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阅读2006年向省政府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合集下载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党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指党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下列文件不列入备案审查范围:(一)印发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等内容的文件;(二)关于人事调整、表彰奖励、处分处理以及机关内部日常管理等事项的文件;(三)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情况通报等文件;(四)其他按照规定不需要备案审查的文件。

第三条备案审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有件必备,凡属备案审查范围的都应当及时报备,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二)有备必审,对报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严格审查,不得备而不审;(三)有错必纠,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规定作出处理,不得打折扣、搞变通。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以及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承担备案审查工作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办公厅(室)负责牵头办理本级党委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本地区备案审查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共同发挥审查把关作用。

各级党委应当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等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

第二章主体第五条党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多个党组织联合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牵头党组织向共同的上级党组织报备。

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报备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具体工作由其所属法规工作机构或者承担相关职能的工作机构办理。

第六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向党中央报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我就去年以来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

去年9月以来,县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有件必备”和及时报备、规范报备的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促进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一、基本做法(一)明确职责,建立政府内部报备工作机制。

《意见》出台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府办和县法制办做好相关工作。

县府办和法制办专门组织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县政府(包括县府办,下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县府办秘书科协助配合。

为此,法制办与县府办秘书科建立了协调报备机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定期到秘书科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起草备案报告和翻印报备的纸质文本。

秘书科按要求及时向法制办提供文件目录和电子文档,由法制办统一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

由于内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使报备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自《意见》出台以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

(二)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

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

只有加强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把关,才能减少被动审查的机率和审查中发现差错的机率,也才能减少审查后被纠正或撤销的机率。

为此,县政府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文件起草阶段加强深入细致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性文件在领导正式签发前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法制办对凡送交的文件草案都会在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审查:一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条款;二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有否出现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有否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甘政办发〔2017〕168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甘政办发〔2017〕16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2016年,经省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准予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166件,其中地方政府规章14件,各市州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56件,省政府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96件。

在备案审查中发现19件规范性文件存在违法违规内容,备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向制定机关发出备案审查意见书和意见函,责令限期纠正。

全年共向国务院法制办报备省政府规章12件,报备合格率100%。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做法2016年,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认真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文件的纠错力度,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升。

(一)狠抓落实,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适时制定、完善、修订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公开发布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文件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普遍落实,保证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运行的全程监督。

同时,强化考核,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从源头督促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二)多措并举,持续加大纠错力度。

2016年,备审机关启动备案审查监督程序,对《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金昌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审批暂行办法》等存在违法违规内容的2件规范性文件,发出备案审查意见书和意见函,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修订后重新发布。

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保障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以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并公开发布的各类文件的总称,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及工作方案不适用本办法。

为完成某项任务而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性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循权责一致、公众参与、有件
必备、有错必纠、及时清理的原则。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设定地方保护或者行业保护的内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第六条制定机关应当明确机构对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具体办法由制定机关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八条制定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组织起草,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可以由主要实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起草。

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吸收法律。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

20xx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

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

20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

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

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

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篇1: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保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效率和质量,根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和《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向国务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备案审查长沙市政府规章和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规范性文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备案审查和译审处应当切实履行备案审查管理和监督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职责,负责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省本级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事务。

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人员应当按照分工,加强与所联系的市州、省政府部门、省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联系,督促其按照《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及时将所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本办备案,并指导其加强对下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本办其他处室应当支持配合备案审查和译审处的工作,共同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规章经省长签署公布后,有关立法处应当及时将规章草案及其审查说明17份、综合处应当及时将规章正式文本20份交备案审查和译审处。

备案审查和译审处应当及时起草备案报告,经办领导审查签发后,按照规定的份数、格式,在该规章公布之日起的30日内分别报国务院法制办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五条备案审查和译审处应当于每年1月整理好上年度省政府发布的规章目录,报国务院法制办。

第六条长沙市政府规章、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省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公布之日起的15日内报送本办备案。

向本办报备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下列材料:(一)备案报告;(二)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三)制定说明。

制定机关应当按照前款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报送一式10份,同时报送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

第七条收到长沙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省管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译审处承办人应当按照分工,当即或者在3日内审查报送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备格式、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报备,对规范性文件还应当审查是否属于报备范围,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不属于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当即或者在3日内告知制定机关;(二)材料不齐的,当即或者在3日内通知制定机关限期补充缺少的材料;(三)不符合报备格式的,当即或者在3日内通知制定机关限期补正或者按照规定格式重报;(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报备的,建议本办给予批评或者通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2019-09-19规范性⽂件备案审查制度是规范⾏政⾏为的重要监督⼿段,是推进依法⾏政进程的重要保障。

做好规范性⽂件审查备案⼯作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全⾯推进依法⾏政,建⽴法治政府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法制办先后在合肥、郑州和南昌三次专门召开了规范性⽂件备案⼯作座谈会,着⼒推进这项⼯作。

相对其他县(市)级政府,我市规范性⽂件备案⼯作起步较早,2003年即建⽴了规范性⽂件备案制度。

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来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我市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市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开展情况(⼀)规范性⽂件备案审查⼒量⽐较强我市历来重视规范性⽂件备案审查,早在2003年之前就确定由市政府法制办为规范性⽂件专门备案审查机构,并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于2003年制定《胶南市⾏政机关规范性⽂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南政办发[2003]61号),正式确⽴规范性⽂件备案审查制度。

2005年,为进⼀步加⼤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度,市政府⼜重新制定了《胶南市⾏政机关规范性⽂件管理办法》,把部门规范性⽂件从事后备案变为事前审查,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

在建⽴和完善管理办法的同时,市政府注重加强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的领导、组织和队伍建设,在全市成⽴了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领导⼩组,由市长任组长,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确定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全市规范性⽂件管理⼯作;市政府每年为法制办核拨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专项经费,保障规范性⽂件备案审查⼯作顺利开展。

(⼆)规范性⽂件管理的⼯作制度⽐较完善⼀是制定了规范性⽂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前我市不仅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规范性⽂件公开⼯作,⽅便公众查询,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做到规范性⽂件均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

⼴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不断扩⼤规范性⽂件审查的公众参与度,提⾼了规范性⽂件审查的⽔平。

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文章标题: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规范性文件备案,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落实政府层级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

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市政府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依法治国的方略,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狠抓机构建设、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了备案的层级监督作用,保证了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的畅通。

一、现状据统计,自1996年以来,我市政府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2件,2000年至今审查县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20件,审查市政府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件。

回顾多年的规范性文件备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把此项作为政府法制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1994年,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制的决定》(宝政发[1994]33号)中明确规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是政府法制机构的任务和职责,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该项做为政府法制的重要内容,范文写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制定计划并做好检查落实。

2001年,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时,又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列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三定”。

明确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基本职责之一为,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和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建议性意见。

同时,为了保证规范性文件备案的顺利开展,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1995年由市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法制科升格为副县级建制法制办公室;2001年机构改革中升格为正县级建制,“三定”中明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办理法制事项的行政机构。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聊政办发[2007]18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聊政办发[2007]18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聊政办发〔2007〕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按照《山东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省政府第178号令),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2006年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中共查看各县(市、区)政府(含政府办公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发的文件1338件,其中规范性文件71件,向市政府备案60件,漏审漏备11件。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规范性文件129件,其中部门文件66件,乡(镇、街道办事处)文件63件。

抽查了县(市、区)政府部门下发的文件514件,乡(镇、街道办事处)下发的文件305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6件。

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提报、审查、会签、审议的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的审查,主要存在以下5个特点:(一)县(市、区)政府文件制定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各县(市、区)政府都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工作程序,大部分规范性文件都交法制机构审查把关,未经审查的一律不提报相关会议研究。

部门之间对文件内容有争议的均由法制机构组织会审并统一意见后再提报。

(二)法制机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县(市、区)政府部门设立了专门的法制工作科室,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法制工作机构或明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的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的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30•【字号】宁政办发[2012]149号•【施行日期】2012.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的通报(宁政办发〔2012〕14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5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含部门管理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双重领导的行政机关,下同)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情况和全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报送备案的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底,5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文件共195件。

其中,政府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186件,非规范性文件2件。

(二)报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情况。

截至2012年1月底,自治区人民政府收到5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5个县级人民政府,10个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报送的2011年度制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占应报送目录单位总数的27.8%,多数县级人民政府、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未按规定报送目录(见附件1、附件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2011年度全区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193件,与2010年度报送备案的195件基本持平,报送备案率保持稳定,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合法问题的比率明显下降,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报送备案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

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论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摘要本文立足于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实践,简要阐释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考察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践现状和困境,并从厘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扩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之原则、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的处理、完善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关键词政府法制机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者简介:唐群雁,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引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重要载体。

欧内斯特·盖尔霍恩说过:“在过去的20年里,行政法最重要的发展之一是行政机关日益依赖于规则(rules)制定——将其作为制定政策的一种手段。

”?豍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滞后性,需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补充、完善和细化。

因此,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约行政权力、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权利方面有着举足重轻的作用。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度,是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制和政令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承担着监督下级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功能。

?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给备案审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因此,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研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概述当前,我国的《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行政复议法》、《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豏国务院2004年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重要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的通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重要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的通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重要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10•【字号】聊政办发[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重要工作事项完成情况的通报(聊政办发〔2007〕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严格按照聊政发〔2006〕1号文件的分工任务,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绝大多数重要工作都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实现了良好开局。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2006年重要工作事项完成情况通报如下:全市完成生产总值达到839亿元,比上年增长17.3%;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6.5%,基本完成控制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1.8亿元,增长16.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85.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2.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0.9亿元,增长19.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945万美元,进出口总额9.95亿美元,增长56.1%,其中出口6.1亿美元,增长32.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6亿元,比上年增长30.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5%,低于3.6%的控制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7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48元,分别增长16.1%和14.5%。

一、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1.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5 %。

①继续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粮食生产保持了稳定发展。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748.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7.7%。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一、引言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管理社会事务、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和范围(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制定的决定、命令、通告、意见、通知等文件。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二)合理性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合理、公正,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必要性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具有必要性,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得随意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四)公开性原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文件发布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一)调研起草行政机关应当对拟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充分的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起草文件草案。

(二)公开征求意见行政机关应当将文件草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应当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听取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文件草案,不得提交审议。

(四)集体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

集体审议的形式可以是会议审议,也可以是传签审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1•【字号】琼府办[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琼府办〔2007〕2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06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者紧紧围绕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省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向省政府研究室报送了大量信息,为省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正确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省政府研究室本年度的信息采用情况,决定对三亚市政府研究室等56个先进单位、蒋玲松等5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56个)一等奖:三亚市政府研究室临高县政府办公室乐东县政府办公室省农业厅办公室省农垦总局办公室省交通厅办公室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省建设厅综合处海南调查总队综合处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办公室二等奖:海口市政府研究室万宁市政府办公室琼海市政府办公室澄迈县政府办公室文昌市政府办公室省统计局综合处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办公室省旅游局办公室省发展与改革厅办公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省国资委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室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信息处省民政厅办公室海口海关办公室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海南海事局办公室工行海南省分行办公室省邮政局办公室三等奖:屯昌县政府办公室陵水县政府办公室东方市政府办公室保亭县政府办公室白沙县政府办公室定安县政府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省司法厅办公室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信息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省洋浦管理局办公室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办公室省监察厅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省气象局办公室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海南证监局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海南保监局办公室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57名)蒋玲松海口市政府研究室陶亮三亚市政府研究室陆保霏文昌市政府办公室杨善深琼海市政府办公室谢少敏万宁市政府办公室符礼杰东方市政府办公室李子澄迈县政府办公室李朝文乐东县政府办公室郑立创定安县政府办公室谢善之屯昌县政府办公室刘秋果临高县政府办公室陈白灵陵水县政府办公室史宏浪保亭县政府办公室文春娜白沙县政府办公室邓秋英省政府研究室刘孝阳省发展与改革厅符俊省商务厅谢赞良省科学技术厅李钢省监察厅石清理省民政厅谢福海省司法厅蔡兴利省财政厅陈涛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朱志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王素芝省建设厅熊安静省交通厅陈月花省农业厅张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曾德川省卫生厅刘静文省国资委高波省农垦总局杨立省地方税务局吴慎安省统计局高昌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孙于萍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赵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贺澜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柯茂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熊瑛省旅游局陈冠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赵懋忠省气象局杜会兰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王小玲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符瑶青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符影省洋浦管理局王基辉海口海关丁莉省国家税务局黄晓华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蔡滨荣省通信管理局杨君省邮政局邢诒江海南海事局黄学文省烟草专卖局董茹意海南证监局黄晓星海南保监局龙聪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曾艳工行海南省分行杨维善海南调查总队同时对2006年未向省政府研究室报送政务信息或政务信息采用得分为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湘政法发[2006]1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湘政法发[2006]1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法制机构:为全面正确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认真执行《湖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具体问题再次明确如下:一、备案管辖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2、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3、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报送本级政府备案;5、政府部门与垂直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府部门主办的,由主办部门报送本级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垂直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由垂直管理部门主办的,由主办部门报送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本级政府;6、法律、法规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备案。

二、应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文件,除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平行机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咨询或者审批事项的外,不论文种,不管是实体性的还是程序性的,凡内容具备以下“三性”的,都是应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外部性,即文件的规定涉及或者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2006年向省政府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2006年向省政府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附件:2006年向省政府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一、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共68件)西安市(共8件,其中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3件)规章1、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西安市燃气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西政令60号)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西政令61号)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西政令62号)4、西安市城镇廉租房住房管理办法(西政令63号)5、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西政令64号)规范性文件1、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6‟93号)宝鸡市(10件)1、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宝政发…2005‟54号)2、宝鸡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宝政发…2006‟8号)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的通知(宝政发…2006‟14号)4、宝鸡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宝政令56号)5、宝鸡市人事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宝政令55号)6、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宝政令57号)7、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宝政发…2006‟28号)8、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宝政发…2006‟29号)9、宝鸡市森林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宝政发…2006‟59号)10、宝鸡市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宝政办发…2006‟60号)咸阳市(8件)1、咸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咸政令32号)2、咸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咸政令33号)3、咸阳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咸政令34号)4、咸阳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咸政令35号)5、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者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三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咸政令36号)6、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咸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咸政令37号)7、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咸阳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咸政令38号)8、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咸政发…2006‟53号)铜川市(2件)1、铜川市城市供水抄表到户户外计量实施办法(铜政发…2006‟38号)2、铜川市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铜政办发…2006‟79号)渭南市(5件)1、渭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渭政令22号)2、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渭政发…2006‟32号)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渭政办发…2006‟23号)4、渭南市城区市场建设优惠办法(渭政办发…2006‟71号)5、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的通知(渭政办发…2006‟73号)榆林市(2件)1、榆林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榆政发…2005‟87号)2、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发布•榆林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06‟19号)延安市(7件)1、延安市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延政发…2006‟24号)2、延安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延政令38号)3、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延政令39号)4、延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延政令40号)5、延安市价格监督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延政令41号)6、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的通知(延政发…2006‟59号)7、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复员退伍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延政发…2006‟60号)汉中市(8件)1、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06‟8号)2、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城市中心规划区村居民建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汉政发…2006‟23号)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06‟28号)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06‟43号)5、汉中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汉政办发…2006‟2号)6、汉中市统计工作巡查办法(汉政办发…2006‟27号)7、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汉政办发…2006‟30号)8、汉中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试行)(汉政办发…2006‟83号)安康市(8件)1、安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安政办发…2006‟8号)2、安康市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06‟11号)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安康市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6‟14号)4、安康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06‟19号)5、安康市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06‟20号)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宅基地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6‟40号)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6‟54号)8、安康城区防汛防空无线报警系统维护管理办法(暂行)(安政办发…2006‟55号)商洛市(9件)1、商洛市人民政府2号令2、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商政发…2006‟10号)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商政发…2006‟15号)4、商洛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商政发…2006‟27号)5、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发…2006‟47号)6、商洛市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缴纳管理办法(商政办发…2006‟50号)7、商洛市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商政办发…2006‟59号)8、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办发…2006‟62号)9、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06‟110号)杨凌示范区(1件)1、杨凌示范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及执行办法(暂行)(杨管发…2006‟1号)二、省级部门(共84件)省发展改革委(5件)1、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发改代赈…2006‟315号)2、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项目资源节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6‟352号)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投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办法的通知(陕发改发…2006‟350号)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06‟860号)5、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验收细则的通知(陕发改经贸…2006‟994号)省教育厅(6件)1、陕西省教育厅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陕教资…2006‟20号)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陕教德…2006‟14号)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德…2006‟25号)4、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陕教基…2006‟46号)5、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工干…2006‟81号)6、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政督团…2006‟28号)省科技厅(0件)省民委(0件)省民政厅(0件)省公安厅(1件)1、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办理涉访违法犯罪案件的意见(陕公通字…2006‟134号)省司法厅(1件)1、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我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制度的通知(陕司发…2006‟28号)省财政厅(28件)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完善财政体制后有关预算管理和收入征管缴库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预…2004‟254号)2、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陕财办预…2005‟125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预…2005‟148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4‟55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5‟31号)6、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7、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6‟17号)8、陕西省省级文博单位事业收入财务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04‟4号)9、陕西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暂行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04‟2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04‟103号)11、陕西省文物对外展览财务收支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05‟18号)12、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43号)13、陕西省省属院校“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50号)14、陕西省对市(区)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试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51号)15、陕西省省属普通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53号)16、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65号)17、陕西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家禽扑杀补助办法(陕财办农…2004‟5号)18、陕西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财办农…2004‟9号)19、陕西省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04‟23号)20、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农…2004‟89号)21、陕西省牲畜口蹄疫防治经费管理细则(陕财办农…2004‟90号)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财办农…2005‟117号)2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资源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05‟118号)2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金财工程”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2006‟42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06‟78号)26、陕西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财务管理办法(陕财办农综…2006‟20号)27、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助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教…2006‟81号)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财政科技支出项目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06‟113号)省人事厅(0件)省劳动保障厅(0件)省国土资源厅(0件)省建设厅(1件)1、陕西省建设培训管理办法(陕建发…2006‟31号)省交通厅(3件)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陕交发…2006‟36号)2、陕西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费用计算办法(试行)(陕交发…2006‟42号)3、陕西省公路收费工作服务标准(陕交发…2006‟92号)省信息产业厅(0件)省水利厅(1件)1、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水发…2006‟36号)省农业厅(0件)省林业厅(0件)省商务厅(4件)1、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商发…2006‟122号)2、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05‟423号)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商发…2006‟242号)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外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06‟367号)省文化厅(1件)1、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陕文社…2006‟17号)省卫生厅(0件)省计生委(1件)1、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陕人口发…2005‟75号)省审计厅(0件)省国资委(0件)省地税局(3件)1、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36号)2、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38号)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通告省工商局(4件)1、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工商字…2006‟39号)2、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陕工商字…2006‟123号)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陕工商字…2006‟123号)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执法工作规范(陕工商字…2006‟123号)省质监局(4件)1、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责任规定‣的通知(陕质监政…2005‟1号)2、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超高压容器安全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质监特…2005‟4号)3、陕西省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检修单位管理规定(陕质监特…2005‟6号)4、陕西省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检修单位管理规定(陕质监特…2005‟10号)省环保局(0件)省广电局(0件)省新闻出版局(0件)省体育局(0件)省统计局(0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0件)省安监局(1件)1、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6‟51号)省粮食局(2件)1、陕西省军粮统筹采购暂行规定(陕粮发…2006‟82号)2、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陕粮发…2006‟10号)省文物局(0件)省旅游局(7件)1、陕西省旅游局关于下发•陕西省旅游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旅政字…2004‟123号)2、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农业旅游点培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旅政字…2005‟73号)3、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加强全省工农业旅游点培育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旅政字…2006‟72号)4、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组织好青少年红色旅游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旅字…2006‟67号)5、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管理的通知(陕旅质管字…2005‟75号)6、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完善全省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的通知(陕旅质管字…2005‟157号)7、陕西省旅游局关于颁发•陕西省旅游规划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旅规字…2003‟159号)省工交办(0件)省人防办(0件)省农综办(0件)省乡企局(0件)省水保局(0件)省盐务局(0件)省知识产权局(2件)1、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发•陕西省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办案规程‣(试行)的通知(陕知发…2004‟67号)2、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发•陕西省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的通知(陕知发…2005‟58号)省国税局(0件)省测绘局(0件)省地震局(0件)省气象局(根据国家气象总局要求,代其向省政府告知性备案规章1件)1、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气象总局令第13号)省烟草专卖局(0件)省邮政管理局(0件)陕西煤监局(0件)省煤炭工业局(0件)省物价局(4件)1、陕西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陕价监测发…2006‟90号)2、陕西省公路附属设施损坏价格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陕价认发…2006‟122号)3、陕西省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陕西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陕价认发…2006‟133号)4、陕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陕价价发…2006‟167号)省监狱管理局(0件)省农机局(3件)1、陕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陕农机发…2006‟7号)2、陕西省微型耕耘机技术操作规范(试行)(陕农机发…2006‟9号)3、陕西省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陕农机发…2006‟10号)省机械设备成套局(1件)1、陕西省工商领域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陕成发…2006‟19号)注:非规范性文件不予公布。

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发布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日期】2007.02.15【实施日期】2007.02.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以下简称《备案办法》)的规定,现将2006年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向省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06年,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146件,其中,设区市政府报送80件,省政府部门报送66件。

经审查,予以备案的127件,占87%;发现存在违法等问题的19件,占13%,其中的15件已由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纠正率为79%。

二、主要特点(一)多数行政机关备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备案审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开展层级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重要保障。

多数设区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能够自觉主动地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省政府备案,“制而不备、被动报备”的情况已根本改变。

2006年,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和23个省政府部门向省政府报备了规范性文件,报备总数比2005年增加了13件。

南昌、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赣州、上饶、抚州等设区市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安监局、省建设厅、省人防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粮食局、省外经贸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广电局等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率均达到100%。

(二)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更加规范。

多数行政机关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承办机构和人员,完善了报备制度;不符合备案格式要求的情况减少,制定机关报送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主动性增强。

2006年,仅发现6。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法规规章备案【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07]10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日期】2007.01.19【实施日期】2007.01.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通报(甘政办发[2007]10号2007年1月19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06年,各市州、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有关要求,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目标,认真贯彻《甘肃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审查办法》),着力推进备案监督制度建设、体制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履行职责,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对于规范行政行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审查办法》,推动全省备案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2006年各市州、各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备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情况和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和特点据统计,2006年,省政府共收到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9件。

其中,兰州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12件,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57件。

经审查,对文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158件,予以备案登记;对越权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其他不适当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的11件,提出了责令修改或废止的备案审查意见。

2006年的备案审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从报备文件的内容来看,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定增多,涉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

特别是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困难,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酒泉、天水、平凉、定西等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兰州、天水、定西、陇南、张掖等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附件:2006年向省政府报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一、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共68件)西安市(共8件,其中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3件)规章1、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西安市燃气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西政令60号)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西政令61号)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道路运输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西政令62号)4、西安市城镇廉租房住房管理办法(西政令63号)5、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管理办法(西政令64号)规范性文件1、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2、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6‟93号)宝鸡市(10件)1、宝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宝政发…2005‟54号)2、宝鸡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宝政发…2006‟8号)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程序的通知(宝政发…2006‟14号)4、宝鸡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宝政令56号)5、宝鸡市人事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宝政令55号)6、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宝政令57号)7、宝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宝政发…2006‟28号)8、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宝政发…2006‟29号)9、宝鸡市森林防火管理暂行规定(宝政发…2006‟59号)10、宝鸡市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宝政办发…2006‟60号)咸阳市(8件)1、咸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咸政令32号)2、咸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咸政令33号)3、咸阳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咸政令34号)4、咸阳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咸政令35号)5、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投资者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三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咸政令36号)6、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咸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咸政令37号)7、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咸阳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咸政令38号)8、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咸政发…2006‟53号)铜川市(2件)1、铜川市城市供水抄表到户户外计量实施办法(铜政发…2006‟38号)2、铜川市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铜政办发…2006‟79号)渭南市(5件)1、渭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渭政令22号)2、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暂行规定的通知(渭政发…2006‟32号)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地税代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渭政办发…2006‟23号)4、渭南市城区市场建设优惠办法(渭政办发…2006‟71号)5、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办法的通知(渭政办发…2006‟73号)榆林市(2件)1、榆林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榆政发…2005‟87号)2、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发布•榆林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06‟19号)延安市(7件)1、延安市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延政发…2006‟24号)2、延安市墙体材料革新与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暂行办法(延政令38号)3、延安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办法(延政令39号)4、延安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延政令40号)5、延安市价格监督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延政令41号)6、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的通知(延政发…2006‟59号)7、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复员退伍士兵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延政发…2006‟60号)汉中市(8件)1、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06‟8号)2、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城市中心规划区村居民建房管理规定的通知(汉政发…2006‟23号)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06‟28号)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06‟43号)5、汉中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汉政办发…2006‟2号)6、汉中市统计工作巡查办法(汉政办发…2006‟27号)7、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汉政办发…2006‟30号)8、汉中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试行)(汉政办发…2006‟83号)安康市(8件)1、安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办法(安政办发…2006‟8号)2、安康市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06‟11号)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安康市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6‟14号)4、安康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06‟19号)5、安康市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办发…2006‟20号)6、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宅基地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6‟40号)7、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06‟54号)8、安康城区防汛防空无线报警系统维护管理办法(暂行)(安政办发…2006‟55号)商洛市(9件)1、商洛市人民政府2号令2、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商政发…2006‟10号)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商政发…2006‟15号)4、商洛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商政发…2006‟27号)5、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发…2006‟47号)6、商洛市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缴纳管理办法(商政办发…2006‟50号)7、商洛市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商政办发…2006‟59号)8、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办发…2006‟62号)9、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办发…2006‟110号)杨凌示范区(1件)1、杨凌示范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及执行办法(暂行)(杨管发…2006‟1号)二、省级部门(共84件)省发展改革委(5件)1、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发改代赈…2006‟315号)2、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项目资源节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6‟352号)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投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陕西省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办法的通知(陕发改发…2006‟350号)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产业…2006‟860号)5、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验收细则的通知(陕发改经贸…2006‟994号)省教育厅(6件)1、陕西省教育厅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陕教资…2006‟20号)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陕教德…2006‟14号)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教德…2006‟25号)4、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陕教基…2006‟46号)5、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工干…2006‟81号)6、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政督团…2006‟28号)省科技厅(0件)省民委(0件)省民政厅(0件)省公安厅(1件)1、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依法办理涉访违法犯罪案件的意见(陕公通字…2006‟134号)省司法厅(1件)1、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我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四项制度的通知(陕司发…2006‟28号)省财政厅(28件)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完善财政体制后有关预算管理和收入征管缴库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预…2004‟254号)2、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陕财办预…2005‟125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预…2005‟148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4‟55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05‟31号)6、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7、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陕财税…2006‟17号)8、陕西省省级文博单位事业收入财务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04‟4号)9、陕西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暂行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04‟2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扶困助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04‟103号)11、陕西省文物对外展览财务收支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05‟18号)12、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43号)13、陕西省省属院校“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50号)14、陕西省对市(区)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试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51号)15、陕西省省属普通高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53号)16、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实施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5‟65号)17、陕西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家禽扑杀补助办法(陕财办农…2004‟5号)18、陕西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财办农…2004‟9号)19、陕西省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04‟23号)20、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农…2004‟89号)21、陕西省牲畜口蹄疫防治经费管理细则(陕财办农…2004‟90号)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财办农…2005‟117号)2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资源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05‟118号)2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金财工程”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2006‟42号)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06‟78号)26、陕西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财务管理办法(陕财办农综…2006‟20号)27、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助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教…2006‟81号)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财政科技支出项目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06‟113号)省人事厅(0件)省劳动保障厅(0件)省国土资源厅(0件)省建设厅(1件)1、陕西省建设培训管理办法(陕建发…2006‟31号)省交通厅(3件)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陕交发…2006‟36号)2、陕西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费用计算办法(试行)(陕交发…2006‟42号)3、陕西省公路收费工作服务标准(陕交发…2006‟92号)省信息产业厅(0件)省水利厅(1件)1、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水发…2006‟36号)省农业厅(0件)省林业厅(0件)省商务厅(4件)1、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商发…2006‟122号)2、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05‟423号)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贯彻落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商发…2006‟242号)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外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06‟367号)省文化厅(1件)1、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陕文社…2006‟17号)省卫生厅(0件)省计生委(1件)1、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陕人口发…2005‟75号)省审计厅(0件)省国资委(0件)省地税局(3件)1、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36号)2、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38号)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通告省工商局(4件)1、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工商字…2006‟39号)2、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陕工商字…2006‟123号)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陕工商字…2006‟123号)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所行政执法工作规范(陕工商字…2006‟123号)省质监局(4件)1、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责任规定‣的通知(陕质监政…2005‟1号)2、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超高压容器安全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质监特…2005‟4号)3、陕西省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检修单位管理规定(陕质监特…2005‟6号)4、陕西省液化气体汽车罐车检修单位管理规定(陕质监特…2005‟10号)省环保局(0件)省广电局(0件)省新闻出版局(0件)省体育局(0件)省统计局(0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0件)省安监局(1件)1、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6‟51号)省粮食局(2件)1、陕西省军粮统筹采购暂行规定(陕粮发…2006‟82号)2、陕西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陕粮发…2006‟10号)省文物局(0件)省旅游局(7件)1、陕西省旅游局关于下发•陕西省旅游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旅政字…2004‟123号)2、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农业旅游点培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旅政字…2005‟73号)3、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加强全省工农业旅游点培育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旅政字…2006‟72号)4、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组织好青少年红色旅游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旅字…2006‟67号)5、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管理的通知(陕旅质管字…2005‟75号)6、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完善全省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旅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的通知(陕旅质管字…2005‟157号)7、陕西省旅游局关于颁发•陕西省旅游规划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旅规字…2003‟159号)省工交办(0件)省人防办(0件)省农综办(0件)省乡企局(0件)省水保局(0件)省盐务局(0件)省知识产权局(2件)1、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发•陕西省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办案规程‣(试行)的通知(陕知发…2004‟67号)2、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发•陕西省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的通知(陕知发…2005‟58号)省国税局(0件)省测绘局(0件)省地震局(0件)省气象局(根据国家气象总局要求,代其向省政府告知性备案规章1件)1、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气象总局令第13号)省烟草专卖局(0件)省邮政管理局(0件)陕西煤监局(0件)省煤炭工业局(0件)省物价局(4件)1、陕西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陕价监测发…2006‟90号)2、陕西省公路附属设施损坏价格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陕价认发…2006‟122号)3、陕西省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和陕西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陕价认发…2006‟133号)4、陕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陕价价发…2006‟167号)省监狱管理局(0件)省农机局(3件)1、陕西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陕农机发…2006‟7号)2、陕西省微型耕耘机技术操作规范(试行)(陕农机发…2006‟9号)3、陕西省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陕农机发…2006‟10号)省机械设备成套局(1件)1、陕西省工商领域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陕成发…2006‟19号)注:非规范性文件不予公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