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成本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
当交易成本为正时,产权的初始界定有利于提高效 率。
当市场存在交易费用时,产权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 效率产生影响。一种权利的调整会比其它安排生产 更多的产值,因为市场的交易费用很高,阻碍了产 权的交易,最佳的权利配置可能不会实现。
因此政府在选择把可交易的全部权利界定给一方或 另一方时,政府有权把权利给给导致社会福利最大 化的一方。
社会成本问题
庇古关于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的区别,社会 产品的产生是因为私人的收益和成本与社会 的收益和成本不相符,市场在此不起作用, 需要政府进行干预。
对于污染问题,主要有两种方法:对造成污 染的企业进行罚款,赔偿受害者损失;对造 成的污染的企业征税。
科斯认为问题是相互的,我们需要改变分析 的方法。
社会成本问题
养牛者没有权利让牛吃谷物,种谷物的收成 是农夫的私有产权。
牛群吃谷物可以,但农夫有权收取费用。通 过双方的交易谈判,可以达到资源的最优物的边际损失。
社会成本问题
养牛者有权利让牛吃谷物,虽然农夫可以在自己的 地上种麦,养牛者不对谷物的损害负责任。
社会成本问题
“人们通常认为,商人得到和使用的是实物,而不是 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利。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但 对土地所有者来说他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 利。”
“在市场中交易的东西不是像经济学家能常认为的 那样,是物理实体,而是采取确定行动的权利和个 人所拥有的、由法律体系创立的权利。”
科斯提出的例子中,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附着于实物 的权利界定不清楚而产生的,一旦实物的产权完整 和清楚,问题就容易解决了。
社会成本问题
法院在判决案例时,考虑了相关的经济含义,考虑 了其经济后果。在由法律制度调整权利需要成本的 世界上,法院在有关妨害的案件中,实际上做的是 有关经济问题的判决,并决定各处资源如何利用。
从三鹿奶粉事件看社会成本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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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02
03
04
05
社会成本的 定义
三鹿奶粉事 件中的社会 成本问题
社会成本问 题的原因分 析
解决社会成 本问题的对 策
社会成本问 题的启示
PART 1
PART 3
社会成本问题的原因分析
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体系不 完善,存在漏洞 和缺陷
执法不严,违法 成本低,导致企 业或个人有动机 降低成本
法律法规的宣传 和普及不够,导 致社会整体对法 律法规的认知不 足
法律法规的制定 和执行过程中存 在利益博弈,导 致其难以得到有 效执行
监管不力
监管不力:政府 监管不到位,导 致企业违法成本 低,环境污染、 资源浪费等问题 严重
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企业违 法成本低
消费者需求短视,只看价格不 看质量
企业文化缺乏社会责任感,缺 乏长远规划
公众意识淡薄
公众意识淡薄: 缺乏对环境保护、 资源节约等方面 的关注和意识, 导致资源浪费、 环境污染等问题 的出现。
政府监管不力: 政府在环境保护、 资源管理等方面 的监管力度不够, 导致企业违法排 放、资源过度开 采等问题。
三鹿奶粉事件导致消费者信心受 损,社会信任度下降。
三鹿奶粉事件的处理不当可能导 致政府公信力下降,影响社会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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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公众关注和舆 论谴责,加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事件对相关产业链造成了严重冲 击,加剧了社会经济不稳定。
社会成本问题的读书报告
社会成本问题的读书报告引言在当今社会,资源的分配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
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段来促进社会的发展。
然而,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往往会转化为社会成本,对人民的生活和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重点讨论社会成本问题的产生和解决措施。
社会成本概述社会成本是指生产或消费过程中的一些负面效应,它们往往不是由直接的市场交换关系决定的。
例如,污染是经济活动常见的负面效应之一,它通常不被计入物质流的价格和交换成本中。
因此,它的代价会转嫁给社会的其他方面,对人类的福祉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其他的社会成本包括噪声、拥堵、犯罪、健康问题等。
社会成本的产生原因社会成本问题可以追溯到工业化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企业使用了大量化石燃料和化学物质,这些材料的排放给环境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随着人们对环境和健康问题的日益关注,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成本的影响。
政府开始制定各种政策和法规来规范企业的环境和能源使用。
这些政策包括环保政策、节能政策、污染排放政策等。
另一个产生社会成本的原因是城市扩张和交通堵塞问题。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导致交通和环境问题加剧。
城市的交通堵塞不仅造成油耗和时间浪费,更重要的是对健康和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政府需要在城市交通规划中考虑这些因素,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社会成本问题的解决措施解决社会成本问题需要注重政策制定和实施。
政府可以制定各种环保政策和经济激励措施,以鼓励企业更多地考虑环境和社会影响。
例如,政府可以提供税收减免等奖励以促进企业更多地投入环保事业。
政府还可以制定交通政策和城市规划,减少城市拥堵和环境污染。
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公众的参与也是解决社会成本问题的关键因素。
公众应当通过参与环保组织和监督企业的环境质量,来推动企业更多地考虑环保问题。
此外,个人也可以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例如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用水用电、回收垃圾等,来降低每个人的环境影响。
正确认识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问题-管理学论文
正确认识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问题-管理学论文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架构已经形成。
与此同时,我们也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付出了不小的社会成本,今后还将继续付出这种成本。
不仅如此,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确立,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我们能否正确认识并有效解决改革成本问题。
下面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就针对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问题展开讨论,具体内容如下:正确认识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经济转轨过程中社会成本的必然性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指的是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由于体制转换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以及经济和社会震荡造成的一部分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损失和福利的相对降低。
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是与经济转轨过程的特点密切相联的。
因此,对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必然性的认识取决于对经济转轨过程的认识。
向市场经济转轨首先是财产制度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改革传统的所有制结构和形式(国家所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逐步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实现形式。
转轨过程中的财产制度多元化虽然并不排除增量资产所有制的多元化,但考虑到改革前绝大部分经济资源由国家控制,所有制多元化的主要形式必然是存量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
因而,存量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就成为所有制多元化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国有资产产权改革过程进行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转轨成本的大小。
如果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能够公正、合理、有效地进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改革的社会成本就比较小;反之,改革的成本就比较大。
经济转轨意味着企业制度的根本变革,即从传统国有企业变为产权明晰、机制灵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公司。
在这一过程中,原国有企业的大量冗员和过重的社会福利负担必须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否则,改革后的企业仍无法获得平等的竞争条件,也无法参与市场竞争。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社会成本是指社会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所承担的全部成本,包括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私人成本以及外部性成本。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和个人往往只考虑私人成本,而忽视了外部性成本,这就导致了社会成本问题的产生。
社会成本问题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影响,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首先,社会成本问题在资源配置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的配置是由市场价格来决定的,而市场价格往往只反映了私人成本,忽视了外部性成本。
这就导致了资源配置的失灵,使得一些社会成本较高的产业和产品得到了过度的发展,而一些社会成本较低的产业和产品却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这不仅会导致资源的浪费,还会加剧社会不平等,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其次,社会成本问题对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等问题日益严重,这些问题的产生往往是因为企业和个人只考虑了私人成本,而忽视了外部性成本。
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不仅会损害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还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成本问题对环境的危害,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社会成本,保护环境。
再次,社会成本问题对社会稳定和和谐产生了负面影响。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和个人往往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了对社会的影响。
这就导致了一些行为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比如造成了交通拥堵、噪音污染、社会犯罪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破坏社会的和谐。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成本问题对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影响,加强对社会成本问题的监管和管理,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社会成本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对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我们必须认识到社会成本问题的存在,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社会成本,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国有企业社会成本分析21
国有企业社会成本分析1. 引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社会责任和义务。
然而,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社会成本。
本文将对国有企业的社会成本进行分析,探讨其产生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 国有企业社会成本的概念国有企业社会成本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引起的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安全事故等。
国有企业社会成本的产生主要源于企业经营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如技术不完善、管理不善、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等。
3.1 技术不完善由于国有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不足,导致企业的生产工艺不尽先进,产生的产品和服务与社会需求相脱节,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
3.2 管理不善国有企业的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组织结构不合理、监管不到位等方面。
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失灵,容易导致贪污腐败、安全事故等问题的发生。
3.3 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由于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享有一定的特权地位,使得一些企业缺乏对社会的敬畏之心和社会责任意识,不顾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利益,出现垄断、虚假宣传等问题。
4.1 经济影响国有企业社会成本的存在会增加企业经营的成本,通过企业向社会传递。
这将对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4.2 社会影响国有企业社会成本的存在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
这将降低人们对国有企业的信任度,对社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4.3 政治影响国有企业社会成本的存在会引起政治问题,如贪污腐败、权力过度集中等。
这将损害国有企业的政治形象,影响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
5. 解决国有企业社会成本问题的建议5.1 加强技术研发国有企业应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提升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以满足社会对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5.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政府应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纪律约束,减少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社会成本问题》 罗奈德科斯
社会成本问题罗纳德.科斯①一、有待分析的问题本文将分析商业企业行为对旁人带来不良影响的问题。
标准例子就是,某工厂的烟尘给邻近的财产所有者带来的有害影响。
对此类情况,经济学的分析通常是因袭了庇古在《福利经济学》的处理思路,即认为问题是在于工厂的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有差异。
这些分析让大多经济学家得出以下三个结论:即要么是要求工厂主对烟尘的损害负责赔偿;要么是根据工厂排烟尘的具体量及其所致损害的相应金额标准对工厂主征税;或者最终,责令该厂迁出居民区(可能也应包括那些烟尘排放会影响到别人的区域)。
依我之见,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引至的结果既非人们所需,甚至通常亦非人们所欲。
二、问题的相互性本质传统方法倾向于模糊了必须作选择的本质。
人们通常将以下两个问题视为同一:其一是A给B造成损失,其二需要决定的是:我们应如何限制A。
但这是不对的,我们分析的问题本质上具有相互性。
避免对B的损害必将会使A遭受损失。
真正必须决策的问题是:是允许A损害B,还是允许B损害A?问题的关键在于避重就轻。
我在之前的文章②中列举了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噪声和震动干扰了某医生工作的事例。
为了避免医生有损,将只能让糖果制造商受伤害。
此案例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是,限制糖果制造商采用的某种生产方式以产品供给减少为代价,保证医生的正常工作是否值得。
另一例子可以看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里的谷物问题。
倘若有些牛无论如何都会走失,那么只有以谷物供给的减少为代价换取肉类供给的增加。
选择的本质简单明了:肉类抑或谷物?当然,除非知晓所得以及牺牲的代价各几何,不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清楚。
再举一例:乔治·J·施蒂格勒教授举的河流污染例子③。
如果假定污染的有害后果是鱼类的死亡,需要抉择的问题不外乎是:鱼类损失的价值与以河流污染为代价的产品价值孰高孰低。
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和边际两个方面看此种问题。
三、损害责任的定价制度我想以一个案例的剖析作为分析的起点。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范文一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范文一一、文章结构1960年,罗纳德。
哈里。
科斯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
文章共分为十节,讨论的相对而言次要问题是外部侵害。
科斯认为:在庇古《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解决外部侵害的办法,并不是十分令人满意的。
他随后指出了缺陷接著的相互性,并剖析了两种不同的不断完善定价制度建设,即: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和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
科斯例举了众多案例,对问题成功进行了重新说明。
此后,他市场需求将注意力集中在市场交易成本上。
科斯聊到了权利说起的法律界定问题,并就相关经济问题进行阐释了阐述。
他确实对庇古的研究提出了质疑,并以铁路为例,证明了其理论缺陷。
科斯通过证明庇古分析方法和政策结论的错误,来澄清大家对庇古否认传统性的认识。
最后,他指出了福利经济学中存在的方法问题,提出要发生改变分析方法,即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也就是考虑总的效果。
二、理论要点本文的分析,包含了五个方面的内容:1、外部侵害环境问题具有相互性。
科斯在第二节中会指出,传统的方法将外部侵害问题视为单方面的,如甲给霍罗尔造成损害,诱使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迫使甲?但这是错误的,真正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必须从总体和边际的角度来考虑。
2、如果市场交易成本等于零,无论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都可以通过海外市场交易,实现产值最大化。
科斯以走失牛损坏临近土地的谷物生长为例,指出有明确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因为权利的初始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科斯需要考虑了两种情况,即不良影响对损害负责任和不负责任。
其最终结论是:如果定价监督机制的运行毫无成本成本,最终的结果(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
科斯在第五节中,重点以英国的具体案例阐述了:在所有涉及有害影响的案例中,金融市场问题是使如何使产值最大化的。
3、在主要考虑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
社会成本问题
产权外部性
产权:是描述人们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什么 的法律规则。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 权和转让权。 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 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 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 产权外部性 应该就是由于某人的使用自己财 产权利时的动作行为等对其余人造成了损失。
外部经济产生的原因: 科斯认为,外部经济产生的根本原因 是产权界定不够明确或界定不当。所 以政府不必一定要用干预的方法来试 图消除社会收益或成本与私人收益或 成本之间的差异,政府只需界定并保 护产权,而随后产生的市场交易就能 达到帕累托最优。
原文节选—科斯不同意庇古的看法
庇古的分析怎么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呢?原因 在于庇古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分析所针对 的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他的分析是正确的, 但他得出的具体结论却是不合逻辑的。(火车
发动机产生火星的事件)
他们的分析结论无非是要求工厂主对烟尘所 引起的损害负责赔偿,或者根据工厂排出烟 尘的不同容量及其所致损害的相应金额标准 对工厂主征税,或者最终责令该厂迁出居民 区(当然也指烟尘排放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 的地区),以我之见,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 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 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关于庇
总结文章内容: 简单来说,《社会成本问题》就是讨 论解决事件外部性的方法。并通过很 多案列,如牛和谷物,糖果商和医生, 编制草席的厂和会产生二氧化硫的厂, 烟囱事件,建筑物挡风影响风车问题 等就外部性讨论事件中甲乙双方的利 益问题,如何平衡解决甲乙双方的利 益争论的一系列延伸讨论。
产权的内涵
(1)它是人与物之间的归属关系,但其实质 是依附于物上面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在资源无限供给或者零交易成本下,产 权是不起作用的; (3)产权表现为一权利束,它包括占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等方面。
科斯《社会成本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有待分析的问题1本文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某工厂的烟尘给邻近的财产所有者带来的有害影响。
对此类情况,经济学的分析通常是从工厂的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的矛盾这方面展开的。
在这一方面,许多经济学家都因袭了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
他们的分析结论无非是要求工厂主对烟尘所引起的损害负责赔偿,或者根据工厂排出烟尘的不同容量及其所致损害的相应金额标准对工厂主征税,或者最终责领该厂迁出居民区(当然也指烟尘排放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地区)。
以我之见,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
问题的相互性传统的方法掩盖了不得不作出的选择的实质。
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
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
我在前文2中列举了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引起的噪声和震动干扰了某医生的工作的事例。
为了避免损害医生,糖果制造商将遭受损害。
此事例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是,是否值得去限制糖果制造商采用的生产方法,并以减少其产品供给的代价来保证医生的正常工作。
另一事例是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里的谷物所产生的问题。
倘若有些牛难免要走失,那么只有以减少谷物的供给这一代价来换取肉类供给的增加。
这种选择的实质是显而易见的:是要肉类,还是要谷物?当然,我们不能贸然回答,除非我们知道所得到的价值是什么,以及为此所牺牲的价值是什么。
再举一例:乔治·J·施蒂格勒教授提到的河流污染问题。
3如果我们假定污染的有害后果是鱼类的死亡,要决定的问题则是:鱼类损失的价值究竟大于还是小于可能污染河流的产品的价值。
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我想以一个案例的剖析作为分析的起点。
民营企业的社会成本问题研究
民营企业的社会成本问题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的主力军。
然而,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许多社会成本问题也浮出水面,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探讨民营企业的社会成本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民营企业的社会成本问题1. 环境污染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往往会伴随着环境污染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忽略环境保护问题,导致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排放,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2. 劳工权益一些民营企业在争取市场份额的过程中会采取不合理手段,例如非法加班、不提供社保、拖欠工资等,这导致许多劳工的权益受到侵害,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3. 生产质量问题一些民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会采用低价低质的原材料,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这会让消费者遭受损失,并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市场信誉。
二、解决民营企业的社会成本问题1. 加强法律监管针对民营企业的社会成本问题,政府应加强法律监管力度,严格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例如环保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等,对于违法者实行严厉的处罚和惩罚,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和损害。
2. 引导民营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政府可以借助各种渠道,引导企业认识到自身不仅仅是为了经济利益,也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
同时,也可以通过奖励措施,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
3.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府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增加消费者的信心和安全感。
此外,政府还应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多元化经济,鼓励企业发展新的绿色产业,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结论民营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社会成本问题。
只有政府加强监管力度,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才能实现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社会成本问题一直是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的热门话题。
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我对社会成本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社会成本是指一项活动对社会全体成员产生的总体成本,它包括私人成本和外部成本两部分。
私人成本是指由个人或企业承担的成本,而外部成本则是由社会其他成员承担的成本。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成本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科技进步的不断推进,各种社会成本问题层出不穷。
例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社会不公等问题都是由社会成本问题所导致的。
这些问题不仅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社会成本问题的研究中,经济学家们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
其中,内部化外部成本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法。
内部化外部成本即是通过各种手段,让产生外部成本的个人或企业承担相应的成本。
比如,通过税收或者环境保护法律的制定,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就考虑到外部成本,从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另外,社会成本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成本问题的监管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推动企业和个人更加注重社会成本问题。
企业应该注重社会责任,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还要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
个人也应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减少对社会成本问题的负面影响。
通过对社会成本问题的深入了解,我认识到社会成本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的一个研究课题,更是一个关乎整个社会的重大问题。
只有通过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社会成本问题,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社会成本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为我们的社会带来更多的福祉。
2024年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
七、权利的法律界定以及有关的经济问题
当市场交易成本是如此之高以致于难以改变法律已确定的权利安排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此时,法院直接影响着经济行为。
一直有反市场的人士说,由于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政府干预就是合理的。而科斯的由法官计算产值和由计委官员计算产值,其内在思路是一致的。两者都面临同样的困难:无论是计委官员,还是法官,他们都无法全面了解价格等市场信息,他们的计算,注定是失败的计算。
青年经济学家莫志宏从奥地利学派主观价值的角度,批评科斯的计划者视角,我很赞同她的批评。本文要说的是,即便纯以芝加哥学派的视角看,科斯对侵权责任的分析,乃至后来波斯纳等人建立的责任原则,也是完全无法成立的。
但是,当加入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时,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科斯早就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指出,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所以科斯更倾向于将科斯定理看作是分析具有正交易费用的经济路途中的一块垫脚石,以便进一步分析一个有正交易费用的经济。在正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科斯在本文中采用了边际分析方法,提出了交易费用分析方法。
但是科斯定理还是遭到了批评,这个定理一直被认为是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同义反复。但其实正如科斯所说,可以将其看做是研究正交易费用的基础,科斯定理的贡献恰恰是其反面,在正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科斯认为,在交易费用高昂,使得交易无法达成的情况下,由法官通过计算产值,让产值更低的一方承担责任,科斯提出的这一原则既与法的 精神相违背,在经学上也无法成立。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在当今社会,社会成本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社会成本是指由于某种行为或决策而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这些影响和损失可能不仅仅局限于个人或企业,而是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和福祉。
通过阅读相关资料和思考,我对社会成本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社会成本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和决策往往会对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
比如,一家工厂为了降低成本而排放大量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会对周围的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这就是典型的负面社会成本。
而另一方面,一些企业通过创新和技术进步,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和贡献,这就是积极的社会成本。
因此,社会成本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问题,更是一个涉及到整个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议题。
其次,社会成本问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往往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对社会成本的考虑。
这就需要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来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企业也需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环保义务,推动技术创新,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积极社会成本。
只有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社会成本问题,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
最后,社会成本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每个人都是社会成本问题的关注者和承担者,我们的行为和决策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从自身做起,注重个人行为的社会成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社会成本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社会成本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总之,社会成本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为解决社会成本问题贡献自己的力量,让社会成本问题不再成为束缚社会发展的障碍,而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社会成本问题》合约条件
《社会成本问题》合约条件
1. 合约双方应明确约定社会成本问题的定义和范围。
社会成本指在特定经济行为中,除直接交易双方之外,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所承担的成本。
合约条件应确保社会成本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得到妥善处理。
2. 合约中应包含对社会成本问题的解决机制和责任分配机制的约定。
双方应共同承担社会成本的责任,并在遇到社会成本问题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例如,合约可以规定当一个方面的行为导致社会成本增加时,由该方面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合理的赔偿。
3. 在合约中应明确社会成本问题的衡量标准和评估方法。
衡量社会成本的标准可以包括环境影响、公众意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因素。
双方可以约定以第三方机构或专业评估机构对社会成本进行评估,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合约中应包含针对社会成本问题的违约责任条款。
当一方未履行合约约定的社会成本责任时,另一方应有权要求其违约赔偿,并可采取适当的救济措施。
违约责任条款可以约定一定的违约金或其他形式的经济赔偿,以强化双方对于社会成本问题的责任意识。
5. 在合约签署之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对社会成本问题的认知和理解一致。
合约应以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为基础,并尽可能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权益。
双方可
以制定相关的社会责任政策或规定,以规范和引导各方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社会成本的行为。
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问题-文档资料
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问题本文的社会成本,是指从整个社会角度看,生产活动中实际发生但又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得以补偿的成本;而产品成本,则是指从单个企业角度看,生产过程中企业所有的投入成本。
两者之和构成产品生产的总成本,后者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补偿,而前者则只能通过非市场化的方式转嫁给社会各方。
社会成本不断趋高,产品成本不断走低,是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体总特征。
一、中国经济发展的高社会成本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投资率畸高。
投资率既一个国家在一段时间内投资与GDP的比重。
我国近30年以来每年的投资率都超过30%,其中大部分年份在35%以上,2003年以来更是达到40%以上。
而1980年以来,世界各国的平均投资率都在25%以下,少数国家(韩国、日本)出现过超过30%的情况,但在1997年、1998年以后,都降到了30%以下。
投资率的畸高也直接导致资金成本的不断走高。
(二)资源耗费高。
资源耗费高企是投资率高企的物质表现形态。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普遍存在的所谓“五小工业”(小高炉、小化肥、小煤窑、小水泥、小水电)的资源耗费明显高出大工业。
进入21世纪,这类状况有所改观,但是总体上还是未变。
能源消耗系数比发达国家高4倍到8倍。
劳动力资源耗费同样高:20世纪80年代初生产同样产品所用工人比发达国家多5倍(轻工业)到10倍(重工业)。
到21世纪初,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工业生产率、农业生产率、服务生产率仍然处于世界末流。
另外,土地资源耗费也高,土地监管失衡,土地违法使用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政府行政费用不断走高。
一方面,1978年政府行政费用占当年GDP的比重不到1.5%,而到了2006年这一比例提高到3.4%。
另一方面,从财政支出内部结构看,行政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1978年时仅为4.7%,2006年达到20%,这体现出政府效率的下降。
(四)环境污染高企。
与发达国家的百年工业化进程相比较,中国的环境问题在短时间内呈现出集中性、全面性出现的特点,从天空到陆地,从沙漠到海洋、从农村到城市全方位污染情况严重。
社会成本问题(科斯)
2.2 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
基本观点
初 始
牛群数(头)
农夫赔付($)
2❖ 造成损害的一方3不赔偿损失保持2头
❖ 定价制度正常运行
1
5
头
0
案例
6 走失的牛损坏邻土谷物生长
养牛者获$3,
这$3表示增加第3 头牛所需成本的一 部分。
牛群数3(如头)果养牛农者夫必赔3须付(支$付)赔偿,结果也一养样牛。者收额外$3,
2.3 问题的重新说明
案例 草席制造商VS.硫酸铵制造商
经济分析与牛损害谷物的情况完全相同。
2.3 问题的重新说明
案例 邻里烟尘妨害
谁引起了烟尘妨害? 造墙者与生火者共同引起。 (因果关系) 想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 在判定双方当事人的行动时需考虑他 们所带来的损害影响。
产权
产权 (Property Rights)
合法权利的初 始界定,影响 经济制度的运 行效率。
替代性的经济组 织形式,低于市 场交易成本。 (企业的性质)
3 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
市场
通过市场调整合法权利,产值增长多于带来 的交易成本。
企业
企业行政成本低于所替代的市场交易成本, 企业活动收益多于企业组织成本。
政府
当外部损害涉及多人,通过市场和企业解决 问题的成本很高时。
Ⅱ
分析的出发点定 在实际存在的情 况,来审视政策 变化的效果。
Ⅲ
生产要素是行使 一定行为的权利。
5.3 结论
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追求的。
导致某些决策改善的现有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 其他决策的恶化。
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以及转成 一种新制度的成本。
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应考虑总的效果。
科斯 社会成本问题 读书笔记
科斯——社会成本问题在《社会的成本问题》中,科斯提出了在外部性存在的情况下,政府应该怎么办的理论,具体问题如下:当工厂排污对相关居民造成侵害的问题时,政府采取对工厂要求赔偿、征税、责令搬迁的措施是否有其合理性?科斯认为在这种外部性存在的情况下,这种损害是相互性的:若甲对已造成损害,制止甲则会对甲造成损害,问题的实质便转化为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他认为应从边际成本与收益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获得更多的产值。
而交易成本的存在与否对资源的配置可能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他指出:一项制度的制定的目标不应该是损害最小化,而应该是产值最大化。
从两个方面分析了产权的赋予对资源配置效率的效应:一、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他从有权获得赔偿和无权获得赔偿两方面分析,指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时候,不论产权赋予谁,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均会达到生产值最大的情况即资源得到了最优配置,从而为交易成本理论奠定了基础。
因此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政府采取的措施对资源的配置会在市场的情况下无效,从而使不必要的。
二、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达成一项交易是要耗费各种各样的成本的,这种成本如此之高以至于有时候不能在价格的指引下,使资源达到最优的配置。
这时候权利的界定将会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法律直接影响着经济行为。
科斯认为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效率,且各种制度安排都是有成本的。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通过政府法令(而非企业、市场)的形式配置资源效率是高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从成本---收益角度对每种制度进行分析,选择一种收益成本之差最大的制度措施。
科斯认为我们在处理有损害后果的行为时,并不应该简单地限制那些有责任者。
而应该考虑的是该项措施的实施的收益是否大于该损害行为的成本。
科斯分析了庇古《福利经济学》中的内容,他认为福利经济学一般把注意力放在分析外部侵害所造成的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的差异上,从而论证了市场制度的缺陷,以及采取政府管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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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成本问题[英] R.H.科斯有待分析的问题本文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某工厂的烟尘给邻近的财产所有者带来的有害影响。
对此类情况,经济学的分析通常是从工厂的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的矛盾这方面展开的。
在这一方面,许多经济学家都因袭了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
他们的分析结论无非是要求工厂主对烟尘所引起的损害负责赔偿,或者根据工厂排出烟尘的不同容量及其所致损害的相应金额标准对工厂主征税,或者最终责令该厂迁出居民区(当然也指烟尘排放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地区),以我之见,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
问题的相互性传统的方法掩益了不得不作出的选择的实质。
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
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
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
我在前文中列举了糖果制造商的机器引起的嗓声和震动干扰了某医生的工作的事例。
为了避免损害医生,糖果制造商将遭受损害。
此事例提出的问题实质上是,是否值得去限制糖果制造商采用的生产方法,并以减少其产品供给的代价来保证医生的正常工作。
另一事例是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里的谷物所产生的问题。
倘若有些牛难免要走失,那么只有以减少谷物的供给这一代价来换取肉类供给的增加。
这种选择的实质是显而易见的:是要肉类,还是要谷物?当科斯公共物品与外在化理论“科斯获得了91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消息传来,我们都十分兴奋,在家里举办了一个小小的庆祝会。
中国的学者为美国的学者的获奖而欢呼,可能还是第一次。
”——盛洪“科斯总是说铁路附近的稻田会因火车喷出火星而贬值,但我们却发现东京附近的稻田因然,我们不能贸然回答,除非我们知道所得到的价值是什么,以及为此所牺牲的价值是什么。
再举一例:乔治·J·施蒂格勒教授提到的河流污染问题。
如果我们假定污染的有害后果是鱼类的死亡,要决定的问题则是:鱼类损失的价值究竟大于还是小于可能污染河流的产品的价值。
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我想以一个案例的剖析作为分析的起点。
对此案例,大多数经济学家可能都同意以下观点,即当造成损害的一方陪偿所有损失,并且定价制度正常运行时(严格地说,这意味着定价制度的运行是不需成本的),这一问题就会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的谷物生长一案,是说明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的很好例子。
假定农夫和养牛者在毗邻的土地上经营。
再假定在土地之间没有任何栅栏的情形下,牛群规模的扩大就会增加农夫的谷物损失,牛群规模扩大产生的边际损失是什么则是另一个问题,这取决于牛是否习惯于相互尾随或并排漫游,取决于由于牛群规模的扩大和其他类似因素,是否使牛变得越来越不安定。
就眼前的目的而言,对牛群规模的扩大所造成的边际损失的假定是无关宏旨的。
为简化论述,我尝试运用一个算术例子。
假定将农夫的土地用栅栏围起来的年成本为9美元,谷物价格为每吨1美元,并假定牛群数与谷物年损失之间的关系如下:牛群数目谷物年损失每增加一头牛所造成的谷物损失为火车赶走了麻雀而有所升值,终于发现了科斯定理的例外。
这个故事由口才一流的斯蒂格勒嘴里讲出来,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
”——张五常(头)(吨)(吨)11 123 236 3410 4假定养牛者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他将牛群数目从2头增加到3头,他现追加年成本3美元。
在决定牛群规模时,他就须联系其他成本来考虑这一因素。
这就是,除非追加生产的牛肉(假定养牛者宰杀牛)价值大于包括增加的损坏谷物价值在内的附加成本,否则他不会扩大牛群。
当然,如果利用狗、放牧人、飞机、步话机和其他办法可减少损害,如果其成本低于免于损失的谷物价值,这些办法就会被采用。
假定圈围土地的年成本为9美元,养牛者希望有4头或更多的牛,当没有其他更便宜的方法可达到同样目的时,养牛者愿支付这笔费用。
当棚栏围起来后,由于损害责任而产生的边际成本为零,除非牛群规模扩大而不得不加固并建造花费更大的栅栏,因为养牛者有责任依靠这些栅栏管好更多的牛。
当然。
对养牛者而言,不设栅栏而支付谷物的损失费也许更合算,就像在上述算术例子中牛群只有3头牛或更少一些时那样。
人们可能会想,养牛者将支付所有谷物损失这一事实会促使农夫增加种植量,假如养牛者逐渐占据了邻近土地的话。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如果以前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出售谷物,边际成本等于已种谷物数量的价格,生产的任何扩张都会减少农夫的利润。
因为在新的情况下,谷物损害的存在意味着农夫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谷物量的减少,但既然养牛者将为损失的谷物支付市场价,所以农夫从既定产量中得到的收入不变。
当然,放牛一般都会造成谷物损失,因此养牛业开始出现时会抬高谷物的价格,那时农夫就会扩大种植。
不过,我只想将注意力限于单个农夫的情况。
我说过,养牛者占据邻近土地不会促使农夫增加产量,确切地说是种植量。
实际上,如果说养牛会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它只会减少种植量。
理由是,就既定的某块土地而言,如果受损害的谷物价值是如此之大,以致于从未被损害的谷物的销售中得到的收入少于耕种该块土地的总成本,那么对于农夫和养牛者来说,达成一笔交易而不将这块土地留作耕种是有利可图的。
通过一个算术例子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
假定起初耕种某块土地所收获的谷物价值为12美元,耕种成本为10美元,纯收益为2美元。
为简明起见,假设农夫拥有土地。
现在假定养牛者开始在邻近的土地上经营,谷物损失的价值为1美元。
在此情况下,农夫在市场上销售谷物获得11美元,因蒙受损失得到养牛者赔偿1美元,纯收益仍为2美元。
现在假定养牛者发现扩大牛群规模有利可图,即便损害赔偿费增加到3美元也不在乎,这意味着追加牛肉生产的价值将大于包括2元额外损害赔偿费在内的追加成本。
但是,现在总的损害赔偿支出是3美元。
农夫耕种土地的纯收益仍是2美元。
如果农夫同意在任何损害赔偿低于3美元时就不耕种他的土地,则养牛者的境况就好转了。
农夫为任何高于2美元的陪偿费都会同意不耕种那块土地。
显然,使农夫放弃耕作而达成满意交易的余地还是有的。
但同样的观点不仅适用于农夫耕作的整块土地,而且也适用于任何分成小块的土地。
例如,牛有相当固定的通往小溪或树萌地带的路线,在此情形下,沿途道路两旁的谷物损害量也许较大,因此,农夫与养牛者将发现,达成一项农夫不耕种这块狭长土地的交易会对双方拥有利。
然而,也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
假定牛有一条相当固定的路线,再假定耕种这一狭长土地所获谷物价值为10美元,但耕种成本为11美元。
在没有养牛者的情况下,土地就会荒芜。
然而,当出现养牛者之后,如果耕种这块土地,所种谷物很可能会被牛损坏。
在此情形下,养牛者将被迫支付给农夫10美元,诚然,农夫会损失1美元,但养牛者则损失10美元。
很明显,这种状况不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因为任何一方都不想这样做。
农夫的目的是要养牛者支付赔偿,作为对农夫同意不耕种这块土地的报答。
农夫不可能获得高于用栅栏圈围这块土地的成本的赔偿费,以致于使养牛者放弃使用邻近的土地。
实际上,赔偿费的支付额取决于农夫与养牛者进行讨价还价的本领。
但这笔费用既不会高得使养牛者放弃这块土地,也不会随牛群规模而变。
这种协议不会影响资源的配置,但会改变养牛者与农夫之间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
我认为,如果养牛者对相应的损害承担责任,而且定价制度运行正常,在计算牛群规模的扩大所包含的附加成本时显然须考虑其他方面产值的减少这一因素。
该成本应参照牛肉生产的附加价值来衡量,并假定养牛业处于完全竞争状态时,养牛方面的资源配置将最佳化。
需要强调的是,在养牛的成本可能低于通常牛对谷物的损害时,要考虑其他方面产值的下降,因为市场交易的结果可能引起土地耕种的停止。
在牛引起损害且养牛者愿意支付赔偿费的情况下,这笔赔偿费超过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总是令人满意的。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等于该土地上生产要素的总产值与其在次优使用状态下的附加产值之间的差额(而农夫不得不为这些要素支付费用)。
若损害超过农夫使用土地的支出,则要素在其他方面使用的附加产值将超过在考虑到损害后使用该土地的总产值。
因此,人们就会放弃耕种这块土地而将各种要素投到其他方面的生产中去。
仅规定牛损害谷物必须赔偿但不允许终止耕种,会导致养牛业中生产要素过少和谷物种植业中生产要素过多。
但如果存在市场交易,则对谷物的损害超过土地租金的情况不会持久。
不论是养牛者支付给农夫一笔钱让他放弃土地,还是养牛者支付给土地所有者一笔稍高于给农夫的钱(若农夫自己正式租地的话)而自己租下土地,最终结果都一样,即使产值最大化。
即使农夫种植在市场上无利可图的谷物,这也纯粹是短期现象,而且可以预料农夫与养牛者将达成一项停止种植的协定。
但养牛者仍将留在原地,肉类生产的边际成本依然如故,因此,对资源配置没有任何长期影响。
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现在,我转向分析这类案例:在这些案例中虽然假设定价制度运行顺利(即成本为零),但是引起损害的企业对损害结果并不承担责任。
它不必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支付赔偿费。
我要说明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资源的配置同在引起损害的企业承担损害责任时的情况一样。
由于我在前一例中指出了资源配置是最优化的,因此没有必要再重复这一论点。
我仍以农夫与养牛者为例。
农夫的谷物损失随着牛群规模的扩大而增大。
假设牛群头数为3(这是假设不考虑谷物损失时维持牛群规模的数量)。
如果养牛者将牛减为3头,农夫愿支付3美元,如果减为1头,则支付5美元;如果减为零,则支付6美元。
因此,如果养牛人将牛群头数保持在2头而不是3头,那么他从农夫那里可得到3美元。
这3美元就成为增加第3头牛所需成本的一部分。
养牛人在增加第3头牛时是否付出3美元(如果养牛人对相应的农夫谷物损失负责),或者他不增加第3头牛时是否收到3美元(如果养牛人对相应的农夫谷物损失不负责),这些都不会影响最后的结果。
在这两种情况下,3美元都是增加第3头牛的成本一部分,并和其他成本一起被考虑。
假如通过将牛群规模从2头增至3头,养牛业产值的增加大于不得不支出的附加成本(包括支付3美元谷物损失费),那么,牛群规模将扩大,反之则反是。
无论养牛者是否对相应的谷物损失负责,牛群规模都将一样。
有人会提出,这种假定的出发点——3头牛的牛群——有点武断。
确实如此。
但农夫并不愿花钱去避免养牛者引起的谷物损害。
例如,能劝说农夫支付的最高额每年不能超过9美元,这是每年用栅栏圈围土地的成本。
只有当这笔费用不会使农夫收入减至放弃耕种一块特定土地的水平时,他才愿意支付。
进而言之,只有农夫相信,在他没花钱的情况下,养牛者会使牛群规模保持在4头或更多,他才愿支付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