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春、程隆棣) 2011-01-20
信隆实业: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甘勇明) 2011-04-20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0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一、参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董事会2 次,通讯表决3次,本人全部亲自参加,均投了赞成票。
列席股东大会2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前,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
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2010年10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议案《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2010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现场调研,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1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项目投资与资产处置、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1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一)2011年3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就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蒋纬球先生、董东先生、张卫明先生、刘印先生、张越先生、焦康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恢光平先生、戚啸艳女士、奚海清先生均符合担任《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三、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由董事会推荐,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ST盛润A: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4-27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本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必须每年向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
公司第六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3名,涵盖了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1/3以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3位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详见下表),认真审核了董事会各项议题,对公司有关决策、公司董事更换、监事更换、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独立董事时时关注公司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促进了公司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本年度独立董事的自我评价和对董事会及管理层工作的评价报告期内,公司3位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中的监督作用,对公司有关决策、公司董事更换、监事更换、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或作了相关专项说明,同时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运作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有效。
公司管理层在破产重整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实施,公司资产重组有望进一步推进,从而使得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华茂股份:关于受让新疆库尔勒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的公告 2010-12-17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公告编号:2010-055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新疆库尔勒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的公告一、交易概述1、根据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乙方”)主营业务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纺织主业的产业链,本着相互信任、共赢发展的原则,公司出资5860.94万元受让自然人张齐海(以下简称“甲方”)持有的新疆库尔勒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华棉业”)35%股权。
2010年12月14日,公司与自然人张齐海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议案经2010年12月14日召开的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可实施(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12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交易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交易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已完成,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交易对方的姓名:张齐海身份证号码:412931************2.甲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1.标的资产概况。
(1)鉴于甲方在利华棉业合法拥有94.50 %股权,现同意以人民币5860.94万元(人民币五千八百六十万九千四百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利华棉业35%股权转让给乙方。
利华棉业注册地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西侧棉麻公司办公楼。
(2)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中科华评报字【2010】第P171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经评估,库尔勒利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账面值15,348.03万元,评估值18,775.16万元,增值3,427.13万元,增值率22.33 %,;负债账面值2,030.61万元,评估值2,029.61万元,减值1.00万元,减值率0.05%;净资产账面值13,317.42万元,评估值16,745.55万元,增值3,428.13万元,增值率25.74 %。
外部董事述职报告
外部董事述职报告篇一:外部董事述职报告篇一: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一、出席会议情况(一)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内容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年度内召开次数96亲自出席次数70委托出席次数20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否否表决情况均投了赞成票----(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在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担保外,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提供担保。
该项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截止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等各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文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05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我们200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董事会情况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5年,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一)2005年2月7日,宋学锋先生、李力先生发表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3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3年度年薪考核兑现方案》计算依据充分,计算结果正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3年度年薪考核兑现方案》。
(二)2005年4月6日,宋学锋先生、李力先生针对公司2004年度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程序,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50677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54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29%。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①报告期内,公司为两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A、为江苏汉高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复兴路支行贷款99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03年8月20日至2004年4月1日。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九条和《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杨如生、李晓帆、黄辉分别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杨如生述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200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2009年本人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公司2009年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参与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对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资产出售和转让、资产减值、利润分配方案、董事提名的任免、高管聘任和解聘、担保事项、董监高薪酬、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各项提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公司安排本人对主要在建项目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
本人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在研究公司所属企业改制改制的系列事项中,两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1、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
投票表决中,在2009年6月30日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补充调整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资产的议案》时,我们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认为将市政工程总公司名下的两台盾构机设备协议转让给本公司的理由不充分,投了反对票。
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imited liability)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集团的发展,确立集团的战略目标,并确保集团能获得必要的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架构、投资及融资、计划、财务监控、人力资源等方面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管理决策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6名,独立董事4名。
董事之任期均由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2011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继续秉承严谨的工作作风,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现将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一、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2011年,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全体会议,独立董事的会议亲自出席率为94%。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姓名职务应出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亲自出席率林怀汉独立董事9 8 1 0 89% 丁福祥独立董事9 9 0 0 100% 王海涛独立董事9 9 0 0 100% 张立民独立董事9 8 1 0 89% 2011年,没有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2011年度,本公司董事会辖下的5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3次,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核委员会5次,薪酬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2次,风险委员会2次。
此外,独立董事还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会议,会同审核委员会一起与外部审计师代表见面并进行了沟通。
董事在委员会内的任职情况和年内出席或列席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参加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次数 / 应参会次数* (n):列席会议的次数姓名任职委员会情况战略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会议亲自出席率累计会议次数林怀汉审核委员会主席战略委员会委员1/1 5/5 ---4/4* 100% 8丁福祥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1) (2) 3/3 2/2 -4/4*100% 10王海涛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1) (2) 3/3 2/2 -4/4*100% 10张立民风险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委员-5/5 --2/2 4/4* 100% 9* 其中2次独立董事会议与审核委员会会议同时召开。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201120112011年度述职报告年度述职报告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各位董事::本人于2011年1月15日起担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在201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1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1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 次董事会。
姓名应参加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潘敏 11 11 0 0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同意赞成。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201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1、2011年1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1年3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购买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11年3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对外出让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关于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境外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关于向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转让实达资讯25%股权的议案》、《关于核销不良资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1年6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提名汪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1年6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为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名钟卫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1年8月1日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提名马骥成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注销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联合化工: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锡秀屏) 2010-04-16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本人作为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09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一)董事会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其中有4次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参加,报告期内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经审阅后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2009年度公司运转正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09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也未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有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各会议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本人做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具过如下独立意见:1、在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于2009年2月21日召开的二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的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红太阳(000525)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08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现就2008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08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委托出席董事会及股缺席(次)备注姓名(次)(次)东大会次数2008年12月罗海章2 2 0 012日任职许承明11 10 0 1王律先11 10 1 02008年12月尹仪民2 0 2 012日任职吴振宇11 10 0 1二、2008年度参会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经审阅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与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高农农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农资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助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与南京顶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红太阳农资有限公司与江苏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江苏苏农农资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产品营销协议》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述职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人同意《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们作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11年的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我们2011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111年度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一、201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2011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我们认为:2011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会议提出的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们均投了赞成票。
2011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依照规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1 年度,董事会会议共审议了30 项议案。
我们四位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均获取了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我们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分别通过电话、邮件、现场会晤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还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的持续沟通收集有关资料;通过查核会计报表、咨询中介机构等方式,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我们进一步促进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以及依法运作自律性,并积极地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们审议了董事会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我们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1年度工作中,我们依照有关规定,客观、负责地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证券监管部门及全体股东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2010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3、关于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与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生产协议》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投资控股重庆兴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鲁西化工:201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4-2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5次,通讯表决方式会议4次),我们出席了本年度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及工作报告,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我们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日常履职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及项目建设状况,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一些专业性的建议,指出公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潜在影响因素,保证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公司的项目建设做到绿色循环环保。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同时各自担任了公司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查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年报编制的相关情况,听取了公司高管关于公司本年度经营生产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公司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现场沟通,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解决。
三、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重要事项的客观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
(一)、2010年3月2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1、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3、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4、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二)2010年4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三)2010年5月22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四)2010年8月28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我们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自身阅历及掌握的业务知识,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情况,都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华茂股份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们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09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0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2009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及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在2009年度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09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09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陈保春 4 4 - -陈树津 4 3 1 -王玉春 4 4 - -程隆棣 4 3 1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我们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一)2009年3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1、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
2、对公司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协议签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
000850_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_1998年_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摘要)1999-03-0400:00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报告(摘要)一、公司简介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ANHUI HUAMAO TEXTILE COMPANY LIMLTED2、公司法定代表人:华冠雄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代表董事会秘书:王功著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联系电话:(0556)5516615传真:(0556)5510166授权代表人:袁琥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联系电话:(0556)5510810转245传真:(0556)55101664、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邮政编码:2460185、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茂股份股票代码:0850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1、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1300402.50元其中:净利润43605342.14元扣除申购新股冻结资金利息后的净利润42481956.72元主营业务利润76229276.94元其他业务利润230886.98元投资收益7251072.42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046606.0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307296.86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2932518.73元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998年1997年1996年主营业务收入458676696.42497546010.23447005735.37净利润43605342.1435943380.1938313003.15总资产530928821.58316831935.76288084602.15股东权益424479310.21137114752.51128852048.35(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998年1997年1996年每股收益(摊薄)0.26元0.30元0.32元(加权)0.30元扣除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后的每股收益0.25元每股净资产 2.50元 1.14元 1.07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46元 1.14元 1.07元净资产收益率(摊薄)%10.2726.2129.73(加权)%15.53注:以上指标计算涉及股份总数时,1998年、1997年、1996年分别按17000万股,12000万股,12000万股。
华茂股份:2011年年度报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报告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重 要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异议。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詹灵芝女士、总经理王功著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和财务总监左志鹏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章宏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第 一 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第 二 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5)第 三 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8)第 四 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3)第 五 章 公司治理结构 (18)第 六 章 内部控制 (23)第 七 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25)第 八 章 董事会报告 (26)第 九 章 监事会报告 (42)第 十 章 重要事项 (45)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 (54)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目录 (146)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ANHUI HUAMAO TEXTILE COMPANY LIMITED英文名称缩写:HUAMAO SHARE(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茂股份股票代码:000850(三)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邮政编码:246018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aqfz@(四)公司法定代表人:詹灵芝(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左志鹏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联系电话:(0556)5919818传 真:(0556)5919819电子信箱:zzp9818@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张建良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联系电话:(0556)5919891传 真:(0556)5919900电子信箱:hmgfzjb@(六)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七)其他有关资料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7月10日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25385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4080325922242X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0493749-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2105签字会计师:李友菊、胡新荣(八)公司历史沿革1、公司设立及发行上市情况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83号文件批准,由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安庆纺织厂)作为独家发起人,对其生产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关债项进行重组,并通过募集方式组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港务: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3-1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核查了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担保行为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3、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0年聘请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1、程序性。
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日常关联交易作了预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做出的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000850华茂股份2023年上半年财务指标报告
华茂股份2023年上半年财务指标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万元)2022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亏损9,495.97万元,2023年上半年扭亏为盈,盈利10,484.3万元。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成本构成变动情况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万元)二、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指标表(%)华茂股份2023年上半年的营业利润率为6.81%,总资产报酬率为3.95%,净资产收益率为3.76%,成本费用利润率为6.42%。
企业实际投入到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资产为507,377.05万元,经营资产的收益率为4.42%,而对外投资的收益率为16.56%。
2022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亏损9,316.77万元,2023年上半年扭亏为盈,盈利11,224.26万元。
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25,214.16万元,投资收益增加1,489.9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742.58万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47.31万元,研发费用减少531.65万元,共计增加28,225.6万元;以下项目的变动使营业利润减少:其他收益减少816.17万元,营业成本增加1,452.1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增加666.88万元,管理费用增加587.6万元,财务费用增加403.26万元,销售费用增加224.46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188.28万元,共计减少4,338.82万元。
各项科目变化引起营业利润增加20,541.03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表项目名称2021年上半年2022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 1.96 1.83 1.56速动比率 1.6 1.31 1.21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为1.56,与2022年上半年的1.83相比有所下降,下降了0.27。
2023年上半年流动比率比2022年上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半年流动资产为292,853.3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336,050.3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2.85%。
000850华茂股份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华茂股份2023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88,808.62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44,718.93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10,298.56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的总资金需求为78,510.06万元。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61,443.28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78,121.61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144,718.93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78,121.61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86,460.77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03,139.1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217,956.19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该企业偿还全部有息负债大概需要5.21个分析期。
负债率也不高,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较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5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105,532.97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48,275.17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股利减少3,042.08万元,应收账款减少7,564.17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761.09万元,预付款项减少3,330.69万元,存货减少28,195.5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542.83万元,共计减少38,828.56万元。
应付账款增加3,836.03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34.73万元,应付股利减少4,718.33万元,应交税费减少1,001.91万元,其他应付款减少35.6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2,894.72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550.26万元,共计减少4,22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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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10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0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及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在2010年度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0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0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我们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查验和研究基础上,依据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我们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2010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1、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
2、对公司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协议签署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自愿、有偿、诚信的原则。
2010年日常关联交
易属于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备较高的执业能力,未发现有损害其职业道德及独立审计的行为,其出具的2009年度公司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00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是经过双方协商后确定的。
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修订和制定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做出了客观的自我评价,我们认为:评估、评价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效果。
(二)2010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
(三)2010年8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1、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专业构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1/3以上,同意提名詹灵芝、王功著、倪俊龙、左志鹏、江福生、杨纪朝、王玉春、程隆棣、陈结淼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
2、对公司拟投资参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拟进行证券投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立足主业,多元发展”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将适时检查监督运作情况。
(四)2010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
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管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拟任职人员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高管人员聘任的表决合法。
三、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及时了解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动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年报审计相关事宜。
根据2010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我们对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等过程实施了全程监督,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客观公正地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玉春、程隆棣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