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05年真题)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A.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B.使民主制度法律化C.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D.集中体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一节中的宪法的实质特征。
宪法制定的目的在于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2.(2010年真题)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联盟权的启蒙思想家是A.孟德斯鸠B.洛克C.卢梭D.霍布斯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三节中的权力制衡原则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是洛克开创的。
将国家权力划分成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联盟权三种,为后来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科学划分和系统阐述打下基础,而美国的汉密尔顿为其设计了可行的制度并写入美国宪法。
因此应选B项。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3.我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是A.1988年《宪法修正案》B.1993年《宪法修正案》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一章第二节中的新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所以答案为D。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4.(2013年真题)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华东政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2005真题
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宪法与行政法招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一、简答题(每题9分,共54分)1.为什么说权力制约原则是宪政的基本要求和特征?2.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作了哪些方面修改?有什么意义?3.试述我国宪法所确认的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
4.全国人大的最高监督权包括哪些方面?5.简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o6.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
二、分析题(每题12分,共36分)1.马克思指出:“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
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
’’请根据这一论述,阐明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之间的关系。
2.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以下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试根据这一规定,分析国务院行政立法权的性质和内容.3.因农村公交与城市公交发生矛盾,某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8月30日下发了《会议纪要》。
该《会议纪要》规定,城市公交营运公司在规划区内营运免交有关交通规费(指养路费等)。
9月10日,吉某等四人作为交通部门批准的道路运输经营户向该市交通局提出申请,请求对公交公司的营运行为进行查处,保护公平竞争o 9月11日,市交通局书面答复吉某等四人:由于市政府《会议纪要》中对相关问题已有规定,因此该局对该事项无法进行有效管理。
吉某等人不服,认为由于公交公司的5路、15路公交车与吉某等经营户经营的线路存在重叠,故认为市政府的《会议纪要》决定城市公交在城市市区免交交通规费,侵犯了其公平竞争权,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会议纪要》的相关内容。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该《会议纪要》为不可诉行为、且该《会议纪要》并不明确针对吉某等人为由驳回了吉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吉某等人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清华大学考研清华大学2005年法理学考研试题
清华大学2005年法理学考研试题
一.简答(45')
1.举例说明法学对法律发展的贡献(15')
2.结合部门法,谈谈法律原则对于法律规则的意义(15')
3.良法与恶法如何鉴别?(15')
二.论述(50')
1.法律权威的树立对遵守法律有影响,而守法的动因却是复杂的,试分述之(25')
2.法制统一与法律多元视域下的习惯法(25')
三.分析(55')
1.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
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物的本质,那么我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而如果一个私人也以臆想而妄为的话,立法者就有权利认为他是极端任性的。
请谈谈你对上面论述的理解(20')
2.赵某和马某是夫妻。
一日赵某在看报纸,看到报纸上说某两夫妻平日如何恩爱,结果
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还是闹的不可开交。
平时素爱开玩笑的赵某便对马某说:“如果我
们两离婚,我财产一分也不要,全部都给你。
”马某正在削苹果,于是开玩笑的用水果
刀指着赵某说:“口说无凭,你敢就写下来。
”于是赵某遍立书一字据,愿在离婚分割
财产时将全部共有财产给马某。
后来两人感情逐渐恶化,两人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分割财产。
两人都同意离婚,但在分割财产的问题上,马某拿出赵某当时写的字据要求取得全。
200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宪法、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评析
法理学,一直是司考复习者感到头痛的科目。
但它又是整个法学的基础,不学它,甚至放弃它,显然是不适宜的。
2005年司考的法理学部分,出现了一些可喜变化。
1.分值分布2005年,法理学题目共有15道,单选题7道,多选题6道,任选题2道,共计23分,比2004多出5分。
2.题型变化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直接涉及到的法条几乎没有。
因此,历来对法理学的考查都是从理论到理论,题型以“理论化的判断型选择题”(将教材中涉及的观点稍加修改后让考生判断是否正确)为主。
这种出题倾向在2005年司考中出现了大的转折,出现了6道“应用型判断题”,要求考生将法理学知识运用于分析具体问题。
尽管“应用型判断题”在以前的司考中也出现过,但没有这么大比例的出现过。
这符合司考的考试目的:关注应试者运用原则、规则分析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而不是死记知识点的能力。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应用型选择题”在法理学方面相当难以拟制,2005年的“应用型判断题”存在“民法化”倾向。
比如试卷一第3题、第4题、第91题与其说是一个法理学题目,还不如说是个民法题。
3.重者恒重司法考试“重者恒重”的特点在法理学方面得到体现。
法的价值、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渊源、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等仍然是2005年考查重点。
但是,2005年司考出现了一个不好的现象:对同一知识点重复考查。
同一知识点跨年度重复考查,这具有一定合理性。
但同一知识点重复考查,对于法理学这样的小学科,题目量与其知识点不成比例的情况下,就显得不适宜了。
就法律解释的问题,第2题、第5题、第7题、第93题涉及;就法律价值的问题,第1题、第2题、第5题涉及;就法律推理,第2题、第5题涉及。
宪法学宪法学,知识点比较庞杂,把握起来难度较大,但最近两年来的出题风格大体一致,分值没有大的变化,重点考查稍有侧重。
1.分值分布2005年,宪法学题目共有14道,单选题7道,多选题6道,任选题1道,共计21分,比2004少1分,大体持平。
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法学各专业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法学各专业试题
单选40*1' 多选30*2'(其中法理、宪法各一半) 简答4*6'
1、法律科学的特点(至少从三方面论述)
2、从哪些角度看,平等是法的价值目的和制约因素。
3、试述人身自由的宪法意义。
4、简释我国宪法上行使紧急状态权的主体。
法理分析题13'
宪法论述13'
试析公民私有财产入宪的意义
法大专业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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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30*1'
多选30*2'
简答6*5'
1、受欺诈合同当事人的撤销权和债权人撤销权的异同?
2、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在性质、效果方面的主要区别?
3、如何理解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举证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你对此有何评价?
5、卡佛斯的结果选择说?
6、统一实体规范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的异同?
论述3*10'
1、民法案例(略)
2、以案例为基础分析仲裁管辖权与诉讼管辖权的关系。
(案例略)
3、《民通》145条(同《合同法》126条)
请对上述规定进行分析说明
(注:本题所指“法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
2005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5年武汉大学综合卷(含法理、宪法、民法、刑法、国际法)考研真题及详解法理学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1.法律发展【参考答案】法律发展就是法律遵循一定规律,趋于不断进步的运动状态和过程。
其具体内容包括:首先,法律发展是依法律现象的历史时间序列而对法律运行所作的考察。
其次,法律发展是法律规范、法律价值与法律行为三重发展的有机统一。
再次,法律发展是法律由混乱、冲突到系统、严密、科学,从简单、低级到复杂、高级的不断上升过程。
最后,法律发展是法律变量和法律变性两者不断融汇渗透的产物。
2.衡平法【参考答案】衡平法(equity)是英国自14世纪末开始与普通法平行发展的、适用于民事案件的一种法律。
英关法系中法的渊源之一,同普通法相比较,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比较简单,不设陪审团,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审理,判决由衡平法院直接负责执行,违抗者以蔑视法庭论处,重者可下狱。
二、问答题(8分)简述程序法的独立价值。
【参考答案】程序法作为法律体系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门法,具有其自身的独立价值。
该独立价值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一)程序法的内在价值。
程序的内在价值也就是程序的目的性价值,包括安全(秩序)、自由、公正和效益等方面。
(1)安全价值即保障社会和社会多数成员不受各种行为的侵害,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
这表现为社会的一般利益、整体利益。
这种价值体现在司法程序中,也就是追求案件的实体真实的价值。
(2)自由价值。
即保障作为个人的社会成员所享有的免于某种限制的自由(消极自由),以及从事某种活动的自由(积极自由),其核心内容是行为人的基本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非法干预和侵犯。
(3)公正价值。
包括两方面,即程序的一般公正(立法实现)和个别公正(司法实现)。
公正价值要求程序符合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平、正义标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维护,使司法官员的权力受到制约和平衡。
也即通常所说的实现司法公正。
(4)效益价值。
主要指诉讼活动的效果与诉讼的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
05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宪法部分)(1)
8.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考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答案】C解析:全国人大的常设性委员会主要是指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的工作机构,是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关。
因此A项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7条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因此D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7条规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
B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35条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因此C项正确。
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考点】土地制度【答案】D【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此A项正确。
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
B项正确。
《宪法》修正案第2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故C正确。
《宪法》修正案第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宪法学、民法学2005真题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宪法学、民法学)请将所有答案标明题号,写在答题本上,试题纸上请勿答题。
严禁在答题纸密封线以外留下姓名、考号等任何标记,否则该卷无效。
宪法学(7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1、《钦定宪法大纲》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财产权4、国务院5、抽象性审查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1、我国现行宪法第四次修改中,对“紧急状态”的内容作了哪些规定?2、试述我国统一战线的性质。
3、我国为什么不实行“三权分立”?4、我国宪法对特定人的权利保护主要有哪几个方面?5、试述我国的地方性法规。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论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中的体现。
2、论宪法解释的意义。
民法学(7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1、民事权利能力2、复代理3、善意取得4、转继承5、混合过错二、判断正误题(每题2分,共10分)1、张某将一件旧家具委托信托商店出售,这属于委托代理。
2、被宣告死亡者重新出现时,人民法院的死亡宣告自动撤销。
3、同一客体上可成立数个并存的债权;而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消灭。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
三、简答题(每题15分,30分)1、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2、试述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
四、案例分析(20分)案情: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
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
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
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
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
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200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
200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2005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单项选择题:1.法律与利益有着内在的联系。
下列关于法律与利益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B.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达利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对利益选择的过程C.民法的诚信原则在维护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积极作用D.离开了法律,利益就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2.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
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罚款。
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罚且为其开警车引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B.警察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D.此事件所反映出的价值之间没有冲突3.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
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
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
陈某要求廖某予以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黄某对自己所购买的住房仅有相对权,故其法律义务也是相对的B.廖某不是住房的所有人,故对陈某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C.此侵权案件首先应依据法律原则来加以处理D.此案件的处理应直接适用法的正式渊源4.陆某在一百货商场购买“幸福”牌电饭煲一台,遗忘在商场门口,被王某拾得。
王某拿至家中使用时,因电饭褒漏电发生爆炸,致其面部灼伤。
王某向商场索赔,商场以王某不当得利为由不予赔偿。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项表述能够成立?A.王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与致损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据B.不法取得他人之物者应承担该物所致的损害C.由王某对自己无合法根据占有物品的行为承担损害后果,符合公平原则D.按照风险责任原则,陆某作为缺陷商品的购买者应为王某的损害承担责任5.某地电缆受到破坏,大面积停电3小时,后查知为邢某偷割电缆所致。
2005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法制史真题及解析 .doc
2005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法制史真题及解析2005年单项选择题:1—47小题,每小题1分,共47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谓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的编纂者是()。
A.商鞅B.子产C.邓析D.李悝【答案】D【考点分析】商鞅,法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
姓公孙氏,名鞅,又称卫鞅,号商君。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继位下令求贤,商鞅携带李悝《法经》入秦,主持秦国变法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确立了新的封建制,改“法”为“律”,以《法经》为蓝本制定秦律,商鞅变法是一次深刻的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可以说是战国时期最为成功的一次社会改革,使秦国成为国力强盛,制度先进的大国,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为封建制度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子产,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
公元前543年到公元前522年任郑国执政,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法律条文铸在刑鼎上,公布与众,史称铸刑书。
使郑国在向封建制转型的道路先迈了一步,这是中国法律历史上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律事件,它宣告了中国奴隶制法律形式的结束,拉开了封建成文法的诞生的序幕,为历代封建王朝的成文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邓析,春秋末期政治家,法家学派的先驱,曾任郑国大夫,邓析的“竹刑”:即子产铸刑书之后,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2年自行修订的郑国的法律,书于竹简之上,称为“竹刑”。
晋杜预于《左传》注中说:邓析“欲改郑所铸刑旧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书之于竹简,故称竹刑”。
邓析的“竹刑”最初属于私人著作,但在当时有很大的影响,后来邓析因为政治纷争,被执政者杀害,但由于他私收门徒、传授法律,他的“竹刑”仍在郑国流传,并为执政者所接受,进而成为官方的法律。
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治的思想,重视法律,主张“事断于法”,为法家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魏相李悝为保障变法的顺利进行“撰次诸国法”即考查各国成为法,吸收各国立法经验,制定出魏国的基本法《法经》。
2005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试题第2页-fashuo.doc
二、多项选择题:48~64小题,每小题2分,共34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
A.生活资料B.生产资料C.公民拾到的财物D.其他债权和知识产权【答案】ABD【考点分析】这是考查公民财产权的范围。
以前也考过类似的题目。
55.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是()。
A.分工负责B.互相监督C.互相配合D.互相制约【答案】ACD【考点分析】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地、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所以只有第2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这是我国宪法非常重要的一个规定,在理解时,尤其是要注意互相制约的规定。
因为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最大,甚至可能剥夺当事人的生命,所以办案中有必要各机关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地追究罪犯的责任,但不能造成无辜。
56.现行宪法规定,享有修改宪法提议权的主体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中共中央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答案】BD【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作了规定,只有它2项和第4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这道题在以前也考过。
5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质询和询问的国家机关是()。
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国务院各部委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答案】ACD【考点分析】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同时,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两高”提出质询案。
【考生注意】关于质询的问题,注意宪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一致性和差别。
2005年华东师范大学宪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
2005年华东师范大学宪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考试科目:宪法学招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生注意:无论以下试题中是否有答题位置,均应将答案做在考场另发的答题纸上(写明题号)。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40分)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表达自由3.国家结构形式4.宪法监督5.人民主权6.宪法的法外运作7.选举制度8.宪法惯例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公民概念在宪法中的确立对于宪法控制有哪些作用? 2.试述宪法壳体筑构中的系统律。
3.宪法中的资源配置与宪法形态有何关系?4.试揭示宪法关于行为一致性的含义。
三、论述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1.试论宪法制裁。
2.联系实际分析宪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
参考答案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考试科目:宪法学招生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考生注意:无论以下试题中是否有答题位置,均应将答案做在考场另发的答题纸上(写明题号)。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40分)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中国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纤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全同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凋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山省、自治区、自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2005年考研宪法_法理试卷_原题_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311法学理论、宪法学(各占75分)考试日期:1月23日上午考生须知:1、所有试题均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作答,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
书写字迹要清楚。
2 、将答题纸与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无效。
没小题1分,共40分。
)1 、下列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判例法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只对特定当事人有效B 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C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是普遍的,不存在时间的限制D 法在有效期内能够反复适用2 、下列有关法的起源与发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有社会,即有法律B 在原始社会,习惯、道德和宗教规则往往是三位一体的C 氏族习惯是通过制定的方式产生的D 最早的法律是成文法3 、下列选项有关法系的概念与分类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 凡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法,属于一个法系B 法系被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称为“法的历史类型”C 法系的概念是西方法学家提出的D 法系不等同于法律体系4、下列有关英美法系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英美法系也可以称为判例法法系B “普通法”因属于通行于英国的制定法而得名C 英美法系是根据法典编纂的传统形成的D 衡平法是议会与dafa官共同创制的5 、下列有关法与生产力的表述,那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可以直接反作用于生产力B 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一般要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C 法保护了生产力,就等于保护了经济基础D 法可能阻碍生产力的进步6 、下列有关法与政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在一个国家中,法除了具有社会公共作用,还有其政治作用B 政治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C 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D 当法反映某种政治目的和要求时,法就成为一种工具7 、下列有关法与国家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B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命令即是法C 国家政权活动是不受法律制约的D 法的性质直接决定于国家的性质8 、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法与道德是同时产生的B 凡属道德所调整的,必为法调整C 凡属法所调整的,必为道德所调整D 法与道德均有强制性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活动?A 法的制定B 法的修改C 法的废除D 法的汇编10 、下列哪一项是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形成渊源D 效力渊源1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下列哪一项?A 宪法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 基本法律D 国际条约12、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作为“参照”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下列哪一种?A 国家政策B 刑法和民法C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D 行政规章13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制定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一种?A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法学(综合)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
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法学(综合)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
法理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法的历史类型
2、立法技术
3、法规清理
4、法律事实
二、简答(10分)
简述法律调整的过程。
中国法制史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五听
2、录囚
3、大清新刑律
4、领事裁判权
二、简答(10分)
简述“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的含义。
宪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地方性法规
2、宪法解释
3、国家结构形式
4、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
二、简答(10分)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与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区别。
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正当防卫
2、时效中断
3、假释
4、职务侵占罪
二、简答(10分)
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民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双方代理
2、人格
3、合同解除
4、职务发明
二、简答(10分)
简述我国物权法基本原则。
诉讼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
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刑事简易程序
二、简答(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民事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2、简述补充侦查概念及其种类。
北京大学法学2005年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北京大学法学2005年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北京大学200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部分试题。
宪法。
1: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0)。
2:谈谈我国2004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深远意义(10)。
行政法:1:论行政法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0)。
2:案例:(10)。
A 获得了5年期限的狩猎许可证,3年后颁发此证的S 县政府因为环境保护的原因撤消此许可证,A 不服,故向S 县所属的D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1)S 县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2)D 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行政诉讼?为什么?。
刑事诉讼法:1:述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监督作用并给予评论(15)。
2:为什么刑事逼供在刑事诉讼实践中屡禁不止?结合有关规定分析原因,并给予评论。
(15)。
国际法:1:简述条约对于第三方的效力(15)。
2:说明《联合国宪章》的修改程序(15)。
刑法:1:简述我国刑法对于教唆犯的处罚规定(10)。
2:案例:李明(1985年1月8日出生)和孙洪斌(1973年8月出生,后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5刑满释放),1999年两人借了一— 1/2 —— 1/2 —把猎枪准备出去打狗,但没有打到,于是两人窜到村民张立东家偷鸡,孙进屋盗窃,李持猎枪在门外望风,孙刚偷了2只鸡,被张发现,张正要走出门,李往门口开了一枪,正中门框,于是孙趁机逃走,张发现地上有一丢失的枪托,于是在门旁守侯,后来李与孙发现枪托丢失,担心无法归还,于是决定回去寻找,刚走到张门口,张刚一起身,李于是向张开了一枪,正中头部,张因而死亡。
— 2/2 —。
2005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法理学真题及解析.doc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关于法律的起源与演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B.法律的形成过程是法律日益脱离宗教、道德规范而成为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的过程C.社会公共事务的简化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是促进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因素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政治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的【答案】B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考点分析】尽管世界各国的历史条件不同,但是法的产生都有一般规律可循。
概括而言,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个方面:法的产生是社会基本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渐进的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长期发展过程;法的产生经历了与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从融合到分离的过程。
2.关于资本主义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出现的带有资本主义的因素的法律,在本质上已经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法律了B.各国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虽然在时间上有先有后,但其法律的产生却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征C、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法律始终不变的核心D、资本主义法与社会主义法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公共意志的体现【答案】C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的历史类型中,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和特征【考点分析】法的历史类型的含义是与社会历史形态相联系的概念,根据法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的不同,对法所做的一种历史分类。
实质就是法的一种分类方式,分类标准是一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
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是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存在并运行的,不同的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法律的产生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征。
3.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各自的观点中,正确的是()A.甲说:“法律的制定又称法的创立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识的活动。
05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试题(刑法)-fashuo.doc
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甲于1997年8月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于2004年7月被抓获归案。
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
对本案()。
A.应适用1997年刑法B.应适用1979年刑法C.由审理本案的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D.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答案」B.根据刑法第12条,刑法不溯及既往,除非新刑法对犯罪人有利,即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
本案中,1979年刑法与1997年刑法就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因此仍应当适用犯罪行为当时的1979年刑法。
2.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A.犯罪的一般客体B.犯罪的同类客体C.犯罪的直接客体D.犯罪的对象「答案」B.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根据一般客体无法进行犯罪分类。
而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仅仅是阐明该具体犯罪,不能说明其他犯罪。
犯罪对象相同的犯罪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
因此都不是犯罪分类的依据。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
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的科学体系。
3.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
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
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
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
甲的行为属于()。
A.纯正的作为犯B.不纯正的作为犯C.纯正的不作为犯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答案」C.遗弃罪(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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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311法学理论、宪法学(各占75分)考试日期:1月23日上午考生须知:1、所有试题均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作答,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
书写字迹要清楚。
2 、将答题纸与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无效。
没小题1分,共40分。
)1 、下列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判例法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只对特定当事人有效B 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C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是普遍的,不存在时间的限制D 法在有效期内能够反复适用2 、下列有关法的起源与发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有社会,即有法律B 在原始社会,习惯、道德和宗教规则往往是三位一体的C 氏族习惯是通过制定的方式产生的D 最早的法律是成文法3 、下列选项有关法系的概念与分类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 凡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法,属于一个法系B 法系被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称为“法的历史类型”C 法系的概念是西方法学家提出的D 法系不等同于法律体系4、下列有关英美法系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英美法系也可以称为判例法法系B “普通法”因属于通行于英国的制定法而得名C 英美法系是根据法典编纂的传统形成的D 衡平法是议会与dafa官共同创制的5 、下列有关法与生产力的表述,那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可以直接反作用于生产力B 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一般要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C 法保护了生产力,就等于保护了经济基础D 法可能阻碍生产力的进步6 、下列有关法与政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在一个国家中,法除了具有社会公共作用,还有其政治作用B 政治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C 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D 当法反映某种政治目的和要求时,法就成为一种工具7 、下列有关法与国家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B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命令即是法C 国家政权活动是不受法律制约的D 法的性质直接决定于国家的性质8 、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法与道德是同时产生的B 凡属道德所调整的,必为法调整C 凡属法所调整的,必为道德所调整D 法与道德均有强制性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活动?A 法的制定B 法的修改C 法的废除D 法的汇编10 、下列哪一项是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形成渊源D 效力渊源1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下列哪一项?A 宪法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 基本法律D 国际条约12、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作为“参照”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下列哪一种?A 国家政策B 刑法和民法C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D 行政规章13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制定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一种?A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B经济特区的行政机关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D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14、我国《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下列哪一个选项符合这一规定的表述?A委任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B命令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C确定性规则和授权性规则D准用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15、法通常是为一般的人,抽象的人而不单单是为某个特定的人指定并提供行为标准的。
下列哪一个选项概括了法的这一特征?A普遍性与规范性B强制性与国家意志性C规律性与程序性D权利性与义务性16、下列有关我国司法平等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只有具备行为能力的公民在适用法律上才同等对待。
B在同样违法的情况下,不满18岁的公民和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受到的处罚相同。
C执法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D 任何人在司法程序中保持人格平等的权利17、下列哪一个选项属于“私法”范畴?A行政法B组织法C婚姻家庭法D刑法,程序法18、下列有关法的效力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法律公布即生效B法律只能适用于将来的C“未经公布的法律不得有效”是法制国家所要求的原则D后法的效力永远优于先法的效力19、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法律关系的形成以法律规则(规范)和法律事实为前提B一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自然人和财团法人C法律关系的概念不是和法律概念同时产生的D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不具有普遍的效力20、下列哪一个选项不属于法的规范作用范畴?A指导作用和评价作用B教育作用和预测作用C评价作用和强制作用D社会公共作用和强制作用21、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B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C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D 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22、关于人民检察院,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B 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C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D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23 、依照法律,下列哪个不属于澳门的法院系统?A 初级法院B 中级法院C 高级法院D 终审法院24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立法会组成人员为120名B 立法会主席必须年满40周岁C 立法会议员必须是特区的永久居民D 处第一届外,立法会议员每届任期5年25、关于自治县,依据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 自治县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B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C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报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D 自治县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为240名26 、关于派出机关,下列选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A 特别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B 行政公署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C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D 街道办事处是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27、依照法律,下列人员中,哪个不属于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A 县长B 副县长C 秘书长D 局长28、依据法律,下列选项中那项不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A 向全国人大提出罢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B 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C 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D 主持全国人大会议29、关于中央军委,依据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B 中央军委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C 中央军委主席每届任期五年D中央军委不设秘书长职务30、下列选项中,哪个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A 副总理B 国务委员C 秘书长D 审计长31、在国家元首制度中,下列哪个国家属于共和制国家元首?A 荷兰B 比利时C 丹麦D马尔他32、在直接选举中,选民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由其产生的人大代表的罢免案?A 10B 20C 30D 533、现行宪法通过后,下列哪个不属于全国人大新增设的专门委员会?A 内务司法委员会B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C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D 法规审查与备案委员会34、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我国宪法列举的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 农民年老时B 公民患疾病是C 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D 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35、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哪种人不具有中国国籍?A 张某出生在香港特区,父亲为意大利人,母亲为中国人B 李某出生在美国,其父母是在美国攻读博士的中国留学生C 钱某出生在中国,父母是无国籍人,定居于中国D 赵某出生在中国香港,其父母是具有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英国公民36、如果过半数选票指至少过一票的话,某选区有选民2000人,依选举法,候选人最少获得多少赞成选票当选才有效?A 1001B 501C 502D 25237、 2004年修改选举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79选举法的第几次修改?A 第二次B 第三次C 第四次D 第五次38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下列哪一年修改宪法时入宪的?A 1988年B 1993年C 1999年D 2004年39 、下列选项中,哪一部宪法性文件标志着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的转型?A1918年苏俄宪法B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C 1924年苏联宪法D 1946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法40、在宪法中取消“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始于下列哪次修宪?A 1975年四届人大一次会议B 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C 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D 1980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二、多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无效。
每小题2分,共60分。
)41、下列哪些表述代表着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问题的看法?A 法不是单个人的个人肆意横行B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 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 法受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42 、下列规范或其表现形式,哪一些不能被看作是我国“正式法的渊源”?A 在我国,由县,乡两级国家权力机关发布的决议,决定B 社团章程C 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D 军事法规43 、下列有关法的价值的表述,哪一些是不正确的?A 法律规定制裁表现着法律对秩序价值的追求B 再现代司法实践中,为了实现实质主义,可以违背程序主义C 历史上所以的法律均追求平等的价值D 所有的法学家均坚持这样一种观点:恶法不是法律44 、下列选项,哪一些属于社会主义法对旧法继承的内容?A 旧法中有关技术规范方面的规定B 旧宪法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原则C 旧法中的某些法律概念,术语D 旧法中具有民主因素的法律条款45、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B、法的移植是指对同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C、所有的法律原则不能移植D、法的移植可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法系46、当代西方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律制度比较,出现了哪些变化?A、加强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B、强调绝对私有权原则C、社会立法的出现D、授权立法的作用增大47、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大陆法系的别称?A、法典法系B、罗马法系C、判例法系D、普通法法系48、下列选项关于法与科学技术的表述,哪一些是正确的?A、当代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了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B、当代的法律保护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一切成果C、科学技术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当代立法的质量和水平D、法律能国调整由于科学技术的利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49、下列选项关于法制与法治的表述,哪一些是不正确的?A、法制只有在民主政治中才会存在B、法治与法制的含义相同C、历史上凡是有法律的国家就有法治D、“有法可依”是建立我国法制的根本前提50、下列选项中关于法与政策的表述,哪一些是正确?A、法律的效力是普遍的,政策没有约束力B、政策可以是法的非正式渊源C、法治国家不需要政策,只需要法律D、法律和政策的表现形式不同51、下列选项中关于立法体制的表述,哪一些是不正确的?A、立法体制的核心是立法解释B、联邦制和单一制国家的立法体制完全相同C、中国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全D、在中国立法体制中,地方权力机关处于无权地位52、写列哪些选项不属于法律部门划分的范畴?A、宪法、行政法、民法B、地方性法规、法律、行政法规C、刑法、诉讼法、经济法D、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经济特区的法规53、下列哪一些选项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形式A、法律汇编B、法律统计C、法律推理D、法律编撰54、下列哪一些选项说明了法的规则和法的原则之间的区别与联系A、在大多数情况下,法的原则和法的规则均为内容具体的行为准则B、同一个法的原则可以在不同的法的部门有效,一个法的规则只在特定的法的部门有效,意味着与之冲突的法的规则无效C、在具体案件的裁判中,适用某个法的原则,并不意味着与之冲突的法的原则无效;一个法的规则有效,意味着与之冲突的法的规则无效D、法的原则可以弥补法的规则的漏洞55、下列有关成文法的与不成文法的表述,有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A、成文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创制的法B、成文法通常用法律条文的形式表达C、判例法不通过文字表述D、按照成文法划分的标准,习惯法不属于成文法56、根据宪法,下列选项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修宪议案的主体包括?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主席团C、 60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D、三个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团57、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选项包括?A、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和宪法管理是英国宪法的三个组成部分B、 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是英国最终确立君主立宪的标志C、 1789年生效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D、 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先河58、依据宪法,写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有?A、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B、决定真状态的宣布C、决定全国总动员D、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59、关于公民的选举权,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B、精神病患者因为无政治行为能力而自始无选举权C、正在劳动教养的人因为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D、华侨可以参加其原籍地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60、关于行政区划问题,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国务院有权绝地功能直辖市的建置B、国务院有权决定省的区域划分C、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乡的设立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61、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单位,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全国人大的选举单位B、民主党派是我国的选举单位C、特别行政区不是我国的选举单位D、军队是全国人大的选举到单位62、根据法律、,下列选项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包括?A、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B、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大主席团D、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63、根据宪法,下列人选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包括?A、国家主席和副主席B、国务院总理和副总理C、中央军委主席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64、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组成人员必须是全国人大代表B、组成人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C、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职务D、组成人员中必须有少数民族的代表65、国家主席出现缺位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包括?A、由副主席代理B、由副主席继任C、由委员长代理D、由全国人大重新选举66、依据宪法,下列哪些人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A、总理B、副总理C、国务院委员D、秘书长67、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均为5年B、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均由间接选举产生D、各级人大均设常委会68、依香港基本法,香港法院系统包括?A、终审法院B、高级法院C、区域法院D、裁判署法院69、根据宪法,下列哪些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A、矿藏B、水流C、森林D、草原70、1949年9月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行使的主要职权包括?A、制订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B、制定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共同纲领C、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D、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简答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