贷款的偿付方式。

9、项目经济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指标至少应包括(但不仅限于):静态指标: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

动态指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负债的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负债方式及偿付方式;筹资方案的实施难点;动态资金平衡分析。

第四章工程项目管理第九条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立项程序以外的工程过程管理,包括招投标管理、工程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资金与核算管理、竣工验收管理。

第十条招投标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屋维修项目承接必须实行招、投标制。

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立项部门可以自行完成的由立项部门承担,无法独立完成实行招、投标制。

第十一条招投标管理细则1、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由项目承办单位初审,从中挑选初选信誉好、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实际考查。

2、考察投标企业。

对初选投标企业进行实际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1)企业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水平,劳动力来源,施工队伍素质,项目经理素质;(2)施工技术装备情况,及其使用情况:(3)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工程进度,合同履约情况及竣工工程保修服务;(4)财务状况,可流动资金;(5)企业信誉。

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确定至少2家以上企业列为投标单位。

3、编写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编写要全面、细致、规范,结合招标工程特点,合理确定招标范围。

能纳入投标范围的工程内容要严密,对暂不能纳入报价范围的工程内容,要认真做好市场调价,按实结算或者合理浮动范围。

评标办法原则上要采取综合评分法,量化评标。

合理确定评标分值和最优报价范围。

确定评标小组人员组成。

评标小组成员应包括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4、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封存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限定的时间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密封送到指定部门,经财务部、项目负责人、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有效,并在各投标文件上相互签字后当群众封存。

开标时公开查验封存情况。

5、开标、评标及定标开标。

工程招标应举行开标会议,体现招标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

各投标单位均应参加开标会议,财务部、项目承办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可邀请公证单位进行公证。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优惠条件及承诺应当众宣读。

评标。

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评审方法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投标书进行科学的量化比较,依据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报价、材料用量、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及承诺条件等进行相应的打分,然后累计各项分值,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最优投标单位。

对投资小的小型项目可采用议标的形式,由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书共同分项进行认真比较后,以协商和投票的方式确定最优投标单位。

定标。

根据评标小组确定的最优投标单位一般为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应当场宣布,中标单位及中标报价应由评标小组成员书面签名确认。

如出现最优投标单位没有中标的情况,应说明理由并形成书面材料。

第十二条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工程项目所需材料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付款。

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材料采购也需实行招投标。

具体事项由项目小组或承担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施工管理项目实施负责部门或小组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材料和工程项目的完整,保证项目施工按期完成。

第十四条施工管理内容1、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后,公司须与之签订建筑施工服务合同,重大合同尚需律师审阅和主管部门登记鉴证。

2、公司在项目施工时,派遣工程监督人员或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

3、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划拨工程款项。

对施工单位供料的须做好原材料质量监测工作,由本公司供料的做好原材料质量采购、质量检测验收工作。

4、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材料、工程费用变支较大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后才能生效,并按不同权限分别报项目经理、主管副总、董事会批准。

第十五条资金与核算管理工程项目承办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制定适宜的资金与核算制度,对工程项目施工进程中的资金与核算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资金与核算制度原则1、以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价基础,按项目分类核算,并以交付使用作为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

为工程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之前计入工程成本,交付使用之后计入当期损益。

2、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生产所形成的可对外销售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流通企业试营业的收入,应列入当期损益),发生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虽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交付使用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资料估算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决算办理完毕后,按批复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4、企业已发生的应计入工程项目的借款利息,属尚未交付使用的,计入在建工程的价值,已使用的计入当期费用。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若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实行预算管理,按立项报告或可行性报告中资金预算的安排进行,超出预算的事项,应说明理由提交立项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后,财务部方可给予资金调动。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管理项目竣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组织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评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内容1、工程完工后项目主办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

如发现工程与原设计图、施工图、说明书、建筑施工服务合同等不符的,不予验收。

对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则按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程办理。

2、对验收不合格的,根据所列质量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后再次验收。

以严重不合格的,可提出索赔。

3、在验收时,公司或委托注册会计师审核工程决算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后且决算报告核准后,支付应付款。

4、验收合格的或整体验收不合格中的合格部分,及时移交给公司使用部门使用,相应的工程资料整理分类立卷,分别交使用部门和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5、联系和监促施工单位在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修复。

6、对工程完工后的余材,应盘点登记,退回公司材料库,或退货到供货商处。

残次料可经估价后就地处理或标售。

第十九条项目验收标准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已按设计要求建成,能够投入使用2、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已通过有关部门审计3、设计和施工质量已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并作出评定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符合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建设原则,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5、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土地管理部门核查6、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7、生产性项目,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对未完工程应按设计安排投资,限期完成。

第五章工程项目评审第二十条工程项目评审机构和时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投入后,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评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一年后,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评审。

第二十一条工程项目评审目的和责任追究1、评价工程项目立项是否合理,理由是否充分2、项目实施是否按立项报告或可行性报告进行,是否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有无违规行为3、工程运行效果是否达到立项报告或可行性报告的目标4、对运行经济效益严重低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诉内容的情况,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决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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