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平台管理制度
短信运维管理制度
短信运维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短信运维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短信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制定以下短信运维管理制度:一、运维团队组织结构1. 短信运维团队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包括运维工程师、安全专家、监控处理专家等,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和经验。
2. 设立专门的运维管理岗位,负责短信系统的日常监控、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响应和处理故障,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3. 运维团队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
二、运维流程规范1. 制定短信系统的运维流程,包括故障报告、处理流程、变更管理、备份和恢复等,确保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2. 设立专门的服务台,接收用户的故障报告和问题反馈,及时记录并分派给相应的运维人员处理。
3. 配备专业的监控系统,对短信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避免故障发生。
4. 实施定期巡检和维护计划,对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备份、访问控制、权限管理等,保护短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隐私。
2. 配备防火墙和安全设备,加强对外部攻击和病毒入侵的防范,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补或更新系统,提高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四、运维服务质量管理1. 设立服务质量考核制度,根据运维团队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奖惩,保障服务质量和运维效率。
2. 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会议,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不断完善运维管理制度。
3. 运维团队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密切配合业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短信系统的问题和挑战。
五、违规处理办法1. 对违反短信运维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2. 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失的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用户的利益。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3篇)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服务行业的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提升通信短信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通信短信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中的通信短信服务是指通过短信网关和短信平台,以无线全局业务和无线网间漫游签约业务为基础,向用户提供广播、点对点、彩信,以及涉及到通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的其他短信服务。
第四条中立性原则。
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在不歧视、不劝诱、不扣压用户短信的原则下,根据用户的合法需求提供服务。
第二章服务管理机构第五条通信短信服务管理机构。
国家邮政局负责全国范围内通信短信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通信短信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职责。
通信短信服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通信短信服务的管理规定;(二)审核和批准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的申请;(三)监督和检查通信短信服务的运营情况;(四)处理用户的投诉和举报;(五)对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第七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的资格。
从事通信短信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提供通信短信服务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管理能力;(四)经过通信短信服务管理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五)其他相关条件。
第八条申请和审批。
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按照通信短信服务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审核。
通信短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
第九条登记和备案。
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其合法经营。
第十条资费和结算。
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资费标准,并及时进行结算。
第四章用户权益保障第十一条用户权益保障。
通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二)保障用户的短信发送和接收的正常运营;(三)保障用户的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解决;(四)保障用户的资费透明和公平;(五)其他相关权益。
短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短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短信信息传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短信进行信息传输的部门和员工。
三、信息安全目标1. 确保短信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2. 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篡改和泄露;3. 保障短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信息传输效率。
四、信息安全责任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短信信息安全负直接责任;3. 员工对个人使用的短信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五、信息安全措施1. 短信系统建设(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短信服务提供商;(2)确保短信系统具有加密传输功能;(3)定期对短信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和升级。
2.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短信使用规范,明确短信使用范围和权限;(2)建立健全短信信息审核制度,对发送的短信内容进行审查;(3)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3. 信息安全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短信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信息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应对信息安全问题的能力。
4. 信息安全监控(1)实时监控短信系统运行状况,确保系统稳定;(2)对异常信息进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对短信传输进行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
六、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员工发现信息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信息安全事件调查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3.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2)对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信息安全事件得到有效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八、修订本制度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情况或信息安全需求进行修订。
2024年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
____年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服务的管理,保护用户权益,促进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通信短信服务的各类运营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通信短信服务是指通过电信设备或互联网设备向用户发送或接收短信内容的、一定规模的业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有关部门负责通信短信服务的监管和管理,并加强对通信行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要求第六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第七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通信设备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通信短信服务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身份认证制度,验证用户的身份信息,防止非法使用通信短信服务。
第九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短信的发送和投递,保护用户的隐私权。
第十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纠纷,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
第三章用户权益保护第十一条用户享有合法、公正、安全、可靠的通信短信服务,并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滥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非法获取、使用用户的通信短信内容。
第十四条用户有权拒绝接收垃圾短信、诈骗短信等违法短信,可以自主选择屏蔽或举报此类短信。
第十五条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通信短信服务中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通信短信服务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行业自律。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通信短信服务提供者,国家有关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限制和处罚措施。
短信平台管理制度
短信平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短信平台管理,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保障用户权益,规范短信发送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短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短信发送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短信平台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对短信发送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管,确保短信发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单位应对短信平台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任何单位的领导和员工都应当尽职尽责,保证短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短信平台管理机构第六条设立专门的短信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本单位短信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短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员,对短信平台进行24小时监控,并及时处理发送失败和投诉信息。
第八条短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短信平台进行安全检查,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短信发送的稳定和安全。
第九条短信管理部门负责对用户的注册、审核和认证工作,确保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短信发送规范第十条短信发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短信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色情、赌博、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
(二)真实可靠:短信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散播虚假信息,对接收人产生误导。
(三)尊重隐私:短信发送人员应尊重用户的隐私权,不得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第十一条短信发送人员应对所发送的短信内容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短信发送人员不得利用短信平台从事商业广告、推销活动,不得发送垃圾短信和骚扰信息。
第十三条短信发送时间不得超出法定工作时间,不得在晚间或节假日进行群发活动。
第四章用户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对短信平台的用户进行注册和审核,审核标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做好用户信息的确保与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用户申请注册时应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或企业信息,通过审核后方可使用短信平台进行信息发送。
sms安全管理制度
sms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短信息服务(SMS)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对SMS服务提供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短信息服务(SMS)的单位和个人,包括SMS服务提供商、用户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
第三条 SMS安全管理制度是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加强对SMS服务的安全管理,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防止利用SMS进行诈骗、传播淫秽信息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SMS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到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短信息服务(SMS)的安全管理第五条SMS服务提供商必须建立完善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对用户进行有效的身份验证,确保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 SMS服务提供商要建立健全的短信息内容审核制度,严格审核短信内容,禁止传播涉黄、散布谣言、欺诈等违法违规信息。
第七条 SMS服务提供商要建立完善的短信使用记录和审计制度,记录用户发送和接收短信的情况,核查短信内容的合规性。
第八条 SMS服务提供商要加强对短信平台的安全管理,防范病毒攻击、黑客攻击等网络安全风险,确保短信平台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第九条 SMS服务提供商要建立健全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 SMS服务提供商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灾备方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用户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用户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利用短信服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用户应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确保自己的账号安全。
第十三条用户不得发送含有黄赌毒、传播谣言、欺诈等违法信息的短信,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第十四条用户要及时更新手机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杀毒软件,防范手机病毒、恶意软件的侵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短信息服务(SMS)的监督管理,加强对SMS服务提供商的监管和指导,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学校发送短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短信发送管理,确保短信内容安全、合规,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部门、各班级、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等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的信息。
三、管理制度1. 信息内容审核(1)短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黄色暴力、迷信邪教等不良信息。
(2)短信内容应真实、准确、简洁,不得虚构、夸大或误导。
(3)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家校沟通等方面的信息,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发送。
2. 信息发送流程(1)各部门、各班级在发送短信前,需填写《短信发送申请表》,明确发送对象、内容、时间等信息。
(2)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学校信息管理部门审批。
(3)信息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短信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合规。
(4)审核通过后,信息管理部门将短信发送至指定平台。
3. 信息发送规范(1)短信发送对象应明确,避免发送给无关人员。
(2)短信发送时间应选择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影响师生休息。
(3)短信发送频率应适度,避免频繁打扰。
(4)短信发送内容应尊重师生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4. 信息安全管理(1)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短信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2)信息管理部门定期对短信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信息管理部门对短信发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发送违法违规、不良信息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短信内容泄露、平台安全受到威胁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短信发送管理,确保短信内容安全、合规,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为师生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讯服务。
短信平台管理制度三篇
短信平台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短信平台管理制度为确保我单位短信平台安全运行,特制订下列管理办法,请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并建立本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短信平台申请使用程序申请使用短信平台的部门必须详细填写《操作员申请表》(见附件3)主管经理批准签字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留存。
短信平台使用时要认真填写短信群发表(见附件1),经有权人逐级审批同意签字后才能发送,发送信息内容及范围必须纸质版留存,并按季度汇总交给综合部保管备案。
短信群发审批权限如下:一、对我单位发送信息客户的业务提示向我单位客户发送收息提醒、生日提醒、会议通知等信息,需业务部等部门经理审核批准,授权本部门操作员操作即可。
二、对我单位业务进行宣传推广对我单位业务进行宣传和推广使用短信平台,须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提交申请表和短信内容、通讯录电子版至综合部,由综合部操作员发送短信。
三、其他需使用短信平台情况其他需使用短信平台的情况,须经经理审批同意后,提交申请表纸质版同时将短信内容、通讯录电子版传至综合部,由综合部操作员发送短信。
短信平台的维护职责综合管理部负责短信平台的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使用短信平台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短信内容、通讯录等审核以及监督职责。
业务部、综合部各设一名操作员,由部门经理授权该操作员负责短信平台日常维护和短信发送及统计工作。
短信平台的管理规定短信平台实施专人管理,所有使用短信平台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起草短信内容、确定发送范围,填报申请表。
使用短信平台的部门要自行建立通讯录,格式必须为TXT格式文件或者EXCEL20XX格式文件,每行一个号码(英文状态下的数字),只录入手机号码即可。
短信平台的安全保密条例任何人不得使用短信平台系统发送涉密信息、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
未经行内批准不得开展短信经营、广告发布等业务。
用于发送短信的系统账号及密码应由专人保管,如遗失应及时与综合部联系,并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尽快联系服务商进行补办。
第五条相关法律法规使用信息平台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送信息不得违反政府相应规定以及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
政务短信平台管理制度
政务短信平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短信平台的管理,切实保障政务短信信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政务短信平台是政府机关用于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发送短信信息的平台。
第三条政务短信平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政务短信平台的政府机关。
第二章政务短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第四条政务短信平台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政务短信平台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技术设备和保护措施,保障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第六条政务短信平台应定期备份数据,确保信息的可恢复性。
第七条政务短信平台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政务短信平台的使用第八条政府机关在使用政务短信平台发送信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政务短信平台发送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含有违反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十条政府机关在使用政务短信平台发送信息时,应对接收方做好信息的解释和说明,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第四章政务短信平台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政府机关应建立完善的政务短信平台管理制度,确保平台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政府机关应定期对政务短信平台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政府机关应建立健全的政务短信平台使用考核制度,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政务短信平台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修订,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政务短信平台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内容,希望各政府机关能严格执行,确保政务短信平台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传输。
短信平台管理制度范文
短信平台管理制度范文短信平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平台的整体管理和运营,维护用户的权益,保障信息的安全、可靠与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平台管理原则第二条平等原则:平台对于所有用户要公平、公正的对待,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条安全原则:平台要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采取一切技术措施,确保信息不被盗取或篡改。
第四条服务原则:平台提供稳定、可靠、高效的短信发送及接收服务。
第三章平台的合法使用第五条用户可以通过注册账号的方式,获得使用平台的权限。
第六条用户在使用平台发送短信时,应确保所发送的内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本平台的规定。
第七条用户在使用平台发送短信时,应当遵守平台的操作规范,不得发送垃圾信息、骚扰信息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平台将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监控,并有权随时终止用户的账号,或对用户账号进行处罚。
第四章平台的信息安全第九条平台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第十条平台会定期备份数据,以防止数据的丢失。
第十一条平台有义务保密用户的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平台的服务安全第十二条平台会定期对发送短信的通道进行维护,保障通道的通畅和稳定。
第十三条平台会通过各种技术手段,防范网络攻击和恶意软件的侵入。
第十四条平台会对用户账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行为及时采取措施。
第六章平台的用户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平台对于用户的投诉和问题会进行及时解决和回复。
第十六条平台会定期公布短信发送的费用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平台保证用户发送的短信内容不受篡改。
第七章平台的监督机制第十八条平台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平台的运营进行监督,解决用户的投诉和问题。
第十九条用户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平台管理不当行为。
平台将对举报进行调查,并解决问题。
第八章平台的宣传和推广第二十条平台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和推广,向用户展示平台的优势和特点。
第二十一条平台会定期发布短信运营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平台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
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通信短信息服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和网络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一、服务内容:
1. 提供短信息发送和接收服务,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2. 不得发送非法、违法、淫秽、攻击性、垃圾短信等内容。
3. 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的信息。
二、用户权益:
1. 用户享有合法合规的短信息服务。
2. 用户个人信息将被保密,不得被泄露给第三方。
3. 用户有权拒收广告类短信和垃圾短信。
三、服务安全:
1. 系统要具备一定的安全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2. 严禁发送病毒、恶意代码等有害信息。
3. 系统要定期备份用户信息,以防丢失。
四、监管措施:
1. 设立监管机构负责短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
2.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限制业务等。
五、社会责任:
1. 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商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散布谣言、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
2. 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调查和监管工作。
六、其他规定:
1. 未成年人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短信息服务。
2. 严禁冒用他人身份发送短信息。
以上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5篇)
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息(以下简称短信息)服务行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短信息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短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全国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短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第四条提供、使用短信息服务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电信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短信息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短信息服务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自律管理。
第二章短信息服务规范第六条经营短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短信息服务的网络或者业务接入服务。
第七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接入其网络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接入代码和接入地点等信息。
第八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短信息服务规则,并将与用户相关的内容通过服务合同或者入网协议等方式告知用户,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犯用户合法权益。
第九条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计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电信标准,并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订方式等。
第十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短信息,应当将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一并发送,不得发送缺少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不得发送含有虚假、冒用的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
第十一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服务系统中记录短信息发送和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用户订阅和退订情况等信息,端口类短信息还应当保存短信息内容。
前款规定的记录应当保存至少____个月,其中用户订阅和退订情况应当保存至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与用户服务关系终止后____个月。
短信业务部门管理制度
短信业务部门管理制度一、部门职责1. 短信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所有短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包括短信平台的维护和升级、短信渠道的开发和维护、短信发送的监控和管理等。
2. 短信业务部门也需要负责与运营商的合作和对接,确保公司能够顺利地使用短信渠道发送各种类型的短信。
3.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与公司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协调各部门的需求,确保短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的各项需求。
二、部门管理制度1.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短信平台管理制度,包括系统账号的权限管理、系统日志的审计管理、系统安全的监控管理等。
2.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短信渠道管理制度,包括短信渠道的开发和维护流程、短信渠道的使用规范、短信渠道的监控和报警机制等。
3.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短信发送管理制度,包括短信发送的审核流程、短信发送的监控和报警机制、短信发送的结果跟踪和分析等。
4.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与运营商的合作管理制度,包括与运营商的合作流程、与运营商的沟通渠道、与运营商的合作结果评估等。
5.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管理制度,包括与其他部门的需求协商和确认流程、与其他部门的项目对接和合作流程、与其他部门的问题协调和解决机制等。
三、部门工作流程1.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包括短信平台的维护和升级流程、短信渠道的开发和维护流程、短信发送的审核和监控流程等。
2.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高效的工作流程,保证短信业务能够及时地响应公司和客户的需求,确保短信业务能够高效地运行。
3.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周密的工作流程,确保短信业务的安全和稳定,避免因疏忽或错误导致的严重后果。
四、部门人员管理1.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流程、绩效考核体系、培训计划等。
2.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保证人员的素质和技能,需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竞争力。
3. 短信业务部门需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通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通信短信息服务的通信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是指通过短信、彩信等技术手段,将信息以文本、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传递和交流的服务。
第四条通信短信息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得含有违法、有害、淫秽、色情、暴力等信息。
第五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七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用户投诉和纠纷。
第八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相关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
第十条本规定由相关监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通信短信息服务内容管理第十一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传播违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散布谣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
第十二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过滤系统,对发送的短信进行审查和过滤。
第十三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身份识别制度,确保发送信息的用户真实可信。
第十四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举报。
第十五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盗用用户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用户隐私。
第十六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安全检查,确保用户信息不被篡改和泄露。
第三章通信短信息服务经营行为管理第十七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开展业务时应当依法获得相关许可和资质。
第十八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取用户信息和财产。
第十九条通信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随意扣费,应当明示费用,并确保费用清晰明了。
短信管理制度
短信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短信的管理和使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纷争,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2. 遵循合规、合理、合法的原则,严禁发送和接收涉及诈骗、淫秽、暴力、赌博等违法信息;3. 保护公司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私自泄露;4. 尊重同事和员工个人隐私,禁止在短信中涉及他人隐私和谩骂;5. 禁止擅自使用公司短信平台发送商业广告等非工作相关信息;6. 提倡简洁明了的沟通,避免在短信中出现过长、无关的内容。
第三章短信发送权限管理1. 公司内部人员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短信平台发送工作相关短信,不得使用个人号码发送公司相关短信;2. 不得无故发送大量相同或相似内容的短信,禁止群发广告等非工作相关信息;3. 禁止私自向客户发送非工作相关短信或添加客户个人微信、QQ等私聊工具。
第四章通知公告的管理1. 公司内部的通知公告可通过短信发送给员工,但需保证通知内容的真实、有效,并保护员工个人隐私;2. 通知公告需及时更新和整理,避免发送过期或无关的信息;3. 通知公告的发送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五章短信使用规范1. 禁止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在短信中透露公司内部私密信息;2. 禁止发送和接收涉及诈骗、淫秽、暴力、赌博等违法信息;3. 禁止在短信中谩骂、辱骂同事,尊重他人隐私和个人尊严;4. 提倡简洁明了的沟通,不得在短信中出现过长、无关的内容。
第六章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2. 对于故意发送违法信息、泄露公司机密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3. 对于公司内部人员存在违规发送短信等行为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2. 对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所有;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短信平台管理制度
短信平台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维护客户关系及各部门业务需要,公司采购了短信平台软件,为了合理管控及调配公司短信平台资源,规范短信内容质量,便于统计分析,特制度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合有短信群发需求的各项目/部门。
三、职责3.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短信平台总账户及密码的管理及对子账户及密码的监管,同时根据各项目/部门需求分配短信量;3.2、各项目/部门负责公司短信平台子账户及密码的管理,并对项目/部门短信平台发送情况进行监管,对短信内容进行审核;3.3、短信平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短信平台管理制度》进行执行。
四、短信平台的管理4.1、短信平台统一归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进行管理,总账户密码不得外泄,如由相关部门需要开通短信平台账户的,需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通;4.2、如不按规定私自泄露账户密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外,另视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处罚;4.3、各项目/部门在使用短信平台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供应商或行政人事部专员进行协调处理;4.4、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定期跟进短信平台使用情况,如:各项目短信费用统计、发送失败的短信费用返还及费用充值等。
五、短信额度管理5.1、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对短信平台进行费用充值,保障各项目/部门短信平台正常使用;5.1、原则上各项目/部门应当在短信额度范围内进行发送,如额度已用完,各项目/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短信额度申请表》报公司领导审批;5.2、审批完后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结果给申请部门分配短信额度;5.3、未经公司审批同意,私自调整短信额度,超出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并按《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处罚。
.六、短信平台的使用6.1、相关部门需要发送短信需提前填写《短信群发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批,编写短信内容尽量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条限70字(含标点符号及公司名称)超出将按两条发送,如确实内容较多,请尽量将字数控制在接近70字的倍数内;6.2、通过公司总账户发送的短信须标注公司名称:“泰合物业”;通过项目/部门发送的短信可统一标注“泰合物业”,也可标注项目/部门名称;6.3、各项目/部门在进行短信群发时,需按《短信发送使用登记本》填写记录,以便后期核查;6.4、短信群发内容不得违背公司管理形象及相关法律法规,可按公司短信标准版本进行修改、发送。
企业短信平台管理制度
企业短信平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短信平台的使用,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和安全性,保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在使用企业短信平台的行为。
三、管理目标1. 确保短信平台的正常运行,防止因滥用或不当使用导致系统故障;2. 保护企业机密信息,防止泄露和外泄;3. 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促进企业内部沟通;4. 维护企业形象,规范员工言行。
四、管理措施1. 短信平台使用权限管理(1)对不同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员工设置不同的短信平台使用权限,合理分配权限,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传播。
(2)权限管理应当及时更新,根据员工职务变动进行动态调整。
2. 短信内容管理(1)禁止发送含有涉密信息、虚假信息或不当内容的短信。
(2)严格控制营销短信发送频率,避免对员工造成过度干扰。
3. 短信平台监测(1)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对短信的发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防范因滥发滥用导致的问题。
(2)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定期进行汇总分析,为制度优化提供依据。
4. 短信平台安全管理(1)定期对短信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加强对其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防止内部人员非法操作或滥用权限。
5. 短信平台备份管理(1)建立完善的短信平台数据备份机制,确保信息不会因系统故障而丢失。
(2)定期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测试,保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开除等处理。
2. 对于因滥用短信平台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公司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公司其他制度和规定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以上为企业短信平台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能遵守并执行,共同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1. 引言短信息服务(Short Message Service,简称SMS)是一种通过移动通信网络进行文本消息传递的服务。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短信息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和管理短信息服务,保障用户权益,制定并实施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2. 短信息服务提供商责任(1)服务质量保障: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确保短信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到用户指定的目的地,并提供稳定的服务质量。
(2)用户隐私保护: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严格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不得擅自使用、泄露或转让用户信息。
同时,提供商还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机制,保障用户在使用短信服务时的个人信息安全。
(3)服务费用公示和合理收取: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对服务费用进行公示,并合理收取费用,不得进行任何隐性收费行为。
3. 用户权益保障(1)公平竞争环境: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阻碍其他从事短信息服务的企业或个人的正常运营。
(2)合理的服务费用:用户在使用短信服务时,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提供明确的收费标准,并不得随意提高服务费用,以免侵害用户权益。
(3)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建立健全的用户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 短信息内容管理(1)信息真实合法:短信息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虚假、淫秽、暴力等违法信息。
(2)信息广告管理: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不得发送未经用户同意的广告短信。
(3)违规信息处置: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息内容,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及时查处,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 短信息安全管理(1)网络安全防护: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采取一系列技术手段,保障短信传输的安全性,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
(2)垃圾信息过滤:短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建立垃圾信息过滤机制,过滤和拦截垃圾短信,减少用户的骚扰。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范文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管理,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通信短信息服务。
第三条通信短信息服务(以下简称“短信服务”)是指基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的信息传送、交换和存储等服务。
第四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滥用用户个人信息。
第五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信息安全风险,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依法履行用户权益保护义务,为用户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七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公示自己的联系方式,接受用户的投诉、举报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章用户权益保护第八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为用户提供真实、准确的账号和服务信息,不得误导、欺骗用户消费。
第九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明示短信服务收费标准和计费周期,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第十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为用户提供临时禁止短信服务的选项,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接收短信服务。
第十一条短信服务提供商不得向用户发送违法、违规或有害信息,不得诱导用户进行非法活动。
第十二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四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定期公布用户投诉处理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服务质量。
第三章信息内容管理第十五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对发送和接收的短信内容进行监测和过滤,不得传播淫秽、暴力、恐怖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十六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垃圾短信的发送。
对于发送垃圾短信的用户和机构,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立即采取关闭账号、限制使用等措施。
第十七条短信服务提供商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和破坏通信秩序的行为进行调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4篇)
通信短信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通信短信服务的管理,保障通信短信服务的正常运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短消息转移、群发业务等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和用户。
第三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通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诚实守信、公开公平的原则,保障服务质量和用户权益。
第四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通信短信服务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干扰通信短信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经营者的责任第五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用户权益。
第六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确保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隐私。
第七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及时公开通信短信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故障处理等,保障用户的知情权。
第八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客户服务中心或者热线电话,及时回应用户的咨询和投诉。
第九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网络攻击和垃圾信息的侵扰,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第三章用户的权益和义务第十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用户有权获得优质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用户有权知情,并能够自主选择所需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第十二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用户有权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三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用户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通信短信服务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扰乱通信短信服务的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通信短信服务的用户有义务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按照约定使用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通信主管部门负责通信短信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通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通信短信服务的经营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和管理信息,对相关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测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通信主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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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平台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客户关系及各部门业务需要,公司采购了短信平台软件,为了合理管控及调配公司短信平台资源,规范短信内容质量,便于统计分析,特制度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合有短信群发需求的各项目/部门。
三、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短信平台总账户及密码的管理及对子账户及密码的监
管,同时根据各项目/部门需求分配短信量;
3.2、各项目/部门负责公司短信平台子账户及密码的管理,并对项目/部门短信平
台发送情况进行监管,对短信内容进行审核;
3.3、短信平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短信平台管理制度》进行执行。
四、短信平台的管理
4.1、短信平台统一归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进行管理,总账户密码不得外泄,如
由相关部门需要开通短信平台账户的,需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通;
4.2、如不按规定私自泄露账户密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外,另视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处罚;
4.3、各项目/部门在使用短信平台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供应商或行政人事部
专员进行协调处理;
4.4、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定期跟进短信平台使用情况,如:各项目短信费用统
计、发送失败的短信费用返还及费用充值等。
五、短信额度管理
5.1、行政人事部安排专员对短信平台进行费用充值,保障各项目/部门短信平台
正常使用;
5.1、原则上各项目/部门应当在短信额度范围内进行发送,如额度已用完,各项
目/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短信额度申请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5.2、审批完后行政人事部根据审批结果给申请部门分配短信额度;
5.3、未经公司审批同意,私自调整短信额度,超出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并按
《员工手册》规定给予处罚。
六、短信平台的使用
6.1、相关部门需要发送短信需提前填写《短信群发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编写短信内容尽量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每条限70字(含标点符号及公司名称)超出将按两条发送,如确实内容较多,请尽量将字数控制在接近70字的倍数内;
6.2、通过公司总账户发送的短信须标注公司名称:“泰合物业”;通过项目/部门
发送的短信可统一标注“泰合物业”,也可标注项目/部门名称;
6.3、各项目/部门在进行短信群发时,需按《短信发送使用登记本》填写记录,
以便后期核查;
6.4、短信群发内容不得违背公司管理形象及相关法律法规,可按公司短信标准
版本进行修改、发送。
七、参照文件
7.1、《员工手册》
八、记录表格
8.1、《短信群发申请表》
8.2、《短信额度申请单》
8.3、《短信发送使用登记本》
短信群发申请单
短信群发申请单
短信发送使用登记本
短信额度申请表
短信额度申请表
短信额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