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汇报X年X月至X月,按照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X个部门关于印发《X年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X 年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了为期X个月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的各种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文化旅游环境得到明显净化,有力促进了文化旅游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目前从X年X月至X月X日我区接待游客x万人次。
一、文化旅游市场整治情况。
全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旅游景区专项整治、旅行社专项整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专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专项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等X个专项整治内容,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总结提升、通报发布等X个步骤,扎实有序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部署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X个部门关于印发《X年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文化旅游市场工作实际,印发了《X年X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X年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成立X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立疑难案件会商和督导巡查等制度。
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区级各部门分管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内容。
X.盯住敏感时期,召开专题会议。
为确保国庆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提升我区旅游服务质量,X月X日在区政府召开了“十一”黄金周假日文化旅游服务保障暨安全工作会。
会上,区文体旅局局长传达了X年国庆全省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部署了我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
重点强调文旅安全监管责任、旅游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旅游安全隐患督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并就国庆黄金周假日总体安排、全区国庆假日旅游安全暨服务保障专项检查和安全工作做出部署。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31•【字号】厦府〔2021〕185号•【施行日期】202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21〕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属国有企业:现将《厦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31日厦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市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工作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和各区、镇(街)、村(居)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通过专项整治,推动问题隐患及时消除、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持续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整治内容重点加强全市景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
(一)景区由市文旅局牵头,各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严格要求景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一)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
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下设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由国家旅游局牵头负责统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加快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
(二)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落实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
各旅游企业要依照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行为。
旅行社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
在线旅游企业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
购物店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饭店、景区、交通、餐饮等企业要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
各市场主体要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让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
(四)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要充分发挥“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参加“不合理低价游”。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1.06•【文号】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施行日期】2017.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旅游局公告2017年第34号旅游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国法秘协函〔2017〕742号)要求,国家旅游局对局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7年10月30日国家旅游局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规章的废止和修改将按照规章制定程序另行逐一公布,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经清理,截至2017年10月底,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47件;保留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国家旅游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旅游局2017年11月6日附件2017年国家旅游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1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旅办发〔1998〕27号1998年06月30日1998年06月30日2关于下发《关于禁止出境旅游团队参与境外赌博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旅管理发〔2005〕135号2005年06月01日2005年06月01日3关于印发《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07〕131号2007年09月04日2007年09月04日4关于加强旅游行业节能工作的通知旅管理发〔2008〕238号2008年08月26日2008年08月26日5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2008年11月29日2009年01月01日6关于“一程多站”旅游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旅办发〔2009〕89号2009年05月31日2009年05月31日7关于启用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互联网审批管理系统及更换签证专办员卡的通知旅办发〔2010〕62号2010年05月14日2010年05月14日8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0〕93号2010年07月01日2010年07月01日9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旅办发〔2011〕75号2011年06月22日2011年06月22日10关于赴台旅游跨区域组团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11〕227号2011年11月07日2011年11月07日11关于降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存数额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2〕197号2012年04月26日2012年05月01日1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九》有关旅游措施的通知旅办发〔2012〕566号2012年12月19日2013年01月01日13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3〕55号2013年01月17日2013年01月17日1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旅游质监执法标志的通知旅办发〔2013〕102号2013年06月04日2013年06月04日15国家旅游局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280号2013年09月02日2013年09月02日16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信息报送和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3〕185号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0月30日17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旅办发〔2013〕193号2013年11月15日2013年11月15日18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3〕362号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16日19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行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4〕10号2014年01月15日2014年01月15日20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发〔2014〕72号2014年04月14日2014年04月14日21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旅办发2014年2014年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的通知〔2014〕176号09月19日09月19日2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信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旅办发〔2014〕228号2014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3国家旅游局关于对赴台旅游业务有关违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通知旅发〔2014〕243号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15日24关于发布《〈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省与香港(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涉旅游措施的公告国家旅游局公告(2015年5号)2015年02月15日2015年03月01日25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5〕81号2015年04月05日2015年04月05日26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旅发〔2015〕95号2015年05月15日2015年05月15日27国家旅游局关于落实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旅发〔2015〕96号2015年05月19日2015年05月19日28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旅办发〔2015〕181号2015年07月17日2015年07月17日29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164号2015年07月29日2015年07月29日30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完善“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202号2015年08月05日2015年08月05日31国家旅游局关于放宽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发〔2015〕211号2015年09月22日2015年09月22日32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旅发〔2015〕217号2015年09月29日2015年09月29日33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旅发〔2015〕218号2015年09月29日2015年09月29日3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旅游领域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316号2015年12月02日2015年12月02日35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境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5〕319号2015年12月03日2015年12月03日36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发〔2015〕281号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3日37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发〔2016〕51号2016年04月11日2016年04月11日38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6〕139号2016年05月26日2016年05月26日39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出境旅游管理规范出境旅游经营的紧急通知旅办发〔2016〕199号2016年07月27日2016年07月27日40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旅发〔2016〕104号2016年08月19日2016年08月19日41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6﹞274号2016年09月13日2016年09月13日42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诚信建设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旅办发〔2016〕296号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4日4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60号2017年03月15日2017年03月15日4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游市场监管的通知旅办发﹝2017﹞133号2017年05月26日2017年05月26日45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旅办发﹝2017﹞135号2017年05月27日2017年05月27日46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领队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7〕213号2017年08月14日2017年08月14日47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旅发〔2017〕130号2017年09月05日2017年09月05日保留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1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施行《中俄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旅办发〔1998〕105号1998年06月03日1998年06月03日2关于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111号2009年05月04日2009年05月04日3关于实施《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31号2009年07月10日2009年07月10日4关于旅行社设立分社增存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批复旅监管发〔2009〕265号2009年08月26日2009年08月26日5关于旅行社设立分社有关事宜的通知旅办发〔2010〕56号2010年04月26日2010年04月26日6关于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问题的通知旅发〔2001〕91号2001年12月29日2002年01月01日7关于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有关问题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142号2002年09月19日2002年10月01日8关于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名称和备案管理等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09〕215号2009年06月22日2009年06月22日9关于印发《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09〕149号2009年09月09日2009年09月09日10关于印发《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的通知旅办发〔2010〕185号2010年12月17日2011年01月01日11关于印发《旅行社统计调查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0〕211号2010年12月30日2011年02月01日12关于旅行社分社经营出境游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254号2010年12月29日2010年12月29日13关于印发《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2〕166号2012年04月16日2012年04月16日1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申请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领队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3〕83号2013年05月10日2013年05月10日15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乘邮轮从港台赴日本或韩国旅游组团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3〕146号2013年08月15日2013年08月15日16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修改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3〕170号2013年09月26日2013年09月26日17国家旅游局关于内地旅行团乘邮轮从香港赴台湾后前往日本和韩国旅游事项的公告国家旅游局公告(2015年6号)2015年02月15日2015年03月01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1关于试行新版导游证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13号2002年03月18日2002年04月01日2关于实行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14号2002年03月18日2002年04月10日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旅办发〔2006〕151号2006年11月27日2006年11月27日4关于取消导游IC卡工本费收费的通知旅办发〔2009〕26号2009年02月10日2009年02月10日5关于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区域范围的复函旅办函〔2009〕323号2009年10月29日2009年10月29日6关于出境旅游领队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5号2010年01月08日2010年01月08日7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信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旅办发〔2010〕151号2010年07月02日2010年07月02日8关于修订《导游IC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11〕181号2011年11月16日2012年01月01日9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旅办发〔2013〕212号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0日10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修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旅办发〔2015〕117号2015年04月30日2015年04月30日11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港澳游和赴台游团队名单表电子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5〕199号2015年08月05日2015年08月05日。
2024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2篇)
2024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2024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面是对该工作进行总结的____字报告:2024年是我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积极行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全面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在2024年,我们对旅游市场监管的相关法规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法律体系。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旅游从业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加强监管部门的人员培训,提升他们的监管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加强了行业监管的有效性。
二、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在整治工作中,我们对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治,特别是针对一些低价、低质、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对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并且公开曝光,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同时,也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落实相关规定,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我们进一步提升了旅游市场的整体形象,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严厉打击旅游黑导、黑车等违法行为在整治工作中,我们严格打击旅游黑导、黑车等违法行为。
加大对旅游市场的巡查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游客的警惕性,防范旅游黑导、黑车等违法行为。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极大地净化了旅游市场环境,增强了游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推动旅游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在整治工作中,我们提出了旅游市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针,加大对旅游市场信息化建设的投入。
通过建立健全旅游市场信息化平台,实现了旅游市场的信息共享和集中管理,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能。
同时,也为游客提供了更加便捷、快速、安全的旅游服务,提高了旅游市场的整体水平。
XX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当前,全区文化旅游业在经历三年疫情后,进入快速恢复振兴期,同时也出现服务质量下降、市场乱象抬头、安全生产隐患增多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秩序,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全力保障文旅市场复苏,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区委六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文化和旅游部署要求,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聚集“提品质、补短板、渡难关”,科学应对文旅市场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全面整治安全隐患,重拳打击市场乱象,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营造安全、健康、有序、和谐的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XX市XX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审批和市场管理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整治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工作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紧盯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八大行动。
(一)旅行社、导游专项整治行动1.整治利用俱乐部会员、户外拓展、车友会、保健品公司、培训机构或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方式,以免费旅游、康养体验、购物(会员)送旅游等名义,招徒旅游者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行为;2.整治旅行社通过网站、OTA企业平台(携程、美团、飞猪、百度推广)及APP(小红书、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旅游广告、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违法违规行为;3.整治旅行社以低于成本操作、不签合同或签订虚假、阴阳合同,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或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4.整治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或合同签订不规范,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转并团、变更旅游行程安排、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以及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履行的违法违规行为;5.整治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文旅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违法违规行为;6.整治导游在进行导游活动时,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欺骗、诱导、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7.整治导游人员未持证上岗和不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8.整治无证导游和伪造、冒用或借用他人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9.整治未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信息的行为。
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存在问题 市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存在问题 **市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摘要:各有关部门共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责”管理原则, 出动0多人次5辆车次分成六检组对运工具、游乐设施、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饮食摊、车码头、危险地段进行合检涉及交通、卫生、消防等诸多检容,针对以上问题检人员与受检方交换了见通报了检情况并针对存普遍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是加强制建设各单位要进步完善各种责任制并落实责任,着对党和人民责态积极、主动和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到情况明、问题准、措施硬、手段多全市形成了上下动、分级责形成统筹协调、上下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贯彻落实《市07年开展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进步规旅游市场秩序5月7日由旅游局牵头合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等相关单位对宾馆、饭店、景区、娱乐场所、二人演艺场、海滨渔船停靠地等场所进行拉式合检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工作部署情况报告如下、增强安全识心做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积极重视抱着对人民群众高责态,以强烈政治识、局识和责任识,把整治工作放头等重要位置, ,紧密系各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消除是麻痹,侥幸心理,厌倦、松懈、盲目乐观情绪等这些错误倾向有信心和心扎扎实实地做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二、积极行动切实做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共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责”管理原则, 出动0多人次5辆车次分成六检组对运工具、游乐设施、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饮食摊、车码头、危险地段进行合检涉及交通、卫生、消防等诸多检容切实做到八防(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爆、防疫和食物毒、防拥挤踩踏、防设备事故、防然灾害事故、防人民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从检情况看各旅游企业对旅游安全工作都很重视但少数极别企业仍存着不少问题如有单位安全管理存问题将安全制、安全预案没有放可以随使用地方旦出现问题不出;有单位电梯没有应急电话和乘客须知;别接待位存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器材锈迹斑斑设备陈旧等等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三、严格执法认真落实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针对以上问题检人员与受检方交换了见通报了检情况并针对存普遍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是加强制建设各单位要进步完善各种责任制并落实责任二是要根据《市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国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结合各实际制定并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三是建立健全档案安全档案分类要明确管理要规要做到有要立等可取四是各单位应加强宣传培训学习提高管理和水平通培训进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识和安全识四是涉及交通、卫生、消防通报整改单位定进行立即整改否则停业整顿严肃处理各部门还将不定期进行抽、暗访切实做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着对党和人民责态积极、主动和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到情况明、问题准、措施硬、手段多全市形成了上下动、分级责形成统筹协调、上下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旅游局二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2023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
2023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2023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1为确保暑期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营造文明健康旅游消费环境,县__X立足旅游监管实际,扎实开展暑期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旅游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现将__X暑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全力做好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__X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X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X余人次,执法车辆X台次,撤架不规范宣传资料X余份。
三、围绕重点、力促规范(一)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重点是对“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进行检查。
再次梳理分社及服务网点的基本经营、管理情况,没有“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相符”的情况。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旅游合同,要求各旅行社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合同,在检查过程中纠正合同填写不规范X起。
排查X个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
(二)联合相关部门对购物店价格虚高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强迫消费问题、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整改。
(三)由__牵头,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旅游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对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等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
共排查本地旅游包车__,外地旅游包车X次,农村面包车__,查获超员__,超速__,疲劳驾驶__,遮挡号牌__。
2023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2今年我市“十一”假日旅游市场整顿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引导有方、规范有度、分流到位、信息畅通、秩序井然”的总体工作要求,着力解决“住宿、通行、餐饮、购物、游览、购物、娱乐”等游客基本需求,以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确保来安游客住得舒心、吃得满意、行的畅通、游的开心。
稽查大队对旅行社进行的专项检查
稽查大队对旅行社进行的专项检查市旅游市场稽查大队对旅行社进行的专项检查10月15日至10月25日我旅游市场稽查大队对全市旅行社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25家旅行社、5家分社,出动检查120人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
重点检查旅行社有无零负团费经营,通过变相购物消费,欺骗旅游者的行为。
在检查中发现各旅行社使用合同版本不一,合同档案管理普遍比拟混乱,个别旅行社有超范围经营行为。
其中新懋旅行社、中国康辉旅行社**分社、假日旅行社、神州旅行社管理较好,未出现较大问题。
西安行知旅行社**分社、西安宝中国旅**分公司,在未经市局批准备案开展旅游业务,已责令其关门停业。
**鹏程国际旅行社、海天旅行社、春秋旅行社有出境游经营行为,其中最为严重的是**鹏程国际旅行社,涉嫌超范围低价赴台经营,我队已对有问题的旅行社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至11月底我队对有问题的旅行社已复查完毕,大多数旅行社整改合格,只有**鹏程国际旅行社仍在违法经营,该社长期经营低价台湾游,我队已对其屡次下发责令整改书,均不见效。
其经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五条,经过市文物旅游局的批准,对其立案并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其处以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分。
本次检查是结合我市旅游业开展的实际情况和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针对我市旅行社行业的一次摸底,通过这次检查,标准了旅行社的经营行为,旅游市场的治理和标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旅游市场治理标准工作的力度,加强标本兼治、点面结合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和深度,标准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培育纯洁旅游市场体系,标准旅游市场行为,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开展。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2篇)
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旅游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和问题,如价格不透明、虚假宣传、服务不规范等,严重影响了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因此,____年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工作目标1. 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2.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3. 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竞争力。
三、工作内容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旅游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加大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健全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投诉举报的处理力度。
2. 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推广旅游行业职业技能证书制度,鼓励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3. 加强景区管理健全景区管理制度,统一景区票价,明确票务销售渠道。
加强对景区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加大对违法违规景区的处罚力度。
鼓励景区开展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升景区整体品质。
4. 加强旅行社监管建立健全旅行社备案制度,严格审核旅行社的资质和信誉。
加强对旅行社经营行为的监管,严禁低价团、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评估和考核,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旅行社进行处罚和惩戒。
5. 加强网络旅游监管建立网络旅游服务平台备案制度,对网络平台进行资质认定和信用评估。
加强对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的监管,严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建立网络平台用户评价制度,鼓励用户对旅游产品和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提高平台服务质量。
6. 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旅游市场乱象的认识和了解。
利用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进行舆论引导,普及旅游知识,提高消费者旅游消费的自我保护意识。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篇一: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XX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号)文件要求,***快速行动,狠抓落实,迅速有效地开展此次整顿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自9月10日接到***文件以来,***始终围绕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整顿内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鉴于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经营分散、形式多样、地域性强,具有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流动性大、游客参与度高、季节性强等特点,且一直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领域。
***调整思路,一手抓规范整治,一手抓扶持引导,把旅游路线及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定此次整顿工作的重点内容为严查餐饮服务资质;严查索证索票、购进验收、台帐登记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查环境卫生;严查餐具清洗消毒;严查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查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严查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
通过不断加强旅游旺季和“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及小餐饮店、流动饮食摊点、夜市和家庭小旅店、“农家乐”等巡回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集中检查。
此次整治工作中,***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0家次,下发监督意见书11份,通过疏堵结合、主动帮扶,将严格监管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变事后监管为事前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的力度,积极推广有效的经营理念,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根据各店实际,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制度建设、布局流程、分区标识、食品贮存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对设施设备不完善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帮扶、加强督查力度,促进改善硬件条件,提升自律意识,规范经营管理,促进辖区旅游路线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合法经营。
通过此次整治规范与扶持引导,辖区旅游市场餐饮业食品安全状况有效好转,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今后***将继续加大对辖区旅游路线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规范与扶持引导,确保广大游客和群众饮食安全。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文旅发[20XX]33号)文件精神,决定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绿色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加强旅游市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提升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旅游领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目标有效整治“低价游黑链”、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竟争的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放心游”品牌形象。
摸清违法违规活动规律特点,综合施策,从根源铲除“低价游黑链”等旅游乱象的生存土壤。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旅游产业高质量稳定发展。
三、整治时间即日起至8月30日止。
四、整治重点(一)旅行社相关业务。
无证导游、非法运营车辆司机等未经许可的个人、企业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康养活动等名义,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旅行社低价揽客、低于成本操作、不签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购物等。
(二)在线旅游经营者。
安全风险防范不到位、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不落实、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及信息;平台经营者未核验、登记平台内经营者身份、行政许可等信息。
(三)导游人员相关活动。
未取得导游资格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擅目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13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9日厦门市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旅游市场秩序,防止发生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问题,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根据《厦门市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意见》(厦府办﹝2016﹞10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领导,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强化市旅游会展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职能,统筹指导全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加强沟通联络,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年度或阶段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成员单位要履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主动负责,做好工作衔接,涉及多个单位、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部门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确保工作落实。
二、齐抓共管,深化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一)落实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旅游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涉旅投诉、涉旅舆情集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调研,提出专项整治或阶段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2.17•【文号】旅办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的通知旅办发〔2015〕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为贯彻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旅游“515战略”,依法打击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现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权益,国家旅游局决定开展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
现将《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2015年2月17日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2015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意见,建立依法治旅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重点治理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垄断市场、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偷税漏税、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和“谋划长远、规划中期、计划滚动、安排当年”的工作思路,围绕当前旅游市场秩序和游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切入点,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盯住一个一个具体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战役一个战役打,积小胜为大胜,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
做到专项整治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相结合,上下联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16•【字号】厦府办[2006]203号•【施行日期】200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厦府办〔2006〕20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决定,因人事变动,对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组长:张昌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陈炳发(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洪碧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丁国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詹沧洲(市政府副市长)黄菱(市政府副市长)叶重耕(市政府副市长)郭振家(市政府副市长)洪荻生(市政府副市长)裴金佳(市政府副市长)叶重耕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
成员: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津(市经发局局长)林志(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庄志杰(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妃嫣(市人民银行副行长)戴黎明(市国税局副局长)张毅(市地税局副局长)陈小澎(中国证监会厦门证券监管局副局长)陈建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游有雄(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白玉渊(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马超南(市交通委助理巡视员)戴碧忠(市贸发局副局长)张岩(市文化局纪委书记)陈金华(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圣发(市物价局副局长)陈灿煌(市工商局副局长)郭勇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叶飞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世超(市旅游局副局长)王昆明(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骆永宗(市打私办处长)李新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的组成:主任:陈津(市经发局局长)常务副主任:许青松(市经发局副局长)副主任: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戴碧忠(市贸发局副局长)陈灿煌(市工商局副局长)郭勇毅(市质监局副局长)成员:林志(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庄志杰(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妃嫣(市人行副行长)耿希经(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王勤慧(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张岩(市文化局纪委书记)陈小澎(中国证监会厦门证券监管局副局长)游有雄(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白玉渊(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马超南(市交通委助理巡视员)陈金华(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圣发(市物价局副局长)郭勇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叶飞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昆明(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余永福(市经发局市场处处长)高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吴东凯(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骆永宗(市打私办处长)郑瑞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副队长)谢福民(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林立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秘书长:余永福(市经发局市场处处长)副秘书长:骆惠玲(市经发局市场处助理调研员)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xxxx年x月至xx月,按照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x个部门关于印发《xxxx年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成文广旅发〔xxxx〕xxx号)和《xxxx年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成文广旅发〔xxxx〕xxx号)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了为期x个月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的各种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文化旅游环境得到明显净化,有力促进了文化旅游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目前从xxxx年x 月至xx月xx日我区接待游客xxxx.xx万人次。
现将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文化旅游市场整治情况全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旅游景区专项整治、旅行社专项整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专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专项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等x个专项整治内容,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总结提升、通报发布等x个步骤,扎实有序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部署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x个部门关于印发《xxxx年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文化旅游市场工作实际,印发了《xxxx年xx驿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xxxx 年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成立x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立疑难案件会商和督导巡查等制度。
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区级各部门分管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内容1.盯住重点部位,加大摸排力度。
按照区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专项行动,区级各部门结合辖区行业的工作实际,在国庆节前利用二周左右的时间,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排查摸底,迅速制定部门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问题准、措施硬、手段多,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有效推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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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
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服务机构导游人员管理
【发文字号】厦政旅[2007]87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旅游局
【发布日期】2007.07.18
【实施日期】2007.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
(厦政旅〔2007〕87号)
各旅行社: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我市旅游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的统一部署,厦门市旅游局决定7月19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和吴仪副总理的指示,紧密结合我市旅游市场实际,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标本兼治,使“零负团费”、“非法转让、变相转让旅游经营权和挂靠承包门市部经营旅行社业务”等一些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游客放心消费,企业公平竞争,旅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为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零负团费”、“非法转让、变相转让旅游经营权和挂靠承包门市部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规范旅行社市场。
1.开展旅游广告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含有“零负团费”、低于正常成本价报价、欺诈宣传、超范围等内容以及使用模糊性、攀附性、误导性语言营销的违法违规旅游广告。
严禁旅行社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组织招徕和竞销。
旅行社在销售旅游产品时应质价相符,明码标价。
旅行社必须建立旅游产品包价、报价体系,对所有旅游产品建立价目表,指定专人对旅行社产品报价进行审查,发现“零负团费”等问题及时纠正。
2.开展“非法转让、变相转让旅游经营权和挂靠承包门市部经营旅行社业务” 专项检查。
通过对旅行社门市部、内设部门的专项检查,达到以下整规目标:1、旅行社门市部和内设部门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必须以旅行社名义统一制作和定价,统一对外宣传;2、各部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等各项收支必须纳入旅行社总帐,进行全公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