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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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06.10.23•【字号】京质监计发〔2006〕439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关于贯彻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通知京质监计发〔2006〕439号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国家标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已于2006年6月2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现已由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6]68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通则》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贯彻落实《通则》的具体要求:一、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学习《通则》,提高认识,结合本区县实际,大力宣传《通则》在节能降耗、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北京计量协会将进行宣贯培训,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节能监测站要积极派人参加学习,深刻领会《通则》内容和实质,为《通则》的贯彻落实打好理论基础。

2007年1月1日起《通则》将正式实施,《通则》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用能单位必须符合《通则》的要求。

北京市耗能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公建等用能单位做为节能降耗的主体要高度重视《通则》的贯彻实施,积极组织学习培训。

严格按照《通则》规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切实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管理。

二、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及时掌握本系统和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贯彻《通则》的情况,做好宣贯培训的协调配合工作。

三、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和《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247号)精神等一系列节能政策,将联合制定《北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将是北京市能源计量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本规范共分 22 章和 1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 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供暖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设备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节能工程,空调与供暖系统管网节能 工程,配电节能工程,照明节能工程,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工程,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 程,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环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
号文 件)要求 ,现就进一 步加强 中小 企业节 能减排 工作提 出如下意见 : 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小 企业是 国民经济 的重 要组成 部分 ,对促进 经济平稳增 长、保障就业 、推进技术创新
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数量 多、涉及行业广、社会影响大 ,提高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
依然严峻 ,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偏低,重点用能行业的中小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比全国平均水平 高 出 2%以上 ,节 能减排潜 力 巨大 。各 地工 业 和信息 化 主管 部 门、 中小 企业 主管 部 门要充 0 分认识中小企业发展新阶段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引导企业依靠质量求生存 , 依靠节能和管 理求效益 ,依靠机 制体制创新 求发展 ,把节能减排作 为促进 中小企业 转变发展 方式的一项重 要措施抓 紧抓好 ,实现 中小企 业又好又 快发展 。
石化 、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工业行业管理部 门要发布重点行业节能减 排技 术设备 ( 品)导 向 目录 ,支持 中小企业 实施 工业锅炉 ( 产 窑炉 )改造 、余热余压利 用 、能 量系统优化 、资源综合 利用 、清 洁生产等节 能减 排 技术 改造工 程 。要 通过举 办节 能减排 技术 、 产品交流会等方式 ,推动高效节 能减排技术 、工 艺及产品 、设备在 中小企业 中的广泛运用 。
息渠道 不畅 ,节 能减排 的高投入 与中小 企业资金 、技 术实力弱 的矛盾十分 突出 ,中小企业节 能环保普 遍存在 融资难 、担保难等 问题 。这些都成 为制约 中小企业 节能减排 的主要障碍 。 党 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 中小企业 发展 。国发 3 6号文 件为 改善 中小企 业经 营环 境 ,克 服金融危机 带来 的不利影 响 ,促 进 中小 企业 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 。但 中小企业节 能减 排形势

关于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交体发[2006]592号)

关于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交体发[2006]592号)

关于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交体法发[2006]5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部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使交通事业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结合公路、水路交通发展实际,特制定《交通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行业节能工作(一)加强节能工作是交通行业一项重要而长期的战略任务。

交通行业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服务的基础性产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大户。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日益改善,交通运输业的机动化、自动化程度明显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出行对交通运输提出了更安全、更便捷、更通畅、更经济、更可靠、更和谐的客观要求,交通行业的基本装备和道路水路运输总量将迅猛增长,使用能源的总量和品质要求仍将继续增加。

此外,交通行业作为我国终端用能行业,面对石油资源短缺、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瓶颈的形势,交通行业必将成为节能领域的重要行业之一。

为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目标的实现,交通行业必须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二)交通行业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重点,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科技创新、信息服务等手段,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全行业开展节能的自觉性,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能源及碳排放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能源及碳排放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生产经营部 二、十三、十六、二十四、三十 各单位 八、三十九
37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
12-16 、 18 、 22 、 24 、 31 、 32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生产经营部 2012.04.27 2012.07.01 35 、 38 、 40 、 46 、 48-51 、 61 、 155号 各单位 64、66、69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生产经营部 2006.06.20 2006.07.20 全文 174号 各单位 京政办发47号 京政发[2007]3号 京政发[2011]43号 京政发[2014]14号 京发改[2007]286号 1988.05.14 1988.06.01 2007.01.18 2007.01.18 2011.08.22 2011.08.22 2014.05.28 2014.05.28 2007.02.17 2007.04.01 生产经营部 全文 各单位 生产经营部 三-九 各单位 生产经营部 全文 各单位 生产经营部 2、3、6-8、10、13-15、17、18 各单位 、22 生产经营部 2-12、14 各单位
26
27 28 29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2000.12.29 2000.12.29
发改环资[2004]2505 生产经营部 2004.05.01 2004.05.01 三(三)、四、五 号 各单位 发改环资[2007]2429 生产经营部 2007.09.17 2007.09.17 全文 号 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4 5 6 7 8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

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

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07)》的通知京发改〔2007〕568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关于发布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7]286号)精神,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现有可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和技术政策、标准和设计规范进行了补充,编制了《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7)》,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2007)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7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令 28号)8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9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发改委发改环资[2004]2505号)10 “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发改环资[2006]1457号)11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2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2000]1256号)1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79号)14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15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1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93号)17 公路工程节能管理规定(交体法发[1997]840号)18 铁路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铁计[1998]85号)19 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交体法发[2000]306)20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21 北京市实施〈节能法〉办法(北京市人大1999年9月16日通过)22 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74号)23 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若干意见24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5 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80号)26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28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17号令)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二、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1 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计交能[1996]905号)*2 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2005]40号)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05]第40号 )4 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65号令)5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6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8号)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天然气化工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2493号)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炼油、乙烯工业有序健康发展的紧急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2617号)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328号)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纯碱工业建设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391号)12 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567号)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605号)14 关于加快电石行业结构调整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699号)15 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762号)16 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084号)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工业[2006]1350号)18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2004]8号令)19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2005]35号令)20 铁路节能技术政策(铁道部1999年9月7日颁布)21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2006]50号)22 煤矸石综合利用政策要点(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23 电石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76号)24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76号)25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4]76号)26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40号)27 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49号)28 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告[2007]3号)29 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589号)30 关于规范铅锌行业投资行为加快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898号)31 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32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2000]1268号)33 关于进一步做好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基[2003]369号)34 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改能源[2007]141号)35 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工业开发区(基地)建设项目节约土地和资源的意见》的通知(京工促发[2005]22号)36 关于印发北京印刷和包装产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京工促发[2005]208号)37 关于印发北京食品产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京工促发[2005]209号)38 关于印发北京市装备制造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京工促发[2006]104号)39 北京市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三、工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一)管理及设计方面的标准和规范1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15587-19952 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 GB/T18710-2002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64-1997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185-19935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7167-20066 橡胶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GB50376-20067 煤炭工程节能技术暂行规定8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试行)9 电力行业一流火力发电厂考核标准(电综[1997]57号)10 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定(计基础[2001]26号)11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SDGJ56-199312 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 DL/13 火力发电厂热平衡导则 DL/14 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 DL/15 水利发电场照明设计规范 DL/T5140-200116 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YB9051-9817 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 SH3002-200018 石油化工厂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 SH3003-200019 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保温管 CJ/T3002-199220 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 JBJ14-200421 药用玻璃窑炉经济运行管理规范 YY/T 0248-199622 医药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设计导则 YY/T0247-199623 气田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SY/T 6331-199724 石油工业加热炉型式与基本参数 SY/T 0540-199425 原油长输管道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SY/T 6393-199926 石油地面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范 SY/T6420-1999 (二)产品能耗定(限)额方面的标准1 九种高耗电产品电耗最高限额*2 重有色金属矿山生产工艺能耗 YS/T 108-19923 铝加工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4 铝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3-20045 镍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4-19926 锌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2-20037 锑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8 铜加工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9 铜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T 101-200210 锡冶炼企业能源消耗定额 YS/11 油田生产主要能源定额分类编制方法 SY/T 6472-200012 水泥制品能源消耗定额 JC 710-199013 建筑卫生陶瓷能源消耗定额 JC 712-199014 平板玻璃能源消耗定额 JC432—199115 北京市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2000)京经节字第330号)* (三)合理用能方面的标准1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3485-19982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3486-19933 热处理合理用电导则 GB/T10201-19884 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 GB/Z 18718-20025 合理润滑技术通则 GB/T 13608-19926 工业炉窑保温技术通则 GB/T16618-19967 蒸汽供热系统凝结水回收及蒸汽疏水阀技术管理要求 GB/T 12712-19918 工业锅炉及火焰加热炉烟气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与利用导则 GB/T17719-19999 石油企业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导则 ST/T 6375-199810 输油管道加热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ST/T 6382-199711 输油输气管道电器设备技术管理规定 SY/T 6325-199712 滩海石油工程保温技术规范 SY/T 4092-199513 滩海石油工程热工采暖技术规范 SY/T 0306-199614 设备及管道保温保冷技术通则15 设备及管道保冷效果的测试与评价16 设备及管道保温效果的测试与评价17 节电措施经济效益与评价(四)工业设备能效方面的标准1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2-20052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8613-2002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153-20034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52-20065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1-20056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 19577-20047 工业燃料加热装置能耗限值 JC 569-1994四、相关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1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7896- 19992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3-2003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044-20034 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415-20035 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3-20046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574-20047 金属卤化物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053-20068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200054-20069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200410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19578-2004五、建筑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2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06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GB50243-20024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66-20055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50364-2005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8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20019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9310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 GB/T12455-199011 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 GB/T10820-200212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GB50365-200513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1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15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75-200316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1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8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CJJ34-20021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20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GJJ45-9121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 JGJ 132—200122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 142-20042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24 绿色建筑评估标准 DBJ/T01-101-200525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2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01—621—200527 公共建筑节能评审标准 DBJ/T01—100—200528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11/381-200629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9230 建筑给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3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92(2001年版)32 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 DBJ01-607-20013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六、交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交体法发[1995]607)2 交通部《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交体法发[1996]354)3 交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认真做好交通行业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交体法发[2006]306)4 水运工程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JBJ228-20005 沿海港口企业能量平衡导则 JT/T0025-926 内河港口能量通则 JT/T 202-19957 港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设计能源综合单耗评价 JT/T491-20038 铁路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TB10016-2002七、农业类相关标准和规范1 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条件和测试方法 GB/T15405-20062 微型水利发电设备基本技术要求 GB/T17522-20063 微型水利发电设备试验方法 GB/T17523-1994 微型水利发电设备质量检验规程 GB/T17524-19985 微型水利发电设备安装技术规范 GB/T17525-19987 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 GB/T20319-20068 风力发电机组电能质量测量和评估方法 GB/T20320-20069 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试方法 NY/T12-198510 聚光型太阳灶 NY219-200311 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 NY/T315-199712 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 NY/T443-200113 户用农村生态工程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 NY/T465-200114 户用农村生态工程北方模式设计施工和使用规范 NY/T466-200115 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标准 NYJ/T09-200516 秸秆气化装置和系统测试方法 NY/T1017-200617 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安装规范 NY/T1137-200618 微型水力发电机技术条件NY/T845-2004 注:带“*”的文件正在修订中。

做节能报告所需要的各项法规和规范

做节能报告所需要的各项法规和规范

做节能报告所需要的各项法规和规范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2009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第二次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2011])5、《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6、《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发改委发改环资[2004]2505号)7、《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999年3月10日)8、《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国家发展计划委2001年1月8日)9、《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10、《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11、《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74号)12、《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若干意见》13、《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京发改[2007]154号)14、《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56号令)15、《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2006年12月)16、《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国家发改委[2005]65号令)1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44号令)18、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京发改规[2016]16号)19、《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号文20、《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2008]第530号。

21、《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22、《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相关技术导则的通知》(建科[2008]114 号)23、《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手册》(2017年1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气候处))24、《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5、《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6、《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本,节能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4年第24号)27、《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清水离心泵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第31号)28、《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改委公告[2013]第4号)29、《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第32号)30、《北京市2017年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及示范案例推荐目录》(京发改[2017]958号)31、《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3号)3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文件编制技术规范》DB11/T974-201333、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发布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的通知》(京发改[2014]905号)34、《关于发布本市第二批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的通知》(京发改[2015]739号)二、建筑类相关标准及规范(一)建筑专业●设计规范1、《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2007年)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3、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DB11/T 1198-20154、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5、《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6、北京市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11/938-20127、《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8、北京市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159、《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11、《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12、《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4、《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1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16、《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17、《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1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1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20、《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DB11/994-20132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22、《种植屋面》JGJ155-201323、《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内置保温板做法)》DB11/T644-20092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25、《建筑幕墙》GB/T 21086-200726、《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2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0)29、《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30、《数据中心制冷与空调设计标准》T/CECS487-201731、《数据中心等级评定标准》T/CECS488-20173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配套图集》PT-687●产品标准1、《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2、《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20083、《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8(二)暖通专业●设计规范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3、《自然排烟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 11/1025-20134、《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11/687-20158、《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9、《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10、《数据中心节能设计规范》DB 11/T 1282-201511、《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730-200512、《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20101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14、《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DB 11/1066-201415、《档案建筑设计规范》JGJ 25-2010●产品标准1、《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20042、《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103、《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761-20094、《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20045、《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标准》GB19762-2007(三)给排水专业●设计规范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5、《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6、《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7、《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20138、《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9、《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10、《用水器具节水技术条件》DB11/343-200611、《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18870-200212、《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14、《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4789-2009●产品标准1、《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2、《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四)电气专业●设计规范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4、《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DBJ01-607-200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06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11、《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200812、《电能质量公共电网谐波》GB/T14549-93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15、《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20121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117、《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产品标准1、《单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415-20132、《单端无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142-20123、《高压钠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3-20044、《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574-20045、《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4-2006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3-20067、《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2013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4-20139、《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1310、《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

国办发〔2015〕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5〕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产能过剩、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标准实施与监督,有效支撑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准入倒逼,加快制修订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发挥准入指标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作用。

坚持标杆引领,研究和制定关键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标准,发挥标准对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引领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提高节能标准水平,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坚持共同治理,营造良好环境,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国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形成节能标准有效实施与监督的工作体系,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的结合更加紧密,节能标准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

二、创新工作机制(四)建立节能标准更新机制。

制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和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划,定期更新并发布节能标准。

建立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协调配合。

完善节能标准立项协调机制,每年下达1-2批节能标准专项计划,急需节能标准随时立项。

完善节能标准复审机制,标准复审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标准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以内。

创新节能标准技术审查和咨询评议机制,加强能效能耗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实施后评估工作,确保强制性能效和能耗指标的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特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必须把节能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我国人口众多,能源资源相对不足,人均拥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由于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较高,消费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加剧了能源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状况。

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能源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能源安全,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解决我国能源问题,根本出路是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二)必须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高耗能行业增长过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上升,特别是今年上半年,能源消耗增长仍然快于经济增长,节能工作面临更大压力,形势十分严峻。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能源节约的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工作(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发布节能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发布节能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要严格执行 夏季 室 内空调 温度设置不低于2 c 、 6 C 冬季
室 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 c 的要 求 有关部 门据此 0C
公共建 筑严格 实施 节 能5 % 0 的设计 标准 .直辖 市及 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 内温度有关标 准 加大节能监督 有 条件 的地 区要率先 实施节 能6 % 5 的标 准 推 动 既 检查力度 .达不到建 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 有 建筑 的节 能改造 大力发展 新型墙体 材料 设和销售 : 严禁生产 、 销售和使用 国家 明令淘汰 的高耗 三是大 力推进节 能技术 进步 。加 快先进 节能技 能产 品。
为 建设 用 地 . 必须 符 合 土地 利 用 总体 规 划 、 市 总 城
构 推 动服务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 传统产 业. 提升工业整体水平 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 项 目. 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 能耗准入管理 采取坚决有力措施.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 能力 推进企业联合重组. 提高产业集 中度和规模效益 二是 着力抓好重 点领域 节能。 强化 工业节 能、 推 进 建筑节 能 、 强交通运 输节 能 、 导商业和 民用 节 加 引 能、 好农 村节能 、 进政 府机 构节 能等。推 进建 筑 抓 推 节能要大力 发展 节能省地 型建 筑 .推 动新建 住宅和
术 、 品研 发和推广 应用 . 产 要把 节能作 为政府 科技投
入 、 进高 技术产 业化 的重 点领 域 . 先支持 拥有 自 推 优
五 是建 立健全 节能保 障 机制 。深化能 源价 格 改
革 . 点是 电价 、 重 油气 价格 和煤 热 价格 调 整 , 形成 有 利 于 节 能 的价 格 机制 加 大政 府 对 节 能 的支 持 力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京政发【2017】1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京政发【2017】13号)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634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行政审批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00〕1号)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0年春节燃放礼花的公告(京政发〔2000〕3号)4.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市经委关于调整市经委系统所属30所学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13号)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0〕15号)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0〕18号)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0〕19号)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国家行政机关从严治政实施工作目标督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0〕20号)9.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顿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25号)10.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整顿出租汽车行业和企业、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顿本市小公共汽车经营和营运秩序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0〕26号)11.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0〕27号)12.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 0〕31号)1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邀请领导同志出席活动有关要求的通知(京政发〔2000〕34号)14.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0〕40号)15.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0〕41号)1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春节燃放礼花的公告(京政发〔2001〕2号)1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体改办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1〕5号)1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1〕7号)1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刘淇市长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报告的通知(京政发〔2001〕10号)2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意见(京政发〔2001〕11号)2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北京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通知(京政发〔2001〕12号)22.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登记互联审批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20号)2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庆祝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燃放礼花的公告(京政发〔20 01〕21号)2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23号)2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燃放礼花的公告(京政发〔2001〕26号)2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京政发〔2001〕31号)2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意见(京政发〔2001〕33号)2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1〕35号)29.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36号)30.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31.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39号)32.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1〕42号)3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1年度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的通报(京政发〔2002〕3号)3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京政发〔2002〕13号)35.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2〕20号)3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通知(京政发〔2002〕22号)3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2〕23号)3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02〕26号)39.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2〕34号)4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2〕36号)4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的通报(京政发〔2003〕1号)4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京政发〔2003〕2号)4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3〕4号)4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本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审批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03〕5号)4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4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3〕24号)47.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3〕27号)4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京政发〔200 3〕28号)4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财政预算和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 03〕32号)5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市级国家行政机关政绩突出单位的通报(京政发〔2004〕1号)51.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通知(京政发〔200 4〕2号)5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4〕8号)5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首都食品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04〕14号)5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京政发〔2004〕20号)5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4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4〕21号)5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设定的行政许可保留和取消事项目录的通知(京政发〔2004〕23号)5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和完善首都人才市场体系的意见(京政发〔2004〕26号)58.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4〕33号)5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5年财政预算的通知(京政发〔2004〕35号)6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5〕2号)6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5〕7号)6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5〕20号)6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京政发〔2005〕23号)6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6〕6号)6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京政发〔2006〕11号)6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 006〕18号)6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2届北京市运动会开幕式和第11届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开幕式燃放烟花的公告(京政发〔2006〕21号)6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6〕22号)6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首都"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0 6〕25号)7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06〕28号)7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06〕29号)7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 006〕32号)7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06〕33号)7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06〕35号)7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重点新城发展实施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06〕40号)7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06〕41号)7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 006〕42号)7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文件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06〕43号)79.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6〕45号)80.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6〕46号)8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科技发展与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06〕47号)8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6〕48号)8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7〕6号)8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入项目专利和版权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7〕13号)8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7〕15号)8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好运北京综合测试赛环境交通保障测试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7〕18号)8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及前后在本市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和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7〕23号)8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意见(京政发〔2007〕25号)89.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8〕3号)9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8〕7号)9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9号)9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意见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10号)9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马属动物实施阶段性控制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13号)9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京政发〔2008〕14号)9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城市运行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8〕23号)9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采取户外广告临时控制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25号)97.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8〕26号)9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27号)9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28号)10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飞行活动的通告(京政发〔2008〕31号)10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导盲犬使用和管理的通告(京政发〔20 08〕32号)10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鲜活农产品运输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8〕33号)10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幕式闭幕式及彩排预演期间燃放烟花的公告(京政发〔2008〕34号)10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加强汽车租赁安全管理的通告(京政发〔2008〕35号)10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在部分区域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的通告(京政发〔2008〕36号)10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9号)10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40号)10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试点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8〕46号)109.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9〕1号)11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11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9〕3号)11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09-2018年)及任务分工的通知(京政发〔2009〕19号)11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9〕21号)11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安门广场和其他指定烟花燃放区域及周边火灾预防特殊管控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9〕24号)11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首都国庆60周年活动期间实施禁飞的通告(京政发〔2009〕25号)11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首都国庆60周年联欢晚会举办当日及预演期间燃放烟花的公告(京政发〔2009〕26号)11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首都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在部分区域实施局部无线电管制的通告(京政发〔2009〕27号)11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09〕31号)119.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表彰参加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首都阅兵民兵预备役先进个人的决定(京政发〔2009〕32号)12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都市型工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 009〕33号)12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 09〕34号)12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 009〕35号)123.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9〕40号)12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消防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9〕41号)12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科委市卫生局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京政发〔2010〕1号)12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0〕2号)12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10〕6号)12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 010〕7号)12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10〕12号)13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17号)13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0〕18号)13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公安局深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0〕26号)13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一次水务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10〕33号)134.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35号)13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39号)13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两化融合促进首都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及任务分工的通知(京政发〔2011〕2号)13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国际商贸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5号)13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11〕13号)13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京政发〔2011〕16号)14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17号)14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14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41号)14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42号)14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 011〕43号)14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44号)14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46号)14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通州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47号)14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49号)14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50号)15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 11〕52号)15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现代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54号)15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市信息化及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56号)15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京政发〔20 11〕57号)15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京政发〔2011〕60号)15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64号)15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1〕67号)15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1〕70号)158.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1〕74号)15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 011〕76号)16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12〕11号)16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2〕27号)162.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12〕29号)16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的通知(京政发〔2 012〕34号)164.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2〕41号)165.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13〕1号)16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 013〕10号)16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宽带北京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京政发〔20 13〕16号)16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 13〕34号)169.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13〕35号)17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0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 0〕1号)17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号)17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首都绿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7号)17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领导小组及总指挥部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8号)17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北京市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0号)17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1号)176.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机构改革中行政执法工作衔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2号)177.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0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4号)178.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6号)179.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政办发〔2000〕18号)18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第四阶段措施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2号)18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4号)18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7号)18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8号)18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29号)18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2号)186.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3号)187.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4号)188.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5号)189.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6号)19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7号)19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39号)19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41号)19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42号)19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43号)19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44号)196.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全面整治长安街及其延长线领导小组关于实施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延伸整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46号)197.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47号)198.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48号)199.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49号)20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51号)20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52号)20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53号)20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54号)20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调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5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京政发[2011]32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提高既有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能力,提升使用品质,市政府决定实施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以下简称“综合改造”)。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对本市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设防未达到现行规范标准的既有房屋建筑,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价值评估,并根据其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一)排查鉴定对象。

1、198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

2、规划保留村庄的农村住宅。

3、1980年至2002年期间建成的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

(二)实施方式。

1、经鉴定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且经评估具有加固价值的,由区县政府组织实施责任主体进行综合改造工作。

2、经鉴定不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且经评估不具有加固价值的,经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同意后,由区县政府组织相关责任主体按计划予以拆除,并做好搬迁安置工作。

3、经鉴定符合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由区县政府建立档案、汇总信息。

二、确定主体(一)直管公房,房屋建筑管理单位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

(二)单位自管公房,房屋建筑产权单位是综合改造工程的实施责任主体。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主要规定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主要规定

能耗统计工作 ,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大型公共 建筑单位能耗限额 。 组织开展高能耗公共建筑评选活动。会 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在北京评选 十 大不节能建筑 ,并向社会披露 。其它有条件 的城市应 比照进行 。
建 立 和 完善 建筑 能效测评 标识 制 度 。制
定 《 建筑能效标识管理办法 》及 《 建筑能效
《 民用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导则 》 ,推广应用 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型的施工方式 , 通过资源 的综合利用 、 短缺资源代用 以及二次资源回 用 ,降低对各类资源的消耗 ,减少建筑废料 和污染物的生成和排放 , 减少施工对环境的
影 响。
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 , 研究制定公共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制度 。以政府办公建
标识 技术导则 》 ,选择若干试点城市进行示
范 ,总结经验 ,逐步推广。
制工作 ,推动重点能耗行业 的节能工作的开
展。
完善 可再 生能源建 筑应用标准 。做好
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制度 。制定 《 建筑能
耗统计 标准 》 ,掌握建筑能耗水平 、建筑终 端商品能耗结构 、用能模式 , 积累建筑能耗 基础数据 ,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各地应充 分认识能耗统计工作 的重要性 , 认真组织做 好相关工作 。
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的实际需要 , 及时修订或
编制建筑节能标准 ,不断完善建筑节能标准 体 系。
加 强 大 型 公 共 建筑 和 政 府 办 公 建 筑 的
应用 。积极推进太阳能 、浅层地能 、生物质 能等可再 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会同财政 部研究制定 《 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 的实施意见 》 《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 金暂行管理办法 》及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9.15•【文号】建科[2006]231号•【施行日期】2006.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加强建筑节能和城市公共交通节能工作,实现“十一五”期间建设领域节能目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建设领域节能工作(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城乡建设方式的根本转变,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筑节能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重点,以技术进步为支撑,近期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大标准的执行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城市公共交通节能目标,促进建设事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建筑节能:到“十一五”期末,实现节约1.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

其中: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动直辖市及严寒寒冷地区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严寒寒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100万吨标准煤,夏热冬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400万吨标准煤,夏热冬暖地区新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220万吨标准煤,全国新建公共建筑实现节能2280万吨标准煤,共实现节能7000万吨标准煤;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3000万吨标准煤,大城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面积要占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5%,中等城市要完成15%,小城市要完成10%;通过推广应用节能型照明器具,实现节能1040万吨标准煤;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5%以上。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1999.09.16【实施日期】1999.12.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修改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0修订)【部分失效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0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1999年9月16日在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管理能源和开发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开展节能工作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调节、技术进步、合理用能、增效降耗、公众参与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编制节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北京建设成为节能型城市。

第五条本市发展高附加值、低耗能的产业,限制发展高耗能的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

第六条市计划、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分工主管本市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节能管理工作。

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工作。

统计、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计划、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市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等传播媒介应当安排有关节能的公益宣传;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节能教育。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节能或者节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关于贯彻建设部加强节能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建设部加强节能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 o0六 年十一月二 十一 日
关于贯彻建设 部加强节能工作 意见 的实施意见
京建材 20 ] 11 06 19 号
各 区、 建委 , 各集团( 总公 司)各有 关单位 : , 为了贯彻落实 《 建设部关 于贯彻 <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 的实施意见》实现《 , 北京市“ 十一 五” 期间建筑节能
设开发和建筑施工集 团加快新材 料 、 新技术 的研 发 , 在建设工 程 中组织应用试 点示范 , 支持和参与农 民住宅 的抗震节 能示
范项 目。
发展规划》 出的工作 目标和重点任务 , 提 现就建委系统的建筑节能工作提 出以下实施 意见 :


提高思想认识 , 开创 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 指导思想 一)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 , 固树 立以人为本 、 面协调可持续 的科学 发展观 , 牢 全 紧紧围绕实现城 乡建 设 方式 的根本转变 , 在城 乡建设和房屋管理工作 中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标准 , 加快技术进步 , 强化监督管理 , 大力发 展节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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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 年 1 月 1日起实施 。原 《 梯建筑构造}9S 0)《 06 2 楼 (9 43 、医院建筑构 造及设 备一 门、窗 、隔墙 、隔断及专 用构造》 J
(49 2 1 、塑料防护式安全滑触线安装》 9 D4 卜 1 、吊车裸滑触线安装》 9D4 卜2 标准设计 同时废止。 oJO — )《 ( 0 0 )《 (1 0 ) 附件 : 国家建筑标 准设 计名称及编号表 ( 略)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建设部
北京地区需要的国 内外高新技 术和产品。 ( )n A J 强新材料 、 J 新技术 的应用试点示范

北京市确定近期建筑节能重点工作

北京市确定近期建筑节能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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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1 9家 建 筑 卫 陶 瓷 陶 企 业 参 加 了标 准 验 证 试 点 工 作 , 1 8
家企业首 批获得 中国环境标 志产 品认证 。 中 国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陶 瓷 砖 及 卫 生 陶 瓷 共 同 的 指 标 要 求 有 放 射 性 、 品 中 铅 和 镉 的 溶 出 量 及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产 产 生 的 工 业 废 渣 可 回 收 利 用 率 。 外 针 对 陶 瓷 地 砖 还 有 摩 擦 另 系 数 的 要 求 . 对 卫 生 陶 瓷 陶 还 有 对 便 器 用 水 量 的要 求 。 针
标 。 京 市 确 定 的 建 筑 节 能 重 点 工 作 主 要 有 完 善 建 筑 节 能 政 北
策 法 规 和 技 术 标 准 体 系 , 强 科 研 示 范 和 技 术 推 广 、 订 专 加 制
“环 境 标 志 ” 标 准 问 世 严 控
项 实施 方案 , 格 执 行建 筑节 能 的监督 、 法 工作 , 立建 严 执 建 筑 节 能 监 管信 息 平 台 等 内容 。
铅 、 发 展 中 心 组 织 科 研 院 所 、 产 企 生 业 、 业 协 会 、 准 化 管 理 及 质 检 机 构 等 单 位 的 专 家 编 写 行 标 了 中 国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陶 瓷 砖 》及 《卫 生 陶 瓷 》 准 , 标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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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京 市 确 定 近 期 建 筑 节 能 重 点 工 作
近 日 , 京 市 政 府 组 织 16个 委 办 局 召 开 联 席 会 议 , 北 对 近 期 建 筑 节 能 重 点 工 作 进 行 了 明 确 和 部 署 。 介 绍 , 样 做 据 这 是 为 了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 于 加 强 节 能 工 作 的 决 定 》, 现 关 实 《 京 市 “ 一 五 ” 间 建 筑 节 能 发 展 规 划 》 定 的 发 展 目 北 十 期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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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资源节约基本国策,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调动首都社会各界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城市,实现既定节能目标,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一、提高认识,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一)突出节能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位置。

随着北京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消耗高、污染大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仍未从根本上转变,能源问题已成为制约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是缓解我市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的根本出路,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经济安全、建设和谐新北京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二)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狠抓落实。

“十一五”时期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和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牢固树立崇尚节约的价值观和“节约也是发展”的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能源节约的目标,促进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明确思路,确保实现节能20%的目标(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用能结构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为着力点,以制度创新、法治建设、行政监管和宣传教育为保障,强化政府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逐步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节约型城市的建设步伐,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基本原则。

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之一,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坚持“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五)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实现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完成分年度、分区县、分行业、分企业的降耗目标。

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4%,其中2006年下降4%,2007年下降5%,2008年下降5%,2009年下降4%,2010年下降4%。

三、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促进城市系统节能(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构筑节能型高端产业格局。

坚持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走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发展之路,继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除保留满足城市功能需要的基础性产业外,高耗能产业基本退出,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产品和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

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吻合、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节能型高端产业格局。

(七)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把节约能源作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和规划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决策的主要依据,加强城市布局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城市建设时序,做好旧城改造、中心城调整优化、新城建设和村镇开发。

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形成与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市安全等公共资源配套体系,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降低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系统能耗。

(八)突出功能分区特色,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遵照梯度分布、专业集聚、功能耦合、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

抓好六大高端功能区和若干特色专业集聚区的建设开发。

转变园区发展模式,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园区的生态化水平。

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入园项目的必要审核条件,严格把关。

在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促进能源梯级利用。

(九)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输配网络。

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优质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做好各种能源输配路线设计和关键结点布局,完善管理调配手段,提高输送效率。

加快瓶颈环节的关键技术开发和落后设备更新改造,杜绝热、气、油等能源“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降低输送损失。

四、狠抓重点耗能领域,积极推进节能工作(十)深化政府机构节能,发挥率先垂范作用。

各级机关要带头节能,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办公设备节能,降低机关用能总量。

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日常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能源消耗。

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加强定额考核管理,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

积极开展政府机构节约能源宣传教育和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

做好为中央在京机构的节能服务工作。

(十一)抓好重点行业企业,挖掘工业节能潜力。

突出抓好钢铁、石化、建材、电力、热力生产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

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并做好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工作,建立“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优先实施高耗能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改造工程。

在《北京工业能效水效指南》的基础上,强化节能降耗约束机制,建立高消耗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强制性淘汰制度。

(十二)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强化建筑用能管理。

新建建筑严格实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执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制冷、通风系统效率,完善用能调控与计量功能。

加快既有非节能建筑与用能设施的改造步伐,重点抓好宾馆、饭店、写字楼、医院、学校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和节能管理。

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设备、器具。

加强建筑用能管理,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加强对供热单位和重点用能建筑的能耗计量、监测、监察。

(十三)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使路线,建设有利于节能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积极推广应用各种燃油节约、替代技术和清洁燃料汽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

(十四)引导民用商用节能,推广绿色用能产品。

积极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能效标识等级较高的产品。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学校、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绿色照明产品等。

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十五)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村用能水平。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村节能工作。

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大力推进农业设施节能,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宅和农村公共建筑。

逐步建立有利于提高能源效率的农村能源供应机制。

五、加强科技自主创新,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十六)创新科技支撑机制,加强节能科技攻关。

以节能共性技术、通用设备和新能源的自主研发作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

建立面向市场需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通过研发联盟、技术并购、标准联盟等方式联合攻关,优先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技术和产品。

(十七)结合重点工程建设,推广节能成熟技术和解决方案。

大力促进节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广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区域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等一批已经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在重点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上的应用,研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发挥市场需求对节能技术进步的拉动作用。

(十八)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进节能先进技术和服务模式。

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及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节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创新节能服务模式。

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及时跟踪各领域国内外节能技术发展动态,为产学研各界提供信息、决策咨询服务。

六、制订政策深化改革,推动节能产业发展(十九)完善能源价格机制,促进能源节约。

建立能够反映能源供求状况和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促进节能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联动的传导机制,逐步理顺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品种的价格体系。

实行差别化能源价格和超限额能耗的加价政策,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抑制高耗能产业和产品的发展。

(二十)落实能源税收政策,推进政府节能采购。

对生产和使用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产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我市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发挥政府采购的市场引导作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范围,推进政府节能采购。

(二十一)加大政府资金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多方投入。

市、区(县)两级政府在年度预算中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开发推广、技术改造、示范试点和节能的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表彰奖励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工作。

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拓宽节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各方面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和国际化渠道融资,用于企业节能降耗。

(二十二)实行节能奖励制度,构建节能激励机制。

各区县、各部门应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用能单位应制定节能奖励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节能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

(二十三)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服务市场。

加快建设节能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发挥“节能医生”的专业作用,鼓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监测、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制订节能服务机构认定办法,规范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促进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各园区经营公司、工业企业、大型公建等能耗大户应努力探索新的能源管理模式,引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能源管理工作。

(二十四)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提高供热运行效率。

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逐步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创造建筑采暖按热量收费的条件,逐步实现按使用热量收费制度。

推进供热资源整合,加快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挖掘现有供热设施潜力,提高供热设施运行效率。

七、强化政府行政监管,完善节能保障机制(二十五)建立健全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

将“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按年度分解到各区县、重点行业及重点耗能单位。

继续完善GDP 能耗公布制度,定期公布全市及分区县、重点企业的能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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