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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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9•【文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19日)2010年以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一些地区开展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效,为探索和创新新型城镇化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但仍存在人口集聚多、经济规模大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精神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部署要求,加强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为保障,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其对周边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改革任务(一)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根据经济发达镇工作实际,重点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等职能,完善基层政府功能。

理顺县(市、区、旗)和经济发达镇的关系,做到权责相称。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05•【字号】黔府发[2014]19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4〕1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从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出发,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加快事前审批、加强事中服务、加大事后监管,积极营造创业、创新、创优的发展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有为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针对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三过两不”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本地、本部门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于2014年6月底前列出问题清单。

(一)管得过多。

1.对市场干预过多。

主要是以行政命令取代市场决定资源配置。

有的过多以行政命令干预市场价格、干预供求关系;有的不按政策对少数企业进行补贴、担保或提供其他行政资源;有的违规划拨土地、矿产等资源;有的要求企业承担法律、行政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2.对微观经济活动参与过多。

主要是行政机关直接或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干涉企业内部事务。

有的指定行政性、技术性审查中介机构和公共物资、公共服务提供商;有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与主管部门不脱钩,利用行政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3.对社会事务限制过多。

主要是行政机关以强制标准、规定等限制可以由社会自行决定的事务。

有的事业单位行使主管部门行政职能,干涉社会事务;有的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力,重登记、轻监管;有的评奖类、表扬类等证件颁发过多,检测项目过多、检测过频。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国家行政学院 薄贵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科学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适应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应是加强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

为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在以下几方面不断深化。

一、由行政管理体制走向公共行政体制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基础上形成和确立的,其突出弊端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政资不分,各级政府都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导致政府权力过分集中,机构庞大,人员臃肿,职责不清,权责脱节,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效率低下。

这些弊端,经过多次改革,得到了有效的抑制和调整,但并没有从体制上根本消除。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展开,对原有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修修补补,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的稳步推进,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要求政府管理体制必须转型,即由行政管理体制走向公共行政体制。

所谓公共行政体制,就是执行公共意志,行使公共权力,制定公共政策,管理公共事务,生产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行政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

公共行政体制下的政府是民主政府、服务政府、公平政府、法治政府、分权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

现代政府这些基本特征,是公共行政体制的基本要求和必然反映。

由行政管理体制走向公共行政体制,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形势下科学、合理、有效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然选择。

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多元主体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政府必须从那些不该管的事务中退出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管好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民间组织管不了、管不好和不该管的事务,即社会公共事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而不能随意干预和侵犯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向现代化方向转变,提高基层管理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为了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1. 强化乡镇(街道)行政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和权责关系,促进乡镇(街道)发挥更大作用。

2. 推进乡镇(街道)社会组织多元化,支持发展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增强基层自治能力。

3. 加强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有能力、经验丰富的乡镇(街道)干部,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增强基层管理水平。

二、拓宽乡镇(街道)经济来源1. 鼓励乡镇(街道)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乡镇(街道)自主发展能力。

2. 加大对乡镇(街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供贷款、税收减免等政策优惠,激发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的活力。

3. 推动农民工创业就业,促进乡镇(街道)产业升级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1. 加大对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乡镇(街道)发展环境。

2. 支持乡镇(街道)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学校、医院、文化活动场所等,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

3.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改善,营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环境。

四、加强乡镇(街道)治理能力建设1. 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系,推动各部门协同合作,加强对乡镇(街道)的综合治理与服务。

2. 提高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加强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建立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3. 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乡镇(街道)信息化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总之,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拓宽经济来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治理能力,可以实现乡镇(街道)的现代化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在总结我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基础上,探索创立“多规合一”框架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法治海南战略部署,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资源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海南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权责统一。

理顺行政执法层级关系,减少执法层次,省级部门一般不承担具体执法任务,主要负责制定执法标准、执法监督,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不再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执法权逐步下沉基层,实行属地管理。

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具体执法工作,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能。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后,监管主体责任由市县政府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从实际出发找准改革方向,处理好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区别对待的关系,处理好各领域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关系,增强改革针对性和实用性。

坚持科学设置、精简高效。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不增加编制,不突破机构限额,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资源,科学设置综合执法机构,立足管好城镇,逐步覆盖村居,构建城乡统筹的执法体系。

坚持统筹协调、积极稳妥。

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多规合一”改革试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扎实稳妥。

(三)任务目标。

到2017年年底,各市县建立适应“多规合一”、城市管理以及其他重点领域监管要求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科学完备的综合配套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职责边界清晰,行政执法体系集约高效、运作协调、规范有序的目标。

行政管理热点问题

行政管理热点问题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现在,改革进程已近过半,距离这个总体目标的实现还有7年多的时间。

我们通过什么方式来保证这个总体目标的实现,对比需要进行认真思考和系统谋划。

当前,行政体制改革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推进的具体改革内容,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总体目标的实现,本文将简要加以解析。

一、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重心推进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可以说,政府职能转变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行政体制改革的第一要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就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目标。

多年来我们在这个方面作了很多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实际上,政府职能转变还远远没有到位,距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究其原因,其中的重要一条,就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经济职能过强,对微观经济活动参与和干预过多,而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关注不够,导致多年来政府职能难以实现真正的转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行政体制改革必须在政府职能转变这个第一要务上实现重点突破,推进政府职能的真正转变。

首先,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继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这是当前和今后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向。

为此,要尽快明确公共服务在政府职能中的主导地位和核心地位。

2011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5432美元,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3]124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3]124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3〕1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编办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30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

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化、专业化,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

--坚持重心下移。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城市综合管理新格局。

--坚持权责一致。

理顺部门间权责关系,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按照权随事走、费随事转、人随事调的原则,实现财权事权相匹配、责权利相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

把服务民生放在城市管理的优先位置,更加注重增强服务意识,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城市管理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主要任务(一)理顺城市管理体制1.理顺层级政府权责关系。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

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随着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渐成为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提高政府运行的效率和责任感,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民生供给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相互作用,营造良好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

本文就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意义和重点。

一、提高政府效率和责任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可以帮助政府提高效率和责任感。

政府机构的职责和职能比较复杂,加之缺乏压力和竞争,往往应对行政事务的速度较慢,造成社会诸多不便。

通过加强政府机构的职责、权力、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改革,可以提高政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政府职能向社会监督与责任承担的明晰化方向转变。

其次,加强政府转型改革也有助于减少政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弊病,如权力寻租、一言堂等问题。

提高质量和效率的措施不仅能够优化政府机构管理模式,而且也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职能内在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能力,加强政府决策和服务的公正性和公信度。

随着政府效率的不断提高,政府不仅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公民和企业,还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真正实现“为民服务”的目标,达到政府效能的最优化。

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深化改革可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快速变化,政府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大力推进与时俱进的改革开放,强化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能力。

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要在高效、科学和公正的方式下实现现代化,并通过先进技术和理念为人民服务。

具体而言,我国政府目前存在不少问题,如集中决策的官僚主义,效率低下、失职渎职等均需推进体制改革,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保障公民权利。

同时,需要在信息技术、数据分析等方面继续加以改善,以淘汰与时代不相符合的治理方式,提高政府的治理效率。

三、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民生供给能力深化改革也可以促进政府服务水平和民生供给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2015〕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基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省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现就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以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两个相对分开”。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转变行政执法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坚持权责统一、精简高效。

合理划分不同层级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次,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3.坚持统筹协调、稳步推进。

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机结合,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4篇)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材料汇编

(4篇)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材料汇编

(4篇)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材料汇编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材料汇编1. 问题: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缺乏统一标准和指导意见。

建议:应制定一套标准化的指导方针,明确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以保证各地的改革步调一致,提高改革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2. 问题:乡镇管理人才短缺。

建议:应该加大对乡镇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引导优秀人才进入乡镇工作岗位,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同时,要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机制,激励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到乡镇工作。

3. 问题:政府对乡镇管理改革的支持不充分。

建议:政府应该加大对乡镇管理改革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乡镇的财政拨款,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镇管理改革项目。

同时,要加强政府与乡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乡镇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

4. 问题: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群众参与度较低。

建议: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乡镇管理事务,建立定期的群众代表会议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要加强对群众参与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对乡镇管理改革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总之,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但通过制定标准化的指导方针、加大人才培养和选拔力度、增加政府财政支持、提高群众参与度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为乡镇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乡镇管理效能,保障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然而,在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下面将进一步阐述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问题: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缺乏统一标准和指导意见。

由于各地区在改革过程中缺乏一套统一的标准和指导意见,导致改革的步调和内容存在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改革成果。

建议:应制定一套标准化的指导方针,明确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

关于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见

关于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见

关于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见篇一:深化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之我见深化城管综合执法机制改革之我见摘要:在当今城市管理工作中,面对内容多、任务重、情况复杂等情况,很多城市选择了综合执法这一做法。

怎样使综合执法运用的恰到好处,是城管工作者不断思考与探索的。

为此,本文章从严立法、明职责、健机制等八方面浅谈如何深化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机制改革。

关键词: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考评机制参与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目前在全国164个城市中试行。

它对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也存在体制不顺,人员素质参次不齐,执法依据不足,程序不规范等多方面的不利因素。

充分考虑综合执法处于城市这一特定的执法环境的背景,我认为该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深化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的改革:一、加强立法,规范执法人员的权利运用。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成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但是目前城管执法部门所使用的法律法规都是地方性法规或是政府规章,没有形成一部完整的法律体系,缺乏统一规范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综合执法的依据散见于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中,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内容和方式,部分是按照原行政执法体制和主体设定的,所以,一旦相关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综合执法依据也将随之变化,我市目前唯一颁布的一部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法规依据是《宁波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这一地方性政府规章,其法律效力较低,无法满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综合执法体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的动态之中。

因此从立法层次上来说,迫切需要尽快制定出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法律、法规体系,用法的形式加以规范。

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现实要求,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根据社会改革的发展需要,使权力主体、监督执法主体相分离,从体制上形成一种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权力主体相互制约的格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冀政[2009]113号•【施行日期】200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113号2009年5月1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深化我省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建监察等方面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市改造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新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快捷、高效、协调、便民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底,全省设区市基本建立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比较完善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建成城管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基本原则:坚持权责统一。

按照权责对等、分级负责的要求,明确界定设区市、区和街道的城市管理职能。

坚持市级主导。

充分发挥市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核心和主导作用,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由市级管理。

坚持重心下移。

激发调动区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能动性,将城市管理的部分权限调整到区。

坚持市场运作。

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干分离,将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作业等任务逐步推向市场。

坚持强化监管。

健全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标准,建立综合协调、社会联动、全方位覆盖的监管体系。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3•【字号】武发[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武发〔2007〕9号2007年5月13日)为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发展软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政提速,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努力在快速高效、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一)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申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有机结合,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综合配套改革,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

进一步推进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环境。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健全各类应急机制,创新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能分工,优化机构设置。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

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特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特点摘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是对中国行政发展经验的理论总结,是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具有本土性、政治性、人本性、服务性和效能性、系统性、发展性等基本特点。

关键词: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发展中国系统化的行政管理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对西方的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甚至直接用西方理论套用中国行政管理实际,缺乏对中国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现实的深层思考和对中国行政发展的战略思考,缺乏公共行政本土化的学术热情,这也成为制约当前中国行政发展的重要障碍。

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 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如此明确地提出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在中国行政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

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制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发展的经验和对未来中国行政发展的战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公共行政本土化的理论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就是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协调的政府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第一,中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为: (1)它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体现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 (2)它立足于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基本国情,反映时代特征,服务时代要求和发展目标。

第二,合理的政府职能体系是中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从以机构改革为重点向以职能转变为重点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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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

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

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

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

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

中央政府要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

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

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

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

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家标准等方面的作用。

完善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

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

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

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

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

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

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五、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

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

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

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

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政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六、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抓紧制定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制定和完善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要严肃纪律,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确立了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立了到2020年我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今后5年的重点任务,确立了组织实施这项重大改革的具体要求。

《意见》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通盘考虑、总体谋划,在广泛征求意见中集思广益、科学论证,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步骤,体现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

《意见》立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分析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在新的起点上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既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也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既体现了改革的前瞻性、创造性,也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表明了我们党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坚定意志,展现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科学精神。

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不断推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治组织结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依法行政、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政府职能得到很大转变,行政机构和人员得到优化精简。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地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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