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房地产项目外部招标备案经验
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引
开发部
2.3、将资料准备齐全,提交至建管处建经科,并由施工单位支付合同备案费。建管处建经科审核,科长签字,建管处主任签字后,取得备案合同
无
1工作日
3、监理合同备案
建管处建经科
开发部
招标采购部
3.1、督促招标采购部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并由监理单位负责备案。
无
7个工作日
4、施工图审查及备案
建工局
无
1.4、招标交易中心开标,缴纳相关费用,并取得招标交易费发票
无
1.5、取得未盖章中标通知书加盖公司公章,并同招标交易费发票交招标代理机构,其将中标通知书至招标办加盖备案章。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中标通知书,及招标交易发票原件
无
2、进市备
案及总包合同备案
建管处建经科
开发部
招标采购部
2.1、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进市备案,同时督促招标采购部与施工单位签订总包合同。
22工作日
1.2、联系各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并让招标代理机构向施工单位提供招标文件
1、填写招标备案书并加盖公章; 2、请工程部提供工程投标一览表; 3、设计部提供审图合格证; 4、财务部提供资金证明函;5、预算部提供工程量清单,造价及工期
1.3、提交相关材料至招标代理机构,安排招标时间,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准备标书
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引
阶段步骤
报批部门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工作内容
报批所需要件
办理时间
1、招投标
招标交易中心
开发部
工程部、招标采购部、行政人力部
1.1、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明确所需招标资料
1、立项批文; 2、招标备案书(三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资金落实证明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6、工程投标一览表; 7、招标文件 ; 8、工程量清单; 9、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 10、建设单位验资报告
北京房产四项备案办理流程
北京房产四项备案办理流程
1.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首先,机构得向海淀区房屋管理局递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同时提交必要的文件,比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等。
2. 房地产经纪人员备案:接下来,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旗下的经纪人员办理备案。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地产经纪人员备案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3. 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备案:机构还需将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备案,包括项目的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
4.房地产经纪收费备案:最后,机构需要备案其收费标准,明确列出各种服务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主要流程: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业务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专业人员从业登记表等。
2. 通过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理初始备案。
3.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受理备案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作出备案决定。
4. 备案完成后,备案信息同步推送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及有关部门,企业通过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证书。
5.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对已备案的经纪机构、租赁企业进行公示。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操作指南 精品
1.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操作指南1.1创建子账户施工单位使用主账户(该用户名和密码是法人单位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办理资质核查时使用的账户和密码)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通过“添加子帐户”来创建新的子账户。
(如下图)成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进入“我的信息”模块下的“子帐户管理”菜单,单击“增加子帐户”标签来创建项目部用户。
(如下图)注:创建子账户时,“用户名”一定要与“施工许可证号”一致,其中的中括号要用英文半角“[]”。
例:[2013]施[顺]建字0001号;[2013]施建字0001号。
子账户建立完成后,下一步要对其进行授权操作,点击子账户页面中的“授权”进入授权页面,如下图:选择“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2012年1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并确认。
如下图:注:子账户授权不正确将无法进入建材采购备案系统。
1.2建材采购备案登录方法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用已创建好的子账户登录建材采购备案系统,进入在线采购备案页面。
如下图:点击“我的办事大厅”模块下的“申办业务”菜单,选择“(281)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2012年1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进入,输入项目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材料采购备案系统。
如下图:1.3建材采购备案网上申报进入采购备案系统后,单击左侧的“采购备案申报”菜单,进入采购备案填报页面。
如下图:如上图所示,根据“产品类别”和“产品名称”等选择项的不同选择,在“建筑用途”、“系统类别”、“拟使用部位”等选项会有所变化。
当“产品类别”选择“建筑钢材、预拌混凝土、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建筑外窗、保温材料、散热器、预拌砂浆”时,“产品检验信息和产品复验(见证)信息”是必填项。
如下图:当“产品类别”选择“塑料管材管件”且“用途”选择“采暖”时才有见证检验信息,且见证检验信息也是必填项。
分别添加产品检验信息和产品复验(见证)信息。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招标文件[1]
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招标文件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招标文件1. 引言本招标文件旨在邀请有资质和经验的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参与某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工作。
该项目位于[项目位置],面积[项目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我们希望通过此招标活动,选拔到合适的销售代理机构,共同合作推进销售工作。
2. 招标条件为了确保参与本次招标的销售代理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下是参与招标的基本条件:2.1 企业资质- 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相关房地产销售代理经营资质或许可证;-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声誉;- 拥有充足的销售团队和专业销售人员;2.2 经验要求- 至少三年以上的房地产销售代理经验;- 曾成功销售过类似规模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 掌握市场调研、营销推广和客户服务等相关技能;- 具备良好的销售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3. 招标文件内容参与本次招标的销售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材料和文件:3.1 公司信息销售代理机构应提供以下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方式、、邮箱等)-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资质证书副本3.2 经验介绍销售代理机构需提供公司的房地产销售代理经验介绍,包括但不限于:- 过往销售代理项目的项目名称、地点、面积等信息;- 项目销售情况的数据和报告,如销售额、销售速度、客户满意度等;- 公司房地产销售团队的组成和人员情况介绍;- 公司项目代理销售的市场调研和营销策略等介绍;3.3 提案内容销售代理机构需提交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议和提案,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策略和计划,包括市场定位、销售渠道、推广手段等;- 销售目标和指标,如销售额目标、销售速度指标等;- 销售团队组成和人员分工;- 售楼处和样板房搭建计划;- 客户服务和售后服务计划;4. 招标评选与合同签订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选,我们将选出一家合适的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作为合作伙伴。
在签订合同前,我们将与中标代理机构进行详细的合同谈判,包括合同条款、服务费用等事宜。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要件来源注意事项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两份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保密工程不在网上进行申报,下载申请表填写。
1.填写的工程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相一致,并在括号内注明本次备案内容(规证附件中的单体名称)。
工程地址应与施工许可证中工程地址相一致。
2. 建筑面积(m2)/工程造价(万元)一栏: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填写建筑或装修面积,填写内容应与本次备案单体的建筑规模或规划验收注明的相一致(在施工许可范围内)。
工程造价与本次备案内容的合同价款相一致(在施工许可范围内)。
3.“工程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
4.“单位名称” 栏内:填写各单位全称,应与各参建单位“法人公章”名称相一致。
内容应与施工许可证核对,如单位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不符时,应出具变更单位的上级单位或工商局的变更证明文件。
5.报送时间:由备案机关填写。
6.法定代表人(签字):应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为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字,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7.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由建设单位书写1.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结构类型及特点,主要工程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含分包)单位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等情况;(2)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方面的评价;(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包含: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应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有关单位参加,监督单位到场进行监督;验收日期必须与监督报告中的竣工日期一致;应注明无障碍设施验收情况(2005年1月25日后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工程附属绿地验收情况(2010年3月1日后办理规划许可并在规划许可中注明规划绿地情况的建设工程)、供热计量装置安装情况(2010年后竣工的集中供暖的工程)、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工程分包项目依法招标及备案情况等内容。
环京地区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房地产公司五证办理基本流程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略)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现场要求①1、平整、无地上物②2、根据用地红线有可见围挡③3、无挖土、动工2:申请流程①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和界限;③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④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⑤审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申报资料①申请表(填写完整,在建设单位处加盖公章)②书面申请书(A4纸,电脑打印,加盖公章)③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完整,加盖公章)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红章彩印,含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及范围附图)⑤地块勘测图(测绘、土地局盖章(80坐标系))⑥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彩印(发改委办理)【核准批复(证)】或备案证)⑦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申报(法人申报省略))4:报批流程①市区报批流程上报审批局→上报市规划局→现场勘查→流程签批→市政府签批→取证②开发区报批流程上报开发区住建局→转至市自规局→现场勘查→流程签批→市政府签批→取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现场要求③平整、无地上物④根据用地红线有可见围挡⑤无挖土、动工2:申请流程⑥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工程设施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申报资料①建设工程规划申请书(填写完整,建设单位处加盖公章)②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完整,申请人处盖公章)③书面申请书(说明项目概况,加盖公章)④土地证(彩色复印件(报件时须带原件审核))⑤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彩色复印件)⑥规划定位图(彩色复印件)⑦工程效果图(彩色复印件(包括夜景效果图))⑧委托书(填写完整,加盖公章)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⑩联审意见与结论(彩色复印件)11 保障房配建合同(彩色复印件)12 发改委投资计划(彩印(发改委办理))13 环境影响报告表(彩印(环保局办理))14 三维数据入库确认单(原件)15 其它补充材料4:报批流程①市区报批流程上报审批局→上报市规划局→现场勘查→流程签批→市政府签批→取证②开发区报批流程上报开发区住建局→转自市自规局→现场勘查→流程签批→市政府签批→取证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施工证办理流程图审合格书备案(住建局质安科)①立项批复后进行网上申报,由甲方发起,勘查单位、桩设计单位、主体设计单位依次上传项目信息,图审公司进行审图工作,待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上报住建局质安科进行图审备案2:直发包备案(住建局招标办)所需资料①直发包登记表(人员、造价、工程概述)②建设单位营业执照、资质、备案人员证件)③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直发包情况说明⑤社会投资项目发包人承诺书⑥建设单位企业组织架构⑦立项批复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⑨资金落实证明⑩专款专用证明11 图审合格书12 三通一平证明13 组价书(预算清单)14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备案人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需核验)注意事项①根据项目规模、基坑深度等因素确定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证书等级、八大员备案人员数量,避免因备案人员不足导致无法发包②总包备案人员证书应选用住建系统颁发的,社会培训机构颁发证书一律不得使用3:施工合同备案所需资料①施工备案合同②建设单位支付保函(沟通财务前置出具保函)③施工单位履约保函注意事项①合同内容里项目概述、金额、工程名称及开竣工日期应与直发包备案登记表内容吻合;前置建设局审查,避免正式备案时出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期房签约及联机备案操作方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期房签约及联机备案操作方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模块操作方法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的通知》(京建交〔2008〕273号)的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市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现将操作方法说明如下:一、进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交易管理—“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模块中签订预售合同及办理联机备案手续。
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模块分三个页签:“新建”、“变更”、“解除”。
(一)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新建1、“新建”中包括“期房签约”、“联机备案”、“期房签约反馈”以及“联机备案反馈”四部分。
2、在“期房签约”中填写合同信息,查看合同草稿,确认无误后点击“签约”。
(与原期房签约操作方法相同。
)注意:合同点击“签约”前,必须确认合同填写是否无误,一旦点击“签约”,业务进入“联机备案”模块后就不能再回退或删除业务。
3、在“联机备案”模块中打印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后,点击“网上联机备案”。
“联机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完成期房网上签约的行为(买卖双方已签字盖章)告知政府。
因此必须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点“网上联机备案”。
4、在“联机备案反馈”中打印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并由买卖双方在联机备案表中签字、盖章。
至此,联机备案手续全部完成。
5、“期房签约反馈”和“联机备案反馈”具有查询功能,可以查看在该模块中办理的所有业务。
6、已在2008年6月1日前签约且未办理预售登记的,在预售许可期限内的项目,分别处于以下步骤的,数据已自动转到“联机备案”模块,可直接办理网上联机备案手续。
(1)“期房签约”提交到原“签约”步骤的业务(2)完成“期房签约”未申请预售登记的业务(3)处于预售登记“申请”步骤的业务6月1日前,已受理的预售登记业务,即已提交到预售登记—“审核”步骤的业务,仍由审核部门在预售登记审核中办理完毕。
(二)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解除6月1日后,在“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模块签订的预售合同,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通过“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模块提出申请,审核后可解除联机备案(含期房签约)。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 “一次性备案”的操作要求及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一次性备案”的操作要求及标准为加强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监管及备案工作,使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规范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京建法 [2005]515号)和市标办《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的要求和规定,制订以下操作要求及标准。
一、“一次性备案”的受理条件(一)、适用范围:可以采取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的建设工程包括:非国有投资工程(包括全部使用非国有投资或非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其中重点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金额超过 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审批部门核准采取公开招标的工程、及项目审批部门未核准招标方式但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的工程除外。
属于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可以按照市建委和市标办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的招标、监管及备案。
否则,依法按照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外的建设工程的招标、监管及备案程序、规定进行招标、监管及备案。
为了避免由于适用范围把握不准问题,建议招标人在招标之前与招投标监管部门事先落实。
(二)、对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备案时,招标人应当提交下述备案、登记材料,具备后予以受理备案。
备案登记材料按以下办理环节、程序分别列出:1、核查建设工程是否属于招投标情况“一次性备案”范围(1)、项目审批部门关于前期立项的审批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的,包括核准意见书);(2)、招标人的企业章程;(3)、招标人办理备案手续经办人的法人委托函件。
以上第(1)和(2)项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备案材料中装订。
2、核查建设工程是否具备招标条件(4)、规划许可证;(5)、施工许可申请表(经市建委现场踏勘、盖章并签字)。
以上第(4)和(5)项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备案材料中装订。
北京工程招标备案提供材料(一、二级市场)
北京工程招标流程一、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总包或一级市场)(一)施工总承包工作流程:1、项目入场登记(1)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即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关于项目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文件;(注:需提供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2)规划许可证;(注:需提供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3)项目单体回执单;(4)项目入场登记网上填报受理单。
(注: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办事中总承包招投标企业网上办公平台填写)2、招标人委托招标登记(1)《招标人委托招标登记表》(表1-2)(一式两份);(2)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证书副本。
(需加盖红章)3、招标方式抄报(1)《招标方式登记表》4、招标公告发布(1)《招标公告发布单(施工)》(表3-1)(一式两份);(2)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备注:1、2、3、4同时递交到受理窗口即可,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提交一份即可。
5、资格预审文件备案(1)《资格预审文件备案表》(表4)(一式两份);(2)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封皮。
6、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在评标1个工作日前)(1)《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登记)申请表》(表5-1)(一式两份);(2)《招标人拟派资格预审评审代表资格条件登记表》(表6)(一式两份);(3)招标人拟派代表在职证明材料,即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注:加盖红章)对于部分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的招标人,没有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交相关证明,并加盖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和招标人或其劳动人事部门公章。
(4)招标人拟派代表资格评审能力证明材料;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其中,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为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期房签约及联机备案操作方法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模块操作方法根据《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的通知》(京建交〔2008〕273号)的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市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现将操作方法说明如下:一、进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交易管理—“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模块中签订预售合同及办理联机备案手续。
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模块分三个页签:“新建”、“变更”、“解除”。
(一)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新建1、“新建”中包括“期房签约”、“联机备案”、“期房签约反馈”以及“联机备案反馈”四部分。
2、在“期房签约”中填写合同信息,查看合同草稿,确认无误后点击“签约”。
(与原期房签约操作方法相同。
)注意:合同点击“签约”前,必须确认合同填写是否无误,一旦点击“签约”,业务进入“联机备案”模块后就不能再回退或删除业务。
3、在“联机备案”模块中打印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签字、盖章后,点击“网上联机备案”。
“联机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完成期房网上签约的行为(买卖双方已签字盖章)告知政府。
因此必须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点“网上联机备案”。
4、在“联机备案反馈”中打印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并由买卖双方在联机备案表中签字、盖章。
至此,联机备案手续全部完成。
5、“期房签约反馈”和“联机备案反馈”具有查询功能,可以查看在该模块中办理的所有业务。
6、已在2008年6月1日前签约且未办理预售登记的,在预售许可期限内的项目,分别处于以下步骤的,数据已自动转到“联机备案”模块,可直接办理网上联机备案手续。
(1)“期房签约”提交到原“签约”步骤的业务(2)完成“期房签约”未申请预售登记的业务(3)处于预售登记“申请”步骤的业务6月1日前,已受理的预售登记业务,即已提交到预售登记—“审核”步骤的业务,仍由审核部门在预售登记审核中办理完毕。
(二)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解除6月1日后,在“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模块签订的预售合同,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通过“期房签约和联机备案”模块提出申请,审核后可解除联机备案(含期房签约)。
投标项目备案流程
投标项目备案流程投标项目备案是指投标人在参与招标、拍卖、询价等采购活动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采购单位备案相关资料,以确保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
投标项目备案流程是参与采购活动的必要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投标项目备案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准备备案资料。
在进行投标项目备案之前,投标人需要准备相关的备案资料。
一般来说,备案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近期财务报表、资质证书等。
这些资料需要经过认真整理和准备,确保完整、准确、合法。
二、填写备案申请表。
备案申请表是投标项目备案的申请表格,投标人需要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备案申请表格进行填写。
在填写备案申请表时,投标人需要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同时,需要注意填写的格式和要求,以免因填写错误而影响备案的顺利进行。
三、提交备案资料。
完成备案资料的准备和备案申请表的填写后,投标人需要将备案资料和备案申请表一并提交给采购单位。
在提交备案资料时,投标人需要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递交,确保备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有些采购单位会要求投标人将备案资料通过特定的途径提交,比如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投标人需要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四、备案资料审核。
采购单位在接收到投标人提交的备案资料后,会对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
如果发现资料有缺漏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采购单位会要求投标人进行补充或者修改。
投标人需要积极配合,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五、备案结果通知。
经过审核后,采购单位会根据备案资料的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备案结果通知。
备案结果通知一般分为通过备案和未通过备案两种情况。
如果备案通过,投标人可以继续参与后续的招标、拍卖、询价等采购活动;如果备案未通过,投标人需要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备案要求为止。
六、注意事项。
在进行投标项目备案流程中,投标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 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备案资料的准备和提交;2. 填写备案申请表时,要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3. 在备案资料审核过程中,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的工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4. 对备案结果通知要及时关注,根据结果进行后续的工作安排。
北京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的政策和流程
北京市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的政策和流程一、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的相矢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9年5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国办发〔2004〕46 10・《国务院办公厅尖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号)1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1月1日二、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的流程: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准备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5、办理税务登记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0、办理企业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矢稅费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4、补、换、领证照费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3、申报规划要点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T生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尖稅费1、可行性研究费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1、申报选址定点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4、办理人防审核5、办理消防审核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11、委托地质勘探12、委托初步设计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18、市政管线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尖稅费1、工程勘察(测量)费2、工程设计费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4、竣工档案保证金5、临时用地费6、临时建设工程费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6、委托地价评估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三、集体土地的征用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19、签订征地协议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23、市政府下文征地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稅等稅费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26、办理冻结户口27 '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28、办理农转工工作29、办理农转居工作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32、征地结案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矢稅费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2、资金占用费3、滞纳金4、土地使用费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7、土地闲置费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9、城镇土地使用稅10、地价评估费11、出让土地预订金12、征地管理费13、土地补偿费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15、地上物补偿费16、劳动力安置费17、超转人员安置费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19、耕地占用稅第五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2、办理拆迁申请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6、办理户口冻结7、暂停办理相尖事项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15、强制拆迁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矢稅费1、房屋拆迁补偿费2、搬家补助费3、提前搬家奖励费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5、清理费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9、房屋拆迁管理费10、房屋拆迁服务费第六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10、出施工图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17、招标准备18、招标通告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25、召幵招标会,勘察现场26、召幵开标会议,进行开标27、评标、决标28、发中标通知书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30 '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32、建设工程监理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35、办理开工前审计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稅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50、竣工统计登记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52、办理产权登记A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矢稅费1、三通一平费2、自来水厂建设费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供热厂建设费煤气厂建设费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地下热水资源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开发管理费、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建筑行业管理费、绿化建设费、公园建设费、绿化补偿费、路灯维护费、环卫设施费、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 、建安工程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质量管理监督费、竣工图费、建材发展补充基金、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工程监理费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超计划用水加价、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32、占道费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七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一、北京市夕卜销商品房的销售1、办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选定中介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3、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4、签订正式买卖契约5 '办理签约公证6、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公证7、办理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登记8、外销商品房转让登记9、外销商品房抵押登记10、楼宇交付入住手续11、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二、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的销售12、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13、签署预售内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14、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15、销售项目备案16、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销售17、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18、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19、办理预售登记20、办理转让登记2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22、楼宇交付入住23、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24、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三、北京市房地产岀租的综合管理25、房屋出租权的确认26、申请房屋租赁许可证27、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承租协议28、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29、租赁房屋的转租30、房屋租赁矢系的终止四、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专项(外地来京人员)管理31、房屋出租权的确认32、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33、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34、签订书面租赁协议35、租赁双方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五、北京市房地产的抵押36、抵押权的设定37、签订抵押合同3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39、抵押房地产的占管40、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相矢稅费1、营业稅2、城市维护建设稅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稅5、契稅6、土地增值税7、企业所得稅8、个人所得税9、房产稅10、城市房地产稅11、房屋产权登记费1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3、房产共有权执照费14、房屋他项权利执照费15、房屋买卖登记费16、房屋买卖手续费17、房屋租赁审核备案手续费18、向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审核备案手续费19、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20、房屋租赁登记费21、房屋估价手续费22、房屋公证估价手续费23、房地产价格评估费24、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第八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1、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2、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居住小区的物业接管综合验收4、物业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的核准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6、制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7、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8、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相矢稅费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6、供暖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21•【字号】京建发〔2016〕444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标投标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禁止出现下列行为:(一)不同投标人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的;(三)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针对投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精确到人民币“元”)。
二、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将上述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并列为否决投标条款单独列项。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存在上述所列行为的,应当否决相关投标并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三、对认定投标人有本通知第一条所列行为的,行政监督部门应责令其对相关工作进行整改,对其不良行为按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予以记分,并纳入企业及个人诚信档案。
市、区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所监管工程上述所列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四、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行政监督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最新招投标流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最新招投标流程一、招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施工招标的,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上述条件,招标人进行招标时,应向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提供立项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申请表,方能进入招标程序、办理各项备案事宜。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向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需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的,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委托书;2、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意见书。
(二)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组织形式的,提交以下材料:1、法人委托书;2、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或专职招标业务人员证明材料;3、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向招标办提交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责任人:投标监管处工作人员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三、招标方式抄报(一)需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提交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意见书。
(二)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方式的,提交招标方式登记表。
拟邀请招标的,还应同时提供证明其企业所有制性质和投资性质的相关材料。
符合直接发包规定的工程,可持以上文件及法人委托书办理直接发包登记手续。
(三)招标方式抄报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持招标办《招标公告发布单》到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投标服务部办理发布招标公告事宜(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照公告规定接受投标报名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等。
房地产二级开发流程超详细
⑨ 建设项目后退道路红线旳距离符正当律、法规、 规章和城市规划技术原则旳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返回
主要审查内容
⑩ 已安排了必要旳水、电、气、热等市政基础设施 ►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审查旳内容。
➢ 形式审查
规划意见书
修建性详规
图纸资料
工程档案登 记表
勘察设计招 投标文件
1个工作日
向区规划委申报
1个工作日 综合科受理
5至25个工作日 规划科审查
1至2个工作日 副局长审查
1个工作日
核发规划证
1至2个工作日 局长决定
项目地名核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返回
主要审查内容
➢ 实体审查 ► 已审查经过设计方案旳建设项目:申报图纸 是否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已审查经过旳设 计方案。 ► 前款要求项目以外旳建设项目: ① 申报图纸旳用地范围与规划拟定旳范围是 否一致
► 全部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返回
受约束节点
➢ 规划意见书及其中旳要求 ➢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其中旳要求 ➢ 工程档案登记资料 ➢ 勘察设计招投标审查告知书 ➢ 项目旳地名核准批复 ➢ 技术图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返回
制约节点
➢ 工程施工许可证 ➢ 工程建筑面积预测量 ➢ 预售许可证 ➢ 房屋权属初始登记
3至10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审核
1个工作日
中标告知书
1至3个工作日 招投标备案
勘察设计招投标
返回
主要审查内容
➢ 勘察及设计单位资格审查及委托代理机构 旳资格审查
公司招标经验(3篇)
第1篇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获取优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招标的方式来进行采购、建设等业务。
招标不仅是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方式,也是企业实现规范化、透明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结合本人参与公司招标的经验,分享一些招标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一、招标前的准备工作1. 明确招标需求在招标前,首先要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规模、资金来源、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进度要求等。
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因为它是后续招标工作的基础。
2. 制定招标方案根据招标需求,制定详细的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同时,要确保招标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如果企业不具备招标条件,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要综合考虑其资质、经验、服务能力等因素。
4.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包含了招标项目的全部信息。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语言规范、准确,避免歧义。
(2)内容完整,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技术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
(3)格式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4)附件齐全,如技术规格书、图纸、样品等。
5. 发布招标公告按照招标方案,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确保所有潜在投标者都能了解招标信息。
二、招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严格资格审查在招标过程中,要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参与招标的条件。
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方面。
2. 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出现徇私舞弊、不公平竞争等现象。
这需要招标方、评标委员会、监督部门等共同努力。
3. 严格评标程序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
评标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评标委员会组成合理,成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项目备案与立项管理办法
项目备案与立项工作程序项目备案与立项是项目启动的必要环节,是规范项目信息管理,避免项目冲突,控制项目前期费用,启动项目工作的重要措施。
从任何来源的各类项目信息均应进行备案,项目信息应根据备案后跟踪和进展的情况确定是否立项。
项目备案后,方可开展项目的前期调研、客户接触工作,并可以开始使用少量预算内的前期费用。
经调查研究确认项目真正可行后,进行项目立项,立项后方可开展项目的实质性工作和使用相关项目费用。
项目的备案与立项必须执行项目备案与立项工作程序。
任何人员从任何来源取得的、有可能承揽的项目信息均应进行项目备案。
项目备案为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提供项目信息的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到项目的准确信息,并至少提供本规定要求的最基本的信息。
所有设计项目、包含主体设计内容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报院备案的项目应按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有关规定在院市场经营部同步备案。
项目较为成熟后,有可能承揽到或开始投标前,应按本工作程序进行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为对项目信息的遴选过程,批准立项的项目开始进行投标和后续工作,未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应进行后续涉及进一步投入资金的工作,可视情况继续跟踪,或果断放弃,以将有效资源投入到更有可能的项目上。
项目备案和立项工作由市场部负责和组织。
各类项目信息均应提交市场部办理备案手续,并按市场部的有关规定随时通报和记录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跟踪情况和进展情况。
市场部应分类登记项目的备案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及时修改,并组织处理或协调处理项目冲突。
市场部应按项目立项程序组织遴选项目信息,确定立项项目和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项目立项程序由多个部门协同完成,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各业务和专业部门参与项目的遴选工作,各部门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接受市场部的组织和安排,积极协助和配合项目立项工作,保证项目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项目立项应经过批准,并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可同时确定参与的部门、业务与专业负责人和人员,组建项目部门。
北京市招投标评定分离流程
北京市招投标评定分离流程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具体流程如下:(一)确定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招标人应通过“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定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招标人应当使用本市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文本,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明确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1.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等文件要求,合理设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
评标办法应明确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规则,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经评审后认为有效投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应当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超过三个的,中标候选人应不少于三个。
2.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应明确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要素、定标规则等内容。
定标要素可包括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科技创新能力、项目管理人员经验与水平、同类工程经验(业绩)、企业资质规模、信用等因素。
定标规则由招标人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原则确定,但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方法。
(二)开标评标招标人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规定数量的不排序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意见表中列出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四)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
成员可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由招标人邀请具备相应专业能力非本单位人员担任。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定标定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定标办法,综合考量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北京市建委招标流程
中信房地产大吉项目北京市建设工程备案流程一、接收项目信息1、收到招标人项目信息后,立即组建项目小组,依据项目性质及特点配置人员组建项目小组,并与招标人进行联系及沟通。
2、收集项目前期情况,并制订工作计划报给招标人。
二、项目前期备案工作1、确定招标形式依据发改委批复文件及北京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求确定招标形式:2、选择有形建筑市场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施工)共分为四个: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五道口标办一级市场)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广安门标办二级市场) 区(县)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绿化工程)依据项目情况分析本项目的备案部门:在前期需要办施工回执单,拿到施工回执单方可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办理,施工回执单的办理分为:北京市建委区(县)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可以打电话咨询市建委及各个区(县)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询问是在哪个部门进行办理,因为北京各个区做法都不一样,例如朝阳区标办,就是在一个地方进行办理回执及招标。
(一)招标人准备的资料,但是由招标公司协助准备:(一级市场备案办回执)1、北京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包含哪些需要招标及招标形式)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件的复印件3、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原件4、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5、施工许可申请表(可从网上下载)6、资金证明(存款证明工期一年以内50%,一年以外30%)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第六条第(七条)(二级市场本案办回执)房产证租房合同(如果是非自己房产)土地所有人给使用人出具的允许施工(装修、改造)的证明施工许可申请表(二)招标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1、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2、招标代理协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委托招标,或项目审批部门未核准招标组织形式而招标人采取委托招标时)(给标办提供复印件并盖招标人公章)3、招标人出具给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授权委托书3、标人委托招标登记表(表1-2)4、招标方式登记表(表2)三、发布招标公告1、依据建设部87号令规定的建设规模和高度等确定投标人资质;2、北京市依据“建市[2003]86号”文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时项目经理有关内容的界定及注意事项”发出“关于停止使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招投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建造师取代,项目经理是由企业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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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招标流程
一、总包单位流程
1.待招标地块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2.招标代理咨询公司根据建设方、图纸等有关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出具工程量清单、招
标控制价。
将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的有关文件送至标办备案。
在备案过程中要注意双30%的控制,即暂估价及暂估项总额不得超过总价的30%;不得将定额工期压缩超过30%;
不得有明显显失公平的条款出现;工程预付款不得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10%,不高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30%。
3.本工程为邀请招标,通知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如果为公开招标,需在发放招标
公告或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公告一般为5个工作日。
对招标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发放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里,参加建设方组织的现场踏勘及投标
答疑会。
5.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的疑问等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送至建设方;建设方根据招标文件
的时间安排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答疑,并以书面形式发放各投标单位。
6.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时间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投标时进行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招标文件发放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最短不能短于20日历天。
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代理单位与标办工作人员及时沟通,开标的时间、开标的具体
开标室、评标专家的抽取。
如果为邀请招标,还需在开标之前将各投标单位预计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网上锁定。
(评标专家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及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由专家库专家及甲方代表组成,甲方代表资格要求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并经授权后担当)。
在开标前一天,协助标办填制《北京市评标专家专家库抽取登记表》、《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通知单》并通知各评标专家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8.投标、开标时,要求各投标单位参加,现场唱标。
9.开标开始时,各投标单位在制定的表格签到,将投标单位,负责人,投标报价等有关信
息填入相应表格。
开标后,按照一定顺序,由各投标单位的授权投标人手持授权委托书,进行唱标(投标单位名称、标的、投标价、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保险、工期等主要内容)。
具体涉及表格如下:投标文件送达后填写《开标会签到表》(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代理单位)、《投标文件报送签收一览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报送签收一览表》(投标单位)、《开标记录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复核一览表》(投标单位),开标完成后,《开标情况记录表》各有关单位。
10.唱标结束,由招标代理单位及建设方代表将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暗标进行逐一编号。
由标
办根据唱标结果进行网上数据的录入,并将录入结果打印出由各投标方进行确认签字后作为依据。
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及一套副本准备出,送至评标室进行评标工作。
所涉及表格如下:《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在评标结束后由各专家签字。
11.招标代理人员及甲方人员在评标室外等候,以待解决评标过程中出现有关招标文件等有
关问题。
12.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经济部分、技术部分的评标,并出具最终评标结果。
涉及专
家所填表格如下:《评标文员会签到表》、签订《评标专家声明书》、各专家在评标过程中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评定表格格式填写《评分汇总及得分换算表》、《技术暗标评标记录表》、《商务标评审记录表》。
最后填写《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专家签字、《评
标结果汇总表》、《评审意见表》《评标打分表专家复核意见表》。
13.招标代理公司将招投标过程中的一系列文件及表格整理,完成评标报告。
将评标报告送
至标办进行审核后备案。
评标报告包括上述所有表格、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由招标人填写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表》和代理公司填写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表》。
14.待评标报告备案完成后。
标办根据中标金额及定标结果,出具招标服务费收费单。
招标
单位与投标单位共同按照单据相应金额交纳招标服务费。
服务费比例(施工标:招标方与投标方比例为7:3;监理标:招标方与投标方比例为6:4)
15.招投标双方按照相应的比例开具支票,并一同到标办办理招标服务费的交纳工作。
16.待招标服务费缴纳完毕,招标代理公司将出具中标通知书,待标办审核后由标办主任签
字盖章后生效。
17.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告知其他未中标单位的定标结果,退还各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工作日内,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施工合同。
(甲方发放中标通知书。
一式伍份,标办、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乙方、办理开工证时建委。
)
18.招标代理公司出具合同,待双方确认,进行签字盖章。
(合同份数:标办一份,甲乙双
方需要的份数)
19.签订合同后,甲方手持签字盖章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去担保公司申请办
理工程支付保函,并由公证处对该保函的合法性进行公证;乙方手持签字盖章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去担保公司申请办理工程履约保函,并由公证处对该保函的合法性进行公证;保函金额、有效时间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保函为合同价扣除暂估项的10%)。
20.乙方需在北京招投标信息网中,网上录入《合同备案信息表》,并打印经甲乙双方盖章,
并下载《合同签订备案表》,按要求填入内容并甲乙双方盖章。
21.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中标通知书、签字盖章合同、合同备案表、…………履约保
函及公证原件(盖章后的复印件3份)、支付保函及公证原件(盖章后的复印件3份),一同去标办进行合同备案工作。
22.备案完毕,保函及公证原件留存标办,待工程结束退给各单位。
双方只留保函及公证盖
标办章的复印件。
将合同原件盖备案章。
并将各合同发给各有关单位。
向中标单位退回投标保证金。
23.备案完毕,外部招标过程结束。
24.甲方将根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去建委办理开工许可证。
25.如果需要变更项目经理,需要填制《合同变更备案表》,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复印件,甲乙双方一同去区标办进行变更。
二、外部备案的招标和合同
1.总包分部分项清单中,如果含有相关专业工程,则该部分专业工程不用招标备案,只做
个合同备案;(定标金额要和原清单报价金额相差不大)
例如:内部招投标时,外窗按照暂估项放入暂估专业1000万,甲方自主定标后800万。
定标后甲方将中标分包指定给总包,要求总包与分包做外部备案手续。
那么由于外部招标文件中,门窗工程在分部分项工程中(总包范围),且800万与1000万相差不大,则不用外部招投标,只做个合同备案就行了。
(北京标办,是要求标办主任签个字就可以合同备案了)。
2.如果外部招投标文件中,列入暂估项的工程超过了200万,则既要外部招标备案又要合
同备案,由总包进行招标。
不超过200万,只需总包与分包签一份合同即可不用合同备案。
(注:总包负责招标,甲方可以给相关意见,但仍然后总包负责招投标)
3.我部招标文件中的清单部分是这样规定的:
凡材料价格能够在造价信息中找到的相同规格型号的,就不能列入暂估价中;门窗工程、通风工程等总包单位能施工,不需要专业资质要求的,不能列入暂估项中,要有总包施工。
列入暂估项的工程要:图纸不详、需要专业资质、不具备招标条件等,暂估项+暂估价不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