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筑屋顶看空间与权力的关系_乔倩
探析建筑物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2011年1月(总第263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1,2011(Cumulatively,NO.263)[摘要]伴随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楼房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尤其是关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争议越来越多,其中以楼顶权属纠纷尤为突出。
我国现行法律对房顶问题的规范也仅仅存在于房顶的维护维修等建设工程的规制,还没有关注到楼顶平台深层利用所产生的利益关系。
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对楼顶空间权属进行界定,确定解决争议的规则,对理论、司法实践和完善立法都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顶层用户;权属界定;解决规则近两年,由于世界经济的动荡,使得楼市颇受影响。
《物权法》的颁布与实施也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利益,但是在楼房买卖中,顶层楼房一向都不受消费者的欢迎。
所以,顶层对于售楼者来说,成为了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于是,精明的售楼商以顶层空间归业主自由支配为“诱饵”,开出“买顶层送空中花园”等优惠条件,使本来少人问津的顶层变成了“抢手房”。
有人会说,既然在买房子的时候,售楼商把顶层空间作为顶层楼房的附属部分进行销售,那么,顶层业主就“理所当然”地是顶层空间的拥有者,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规划改造了,其实并不然。
一些顶层的业主按个人喜好对顶层空间进行重新装修,顶层住户修建小阁楼,或铺上厚厚一层土用来养花等,这些行为看似很平常,但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
譬如:其他业主也要求对顶层空间的占有问题;在顶层加盖房子不仅造成安全隐患,而且还会对楼房的整体结构及小区外观有所影响;此外,这些“送”的面积的物业管理费由谁来承担等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楼顶空间的权属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楼顶平台,又称晒台、露台,是指供人室外活动的上层屋面或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有围护无顶盖的台面。
楼顶平台,是整幢建筑物的屋盖,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外墙壁、基础结构性质相同,都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结构必不可少的部分。
建筑中的建筑与权力的关联
建筑中的建筑与权力的关联在建筑领域,我们不难发现建筑与权力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联。
建筑作为一种既具有实用功能又具有象征寓意的艺术形式,受到了各个国家和政权的高度重视与影响。
本文将探讨建筑中的建筑与权力的关联,并从历史、政治和社会角度展开分析。
一、建筑作为权力象征建筑常常被用作国家权力的象征,体现政权的威严与稳定。
例子有很多,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中国的紫禁城。
作为明清两代的皇家宫殿,紫禁城以其宏伟壮丽的建筑风格和独特的布局,展示了当时中国帝王的权力与威望。
类似的例子还有法国的凡尔赛宫、美国的白宫等。
这些建筑的规模、建筑风格以及内部装饰皆彰显了当权政府的权力与财富。
二、权力对建筑的控制权力不仅仅是建筑的象征,更影响着建筑的形式与发展。
政权对建筑规划、设计和施工等方面拥有决策权,这导致了建筑风格的多样性与差异。
例如,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教皇对建筑的控制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政权。
因此,教堂、宫殿等宗教建筑在文艺复兴时期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且体现出了对天主教教义和宗教仪式的讴歌。
权力还可以通过建筑规划来控制和操纵人们的行为。
根据权力的需要,政权可以在城市中设置象征性的建筑物和公共空间,以加强统治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例如,在现代中国,政府为展现城市的现代化形象,大规模兴建了高楼大厦和现代化建筑,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权政府的施政方针和权力扩张的决心。
三、建筑对权力的影响建筑不仅受到权力影响,同时也对权力产生影响。
建筑可以改变人们所居住的环境和空间,进而塑造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政权可以通过科学规划和建筑设计来引导和控制人们的行为,从而巩固权力地位。
更进一步,建筑还可以为权力提供合适的场所和地点来展示权力的威严与权威。
例如,在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的高级会议上,建筑的设计和布局往往与会议的性质和规模相匹配,以营造出一种庄重肃穆的氛围。
此外,建筑的历史遗迹与文化遗产也成为权力向人民展示自身历史与文化底蕴的重要手段。
政权可以通过修缮和保护历史建筑来强调国家的传统和文化,加深对权力的认同和信任。
解读空间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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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空 间,他认为 , 间是人类社舍 中权力关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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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中 重要的^总是 位于空间 的中心位置 .最 最 重要的 建筑总是处于 区域的中心 位置而不是 边 缘位置 .因此 .占 空间的重 要 置成为权 力 据 位 的重要 表述方式 ( 2 图 ) 2 2 间高差 空
级含义 实际上就是 空间关系的 注解。城市里 最 重要的 建筑往往处于 较高的空 间位置 . 空间 高 差的不 同喻示着不平 等的空间关系。 ( 3 国 ) 23 间尺度 空 具骞超大尺 度的空间窖易 让人产生威压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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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空间 中 高位置的人相 对于较低位 置 较 的人总 是处于优 势.甚至身材 高于一般人的 人 也处于 空间的拢势地 位。尺度 的对比和税线 的 方向 ( 仰视与俯视 )暗示着空 间中权力关系 的 存在——控 制与被控 制的关系 文中的 “ o 英 l k o
试论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滨江学院毕业论文题目试论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院系滨江学院花旗营校区专业法学学生姓名杨碧云学号20129328042指导教师张争先职称副教授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日目录摘要 (3)1、楼顶空间共有说的产生 (5)1.1楼顶的自然属性 (5)1.2楼顶空间的属性 (5)2、对共有说的逻辑合理性的论证及检讨 (6)2.1依据区分所有境界理论所作的论证 (6)2.2从构造与使用标准做出的论证 (7)2.3小结 (8)3、楼顶空间的权属利益冲突 (8)3.1楼顶空间的利益所在 (8)3.2楼顶空间的权属冲突 (9)4、根据利益衡量所做出的楼顶空间权属争议考量 (9)4.1专有性的价值合理性思考 (9)4.2开发商的利益思考 (10)4.3反思与总结 (11)5、弹性共有说的可行性主张 (11)结语 (11)参考文献 (12)致谢14试论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杨碧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法学系,江苏南京 210044摘要:随着我国的发展,人口越来越多,城市人口的增多必然面临着土地资源的紧缺,然而土地面积是不变的。
为了满足生存的基本需求,人们将目光聚焦在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于是挖掘楼顶空间的实用价值就成为人们当今最重要的课题。
在法律上,这部分空间的所有权并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一些权利纠纷由此产生。
楼顶空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地理方位的角度来说它虽然在建筑物的边缘处,但从性质上来说它与建筑物是一样的。
我国在建筑物方面所制定的相关法规中,对其并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和空间权规定,所以对于楼顶空间的开发过程和产生的纠纷事故缺少有效的管理和解决措施。
除此之外,这方面的管理还缺少统一的理论意见,在实践中会遇到诸多的阻碍。
所以,想要解决楼顶空间权利方面的纠纷,不仅应该统一理论意见,还需要从法律方面入手,完善这方面的规章制度,理论结合法规共同进行管理。
关键词:楼顶空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空间权空间利用权立法The Ownership of the Space Right Abovethe Condominium Building AbstractBecky YongNUIST,Nanjing 210044,ChinaAbstract:With the increment of the city population and the comparative shortage of the land, it’s necessary to make space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The value of the space above the condominium building has been raised because of multiform use and the disputes occurred .The location of the space above the building is so special that it is next to the proof and a part of the base land. When using the space of the building, the condominium ownership and the space right are both involved. But the lack in legislation in both makes it difficult to settle the dispute. And the differences of the doctrine intensify the confusion.Key Words:the space above the roof, condominium ownership, space right, the right to use, legislation随着我国的发展,人口越来越多,城市人口的增多必然面临着土地资源的紧缺,然而土地面积是不变的。
浅析建筑物屋顶使用权
浅析建筑物屋顶使用权现代社会中,人们常见在一个高高的建筑物屋顶会设置有大型广告牌。
而在这个广告牌设置之前,广告主或广告发布者应该征求谁的同意呢?一个建筑物的屋顶,使用权究竟掌握在谁的手中呢?我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物权法》仅模糊的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
而共有部分包不包括一个建筑物的屋顶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15日公布,并于2009年10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了明确的规定。
该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由此可见,建筑物的屋顶也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因此,业主对建筑物的屋顶也享有共有权利。
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由此可见,业主对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之一的屋顶享有所有权及使用权。
那么,想在一栋建筑物的屋顶上设置广告牌,需要谁的同意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浅析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政治性
浅析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政治性摘要:中国古代建筑的屋顶被称为中国建筑之冠冕,最显著的特征是屋顶的流畅曲线和飞檐,最初的功能是为了快速排泄屋顶的积水,后来由于政治、文化等原因逐步发展成等级和权力的象征。
本文试图通过对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政治性进行分析,探求屋顶的发展演变规律。
关键词:建筑;屋顶;政治Abstract: the roof of the building of Chinese ancient time is called Chinese architectural crown, the most prominent feature of the roof is fluent curve and the eaves, the original function is to rapidly and discharge roof water, afterwards because political, and cultural reasons gradually developed into a level and the symbol of power. This paper, through the Chinese ancient building roof political analysis, and to explore the development of roof evolution.Keywords: architecture; The roof; political前言太史公《史记•高祖本纪》记载,西汉初年,天下还未定,萧何便大发民役营作未央宫,“壮甚”,汉高祖刘邦以为过度,怒责萧何,萧何回答说:“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宫室。
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
刘邦听了大悦。
萧何的一句“天子以四海为家,非令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明确的表示出皇帝的建筑与平民的居所是必须加以区别的。
探析楼顶空间的权属问题及解决途径
探析楼顶空间的权属问题及解决途径作者:李丹慧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20年第06期【摘要】空中花园、楼顶别墅、最牛违建,一次接一次挑战着公众的承受能力。
现在城市房地产的发展速度,可谓是风驰电掣,由此引发了种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争议也屡见不鲜,在开发商的售楼手段中赠送楼顶天台这种楼顶权属纠纷格外突出。
本文从客观现实出发,将理论实践相结合,对楼顶空间权属争议部分的界定进行探讨、向充实空间权立法内容提出建议。
【关键词】楼顶空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空间权共有部分楼顶空间位置微妙,位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外缘以外,在物理性质上与楼顶紧密相联,又与建筑物的基地原属一体,对其使用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空间权两种制度。
后一种制度在我国立法上几乎还处于空白,使得对楼顶空间的利用无法可循,处理纠纷无法可依,学说理论上的分歧又加剧了实践中的混乱,因此楼顶空间的权利归属需要具有学理及法律意义的抽象归纳和分析论述。
一、楼顶空间的概念楼顶指多层建筑物的顶部,是一栋建筑物必不可少的部分。
从结构上看,楼顶是整栋楼房的外围构件,具有遮风挡雨、清除雨雪、隔热保温的功能和一定的承重作用。
由于城市建筑规划的要求以及对建筑美学的追求,楼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平顶、尖顶、坡顶、圆顶等形状各异,其中平顶形状的平台、露台最为普遍,产生的争议也最多,是我们将讨论的楼顶的主要形态。
二、楼顶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一)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区分所有建筑物由共有部分和专有部分组成。
所谓专有部分,是指在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具有构造上与使用上独立性,得为区分所有权客体之建筑物部分。
①所谓共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人所拥有的单独所有部分以外的建筑物的其他部分。
(二)楼顶不是顶层房屋所有人的专有部分。
从构造上讲,楼顶不满足区分境界的明确性、遮断性、通行的直接性等判断基准,并依赖于地基和其他楼层的支持,不具备独立性;从使用上讲,一般来说,楼顶是为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需要而设计的,并不是只有顶层的区分所有人才有需要,楼顶也不具备使用上的独立性。
空间就是权力
空间就是权力——关于公共艺术的思考环境保护论文内容摘要一部文化艺术史告诉我们:古今中外,在任何国家与地区,只要政治事务的决定权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对于公共空间的支配权,也就必然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
所以,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一部文化艺术史告诉我们:古今中外,在任何国家与地区,只要政治事务的决定权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对于公共空间的支配权,也就必然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
所以,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许多出现在公共空间里的艺术品,最初无不体现着少数当权者的意志,而与当时人民大众是很少有关联的。
尽管在漫长的时间里,有一部分出现在公共空间的艺术品,被大众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并逐渐演变成了具有“公共性”特点的艺术。
例如耸立在郑州市中心的“二七”纪念塔由体现主流意识形态的“革命化”建筑最终转换为特定城市的象征,便很说明问题。
[1]但这与我们在今天所说的公共艺术并不能同日而语,也根本不是一回事。
公共艺术近年在中国的提出,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由新时期开始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极大地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这就为一些城市与社区在公共空间里放置大量的艺术品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第二,伴随着人民文化教育水平与民主意识的不断提升,一个公民(市民)化的社会在一些发达地区正日益形成,这也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希望对如何在公共空间里放置艺术品拥有发言权。
从本质上看,所谓公共艺术的概念在中国得以提出既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必然产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完全可以说,它实际上提出了应该由公众来掌握空间支配权的问题。
这是对既往历史的一种颠覆。
因此,公共艺术又是一个带有浓厚社会学与文化学的概念,而非纯艺术的概念。
一些人往往把这一概念(问题)放在十分精英化的艺术小圈子里来谈,就好像让出现在公共空间中的艺术品具有某种公共性,是艺术家对公众的一种恩赐,殊不知这是公众的天赋权利。
我们必须意识到,尽管近年来,有批评家与艺术家提出了艺术的公共性问题,[2]但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艺术在中国并没有出现。
建筑屋顶设计创造多功能空间的关键
建筑屋顶设计创造多功能空间的关键建筑屋顶不再局限于简单的保护功能,如今的设计趋势更倾向于将屋顶转变为多功能的空间。
无论是商业建筑、住宅楼还是公共景点,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创造一个既实用又美观的屋顶空间。
本文将讨论建筑屋顶设计创造多功能空间的关键因素,并探究其具体实施方法。
一、可持续性与环保意识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可持续性和环保意识越来越重视。
因此,在建筑屋顶设计中考虑可持续性和环保因素成为一个关键的因素。
屋顶绿化是一种广泛采用的策略,通过植被的种植可以有效降低能耗和建筑物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太阳能电池板的应用也是一个热门的选择,能够将太阳光转化为可用的电力。
这些可持续性的设计元素不仅可以节约能源,还可以提高建筑物的美观度,并为居住者提供一个宜人的居住环境。
二、多功能空间的设计在建筑屋顶设计中,充分利用空间的多功能性是关键所在。
屋顶可以被设计成一个多用途的空间,例如餐厅、休闲区、瑜伽区等。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设计师需要充分考虑空间的布局和功能分区。
通过灵活的家具布置和合理的空间规划,可以将屋顶空间转变为人们可以舒适使用的多功能区域。
三、视觉吸引力与美感除了功能性,屋顶设计还需要具备视觉吸引力和美感。
一个吸引人的屋顶空间可以为建筑物增添独特的风格和魅力。
因此,设计师应该注重材料和色彩的选择,以及景观装饰的搭配。
例如,利用绿色植物、艺术装置或水景等,可以打造出一个引人入胜的屋顶空间,为人们带来美好的视觉体验。
四、安全性与可操作性在设计建筑屋顶的多功能空间时,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非常重要。
设计师需要考虑人员进入和离开的路径,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
同时,建筑结构和材料的选择也应考虑到屋顶上的天气和环境条件,确保屋顶空间可以在各种天气条件下持续使用。
五、科技应用与创新科技应用与创新对于创造多功能屋顶空间也起着关键作用。
例如,智能控制系统可以自动调节屋顶温度和强度,以确保舒适度和安全性。
此外,建筑屋顶还可以利用传感器技术来实现能源的自动收集和节约。
探析建筑物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策
Hale Waihona Puke 3 、所有者依法享有对所有 空间权及 外墙使用 的收益 权。这项权 利 对 于所有者来说是一项很很重要的权利 ,它是所 有者所 拥有 的空 间权 及 外 墙价值 的体现 ,主要表现在 ,一是所有人直接收益权 ,即权利人通 过 在楼顶开展一些经营经济活动而获得的收益 ;二是间接收益权 ,即权 利 所有者将楼顶空 间及外墙 的使用权进行出租 ,从而获得利息收入 。 4 、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处 分权 ,也就是所 有权人 可对楼 顶平 台、外 墙依法享受处分权 ,行使权利需在合法范围内。比如 ,空间专属权人 可 讲楼顶平 台或外墙 向他人转让等 。 二、当前 国内外相关法律对楼顶权属的规定 直 以来关 于楼顶平 台所有权归属问题几乎多在非 规范性法 律文 件 中零星涉及到 ,实践 中处理 办法也不 统一 ,楼顶 空间权属 的种种争 议 , 首当其 冲解决确定其性质 。 关 于楼顶平 台权属 ,中国台湾的 《 公 寓大厦管 理条例》 第七条 、第 八 条都有涉及到具体的界定 内容 ,明确屋顶是共 有部分 ,不得设立或 者 约定为专有 。楼顶平 台如果不是依法通过决议 ,也不得 改变其原有 的状 态 ,像颜色 、构造等 。澳 门地 区的 《 澳门民法典 》 中也对共有部分的范 围做了鲜 明的界定 ,确定 了楼房的天 台、屋顶都是楼房各个所有权 人共 有。在美 国,《 联邦公寓所有权法》 也用 例举 的方 式明确 除了所有人 特 别 的约定 以外 ,原则上 建筑物 的基地 、墙壁 、楼 板 、出入 口、第下 属、 楼 顶平 台等等都属于共有部分 。 ” 德 国的 《 住宅所 有权法》 中明确 的房 屋所有权 的共有部分包括 的部分 中也有外墙 、承重墙 、楼顶平 台,天花 板等。 统而言之 ,向我 国台湾 、澳门地区 ,国外多数国家的有关空 间权 尤 其是建筑物空 间权 方面 的规定 比我 国具体 、明确 很多 ,立 法也 比较 完
解读中国城市建设屋顶设计与权力空间的关系
的运用建筑语 汇适 应并服务当今 的时代 。
西 欧 中世 纪 因拱 券技术 创新 而发展 出 的哥特 主教堂 由于使 用 了
肋 架拱和尖券 ,室 内完整 的屋顶在视 觉上计人感觉更加 高敞。教堂强
参考文献
[】 1楼庆西 .中国古建二十讲 [M].北京:三联 出版社, 0 1 1 . 20: 9 2
分的装饰成分 ,其 中很多装饰都 因其 象征意义才能得 以存在 。在我国 层 建筑高尖顶和高层建 筑哥特化” 。这类建 筑的屋顶做成高耸 险峻 的
地方民居中屋顶形式也各不相 同,体 现了不同的建筑性质和功 能。如 形 式 ,丝毫不在乎建筑 造价以及与周 围建筑 的关 系 ,如莫斯科大学 主 黔南侗族聚居村 中 ,座座 吊脚楼 民居中可见一 种高耸木建筑 一 鼓楼 , 上有很好的收分 ,顶上有一座很好 看的刹 顶”。
久远 ,不论 是东方还是西方建筑 的屋顶 ,随着生产力与生产关 系的变 女祠 外观一般较简洁 ,通常为硬山式 ,且不做搏 风板 ,显得质朴 、静 迁 ,不 断出现新 的空 间形式 。
穆 。在这种空间里 ,权力通 过一系列 “ 无声 的压 制” ,作用于人 ,用
“
一
种谦 和的 、基本上无痛 苦的强制”体现 出来 ( 福柯 语 ),为女性
2 其他公共权力 . 4
一
、
屋顶空间构成要素
屋顶作为房屋三大构件之一 ,通常 由屋面和支承结构组成。 以中
“ 歌功颂德 ”的同时 ,也暗示 了妇 道贞操 等封建宗族观念 。
这类 的权力类 型 多且复 杂 。这里仅举 一 个国家权 力 的例子来 说 容和 民族形式 ”的号召下应运而来 ,屋顶出现了两种极端形式 … “ 低
试论楼顶空间权利的性质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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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论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的 性 质 与 保 护
张馨 宇
( 北京 农 商银 行 ,北 京 1 0 0 0 2 0 )
【 摘 要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土地面积的减少,城市化进程 的加快,楼顶空间权 利成为我国刚刚兴起的权利,在我国成为关注的焦点。楼顶空间,作为一 个独立的物 ,赋予一项独立的物权 ,按照 中华人 民共和国物权法》提供的物权类型 ,楼顶空间权利可有多种表现形态,有 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的是建 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 ,有的是建设用地使 用权 ,或以地役权 的形式存在 。此外 ,基于当事人 的约定,楼顶 空间权利还可 以租赁权等债权的方式出现。不 同的权利类型体现 了当事人之间对于楼顶空间权利的不 同用途。通过文章对几种主要 的楼顶空间方 式进行,对楼顶 空间权利的形 态进行 了 具体分析 ,对我国的
立法完善提 出建议 。 【 关键词】楼顶空间;空问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
1 . 楼顶 空间 权利 的 建筑 物 区分所 有 权形 态 楼 顶 空 间权 利 可 以在 不 同 的情 况 下 有 不 同 的权 利 表 现 属性 , 当楼 顶 空 间权 利 在没 有 特 别 约 定 的情 况 下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归 一方 所有 , 即一 幢 建 筑物 的楼 顶 空 间权 利 归 一 个 独立 的产 权 人 所 有 , 这 时 ,一 般 会 表 现 为独 立 的建 筑物 区分 所 有 权形 式 ,不 再 是 建筑 物 区分所 有 权 的共有 部分 。 l _ 1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的 建 筑 区 分 所 有 权 形 态 建 筑 物 区 分 所有 权 是 指 多 个 区分 所 有 权 人共 同拥 有 一 幢 区分 所有 建筑 时 ,各 区 分所 有 权 人 对 建筑 物 专 有 部分 所 享 有 的 专 有所 有 权 , 与建 筑 物 共 用 部分 享 有 的 共用 部 分 所 有权 , 以及 因 区 分所 有 权 人 之 间 的共 同 关 系所 生 的成 员权 之 总 称 。建筑 物 区分 所 有权 包括 建 筑物 专有 所有 权 、共 有所 有权 、 社员 权 。 楼 顶 空 间权利 具有 建 筑物 区分 所有 权 的属 性 ,这体 现在 : 首先 ,楼 顶 空 间权 利 具 有 构造 上的 独 立 性 。这 种 独 立 性 体现 在 : 一 是 可 以 在 外 观 上 与 其 他 部 分 进 行 区 别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是 一 种 空 间权 利 ,它 以空 间 为对 象 ,与 周 围其 他 具 有物 的覆 盖 的 建 筑 物 区 分 所 有 权 利 具 有 明 显 的 差 别 , 可 以 与 其 他 的 区 分 所 有 权 分 开 来 。二 是 保障 专 有 部 分 的独 立 使 用 性 能 。楼 顶 空 间权 利 可 以 由所 有 权 人 完 全 享有 占有 、 使 用 、 出 让 的 所 有 权 权 能 。 其 次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具 有 利 用 上 的 独 立 性 。 这 种 独 立 的 权 利 表 现 为 使 用 上 的 排 他 性 , 就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而 言 , 在 本 章 的 前 提 下 ,它 可 以 由房 地 产 商进 行独 立 的 转 让 ,房 地 产 商 、其 他 人 在 获 得 权 利 后 ,可 以不 经 过 其 他建 筑 物 区 分 所有 权 人 的 同 意 , 自 由 的 对 楼 顼空 间权 利加 以处分 。 1 . 2 与 建筑 物 区分所 有权 相 比楼 项空 间权 利 的特 性 正 如 第 一 节 所 述 ,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的 具 有 建 筑 物 区 分 所 有 权 的 般 属 性 ,但 与建 筑 物 区 分所 有 权 相 比 较 ,楼 顶 空 间权 利 还 有 其 自身 的 特 性 。 其 一 ,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以 空 间 作 为 权 利 的 对 象 , 是 与 建 筑 物 区 分所 有权 相 比最 大 的特色 。 其 二 ,建筑 区区分 所有 权 的权利 种 类更 多样 化 。 其三 ,楼顶 空 间权利 的内容 与建 筑 区 区分所 有权 有 区别 。 1 . 3 开 发 商 将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设 定 单 独 权 利 的 思 索 第 一 ,在 开 发 商 拥 有 楼 顶 空 间 权 利 的 情 况 下 , 建 筑 区 分 所 有 人 的正常 使 用楼 顶空 间 的权 益如 何维 护 ? 根 据 法 律 规 定 ,按 照 申请 的 有 效结 果 自然 获得 楼 顶 空 间 的 所 有权 ,这 时 开发 产商 获得楼 顶 空 间权利 是合 法有 效 的 。但这 并不 影 响 区分所 有 权人对 楼 顶空 间使 用权 ,例 如 ,例如 水 塔 、天线 、太 阳 能 设 施 等 , 可 以通 过 地 役 权 的 规 定 来 加 以规 定 , 另 外 , 从 相 邻 关 系 的角 度来 看 ,房 地产 商也 应 当为 区分所 有权 人提 供 必要 的便 利 ,否 则 , 区分 所 有权 人建筑 物 区分所 有权 难 以得到 有效 的行 使 。 第 二 ,开 发 商登 记效 力 的探 究 。 我国房地产 的登记效 力在 《 物 权 法 》 中表 现 为 初 始 登 记 。 《 物 权 法 》 中第 9 条 规 定 为 ,不 动 产 物 权 的 设 立 、变 更 、转 让 和 消 灭 ,经 依 法 登 记 ,发 生效 力 ;未 经 登 记 ,不 发 生 效 力 ,但 法 律 另 有 规 定 的 除外 《 物 权法 》是 规 范 我 国房 地 产 登 记 的 指 导性 法 律 ,其 他 的法 律、行政 法 规在 其 范 围 内加 以规 定 。 从 以 上规 定 中可 以得 出 ,我 国现 行 的 房 地产 立 法 从 整 体 上 来 看 ,基 本 上 是采 德 国式 的 登 记生 效 主 义 的 立 法模 式 , 实行 的 是 登 记 发 证 制 度 , 登记 为 房 地 产 权 属变 动 的生 效 要 件 , 非经 登 记 不 生 权 利 变动 的效 力 。 第三 ,对 开 发商 转 让楼 顶 空间 权利 的 讨论 。 开发 商在 楼 顶空 间权 利上 设 定单 独权 利后 ,使 得楼 顶 空间 权利
空间就是权力关于公共艺术的思考
空间就是权力关于公共艺术的思考在当代社会中,空间不仅仅是一个物理存在的概念,它也代表了一种权力和权威的象征。
尤其在公共艺术领域,空间被用来表达和反映社会的价值观、权力结构和政治氛围。
本文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就空间如何成为权力关于公共艺术的思考进行探讨。
首先,公共艺术作为一种文化表达形式,经常被放置在公共空间中,与市井百姓产生直接的接触和对话。
因此,对公共空间具有掌握权的人或组织,也就同时拥有了对公共艺术的控制权。
在这个过程中,权力与空间密切相连。
权力通过空间的布局和规划来影响和塑造社会的环境。
政府和权威机构经常使用公共艺术来传递特定的价值观和信息,以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
例如,在一些国家,政府会委托艺术家创作具有政治意义的雕塑、壁画或纪念碑,以宣示国家的荣耀和权威。
这些艺术品被放置在宏伟的广场、政府大楼或重要纪念场所,以便让市民对国家权威形成一种敬畏和崇拜。
除了政府和权威机构外,商业实体也利用公共空间来塑造和推广自己的品牌形象。
广告牌、霓虹灯和标志性建筑被放置在城市的主要街道和交通枢纽,以吸引人们的目光和注意力。
商业空间的支配者通过布局和设计来营造一种特定的氛围和消费体验,以增加他们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这种对公共艺术的利用有时会引发争议,因为一些人认为商业活动应该尊重公共空间的整体性和公共利益。
同时,公共艺术也可以成为权力斗争和社会抗议的表达方式。
在一些动荡和政治敏感的社会环境中,艺术家通过创意和创新的方式利用公共空间来呼吁变革和社会正义。
例如,在街头涂鸦和艺术表演中,艺术家通过揭示社会问题,激发公众对社会不公的关注并鼓励他们参与政治行动。
这种艺术形式使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和政治议题的讨论,从而引发了公共权力和管理的再思考。
总之,空间是权力关于公共艺术的思考的关键要素。
政府机构、商业实体和艺术家通过规划和布局公共空间来实现自己的权力目标和意识形态。
然而,在一些地方,公共空间也成为权力斗争和社会抗议的场所。
从建筑屋顶看空间与权力的关系_乔倩
Relationship between Space and Pow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oofs 从建筑屋顶看空间与权力的关系文/乔倩 Qiao Qian ABSTRACT空间从来就不是单纯而中性的物质器皿,而是复杂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杂糅后的产物。
权力关系通过空间来显现,而空间也反过来构成一种新的权力机制。
本文以屋顶为研究对象,从空间构成入手,分析屋顶空间形态与权力运作的关系,解读权力作为形成空间的隐性动因对空间的作用,强调“权力生产空间,空间塑造人的行为”这一规律。
Space is no longer a kind of pure and neutral container, but a complex mixture with politics, economy and culture. Space becomes a show for various kinds of power, as well as power generator in return. The paper takes roofs as examples to analyz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patial form of roofs and different kinds of power so as to read “power”—the invisible force behind space and to prove that “power makes spaces, and spaces shape one’s behaviors”.作者简介乔倩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硕士研究生屋顶,权力,空间Roof,Power,SpaceKEY WORDS代的上部土层。
悠久的历史使屋顶空间具有很好的生长性和适应性,能容纳大量自然要素及社会活动,具有社会性属性。
建筑是权力的雄辩术
建筑是权力的雄辩术公共建筑首先是权力的表征,然后才是美的范畴,它是掌权者的工具,威武的建筑可以达到使人崇敬和臣服的效果。
人类自远古时代起就开始建造巢穴以躲避野兽的袭击。
从那时起,建筑就成了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已经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现实功能需要了,除了遮风挡雨、提供庇护所之外,人类还赋予了建筑很多精神层面的意义,建筑创造出的特定空间和结构会影响人的心理感受,引起心灵的共鸣,由此建筑也被称为“凝固的音乐”。
不仅如此,古今中外所有的文明中,建筑无一不被视为表现人类力量的永久纪念物。
从埃及的金字塔到古希腊的神庙,从路易十四的凡尔赛宫到秦始皇的陵寝,这些著名的建筑物不仅蕴含着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特定文化,也表现了人类渴望确立自己的存在、彰显权力的愿望。
法西斯总理府让小国臣服1938年初希特勒命令首席建筑师施佩尔对总理府进行改造,必须让它符合帝国的身份,尤其在弱小国家的领导人面前,更要显示出帝国的威严。
希特勒终生痴迷于建筑,在他看来,宏伟的建筑是消除德意志民族自卑感的一剂良药。
任何人都不能只靠空话带领一个民族走出自卑,他必须建造一些能让民众感到自豪的东西,这并不是在炫耀,而是给国家以自信,是为了巩固国家的政权,威慑敌人。
新总理府的恢弘壮丽很快就发挥了作用。
1939年3月,捷克斯洛伐克总统哈查在绝望中来到柏林,其时,法西斯德国正在图谋完全吞并捷克斯洛伐克,哈查此行正是试图为挽救国家而做最后的努力。
但他刚一来到新总理府的广场,就被眼前的景象震慑住了。
新总理府入口两侧分别竖立着一个超过4米高的青铜雕像。
这是两个赤裸强壮的日耳曼人,左边手执出鞘长剑的铜像代表希特勒的军队,右边手握火把的铜像象征纳粹党,头顶是一只展翅的帝国雄鹰抓着纳粹的十字标记。
台阶旁的党卫队队员头戴钢盔,肩跨刺刀步枪。
哈查在他们的注视下,颤巍巍地往上走,几乎不能呼吸。
穿过门廊,哈查进入一个没有窗户的大厅,墙上是异教徒的图案,脚下是光滑的大理石地面,大厅没有任何家具陈设,甚至连一块地毯也没有,强硬的线条透露出无比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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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ionship between Space and Pow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oofs 从建筑屋顶看空间与权力的关系文/乔倩 Qiao Qian ABSTRACT空间从来就不是单纯而中性的物质器皿,而是复杂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杂糅后的产物。
权力关系通过空间来显现,而空间也反过来构成一种新的权力机制。
本文以屋顶为研究对象,从空间构成入手,分析屋顶空间形态与权力运作的关系,解读权力作为形成空间的隐性动因对空间的作用,强调“权力生产空间,空间塑造人的行为”这一规律。
Space is no longer a kind of pure and neutral container, but a complex mixture with politics, economy and culture. Space becomes a show for various kinds of power, as well as power generator in return. The paper takes roofs as examples to analyz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patial form of roofs and different kinds of power so as to read “power”—the invisible force behind space and to prove that “power makes spaces, and spaces shape one’s behaviors”.作者简介乔倩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硕士研究生屋顶,权力,空间Roof,Power,SpaceKEY WORDS代的上部土层。
悠久的历史使屋顶空间具有很好的生长性和适应性,能容纳大量自然要素及社会活动,具有社会性属性。
另外,作为建筑三段式中变化最大的部分,屋顶含义丰富,整体看包括形态、色彩、序列、指向、体量等,又包括细部装饰、构造物等内容。
屋顶符号看似中性、无价值倾向,实则体现社会意识。
由于屋顶可以清晰的描述资本对建筑空间的塑造,因此本文选择屋顶作为权力空间的考察对象。
2屋顶空间屋顶是房屋三大构件之一,主要由结构性构件和装饰性构件组成。
各构成要素按一定的形式和规律构成屋顶空间,使屋顶具有形态和形式、比例尺度、体量、色彩等属性。
从形态上说,屋顶兼具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属性。
以中国古代宫殿屋顶为例,按等级高低依次分为庑殿顶、歇山顶、悬山顶、硬山顶等,不同的屋顶形态暗示着社会等级和地位的不同;传统民居中屋顶形式可帮助区分出重要建筑,如侗族聚居村的鼓楼以密檐、收分、刹顶区别于普通民宅。
类此案例不胜枚举。
从比例和体量上说,屋顶占整个建筑立面的比例往往是一定时期建筑风格的集中体现:现代平屋顶中屋顶在立面中几乎看不到;但在传统中国大屋顶建筑中,屋顶可以占立面的1/3甚至更多。
一般的,屋顶在占立面的比重越大,越能给人强烈的体量感。
屋顶建造的比例、体量和尺度往往是共同作用强化屋顶的形象,进而塑造出视觉中心,给行为主体留下“视觉上的集中感和心理上的归属感”[4]的印象。
从色彩上说,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使用不同的屋顶色彩符号语言,表达其社会及文化涵义。
在中国古建中,屋顶色彩和权力大小、地位高低直接挂钩,如官式建筑屋顶色彩的等级次序依次为黄色、青绿色、黑色和灰色。
3权力形态在中国,权力以王权为集中体现。
早在春秋时代,孔子就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随着儒学的发展,董仲舒提出了“三纲原理”,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确立了王权、父权、夫权在中国漫长的统治地位。
翻看西方社会的历史,多数时刻都是皇权与教权的竞争与博弈。
在长达12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中,教会权与王权在斗争中此消彼长。
最初是教会权从属于王权,继之是教会权凌驾于王权之上,随后是教会权走向衰落和专制王权的崛起。
根据福柯的酷刑理论,17世纪之前的酷刑时代,王权、皇权或教权是带有暴力性质和集权形式的,表现为独裁者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镇压和极为残酷的肉体惩罚。
自18世纪进入资产阶级民主时代之后,权力的形式、功用和性质就开始发生变化,它不再是某些权势者的私有财产或固有权利,而逐渐转化为“一组确立人们的地位和行为方式、影响着人民日常生活的力量” [5],权力变得普遍化、分散化、大众化、微观化。
人类从酷刑时代走向柔性惩罚的规训时代。
权力的形态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国家的权力、经济权力、支配舆论的权力等等。
4权力运作与空间形态1权力与空间1.1建筑与权力德国哲学家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曾说“建筑是一种权力的雄辩术”。
其实建筑空间本身并无权力,对空间的控制反映了权力的存在。
按后现代主义的观点,权力生产空间,空间被建构之初就被赋予了权力的意味,尽管有时是无意识的。
当代西方地理学家大卫•哈维(David Harvey)认为,对空间的控制是日常生活中一种根本的和普遍的社会力量资源。
对国家而言,“社会空间是一种政治工具,国家利用空间以确保对社会的控制”[1]。
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更认为全部历史是空间撰写的历史,同时也是权力的历史。
权力无处不在,“从地缘政治的大战略,到居住的小策略,从机构的建筑如教室,到医院的设计,无不贯彻经济和政治的设置” [2]。
权力与权力的展示,密不可分。
建筑因其高能见度,常常成为权力的秀场。
米歇尔•福柯曾详细阐述过“权力空间”的概念。
他认为权力空间作为一种强力意志、指令性话语和普遍的感性力量,存在和作用于人类社会的一切领域。
权力不仅仅是国家、专职机构等的权力,更多的是策略、机制、技术、经济乃至理性所造成的权力,即塑造人的“规训权力”。
它使空间成为权力的物质形式,发挥的作用不仅仅是容纳,而是完全与规训权力运作联系起来,“对居住者发生着作用”,“控制着他们的行为”,“并对它们恰当的发挥着权力的影响” [3]。
1.2屋顶作为权力的载体屋顶是建筑最基本、最古老的元素之一,其雏形最早可见于巢居时代张开的树冠、茅草架或是穴居时建筑细节不仅可以作为判断建筑类型的重要指标,也是观察权力的放大镜,进而领悟到权力在实践中的一些表现形式,如支配性、控制性、影响力、感染力、教化、熏陶、反思、悔悟、自律等。
4.1王权王权是漫长的封建社会中最强大的权力。
国君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对国家资源控制和调配的绝对权力,因此宫殿建筑中的屋顶形制等级最高。
屋顶以其辉煌的造型和巨大的尺度,象征着礼治等级。
如中国紫禁城的太和殿使用了重檐庑殿式的屋顶配黄色琉璃瓦的覆顶,再加上每条垂脊上的十只走兽,象征着皇权的威严与伟大。
4.2教权在中世纪的西方,因拱券技术创新而发展出的哥特主教堂由于使用了肋架拱和尖券,室内完整的屋顶在视觉上让人感觉更加高敞。
垂直构图中“钟塔、小尖塔、飞券、手稿的尖矢形窗子和无数的臂柱线脚及周身密布的垂直线”[6],反映出中世纪盛期教徒痛苦绝望的现实生活与奇思异想的浪漫激情间的巨大反差。
这种具有极其强烈宗教寓意和象征特点的建筑风格到中世纪后期愈加疯狂的朝着单纯形式化方向发展,甚至完全不顾结构要求,在后期出现了“火舌式”建筑形式。
整个教堂犹如熊熊燃烧的火舌,“象征着焦灼不安的灵魂企图超越苦难的现实生活而趋向光辉灿烂的彼岸世界的强烈愿望”[7]。
这类建筑语汇让踏入教堂的信徒产生强烈的绝望与希望、悔罪与赎罪的心理暗示。
在高起的尖顶下,在上帝与彼岸的注视下,教徒内心被唤起强烈的自律意识,宗教规训惩罚的作用得以实现。
4.3男权男权、父权是以血缘和宗族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关于男女地位,“起初只是男人握有较好的体力,后来在此基础上逐渐扩展到经济、政治和宗教方面而形成的权力”[8]。
实际上,男权、父权都是封建社会“家国同构”下的产物,是王权在微观尺度(家族、宗族)上的反映。
福柯认为权力是微观的,它不只存在于皇冠、权杖或红头文件中,还普遍的存在于人民的日常生活、街头巷尾的闲谈碎语,甚至众目睽睽之下。
男权、父权一定程度上扮演了这样一个监督者。
以女祠为例,徽州呈坎则内女祠依附于恢宏的贞靖罗东舒先生祠。
相对主祠3300平方米的占地,女祠仅占地180余平方米,且偏安一隅。
屋顶为硬山式,不做搏风板,显得质朴、静穆,内部空间稍显压抑、封闭。
在这种空间里,权力通过一系列“无声的压制”,以“一种谦和的、基本上无痛苦的强制”体现出来(福柯语),为女性“歌功颂德”的同时,也暗示了妇道贞操等封建宗族观念。
4.4其他公共权力这类的权力类型多且复杂。
以国家权力为例, 20世纪50年代苏式建筑在“社会主义内容和民族形式”的号召下应运而生,屋顶出现了“低层建筑高尖顶和高层建筑哥特化” [9] 两种极端形式。
这类建筑的屋顶(如莫斯科大学主楼)做成高耸险峻的形式,丝毫不在乎建筑造价以及与周围建筑的关系。
通过利用垂直性、集中性构图建立了一套新的建筑语汇,通过营造视觉上的集中感,诉说一个伟大政权的胜利,唤起人们心理上的归属感和对新政权的仰视与臣服。
按照福柯的理论,这实则是对大众的一种柔性监视与惩罚。
5空间的作用屋顶特殊的空间位置使其成为权力的秀场。
它所展示的,可以是野蛮直白的力量,也可以是隐藏的、柔弱的威慑;屋顶作为一种权力的话语形式,已超越了建筑空间本身,发挥出若干社会领域的、精神领域的作用。
5.1象征作用屋顶常采用特定的形式来象征权力,这种形式如太和殿的重檐庑殿顶,20世纪50年代苏式建筑上高耸的立柱和五角星。
带有象征作用的屋顶形态一般能形成明显的视觉中心,突了“中央”、“四向”、“四极”等类似的概念,象征权力高度的集中。
此外,在屋顶细部装饰上,常用色彩、比拟的造型来象征权力,如中国古建屋顶正脊上用盘龙象征帝王,用代表高贵和富丽的黄色琉璃瓦象征皇权等。
5.2隐喻作用不同的社会及生产方式,会生产出不同的屋顶空间,因此从屋顶风格的转变中可窥见权力的更迭或式微。
从古罗马利用拱券技术建造的万神庙圆形穹顶到中世纪哥特教堂高耸的尖顶,可以反映出从多神崇拜到基督崇拜、从尘世享乐到唯灵主义、彼岸主义的转变;从中国古建的举架 “在宋、辽以前比较低缓,自金以后逐渐加陡,到明清尤甚”[10]可以反映出封建集权统治一步步走向巅峰。
5.3教化与规训作用从哥特教堂、女祠的例子可见,空间能影响人的行为,对人产生教化与规训的作用。
屋顶构成要素的塑造使行为主体下意识的感觉自己时时刻刻处于权威的注视之下,而后把别人对自己的监视转变成自我监视或注视,进而产生自律的行为。
比如教徒在仰望哥特教堂屋顶上“天国”的彩画时会产生悔罪、赎罪的心理,妇女进入女祠时会在阴仄的空间内感受到烈女的贞操、再嫁者的可耻,下意识的劝诫自己要遵守妇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