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库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机电设备库是矿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保养。
第三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重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
第四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的管理工作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员负责。
第五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机电设备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电设备库的管理第六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进出管理、台账的填写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七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定期进行清点,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规格与台账上的记录相符。
第八条对于煤矿机电设备库中的重要设备,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管,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
第九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存放位置,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根据设备的使用需求,提前进行设备的采购和储备,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设立安全防火设施,加强对设备库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第十二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三章设备的维护保养第十三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煤矿机电设备库中的设备,应按照厂家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的台账,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十六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的档案,存档设备的技术参数和操作方法。
第十八条煤矿机电设备库应建立设备的更新换代计划,及时淘汰老化设备,更新换代设备。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煤矿机电设备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设备库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设备库。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5篇)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范职工行为,提高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防止和减少机电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规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电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是矿井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的基础,各矿必须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的机电管理体制。
必须设置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按照干、管、监分离原则,分别设立负责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的生产管理区队,负责机电专业化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安全监督监察的监督部门;按规定要求配齐生产管理区队、职能管理科室、安全监察部门的机电专业管、技人员。
第三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矿井机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机电的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矿长做好矿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方案实施的指导;安全监督部门对矿井机电工作负安全监督监察责任,职能科室负责矿井机电专业化综合技术管理,是矿井机电管理的业务保安部门,各机电生产管理区队(含采、掘自管机电队)对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
矿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宣贯、严格执行。
第四条分管机电的副矿长,要认真组织研究矿井重大机电技术问题、安全技术改造方案及措施,经矿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分管机电的副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机电专业会议,对机电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矿井机电职能科室按要求上报的资料、报表等要及时准确,对外提供资料、报表必须由科室负责人严格审核,并经矿分管领导批准。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审批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审批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煤矿机电设备,确保矿山生产安全稳定和经济效益,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电设备管理权限1.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是矿山机电设备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2. 矿山领导层应对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确保机电设备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 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管理规定,配合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做到积极主动,配合工作。
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 机电设备的购置、运行、维修、报废等均需要按照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进行。
2. 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山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机电设备的购置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并有明确的使用和维护责任人。
4. 机电设备的报废应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并有详细的报废程序和记录。
四、机电设备管理记录1.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机电设备管理档案,对每台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等进行记录。
2. 机电设备使用部门应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记录,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3. 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机电设备使用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机电设备管理责任1.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明确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做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2. 机电设备使用部门应配合机电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对设备进行良好的使用和维护。
3. 煤矿领导层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处罚和奖励对于违反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依据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对于表现优秀的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1. 本制度文本如有解释不明之处,由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解释。
2. 本制度于制定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修改,需煤矿领导层审批。
以上为《煤矿机电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位职工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并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并确保其运行安全、高效、可靠。
1.2 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煤矿地面机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责任3.1 设备管理部门煤矿应设立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3.2 设备管理人员煤矿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3.3 设备责任制煤矿应建立设备责任制,明确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四、设备登记与档案管理4.1 设备登记煤矿机电设备应进行登记,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厂家、购置日期、使用地点等信息,并进行编号管理。
4.2 设备档案管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进行及时、完整的归档和保存。
五、设备维修与保养5.1 维修管理煤矿机电设备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维修。
5.2 保养管理煤矿机电设备应进行定期的保养,保养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清洁、润滑,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设备检查与检测6.1 定期检查煤矿应进行定期设备检查,包括对设备的外观、电气设备、润滑系统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6.2 检测管理煤矿应按照相关标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包括对设备的性能、运行参数等进行检测,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7.1 故障处理煤矿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包括维修设备、更换零部件等,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7.2 事故处理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八、培训与技术支持8.1 培训管理煤矿应定期进行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其熟悉设备操作和维修等工作。
矿井机电管理标准
矿井机电管理标准网上下载第一章总则讨论试用稿第一条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它牵扯和影响到煤炭生产的多个环节,直接影响矿井生产安全和任务的完成;矿井机电设备种类多,线长面广,移动性大,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且责任重大;矿井机电工作技术性强、业务范围广,全面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是矿井生产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首要保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领导是搞好矿井机电工作的基本保证;第二条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矿井机电管理的文件、规定等相关条文;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机电管理以及机电部门所管理的大型固定设备、采掘移动设备、井上下供电系统等;主要包括:1、大型固定设备包括矿井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空压机、主排水泵、锅炉等设备及附属设施、系统和控制等;2、矿井主要变供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供电系统线路、附属防护装置、控制装置和设备等;3、井下变供电设备包括矿用防爆变压器、防爆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防爆电动机、小型电气设备、矿用电力电缆等设备和线路及其保护、控制装置等;4、矿井采掘移动机电设备和照明、通信、监测等设备设施;第二章矿井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第四条各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第五条各生产矿井设机电矿长主管机电运输工作,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决议,善于结合本矿实际作好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并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督促贯彻执行;每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各种管理制度及细则;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系统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3、定期主持召开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讨论制订全矿的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并上报;还要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机电科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改造、报废及设备维修工作;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好设备安装及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5、对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决议和文件的贯彻情况要留有记录;对矿上报的有关机电运输材料要核实、签字并负责;第六条设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管理机电运输工作;主要职责为:1、在机电矿长和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机电矿长管理全矿的机电运输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质量达标工作;主管机电矿长不在时,履行其职责;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技术政策,落实上级有关机电运输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对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审核并签字;3、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机电技术工作专业会议,总结和研究、布置和开展技术工作;搞好技术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4、组织矿井年度及月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表报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查、修订等管理工作;5、负责机电运输职工队伍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组织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第七条矿井设机电科,具体负责矿井固定设备和供电系统的机电管理、矿井机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和设备资产管理等工作;机电科设科长一人主持全科工作;副科长若干人协助科长抓好分管工作;设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一人,负责机电技术工作;技术人员若干人,协助主管工程师抓好分管技术工作;机电科长主要职责是: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认真抓好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主通风机系统、主压风机系统和锅炉的安全运行工作,确保各项机电系统和环节的经济、技术指标和机电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做到管理有序、组织严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2、认真抓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至少每年对机电科管辖范围的各种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一次修订完善,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设备的购租、管、发、收、修、报废等环节符合上级要求和制度规定;确保对矿提供优质、完好设备;确保设备不流失,新度系数不降低;3、组织编制机电工作年度计划及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年度设备购置租赁计划和大修计划,待批准后组织实施;4、对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必须了如指掌,定期组织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和井下了解情况,督促和组织好预防性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5、组织全科人员规章制度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对全科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和业务考评;机电科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是:1、在科长领导下,认真抓好机电科管辖范围的机电技术工作;要做到:技术档案齐全、规范,设备参数齐全、完整,技术资料准确、条理;2、负责起草编制机电工作年度、月计划和年度检修计划,负责按上级要求制定机电设备运行的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规定,并经常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3、对主要机电设备运行的技术状况必须了如指掌,对各种按规定必须定期检修、测试和更换的设备,必须保证按期进行;4、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组织全科职工技术培训,定期对全科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业务考评; 第八条矿机电科必须设井下电气管理组、电缆管理组、设备管理组和小型电器管理组;其主要职责是:1、井下电气管理组①各矿井下电气管理组必须配备1—3名专职负责井下供电管理的、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的技术工人;机电科必须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井下电气管理工作;②电管组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工作;③电管组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等工作;④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三大保护”细则的各项规定,并且有整定计算资料、测试的数据和记录资料,由科负责井下的技术人员签字审查;⑤井下地区负荷增减.系统改变均应提前向电管组申请,接用或增加负荷必须有电管组批准的“用电申请书”;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⑥井下负荷变化后,电管组负责对供电系统图予以修改.对继电保护重新计算和整定;井下供电系统图应随负荷的变化及时修改,误差不得超过三天;2、电缆管理组①电缆管理组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②电缆管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电缆帐、卡、物、板四对照,日清月结;做到数目清,状态明,使用合理;③及时了解全矿井下电缆使用情况和地区设备负荷变化情况,确保修补质量,服务生产一线;④及时对修补的电缆作好绝缘摇测,干燥和浸水耐压试验等工作,推广真空干燥法;绝缘电阻值符合规程要求,对测试试验数据等认真做好记录;⑤橡套电缆修补用材料必须与电缆护套性质相同,具有不延燃性;⑥按照电缆使用发放、回收等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现场使用管理及技术管理工作;3、设备管理组①设备管理组负责矿各项机电设备补充、购置等计划的编制与分配;②设备管理实行所有设备的物、帐、卡、板管理,做到四对照;③负责矿井所有机电设备的调配、验收、报废与租赁管理;④对负责的所有设备必须按上级规定进行编号管理和保管,做好仓库管理工作;⑤负责机电设备的大修理管理,提交设备修理计划和补充计划;及时上报各项报表,上报的各项计划和报表必须有机电科长和机电矿长的审核、签字;⑥随时掌握设备的状态和使用地点,负责统计设备完好率和事故率;⑦对修好和库存的机电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⑧对井下超过修理期需要上井检修的在用设备,及时向机电科汇报,确保按期上井检修;⑨设备组的所有工作对机电科长负责;4、小型电器管理组①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为管、修合一的专业化小组;②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四对照;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小件组应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⑤对使用单位实行定额管理,制定小件设备使用定额和储备定额;并结合实际不断调整;第九条各生产矿必须设立防爆检查组,其主要职责是:①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对井下电气防爆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保障井下电器安全运行;②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熟悉,坚持原则,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③防爆检查员享受矿检查科安全监察员同等待遇;防爆组由3~5人组成;防爆组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如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④矿属各区队机电班队应配备一名兼职防爆检查员,与防爆检查组形成防爆设备管理网;⑤防爆检查组负责对其他三个专业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签发整改处理通知;⑤防爆组对井下检查地点实行地区包干,落实到人,检查后必须如实填写记录;发现失爆问题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⑥防爆组对井下机电设备的检查:一般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一次,高瓦斯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二次;⑦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⑧负责对下井机电设备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的核查,确保入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防爆性能;对无设备合格证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私自下井的机电设备要追究有关责任者和井口稳罐工的责任;⑨负责监督大型固定机电设备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填写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者有权进行处罚但应及时报告机电矿长;⑩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包括区队兼职防爆电工参加的防爆例会;会议内容为:a.本月防爆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通报;b.业务学习;c.传达上级精神,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要留有记录;11防爆检查组具体建制由各矿机电矿长决定;防爆检查组对机电矿长负责;第十条矿井各采、掘、开生产区队和机电运输区队设机电副区队长和机电班队长,负责抓好本区队、机电班队的机电管理工作;矿井机电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讨论试用稿第一条煤矿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它牵扯和影响到煤炭生产的多个环节,直接影响矿井生产安全和任务的完成;矿井机电设备种类多,线长面广,移动性大,管理工作任务繁重且责任重大;矿井机电工作技术性强、业务范围广,全面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是矿井生产安全和经济运行的首要保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领导是搞好矿井机电工作的基本保证;第二条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有关矿井机电管理的文件、规定等相关条文;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机电管理以及机电部门所管理的大型固定设备、采掘移动设备、井上下供电系统等;主要包括:1、大型固定设备包括矿井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空压机、主排水泵、锅炉等设备及附属设施、系统和控制等;2、矿井主要变供电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供电系统线路、附属防护装置、控制装置和设备等;3、井下变供电设备包括矿用防爆变压器、防爆高低压开关、磁力起动器、防爆电动机、小型电气设备、矿用电力电缆等设备和线路及其保护、控制装置等;4、矿井采掘移动机电设备和照明、通信、监测等设备设施;第二章矿井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第四条各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第五条各生产矿井设机电矿长主管机电运输工作,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决议,善于结合本矿实际作好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并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督促贯彻执行;每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各种管理制度及细则;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系统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3、定期主持召开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讨论制订全矿的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并上报;还要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机电科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改造、报废及设备维修工作;按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好设备安装及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5、对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决议和文件的贯彻情况要留有记录;对矿上报的有关机电运输材料要核实、签字并负责;第六条设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管理机电运输工作;主要职责为:1、在机电矿长和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机电矿长管理全矿的机电运输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质量达标工作;主管机电矿长不在时,履行其职责;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技术政策,落实上级有关机电运输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对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审核并签字;3、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机电技术工作专业会议,总结和研究、布置和开展技术工作;搞好技术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4、组织矿井年度及月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表报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编制审查、修订等管理工作;5、负责机电运输职工队伍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组织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第七条矿井设机电科,具体负责矿井固定设备和供电系统的机电管理、矿井机电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和设备资产管理等工作;机电科设科长一人主持全科工作;副科长若干人协助科长抓好分管工作;设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一人,负责机电技术工作;技术人员若干人,协助主管工程师抓好分管技术工作;机电科长主要职责是:1、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认真抓好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主通风机系统、主压风机系统和锅炉的安全运行工作,确保各项机电系统和环节的经济、技术指标和机电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做到管理有序、组织严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2、认真抓好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至少每年对机电科管辖范围的各种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一次修订完善,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设备的购租、管、发、收、修、报废等环节符合上级要求和制度规定;确保对矿提供优质、完好设备;确保设备不流失,新度系数不降低;3、组织编制机电工作年度计划及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年度设备购置租赁计划和大修计划,待批准后组织实施;4、对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必须了如指掌,定期组织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和井下了解情况,督促和组织好预防性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5、组织全科人员规章制度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对全科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和业务考评;机电科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要职责是:1、在科长领导下,认真抓好机电科管辖范围的机电技术工作;要做到:技术档案齐全、规范,设备参数齐全、完整,技术资料准确、条理;2、负责起草编制机电工作年度、月计划和年度检修计划,负责按上级要求制定机电设备运行的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规定,并经常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3、对主要机电设备运行的技术状况必须了如指掌,对各种按规定必须定期检修、测试和更换的设备,必须保证按期进行;4、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组织全科职工技术培训,定期对全科职工进行遵章守纪和业务考评; 第八条矿机电科必须设井下电气管理组、电缆管理组、设备管理组和小型电器管理组;其主要职责是:1、井下电气管理组①各矿井下电气管理组必须配备1—3名专职负责井下供电管理的、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的技术工人;机电科必须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井下电气管理工作;②电管组人员必须经技术考核并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工作;③电管组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等工作;④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三大保护”细则的各项规定,并且有整定计算资料、测试的数据和记录资料,由科负责井下的技术人员签字审查;⑤井下地区负荷增减.系统改变均应提前向电管组申请,接用或增加负荷必须有电管组批准的“用电申请书”;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⑥井下负荷变化后,电管组负责对供电系统图予以修改.对继电保护重新计算和整定;井下供电系统图应随负荷的变化及时修改,误差不得超过三天;2、电缆管理组①电缆管理组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②电缆管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电缆帐、卡、物、板四对照,日清月结;做到数目清,状态明,使用合理;③及时了解全矿井下电缆使用情况和地区设备负荷变化情况,确保修补质量,服务生产一线;④及时对修补的电缆作好绝缘摇测,干燥和浸水耐压试验等工作,推广真空干燥法;绝缘电阻值符合规程要求,对测试试验数据等认真做好记录;⑤橡套电缆修补用材料必须与电缆护套性质相同,具有不延燃性;⑥按照电缆使用发放、回收等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现场使用管理及技术管理工作;3、设备管理组①设备管理组负责矿各项机电设备补充、购置等计划的编制与分配;②设备管理实行所有设备的物、帐、卡、板管理,做到四对照;③负责矿井所有机电设备的调配、验收、报废与租赁管理;④对负责的所有设备必须按上级规定进行编号管理和保管,做好仓库管理工作;⑤负责机电设备的大修理管理,提交设备修理计划和补充计划;及时上报各项报表,上报的各项计划和报表必须有机电科长和机电矿长的审核、签字;⑥随时掌握设备的状态和使用地点,负责统计设备完好率和事故率;⑦对修好和库存的机电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⑧对井下超过修理期需要上井检修的在用设备,及时向机电科汇报,确保按期上井检修;⑨设备组的所有工作对机电科长负责;4、小型电器管理组①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为管、修合一的专业化小组;②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四对照;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小件组应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⑤对使用单位实行定额管理,制定小件设备使用定额和储备定额;并结合实际不断调整;第九条各生产矿必须设立防爆检查组,其主要职责是:①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对井下电气防爆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保障井下电器安全运行;②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熟悉,坚持原则,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③防爆检查员享受矿检查科安全监察员同等待遇;防爆组由3~5人组成;防爆组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如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④矿属各区队机电班队应配备一名兼职防爆检查员,与防爆检查组形成防爆设备管理网;⑤防爆检查组负责对其他三个专业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签发整改处理通知;⑤防爆组对井下检查地点实行地区包干,落实到人,检查后必须如实填写记录;发现失爆问题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
矿山机电设备监管、修理管理条例
矿山机电设备监管、修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机电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矿山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各类矿山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机电设备监管和修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机电设备监管、修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矿山机电设备监管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五条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安全使用和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章矿山机电设备修理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维修制度,明确维修范围、程序、责任和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配备满足生产需要的维修设施和人员,确保设备维修质量。
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设备故障得到及时排除。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维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设备维修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维修情况,便于分析和改进设备维修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矿山机电设备监管和修理管理工作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企业应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
第十六条鼓励职工积极参与矿山机电设备监管和修理管理工作,对发现安全隐患和设备问题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与管理规定
矿山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与管理规定
一、维护规定
1. 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得到有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和紧固。
2. 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或异常。
3. 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确保安全可靠地
进行维护工作。
4. 维护记录应及时、准确地进行填写,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
容和维护人员签名等信息。
二、检修规定
1. 当设备发生故障或出现严重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修,并及
时通知有关部门。
2. 检修人员应根据设备的维修手册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
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3. 检修期间,要做好设备的封锁与标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检修完成后,应进行必要的试运行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管理规定
1. 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确保执行。
2. 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确保设备配备必要的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保障员工的人身
安全。
4. 做好设备的档案管理和维修记录,便于追溯和分析设备运行
情况。
5.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
以上是关于矿山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与管理规定的内容,希
望能够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高效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2. 责任与人员安排2.1 管理责任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责任由煤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各项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2.2 设备管理人员安排煤矿应配备专职机电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管理、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
3. 设备购置与验收3.1 设备购置煤矿应根据生产需要和安全要求,合理选择设备供应商,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和价格等关键信息,确保所购设备满足煤矿的需求。
3.2 设备验收煤矿应对新购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验收工作应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测和安全性评估等环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设备台账与档案管理4.1 设备台账煤矿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机电设备的基本信息、购置时间、保养维修情况等内容。
设备台账应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设备档案煤矿应建立设备档案,按照设备的种类、型号等分类管理。
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的使用说明、维修记录、维护计划等内容,方便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查询和维护工作。
5. 设备维护与保养5.1 维护计划煤矿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确定维护周期和内容。
维护计划应详细列出维护项目、责任人和时间,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5.2 维护措施煤矿应实施定期维护和预防性维修措施,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工作。
设备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5.3 维护记录煤矿应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维护记录应详实可靠,方便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维护情况的跟踪和分析。
6. 设备检修与维修6.1 检修计划煤矿应制定设备检修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态确定检修周期和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运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井机电设备的选型、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四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部门应设有专门的机电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井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实施。
第二章选型第六条选型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具有安全、可靠、高效、环保、节能特点的机电设备。
第七条选型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寿命、维修保养难易程度、配套设备、价格等因素。
第八条选型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严禁使用无质量保证的机电设备。
第三章安装第九条安装前应进行详细的方案设计和技术论证,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专业队伍进行,确保安全和质量。
第十一条安装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严禁违背安装规程和要求。
第十二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四章运行第十三条设备的运行应由熟悉设备技术和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严禁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无经验或无知识的设备。
第十四条运行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或参数。
第十五条运行中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设备故障或隐患。
第十六条运行中如发生设备故障或隐患,应立即停机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处理。
第五章维修第十七条维修工作应有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八条维修前应进行详细的故障分析和技术论证,制定维修方案和进度计划。
第十九条维修应严格按照维修方案和要求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维修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煤矿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包机制度煤矿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是指将矿山机电设备的购买、使用、维护、保养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机电设备的使用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护成本,确保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
首先,对机电设备的购买进行规定。
矿山在购买机电设备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控制情况,制定购买计划,并进行招标采购。
在确定供应商后,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确保机电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采购方还需要对机电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
其次,对机电设备的使用进行规范。
在设备投入使用后,矿山应制定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此外,还应制定维护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对于设备的日常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排除,避免发展成大故障。
再次,对机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进行规定。
矿山应制定维修和保养机制,明确不同设备的维修周期和保养方法。
对于设备的日常保养,矿山应设立专门的保养人员,定期进行设备的润滑、清洁等工作。
对于设备的故障和损坏,矿山应及时调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配件。
同时,还应建立设备维修记录,便于对设备维修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最后,对机电设备的淘汰进行规定。
机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因为老化、功能失效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
矿山应制定设备的淘汰标准和程序,明确设备淘汰的时机和方式。
对于淘汰的设备,可以考虑进行二次利用,也可以通过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之,煤矿机电设备包机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机电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延长设备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它还可以降低维修成本和对环境的影响,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因此,矿山在制定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特点,并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矿山机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矿山机电安全管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矿山机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机电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机电安全责任制(1)矿山机电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机电安全工作,将其纳入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议程。
(2)各级机电管理人员要明确职责,加强对机电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3)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1)新购进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机电操作安全管理(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操作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
4. 机电检修安全管理(1)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机电维修技能。
(2)检修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检修过程安全。
(3)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
(4)检修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5. 机电事故处理(1)发生机电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监督检查1. 矿山机电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机电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矿山机电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机电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山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及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设备安全性能,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职责,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矿山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1. 制定、修订和实施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检查、验收、维护、检修和报废等工作;3. 对矿山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矿山生产部门负责: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矿山机电设备;2. 定期对使用中的矿山机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3. 对矿山机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七条矿山机电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选购、安装、调试和使用。
第八条矿山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 设备外观、结构、紧固件、传动部件等;2. 电气设备绝缘、接地、保护装置等;3. 通风、冷却、润滑系统等;4. 信号、报警、监测系统等。
第九条矿山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机检修,严禁带病运行。
第十条矿山机电设备检修应按照检修规程进行,确保检修质量。
第四章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异常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机上报。
第五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矿山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矿山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能力。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生产安全。
适用于煤矿机电设备的购置、维护、使用和报废。
二、职责与权限1. 煤矿机电设备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并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修。
2.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 煤矿员工应按照本制度要求正确使用设备,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并积极参与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设备购置与验收1. 设备购置应按照煤矿的需求和安全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并按照设备使用手册进行验收。
2. 购置的设备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明和技术支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四、设备维护与保养1. 设备维护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并按照设备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和检修工作。
2. 设备保养工作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应按照设备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信息。
五、设备使用与操作1. 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工作正常,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操作流程。
2. 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避免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设备故障与报修1. 若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设备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维修人员报修。
2. 维修人员应及时响应,并尽快进行维修与故障排除。
七、设备报废与更新1. 设备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设备更新应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进步,及时更新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
八、考核与奖惩1. 煤矿机电设备部门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员工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辞退等。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批准后施行。
矿山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
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三、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
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
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
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
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四、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六、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即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换油记录。
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开展根据油质状态监测换油。
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必须提前到达现场。
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二、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
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机电配件管理行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设备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矿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机电设备配件的管理工作,包括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保管、维修、更新、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机电配件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机电设备配件的管理,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设备稳定运行。
第二章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管理第四条煤矿机电配件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机电设备配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目标和数量。
第五条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对于需要重要护持的机电设备配件,应当经过专家评审。
第六条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应当经过严格审批程序,采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七条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应当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确保采购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采购完成后,应当对机电设备配件进行验收,只有通过验收后才能进入煤矿使用环节。
第九条机电设备配件的采购费用应当按煤矿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和报销。
第三章机电设备配件的保管管理第十条机电设备配件保管应当做到专人专管,设置专门的设备配件仓库,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机电设备配件应当按照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确保其易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配件的存放环境应当干燥、通风、无尘等,防止机电设备配件受潮、变形或损坏。
第十三条机电设备配件的保管人员应当做到“一码一件”的管理方式,确保设备配件的数量和位置得到准确记录和管理。
第十四条机电设备配件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配件进行盘点,确保设备配件的数量和状态得到及时掌握。
第十五条机电设备配件的保管人员应当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确保煤矿生产设备的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四章机电设备配件的维修管理第十六条机电设备配件的维修工作应当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资格证书。
矿山机电科管理制度
矿山机电科管理制度一、矿山机电科的职责和权限1.矿山机电科的主要职责是对矿山机电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矿山机电科有权制定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查计划,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3.矿山机电科有权调查矿山机电设备故障,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矿山机电科有权参与矿山机电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工作,提出设备维修和更新的建议。
二、矿山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定期对矿山机电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隐患。
2.检查设备的电气线路、机械传动系统和液压系统,确保其安全可靠。
3.定期更换设备的润滑油和润滑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对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防止灰尘和杂物进入设备内部。
三、矿山机电设备的维修1.对于设备故障或损坏,矿山机电科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能够恢复正常运转。
2.如遇到无法解决的故障,矿山机电科有权向上级领导提出报告,并请求技术支持。
3.维修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维修情况和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并进行维修报告的填写。
四、矿山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1.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专业素质。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禁止擅自拆卸设备或进行非法维修。
3.对于无法使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提供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
4.对于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记录进行归档和备份,以备后期查阅。
五、矿山机电科的绩效考核1.根据矿山机电科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2.绩效考核指标包括设备的故障率、维修质量、设备的正常运行时间等方面。
3.对于绩效考核不达标的矿山机电科,应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激励和约束科室人员的工作。
总之,矿山机电科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在保障矿山机电设备安全的同时,提高设备的维修效率和运行可靠性。
只有科学规范地管理矿山机电科,才能够更好地为矿山提供机电设备的支持和保障。
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检修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检修管理制度范文为保证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可靠运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机电设备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2、各单位对设备日常维护、检修所发生的配件、材料费用由各单位自己承担;3、动力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4、操作设备的操作人员、机房硐室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专门技术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人员担任;严禁非专职或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操作设备和机房硐室值班;5、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班前____分钟检查责任制和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必须通知专职检修工处理或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并作好各种记录;6、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7、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8、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9、各使用单位的主管领导每周至少对各机房硐室及设备巡检一次;10、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11、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由动力科和安监处有关人员随时抽查,如发现各单位所使用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每发现一台罚款____元;12、检查中发现一台设备有较大缺陷不完好而仍然带病运行的,除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罚单位主管领导____元;13、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没配备专职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的,罚单位主管领导____元,并立即整改;14、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15、因配件、材料不到位导致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____元罚款;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检修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维护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和工作环境的良好。
2024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机电管理的基础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机电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特制定《煤矿矿井机电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本办法。
各地面生产单位机电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炭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矿井、各部(处)室要把机电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加强对机电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建立健全各级行政、技术领导的机电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矿井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机电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煤矿机电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和培训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矿井发展。
机电设备管理应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矿机电部(部)必须建立健全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档案、综采综掘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检测和探伤档案、安全保护设施整定和校验档案。
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每半年应对档案建立情况组织一次检查,煤矿机电处门每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时重点检查各种技术档案的相关内容。
第六条机电设备、小型电器设备、配件和各种缆线要实行计算机管理。
设备实行动态达标管理,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井下所有移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新工作面安装的设备和采后收回的设备都必须执行现场验收交接手续。
设备和配件管理应满足生产需要。
严禁将主要设备拆套拆件使用,如需拆套拆件使用应经煤矿机电处批准。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并签发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首次在煤矿井下使用的机电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及工业性试验产品,必须经煤矿批准。
第八条主要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设专职司机和维护电钳工。
移动设备必须明确包机维护人员。
采、掘、运等移动设备的安装,必须有设计,并计划进行安装;安装地点的矿建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矿山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机电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所有机电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矿山机电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3. 定期检查,及时维护;4.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二、职责与分工第四条矿山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规划、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矿山机电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矿山机电设备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矿山机电设备管理工作;3. 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矿山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 负责对矿山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修、更新等工作;5. 负责对矿山机电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上报。
第六条矿山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管理部门做好机电设备的各项工作。
三、设备管理第七条机电设备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质量。
第八条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备安装正确、调试到位。
第九条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条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应按照设备说明书、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机电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定期检修、特殊检修三种,检修内容应包括设备检查、润滑、调整、更换零部件等。
第十二条机电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实际情况执行。
四、安全与环保第十三条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机电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保意识,防止污染和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矿山机电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奖惩第十六条对在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机电配件的购置、使用和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机电设备的配件购置、使用和管理。
三、购置原则1. 配件采购应根据设备维修计划和年度预算进行调配,确保符合实际需求。
2. 配件采购应严格按照煤矿的采购管理流程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合法。
3. 配件的选择要具备合理的性能指标和可靠的质量保证,以确保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四、配件使用管理1. 配件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2. 配件的安装和更换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正确安装。
3. 配件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须知进行,遵守操作规范。
4. 配件使用过程中应及时进行维护,做好保养工作,延长其使用寿命。
5. 配件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修,确保及时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五、配件管理1. 配件应按照规定的存放地点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确保清晰可查。
2. 配件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台账和实际库存相符。
3. 配件的领用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防止超量或失控领用。
4. 配件的归还应及时完成,确保及时归还并登记台账。
5. 配件的报废应经过程序审批,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六、责任及违规处理1. 煤矿设备部门应负责配件的购置、使用和管理工作,并确保相关人员配合执行。
2. 配件使用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并对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负责。
3. 违反本制度的,将按照煤矿的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七、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先前的相关规定。
八、总结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机电配件的购置、使用和管理,保障煤矿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认真执行本制度,做到规范操作和合理管理,共同维护矿山运行的秩序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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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机电管理制度河南煤化焦煤集团中马村矿机电管理制度中马村矿机电科xx年目录中马村矿机电运输管理组织结构图3 中马村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4 中马村矿供电管理制度14 中马村矿油脂管理制度21 中马村矿配件管理制度27 中马村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33 中马村矿防爆检查制度35 中马村矿电气试验制度36 中马村矿杂散电流管理制度38 中马村矿小型防爆电器管理制度40 中马村矿电缆管理制度41 中马村矿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43 中马村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术审批制度46 中马村矿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47 中马村矿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48 中马村矿皮带管理制度49 中马村矿局部通风机检查检修制度51 中马村矿干燥剂使用管理制度52 中马村矿停送电管理制度54 中马村矿机电运输管理组织结构图中马村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马村矿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实现“设备运行零缺陷”,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发展,结合中马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中马村矿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部门,对从事设备使用的单位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各使用设备的单位和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中马村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开展,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具体负责。
机电科作为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编制、入库验收、编号、技术配套、移交、调拨、大修、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全过程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选型设计工作,其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制度;负责全矿设备(包括自购设备)计划、购置、大修计划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矿设备租赁工作,保障设备供应;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申报工作;负责全矿设备的调配、调拨工作。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矿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定期召开设备管理员例会,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参与新设备的验收工作;负责组织验收修理承修单位的设备;负责设备维修计划的组织和措施的落实工作;参与与机电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与采、掘设备配套设计的审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对全矿机电设备管理负责;各基层区队长对所在单位机电设备管理负责。
(三)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机电队长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没有机电副队长的由队长负责。
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具体负责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和责任制,建立设备运行、故障记录、包机制度、维修责任制度、定期检修制度、维护人员巡回检查制度等,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四)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所属设备的领用、交接、回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所属设备的帐本、卡片和图纸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每月至少到机电科对帐一次。
(五)机电科设备组,要做好“四证一标”管理工作;所有设备“四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必须齐全,统一编号建帐;全矿机电设备管理指标是95、4、1,即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设备待修率为4%以下、事故率为1%以下。
(六)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对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帐、图、微机管理;所有设备必须编号,做到属性准、用户清、状态明,帐、物、卡 ,微机四对照;设备管理组每月组织一次设备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及时修改相关的帐页、卡片和图纸。
(七)设备管理组除定期清查设备外,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设备管理组对每起人为设备损坏或丢失事故应组织追查分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通报。
(八)设备管理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参加的设备管理例会,通报全矿设备使用状况,分析现场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当月设备使用情况,布置下月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学习相关规定、通报上月罚款情况。
三、设备计划与选型矿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组织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包括自购设备)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报上级部门批准。
设备的选用,应根据生产能力和现场实际情况,由机电技术主管人员提出技术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并拿出多个设备选型方案,从安全、技术、经济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提出技术方案及选择意见,报矿机电副矿长批准。
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结构合理、操作简便、高效节能的设备。
设备选型方案确定后,机电科设备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设备的购置、租赁、到货运输、验收入库、修理维护等工作。
各生产单位需要使用新设备时,应至少提前15日向机电科提交设备计划,由机电科负责组织设备的修理、购置、租赁、到矿运输等工作。
四、设备入库验收凡要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通过检查验收。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入库情况及时进行设备编号,整理设备帐页、卡片,收集合格证、说明书、煤安证、防爆证、生产许可证、电器设备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
新设备到货后入库验收的程序:(一)新设备到矿时,由设备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开箱检查清点。
开箱后,对照装箱单,核对随机带的各种文件、说明、图纸、工具附件等数量是否齐全相符。
(二)认真查验设备状况。
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部件、明显变形、受潮、锈蚀等情况。
(三)大型设备无法入库的,验收后应摆放整齐,上有盖、下有垫,不准露天存放。
(四)设备工具、附件及备件必须登记建帐,严禁擅自开箱,乱拿零件、工具等,违者严肃处理。
(五)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交机电科档案管理员存档保存。
(六)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做好详细记录,有关人员应在入库验收单签名,设备管理员应登帐、编号、造卡。
(七)开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向设备供应单位和调拨单位提出质询,通知供应单位派人进行处理。
修复设备入库验收的程序:设备管理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
根据下达的修理委托单,对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查、试验,所修理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要求,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标准,并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填写验收单;设备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造卡;井下回收设备入库验收的程序:由设备管理员按设备领用单逐件检查,察看零部件、附件、“MA”标志、防爆标志等有无丢失、损坏情况,若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应报告设备主管人员,按相关规定对使用回收单位进行罚款。
设备管理员要对入库设备逐台、逐项详细填写《入库验收单》,并且要有回收单位经办人和设备库房管理员双方签字,拒不签字的回收单位,按设备未交回处理。
设备管理员及时销账,并对设备分布图纸进行修改;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委托修理。
五、设备的领用、移交机电科设备管理组统一管理和调拨全矿机电设备,有权调动矿内各单位的机电设备,以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各单位使用中更换设备,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使用地点、所要更换的设备编号;经设备管理员审批,开出设备回收通知单后,办理领用手续,领取设备;回收的设备需在规定期限升井,送交指定地点,到设备管理员处销帐,不销帐视为未交回。
新增设备的领用,由安装单位,凭审批过的安装设备布置图和配电系统图到设备管理组办理《领用单》,进行领取。
无审批手续的,设备组不予发放设备(抢险、救灾除外),影响生产由使用单位负责。
安装结束后,由调度室, 机电科组织,交、接设备的单位到现场清点、验收设备合格后,由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办理移交手续。
没有出库手续的设备严禁出库。
设备使用单位不得假借抢险、救灾欺骗设备管理员,否则,从重处理。
设备领用人员负责对设备完好、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验。
设备一经出库,出现问题由领用人员负责。
对正在运行的设备需变更使用单位时,由设备交出单位提前一天提出交接申请,由调度室、机电科组织,交、接设备的单位进行现场交接,双方设备管理员要在移交当天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对交接查出的问题由交方按规定期限进行处理整改。
规定期限没整改的按第九章第五四条的规定办理。
凡是无故不参加设备交接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主管队长罚款100元;凡是在交接单上无故不签字,影响设备正常交接的对单位罚款500元,联责主管队长100元,由机电科将设备划转给接收单位。
各单位领用的设备必须按领用单上注明的地点安装使用,不准私自变更使用地点,因生产需要变更地点的设备,使用单位要当天到设备组办理转帐手续。
凡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做到出有凭、入有据、设备有编号。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出、入库情况及时整理设备帐页、卡片和设备的布置图。
设备承修单位不得私自发放设备,否则,对设备承修单位罚款200元/台。
采煤工作面在结束时,必须经调度室、机电科组织移交后,方可由接收单位拆除、回收。
运输区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向运输区副井把罐人员交验设备入井证。
没有入井证的设备严禁入井。
六、设备的使用与检修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运转的设备管理原则,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对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责。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保障设备运行的规章制度。
设备操作与维修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结构、技术特征和动作原理,按照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刻保持设备完好,正确使用、操作和精心维护设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并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环境优良。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机电设备的预防性检查和检修,保证检修的时间、项目和质量。
严禁为“赶生产而拼设备”。
回收上井的待修设备,设备管理员要及时下达<设备委托修理单>委托修理。
承修单位应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在规定期限内修复完好,未按期修复完好的每台·天罚款100元。
承修单位指定专人承接设备修理,未指定专人的对承修单位队长罚款2000元,专责人每天接受<设备修理委托单>并签字,凡不接受委托或未签字的每台次罚款50元。
地面检修的设备,必须由安检科防爆检查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并办理入库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设备零部件。
如因生产急需拆、卸设备部件的,由使用单位打借条,由机电科科长签字后方可拆卸。
但使用单位必须在半月内把所拆件交回并安装完好。
七、设备的回收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应随时掌握设备动态,闲置设备及时安排回收,严禁井下积压设备,回收设备应保证零部件齐全完整。
设备管理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必须赔偿,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设备使用单位(回收单位)必须把不用的机电设备及时回收到井上,由设备管理组验收办理入库及销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