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分公司规范标准清单 (1)
DB12T720.1-2016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
ICS03.120.10A 0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720.1—2016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Standard for quality control of fast moving consumer goodsPart 1: Basic requirements2016-12-30发布2017-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主要工作内容 (2)6 作业流程 (3)7 投诉处理 (4)8 服务评价指标 (4)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评价指标计算方法 (5)前言DB12/T 720《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基本要求;——第2部分:生鲜农产品;——第3部分:饮品。
本部分为DB12/T 72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天津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广远、唐梅、高玉斌、张楠、申娜娜、孙彩英、李涛、陈锦伟、李晓飞、牛晓红。
本部分为2016年12月首次发布。
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1 范围DB12/T 720的本部分规定了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控制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内容、作业流程、投诉处理、服务评价指标及参考值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快速消费品配送质量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 700 商贸物流术语3 术语和定义DB12/T 7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8•【字号】津政办发〔2017〕102号•【施行日期】2017.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0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8日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领域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实行统一平台交易、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共享资源、统一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可追溯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无源外科植入物第1部分骨接合植入物通用要求》
《无源外科植入物第1部分:骨接合植入物通用要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任务来源:根据食药监办械管〔2017〕94号《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确定由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天津中心)负责起草“无源外科植入物第1部分:骨接合植入物通用要求”(项目编号:N2017019-Q-TJ)行业标准。
任务下达后,天津中心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及时于2017年3月28日在武汉召开2017年标准制订工作启动会,并公开征集标准参与单位。
启动会上责成标准项目负责人就《无源外科植入物第1部分:骨接合植入物通用要求》标准的立项背景、现有工作基础、标准修订设想、项目工作安排做了详细介绍,并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工作组成立后,迅速开展工作,通过查阅相关国际标准、美国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资料,收集上一版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基本确定了标准的修订思路。
工作组于2017年4月至5月编写标准草案,于2017年6月19日至21日在天津组织召开标准修订中期会议,针对标准草案进行深入讨论,会后形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目前,涉及无源外科植入物及器械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是对无源外科植入物的通用要求,二级是对各类无源外科植入物的特殊要求,三级是对各种无源外科植入物的专用要求。
本部分作为骨接合植入物的特殊要求,在分类等级中属于二级标准。
骨接合植入物涉及的产品包括接骨板、接骨螺钉、髓内钉、角度固定器、骨针等。
上述产品均植入人体,属于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行业标准YY 0341的及时更新对保证骨接合植入物类产品的安全性起着重要作用。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GB/T 20000.2-2009《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写。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铁股份成本〔2014〕107 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为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股份公司制定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14年7月9日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项目业主基本情况调查表(0201)2.项目施工现场情况调查表(0202)3.项目投标评审表(0203)4.项目投标总结表(0204)5.项目成本控制及措施计划表(0801)— 1 —6.项目成本管理情况信息表(0802)7.分工号主要物资需用数量明细表(0901)8.主要物资需用限(定)额数量总计划表(0902)9.主要物资月度需用量计划表(0903)10.主要物资月度采购(申请)计划表(0904)11.物资供方调查审批表(0905)12.物资供方定期复评表(0906)13.进场/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0907)14.物资送检台帐(0908)15.合同封帐协议(1101)16.劳务企业考评表(1102)17.设计文件审核记录(1301)18.设计文件审核台帐(1302)19.工程数量复核台帐(1303)20.变更设计动态管理台帐(1304)21.规范标准清单(1305)22.测量设备一览表(1306)23.复核测量管理台帐(1307)2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台帐(1308)25.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计划表(1309)— 2 —26.技术交底书(1310)27.技术交底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1311)28.施工过程监督检查记录表(1312)29.材料检验台帐(1313)30.技术文件总目录(1314)31.技术文件发放台帐(1315)32.节能减排报表管理台帐(1316)33.工程验工计量管理台帐(1317)34.收方结算工程数量管理台帐(1318)35.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1601)36.重要环境因素清单(1602)37.一般员工季度绩效考核表(1801)38.项目部年度考核表(1802)39.项目部期末考核表(1803)40.项目部月度报告(2001)41.项目部非生产性主要办公设备购置审批单(2002)42.项目部办公设备登记表(2003)43.项目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单(2004)44.项目部办公设备移交清单(2005)45.撤销项目应上报资料清单(2101)46.项目管理资料归档移交表(2102)— 3 —47.项目部管理总结计划表(2103)48.项目完工总结报告(2104)中国中铁2014年7月10日— 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1.20•【字号】津国资法规〔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津国资法规〔2020〕31号各监管企业:市国资委对《天津市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17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天津市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17版)》同时废止。
市国资委2020年11月20日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说明一、《天津市国资委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下简称《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梳理汇总并以清单形式列出了现行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国有企业投资等十九个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目的旨在督促企业严守行为红线,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未能列出的其他国资监管禁止性规定、以及《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后新出台的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禁止性规定,企业应当遵照执行。
三、《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印发后,相关国资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导致有关禁止性规定发生变化的, 企业应当遵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四、《国资监管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涉及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该等规定企业应当遵照执行。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日执行)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2010年7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18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五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并纳入本级预算,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高效生物反应器(ABR)深度处理难降解有机废水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污水外排原执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 限值,重点污染物COD ≤60mg/L 。
为了响应天津市政府建设美丽天津的号召,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将对已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改造以满足更严格的排放标准要求,即外排污水主要指标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标准,其中重点污染物指标COD ≤40mg/L 。
此外,天津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A 级限值COD ≤30mg/L ,因此中石化天津分公司计划按最严标准(COD ≤30mg/L )来建设外排污水深度治理提标改造工程。
根据文献〔1-7〕报道,难降解有机废水深度处理需要采用高级氧化法(包括臭氧催化氧化、Fenton 试剂氧化、电子束氧化、电化学氧化、臭氧双氧水氧化、微电解法和超临界水氧化法)、混凝沉淀、活性炭或大孔树脂吸附和生物处理(包括膜生物反应器、曝气生物滤池)等相结合的措施或采用特种生物处理措施。
目前石化行业外排含盐污水常规生化处理出水COD 的极限一般在50~60mg/L 左右,而COD 稳定低于30mg/L 的运行案例尚不多。
本工程先经过了近一年的现场中试试验筛选,比较了臭氧-曝气生物滤池、臭氧-活性炭、臭氧-MBBR 、活性炭吸附和高效生物反应器(ABR )5种工艺,综合测试结果表明,ABR 可以实现在最低的运行成本下稳定满足深度处理达标要求,并最终选择ABR 应用于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综合废水深度处理工程。
1ABR 的工作机理ABR 是专门针对低负荷且难生物降解(BOD 5/COD<0.2)废水深度处理的一种上向流好氧高效生物反应器专利技术〔3〕,ABR 的工作原理见图1。
图1ABR 的工作原理由图1可知,其池型结构与上向流好氧生物滤池相同,采用气水同向上向流的运行方式,水流自下而上通过ABR 载体,但空床停留时间是传统上向流好氧生物滤池的1~2倍,典型处理对象为生化处理系统出水、纳滤或反渗透或电渗析浓盐水、冷却塔排污水、树脂酸碱再生中和废水等。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天津市2017年本)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天津市2017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9•【字号】津政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天津市2017年本)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结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天津市2017年本)》,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用海用岛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海洋管理、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要充分发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作用。
把发展规划作为引导投资方向,稳定投资运行,规范项目准入,优化项目布局,合理配置资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资源的重要手段。
完善行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相关行业有序发展。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公布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公布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5•【字号】津审〔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审批办关于公布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此次公布的《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包括:《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市级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市级部门初审上报国家部委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滨海新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市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郊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区级暂不列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区级初审上报市级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除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本市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相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
二、市审批办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各区、各部门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及时主动与市审批办沟通进展情况。
凡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要经市审批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公布实施。
严禁擅自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
三、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运行基本规范》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从实施主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方面,做好新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编制,实行标准化审批服务,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四、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落实《天津市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天津市行政许可现场踏勘实施办法》,坚持依法审批、简化审批、联合审批、高效审批、廉洁审批。
要精简审批要件,对申请材料进行整合,实行申请材料表格化,审批表格数据化,切实方便申请人办事。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布日期】2019.07.26
•【字号】津规自法发〔2019〕195号
•【施行日期】2019.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继续有
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局系统各单位(处室)、各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机构改革后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结合自然资源部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现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7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DB12T724.7-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pdf
ICSX 51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T 724.7 —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 7 部分:饮料制造公司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Part 7: Beverage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2017 - 12 - 26 公布2018 - 05 - 01 实行发布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察管理委员会目次序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评定内容 (1)基础管理要求 (2)场所环境 (2)生产设备设备 (3)特种设备 (6)公用协助用房及设备设备 (6)用电 (8)消防 (8)危险化学品 (8)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8)劳动防备用品使用 (9)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9)4 评定细则 (10)附录 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反对条款 (12)附录 B(规范性附录)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3)附录 C(规范性附录)场所环境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28)附录 D(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设备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37)附录 E(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44)附录 F(规范性附录)公用协助用房与设备设备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59)附录 G(规范性附录)用电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72)附录 H(规范性附录)消防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84)附录 I (规范性附录)危险化学品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98)附录 J(规范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06)附录 K(规范性附录)劳动防备用品使用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07)附录 L(规范性附录)操作人员行为规范因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08)I前言为推动京津冀共同发展战略实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察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察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察局和河北省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共同组织拟订当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地区内合用,现予公布。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日执行)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2010年7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18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五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并纳入本级预算,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3部分:加油站》等8项地方标准的通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3部分:加油站》等8项地方标准的通告第100号各有关单位: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质监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质监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批准发布《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3部分:加油站》等8项推荐性地方标准,现予以通告。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8项天津市地方标准2017年12月26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DB12/T724.3-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3部分:加油站2017-12-262018-05-012DB12/T724.4-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4部分:石油库2017-12-262018-05-013DB12/T724.5-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017-12-262018-05-014DB12/T724.7-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2017-12-262018-05-015DB12/T724.12-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2017-12-262018-05-016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2017-12-262018-05-017DB12/T724.21-2017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1部分:烟草制品企业2017-12-262018-05-018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2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2017-12-262018-05-01。
DB 12-3005-2017 《建筑类材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ICS13.040.40Z 60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3005—2017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Limit standard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of architectural coatingsand adhesives2017-04-12发布2017-09-01实施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限值要求 (2)5 检验方法 (3)6 检验规则 (4)7 包装标志 (4)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补充包装标志内容示例 (5)前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组)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
(天津组)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河北组)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环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北润峰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新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油漆厂、河北省粘接与涂料协会、北京惠盟创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北京组)聂磊、高美平、袁勋、高喜超、檀春丽、闫磊、张澜夕、杜晓丽、申前进、邢可欣(天津组)邓小文、关玉春、吴宇峰、聂磊、崔连喜、张肇元、王效国、杨虹、王琳、刘琨(河北组)李占广、马贵宝、于海、程娜、聂磊、耿耀宗、耿树行、于欣沛、胡中源、田海宁、凌芹、吴唐健、马瑞兰、贾小芳、刘芳萍、柳坤然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
直属企业“标准仓”、“规范库”创建模板
直属企业“标准仓”、“规范库”创建模板按照《仓储管理工作三年规划》,总公司将利用2017-2019年三年时间完成全系统“标准仓”、“规范库”创建任务。
为使创建工作规范扎实推进,总公司制定直属企业“标准仓”、“规范库”创建模板,供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对照创建。
一、“标准仓”创建模板(一)自评。
直属库保管员按以下要求,自评是否达到“标准仓”:(1)数量质量。
要求储存中央事权粮油数量真实,标准仓(货位)账实差率≤±1%,非标准仓和货位≤±1.5%,账实相符率100%。
中央储备粮和当年新收获、自收自储的政策性粮,定等指标达标率100%、非定等指标达标率90%;中央储备粮品质宜存率达到95%,无重度不宜存;中央事权粮食重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影响粮食加工品质的指标无劣变现象,无食品安全风险事故。
(质量达标率分区域标准见附件1,品质宜存率分区域标准见附件2,粮食商品价值重点指标内控标准见附件3)(2)储粮安全。
仓房达到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粮仓”标准,油罐达到无变质、无混杂、无渗漏、无事故的“四无油罐”标准,未发生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
(3)科技应用。
北方地区主要应用内环流等工艺,南方地区主要应用空调或气调等工艺,稻谷、玉米、大豆粮温控制达到总公司对不同区域、不同品种、不同仓型的控温目标要求。
(北方不同储粮生态区储粮技术工艺表见附件4,南方不同储粮生态区储粮技术工艺表见附件5,不同区域主要控温储粮技术措施见附件6,分区域分品种分仓型控温目标要求见附件7)(4)库存检查。
在当年各级检查和在线监测中未发现较大违规问题,往年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到位。
(5)仓储设施。
仓房配备有通风系统,上不漏、下不潮,地面和内墙铺设防潮层,仓顶墙体隔热良好,门窗和通风口进行隔热和密封,仓房气密性良好,门窗、孔洞处设置防虫线、防鼠板或防雀网。
仓储设施维修改造按维修周期和技术标准实施,仓房内外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仓内目视板统一制作,粮面平整无大杂,踏粮板铺设统一美观,物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仓内外卫生干净整洁,达到“仓内面面光,仓外三不留(不留杂草、污水、垃圾)”。
开展国企廉洁风险防控常态化动态监管的探讨
面普遍存在对廉洁风险点的排查范围、深度把握不准的问题,部分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廉洁风险排查不到位,没有做到风险排查全覆盖。
另外排查方式不科学,排查界限模糊,把关不严,排查标准不统一、不严谨,也造成排查工作不全面、不彻底、不具体,致使多数都是普遍性和共性风险点,个性和隐蔽性的风险点排查不到位,影响了风险防控机制的制定和运行。
1.2 管理制度不完善,防控措施不到位个别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停留在编流程、写职责、建制度层面,在找出廉洁风险点后,对风险防控整改措施的制定敷衍了事,仅仅是为了完成查找任务。
有的虽已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但机制不完善、管理不严格,有制度无落实,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常态化工作监管体系,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有漏洞可钻。
还有的制定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模糊不清,责任不明,风险点监控不到位,风险预警能力不足,风险防控机制成了空架子。
1.3 风险动态监管不到位,预警不及时一方面随着市场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廉洁风险也不断发生变化,部分管理流程和制度不能及时跟进,个别关键业务环节制度缺失、监管责任不明,业务流程不能实现风险全方位管控;还有的单位风险动态监管跟进不及时,惩治和预防衔接不紧密,对于在各种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更新调整风险点,不能及时调整完善防控监管措施。
另一方面部分单位缺乏廉洁风险动态化管理意识,不能及时更新完善被监督对象廉洁档案及廉洁防控风险点信息,致使廉洁监管不全面;有的对一些小的潜在的腐败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风险预警,不能及时防微杜渐,任其发展,直到严重违纪违法酿成大错才进行查处。
0 引言“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再次被纳入“十四五”战略布局,标志着正风肃纪、从严治党开启新的篇章,反腐倡廉斗争迈向新的征程。
有针对性地开展国有企业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管理工作是全面深化从严治党,落实落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1-3]。
对国有企业基层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行常态化动态监管,建立科学有效的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体系,实现风险点管控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提前预防化解各类腐败风险矛盾,既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融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也是加强企业内部科学管理、预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干部职务犯罪、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4]。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1
GB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2
GB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53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4
GB50207—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5
GB50208—2011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2
GB50281—200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73
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74
GB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6年8月1日实施)
75
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6
GB50311—2007
19
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20
GB/T50082-2009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21
GB50083-2014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22
GB50084—2001(2005版本)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3
GB50086-2015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一、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类
序号
文件编号/版本号
文 件 名 称
<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
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2
GB50007-20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3
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4
GB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5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13
GB/T50033-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14
GB50037-2013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15
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6
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17
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18
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45
GB50172—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46
GB50173—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7
GB50189-201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48
GB/T50191-2012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49
GB50194—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30
GB50135-2006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31
GB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2
GB/T50145-2007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
33
GB50134-200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4
GB/T50146-2014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35
GB50147-201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83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84
GB/T50328-201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85
GB/T 50330-201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86
GB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87
GB50339-20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4
GB501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25
GB50108-20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26
GB50113-2005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
27
GB50119-201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28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29
GB/T50129-20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67
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68
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9
GB50274-2010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0
GB50275—2010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1
GB50278-201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77
GB50312-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78
GB50313-201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79
GB50314-20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80
GB/T50315—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81
GB/T50323-2001
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82
GB/T50326-2017(2018.01.01)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
62
GB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63
GB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4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5
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66
GB50261-20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7
GBJ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9
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10
GB50019-201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11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12
GB50026—200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36
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附条文说明)
37
GB50152-2012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附条文说明)
38
GB/T50153-2008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39
GB50164-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附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6
GB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7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8
GB50214-2013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59
GB50223-2008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60
GB50224-201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61
GB/T50228-2011
40
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41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2
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3
GB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44
GB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