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合宪性审查的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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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

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

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随着我国宪法精神的不断深入人心,合宪性审查程序在我国的发展和完善也日益受到关注。

合宪性审查是指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其他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进行宪法审查,以保证其与宪法的一致性,并保障宪法权利的实现。

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我国法治的健康发展和宪法的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论述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的合宪性审查程序最早可以追溯到1982年宪法的颁布,在宪法第82条规定了中国人民法院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合宪性审查职责。

这一规定为我国的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对宪法的尊重和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随之,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也逐渐扩大和完善。

在具体的行政和司法实践中,我国的法院和人大常委会在一些具体案例中已经开始进行了合宪性审查的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审理“发布错误的案例中股票知识问答资料是什么”一案时,依据我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障,认为相关行政法规侵犯了公民的宪法权利,经过合宪性审查后作出了驳回行政法规的判决。

这些案例的发生和审理,使得我国的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得到了实质性的推动和鼓励。

二、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完善尽管我国的合宪性审查程序已经开始了展开,但整体来看,合宪性审查程序在我国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我国在合宪性审查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还比较匮乏。

合宪性审查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审核,它需要对宪法精神进行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官队伍在这方面的准备还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法律人才培养。

我国的合宪性审查程序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程序性的不确定性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合宪性审查需要严格的程序来保障其公正和透明,而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相关程序的制度不完善,合宪性审查的结果容易受到行政干预或者司法个人主观意志的影响,从而无法真正保障宪法的权威性。

合宪性审查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合宪性审查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合宪性审查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者:王锴来源:《人大研究》2020年第07期合宪性审查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可以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国的治理效能。

合宪性审查是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重要制度。

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合宪性审查的概念后,宪法学界积极投入对该问题的研究,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會作为审查主体——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协助落实”的合宪性审查体制,合宪性审查的对象涵盖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监察法规”,审查机制上包括了事先审查(即审查是否有必要立法的合宪性问题)、事中审查(即审查立法起草审议中的合宪性问题)、事后审查(即审查立法生效后的合宪性问题,事后审查主要是备案审查)。

这一合宪性审查的体制机制基本符合了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制度,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

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这一判断明确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即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三部分构成的制度体系。

那么,合宪性审查在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呢?应当说,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目前合宪性审查的主体和对象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监察法规是否与宪法相抵触进行合宪性审查,之所以是这样的制度设计,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以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

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法治化路径研究

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法治化路径研究

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法治化路径研究根据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推进合宪性审查,将使法治领域发生革命性的变革,实现法治的原则和精神,充分发挥合宪性审查在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合宪性审查的运行机制和具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向规范的法律轨道推进。

推进合宪性审查是加强我国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要措施,然而,现行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缺陷。

因此,研究如何促进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标签:合宪性;法治;宪法一、合宪性审查的涵义在我国,任何涉及宪法审查的文献或论文,都是从广义上理解宪法审查的概念,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狭义的宪法审查,即由一个特定的机构来审查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

比如孙志刚案,争论的焦点是国务院关于收容遣送的规定是否违反宪法中的“人身自由不可侵犯”,这显然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宪法问题,但不幸的是,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未能对公民关于审查制度的建议作出反应,不能说是真正积极的合宪性审查。

1第二个层次是合法性审查。

鉴于我国目前的情况,从来没有进行过真正的合宪性审查,导致这一概念的场合中,更多的是关于下位法是否违反了上位法,是否违反了法律审查。

第三层次,每一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归档和审查,一般是指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两高”的司法解释的审查。

2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而在新的历史上推进违宪审查工作,不仅是从理论层面研究和反思宪法审查制度,而且是将内涵丰富的新时代与发展目标相结合,充分发挥宪法审查在实践中的作用。

加强我国宪法的实施,使成文宪法真正成为一种活生生的宪法,因此,目前宪法审查意义的界定不能局限于狭义上,以更好地推进宪法审查工作的实效性。

3二、我国现行合宪性审查制度的缺陷1.宪法的实施在实践中面临困难宪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根本大法。

理论上,宪法包含了民主的思想,这体现在宪法确认人民的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可以通过宪法实现,在宪法中也反映了制度化和合法化,其目的是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

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

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合宪性审查程序是现代宪法体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是确保宪法权威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途径。

我国自1978年宪法颁布之后,也逐渐建立了合宪性审查制度,并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

本文将从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历史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展望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历史发展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确立宪法的权威和建立法治国家的制度,1954年颁布了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而对于该宪法的合宪性审查,当时并未设立明确的机构和程序。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在宪法和法治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完善,1999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宪法实施监督工作的决定》和2004年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审查人大常委会决定、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宪法的决定》对我国合宪性审查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些法律文件为我国合宪性审查奠定了基本的制度框架。

2003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审查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将宪法审查的主体权利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1年颁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完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保障宪法实施的决定》也进一步强调了合宪性审查的重要性。

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发展可以分为初期的概念确立、制度建立和完善三个阶段。

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中,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逐渐完善,其程序和程序也日趋规范和健全。

二、合宪性审查程序的现状现阶段,我国的合宪性审查主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审查,保障其符合宪法并且保证其实施符合宪法。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设立,合宪性审查主要分为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两种形式。

主动审查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自行审查,包括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废止等进行审查。

被动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过程中,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提出合宪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推进合宪性审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合宪性审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合宪性审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合宪性审查是一种宪法学的方法论,通过对宪法条款的解释、比较和分析,来判断一项法律是否与宪法相符合。

在中国,合宪性审查是通过审查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方式,检验法律是否依据宪法制定,并限制政府决策,维护公民权利。

国家和各级人大代表可以以“合宪性审查”为理由对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法律提出质疑等。

同时,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法律加以审理和检查。

这些措施旨在保证法律的合宪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的具体措施,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作为法治国家,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建立审查机制,确保法律制定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程序规范,明确法律审查的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审查机制和程序,推进“权力清单”的建立,实现国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人民的权利,维护宪法权威。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为了加强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增强公民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我们需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让公民了解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宣传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以多种形式向公众传递宪法和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全民法治教育。

三、促进法律人才培养法律人才是维护法律和宪法权威的中坚力量。

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培养专业法律人才和全科法律人才,提高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使其在法律实践中更具有责任、义务和职业操守。

此外,加强对法律人才的教育,引导他们走向合法正义道路,为国家、人民和公民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推进合宪性审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法治世界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们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宣传、加大法律人才培养等多种措施,强化合宪性审查制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法治一定会不断向前发展,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和人民的幸福生活作出更大的贡献。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是指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的一种机制。

合宪性审查是指对法律、规章等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定义、作用、实施方式和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定义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是指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的一种机制。

合宪性审查是指对法律、规章等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进行审查。

规章是指由政府或者政府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它对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建立是为了保障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宪法的要求,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二、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作用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维护宪法的权威具有重要作用。

1. 保障公民的权利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可以确保规章制度不违反宪法,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规章的合宪性审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规章制度中可能存在的违宪问题,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维护宪法的权威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可以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通过对规章的合宪性审查,可以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宪法的要求,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国家的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三、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方式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实施。

1. 宪法法院审查宪法法院是负责宪法解释和宪法审查的最高司法机关。

宪法法院可以对规章的合宪性进行审查,判定规章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

宪法法院的审查决定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对于规章的合宪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2. 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对规章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

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

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及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是指对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定进行审查的一项程序。

合宪性审查的意义在于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法治的权威和稳定。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方向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展开1. 合宪性审查程序的法律基础我国宪法规定了合宪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了针对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行政行为的合宪性审查程序。

人大常委会对法律、行政法规的审查和全国人大对司法解释的审查为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宪性审查也起着重要作用。

在合宪性审查中,我国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和保障宪法权利、保障宪法权威、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和公正等。

这些基本原则是合宪性审查程序展开的基础和保障。

1. 合宪性审查职能不清晰目前,我国合宪性审查的职能划分存在不清晰的问题。

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和人民法院之间的合宪性审查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导致在合宪性审查中出现职能重叠、责任不明晰等问题。

我国合宪性审查程序的独立性不够,往往受到其他政治力量的干扰和控制。

这种情况下,合宪性审查难以真正起到对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行为的有效审查作用。

合宪性审查程序的透明度不足也是一个问题。

审查的过程和结果缺乏公开和透明,公众对合宪性审查的了解有限,无法有效监督和参与合宪性审查的程序。

为了规范和加强合宪性审查程序,我国需要通过立法形式对合宪性审查进行明确规定。

这包括明确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和人民法院的合宪性审查职能和程序,建立合宪性审查的相关法律制度和程序规定,为合宪性审查提供法律保障。

为了保证合宪性审查的独立性,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合宪性审查不受其他政治力量的干扰和控制。

这包括对合宪性审查机关的任职方式和任期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合宪性审查机关能够独立行使审查职能。

合宪性审查工作分析及推进

合宪性审查工作分析及推进

强化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合宪性审查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为 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我国在国际 法治舞台上的地位和影响力。
加强与其他国家合宪性审查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和探讨,寻求合作与共赢的可能性。这有助于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为国际法治 秩序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04
总结与展望
合宪性审查工作取得的成就与经验总结
1 2
建立了完善的合宪性审查制度
通过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进行合宪性审 查,确保其与宪法保持一致,维护了宪法的权威 和统一。
促进了法治意识的普及
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开展,使得社会各界更加关注 宪法和法治,提高了全民的法治意识。
3
积累了丰富的审查经验
02
加强审查资源整合
加大对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投入,整合审查所需的各种资源,提高审查的
效率和质量。
03
推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建设
将合宪性审查工作与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建设相结合,推动宪法实施监
督的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宪法在实践中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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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决定等各个环节,以确保审查的公正性和效率。
审查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
03
目前合宪性审查工作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还有待进一步整
合,以提高审查的效率和质量。
未来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展望与改进方向
01
完善审查标准和程序
进一步明确合宪性审查的标准,完善审查的程序,提高审查的公正性和
客观性,确保审查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行政行为的合宪性审查
对象
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一、引言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是确保法律和规章制度符合宪法精神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合宪性审查机制的概念、作用、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全面了解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二、概念合宪性审查是指对法律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宪法规定进行的审查。

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是指在制定、修改和实施规章过程中,对规章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三、作用1. 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合宪性审查机制能够保证规章与宪法的一致性,确保规章不与宪法相抵触,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2.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能够防止规章对公民的权益产生侵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 维护国家的法治秩序:合宪性审查机制能够确保规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国家的法治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四、原则1. 宪法至上原则:宪法是最高法律,规章必须遵循宪法的规定。

2. 适合性原则:合宪性审查应根据规章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内容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3. 一致性原则:规章的内容和宪法规定应保持一致,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4. 保护权益原则:合宪性审查应重点关注规章对公民权益的影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五、操作流程1. 提交审查申请:任何人都可以向相关机构提交规章的合宪性审查申请,申请应包括规章的具体内容和理由等。

2. 审查受理:相关机构收到审查申请后,将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申请人身份和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审查程序:审查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对规章的合宪性进行评估和判断,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4. 审查结果:审查机构将根据专家意见和实际情况,对规章的合宪性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审查结果报告。

5. 结果公示:审查结果报告将公示于社会,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6. 结果执行:相关部门将根据审查结果报告,对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等相应措施。

六、案例分析以某国家的一项规章为例,该规章规定了对公民言论自由的限制,引起了广泛争议。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引言:合宪性审查机制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确保国家法律的合宪性和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规章作为一种次级法律,也需要接受合宪性审查的约束。

本文将探讨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包括审查机构、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一、审查机构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构是确保规章合宪性的关键。

一般来说,审查机构可以分为两类:专门机构和普通法院。

1. 专门机构专门机构是指由法律设立的专门负责规章合宪性审查的机构。

这种机构通常由法官、法学专家和宪法学者组成,具有专业性和独立性。

例如,美国的最高法院就是负责审查法律和规章合宪性的专门机构之一。

2. 普通法院普通法院是指普通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规章合宪性进行审查。

这种机制的特点是审查与案件的具体争议紧密相关,具有实际性和灵活性。

例如,德国的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对规章的合宪性进行审查。

二、审查标准规章的合宪性审查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判。

一般来说,审查标准可以分为形式合宪性和实质合宪性两个方面。

1. 形式合宪性形式合宪性是指规章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程序要求。

这包括规章是否经过适当的立法程序、是否符合宪法授予的立法权限等。

形式合宪性的审查主要关注规章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实质合宪性实质合宪性是指规章是否符合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

这包括规章是否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否符合宪法的目的和宗旨等。

实质合宪性的审查主要关注规章的合理性和合理性。

三、审查程序规章的合宪性审查程序是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和透明的重要保障。

一般来说,审查程序可以分为提起审查、审查程序和审查结果三个阶段。

1. 提起审查规章的合宪性审查可以由相关当事人、利益团体、法律机构或审查机构主动提起。

提起审查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申请、口头申请或其他形式。

审查机构收到申请后,将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2. 审查程序审查程序包括审查材料的准备、听证会的组织和审查意见的形成等环节。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引言概述: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是指对制定或者实施的规章进行合宪性审查的一种制度安排。

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建立,旨在保障规章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正文内容:1. 规章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必要性1.1 保障宪法的权威和尊严1.2 维护公民的权益和法治原则1.3 促进政府的合法行使权力1.4 防止规章的滥用和违宪行为1.5 提升国家管理的合法性和透明度2. 规章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基本原则2.1 宪法的优先适合原则2.2 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2.3 公正和公平原则2.4 透明和公开原则2.5 司法独立和审查权的独立性原则3. 规章合宪性审查机制的主要内容3.1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合宪性审查3.2 监察机构的合宪性审查3.3 司法机关的合宪性审查3.4 公众参预的合宪性审查3.5 专家咨询的合宪性审查4. 规章合宪性审查机制的运行方式4.1 审查程序的设立和流程4.2 审查标准的确定和适合4.3 审查结果的发布和执行4.4 审查决定的申诉和复核4.5 审查机构的责任和权力5. 规章合宪性审查机制的国际比较5.1 美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5.2 德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5.3 法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5.4 英国的合宪性审查机制5.5 日本的合宪性审查机制总结: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在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法治原则、促进政府的合法行使权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其基本原则包括宪法的优先适合、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公正和公平、透明和公开、司法独立和审查权的独立性。

合宪性审查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审查、监察机构的审查、司法机关的审查、公众参预的审查以及专家咨询的审查。

运行方式包括审查程序的设立和流程、审查标准的确定和适合、审查结果的发布和执行、审查决定的申诉和复核以及审查机构的责任和权力。

国际比较中,美国、德国、法国、英国和日本都有各自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的中国道路

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的中国道路

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的中国道路合宪性审查是指对法律、政策、行政行为等进行合宪性检验和审查的一种制度安排。

合宪性审查在保障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权利和保障宪政有限政府原则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中国,合宪性审查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一环,有着其独特的发展道路和特点。

中国的合宪性审查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法律体制建设。

1949年后,中国开始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制定宪法和其他法律来规范国家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活动。

在这一过程中,合宪性审查逐渐成为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

中国的合宪性审查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审查内容。

一是对法律和其他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即规范性合宪性审查。

这主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通过对法律草案、法规草案等进行审议和通过,保证这些法律、法规不与宪法相抵触。

二是对具体案件和行政行为的合宪性审查,即具体案件合宪性审查。

这主要由中国的司法机关负责,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在规范性合宪性审查方面,中国秉持宪法至上的原则,通过对法律草案、法规草案等进行审议和修改来保证其符合宪法的要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法律的审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宪法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法律进行制定和修改,确保法律的内容与宪法保持一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已经制定的法律进行审查,并在确保合宪的前提下,依照宪法赋予的权限对法律进行修改。

在具体案件合宪性审查方面,中国的司法机关在行使审查权力时,遵循宪法的规定和法律的程序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对行政法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等进行合宪性审查。

司法机关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具体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判决的合宪性审查要求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权利,维护法律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尽管中国在合宪性审查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制度安排和实践经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宪法保障的权利与实际行使的权利之间存在一定的落差,需要进一步加强合宪性审查的力度。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

论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一、引言合宪性审查是现代宪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旨在确保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与宪法的规定相一致,维护宪法的权威和稳定。

本文将探讨规章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包括其定义、作用、原则、程序和实施机构等方面的内容。

二、定义合宪性审查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进行法律审查,以确定其是否与宪法的规定相符合的一种制度安排。

合宪性审查的目的是确保规章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法治的实现。

三、作用1. 维护宪法的权威和稳定:合宪性审查机制可以防止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违背宪法的规定,维护宪法的权威和稳定。

2. 保护公民的权益:通过审查规章的合宪性,可以确保规章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3. 促进法治建设:合宪性审查机制有助于推动法治建设,促进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四、原则1. 宪法优先原则:合宪性审查机制应当以宪法为基础,确保规章与宪法的规定相一致。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法律确定原则:合宪性审查机制应当依据法律进行,确保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审查机构应当依法行使审查权力。

3. 公正公平原则:合宪性审查机制应当公正公平,确保审查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审查机构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查职权。

五、程序合宪性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公告等环节。

1. 申请:任何公民、组织或者机构都可以向合宪性审查机构提出规章合宪性审查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说明规章违反了宪法的哪些规定。

2. 受理:合宪性审查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受理,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审查机构将正式受理申请。

3. 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规章的内容、制定程序和合宪性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应当公正、公平、透明,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 决定:审查机构应当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合宪性决定。

如果规章违反了宪法的规定,审查机构应当要求相关行政机关修改或者废止该规章。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础制度,它将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与国家(国民)的基本利益和主权权利有机结合,建立起一种精确透彻的法律约束力,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协调运行。

建立和完善合宪性审查制度,既是检验宪法实施的触及点,也是实现社会公正和法治社会的具体体现。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以宪法为基础,按照法律规定,权衡利弊,综合考虑诸多因素,
决定或变更法律法规的有效性、变通性和有效性,防止和纠正某些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
与宪法相抵触现象,以维护宪法尊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
合宪性审查制度。

国家有关部门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合宪性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合宪性
审查文件,并说明申请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收到该部门提交的审查申请文件后,应当在三
十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合宪性审查的原则,一要对宪法的条文、解释和裁判都认真研究和解释;二要建立法
律关系,从宪法的全局观点统一宪法的各部分;三要平衡利益,综合考虑宪法条文的精神
意义、行政机关的行政实际利益和公民的权利利益;四要遵循层级原则,普通法和行政法
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五要遵循具体原则,普通法和行政法在符合宪法原则情况下,可以适
当体现实际情况,获得公正有效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在作出宪法审查决定后,应当严格按照宪法向当事人发出结果通知书,
宣告当事人的法律合法性及有效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宪法解释》和《合宪
性审查规则》,对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宪法及宪法实施法范围内的权利义务作出了具
体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宪法审查制度。

合宪性审查稳步推进 备案审查制度走向刚性

合宪性审查稳步推进 备案审查制度走向刚性

合宪性审查稳步推进备案审查制度走向刚性第一章:引言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合宪性审查也成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稳定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合宪性审查的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和推进,备案审查制度也日渐向纵深发展,呈现出走向刚性的趋势。

第二章:合宪性审查的意义合宪性审查是指法院、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规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一种制度。

合宪性审查的意义在于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持法律的稳定和统一,提高法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更好地保障人民权利。

第三章:合宪性审查的现状近年来,我国合宪性审查的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1. 审查范围逐步扩大。

合宪性审查的审查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的宪法、法律向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扩展。

2. 审查标准逐步提高。

合宪性审查的审查标准不断提高,从最初的是否违反宪法规定,逐步深入到是否违背一般程序原则、是否符合基本人权等问题。

3. 审查机构逐步完善。

合宪性审查的审查机构不断完善,从最初的仅由人大常委会行使合宪性审查职权,逐步扩展到各级法院、检察机关等。

第四章:备案审查的重要性备案审查是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各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非法律效力审查的制度。

备案审查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稳定性,防止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律法规发生冲突,避免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重叠和重复,提高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五章:备案审查的发展趋势随着备案审查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进,备案审查制度也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1. 趋向严格化。

备案审查制度逐步向严格化方向发展,强调对各级地方政府发布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和审核标准,以提高规则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加强监督力度。

备案审查制度不仅要加强审核力度,还应当加强对地方政府执行法规的监督力度,督促各级政府依法依规行事,确保法律法规的真正落实。

3. 结合实践需求。

合宪性审查制度的作用与发展

合宪性审查制度的作用与发展

保障宪法实施
01
确保国家法律的合宪性
合宪性审查制度通过审查和纠正违宪行为,确保国家法律的合宪性,从而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的实施。
02
防止权力滥用
合宪性审查制度可以防止权力机关滥用权力,违反宪法规定,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合宪性审查制度确保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标准,避免因各地法规不同而导致的混乱局面。
统一法律标准
政治干扰与压力
合宪性审查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技术问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审查人员,这也给制度带来一定的挑战。
审查能力与技术不足
合宪性审查制度面临的挑战与困难
1
合宪性审查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2
3
通过改革机构设置和运作机制,确保合宪性审查不受政治干扰和压力,提高审查结果的公信力。
增强审查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合宪性审查制度建设的前景展望
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的保障机制,包括权利保障和程序保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强化保障机制
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合宪性审查与司法改革的良性互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推进司法改革
优化审查程序
加强合宪性审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03
确保法律与宪法相一致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促进法治建设
加强合宪性审查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
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确保审查工作的规范与高效。
健全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
加强审查能力建设
通过提高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提升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整体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信息平台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合宪性审查制度是国家宪法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具有重要的法律和政治意义。

它是宪法权威的集中体现,是宪法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合法、权威和有效的重要手段。

合宪性审查制度能够保证法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助于保持国家法律体系的稳定和连贯性,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主要由宪法法院负责。

宪法法院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宪法案件,履行宪法监督职责,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具有最高审判权。

宪法法院通过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保障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的统一和稳定。

宪法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主动审查,一种是被动审查。

主动审查是指宪法法院有权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检查其与宪法规定是否相符,以保证合乎宪法精神;被动审查是指在法律案件中,当事人就其中一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提出违反宪法的意见,宪法法院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合宪性审查,维护宪法的权威。

宪法法院的合宪性审查制度还包括了合宪性审查的程序和规则。

合宪性审查程序主要包括提出合宪性审查申请、登记立案、组织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作出审查决定等环节。

审查决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宪情况,即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规定;一种是违宪情况,即规范性文件违背宪法规定。

对于违宪情况,宪法法院可以作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对于合宪情况,宪法法院则予以确认并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护了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了宪法的实施和发展,有效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了国家法制建设。

然而,目前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宪法的生效依然面临一些实际问题,需要加强立宪思想和法治意识,确保宪法权威得到全面认同和贯彻。

其次,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还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合宪性审查的标准和范围、审查程序的公正和透明等方面,需要加强研究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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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合宪性审查的制度化
作者:张吕好
来源:《民主与法制》2018年第12期
近期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此次修宪备受瞩目的一个变化是,在有关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的条款中,将原来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事实上,这一更名也是本次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一部分,更是为践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所做的必要准备。

由此,合宪性审查的制度化将得以开启,并有望加速。

合宪性审查制度是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根基。

宪法的权威,必须依靠合宪性审查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当宪法所规范和约束的权力、机构违反宪法时,尤其是立法权力违宪、法律法规违宪时,应当有一个有效的机制纠正违宪行为,维护宪法的最高地位,正是合宪性审查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合宪性审查权的一大关键是,这一权力究竟由谁行使?此种审查权既是宪法规范下的一种权力,需要受到宪法约束,行使该权力的主体本身又作为一个审查机构而存在,应当具有比其他机构更高的权威和更深厚的内在正义性。

此外,该机制的建立还要考虑到政治体制、法治发展、历史和现实条件等,其有效运作殊为不易。

从以往的实践看,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已取得了巨大进展,但严格意义上的合宪性审查并未有效展开,因而难以从实践中进行制度分析。

根据现行宪法规范及宪法原理,审查权应当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在合宪性审查方面,规范条款和实践过程严重脱节,成为困扰中国宪法制度实施、影响宪法权威地位的症结。

具体立法的欠缺,是审查实践不能展开的原因之一,当然,这背后实际是观念和理念的分歧所致。

另一方面原因是具体的审查机构没有得到设置,因而影响到如何具体规定审查的对象、方式、程序等等,而这是合宪性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正是从这个意义而言,以宪法修正案形式设立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意味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得以进一步明确,也标志着合宪性审查将得到具体构建和实践。

此次被更名和替代的法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之一,原先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法律草案。

但缺乏对合宪性审查的具体职权和程序的运用。

随着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设置,以及合宪性审查职权的具体建构,合宪性审查权及其审查程序的制度化运行将会得到较好的推进,从而更为有效地落实宪法监督。

我国的合宪性审查是立法式审查监督模式,是拥有最高立法权的机关对一切违宪权力进行审查,其运行过程必然与许多国家的司法式审查监督存在很大区别。

全国人大下设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也不同于名称相似的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后者主要是作为一个司法机构独立行使审
查权。

基于上述背景,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具体承担何种职责,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合宪性审查的实际内容和效果。

从目前的制度设计看,合宪性审查的范围将扩大到法律,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都属于合宪性审查范围,真正实现合宪性审查的全覆盖。

这与以往备案审查的范围相比,是历史性的进步。

要有效解决法律规范内部冲突以及法律法规违宪现象,高效运行合宪性审查机制,必须在审查职权和审查程序两者之间找到良好的结合点。

从以往的实践看,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备案审查制度确立后,初期曾进展缓慢,原因就在于审查机构主动审查能力不足、备而不审情况突出,而基于当事人申请的被动审查在程序的有效性上也存在明显缺陷。

但在审查机构强化备案审查权的行使。

同时开放申请审查程序后,备案审查制度的运行及其效果开始呈现极大的改观。

相比于合法性审查,合宪性审查的范围更加宽泛、标准更高、社会影响程度也更大。

而相比于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新组建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更需要强化主动审查的能力,强化申请审查的程序性。

如此,才能推动合宪性审查进入常规的制度化运行的轨道,以回应法治社会建设的根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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