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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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和县市区卫生药监部门职责、人员编制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和县市区卫生药监部门职责、人员编制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和县市区卫生药监部门职责、人员编制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6•【字号】潍政办发[2010]55号•【施行日期】201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和县市区卫生药监部门职责、人员编制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调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潍政办发〔2009〕71号),现就市和县市区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人员编制划转问题通知如下:一、职责划转(一)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卫生部门。

(二)将卫生部门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人员编制划转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人员编制随职责进行划转。

市和县市区卫生、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机关或下属事业单位中承担上述职责的科室,整建制划转;其他相关人员,在编制限额内相应划转。

三、组织实施这次卫生药监职责和人员编制的划转,按照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市和县市区分步进行,整个划转工作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

划转之前,有关工作仍按原体制运转。

市直部门和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涉及的上述职责和人员编制划转,按照市里研究确定的原则,由市编办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经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人员交接手续。

其他八个县市涉及的上述职责和人员编制划转,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市里做法,具体组织实施。

四、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划转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卫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岗任组长,副市长王桂英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宝胜和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张宝胜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100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十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部级),为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三)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卫生部。

(四)将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一)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制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简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责

简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责

'简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管理的主要职责。

1 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行政法规。

制定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定具
体实施办法,措施
2、制定,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3、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的审批。

审定并公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物目录;批准并公布不中药保护品种;制定并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组织开展药品的再评价,药
品不良反应监测,决定淘汰药品品种。

4、制定,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核发注射剂,放射性
药品,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药品GMP认证证书》。

5、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修订《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
实施;审定临床试验基地,临床药理基地。

6、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广告进行监督;实施药品监督抽查检验,发布药品质量公报;对违法行为追查其法律责任,决定行政处罚;制定药检所对规定品种进行销售前和进口前检验,不合格的,不
准销售和进口。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核发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8、拟定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9、组织培训药品监督管理干部。

10、组织药品质量管理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方面的国际交流,承办有关国际合作事项。

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和消费过程中保持高质量、无污染、不变质,对人体健康无害的状况和能力。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各国普遍设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职责。

下面将介绍一些主要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职责。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负责国家食品和药品的监督管理的主管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监督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监督和指导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食品召回工作;-处理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

2.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承担省、市、县一级相关部门职责的地方性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地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和审查本地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规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处理本地区内的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等。

3.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岗位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或质量管理岗位(如质量总监、质量经理等)是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岗位。

其主要职责包括:-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实施;-负责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监督和指导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原材料、生产工艺、设备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组织和指导内部食品安全培训等。

4.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操作人员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操作人员是企业内部的生产一线操作人员,直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遵循个人卫生要求,保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督和检查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并及时报告;-参与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等。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2•【字号】潍政办发[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四月二十二日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重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

(二)拟订或审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总体规划、改革方案、政策措施;指导所出资企业股份制规范完善和兼并破产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拟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调控、审核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水平;代表市政府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提名推荐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人选;依照有关规定,对国有参股企业推荐董事、监事人选。

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与职能

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与职能

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与职能食品安全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在现代社会中,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负责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监督和协调各个环节的食品监管工作。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与职能。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国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监管工作。

它主要承担以下职能:1.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相关的全国性政策和标准,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最高标准。

2.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监督管理:该机构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销售场所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它们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3.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调查和处理食品安全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省级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地区范围内的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

它们的职责包括:1.地方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标准,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与合法性。

2.对本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该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它们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3.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置本地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并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调查和处理。

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主体,它们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承担着关键的责任。

以下是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职能:1.食品生产流程的合规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选择、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以保证生产的食品安全可靠。

2.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常规的食品安全监测和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岗位职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岗位职责

局长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指示精神。

2、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食品安全的全面行政工作。

3、负责全局机关干部的政治学习和日常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开发区建设服务。

4、负责全局人事调整,资金审批和各类文件、资料的审定工作。

5、组织研究确定重大问题,协调和指导副职工作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6、食品安全全面工作,负责主持局长办公会,适时提出议题,主持讨论研究,做出相应决议、组织安排实施,积极为开发区食品安全服务。

7、带头参加党组织的各种活动,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自觉维护和加强班子的团结。

8、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搞好自身及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

9、坚持定期与党员干部谈心,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10、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工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岗位职责1、负责机关党委工作;2、负责食品流通监管与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和党建人事、干部教育、精神文明、文化建设工作。

3、具体分管业务工作,按照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协调组织开展监察工作。

4、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点事项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法。

5、注意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了解掌握监察工作新情况、新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

6、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7、完成上级组织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局长岗位职责1、在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的行政工作。

2、负责监察执法、政策法规、行政复议和综合治理、群众信访工作。

3、协助局长搞好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业务工作。

4、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对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常抓不懈。

5、对干部考核、任用、岗位目标管理和机关工作建设进行审核负责。

6、局长不在岗位时,主持全局的工作。

7、完成上级组织和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调配【发文字号】潍政办发[2014]28号【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26【实施日期】2014.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4]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6日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36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潍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潍发〔2014〕15号),设立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责1.增加构建完善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职责。

2.增加依法监督管理网络交易,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职责。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1.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1.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登记准入门槛,优化登记注册流程,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构建便捷高效、宽松平等、规范统一的准入环境。

2.强化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机制和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健全完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4.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强化消费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与分工

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与分工

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与分工药品监管部门是各国政府重要的行政机构之一,负责监督和管理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

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与分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药品注册与批准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药品注册与批准政策,规定药品注册的程序和要求。

他们评估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临床试验数据、药品说明书和生产质量验证资料。

药品监管部门还审核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各项规范,确保药品生产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二、药品生产与质量控制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体系。

他们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审核其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规范和标准。

药品监管部门还进行药品抽样检验,检验药品的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批准的标准。

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药品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要求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和暂停生产许可等。

三、药品流通与销售监督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药品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他们制定和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审批和登记经营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

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定期检查,核查其经营活动是否遵守规定,例如药品存储条件、销售凭证和药品信息管理等。

药品监管部门还负责监督互联网销售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打击非法销售和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

四、药品信息发布与教育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发布药品信息,为公众提供权威的药品知识和用药指导。

他们组织开展药品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常见药品的正确使用和不良反应的认识。

药品监管部门还监督药品广告的内容和发布渠道,防止虚假和误导性药品广告的传播。

五、国际合作与风险评估药品监管部门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分享药品监管的经验和信息。

他们参与国际标准和规范的制定,推动跨国合作解决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问题。

药品监管部门还进行药品风险评估,及时掌握和评估新型药品和药物安全性风险,确保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药物监测的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与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国家负责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机构,它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以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架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一般包括顶层管理机构、业务部门以及下属机构。

1. 顶层管理机构顶层管理机构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总体管理和决策。

它通常由一名部长或领导担任,直接向国家政府负责。

顶层管理机构有权制定和颁布法规、政策,协调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并对重大事务进行决策。

2. 业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实施和执行顶层管理机构的决策,监督和管理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

常见的业务部门包括:(1)食品药品审评部门:负责对新药、新食品进行审评和注册,确保其安全有效;同时也对老药物和食品进行再评估和监督,及时更新规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市场上的食品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罚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3)食品药品检验部门:负责对食品药品进行质量和安全检验,监督整个流通环节的合法合规。

(4)食品药品监测部门:负责对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长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和隐患。

3. 下属机构下属机构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行机构,承担具体任务和职责。

下属机构的类型和数量会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常见的下属机构包括:(1)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和政策,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局级企事业单位:负责地区性或特定领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其中包括以下方面:1. 法律法规制定和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市场上的食品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打击。

2. 审评注册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新药新食品进行审评和注册工作,并对市场上的食品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说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说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说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说明
1. 职责范围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家级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和监测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质量。

作为局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确保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合法合规
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产品销售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同时,积极参与制定、修订、发布行业标准和规范,推进行业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3. 公正公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从业者和企业实施监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惩处,以保证市场公平和竞争秩序。

负责人应该在行业内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食品药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4. 切实可行
局负责人应当贯彻“责任到人、问题到位”的工作理念,确
保对从业者的监管落地、落实,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与相关部
门和社会各方的合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促进监管工作的全方位展开,确保监管工作质量和效果。

5. 持续改进
负责人应当不断推陈出新,借鉴先进行业做法,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改进,提高管理效率和能力。

同时积极开展行业监管经验总结和食品安全标准、法规体系建设工作,为广大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促进行业不断迈向更高水平的发展。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6•【字号】潍政办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Ο一Ο年五月六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将原市政府调查研究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综合协调、政务服务及应急、督查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及部门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

(四)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责和职能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责和职能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责和职能食品药品监管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个国家,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和制度,明确监管工作的职责和职能。

本文将探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责和职能,以及相关机构的作用。

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监督食品药品生产和经营:监管部门对食品和药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监督,确保企业依法生产和销售安全合格的食品药品。

同时,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餐饮、小作坊等非正规经营场所的监督,防止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出现。

2. 检验和检测:监管部门要组织对食品和药品进行检验和检测,以确保其安全合格。

这包括对食品中的残留农药、兽药和添加剂、药品中的有害物质等进行检测,防止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 宣传和教育:监管部门要积极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和知识水平。

同时,还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广告的监管,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4. 突发事件应对: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风险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

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立法和制定监管准则:监管部门要制定和修订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同时,还要对食品药品相关行业进行政策指导,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2. 执法和查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要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惩罚,保护公众利益和生命安全。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秩序。

3. 审批和监管注册:监管部门要对食品、药品的注册和审批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于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产品,要及时予以处罚或撤销。

4. 国际合作和交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和交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监管经验和技术,提升监管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潍政办发〔2018〕9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办发〔20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潍坊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日潍坊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交易市场,仅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集中交易市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对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入场销售者)对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依法履行责任,保障食用农产品入场后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本辖区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集中交易市场日常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问题食用农产品处置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集中交易市场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责任要求第六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潍政办发[2014]3号【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1.15【实施日期】2014.0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潍政办发〔20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15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鲁政发〔2013〕24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13〕30号),重新组建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潍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划入和增加的职责1.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行政许可职责。

5.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职责。

6.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零售(含连锁)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

7.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职责。

8.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职责。

9.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职责。

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药监局)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体系中核心的行政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我国的药品监管政策,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

下面将为您解析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药品注册与监察药品注册是药监局的首要任务之一。

药监局组织药品注册审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符合国家标准。

它严格审核药品注册申请材料,对药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疗效和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新药上市前经过严谨的审查。

此外,药监局还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察,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符合规范要求,保障药品质量。

二、药品生产与流通监管药品的生产和流通是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另一项重要职责。

药监局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标准。

药监局还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人员进行审核和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此外,药监局还监管药品的流通环节,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市场。

三、药品广告监管药品广告监管也是药监局的职责之一。

药监局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在宣传和推广药品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广告内容真实、科学、准确,杜绝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宣传。

药监局对药品广告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广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用药安全。

四、药品价格监管药品价格监管也是药监局的一项重要职责。

药监局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管体系,监督和管理药品价格,防止药品价格过高、不合理。

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制定合理的药品价格,保障公众的用药权益,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和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国家药品监管的核心机构,肩负着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的重任。

通过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广告宣传者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广告的监管,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符合国家标准,维护公众的健康和用药权益。

让我们共同支持和监督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为公众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1.12
•【字号】潍政办字[2013]128号
•【施行日期】2013.11.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
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3]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鲁政发〔2013〕24号)要求,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潍坊市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组长:
刘曙光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陈白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孙起生市委常委、副市长
潘强副市长
秦维强副市长
成员:
谭炳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平市政府副秘书长、食安办主任
邱尔臣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宋立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公室主任
田民利市财政局局长
李静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进市卫生局局长
陈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忠民市工商局局长
岳尧市质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宋立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食药监局食品科岗位职责

食药监局食品科岗位职责

食药监局食品科岗位职责食药监局食品科岗位职责
一、职责范围1.负责食品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研究、制定、落实和监察;2.负责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检验
和评估,及时发现、遏制并联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3.负责食
品生产许可和检验检疫工作的管理和监督;4.负责食品药品安
全监管信息收集、发布和交流;5.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和食品安全技术培训。

二、合法合规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食药监局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食
品生产、销售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3.加强与相关部门
合作,配合其他监管工作,共同打击违法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三、公正公平1.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参与权和利益维护权,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2.
及时公开食品监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处理有争议的食品安全事件,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者利益。

四、切实可行1.严格落实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2.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工作的水平;3.发挥
信息化优势,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食品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率。

五、持续改进1.积极推广食品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技术;
2.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3.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考核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药品监管机构职责与作用

药品监管机构职责与作用

药品监管机构职责与作用药品监管机构是负责监督和管理药品市场的组织或机构,其职责和作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并探讨其在保障公众健康、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等方面的重要性。

一、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管药品生产:药品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药品的生产环节,确保药品生产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药品质量可靠。

他们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样检验,对不符合标准的药品进行处罚和召回,以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2. 审核药品上市:药品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和批准药品上市申请,严格审查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只有经过严格审查合格的药品才能上市销售,这样能够确保公众在使用药品时不会因为质量问题而出现不良反应或其他意外情况。

3. 监督药品流通:药品监管机构会监督和管理药品的流通环节,对药店、医院等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保证药品的正常流通和合理使用。

他们会查处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对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管,减少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物的发生。

4. 防控药品风险:药品监管机构负责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药品安全事件,保障公众免受药品带来的风险伤害。

他们会加强对药品的监测和溯源工作,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药品市场的安全稳定。

二、药品监管机构的作用药品监管机构在保障公众健康、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 保障公众健康: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他们通过监管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防范和控制药品质量问题,确保公众能够使用到安全有效的药品,减少因为药物使用不当而引发的健康问题。

2. 维护药品市场秩序:药品监管机构的存在能够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保证药品市场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有效的监管措施能够促进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推动药品科学发展。

3. 加强药品安全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建立健全的药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药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最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最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

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拟订化妆品标准,组织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

制定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制定研制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制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依职责监督实施。

制定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

制定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环节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九)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

(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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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潍政办发[2014]3号
【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15
【实施日期】2014.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鲁政发〔2013〕24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13〕30号),重新组建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潍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行政许可职责。

5.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职责。

6.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药品零售(含连锁)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

7.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职责。

8.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职责。

9.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职责。

10.承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其他有关行政许可职责。

(二)整合、下放和取消的职责
1.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零售经营行政许可(零售连锁除外)职责下放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国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行政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限第二类医疗器械、分支机构、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助听器)职责下放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有关规定需要取消、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2.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推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实行管办分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和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
文件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依法公布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三)负责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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