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QB329-2012(2014)-焊接气瓶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热镀锌 标准及中外牌号对照表
常用钢板标准参考宝钢【产品牌号及标准】【镀锌层重量】【表面处理分类】注:表面处理记号与牌号可任意组合,如SECC-P,SECD-N,SECE-O等。
【通常可供规格范围】【产品牌号及标准】【产品的种类及代号】【镀层种类及可供范围】g/m2【推荐的标准镀层重量】g/m2【表面处理种类及特点】/彩色涂层产品【产品牌号及标准】注:代号后加G表示钢窗用牌号,如TSt02G钢窗料按A级T弯供货。
【按用途、涂料种类、涂料结构分类及代号】注:上表面指以钢板交货时,钢板的正表面为上表面,以钢卷交货时,钢板的外表面为上表面。
【通常可供规格范围】镀铝锌钢板基板则由55%的铝,43.5%的锌和1.5%的硅组成的合金涂层,其防腐能力为同等条件的镀锌钢板基板的4-6倍,是用于屋面、外墙面比较理想的材料。
镀铝锌板经实践证明具有下述特点:非凡的耐候性且使用20年以上无须进行维修。
最近对该屋面/墙面系统早期产品的测试结果表明:镀铝锌板在数十年强烈太阳光线照射、暴晒、工业排泄物的侵蚀及温度应力的作用下,主体性能完好无须进行任何维修。
全球超过5亿平方米的工程实例使该镀铝锌板正在得到更多的建筑师和业主的青睐。
卓越的抗侵蚀性能,新颖的设计风格正是这种屋面/墙面系统广为应用的原因。
研究表明: 目前这种屋面系统在大多数情况下期望达到超过30年甚至更长年限的使用寿命,且无须进行主体维修。
1. 彩色镀铝锌钢板的基材为质轻而高强力的钢材。
2. 经连续式热浸处理后,在钢板的两面形成镀铝锌合金层,经20年的不同环境、实地试验证实了在同样环境下,镀铝锌钢板比镀锌钢材耐用四倍以上。
3. 在镀铝锌钢材上涂上一层化学皮膜,在化学皮膜上再涂覆上极耐腐蚀的环氧基树脂底漆,增加防腐蚀功能。
4. 面层覆涂上耐侯性极佳的有色涂覆特殊强化学聚酯,确保镀铝锌钢板能在使用多年后仍能保持自己的原有色彩和光泽,底部则涂上一层浅灰色涂料使钢板更加美观。
冷连轧薄钢板及钢带Q/BQB 402-1999代替Q/BQB 402-97≥0.30~≤0.40>0.40~≤0.60>0.60~≤0.80>0.80~≤1.00>1.00~≤1.20>1.20~≤1.60>1.60~≤2.00>2.00~≤2.50>2.50~≤3.0>3.0~≤3.5±0.025±0.035±0.045±0.05±0.06±0.07±0.08±0.10±0.11±0.14±0.035±0.045±0.05±0.06±0.07±0.08±0.09±0.11±0.12±0.15-±0.05±0.05±0.06±0.07±0.08±0.09±0.11±0.12±0.15±0.04±0.05±0.06±0.07±0.08±0.10±0.12±0.14±0.16±0.17±0.05±0.06±0.07±0.08±0.09±0.11±0.13±0.15±0.17±0.19-±0.07±0.08±0.09±0.10±0.11±0.13±0.15±0.17±0.19/冷轧系列产品【产品牌号及标准】宝钢企业标准相当国外标准说明标准号牌号标准号牌号一般用Q/BQB403Q/BQB402St12SPCCDIN1623JISG3141St12SPCC冰箱等家电外壳、油桶、钢家俱等一般成形加工用。
Q-BQB 310-2009 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 310-2009
代替 Q/BQB 310-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
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具有良好冷成型性能的碳素及微合金钢热连轧钢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2 和表 3 的规定。 6.1.2 钢中残余铜的含量应不大于 0.20%,铬、镍的含量应不大于 0.15%,供方可不进行残余元素分 析,但应保证符合上述规定。 6.1.3 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QStE340TM
用于要求良好的冷成型性能并有较高或
QStE380TM
高强度要求的汽车大梁等结构件
QStE420TM
2.0~14.0
QStE460TM
QStE500TM
B330CL
1.5~8.0
具有良好的冷成型性能,用于制造汽车
B380CL
2.0~14.0
滚型车轮轮辋及轮辐
B420CL
2.0~8.0
6.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为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
6.3 交货状态
钢板及钢带以热轧或控轧状态交货。
6.4 表面处理方式
6.4.1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处理方式可采用轧制表面和酸洗表面两种方式。
6.4.2 酸洗表面的钢板及钢带,可以涂油或不涂油交货。经涂油后的酸洗钢板及钢带,在正常包装、
运输、搬运和贮存条件下,供方保证自生产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产生锈蚀,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
牌号
QBQB310-2018-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 310-2018
g)检验文件类型。 4.2 在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
4.2.1 未说明表面处理方式时,以轧制表面交货。 4.2.2 对于热轧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时,除本标准特别规定外,对 B330CL~B650CL 以 Q/BQB 301 中较高厚度精度 PT.B 交货,其他尺寸以普通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时,钢带以不切边状态交 货,钢板以切边状态交货。 4.2.3 对于热轧酸洗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时,厚度精度以较高厚度精度、其他尺寸以普通精 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表面质量级别和是否涂油时,以切边状态、较高级表面和涂油交货;未说明 钢卷内径时,以钢卷内径 610mm 交货。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14.0 ≤14.0
B440QZR、B480QZR
≤8.0
B440QK
≤8.0
a 根据需方要求,可按括号内的牌号订货。 b 对于热轧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公称厚度 t≤8.0mm。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产品类别; c) 牌号、表面处理方式及表面质量级别; d) 规格及尺寸(厚度、宽度、不平度)精度; e) 边缘状态; f)用途;
≤0.60 ≤0.025 ≤0.015 ≥0.015 ≤0.09 ≤0.20 ≤0.22 ≤0.50 ≤0.005
a 钢中可添加 Nb、V、Ti 中一种或几种合金元素,但 Nb+V+Ti≤0.22。
6.5 力学和工艺性能
6.5.1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表 5~表 10 的规定。 6.5.2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供方如能保证弯曲试验合格,可不进行试 验。
汽车钣金——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 303-2003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代替Q/BQB 303-19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碳素及低合金结构钢热连轧钢带以及由此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成的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产品大部分在交货状态下被使用于建筑、桥梁、船舶、车辆等结构件,部分在进一步加工、热处理后使用于机械结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32-1999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 229-1994 金属夏比冲击试验方法GB/T 2975-1998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Q/BQB 300-2003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Q/BQB 301-2003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3 分类和代号3.1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及其用途如表1所示。
3.2 按边缘状态分为切边 EC不切边 EM3.3 按表面处理方式分为:酸洗表面非酸洗表面3.4 按表面质量级别分为:普通级表面 FA较高级表面 FB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06-04发布 2003-12-15实施3.5按产品类别分为热轧钢带热轧钢板热轧纵切钢带表1类别牌号公称厚度a mm 用途SS330 ≤12.7SS400 ≤22.0SS490 ≤16.0SS540 ≤6.0St33 ≤18.0St37-2 ≤25.4St37-3 ≤25.4St44-2 <18.0St50-2 <10.0 结构用St52-3 ≤25.4 用于建筑、桥梁、船舶、车辆等结构件。
Q-BQB_310-2024_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_310-2024_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根据您的要求,下面是一个超过1200字的文章。
Q-BQB310-2024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技术要求,该标准是针对汽车制造业的需求而制定的,旨在确保汽车结构用钢材具备必要的强度、韧性和耐磨性等性能。
本文将对Q-BQB310-2024标准进行详细的解读。
首先,该标准对热连轧钢板和钢带的材料要求进行了规定。
钢板和钢带应由一定的材料成分组成,其中包括主要的化学成分和必要的微量元素。
化学成分的含量对于钢材的性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控制。
此外,标准还限制了钢材中的杂质含量,以确保钢板和钢带的质量。
其次,Q-BQB310-2024标准规定了热连轧钢板和钢带的机械性能要求。
这些性能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冲击韧性等。
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是衡量钢材强度的重要指标,标准对这两个指标分别进行了要求。
延伸率则是衡量钢材塑性的指标,标准要求延伸率达到一定的数值,以保证钢材在汽车结构设计中的可塑性。
此外,冲击韧性对于汽车结构的耐久性也具有重要意义,标准规定了一定的冲击韧性要求。
再次,标准对热连轧钢板和钢带的外观质量和工艺性能进行了规定。
外观质量是衡量钢材表面是否存在缺陷、污渍等问题的重要指标,标准对外观质量进行了详细地要求,包括表面平整度、边界性能、表面凸起和凹陷等要求。
此外,标准还对钢材的加工性能进行了要求,包括弯曲性、脱落性、焊接性等。
最后,Q-BQB310-2024标准对热连轧钢板和钢带的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
通过试验方法的规定,可以确保钢材的性能符合标准的要求。
试验方法包括化学成分分析、机械性能测试、外观检查等。
这些试验方法一般可以通过实验室设备进行,包括光谱仪、拉伸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等。
总之,Q-BQB310-2024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技术要求,从材料要求、机械性能、外观质量和工艺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Q-BQB310-2024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Q-BQB310-2024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该标准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分类、代码表示、技术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运等内容,以确保其质量、
性能和适用性。
根据该标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分为普通钢、高强度钢、
超高强度钢和非温轧钢板及钢带四个种类。
每个种类又分为多个品种,在
标准中有详细的表格列出了各种种类和品种的命名、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冲击性能等指标要求。
对于普通钢来说,标准规定了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宽度、长度、允许
偏差、表面质量、耐蚀性、翘曲度、锈蚀度、抗弯性能等要求。
同时,对
于高强度钢、超高强度钢和非温轧钢板及钢带,还有更严格的要求,例如
化学成分、拉伸性能、抗冲击性能、硬度等指标在标准中有详细规定。
标准中还规定了对于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试验方法和检验
规则,主要包括化学成分分析、拉伸试验、冲击试验、硬度试验、冲击试
验等内容。
这些试验和检验旨在验证材料的性能是否符合这些标准的要求。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和贮
运要求。
钢板和钢带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不受损坏。
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批号等信息。
贮运应注意
防水、防潮、防锈蚀等。
总之,Q-BQB310-2024《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是中国国家
标准,对于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运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适
用性。
QBQB301-2014-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0.32
±0.41 ±0.33 ±0.47 ±0.40
>12.50~15.00 ±0.41 ±0.33 ±0.42
±0.34
±0.44 ±0.36 ±0.51 ±0.43
>15.00~25.40 ±0.44 ±0.35 ±0.46
±0.37
±0.50 ±0.41 ±0.55 ±0.46
5.3 钢板和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纵切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PT.B
≤1.50
±0.15 ±0.10 ±0.17
±0.12
-
-
―
-
>1.50~2.00 ±0.17 ±0.13 ±0.19
±0.14
±0.21 ±0.14
-
-
>2.00~2.50 ±0.18 ±0.14 ±0.21
±0.15
±0.23 ±0.17 ±0.25 ±0.20
>2.50~3.00 ±0.20 ±0.15 ±0.22
表 10 钢卷的塔形允许值
塔形允许值 切边 ≤20 ≤30
单位为毫米
不切边 ≤50 ≤60
公称钢卷内径 760 610
7 尺寸及外形测量
表 11 钢卷内径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20 -70 +20 -50
单位为毫米
7.1 厚度
对切边钢板及钢带,厚度应在距纵边不小于 25mm 处测量。对不切边钢板及钢带,厚度应在距纵边 不小于 40mm 处测量。 7.2 宽度
<600 ≥600
表 9 钢带和纵切钢带的镰刀弯允许值
镰刀弯允许值
切边
不切边
≤15
-
≤15
≤20
单位为毫米 测量长度 任意 5000mm 长度
BQB409-2014热冲压钢
≤0.005
≤0.008 ≤0.35 0.02~0.05 ≤0.35
a:可添加 Nb 等微合金元素。
7.3 交货状态
7.3.1 对于冷轧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以冷轧、退火及平整后交货。
7.3.2 对于热轧轧制表面和热轧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以热轧状态交货。
7.3.3 对于以冷轧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通常应进行涂油,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
质量责任。
注:通常把产品检验文件中的签发日期规定为产品的制造完成日期。
7.4 力学性能 7.4.1 供方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热冲压前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6 的 规定。
7.4.2 钢板及钢带经热冲压成相关零件后,其性能应符合表 7 的规定。供方不提供相关零件 的性能检验报告。
7.4.3 当钢板及钢带按指定零件供货时,供需双方可商定一个满足该零件加工需求的力学性 能范围作为验收基准,此时,表 6 和表 7 规定的力学性能将不再作为交货和验收的依据。 7.4.4 由于时效的影响,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如屈服强度 和抗拉强度的上升,断后伸长率的下降,成形性能变差,出现拉伸应变痕等,建议用户尽早
3
Q/BQB 409-2014
表8
级别
代号
特征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形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欠,如轻微的划
FB
伤、压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
高级的精整表面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欠,另一面至少应达到
FC
FB 的要求。
7.6.3 以热轧轧制表面和热轧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 9
b 试样为 JIS Z2241 规定的 No.5 试样,试样方向为横向。
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标准
宝钢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热轧部生产的、具有良好冷成型性能的碳素及微合金钢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产品供制造汽车大梁、横梁、滚型车轮、汽车传动轴管等结构用。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分类及牌号3.1钢板及钢带按用途、产品类别区分如表1所示。
表1 (续)表1(完)2.按边缘状态分为切边 EC不切边 EM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4.1 B330CL、B380CL、B420CL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301较高精度(PT.B)规定。
4.2 B440QZR 、B480QZR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 的规定。
3.其它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按Q/BQB301的规定。
表2 mm3.订货所需信息5.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a.本企业标准号;b)牌号;c)产品类别(按3.1)d)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级别;e)边缘状态(按3.2)。
如在订货合同中未说明边缘状态和尺寸(厚度)精度,除本标准特别规定外,按本标准供货的钢带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不切边状态交货,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切边状态交货。
2.标记示例按Q/BQB310-1999交货的牌号SAPH400,厚度3.0mm,PT.A级精度,宽度1500mm,长度5000mm,切边(EC)的钢板,其标记为:Q/BQB310-1999,SAPH400热轧钢板,3.0PT.A×1500(EC)×5000Q/BQB 310-19993.技术要求1.牌号及化学成分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
BQB4300-2009-热连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热连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Q/BQB 4300-2009代替BZJ 300-2007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连轧不锈钢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要求。
考虑到制造厂和热轧产品用户的使用习惯,钢带以下称为钢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253-2000 钢及钢产品检验文件的类型3 一般要求3.1 钢板及钢卷应包装整齐、捆扎结实,标志应粘贴牢固、字迹应清晰。
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贮存期间不致松散和损坏。
3.2 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对于钢卷包装,在进行拆除包装物作业时,需方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钢带带头弹出伤人。
3.4 相关包装元件的功能描述可参见资料性附录A。
在保证包装质量的前提下,供方可选择合适的包装元件替代本标准规定的包装元件。
4 包装和标志4.1 钢卷的包装和标志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钢板的包装和标志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如需方未选定包装方式,则由供方确定合适的包装方式。
4.4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及钢卷的包装和标志可采用不同于表1~表2的规定。
4.5 成品标签内容包括供方名称(或厂标)、供方商标、收货单位、合同号、供货标准号、牌号、尺寸、炉号、钢卷号(或捆包号)、重量、数量等。
5 运输运输过程中,钢板及钢卷应防水、防潮并避免碰撞。
6 贮存6.1 钢板及钢卷应贮放在清洁、干燥、通风的地方。
6.2 钢板及钢卷附近不得有腐蚀性化学物品。
7 检验文件每批交货的钢板及钢卷应开具检验文件,检验文件中按需要应注明:供方名称及商标、订货及收货单位、合同号、产品名称、标准号及牌号、尺寸规格、炉号、钢卷号或捆包号、交货重量、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交货日期、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等。
材料标准—宝钢企业Q-BQB(pdf 26)
或 X70 6.0~18.0 0.18 0.35 1.00~1.60 0.030 0.030 添
8.
本产品所用钢全部为镇静钢。
加 7.5 试样 某 45 X60RL ≤1.60 一 415 515 5 试样 BZJ371(1999) 6.0~10.0 性管线 管 添 52.5 X70RL ≤1.70 加 480 565 5 试样 它 35 们 Q/BQB372 J55 (1999) 焊石油 6.0~11.0 用于制 造直缝 0.12 0.45 ≤1.50 0.025 0.020 0.005 0.005 0.005 的 380~550 520 (b0=38mm) ≥24 -10 42 7.5 试样 2. 1. 本标准产品适用于制造符合 API 5CT 规定的套管,牌号亦相同。 采用钢为铝硅镇静钢, 产品以热轧 用于制 造高韧 高韧性管线用 热连轧钢带 0.16 0.45 0.025 0.020 0.005 0.005 0.005 或 7.5 试样 详见标准正文 -10 种 30 2. 1. 本暂行供货技术条件所列为宝钢 自行研制的供制造高韧性符合 API 5L 规定的管线管用宽钢带。 拉伸、冲击试样取横向。 经双方商定可进行下列试验: 落锤 试验(DWTT)在-20℃的剪取面积 ≥85%;180℃宽冷弯,宽度 b=35mm,弯心直径=2t。
宝 钢 企 业 Q/BQB
化 学 成 分 (熔炼分析) % 成品 脱氧 及 牌号 用途 厚度 方式 标准名称 mm C Si Mn 不大于 Alt 其他 MPa <6.0 1.6~<2.0 2.5 厚度 2.0~< 2.5~<3.2 <4.0 3.2 3.2~ ≥4.0 < ≥3.2 厚度 P S 抗拉强度 备 注 下列厚度(mm)的伸长率,%,不小于 弯心直径/厚度
QBQB340-2014-耐腐蚀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I
Q/BQB 340-2014
耐腐蚀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腐蚀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 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耐腐蚀热连轧钢带以及由此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成的 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产品主要用于制造集装箱、铁道车辆、石油井架、海港建筑等耐腐蚀 结构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2006 GB/T 223 GB/T 228.1-2010 GB/T 229-2007 GB/T 232-2010 GB/T 2975-1998 GB/T 4336-2002 GB/T 8170-2008 GB/T 20066-2006 GB/T 20123-2006 TB/T 2375-1993 Q/BQB 300 Q/BQB 301 3 分类和代号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和产品类别如表 1 所示。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产品类别;
序号 1 2 3 4
a
检 验 项 目 化学分析 拉伸试验 弯曲试验 冲击试验
a
试样数量,个 1(每炉) 1/批 1/批 1 组(3 个)
取 样 方 法 GB/T 20066 GB/T 2975 GB/T 2975 GB/T 2975
试 验 方 法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 GB/T 228.1 GB/T 232 GB/T 229
Q/BQB 340-2014
宝钢企业标准2014版QBQB2014(冷镀)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技术条件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Q/BQB 400-2014代替Q/BQB 400-2009 1 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冷轧钢板及钢带、涂镀钢板及钢带、冷轧电工钢带(卷)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要求。
考虑到制造厂和冷轧产品用户的使用习惯,钢带以下称为钢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253-2000 钢及钢产品检验文件的类型3 一般要求3.1 钢板及钢卷应包装整齐、捆扎结实。
标志字迹应清晰,并应粘贴牢固。
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贮存期间不松散、受潮、变形和损坏。
注1:一般认为,产品包装并不能降低产品表面发生氧化的危险。
主要是由于目前的产品包装尚无法完全做到100%的气密和水密,因此无法保证产品100%的表面抗氧化能力。
注2:包装可为产品提供充分表面保护的前提条件如下:①在物流过程中,各方应按照规范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搬运、运输和仓储;②产品在标准规定的时间内投入使用。
注3:为避免由于产品表面氧化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建议用户做到以下几点:①在发现产品包装破损后,应重新对包装破损处修补并密封;②尽量避免将产品(含包装物)暴露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③优先将产品(含包装物)仓储在温度受控的仓库中,避免由于仓库内温度大幅波动,产生产品内部结露;④产品被部分使用后,应重新对剩余的产品重新进行包装封闭。
3.2 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1:所有包装材料均符合欧洲包装废弃物指令(1994/62/EC),不含该指令限制的重金属物质。
注2:为打造绿色产业链,我们将持续致力于减少冗余的包装物,使包装废弃物量最小化。
3.3 对于钢带包装,在进行拆除包装物作业时,需方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钢带带头弹出伤人。
注:产品包装物的拆除是有一定危险度的工作,使用方务必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财产的安全。
宝钢标准Q-BQB 300-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表 2(续)
包装
包装方式
1) 用防锈纸包裹 2) 用塑料薄膜覆盖 3) 用上盖板、下盖板和侧护 板包裹 4) 捆扎道次:纵向不小于 3 道
横向不小于 3 道 5) 用钢木托架 1) 用防锈纸包裹 2) 用塑料薄膜覆盖 3) 用下盖板、铁盒盖包裹, 或浅盒加侧护板、铁盒盖包裹 4) 捆扎道次:纵向不小于 3 道
1) 裸露包装 2) 捆扎道次:至少周 4 3) 捆扎处径向加护角
图 1 3.0~22.0 图 2 3.0~22.0
国内直发卷和
1) 裸露包装
经平整或重卷钢带 2) 捆扎道次:至少周 4 径 1
图3
≤43.6
(除管线钢外)
3) 捆扎处径向加护角
非酸洗表面 a
国外用钢带 (除管线钢外)
1) 裸露包装 2) 捆扎道次:至少周 4 径 2 3〕 捆扎处径向加护角
a 如是船板产品,每张船板还必须有供方商标、船级社标志、尺寸、钢卷号等标志。 b 根据用户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进行单张包装,此时横向捆扎 1 道以便于悬挂成品标志,捆扎处加护角。
3-2
Q/BQB 300-2003
表面 处理方式
酸洗表面
包装类型
特殊包装 1 (盒式包装)
特殊包装 2 (盒式包装)
图 13
1-钢木托架 2-铁盒盖
3-捆带、锁扣 4-防锈纸、塑料薄膜
5-下盖板
6-钢板
图 14
3-5
Q/BQB 300-2003 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必须开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按需要应注明:供方名称及商标、 订货及收货单位、合同号、产品名称、标准号及牌号、尺寸规格、炉号、钢卷号或捆包号、交货重 量、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交货日期、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等。
QBQB310-2014-汽车结构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和用途如表 1 所示。 按表面处理方式分为: 酸洗表面 轧制表面
3.3
按表面质量级别分为: 普通级表面 较高级表面 FA FB
2
Q/BQB 310-2014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产品类别; c) 牌号、表面处理方式及表面质量级别; d) 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 e) 边缘状态; f)用途; g)检验文件类型。 4.2 4.2.1 4.2.2 4.2.3 在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 未说明表面处理方式时,以轧制表面交货。 对于热轧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时,除本标准特别规定外,以 Q/BQB 301 中普通厚度精 对于热轧酸洗钢板及钢带,除本标准特别规定外,以 Q/BQB 301 中较高厚度精度交货;未说明
H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066-2006 GB/T 20123-2006 Q/BQB 300 Q/BQB 301 3 分类和代号 3.1 3.2
≤0.030
≤0.025 ≤0.025
≤0.025 ≤0.030 ≤0.030
≤0.020 ≤0.025 ≤0.025 ≤0.035 -
为改善钢的性能,根据需要可添加其它合金元素,此时 Alt 的下限不要求。
钢板及钢带常用牌号对照
QASB276-2010 S245 S290 S325 S360 S390 S410 S450 S485
Q/ASB272-2008
Q195 Q215A Q215B Q235A Q235B SS400
GB/T14164-2005 S245 S290 S320 S360 S390 S415 S450 S485 S555
Q/BQB310-2009 B330CL B380CL B420CL
SM490YB
Q/ASB271-2009
S20C S35C S45C
Q/ASB271-2009 SPHT1 SPHT2 SPHT3
Q/ASB275-2008 SAPH310 SAPH370 SAPH400 SAPH440
Q/ASB275-2008 QStE340TM QStE380TM QStE420TM QStE460TM QStE500TM
热轧钢 板及钢 带
类别
特点或用途
冷成型用
一般用 冲压用 深冲用 深冲用 一般用 冲压用 深冲用 深冲用 深冲用 深冲用 深冲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结构用
碳素结构钢
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焊接结构用
GB/T14164-2006[9711.3-2005] S360[L360MCS] S415[L415MCS] S450[L450MCS]
耐大气腐蚀 集装箱用
工程机械用
锯片用
工具用 直缝电阻焊 石油套管用 合页用 高效 冷凝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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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B 329-2012(2014)代替Q/BQB 329-2009焊接气瓶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Continuously hot-rolled steel strip for welded gas cylinders2012-05-10发布 2012-05-21实施发布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结合国家GB 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GB 17259-2009《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100-2011《钢质焊接气瓶》和GB 6653-2008《焊接气瓶用钢板》标准而制定。
本标准代替Q/BQB 329-2009《焊接气瓶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钢板表面清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黄锦花。
本标准于2009年9月首次发布。
焊接气瓶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气瓶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的焊接气瓶用厚度为 2.0mm~14.0mm的热连轧钢带以及由此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成的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9 金属夏比冲击试验方法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 5842-2006 液化石油气钢瓶GB/T 6394-2002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GB 6653-2008 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GB/T 2012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Q/BQB 300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Q/BQB 301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3 分类和代号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产品类别如表1所示。
4 订货所需信息4.1 订货时用户须提供下列信息:a) 本企业标准号;b) 产品类别;c) 牌号;d) 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e) 边缘状态;f) 用途;g) 检验文件类型。
4.2 订货合同中的省略事项如在订货合同中未注明边缘状态、尺寸(厚度)精度,按本标准供货的钢带以普通厚度精度的不切边状态交货,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以普通厚度精度的切边状态供货。
表1牌号 公称厚度 mm 用途 产品类别 B440HP、B490HPHP235、HP265、HP295 、HP325、HP345 ≤14.0 焊接气瓶用热轧钢带热轧钢板热轧纵切钢带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301的规定。
6 技术要求6.1 牌号及化学成分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6.1.2 除表2、表3所列成分外,根据供方选择还可加入V、Nb、Ti等微量元素的一种或几种,但应符合以下规定:V≤0.12%,Nb≤0.060%,Ti≤0.20%。
6.1.3 钢中残余元素Cr、Ni和Mo含量应各不大于0.30%,Cu应不大于0.20%,供方如能保证,可不作分析。
6.1.4 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钢的冶炼方法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为氧气转炉冶炼的镇静钢。
6.3 交货状态钢板及钢带以热轧状态或控制轧制状态交货。
6.4 力学及工艺性能6.4.1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及工艺性能应符合表4和表5的规定。
表2化学成分a,b (质量分数) %牌号 C Si Mn P S Alt B440HP ≤0.18 ≤0.10c ≤1.00 B490HP≤0.20≤0.35≤1.50≤0.025≤0.015≥0.020a当按GB 5842-2006制造液化石油气瓶时,成分应符合GB 5842-2006要求,即C≤0.18%、Si≤0.10%和Mn:0.70%~1.50%。
b对于B440HP,碳含量比规定最大碳含量每降低0.01%,锰含量则允许比规定最大锰含量提高0.05%,最大锰含量不允许超过1.20%。
c对于厚度t≥6mm 钢板或钢带,允许Si≤0.35%。
表3化学成分a,b (质量分数) %牌号 C SiMn PSAltHP235 ≤0.16 ≤0.80 HP265 ≤0.18 ≤0.80 HP295 ≤0.18 ≤0.10c ≤1.00 HP325 ≤0.20 ≤1.50 HP345≤0.20≤0.35 ≤1.50≤0.025≤0.015≥0.020a当按GB 5842-2006制造液化石油气瓶时,成分应符合GB 5842-2006要求,即C≤0.18%、Si≤0.10%和Mn:0.70%~1.50%。
b对于HP265、HP295,碳含量比规定最大碳含量每降低0.01%,锰含量则允许比规定最大锰含量提高0.05%,但对于HP265,最大锰含量不允许超过1.00%;对于HP295,最大锰含量不允许超过1.20%。
c对于厚度t≥6mm 钢板或钢带,允许Si≤0.35%。
6.4.2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侧面应无肉眼可见的裂纹。
6.4.3 冲击试验仅适用于厚度t≥6.0mm 的产品。
对于厚度t>8mm~<12mm 的产品采用10mm×7.5mm ×55mm 小尺寸试样,对于厚度t≥6mm~8mm 的产品采用10mm×5mm×55mm 小尺寸试样,对于厚度t≥12mm 的产品采用10mm×10mm×55mm 标准试样。
6.4.4 冲击功值为一组三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小于规定值,但不得小于规定值的70%。
6.5 钢板及钢带的晶粒度应不小于6级,晶粒度不均匀性应在三个相邻级别范围内,如供方能保证,可不作检验。
6.6 表面质量6.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和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如有上述缺陷,允许清理,但清理深度以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或钢带厚度的负偏差,并应保证钢板或钢带的最小厚度。
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
6.6.2 钢板及钢带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划痕等轻微、局部的缺陷,并应保证钢板及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6.7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提出其他技术要求:6.7.1 钢板及钢带的屈强比不大于0.80。
6.7.2 钢板及钢带的非金属夹杂物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非金属夹杂物 类别 A B C D DS 总量 级别 ≤2.5 ≤2.0 ≤2.5 ≤2.0 ≤2.5 ≤8.07 试验方法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验。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检查。
7.3 每批钢板及钢带所需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1 化学分析a1(每炉) GB/T 20066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 GB/T 20125、GB/T 201262 拉伸试验 1 GB/T 2975 GB/T 2283 弯曲试验 1 GB/T 2975 GB/T 2324 冲击试验 1组(3个) GB/T 2975 GB/T 2295 晶粒度 2 - GB/T 63946 非金属夹杂物(协议) 1 GB/T 10561GB/T 10561中A法a 对化学成分进行仲裁试验时,按GB/T 223。
8 检验规则8.1 组批规则8.1.1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8.1.2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
每批由总重量不大于60t的同炉号、同牌号、同厚度规格和同轧制制度的钢板或钢带所组成,或每批由总重量大于60t的同炉号、同牌号、同厚度规格和同轧制制度的两个轧制卷的钢板或钢带组成。
8.2 复验8.2.1 如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在同一取样产品上另取三个试样进行复验,这时,前后六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值,并且其中低于规定值的试样最多只能有两个,只允许其中一个值小于规定值的70%。
8.2.2 其它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8.2.3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
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
8.2.4 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格的钢板和钢带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钢板和钢带可逐卷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和检验文件应符合Q/BQB 300的规定。
10 标准与引用标准及国标相近牌号对照表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引用标准及国标相近牌号对照表表A.1Q/BQB 329-2012 Q/BQB 329-2009 JIS G 3116-2010 GB 6653-2008 EN10120:2008 B440HP B440HP SG295 HP295 P310NB B490HP B490HP SG325 HP325 -HP235 HP235 - HP235 P245NB HP265 HP265 SG255 HP265 P265NB HP295 HP295 SG295 HP295 P310NB HP325 HP325 SG325 HP325 -HP345 HP345 - HP345 P355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