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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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机电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一压风机司机操作规程一、开车前的准备工作1、对电机和开关做详细检查。

2、检查油位:检查油汽桶内油位是否在观油镜两条线之间。

3、油气桶泄水:慢慢打开油气桶之泄油阀,将停机时的冻结水排出,直到有润滑油流出时,立刻关闭。

4、打开压缩机出口阀门。

二、开车及运行1、起动:按“ON”键,压缩机起动运转。

2、观察液晶显示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声音、振动、闪烁、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停机检修。

(正常情况下请勿使用“紧急停止按钮”停机)3、运行时每小时检查仪表,记录电压、电流、排气压力、排气温度、油位等。

4、经常检查各机件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冲击发生。

三、停车1、按“OFF”键,压缩机自动停止。

2、当运转中有异声及异常振动时应立即停机。

1、操作高压电气开关,均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站在绝缘台上。

2、停送电操作顺序:(1)停电顺序:断开断路器开关、断开负荷侧刀闸、断开母线侧刀闸(2)送电顺序:合母线侧刀闸、合负荷侧刀闸、合断路器开关。

每操作一道工序都要看设备是否到位,否则应重新操作。

3、停电检修或者故障停机或未使用的开关柜,应闭锁、挂牌,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

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必须要进行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5、值班人员,应严格监视所有设备的运行状况,正确无误的做好相关记录,遇大风雪、暴风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设备的安全巡视。

6、变电所馈出线要求停送电时,必须有调度室主任签发的工作票、停电申请。

要求恢复送电时,必须是联系停电人来联系。

值班电工做好记录,方可送电。

1、充电工必须熟悉掌握本室设备(充电架、整流器、矿灯)的主要性能、构造,掌掘各部件的作用,工作原理和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

2、接班后要认真检查各系统及充电架,整流器的运行情况,矿灯与充电架的对应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经常检查检修矿灯,使矿灯完好率达到比经常用灯总人数多10%。

2020煤矿安全规程(电器)(2012)

2020煤矿安全规程(电器)(2012)

一般规定
第445条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 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 ,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 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 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 电。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
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除外)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巷道中及沿该巷道的机电设备硐室内或以采用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备和仪表、仪器);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允许使用安全检测鉴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灯。
淄矿大学安全文化培训学院 12
电气设备和保护
第455条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 ,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 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 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 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 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淄矿大学安全文化培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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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第461条 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 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 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462条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 设1个出口。 第463条 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 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 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
第一部分 主要内容
2016年月 机电运输科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四百三十五条 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 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 执行.
第四百三十六条 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 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 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 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 应当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 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 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 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 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 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 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 10min内启动和运行. 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 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
• 第四百三十七条 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 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 范要求.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四百三十八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 电所和采 (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 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 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 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 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 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 配电装置. 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 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 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 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 超过3个.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通风采掘机械提升运输)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通风采掘机械提升运输)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通风.采掘机械.提升运输)部分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2.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4.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

5.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除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6.倾角大于15度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倾角大于25度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7.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伤人。

8.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9.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0.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11.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

内喷压力不得小于2MPa。

外喷压力不得小于1.5MPa。

如果内喷装置不能使用外喷压力不得小于4MPa。

12.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以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帮、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并对工作面输送机实行闭锁。

13.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14.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水压3MPa,外喷雾水压1.5MPa。

15.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刮板机严禁乘人。

必须打牢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锚固支柱。

16.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17.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度,机电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度时,必须停止作业。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四)解析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四)解析

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

第四百五十二条 井下配电网路(变压 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必须具有过流、短 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 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 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去掉了: 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溶体】 •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 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 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者同时工作 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
(三)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当采用煤 矿用铠装或者非铠装电力电缆或者对应电 压等级的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四)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 用煤矿用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 气设备应当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第四节 输电线路及电缆
第四百六十四条 电缆的敷设应当符合 下列要求: (一)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30°以下的 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吊钩悬挂。 (二)在立井井筒或者倾角在30°及以上 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夹子、卡箍或者其 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当能承 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第四百五十七条 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 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拆除、检修和运输 【原为: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 设备安装】等要求,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四百五十八条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 时, 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第四百五十九条 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 间应当留出0.5m 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之间留出 0.8m 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者后面进行检 修的设备,可以不留通道。
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 • 第四百五十三条 矿井6000V 及以上
【新增】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 相接地电容电流,生产矿井不超过20A,新 建矿井不超过10A。【新增】 • 井上、下变电所【原为:地面变电所和 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 具备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向移动变 电站和电动机【增加】供电的高压馈电线 上,必须具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 接地保护。 •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 装置或者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 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解读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

解读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
第376条规定,采用轨道机车运输中,要求 “新建高瓦斯矿井不得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
第384条规定,倾斜井巷运送人员及人车要 求中,要求“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 井人车运输”。
一、修订情况简介
删除原《规程》第438条中 “空气压缩机排气 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的 要求,不允许使用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第312条,关于矿井主要泵房的规定中,新增 “排水系统集中控制的主要泵房可不设专人值守,但 必须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
一、修订情况简介
上述四条,明确了主通风、主排水、主提升 和采区变电所可以使用集中监控,视频监视等现 代化手段,实现减人提效。
另外,新增第685条,“矿井应当设置井下 应急广播系统,保证井下人员能够清晰听见应急 指令”。
一、修订情况简介
(三)新旧版《规程》对比
在条款数量上,新版《规程》新增21条, 合并22条,修改82条,不变41条,变化数量 较大。
在条款内容上,新版《规程》将煤矿建 设期和生产期的条款分开,将强电和弱电条 款分开。
一、修订情况简介
在条款章节上,新增矿井建设和监控与 通信两个篇章,井下电池电源一个小节,以 及将原《规程》“电缆”小节名称变更为 “输电线路及电缆”。
一、修订情况简介
如新增第70条: 建井期间应当尽早形成永久的供电、提升 运输、供排水、通风等系统。未形成上述永久系 统前,必须建设临时系统。 矿井进入主要大巷施工前,必须安装安全监 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系统。 此条款严格要求了矿井建设期间的生产辅助 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一、修订情况简介
第382条,采用机械运送人员要求中, 将原《规程》“严禁使用固定车厢式矿车、 翻转车厢式矿车、底卸式矿车、材料车和平 板车等运送人员”修订为“运送人员的车辆 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 人员,严禁人、物料混运”。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机电)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机电)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题库一、填空1、矿井电网保护两闭锁是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2、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两类。

3、煤矿井下电气管理“三无”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4、过流是指电气设备发生短路、过负荷、断线故障时,流过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的电流超过(额定电流)。

5、电气设备的三大保护是(过流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

6、防爆电气设备“三证齐全”的“三证“是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7、常见的过流种类有(过载)、(短路)、(断相)。

8、失爆是指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隔爆性)和(耐爆性)。

9、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0、年产60000吨以上的矿井,应采取(双回路)进行供电,一路主供,一路(带电)备用。

11、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

12、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标志为(Ex)安全标志为(MA)。

13、井下高压不得超过(10000)V。

14、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实行“三专”供电指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

15、煤矿井下要求高压不超过(10000)伏,低压不超过(1140)伏。

16、井下主要排水设备中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h的正常涌水量。

17、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内不得超过(3)米。

18、矿灯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19、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 )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0、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 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二、选择题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应实行()通风。

A、串联B、独立C、扩散答案(B )2、矿井火灾的三要素是指()。

A 、可燃物、引火源、充足的氧气;B、引火源、爆炸物、氮气;C、汽油、火源和空气答案( A )3、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次应急演练。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 机电运输部分目录第八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2)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2 第二节 立井提升 ................................................................................................................................... 6 第三节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 8 第四节 提升装置 ..................................................................................................................................11 第五节 空气压缩机 .............................................................................................................................. 15 第九章 电 气. (15)第一节一般规定 ................................................................................................................................... 15 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 ....................................................................................................................... 17 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碉室 . (17)第四节 井下电缆 ................................................................................................................................. 18 第五节 照明、通信和信号 ................................................................................................................... 19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 20 第七节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20)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第三百四十七条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016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机电部分

2016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机电部分
5.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应采用EPL Ma保护级别。非煤矿专用的便携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检修或搬迁前,……
第四百四十八条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时(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核查与安全标志审核的一致性;入井前,应进行防爆检查,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二使用时,罐耳和罐道的磨损量或总间隙达到下列限值时,必须更换:
1.木罐道任一侧磨损量超过15mm或总间隙超过40mm。
2.钢轨罐道轨头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轨腰磨损量超过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超过8mm,或在同一侧罐耳和罐道的总磨损量超过10mm,或者罐耳与罐道的总间隙超过20mm。
3.在调整双滚筒提升机滚筒旋转的相对位置时,制动装置在各滚筒闸轮上所发生的力矩,不得小于该滚筒所悬重量(钢丝绳重量与提升容器重量之和形成的旋转力矩的1.2倍。
4.计算制动力矩时,闸轮和闸瓦的摩擦系数应根据实测确定,一般采用0.30~0.35。
第四百二十七条各类提升机的制动装置发生作用时,提升系统的安全制动减速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
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须进行第1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
(三缠绕式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
试验结果,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出现下列情况的钢丝绳,应停止使用:
(六)矿灯应使用免维护电池,并具有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采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矿灯还应具有防过充电、过放电功能。(七)加装其他功能的矿灯,必须保证矿灯的正常使用要求。第四百七十二条矿灯房应符合下列要求:(二)取暖应用蒸汽或热水管式设备,禁止采用明火取暖(个别情况下,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应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四)应有与矿灯匹配的可靠充电装置。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第四百七十六条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第四百七十七条……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和地面直接分区供电的电缆,不能与井下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分区总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第四百七十九条变为耐腐蚀的扁钢。第七节第八节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井下电池电源井下用电池(包括原电池和蓄电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连接主接地极母线,……镀锌铁线变为耐腐蚀的铁线,扁钢第四百八十四条(一)串联或并联的电池组应保持厂家、型号、规格的一致性。(二)电池或电池组应安装在独立的电池腔内。(三)电池应配置充放电安全保护装置。第四百八十五条使用蓄电池的设备充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充电设备与蓄电池匹配。(二)充电设备接口应具有防反向充电保护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讲解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讲解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讲解一、引言煤矿是一种常见的资源开采行业,但其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煤矿安全规程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机电部分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较为详细地介绍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的内容。

二、机电设备的安全要求2.1 设备选择与使用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对于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必须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电设备,在实施之前,需要对设备进行合格评定和验收。

其次,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参数或操作方式。

2.2 设备维护与检修机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也是确保煤矿安全的重点内容。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于老化设备或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进行修理、更换或报废处理。

在进行设备维修和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2.3 电气安全煤矿机电设备中的电气安全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在设计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安全标准,并确保设备正常接地和安全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的人员进行,以确保电气安全。

2.4 防火与防爆措施煤矿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工作环境,因此在机电设备的选择和使用过程中,必须考虑防火和防爆的措施。

机电设备的外壳和内部结构必须符合相关防火和防爆要求,并进行防护、检修和保养。

同时,需要采取火灾和爆炸的预防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防范培训。

三、机电设备的操作规范3.1 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在进行机电设备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试。

操作人员需要了解机电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式和安全要求,具备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技能。

同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3.2 设备操作流程机电设备操作的流程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

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机电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机电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机电部分
一、机械与电气基础知识
1.请简要介绍机械这一概念,并列举出煤矿中常见的机械设备。

2.请解释电气这一概念,并说明电气在煤矿中的应用。

3.请比较并解释交流电和直流电的区别及其在煤矿中的应用。

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
1.请详细说明如何正确使用和操作电动提升机。

2.在使用工业车间起重机械时,有哪些安全事项需要注意?
三、电气设备安全操作
1.在操作高压开关设备时,有哪些注意事项需要遵守?
2.请解释接地保护的原理,并说明其在煤矿电气设备中的作用。

3.在煤矿井下使用电缆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四、机电设备维护与检修
1.请说明煤矿通风系统的常见故障及其处理方法。

2.请描述电动机常见故障的原因和检修方法。

3.不合格的电缆使用可能导致什么问题?请列举几个例子说明。

五、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
1.当发生火灾时,应该采取怎样的紧急措施?
2.当发生机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该采取哪些应急措施?
3.电气事故发生时,应该立即采取哪些措施进行救援?
六、煤矿机电设备管理
1.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2.请列举一些机电设备管理的常见措施和要求。

3.请解释预防性维护的概念,并说明其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中的作用。

结语
以上是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中机电部分的试题,希望能为广大煤矿从业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在进行机械和电气操作时,务必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祝大家工作顺利!。

《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部分

ZF 3800/16/26
SGZ 630/220
SZZ 730/110
PLM1000
DTL80/40/2*40
BRW315/31.5
MG170/411-WD
ZZ8000/17/32
SGZ630/150
SZB730/90
PCM110
DSJ80/40
XRB2B80/31.5
MG200/491-WD
ZY4400/10/23
BRW200/31.5
ZF10000/22/43
PLM4000
S375
二、采掘机械
晋煤集团综采工作面设备配套名细表
回采方式 3#煤分层综采工作面(上) 采煤机 MG250/600-WD1 液压支架 ZZP-4400/17/35 刮板运输机 SGZ764/400 转载机 SZB764/200 破碎机 PCM110 带式输送机 DSP1080/1000/160 乳化液泵 BRW400/31.5
一、矿井建设
第七十条 建井期间应当尽早形成永久的供 电、提升运输、供排水、通风等系统。未形 成上述永久系统前,必须建设临时系统。 矿井进入主要大巷施工前(二期建设),必 须安装安全监控、人员位臵监测、通信联络 系统。
一、矿井建设
第七十一条 建井期间应当形成两回路供电。当任一回路停 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能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暂不能 形成两回路供电的,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当 满足通风、排水和撤出人员的需要。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 进入巷道和硐室施工前(二期建设),其他矿井进入采区巷 道施工前(三期建设),必须形成两回路供电。
二、采掘机械
第一百一十四条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厚度、倾角、 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 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 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 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 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 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 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 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六)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 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培训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培训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培训第九章运输、提升和空⽓压缩机第⼀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第三百七⼗四条采⽤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采⽤⾮⾦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必须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同时应当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动洒⽔装置。

(三)应当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

(四)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下降保护装置。

(五)倾斜井巷中使⽤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六)在⼤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并采取防⽌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七)液⼒偶合器严禁使⽤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偶合器不受此限)。

(⼋)机头、机尾及搭接处,应当有照明。

(九)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牌。

⾏⼈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

(⼗)输送带设计安全系数,应当按下列规定选取:1.棉织物芯输送带,8~9。

2.尼龙、聚酯织物芯输送带,10~12。

3.钢丝绳芯输送带,7~9;当带式输送机采取可控软启动、制动措施时,5~7。

第三百⼋⼗条轨道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运⾏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应当使⽤不⼩于30kg/m 的钢轨;其他线路应当使⽤不⼩于18kg/m 的钢轨。

(⼆)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运⾏的轨道线路,应当采⽤不⼩于22kg/m 的钢轨。

(三)同⼀线路必须使⽤同⼀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四)轨道线路必须按标准铺设,使⽤期间应当加强维护及检修。

第三百⼋⼗⼆条长度超过1.5km 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差超过50m 的⼈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当采⽤机械⽅式运送⼈员。

运送⼈员的车辆必须为专⽤车辆,严禁使⽤⾮乘⼈装置运送⼈员。

煤矿安全规程2023版电子版机电方面

煤矿安全规程2023版电子版机电方面

煤矿安全规程2023版电子版机电方面1. 引言煤矿作为我国能源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煤矿安全规程2023版电子版机电方面被制定并广泛应用。

2. 设备选择与运行2.1 机电设备选择在煤矿机电设备选择中,应优先考虑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并拥有相关的安全认证。

同时,还要综合考虑设备的使用寿命、维护难易程度以及能源消耗情况等因素,以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性。

2.2 设备运行与维护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对于煤矿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运行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要求,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潜在故障隐患。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记录和检修计划,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配电系统安全3.1 配电系统的选择与设计配电系统作为煤矿机电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到煤矿的正常运行。

在选择和设计配电系统时,应充分考虑煤矿的实际情况和用电负荷需求。

同时,还要合理配置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3.2 配电系统的运行与维护配电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是保障煤矿安全的重要环节。

运行人员应熟悉配电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保养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同时,还应定期对配电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正常运行。

4. 通风系统安全4.1 通风系统的设计与布局通风系统在煤矿安全中具有重要作用,可有效控制煤尘和有害气体的积聚,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通风系统的设计和布局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合理利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的组合方式,确保通风系统的效果和安全性。

4.2 通风设备的运行与维护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对于有效保障煤矿通风系统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运行人员应熟悉通风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保养,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精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机电部分

精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机电部分
2
查现场和资料。第 1~9 项不符合要求 1 处扣1 分,第 10 项不符合 要求 1 处扣 0.5 分,其 他项不符合要求 1 处 扣 0.1 分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办法
排水 系统
1. 矿井及采区主排水系统:⑴排水能力满足矿井、采区安全生产需要;⑵泵房及出口,水泵、管路及配电、控制设备,水仓蓄 水能力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⑶有可靠的引水装置;⑷设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置;⑸电动机保护装置齐全、可靠;⑹排水设施、水泵联合试运转、水仓清理等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规定;⑺ 水泵房安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电话;⑻ 各种仪表齐全,及时校准;⑼ 使用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⑽ 采用集中远程监控,实现无人值守。2.其他排水地点:⑴ 排水设备及管路符合规定要求;⑵ 设备完好,保护齐全、可靠;⑶ 排水能力满足安全生产需要;⑷ 使用小型自动排水装置
二、煤矿机械(20分)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办法
主提 升(立斜井绞车)系统
1.提升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2.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立 井提升装置的过卷过放、提升容器和载荷等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规定;4.提升装置、连接装置及提升钢丝绳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5.制动装置可靠,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使用可靠的电 气制动;6.立井井口及各水平阻车器、安全门、摇台等与提升信 号闭锁;7.提升速度大于 3m/s 的立井提升系统内,安设有防撞梁和缓冲托罐装置;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安设有地锁和 离合器闭锁;
项目内容
基本要求
标准分值
评分办法
设备 证标
1.机电设备有产品合格证;2.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 地点符合规定;3.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检查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部分检查一、引言煤矿是一种高风险行业,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对于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机电部分的检查是确保煤矿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本文将从机电设备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检查记录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机电设备检查内容在进行煤矿机电设备检查时,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 设备运行状态检查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因此,在进行机电设备检查时,需要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仔细观察和检查。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设备是否正常启停。

•设备是否有异常噪声,是否存在异味。

•设备运行是否平稳,是否有振动现象。

•设备是否存在漏电、过热等现象。

2. 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是煤矿机电部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进行机电设备检查时,应当特别关注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运行状态。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电气设备是否有明显的漏电现象。

•电气设备的接地是否正常。

•电气线路是否有松动、熔断等现象。

•电气设备的温度是否过高。

3. 机械设备检查机械设备是煤矿机电部分中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润滑。

•设备的传动装置和传动链条是否磨损、松动。

•设备是否存在异常震动、噪声等现象。

•机械设备的导向装置是否正常。

三、机电设备检查方法为了有效地进行机电设备的检查工作,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步骤。

1. 观察法观察法是机电设备检查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通过仔细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外观特征等方面来判断设备是否正常。

具体步骤包括:•观察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

•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存在异常现象。

•观察设备的额定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2. 检测仪器法除了观察法之外,还可以借助各种检测仪器来进行机电设备的检查工作。

通过使用适当的仪器可以更加准确地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

常用的检测仪器包括:•温度计:用于检测设备的温度是否过高。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电硐室温度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电硐室温度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电硐室温度引言煤矿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机电硐室作为矿井中的重要设施,承担着供电、通风、救援等重要功能,机电硐室的温度是影响其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合理规定并控制机电硐室的温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

1. 机电硐室温度的重要性机电硐室温度是直接影响矿工工作环境舒适性和安全性的因素之一。

过高或过低的温度都可能导致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1 矿工健康过高的温度会导致矿工体内的热量难以散发,容易引起中暑等热应激反应。

同时,高温环境下的工作也加重了矿工的体力消耗,增加了工作风险。

过低的温度则容易导致矿工体温过低,引发感冒、关节炎等健康问题,并增加了矿工患病的风险。

寒冷的工作环境也会降低矿工的工作效率和专注度,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等安全事故。

1.2 机电设备性能机电硐室内的设备工作稳定性和可靠性也与温度密切相关。

过高的温度可能导致电气设备过载、过热等问题,甚至引发火灾等严重后果。

过低的温度则可能导致设备故障、冻结等问题,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

1.3 供电系统效率机电硐室通常需要供电系统提供电力支持,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将直接影响供电系统的工作效率和能耗。

电力设备在高温环境下容易损坏,而在低温环境下则容易出现电力设备启动困难等问题。

2. 煤矿安全规程对机电硐室温度的规定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规程和标准,对机电硐室温度进行了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2.1 机电硐室温度范围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机电硐室温度应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具体要求如下:•夏季:机电硐室温度不得超过35摄氏度。

•冬季:机电硐室温度不得低于5摄氏度。

2.2 温度监测与控制为了确保机电硐室温度在规定范围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了温度监测与控制的要求:•安装温度监测设备:机电硐室应配备温度监测设备,可实时、准确地监测机电硐室内的温度变化。

•温度控制方法:通过合理调节机电硐室内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等,控制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机电图纸管理(检查)要点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机电图纸管理(检查)要点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机电图纸管理(检查)要点一.《煤矿安全规程》第十四条、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1.井上配电系统图。

2.井下配电系统图。

3.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4.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

5.压风系统图。

6.排水系统图。

7.供水系统图。

二.检查中图纸出现的问题。

1.图纸不标注图名。

由于制图员没有正规培训,认为标题栏有图名就可以了,另外,标题栏的图名字号小,不易看清;一张图纸没有图名,就像一个人没有头发一样;所以,图名非常重要,字号要特大,黑体,显得一目了然。

2.图纸内容绘制不全。

有缺保护接地地线,有缺高压开关、低压开关、变压器、电动机等接地线;还有井下配电系统图没有绘制主、副接地极。

3.图纸标注不全。

有的未标注过载整定值,有的未标注短路整定值;有的未标注电压及电流;还有接线盒未标注编号,还有未标注电缆长度、型号、截面、电压、用途;还有没有专责人。

4.图纸更新不及时。

图纸要求每季度更新一次,但有点煤矿设备已经安装或者拆除,但图纸没有及时更新;没有执行负荷审批制度,队组存在私拉乱接,这样,对安全管理松懈。

5.图纸布局不合理。

配电系统图每个配电室没有分区,图例比例不一致,数字比例不一致,有的数字及字体大小,甚至看不清,图纸布局不合理。

三.图纸要求。

1.图名要求。

图名应放在图纸上方,字体应宋体,字号应特号以上。

2.绘制要求。

图纸绘制在图纸左下角有图例;高、低压应用粗细线条分开;地线可以有彩色区分;高、低压开关、变压器、电动机、高压接线盒都必须接地;主、副接地极应绘制具体尺寸。

3.标注要求。

配电系统图高低压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电动机应标注编号;高低压开关应标注过载整定值、短路电流整定值、型号、容量、功率;电缆应标注型号、截面、长度、电压、用途、专责人。

4.更新要求。

配电系统图应每季度更新一次;队组增加设备需要填写设备负荷审批单,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审批;增加负荷需要在图纸底图临时绘制,到季度末绘制正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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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

(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程平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井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全检测装备布置图。

(八)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理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系统图。

(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十四条煤矿发生事故后,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九章电气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四百四十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电力和通信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以及安全等工作,可参照有关部门的规程执行;遇有与本规程相抵触的,应按本规程执行。

第四百四十一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第四百四十二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第四百四十三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第四百四十四条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表10的要求;否则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第四百四十五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 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四百四十六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四百四十七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第四百四十八条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第四百四十九条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第四百五十条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图中应注明:(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第四百五十一条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四百五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四百五十三条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非煤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2。

第四百五十四条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第四百五十五条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第四百五十六条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

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第四百五十七条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 次跳闸试验。

第四百五十八条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第四百五十九条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三)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第四百六十条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

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第四百六十一条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四百六十二条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第四百六十三条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第四百六十四条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

严禁设集油坑。

硐室不应有滴水。

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第四百六十五条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第四节井下电缆第四百六十六条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

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第四百六十七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二)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三)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四)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五)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六)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氯乙烯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七)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

(八)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九)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 型塑力缆。

(十)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第四百六十八条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一)电缆必须悬挂: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二)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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