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社会成本问题分析》有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文章安排该读书报告主要是记录笔者阅读科斯先生《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时的理解和体会,并在文章开始的部分对原文作一个概述。
之所以选这篇文章来精读(而没有选一本著作),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篇幅所限,写一本著作的读书报告必然会导致大量笔墨都用于概述原作,而无法充分论述自己的理解和观点;二是科斯先生这篇文章虽然比较精短,但其包含的思想却非常丰富,文章的地位也极其之高,可以说,单凭这篇经典文章就几乎开创了“法律经济学”一门学科,所以,精读《社会成本问题》有助于完善笔者的经济学知识体系,尤其对理解当代的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大有裨益。
本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作者的生平简介;第二部分是对《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概述;第三部分是对原文中“牛吃庄稼”这一经典案例的展开论述和详细分析,以求验证“科斯第一定理”的精确性;第四部分是笔者对原文中所述问题的若干个人理解,以及对科斯先生所持观点的一些不同看法;第五部分是结论。
其中,第三和第四部分是该读书报告的核心。
作者生平科斯,全名为罗纳德·哈利·科斯(Ronald Harry Coase),英国经济学家,交易成本理论及科斯定理的提出者。
科斯“因为对经济的体制结构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荣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他的杰出贡献是发现并阐明了交易成本和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并对产权理论、法律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等学科做出开创和奠基性的研究。
科斯的代表作是两篇著名的论文,其一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本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 (1937)),该文独辟蹊径地讨论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及其扩展规模的界限问题,科斯创造了“交易成本”这一重要概念来予以解释。
其二是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1960)),主张完善产权界定可解决外部性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内容概述《社会成本问题》共分为十个部分,接下来就以最简单的方式对文章各部分进行介绍。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文章安排该读书报告主要是记录笔者阅读科斯先生《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时的理解和体会,并在文章开始的部分对原文作一个概述。
之所以选这篇文章来精读(而没有选一本著作),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篇幅所限,写一本著作的读书报告必然会导致大量笔墨都用于概述原作,而无法充分论述自己的理解和观点;二是科斯先生这篇文章虽然比较精短,但其包含的思想却非常丰富,文章的地位也极其之高,可以说,单凭这篇经典文章就几乎开创了“法律经济学”一门学科,所以,精读《社会成本问题》有助于完善笔者的经济学知识体系,尤其对理解当代的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大有裨益。
本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作者的生平简介;第二部分是对《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概述;第三部分是对原文中“牛吃庄稼”这一经典案例的展开论述和详细分析,以求验证“科斯第一定理”的精确性;第四部分是笔者对原文中所述问题的若干个人理解,以及对科斯先生所持观点的一些不同看法;第五部分是结论。
其中,第三和第四部分是该读书报告的核心。
作者生平科斯,全名为罗纳德·哈利·科斯(Ronald Harry Coase),英国经济学家,交易成本理论及科斯定理的提出者。
科斯“因为对经济的体制结构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荣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他的杰出贡献是发现并阐明了交易成本和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并对产权理论、法律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等学科做出开创和奠基性的研究。
科斯的代表作是两篇著名的论文,其一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本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 (1937)),该文独辟蹊径地讨论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及其扩展规模的界限问题,科斯创造了“交易成本”这一重要概念来予以解释。
其二是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1960)),主张完善产权界定可解决外部性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内容概述《社会成本问题》共分为十个部分,接下来就以最简单的方式对文章各部分进行介绍。
社会成本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在本学期课程当中,有两门课程都涉及到了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来了解《社会成本问题》的相关内容,拓宽我们的知识面。
所以我着实花了一些时间来拜读《社会成本问题》,说实话有的地方理解起来有些费劲,整体感觉也有点模糊,文章太长以至读完后边的前边的东西有的已经忘了。
但这篇文章给我的整体感觉是科斯引用了大量的例证,同时对前人的甚至说是世人所承认的“权威”进行了批判,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们这一学期在公共经济学课程当中曾学过经济的外部性,我们可以通过私人经济来解决外部性行为,而科斯定理的提出从而解决了私人解决外部性的这条途径。
在研读《社会成本问题》之后,对这一问题体会更加深刻了。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所述的就是“外部不经济”的情况。
对这种情况,传统的经济学分析遵循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关于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之间的差异的例子,抓住私人产品和社会产品的矛盾,得出了要排烟的厂主应赔偿损失,或对他课征“庇古”税,或令他迁走的纠正办法,而科斯认为,把这种问题归结为由于甲损害乙,所以应该制止甲的传统做法,错误地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实际上这种外部效应问题具有相互性,又称不兼容性。
如果单方面的避免甲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的损害,而这种损害是否值得,这是需要相互权衡的,“不言而喻,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科斯反复强调这个观点,在最后一节《方法的改变》中又写道:“显然,只有得大于失的行为才是人们所追求的。
但是,当在各自为改进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社会格局进行选择时,我们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有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
而且,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论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
在设计和选择社会格局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
这就是我所提倡的方法的改变。
”在刚看完科斯的《社会成本论问题》时,我并没有完全理解科斯想要表达的核心观点,它的确是一篇不易读且需认真读的论文,所以我们要想丰富对他的理解,得搜集大量的资料来加深对他的理解。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在老师的介绍下,我有幸拜读了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由于英文水平的限制,我阅读的中文版,感觉翻译的言语有些地方说得比较绕,加上本来专业知识也不足,所以读完之后感觉有许多地方并不非常明白,于是只能以我自己浅显的理解写下这篇读书笔记,若有错误还请见谅。
一开篇科斯提出的“问题的相互性”就颠覆了我的传统看法,一般我们都认为,造成了损害那方就要退出,例如工厂污染了居民区,就停止生产或者搬离,这是对居民和社会最好的做法——但事实上似乎是可以“谈条件”的。
科斯指出,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这就变成了一个成本和收益的问题。
这个提法非常经济学,但我在阅读完全文之后,不自觉的就认可了他的观点。
科斯举了失散牛群毁坏邻近土地作物的例子来阐述他的观点,在牛群破坏了农作物之后,农夫与养牛者按照自己的成本与收益情况不断地进行协商,赔偿或者让步,使最终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状态。
这个例子说明了如果假定市场定价机制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都能实现产值最大化的结果,并且不受法律状况的影响。
之后,科斯又连举四个案例,用事实说话,而不是空洞的说理。
生动形象的说明了法院在这里的作用,法院面临的迫切问题不是由谁做什么,而是谁有权做什么。
科斯指出,在没有了“市场交易中不存在成本”这个假定之后,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力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就此他在文章中讨论了我们在研究实际问题时如何选择三种交易制度——市场,企业和政府。
他认为选择的标准是比较它们之间在组织某些活动或交易时的成本,因此市场,企业和政府三者任何一个都没有天然的优越性,我们无法知道事先它们的分界线定在哪里。
科斯相信,经济学家未能对解决有害问题得出正确结论,这并不简单地是由于分析方法上的欠缺,而是根源于目前福利经济学的方法中存在的基本缺陷。
所需要的是改变方法。
所以科斯提出了一种新视角和新方法:即在分析问题时,需要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考虑各种社会安排的操作成本及其总的效应,而且应该将“分析的出发点定在实际存在的情形中来审视政策变化的效果”,应该从理想世界转向现实世界。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文章安排该读书报告主要是记录笔者阅读科斯先生《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时的理解和体会,并在文章开始的部分对原文作一个概述。
之所以选这篇文章来精读(而没有选一本著作),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篇幅所限,写一本著作的读书报告必然会导致大量笔墨都用于概述原作,而无法充分论述自己的理解和观点;二是科斯先生这篇文章虽然比较精短,但其包含的思想却非常丰富,文章的地位也极其之高,可以说,单凭这篇经典文章就几乎开创了“法律经济学”一门学科,所以,精读《社会成本问题》有助于完善笔者的经济学知识体系,尤其对理解当代的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大有裨益。
本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作者的生平简介;第二部分是对《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概述;第三部分是对原文中“牛吃庄稼”这一经典案例的展开论述和详细分析,以求验证“科斯第一定理”的精确性;第四部分是笔者对原文中所述问题的若干个人理解,以及对科斯先生所持观点的一些不同看法;第五部分是结论。
其中,第三和第四部分是该读书报告的核心。
作者生平科斯,全名为罗纳德·哈利·科斯(Ronald Harry Coase),英国经济学家,交易成本理论及科斯定理的提出者。
科斯“因为对经济的体制结构取得突破性的研究成果”,荣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他的杰出贡献是发现并阐明了交易成本和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并对产权理论、法律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等学科做出开创和奠基性的研究。
科斯的代表作是两篇著名的论文,其一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本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 (1937)),该文独辟蹊径地讨论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及其扩展规模的界限问题,科斯创造了“交易成本”这一重要概念来予以解释。
其二是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1960)),主张完善产权界定可解决外部性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内容概述《社会成本问题》共分为十个部分,接下来就以最简单的方式对文章各部分进行介绍。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范文一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范文一一、文章结构1960年,罗纳德。
哈里。
科斯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
文章共分为十节,讨论的相对而言次要问题是外部侵害。
科斯认为:在庇古《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解决外部侵害的办法,并不是十分令人满意的。
他随后指出了缺陷接著的相互性,并剖析了两种不同的不断完善定价制度建设,即: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和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
科斯例举了众多案例,对问题成功进行了重新说明。
此后,他市场需求将注意力集中在市场交易成本上。
科斯聊到了权利说起的法律界定问题,并就相关经济问题进行阐释了阐述。
他确实对庇古的研究提出了质疑,并以铁路为例,证明了其理论缺陷。
科斯通过证明庇古分析方法和政策结论的错误,来澄清大家对庇古否认传统性的认识。
最后,他指出了福利经济学中存在的方法问题,提出要发生改变分析方法,即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也就是考虑总的效果。
二、理论要点本文的分析,包含了五个方面的内容:1、外部侵害环境问题具有相互性。
科斯在第二节中会指出,传统的方法将外部侵害问题视为单方面的,如甲给霍罗尔造成损害,诱使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迫使甲?但这是错误的,真正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必须从总体和边际的角度来考虑。
2、如果市场交易成本等于零,无论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都可以通过海外市场交易,实现产值最大化。
科斯以走失牛损坏临近土地的谷物生长为例,指出有明确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因为权利的初始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
科斯需要考虑了两种情况,即不良影响对损害负责任和不负责任。
其最终结论是:如果定价监督机制的运行毫无成本成本,最终的结果(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
科斯在第五节中,重点以英国的具体案例阐述了:在所有涉及有害影响的案例中,金融市场问题是使如何使产值最大化的。
3、在主要考虑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
科斯读后感
读《社会成本问题》有感《社会成本问题》是科斯赢得诺奖的代表作之一,其核心在于科斯定理。
这篇文章很长,经常读到后面会忘记前面的内容。
这篇读后感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借网上摘下的一个段子将文章串联起来,同时结合科斯所举的部分案例回顾一遍;第二部分是对文章的总结,并结合一些学者的观点对科斯定理进行思考。
一故事新编妲己摘了比干的心,要带回宫里当美容食品烧汤吃,比干赶忙告到法院,要求妲己返还心脏并赔偿损失。
法官请来了英国的庇古和美国的科斯这两位著名经济学家作为陪审员一起讨论如何判决的问题。
法官说:“妲己摘了比干的心,这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必须由我们根据公理和传统以及判例进行判决。
现在,请你们二位充分发表意见。
”庇古说:“这个问题很好办,让妲己归还心脏并赔偿损失,如果她不愿赔偿就强行征税,并把她赶出王宫,叫她回老家。
”科斯说:“且慢!这样解决并不合适,这是一个有待分析的问题。
”(这就是第一节《有待分析的问题》的内容。
)法官接着问:“据你之见,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科斯答曰:“妲己摘了比干的心固然是对比干的侵害,但是,如果不让妲己吃比干的心,也会使妲己遭受损害,使妲己营养不良。
所以,问题具有相互性,处理这个问题要全面权衡利害关系。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二节《问题的相互性》的内容,科斯认为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法官又问:“到底怎样权衡利害呢?到底要不要判决妲己返还心脏并赔偿损失呢?”科斯答曰:“要想权衡好利害关系,必须先考虑交易成本,即比干和妲己谈判的成本。
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我们随便怎么判决都没有关系,都可以使产值、利润最大化,损害最小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法官大喜,曰:“愿闻其详。
”科斯侃侃道来:“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我们判决妲己‘负有损害赔偿责任’和判决妲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经济结果都一样。
”“如果判决妲己败诉,妲己就会主动找比干谈判,愿意付给比干一百万美元,请求比干到心脏市场另外购买一个心脏而不要讨回原来的心脏。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社会成本问题》是科斯赢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代表作,其核心思想就是“科斯定理”,这是一篇不易阅读又必须认真读一读的论文。
说实话,这本书很多地方对于我来说理解起来十分的困难,整体感觉也不是很懂,所以这篇文章也只有我自己方面对这本书的理解,很多错的地方还希望老师指导。
读过这篇文章之后,我被科斯的独特视角与分析折服了。
他的分析方法与分析方式由浅入深的解释了他的观点——生产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平民、政府机构与人民和分部分发达国家法律对于此类事情的一些要求和条约以及缺陷等。
这本书基本分四个方面,本文一开始提到的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工商企业的行为(如工厂放出的烟尘对邻居的影响)。
对于这种情况,科斯认为,把这种问题归结为由于甲损害乙,所以应该制止甲的传统做法,错误地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这本书的第二个方面,提出了看待此类问题的另一种视角——问题的交互性。
即如果避免了甲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所以如果我们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清楚的是哪方面的危害更大,这样我们才能通过比较得出结论,把危害降到最低。
起初见到这本书的标题,我以为说的是关于国家发展的成本或者是社会总体成本等。
当然这些可能也与我的思维定向有关。
他的说明方向是由浅入深,从微观到宏观的说明方法。
这个观点有点相对论那样形式的说明,主要体现在问题的出现是对双方面对立,通过双方面的思考与参照,找到一个双方互利的办法来解决。
但往往现实中这样的事物不多,更多的是如何减少双方的损失,以及对于整体成本的节约,从两个人的故事到社会成本逐步阐述主题。
《社会成本问题》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举了一系列的例子,从“斯特奇诉布里奇曼”、“库克诉福布斯”到“布赖思诉勒菲弗”和“巴斯诉雷戈里”科斯通过这四个案例继续阐述他的观点,用事实说话,而不是空洞的说理。
并且生动形象的说明了法院在这里的作用,法院的存在不是判定哪个人能做什么,而是决定了哪些人可能做什么,有权做什么。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杨永鹏一为何要二读《社会成本问题》?原因1该文是经典,也就是说这篇文章具有高度的原创性,以至开创了科斯范式,很难想象,不理解该文,如何能够理解1960年之后的法律经济学。
原因2 必须事实求是的承认,至今我尚未完全读懂这篇文章,比如如何理解相互性,如何理解其中的18个案例,如何理解庇古的方法在法学上的意义等等。
二本次阅读的一些感想——如何为法律经济学的正当性辩护1目前在美国为法律经济学作辩护的两条进路1A寻求法律经济学在法哲学乃至哲学上的根据,比如《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①。
1B寻求法律经济学的内在优越性,比如《公平与福利》②认为福利比公平更值得追求。
2美国之外的问题显然,在美国只需证明两条进路的正确性即可,但是在美国之外的法律经济学学者,面临着更为复杂的问题,他们需要为法律经济学在本国的正当性作辩护,他们的可能进路包括:2A证明1A、1B的正确性,且证明1A、1B的普适性或在所在国的可行性,如果只证明前者,就如同把自己当作了一个美国的法律经济学家,其结论只能证明法律经济学在美国是正当的,而不能当然证明在所在国也是正当的。
2B 美国之外的某国具有某种特殊性,甚至使得法律经济学在该国比美国更容易生存。
3 从《社会成本问题》中所获得的新思路在上一篇文章中,笔者分析了科斯的相互性思维,相互性思维实质上是一种整体性思维,正如科斯所言:“在设计和选择社会安排时,我们应考虑总的效果”。
笔者的思路就是寻求这样一种思想在法律思想史上有无相对应的思想,而笔者所找到的对应思想就是法律的社会化③所谓法律的社会化是指法律的本位由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变迁的过程,而所谓社会本位也即社会利益本位,也是一种从总的效果思考问题的方法。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基于科斯范式的法律经济学理解为法律社会化问题的分析工具,而法律的社会化进程遍及整个近现代法律发展史,特别是民商法和经济法领域(这已成法学界内部的共识),如若这条思路能够得以论证,那么法律经济学的正当性问题至少在一个很广阔的领域内得以解决。
社会成本问题
《公共规制经济学》学号:2012111101000230姓名:孙佩专业:行政管理读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有感摘要: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是现代产权理论的经典之作,也是其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重要作品之一,其精髓之处在于交易成本的提出和初始权力的界定。
本文通过对《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具体分析,来总结引申出科斯四大定律,此四大定律对现代经济学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并且,本文通过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总结出了科斯定律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启示和意义。
关键词:科斯定律外部性问题经济发展《社会成本问题》是科斯能够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力作之一,它主要讨论了“对他人产生影响的那些工商业的行为”,即负的外部性问题,包含了许多经济思想,如损害具有交互性,交易成本问题,初始权利界定的重要性等。
它的中心内容是:在承认交易成本为正的前提下,探讨如何通过权利的界定和调整来解决外部性问题。
它把交易成本与产权制度联系起来,开拓了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为世界经济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对经济学的发展有着了重要意义。
一、《社会成本问题》的主要内容分析“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共分为十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有自己的侧重点。
文章在第一部分“有待分析的问题”中开门见山地指出:“本文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这也是科斯将要分析的主题,即外部侵害问题。
这一问题主要是针对庇古《福利经济学》中如何解决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矛盾的观点而来,他认为,通常的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
文章的第二个部分指出,“传统的方法掩盖了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本质。
问题通常被认为,甲损害了乙的情形下应当做的决定是:如何限制甲?但这是错误的。
我们面对的问题具有相互性,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损害甲。
真正要决定的问题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
”“不言而喻,要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看待这一问题。
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社会成本理论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科斯提出的,它的核心观点是:一个行为者的边际私人收益等于他放弃边际私人收益所换取的边际外部收益。
由此可见,在同样的投入下产生不同的效用结果并非由该行为的“内部收益”决定,而主要取决于该行为所带来的“外部收益”和“外部成本”之间的比较。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选择呢?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期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运输工具和手段的改善、地域之间距离缩短、全球化进程加快等,资源配置和利用的空间扩大了,相应地,每个企业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增加了;原有市场交易费用太高,各种交易中介环节多,交易过程复杂,造成很高的交易成本。
而市场不能及时反映各种价格信号,市场交易主体获得的实际市场信息与市场预测的偏差越来越大,传统的基于完全竞争均衡的定价模式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市场交易活动的需求,需要寻找更合适的价格形成机制,引入社会成本概念作为解释变量的分析框架。
这些问题恰好给了科斯以巨大的启迪和挑战,使其后半生从事这方面研究。
1972年3月,他将关于经济学中的社会成本理论和市场失灵的文章整理汇集成《社会成本问题》一书,1973年6月出版。
科斯认为,单纯强调技术或供给都忽视了社会因素,从长远看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自由的竞争之上,政府干涉只能导致市场混乱和破坏经济秩序。
也就是说,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兼并与联合数目的日渐增多都不能归功于创新。
创新只有在知识的推动下才能达到顶峰。
在当今高度专业化的时代里,没有专门人才难以开展高水平的管理,企业必须雇佣拥有一定教育背景和技能的人员来管理组织。
正如美国大公司现任总裁吉姆·柯林斯(Jim Collins)指出的:“任何一位真正的管理人员都知道最佳办法,但重要的是必须培养训练一批被充分授权的职工队伍,以便领导大型企业的所有员工——其中包括低级职工。
否则,公司就会停滞不前。
……领袖首先是思想家,然后才是行动者。
……领导者在接受训练以前,仅仅凭经验去做;而受训以后,却懂得了许多行为准则,并把它付诸实践。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范文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范文科斯写作《社会成本问题》的最初目的,是暴露庇古所提的解决有害效果问题的方法的根本缺陷。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希望大家喜欢!《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篇一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是一篇讨论产权的法律界定的论文,构筑了以“科斯定理”为核心的产权理论分析框架。
科斯在1959年在弗吉尼亚大学任教时,曾对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进行研究,并发表了论文《联邦通讯委员会》,提出无线电频谱的使用应服从价格机制给予出价最高者,无线电领域混乱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在稀缺性资源中建立产权,并进一步指出产权的界定有赖于法律。
这篇文章关于产权分析的初步尝试引起了经济学界的广泛争论。
很多经济学家均参与了这场大论战,为了说服这些经济学家,科斯在1960年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
科斯写作《社会成本问题》的最初目的,是暴露庇古所提的解决有害效果问题的方法的根本缺陷。
科斯认为“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因为它们所导致的结果不是人们所需要的,甚至通常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
”科斯提出有害效果问题是具有相互性的,“传统的方法掩盖了不得不做出选择的实质”,“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伤害乙,还是允许乙伤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
”在分析问题时,有必要知道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因为没有这种权力的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力的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
科斯说“必须从总体的和边际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为了说明这一问题,科斯举出了一个例子:失散牛群毁坏邻近土地作物的例子。
并从假设养牛者对毁坏作物负责以及养牛者对毁坏作物不负责两个角度,分别阐述了如果定价机制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都能实现产值最大化的结果,并且不受法律状况的影响。
这个结论即被斯蒂格勒称为“科斯定理”。
这个定理的主旨就是,只要市场交易的费用为零,无论产权属于何方,通过协商交易的途径都可以达到同样的最佳效果。
这种使资源利用达到最佳效率的结果与产权的归属是无关的。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关于社会成本问题的思考科斯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主要讲了企业生产外部性的问题。
这篇论文的结构很明确,第一部分提出问题:主要分析产生有害影响的企业的行为第二部分提出了一个很新颖的观点:问题的交互性质,具体指的时当企业产生了负的外部性,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如果必须进行赔偿,这也是对企业的一种损害。
而大部分人都忽视了这一点,比如如果企业造成了环境污染,而对企业罚款,在大家看来这只是减少了企业的利润以抵消其不利影响,但是对于企业而言,增加了机会成本,或者通俗的说是,少赚钱就是意味着赔钱,所以这也是对企业的损害,总之,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片面的从表面上受到损害的一方考虑,要从全局考虑,意识到这个问题是交互影响的,不是单纯的一方损害另一方的事件。
第三第四部分分别讨论了对损害负责和不负责的定价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结论挺出乎常识,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定价制度对其结果没有影响。
这两个方面对于养牛和种植者的分析很经典。
最终的资源配置情况,或者说结果,其中也涉及到企业扩大的规模,决定的关键是企业的边际收益和因其造成的损害而赔偿形成的成本的比较。
当定价制度需要对损害赔偿时,当扩大生产增加的收益大于它的赔偿金额时,企业就有动力扩大生产付出赔偿。
而在企业不需要赔偿的情况下,受害者(在本例中指种植者)会为了减少损失而向企业付出金钱以使其减少规模减少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扩大生产会减少这部分得到种植者金钱的收益,也相当于其成本,均衡点依然是边际收益和获得金额及这个特殊成本的比较。
总的看来,这依然是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定律,企业规模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达到均衡。
这是在这两种不同的定价制度下,前一种边际成本等于企业支付的赔偿,后一种等于企业收到的赔偿。
关于这个牛和谷物的讨论是本文的重点,也是在此的基础上得到了科斯定理: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报告 公共经济学
《社会成本问题》大纲一、导言二、主要观点概述1.如何解决外部侵害问题2.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的理论缺陷三、现实运用与理论分析1.空气治理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作用2.医药行贿——政府监管作用3.合伙制企业——企业的作用四、局限性五、结束语一、导言罗纳德•哈里•科斯在1991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他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被公认为现代产权理论的经典之作。
其中,科斯提出“市场交易成本”的概念,研究权利的初始界定以及有关的经济问题,并对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的观点进行质疑与反驳。
其核心观点是,在存在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并且产权明晰的情况下, 为了提高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需综合考虑各种机制,选择一种交易成本较小、总产值最大的制度安排,这样就能够达到有效率的市场均衡结果,并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二、主要观点概述《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共分为十节。
科斯一开始便开宗明义就指明了该文的主题是分析外部侵害问题:“本文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企业的行为”,以往的一些经济学家因袭了庇古的观点认为损害就要赔偿,但他认为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为此,科斯在论文里面系统的论述自己的观点:1. “外部侵害”的交互性与权利的初始定价问题理论基础:科斯认为外部性侵害应具有交互性,应该避免对乙的损害就会使甲受到损害。
由此可见,外损害交互性质的本质和核心应是从总体和边际的角度来衡量双方损害价值的大小,不能简单地评判谁赔偿谁。
接下来科斯以交易成本为零为前提,分别讨论了对损害负有责任和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
他以走失的牛损坏邻近土地的谷物生长一案为例,从边际和整体的角度分析了比较赔偿、损害和收益大小的过程,而不论损害方是否对损害负责,“这种协议不会影响资源的配置”。
同时,他对造成损害一方是否负有责任分别加以说明,可以看出科斯强调权利的初始界定,从而得出权利的初始界定是进行市场交易的前提这个重要的思想。
可以得出以下相应的解决方案。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社会成本问题一直是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的热门话题。
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我对社会成本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社会成本是指一项活动对社会全体成员产生的总体成本,它包括私人成本和外部成本两部分。
私人成本是指由个人或企业承担的成本,而外部成本则是由社会其他成员承担的成本。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成本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科技进步的不断推进,各种社会成本问题层出不穷。
例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社会不公等问题都是由社会成本问题所导致的。
这些问题不仅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社会成本问题的研究中,经济学家们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
其中,内部化外部成本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法。
内部化外部成本即是通过各种手段,让产生外部成本的个人或企业承担相应的成本。
比如,通过税收或者环境保护法律的制定,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就考虑到外部成本,从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另外,社会成本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成本问题的监管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推动企业和个人更加注重社会成本问题。
企业应该注重社会责任,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还要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
个人也应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减少对社会成本问题的负面影响。
通过对社会成本问题的深入了解,我认识到社会成本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的一个研究课题,更是一个关乎整个社会的重大问题。
只有通过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社会成本问题,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社会成本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为我们的社会带来更多的福祉。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
社会成本问题读书笔记学院: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姓名:李香凝学号:222013326022027座号:64科斯这篇文章从两个方面分析了产权的赋予对资源配置效率的效应:一、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
他从有权获得赔偿和无权获得赔偿两方面分析,指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时候,不论产权赋予谁,其结果都是一样的,均会达到生产值最大的情况即资源得到了最优配置,从而为交易成本理论奠定了基础。
因此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政府采取的措施对资源的配置会在市场的情况下无效,从而使不必要的。
二、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达成一项交易是要耗费各种各样的成本的,这种成本如此之高以至于有时候不能在价格的指引下,使资源达到最优的配置。
这时候权利的界定将会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法律直接影响着经济行为。
科斯认为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效率,且各种制度安排都是有成本的。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通过政府法令(而非企业、市场)的形式配置资源效率是高的。
在这种情况下,应从成本---收益角度对每种制度进行分析,选择一种收益成本之差最大的制度措施。
科斯认为我们在处理有损害后果的行为时,并不应该简单地限制那些有责任者。
而应该考虑的是该项措施的实施的收益是否大于该损害行为的成本。
科斯分析了庇古《福利经济学》中的内容,他认为福利经济学一般把注意力放在分析外部侵害所造成的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之间的差异上,从而论证了市场制度的缺陷,以及采取政府管制的必要性。
但是该方法忽视了这种安排或许会带来更多的损害。
因此科斯批判庇古单纯的对这种外部性征税、禁止或搬迁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运用成本—收益方法考虑这项措施产生的收益与成本,而只是单纯的从减少损害出发。
这是有违经济学原理的。
科斯认为在比较不同社会安排时,适当的做法应该是比较这些不同的安排所产生的社会总产品,而对私人产品与社会产品做一般的比较则没有什么意义。
我想这种分析方法上的创新颠覆了传统福利经济学的分析范式,这种新的分析范式如果用简单的术语来概括,我想应该就是大家所熟悉的“成本—收益”比较的分析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企业经济学所经常使用的分析范式),只不过在此之前人们忽视了它的应用。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
社会成本问题读后感在当今社会,社会成本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社会成本是指由于某种行为或决策而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这些影响和损失可能不仅仅局限于个人或企业,而是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和福祉。
通过阅读相关资料和思考,我对社会成本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社会成本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行为和决策往往会对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这些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
比如,一家工厂为了降低成本而排放大量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会对周围的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的损害,这就是典型的负面社会成本。
而另一方面,一些企业通过创新和技术进步,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和贡献,这就是积极的社会成本。
因此,社会成本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问题,更是一个涉及到整个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议题。
其次,社会成本问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往往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对社会成本的考虑。
这就需要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来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企业也需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环保义务,推动技术创新,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积极社会成本。
只有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社会成本问题,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
最后,社会成本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每个人都是社会成本问题的关注者和承担者,我们的行为和决策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从自身做起,注重个人行为的社会成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社会成本问题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社会成本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总之,社会成本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双赢,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为解决社会成本问题贡献自己的力量,让社会成本问题不再成为束缚社会发展的障碍,而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关于治理雾霾和“偷排”的思考——读《社会成本问题》有感
是: “ 允许 甲损 害乙 ,还 是允许 乙损 害 甲? 关键
在 于 避 免较 严 重 的 损 害 ” 。工 业 废 气 排 放 损 害 市
民身体健 康 ,但反过 来,禁止排放 废气则提 高企 业成 本损 害企业 ,按 照科斯的 观点 ,应该 比较哪
种损害更严重 。
遍大 的吓人 ,这就 是为什 么在 雾霾这个 案例上 ,
投稿信箱
_ 1 I 1 ] l I 1 1 1 ) @ 1 0 3
过 高 的 髓 督 战 本也 必 然 会 剖 约 制 度 实 施 的 效 果 , 没 仃 哪 个政 _ 府 的 环 保 部 门 有 能 力 出 大 规 模 侦查 队对 企业进 J 彳2 4, J 、 时 监 控 。 也 许 仃 很 多 激 进 的 环 保 丰 义 者 提 出 治理 “ 偷排 ”的根_ 本 方浊 就 是 严 刑 峻 法 , 然 而 这 不 见 得 必 然 仃 效 。 一 个显 菩 的 事 实 是 ,在 “ 新 常 态 ” 经 济 转 型 期 间 , 人量 工矿 企业 和制造业 企 、 处 于 徽 利 甚 至 亏损 状 态 , 如 果 打 击 面 太宽 ,其 管理 效 果 是 可 想 知 的 。 更 重 要 的 是 , 准 也 无 法 保 证 环 保 部 门 制 定 的 统 一 的 环 保 怀 准 ,就 是 这 个 会 的 最 优 资 源 配 置 状 况 理 论 上 说 , 耍将 废 气排 放 降 低 列 零 是 可 能的 ,或者说这 么做的 成本是 _ 7 已 限 大 , 故 现 实 中
一
狄 权 利的 价 恪 将 上升 , 耶些 能 源 利 用 率 高 ,效 益 好 的 【 【 , _就 鬯 有能 力在 “ 价 高 者 得 ”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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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科斯《社会成本问题》有感
社会成本问题这一文,首先拿农夫和牛群举例,将科斯定理的观点化繁为简。
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确定产权后,决定哪一方为赎买方,只要有利可图,赎买方就需要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是比他为此而产生的盈利低的,至于该放弃还是该赎买,讨价还价是一个关键性作用,双方都会讨价还价,形成最优决策。
如果土地是农民的,那么养牛者毁坏谷物,需支付损坏谷物的损失,那么养牛者就是赎买方,赎买养牛的过失。
如果土地是养牛者的,那么毁坏谷物,养牛者不支付损坏谷物的损失,反而农民要支付给养牛者,赎买让养牛者减少损害。
而无论哪一方是赎买方,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从资源配置的总体上,它的最终结果会是一样,但会影响双方财富和收入的分配。
而后面的四个问题:医生和糖果制造商案(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案)、草席案(库克诉福布斯案)、烟尘案(布赖恩特诉勒菲弗案)、地下室斜井案(巴斯诉格雷戈里案)其实都是在重复论证科斯理论的观点。
即法官最后判决的产权所有者归属问题,会产生不同的两个结果。
以上的5个案例,分析的是单对单的情况。
社会问题多种多样,造成社会影响的,很多都不会是单对单,交易成本也不会为零。
同时,双方都是理性人,都会trade-off,交易的过程中,会出现策略性行为,或各种博弈。
法律也会要求原告忍受合理范围内的不舒适,决定某事是否构成妨害,并不仅仅依靠对事物本身抽象的考虑,还要考虑其环境。
所以确定忍受的标准就是一项很难的事情。
所以科斯定理可以作为一种经济学运用的思想指针,但能完全将理论变为实际操作方法却还是很难实现的,还要结合其他思想进行综合性的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