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文本1018
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综合规划 (2)第三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4)第四章图则说明 (5)第五章规划的实施管理 (5)第六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三期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及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公共市政设施等提供规划依据和指导,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目标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三期工业园充分利用岑河镇现有区位、交通与产业特色优势,发展以针织服装工业为主的轻型加工业,建设吸纳和服务于中小企业,集生产、生活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现代化工业园区。
为荆州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基地和平台,促进城市产业集聚,以产业拉动促进城市经济快速发展。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4.《湖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5.《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7.《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总体规划(调整)》(1999〜2015年)8.《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9.其他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第四条规划原则1.园区建设和城市协调发展强调以产业拉动促进城市发展。
明确园区综合环境保护策略,严格限制各类污染项目用地, 明确工业项目准入条件。
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与城区的协调配套。
2.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经济性园区规划建设中充分注重土地利用的经济性。
规划布局中采用适应园区招商引资特点和项目组合的用地组织方式,对园区道路、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布局进行综合统筹安排。
3.统一规划和分期建设相结合采取滚动开发方式。
从区位条件较为成熟和经济效益较显著的地块着手,逐步推进创造高品质的园区环境,塑造现代化城市工业园区形象。
统一规划,兼顾各开发阶段的相对独立性和各建设阶段之间的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的园区环境。
第五条规划范围、性质与规模1.用地位置:本规划区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镇区北部,东起岑观路,西至渊岔排渠和西引渠,北与岑河原种场相邻,南至舒雅苑小区。
中扬镇总规文本
70000
(2)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8000
50000
6、居民住房
(1)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m2
35
45
(2)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m2
50
60
7、居民出行
(1)农村通灰黑公路比重
%
100
100
(2)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m2
16
20
8、居民信息化普及程度
(1)百户家庭电话拥有量
部
200
250
(2)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
台
50
100
9、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 %
18
20
10、恩格尔系数
%
<35
<30
·三、社会发展(6 项)
11、R&D 经费支出占 GDP 比重
%
1.7
2.0
1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100
100
13、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
%
98
100
14、社会保障
(1)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
%
95
第七章 镇区总体布局
第25条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北至纬一路,东至经四路,南至中熊路,西至经一路,总面积为 195.9 公顷。 第26条 发展方向 主要向东、向北发展。 第27条 规划结构 一核、两轴、四区。 “一核”指沿建设路、人民路展开的城镇公共活动核。 “两轴”指沿建设路、人民路形成的城镇发展轴。 “四区”指一个工业园区和三个基层社区。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1、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发挥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促 进中扬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人口、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 城镇建设规模,推动中扬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环境保护,体现地方特色,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要求,促进中扬镇人居环境的改善。 4、落实集约发展的要求,防范和抵御各种灾害,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文本20101010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文本·图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月目录总则 (1)第一章目标与策略 (3)第一节更新目标 (3)第二节更新策略 (4)第二章更新方式与改造功能 (8)第一节更新方式引导 (8)第二节改造功能引导 (10)第三章密度分区与城市设计 (12)第一节密度分区指引 (12)第二节城市设计指引 (14)第四章配套设施与综合交通 (16)第一节完善配套设施体系 (16)第二节优化综合交通体系 (17)第五章保障性住房配建 (20)第一节配建原则 (20)第二节配建比例 (20)第六章近期重点地区 (22)第一节重点地区划定 (22)第二节分类改造指引 (22)第七章实施机制 (25)第一节强化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管理 (25)第二节构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度 (26)第三节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保障体系 (26)第四节健全城市更新工作体制机制 (27)第五节建立城市更新实施评估机制 (28)附件1:近期重点地区改造指引 (29)附件2: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 (36)附图一:区位分析图 (63)附图二:“三旧”用地现状分布图 (64)附图三:“三旧”改造规划图 (65)附图四:“三旧”改造用地功能布局图 (66)附图五:密度分区指引图 (67)附图六:城市设计指引图 (68)附图七: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图 (69)附图八: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图 (70)附图九:综合交通规划布局图 (71)附图十: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图 (72)附图十一:近期重点地区图 (73)总则第一条为有序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4、《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6、《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令第211号)7、《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8、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第三条本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统筹、科学评估、低碳更新、有序推进”的原则。
中原镇控规文本要点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及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有关强制性内容的要求,其中: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为强制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3)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3)第四章综合交通规划 (5)第五章绿地系统规划 (6)第六章景观规划与城市设计引导 (6)第七章建设开发控制 (9)第八章市政公用工程规划 (11)第九章综合防灾规划 (13)第十章社会规划 (15)第十一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5)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 (1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建议 (17)第一章总则第1条编制目的为有效控制和引导中原镇区的建设活动,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提升城镇环境品味,创造优质的人居环境,特制订《琼海市中原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以下简称《文本》)。
第2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及相关的道路、防洪、给水、排水、电力、环保、燃气等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GB50268-97)。
《琼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琼海市中原镇总体规划(2011-2030)》。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3条规划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应保护规划区生态环境,推进城市环境与生态环境有机结合,和谐友好。
寻求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努力实现发展科学发展的目标。
同时,控规中在确定控制指标中应注意适当超前,满足规划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2 -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 2 -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 5 -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 8 -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 8 -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 9 -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10 - 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 12 - 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 12 -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 13 - 第十二章附则....................................... - 13 - 附录一、名词解释.................................... - 13 -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 - 14 -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紫阳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路网骨架,落实各项基础设施,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特编制《宜昌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
目录总则 (1)第一部分城市性质、目标与规模 (3)第一章城市性质与职能 (3)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3)第三章城市发展总体策略 (4)第四章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 (5)第二部分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6)第五章城乡资源环境控制与建设限制性分区 (6)第一节重要空间要素管制 (6)第二节建设限制性分区 (7)第六章城镇体系 (8)第一节总体功能区划 (8)第二节体系结构 (8)第三节建设指引 (11)第七章产业发展 (12)第八章综合交通与枢纽体系 (13)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15)第十章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17)第十一章环境保护 (18)第十二章公共安全与灾后重建 (20)第一节公共安全 (20)第二节灾后重建 (22)第十三章市政基础设施 (22)第一节水资源利用 (22)第二节给水工程 (23)第三节排水工程 (23)第四节电力工程 (24)第五节通信工程 (25)第六节燃气工程 (25)第七节环卫工程 (26)第八节能源发展 (27)第三部分中心城区规划 (28)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8)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系统 (30)第十六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 (33)第十七章中心城区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 (35)第十八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36)第十九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38)第二十章中心城区景观系统 (39)第二十一章中心城区公共安全 (40)第二十二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与市政基础设施 (42)第一节环境保护 (42)第二节给水工程 (43)第三节排水工程 (43)第四节电力工程 (44)第五节通信工程 (44)第六节燃气工程 (45)第七节环卫工程 (45)第二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46)附则 (47)附表 (48)附表1: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48)附表2: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49)附表3: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49)附表4:城市总体规划现状用地汇总表 (50)附表5:中心城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50)附表6: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用地汇总表(2020年) (50)附表7: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51)附表8:中心城区高、快速路一览表 (51)附表9:中心城区结构性主干路一览表 (52)附表10: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优秀近现代建筑群一览表 (53)总则第1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本规划。
02彬县新民塬工业园详细规划说明1018
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一、规划背景 (1)二、规划依据 (1)三、规划控制区范围 (1)第二章区域概况 (1)一、区位 (1)二、自然地理 (2)第三章规划区发展条件分析 (3)一、现状条件 (3)二、发展条件分析 (3)三、本次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 (4)第四章规划原则、理念及技术路线 (4)一、规划原则 (4)二、规划理念 (4)三、技术路线 (5)第五章定位、规模及土地利用模式 (5)一、功能定位 (5)二、发展规模 (5)三、土地产权关系 (5)四、村民用地整合改造及三农问题解决出路 (5)第六章土地利用规划 (6)一、功能结构 (6)二、用地布局框架 (6)三、土地利用规划 (6)四、规划指标.............................................................. 7 第七章规划控制 . (9)一、地块划分 (9)二、控制要素 (9)三、三线控制 (12)四、城市设计指导性控制 (14)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与景观构想 (18)一、绿地系统规划 (18)二、规划区景观构想 (19)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 (20)一、对外交通规划 (20)二、道路交通规划 (20)第十章工程与专项规划 (22)第一节竖向工程规划 (22)一、规划原则 (22)二、竖向规划 (22)第二节给水工程规划 (22)一、给水现状 (22)二、存在问题 (22)三、规划设计依据 (22)四、供水原则 (22)五、给水工程规划 (22)六、中水回用 (23)第三节排水工程规划 (24)一、排水现状 (24)二、存在问题 (24)三、规划设计依据 (24)四、排水体制选择 (24)五、排水工程规划 (24)第四节电力工程规划 (25)一、供电现状 (25)二、存在问题及优势 (25)三、电力工程规划 (25)第五节电信工程规划 (25)一、现状概况 (25)二、电信工程规划 (25)第六节供热工程规划 (26)一、现状概况 (26)二、规划原则 (26)三、供热工程规划 (26)第七节燃气工程规划 (27)一、现状概况 (27)二、气源选择 (27)三、用气量估算 (27)四、天然气管网规划 (28)第八节综合管线工程规划 (29)一、地下管线种类 (29)二、综合管线工程规划 (29)第九节环卫设施规划 (29)一、现状 (29)二、环卫设施规划 (29)第十一章近期建设 (29)一、道路交通 (29)二、市政公用设施 (30)三、文化、教育设施 (30)四、商业设施 (30)五、居住 (30)六、绿化................................................................. 30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措施 (30)一、规划法制建设措施 (30)二、规划行政管理措施 (30)第一章规划总则一、规划背景《彬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城镇发展战略“把彬县作为咸阳市域西北部城镇点轴发展区,其重点发展中心城区(彬县城区),加强中心镇建设,稳定提高一般城镇。
总规示范文本
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及策略 (2)第三章镇域总体规划 (2)第一节村镇体系规划 (2)第二节用地布局与空间管制规划 (3)第三节镇域交通规划 (3)第五节镇域污水工程规划 (3)第六节镇域供电规划 (4)第七节镇域电信规划 (4)第八节镇域广播电视规划 (4)第九节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4)第十节镇域旅游发展规划 (4)第十一节镇域环境保护规划 (5)第四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5)第五章镇区建设用地布局 (5)第六章镇区综合交通规划 (6)第九章镇区居住用地规划 (6)第十章镇区公共设施规划 (6)第十一章镇区绿地及景观系统规划 (7)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7)第二节景观系统规划 (7)第十二章镇区市政工程规划 (7)第一节镇区给水工程规划 (7)第二节镇区排水工程规划 (7)第三节镇区供电工程规划 (8)第四节镇区电信、邮政工程规划 (8)第五节镇区环境卫生规划 (8)第十三章镇区综合防灾规划 (8)第十四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9)第十五章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第一节规划控制与管理 (9)第二节城市设计导引 (11)第十六章建筑设计管理 (11)第十七章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11)第十八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是琼海市石壁镇城镇发展布局和城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琼海市石壁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非农业开发项目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服从本规划。
第二条文本条文中带*号的内容为强制性规定;采用“禁止、必须、严格限制、严格控制、严格按照、严格执行、严禁、不得”用词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三条随着琼海市石壁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石壁镇目前需要编制总体规划。
经琼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对石壁镇进行总体规划编制。
第四条本规划的基本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年)《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06-2020年)《海南省万泉河流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年)《琼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琼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年)《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海南省其他有关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海南省、琼海市有关城乡规划编制的政策和相关规划第五条本次规划期限为:近期 2012—2015年,远期 2015—2030年第六条规划确定规划区范围为石壁镇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区范围、性质及规模 (1)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1)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1)第五章建筑物控制 (2)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七章道路交通控制 (3)第八章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5)第九章绿地系统规划 (5)第十章景观规划与城市设计 (5)第十一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规划片区的土地,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落实规划分图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制定《A市A区十字路口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1.2条《A市A区十字路口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A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A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A市人民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建设文件和专家与相关部门审议意见、A市规建纪〔2003〕4号文、A市规建纪〔2003〕6号文、A市规委纪〔2003〕7号文等而编制的,其内容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1.3条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分图图则、规划图和说明书四个部分,主要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编制,文本与分图图则是该区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二者须同时使用,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1.4条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生态第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
第1.5条本规划文本涉及的指标是根据国家、A市和A区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准则以及A市实际情况、结合长远发展要求而制定的。
对于本规划文本及图则未涉及的指标、技术规定,均应参照国家、A市和A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准则执行。
第1.6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各地块和各类别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新建及改扩建的管理工作,是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依据。
柏泉镇总体规划--文本
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镇总体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柏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指导柏泉集镇建设,强化集镇建设与规划管理特制订本文本。
第二条《柏泉镇总体规划》经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地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法律作用,由柏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规划解释权属东西湖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第三条本规划是对1999年批准的《柏泉镇总体规划》的重新修编,原规划自本次规划批准之日起作废。
第四条《柏泉镇总体规划》是柏泉镇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凡因城市建设需要在柏泉镇范围内编制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工程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本文本和图纸同时使用,两者不可分割。
本规划文本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规划定位第八条规划原则:1. 衔接区域发展的脉络,保持区域规划发展的连续性。
2.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趋势,为城镇产业的发展提供适宜的环境,同时要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协调。
3. 重视规划的可操作性和规划的实施,由近及远,近远结合,提高城镇结构的适应性。
4. 适应土地利用的发展,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5. 提高投资环境,增强城镇招商引资和经济辐射能力。
第九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4.湖北省城市规划编制办法5.东西湖区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1999—2010)6.东西湖区吴家山新区总体规划(1999—2010)7.柏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远景发展设想8.武汉市食品加工区总体规划第十条规划目标:以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城镇现代化,村镇一体化为发展目标。
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全方位、高效率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柏泉农村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邱家店镇总体规划(文本)
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总体规划[2014年-2030年]文本泰安市规划设计院邱家店镇人民政府二零一四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镇社会发展目标 (1)第三章镇域体系规划 (2)第一节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2)第二节镇域居民点体系规划 (2)第三节镇域产业布局规划 (3)第四节镇域交通规划 (4)第五节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4)第六节镇域公用设施规划 (5)第七节镇域旅游规划 (6)第八节镇域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7)第九节历史文化保护 (8)第十节镇域空间管制 (9)第四章城镇性质、规模 (9)第五章镇区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0)第一节用地评价、发展方向和用地布局结构 (10)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10)第三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0)第四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11)第五节工业用地规划 (11)第六节道路交通规划 (11)第七节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12)第六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3)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13)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13)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13)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14)第五节热力工程规划 (14)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14)第七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4)第七章抗震防灾规划 (14)第一节抗震规划 (14)第二节消防规划 (14)第三节防洪工程规划 (15)第八章环境保护 (15)第一节环境保护规划 (15)第二节环境卫生规划 (15)第九章建设管理控制规划 (16)第一节镇区用地的控制 (16)第二节镇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16)第三节镇区五线的控制 (16)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 (17)第一节规划期限和规模 (17)第二节近期发展目标 (17)第三节近期建设策略 (17)第四节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18)第五节近期建设项目库 (18)第十一章中期规划 (19)第十一章远景规划 (19)第十二章实施规划的措施和建议 (19)第十三章附则 (20)附录1 文本用词及标注说明 (20)附表一:邱家店镇城乡用地汇总表 (21)附表二:邱家店镇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22)附表三:镇区主要道路一览表 (23)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适应邱家店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进行城镇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年4月)等法律、法规,特编制本规划。
长轩岭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黄陂区长轩岭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长轩岭镇域范围内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镇域体系规划适用于镇域范围,其他部分适用于镇区规划范围。
第三条本次规划分镇域、镇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三个层次。
长轩岭镇镇域规划范围:为全镇行政区划范围,面积211.4平方公里。
长轩岭镇镇区总体规划范围:涉及长岭村全部用地以及东风村、短岭村和狮子山村的部分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
长轩岭镇镇区总体规划控制区范围:涉及长岭村和东风村全部用地以及短岭村和狮子山村的部分用地,面积约5.1平方公里。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2005年~2010年;1远期:2011年~2020年;第六条本规划为长轩岭镇规划建设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应,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规划编制依据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7.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7.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7.4 《村镇规划标准》7.5 《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7.6 《武汉市总体规划》7.7 《武汉市黄陂区总体规划》7.8 《武汉市黄陂区长轩岭镇土地利用规划》7.9 《长轩岭镇总体规划》;(1997年)7.10《长轩岭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7.11 1:1000地形图7.12 2003年黄陂区统计年鉴7.13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规划修编背景和指导思想第八条规划修编背景8.1正在转变的发展观及武汉都市圈的建立对城镇建设提2出了新的要求。
中央积极倡导求真务实,以“五个统筹”和“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其精神实质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城镇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而武汉都市圈的建立为长轩岭镇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条件和机遇。
城市总规文本0909
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适应宣恩县经济社会发展及规划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特编制本规划。
第1.2条宣恩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城市建设必须以本规划为根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
规划区控制范围:珠山镇、椒园镇建成区及珠山镇所辖行政区(包括莲花坝村、七里桥村、宝塔村、岩堡村、猫儿堡村、双龙湖村、卸甲坝村、和平村、封口坝村、狮子关村),以及椒园镇的椒园村、红岩卡村和三河沟村,总面积约为85平方公里。
规划建设范围:范围为东至贡水下游莲花坝;南至和平村;西至龙洞水库;北至椒园镇区。
包括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外围环境和景观控制用地,总面积约35平方公里。
第1.3条本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等),文本与图纸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1.4条本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制定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文本中用加粗字体与下划黑线表示)。
第1.5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颁布)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建设部第146号令发布)3)《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号)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6)《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7)《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8)《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年)9)《恩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10)《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11)《宣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12)《宣恩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13)宣恩县域内已通过审批的各类规划成果14)宣恩县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及资料第1.6条规划期限近期 2007年——2010年远期 2011年——2020年第二章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与目标第2.1条区域角色定位——恩施城市生活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休闲服务基地。
滨州总体规划文本
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 (2)第一节市域发展目标与战略 (2)第二节市域产业发展策略与布局 (3)第三节市域城镇职能定位 (4)第四节市域城镇规模预测 (4)第五节市域城镇空间布局 (5)第六节市域脆弱资源保护 (5)第七节市域旅游发展 (7)第八节市域市政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 (8)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0)第四章城市总体布局 (10)第一节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布局 (10)第二节居住用地布局及人口分布 (11)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2)第四节工业仓储用地布局 (14)第五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5)第一节交通发展策略 (15)第二节市域综合交通 (15)第三节城市综合交通 (16)第六章绿地、水系规划 (17)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7)第二节水系规划 (19)第七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20)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21)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1)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2)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22)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23)第五节供热工程规划 (23)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23)第七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24)第八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24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 .. (25)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和分区 (25)第二节污染控制规划 (26)第十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26)第一节城市防洪规划 (26)第二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27)第三节城市人防规划 (27)第四节城市消防规划 (28)第五节城市生命线系统防灾规划 (28)第十一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30)第一节近期建设策略和重点 (30)第二节建设用地供应 (31)第三节市政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31)第四节其他公益性设施建起建设项目 (33)第十二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33)第十三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34)第一节城市规划区综合规划 (34)第二节城市规划区土地分区管制 (34)第三节城区五线管制规划 (35)第四节城市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35)第十四章附则 (36)附录A:附表 (36)附录B:文本用词说明 (43)附录C:图纸目录 (44)附录D:参加人员名单 (44)第一章总则第1条199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2010年)》,对指导滨州城乡建设、促进滨州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胶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及发展策略 (3)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第四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18)第五章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8)第一节用地布局结构 (18)第二节对外交通规划 (19)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0)第四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2)第五节居住用地规划 (27)第六节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28)第七节生态及绿地系统规划 (29)第八节景观风貌规划 (31)第九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33)第六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34)第一节土地资源 (34)第二节海洋资源 (35)第三节水资源 (35)第四节能源 (36)第七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37)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37)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38)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38)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39)第五节供热工程规划 (39)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40)第七节环卫设施规划 (41)第八节环境保护规划 (41)第八章城市防灾减灾系统规划 (43)第一节防洪工程规划 (43)第二节防风暴潮工程规划 (43)第三节消防工程规划 (44)第四节抗震系统规划 (44)第五节城市防空系统规划 (45)第六节防灾救护与生命线系统规划 (45)第九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46)第一节城市规划区综合规划 (46)第二节基础设施规划 (48)第十章建设控制规划 (49)第一节城市规划区建设分区与管制 (49)第二节城市用地的控制 (51)第三节城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51)第四节城市五线的控制 (53)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55)第一节目标与规模 (55)第二节近期建设重点 (56)第十二章远景规划 (5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建议 (58)第十四章附则 (58)附表 1:现状用地统计表 (59)附表 2: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60)附表 3:远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61)附表 4: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2)附表 5:规划社会停车场一览表 (64)附表 6: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 (65)附表 7:城区加油站一览表 (66)附表 8:规划小学一览表 (67)附表 9:建设用地适建性一览表 (68)附表 10:近期建设项目库 (70)附录 1: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80)附录 2:图纸目录 (81)附录 3:编制单位及参加人员名单 (8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胶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胶州市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编制本规划。
国家级口岸经济区城镇规划文本(2010-2020)
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规划的基本对策 ..................................................................... - 2 -第三章规划期限及规划范围.............................................................. - 3 -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 3 -第五章口岸经济区建设规划.............................................................. - 3 -第七章口岸专业规划......................................................................... - 5 -第八章口岸近期建设规划.................................................................. - 8 -第九章实施规划措施......................................................................... - 9 -第十章附则....................................................................................... - 9 -附表:................................................................................................ - 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口岸经济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是口岸和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宜都市红花套镇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第一节规划用地布局第二节农村居民点安置规划第三节公共设施配套第三章绿地系统及景观规划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第二节景观规划第四章四线管制规划第五章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第一节道路交通规划第二节竖向规划第六章市政专项工程规划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第六节管线综合规划第七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第八节环卫设施规划第九节防灾规划第七章建设开发控制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指导恩施州经济开发区(东区)的开发和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用地配置结构,落实各项基础设施,促进规划区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的有序拓展,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恩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试行)。
第2条规划范围:恩施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北至方家坝,南抵高桥坝,西以209国道绕城线为界,东接中心城区,规划研究范围约18平方公里,规划面积13.2平方公里。
第3条建设规模:控制人口14.6万人,建设用地面积1038.91公顷。
第4条适用范围:本文本适用于规划区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并为规划范围内各用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5条关于强制性内容:本规划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制定恩施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文本中加粗斜体黑体字条文),是指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
半程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七条
1.半程镇:范围涵盖半程镇全部行政区划范围,义同于“镇域”、“全镇”。 2.镇规划区:指半程镇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进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具体的范围见本规划的第七条的规定。 3.建设用地:指按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确定的九类镇建设用地中的前八 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培养,推进现代服务体系建设,为农高区建设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研究与示范,加快农业重点产业的技术升级。做好政策宣传、项目规划、 资金筹措、技术指导等工作,加大农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为农业产业化提供 技术支撑和为发展特色农业提供技术服务,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四条 生态逸镇战略
临沂市半程镇总体规划(2014-2030) 文本 临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半程镇人民政府
临沂市半程镇总体规划(2014-2030)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临沂市半程镇城镇建设,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特编制《临沂市半程镇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优化镇域村庄体系,实现镇村合理布局,突出“市、镇”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形成 整体经济合力。 第十一条 非均衡发展战略
以重要的交通轴线为依托,以镇区为重点,发挥点轴效应与极化效应,以突破战略取得显著 发展,逐渐过渡到半程镇其他区域。
临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半程镇人民政府
临沂市半程镇总体规划(2014-2030) 文本
近期:2014 年-2015 年; 远期:2016 年-2030 年; 远景:2031——X 第五条 规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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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重庆市和涪陵区关于加快小城镇发展建设的有关要求,使涪陵区南沱镇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特编制《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斜体加粗文字为强制性内容,强制性指标是规划管理和土地开发的实施准则,也是城市地块出让招标的标底条件。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3)《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4)《镇规划标准》;(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6)《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7)《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8)《重庆市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规定》;(9)《重庆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0)《涪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纲要》;(11)《重庆市都市区总体规划(2004~2020)纲要》;(12)《涪陵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13)《涪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14)《重庆市涪陵区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2005~2020)》。
第四条本规划分镇域总体规划和镇区建设规划两个空间层次: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为南沱镇行政辖区范围,幅员面积67.14平方公里;规划控制区范围5.2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144.95公顷。
第五条规划期限:近期2008~2012年,远期2013~2020年。
第六条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则)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图纸(则)和规划文本同具法律效力。
第七条法律性规定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包括乡镇企业、农村居民点和开发区建设等,均应执行本规划。
同时,本规划对镇域范围内的村镇体系发展布局、文物古迹的保护、风景区建设、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具有深化和补充完善作用。
第二章镇域总体规划第一节城镇化水平预测第八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1)经济总量快速增长。
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到4.44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1500美元,财政收入到609万元,农民纯收5000元;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到10.0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3350美元,财政收入到1380万元,农民纯收7000元。
(2)培育重点支柱产业。
第一产业包括特色与生态农业和畜牧养殖,侧重培育花卉、无公害蔬菜和发展生猪、蚕桑等产品;第二产业以机械加工为龙头,形成“建筑材料、交通运输机械配件制造、农副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加速涪丰路长江鱼饮食文化一条街、滨江路风貌特色街、连丰-睦和带生态观光旅游业。
(3)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完善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教育、计生、文化广播等社会服务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
规划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超过3.5%;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2%以上。
第九条城镇化水平2012年镇域总人口3.64万人,城镇化率27.47%,城镇人口1.0万人;2020年镇域总人口3.74万人,城镇化率40.11%,城镇人口1.5万人。
第十条城镇化机制城镇人口增长来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近期主导因素为一般镇区及乡镇企业发展;远期将随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服务业壮大而加速。
第二节产业布局规划第十一条综合经济区划中部经济区:包括南沱镇、金鸡村。
该区经济条件较好,紧靠长江,主产蚕桑和榨菜,乡镇企业以榨菜加工为主,,水运方便。
规划该区南沱镇为生活区,城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金鸡村利用靠近镇区的优势,大力发展以建材、榨菜、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和乡镇企业,建立中部综合经济区极核区。
东部经济区:包括秀山村、红碑村、龙驹村。
该区以传统的粮经作物种植为主,是粮油、猪主产区,另外在石栏、瑞龙二村盛产西瓜。
规划该区在传统的粮油猪结构基础上,大力发展林业及林下产业、水电能源等产业。
西部经济区:包括焦岩村、睦和村、治平村、关东村、连丰村。
规划该区在传统的粮油、养猪结构基础上,大力发展水果蔬菜为种殖、蚕桑、渔业等及粮经作物生产区。
石佛村拟建重庆市电厂能源产业;结合平西坝开发项目和三峡移民果园的打造,发展连丰至睦和、焦岩、石佛、南沱农业观光旅游环线,重点开发休闲、度假等相关服务业。
第十二条第一产业(1)发展榨菜、生猪养殖、蚕桑、水果、无公害蔬菜等农业产品,布置在金鸡、关东村、睦和村、连丰、焦岩、治平。
(2)发展草、鲢、鲤、鲫等淡水养殖产品,分布在治平、关东、红碑村。
(3)林业主要分布发展主要分布在治平村、龙驹村。
第十三条第二产业金鸡村乡镇企业聚集区重点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加工交通运输设备配件产品;镇区发展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以劳务输出为主村发展建筑业。
第十四条第三产业镇区发展为农业生产直接服务的信息流通、科技咨询、商业金融等服务行业;结合平西坝开发项目和三峡移民果园的打造,发展连丰至睦和、焦岩、南沱农业观光旅游业。
第三节村镇体系规划第十五条村镇等级规模村镇体系共分为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等三级。
(1)一般镇:南沱镇区,城镇人口1.5万人,用地规模144.95公顷;(2)中心村:焦岩村、龙驹村,村庄建设用地15公顷,常驻人口2000人;(3)基层村:指睦和村、连丰村、关东村、金鸡村、治平村、秀山村、红碑村、石佛村。
第十六条独立生产区电厂,规划面积182.45公顷。
第十七条村镇职能体系(1)南沱镇区是镇域中心,是全镇的政治、商贸、文化中心,以发展商贸、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加工、造船业、旅游业为主的为主,并积极发展交通运输业。
(2)焦岩村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沿江旅游观光服务业为主;龙驹村是特色农业服务和蚕桑,兼顾煤炭采掘业;连丰村是农副产品加工、砂岩矿石采掘为主;(3)睦和村,包括原平西村,以发展果品经济和旅游业为主。
(4)红碑等6个一般村是村委会管理机构驻地,各农业小区的生产和服务中心。
(5)独立生产区:重庆市电厂位于石佛村,近期建设占地182公顷,因核工业的特殊性,控制547.67公顷范围为非居住区。
第十八条村镇空间结构城镇空间形成两条交叉点轴空间发展结构。
(1)主发展轴:涪丰路南接清溪镇、涪陵区,东连丰都县,是城镇发展主轴线,增长极核为南沱。
(2)次发展轴:焦龙路即焦岩-龙驹的道路沿线,是城镇发展次轴线,增长极核为焦岩、龙驹两村。
第四节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第十九条土地利用与保护镇域土地空间分耕地、园地、林地、城镇村建设用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等七大类型。
(1)耕地50360亩,占总面积50.00%,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田区。
(2)园地区总面积1063亩,占总面积1.06%。
(3)林地区总面积3604亩,占总面积3.58%,位于龙驹村和治平村。
(4)城镇建设区总面积3551亩,占总面积2.78%,包括一般镇区建设用地176.79公顷;焦岩、龙驹中心村村庄建设用地共30公顷;红碑等8个基层村村庄建设用地30公顷。
(5)独立生产区总面积2804亩,占总面积3.46%,指石佛村电厂用地182.45公顷,3个小型水电站作业区共1.5公顷。
(6)交通用地909亩,占总面积0.9%.(7)水域28262亩,占总面积28.06%.(8)荒地10157亩,占总面积10.16%,种植林木,提高南沱镇森林覆盖率。
第二十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镇区人均建设用地97.32平方米;镇域人均建设用地为85.55平方米。
第二十一条村庄建设用地选址(1)村庄建设用地选址应对原有建设用地加以利用,并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相协调。
(2)在生产作业区附近,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向阳和地质条件适宜的地段选择建设用地。
选址时应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并避开自然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或地下采空区。
(3)村庄建设用地应根据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自然条件,现有建筑和建设投资等因素择优确定。
第二十二条村庄居住用地村庄居住用地应重点考虑保护环境、便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建配套、方便出行等因素,相对集中发展。
第二十三条公共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应从服务村民角度出发,布置在靠近中心的地段,方便生产,方便生活。
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用地一类无污染工业项目可安排在居住或公共设施用地附近;二类有轻微污染工业项目应布置在常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和河流下流,并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规模较小的一、二类工业在报环保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在镇域范围内相对集中布置,以便于管理和污染治理,避免“遍地开花”。
大、中型饲养场地选址应满足卫生和防疫要求,宜布置在常年盛行风的侧风位和通风、排水条件较好的地段,并应与村庄建设用地保持相应防护距离。
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五条行政管理一般镇区设居委会,中心村等行政建制村均应设村委会。
人民政府、派出所、法院工商管理等行政管理公共建筑主要设在一般镇区,中心村视发展需要进行配置。
第二十六条文化教育(1)保留并扩建镇区现有中学1所;小学共设7所,镇区2所,龙驹、焦岩、连丰、治平、金鸡村各设一小学;中心村原则上均应设幼儿园;(2)镇区设文化活动中心、电影院、科技站等文化科技公共建筑,重点村设文化站,一般村设文化室;镇区和各村设计算机网站。
第二十七条医疗卫生改建镇区中心卫生院、卫生防疫站和计划生育指导站;焦岩、龙驹各设1所防疫保健站;各村设小型医疗点或药店。
第二十八条集贸市场镇区设1个农贸市场;各重点村至少设1个综合农贸市场。
第二十九条其他社会服务设施详见附表四和《镇域村镇体系与服务设施规划图》。
第六节综合交通规划第三十条对外交通规划区对外交通:渝利铁路、重庆-安康高速公路、涪陵-丰都公路。
第三十一条公路交通网镇域交通主干公路体系:“一横两纵两环”。
一横:指涪陵至丰都的省级公路;两纵:指南焦路、罗龙路;两环:一环指连丰-睦和-焦岩-石佛-治坪-南沱,另一环指长沙-红碑-瑞龙-金钗堰-八斗。
第三十二条交通设施镇区设长途客运站(四级);焦岩、连丰、龙驹村设公交站场;各中心村设加油站和停车场,停车场面积不得小于公交站场专用回车场面积。
第七节公用工程设施规划第三十三条南沱电厂是重庆都市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布置石佛村北侧。
第三十四条给排水城镇保留原有自来水厂;排水采用雨污合流制,在城镇下游设置一处集中处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管道收集后,送至污水站处理二级处理后排放。
各中心村,采用供水站集中供水;污水量按给水量85%计,一般镇设污水处理厂,采用分流制;中心村设污水处理站,规模为:0.05万立方米/日,村庄的排水宜采用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沼气池净化后用于农灌。
第三十五条电力全镇用电由镇域内的三个小型水电和外购国家网的电来解决,保留城镇35KV变电站一座,从八斗村接涪陵至丰都的110KV线路,实现各村10KV联网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