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庄一矿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办法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井下电缆吊挂是矿井中重要的安全措施之一,对于矿井的正常运营和矿工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井下电缆吊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以下是针对井下电缆吊挂的标准和管理规定的一些建议。
一、标准制定1. 标准必须明确规定井下电缆吊挂的设计、选材、安装、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2. 标准应参照相关国家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充分考虑井下特殊环境的特点和要求。
3. 标准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被实际应用于井下电缆吊挂的设计和使用过程中。
二、选材要求1. 井下电缆吊挂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 特殊环境下的井下电缆吊挂材料应具有耐磨损、防腐蚀、耐高温、抗拉伸等特点。
3. 井下电缆吊挂所使用的连接件和附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连接牢固可靠。
三、设计要求1. 井下电缆吊挂的设计应考虑到电缆的长度、重量、层数、张力等参数,保证吊挂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吊挂的设计应满足电缆的安装、拆卸和维护的要求,方便矿工的操作。
3. 吊挂设计应符合安全标准,防止电缆挂跌、断裂、破损等情况的发生。
四、安装要求1. 井下电缆吊挂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吊挂的牢固和稳定。
2. 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电缆的张力,防止超负荷工作。
3. 安装完成后,必须对吊挂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保吊挂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五、维护管理1. 井下电缆吊挂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吊挂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维护应包括对吊挂的检查、清洁、润滑等工作,确保吊挂无异响、无松动等问题。
3. 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修复和处理,确保吊挂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六、安全培训1. 矿工必须接受井下电缆吊挂的安全培训,了解吊挂的结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等。
2. 矿工必须掌握吊挂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格遵守吊挂的使用规定,防止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3.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矿工在井下电缆吊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井下管、线(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办法
井下管、线(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办法一、管路吊挂标准1.岩石掘进巷道、煤、半煤岩掘进巷道最上面管路的吊挂离轨道面的高度为1.8米,每隔4米打一个帮部锚杆进行固定,采用抱箍方式吊挂:按管径的大小排列,最小管子在上面,最大管路在最下面,管子之间的空隙为150mm。
管路吊挂力求做到“平行成直线”和美观。
在编制掘进施工作业措施时,对管路吊挂要按本文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从技术源头抓起。
2.井下所有的管路,每隔100米设一管标,管标颜色一致,内容为用途、规格型号。
3.井下所有的管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油漆防腐,各种管路表面刷漆要用不同颜色区分。
4.需要对巷道进行喷浆时,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保护管路的措施。
严禁将浆喷到管路上,否则按每米50元罚施工单位,同时清理干净。
5.通风科提前一个月将需要安装瓦斯抽排管的设计图纸交施工队,无设计图纸禁止施工,影响生产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二、电缆吊挂标准1.电缆不应和风管或水管悬挂在同一侧,有淋水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2.所有斜巷,必须使用具有7个以上钩头的电缆钩吊挂,风巷可用5个以上钩头的电缆钩吊挂.电缆钩悬挂点的间距为1.0m,同钩电缆驰度一致.所有掘进巷、回采巷的电缆均布置在行人侧,所有斜巷的电缆均布置在水沟侧。
主要大巷的电缆和管路分开吊挂。
3.同一电缆钩内电缆的排列顺序:由上到下按照高压电缆,低压电缆顺序吊挂,顺序不得随意窜钩吊挂。
4.各种小电缆线,采用特制电缆钩平行吊挂,不得交叉、捆扎吊挂。
有条件的巷道应与电力电缆分开吊挂,否则应吊挂在电力电缆上方并保持0.1m的间距。
在距迎头50米处安装电缆的放、收装置。
5.电缆吊挂高度,最下面一根电缆的钩头距轨道面的距离为1.6m.电缆接线盒应固定吊挂,并使接线盒与主线保持在同一水平面内。
井下巷道管线吊挂标准
煤矿井下管线安装标准一、主巷风、水、排水管路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有人员作业的巷道必须敷设压风、供水管路,且风、水管路必须进行吊挂,临时管路必须采用吊具或专用锚杆进行吊挂固定,永久管路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装。
2、挂钩吊孔高度2.6m;水平间距不超过3m,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8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保证吊挂最下方的管路离地不小于1.8m。
3、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吊具吊点为巷帮专用起吊锚杆上,要求将吊具固定牢固,构件齐全,掉片不超过1片,特殊情况下(起伏不平)经机电科、生产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认可现场后可允许采用2个连片,吊环螺丝紧固且外露不少于1扣,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每个巷道口管路必须安装一组阀门,直巷风管水管阀门每300米一个,便头风管100米一个,水管50米一个,阀门便头方向垂直于巷道或45度朝下,不得影响行车行人。
4、安装管路时,要求在管路对口联结处上好胶垫(密封圈),法兰盘固定螺栓必须齐全紧固,不出现漏风漏水。
连片上的螺栓使用M12×35mm的,法兰盘连接螺栓使用M16的,4寸管应选用4寸管吊具,6寸管必须选用6寸管吊具,不得出现单个吊具。
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当管路在巷道敷设通过巷道交叉口时,需安装龙门架,由队组提前一天通知机电队,并由机电队在一周内量管加工,并及时通知队组领取,机电队并派一人指导安装。
(特殊情况除外)6、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制配美观并配套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阀门,阀门手柄45度朝下。
管路过避难硐室横川时,在横川口必须各出一风、水便头,供水阀门安装高度距底板不大于1.6m。
7、井下所有装设压风供气阀门或压风自救系统位置必须用鲜明颜色标示,挂牌管理,牌半中要注明阀门的规格、供气量、位置或压风自救系统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平行于巷道,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油漆进行防腐处理。
管路吊挂规范
管路吊挂规范篇一:掘进电缆及管路吊挂标准井下采掘工作面电缆、风水管路吊挂及保护接地安装标准一、电缆吊挂标准1、固定使用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吊挂,不得使用电缆钩以外的任何东西吊挂电缆。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不能挂在同一个电缆钩上。
2、掘进工作面喷浆巷道的电缆钩敷设,上端使用膨胀螺栓(M10×80mm)或射钉固定;锚网巷道电缆钩要使用12#铁丝穿电缆钩上端孔固定在拉直的铁丝或钢丝绳上,电缆钩下端要紧贴帮,保证每条巷道统一电缆钩标准,所有悬挂电缆钩必须与巷道底板垂直。
3、相邻两个电缆钩的间距为1m,相邻电缆钩的电缆不得相互交叉接触,电缆必须吊挂平直,电缆之间不得松弛。
4、顺槽电缆钩吊挂高度距顶板为0.3m(轨道大巷距离水沟盖板为1.6m),保证电缆坠落后不落在轨道上。
所有电缆钩吊挂角度统一,应垂直于该段巷道的底板。
如果电缆钩与风水管路在同一侧巷道则电缆钩最下端路风水管路距离不少于0.3m (最下端距底板为0.5m)。
5、同一个电缆钩上,监测监控线在最上方,往下依次为电话线、控制线、负荷线、负荷线、电源线,原则上一层电缆钩只敷设一根电缆。
所有信号、通讯、监控电缆要用尼龙扎带绑扎在电缆钩上,要求垂度相同,各层电缆钩的绑扎位置应在同一(来自: 小龙文档网:管路吊挂规范)电缆钩上。
各工作面轨顺及皮顺掘进巷道各管线采用在皮带里侧进行吊挂,上端采用GL-PVC16×290×32八排钩,然后挂下一个GL-PVC58×158×86电缆钩,综掘顺槽最下端挂GL-PVC80×182×110单个电缆钩,为做到节约,除了电缆打回头需要增加电缆钩,电缆余量用完后将多余的电缆钩拆除。
所有巷道不得有闲置的电缆钩。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电缆钩必须经过机电技术科的批准。
东部集中轨道大巷、东部集中回风巷、东部集中胶带巷三条大巷管线上端采用GL-PVC16×290×32八排钩,然后挂下一个GL-PVC58×158×86电缆钩。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一)、电缆必须吊挂。
(二)、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向保持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º,即横平竖直;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1、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20倍电缆外径2、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10倍电缆外径(三)、电缆悬挂点(电缆钩)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一米(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四)、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最下层钩为准)1、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1.5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1.5米,机电硐室不低于1.5米。
(五)、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六)、要求挂线打电缆吊挂眼,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膨胀螺栓)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七)、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大小由下而上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下钩)。
(八)、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钩底部靠帮固定。
横过巷道电缆(过龙门处电缆)应用电缆桥架或电缆钩固定。
二、一般规定:1、电缆吊挂用我矿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
2、巷道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3、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4、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5、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6、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综采、综掘机组供电电缆不受此限)。
7、巷道内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沿电缆钩由上到下依次为通讯、信号电缆、低压电力电缆、高压电力电缆。
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一、引言井下电缆吊挂是矿井和隧道等地下工程中的重要设施之一,主要用于输送电力和信号。
为了确保井下电缆吊挂的安全可靠运行,需要建立相应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标准制定依据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国家煤矿行业标准;3. 国际标准和行业先进标准。
三、井下电缆吊挂标准1. 设备标准(1)井下电缆吊挂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2)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具备抗腐蚀、防爆等特性,且能够适应井下尘埃和潮湿环境;(3)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有明显的防止电缆外皮磨损的措施;(4)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具备远程监控和自动报警功能。
2. 安全标准(1)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有明确的载重限制和最大使用范围;(2)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有完善的防倾翻和抗风力设计,以确保设备的稳定性;(3)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装置,能够自动断电以避免设备损坏;(4)井下电缆吊挂设备应符合防触电和防电弧的安全要求。
3. 施工标准(1)井下电缆吊挂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2)井下电缆吊挂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吊挂设备和井下电缆的布置合理、安全;(3)井下电缆吊挂施工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等方面的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四、井下电缆吊挂管理规定1. 设备管理(1)对井下电缆吊挂设备进行登记,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安装位置等信息;(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清理、润滑和维修设备;(3)设备损坏、故障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2. 绩效管理(1)对井下电缆吊挂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测试,评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态;(2)根据设备的绩效评估结果,制定改进和维修计划,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3)建立绩效管理档案,记录设备的绩效评估结果和管理措施,为后续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3. 人员管理(1)对井下电缆吊挂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2)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责任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操作人员的工作安全;(3)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井下小线吊挂规范
关于井下小线吊挂规范(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小线(电话线、紧急广播线、瓦斯监测线、定位系统传输线、钻机视频线)吊挂管理,推进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抓好精细化工作,规范单位现场施工及大巷小线吊挂标准,杜绝井下小线吊挂乱、无统一标准的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责任划分
1、采掘头面以入口为界,巷修队施工地点及附近50米内由施工单位负责。
2、井下大巷、风门中间及施工单位公用的小线分别由调度室、通风区、抽放队负责。
调度室负责电话线、定位系统传输线、紧急广播线;通风区负责瓦斯监测线;抽放队负责钻机视频线。
二、吊挂方式
1、井下小线吊挂尽量使用网格吊挂,特别是配电点、监测分站必须网格吊挂。
2、掘进头外40米(或扒岩机以后40米)及临时施工地点可以不采用网格吊挂,但要吊挂平直。
3、井下电话、定位系统接收器、紧急广播分站应固定在牌版上,排版尺寸要统一,由调度室制作,固定好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管理。
4、所有小线要挂牌管理,标明责任人、责任单位、使用地点、小线长度、日期等。
三、要求
1、小线严禁使用铁丝、塑料绳吊挂,应使用扎带,绑扎好后多余扎带头应剪掉。
2、电话、定位系统接收器、钻机视频摄像仪应固定牢靠,严禁使用铁丝、绳子捆绑。
3、对违背此规定的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一处分别给予扣薪酬20元。
4、巷修施工完毕后,必须把电缆、小线吊挂规范,否则不予验收。
5、调度室将全矿各电话吊挂完毕,移交使用单位。
6、通风区各头面瓦斯探头规范吊挂完成。
7、通风区、调度室新敷设电缆,必须按规定吊挂好,抽放队敷设电缆安装好后,移交给施工单位。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井下电缆吊挂是指在地下煤矿、隧道等作业场所中,将电缆进行悬挂、固定和保护的一种操作方法。
由于井下电缆承担着输送电力和信号的重要任务,因此对于井下电缆的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既关乎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也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
下面是对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井下电缆吊挂标准的制定1. 安全性标准:井下电缆吊挂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如矿山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等,确保吊挂过程中不会对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造成威胁。
2. 技术标准:井下电缆吊挂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保证吊挂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环保标准:井下电缆吊挂应考虑环保要求,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二、井下电缆吊挂管理规定的制定1. 负责人制度:确定井下电缆吊挂的负责人,负责各项任务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对整个吊挂过程负责。
2. 人员培训制度:对参与井下电缆吊挂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
3. 设备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井下电缆吊挂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4. 工作记录制度:对井下电缆吊挂的各项工作进行记录,包括各个环节的操作情况、设备使用情况、安全事故情况等,为事故调查和问题解决提供依据。
5. 应急预案制度:制定针对井下电缆吊挂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灾害防范、紧急救援等措施,确保能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 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井下电缆吊挂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三、井下电缆吊挂的具体操作规范1. 设备选择:根据需要吊挂的电缆的规格和重量,选择适合的吊装设备和装置,确保能够安全、稳定地进行吊挂。
2. 吊装位置:确定吊装的位置,应考虑到电缆的长度、承重能力和安全间距等因素,避免电缆吊挂位置对其他工作环节造成影响。
3. 吊装方法:采用合适的吊装方法,如使用起重机械、手动葫芦等,要保证吊装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电缆及管路吊挂标准
电缆及管路吊挂标准枣泉煤矿缆线管路吊挂标准一.电缆悬挂相关要求及标准:1.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包括检测和信号通讯线路),成一条直线、保证不交叉、不落地,并应有适当的驰度,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
2.动力电缆悬挂从上往下的顺序依次为:低压电缆、高压电缆,高低压电缆按照直径大小从小到大依次排列,电缆钩排距离800--1000mm。
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低压应在上面,高、低压电缆相互的间距为100mm;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为50mm,以便摘挂。
4.采、掘巷道内的电缆悬挂从上往下的顺序依次为:照明及信号电缆、通信及安全监测线、低压电缆、高压电缆;高低压电缆按照直径大小从小到大依次排列。
同钩悬挂的小线每隔10m用塑料扎带将电缆与电缆钩绑扎到一起,防止小线自电缆钩脱落。
敷设在巷道内的电缆,必须采用电缆钩分钩悬挂,且要电缆实习定置管理,规定顺序由上到下依次为:电话线、小灵通线、通风检测线、束管检测线、低压动力电缆、高压动力电缆、巷道照明线沿巷道正中位置吊挂(分支电缆沿巷帮吊挂)。
5.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避免遭受淋水或滴水。
在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如果电缆和管路在同一侧时,必须设置在管路上方,并保持不小于300mm的距离,电缆和风筒应分设在巷道两侧。
6.过巷段:巷道内过顶电缆沿巷顶贴顶水平敷设,每根电缆采用单个U型卡子固定。
主要车场、大巷巷道交叉点电缆全部加工电缆桥架水平固定。
7.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200m距离及在拐弯处、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均须悬挂电缆标示牌,电缆标志牌由动力科统一设计加工,标志牌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填写齐全并与实际相符,不得有涂改。
8.井下平行敷设多根电缆的接线盒,应互相错开,接线盒附近,电缆应留有适当余量,并加装防脱装置,在倾斜巷道内悬挂的电缆必须加装防滑装置,电缆接线盒采用铁链吊挂。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模版一、前言井下电缆的吊挂工作是矿井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确保井下电缆安全可靠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井下电缆的吊挂标准和管理,维护井下电缆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制定本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二、井下电缆吊挂标准1. 吊挂位置:井下电缆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吊挂,吊挂位置应符合以下标准:1.1 与井下通风设备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确保电缆散热和通风;1.2 避免与其他设备或构筑物干扰,如输送带、支架等;1.3 距离掘进工作面、盲巷、矿柱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保证电缆的安全。
2. 吊挂高度:井下电缆的吊挂高度应符合以下标准:2.1 电缆的吊挂高度应保证在井下交通工具通过时不受碰撞或卡顿的影响;2.2 高度应适当,方便日常巡检和维护。
3. 吊挂材料:井下电缆的吊挂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3.1 吊挂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能够承受电缆的重量;3.2 吊挂材料应经过防腐处理,以防止腐蚀对电缆造成损害;3.3 吊挂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 吊挂方式:井下电缆的吊挂方式应符合以下标准:4.1 工程设计应根据电缆的特性和工作环境确定合适的吊挂方式;4.2 吊挂方式应考虑到电缆的保护,避免电缆受到扭曲、磨损等损害;4.3 吊挂方式应易于安装和维护,方便随时更换或修理。
5. 吊挂保护:井下电缆的吊挂保护应符合以下标准:5.1 吊挂位置应设置防护罩或挡板,保护电缆不受外界物体的撞击;5.2 吊挂位置应设置防护门或锁,避免未经授权人员接触电缆;5.3 吊挂位置应定期检查,确保保护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井下电缆吊挂管理规定1. 设立管理机构:矿井应设立专门的井下电缆吊挂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井下电缆的吊挂工作。
2. 编制吊挂计划:矿井应根据生产需要和电缆状态,制定年度吊挂计划,并定期进行修订。
3. 吊挂人员培训:矿井应对井下电缆的吊挂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吊挂技能和安全意识。
(完整版)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电缆敷设及吊挂标准。
一、电缆敷设及吊挂原则:(一)电缆必须吊挂。
(二)、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巷道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90º,即横平竖直。
(三)、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90º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
(四)、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应保持一米(允许悬挂点的间距在±50mm,上下10mm范围内变动)。
(五)、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以下高度以挂电缆钩予埋件为准)1、主要运输巷道不低于1.6米。
2、掘进与回采巷道不低于1.6米,机电硐室不低于1.6米。
(六)、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七)、要求挂线打电缆吊挂眼,固定电缆钩的预埋件埋入后裸露长度不超过30mm。
(八)、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吊挂顺序: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九)、电缆安设经过躲避硐室时,必须拐弯进硐室吊挂,硐室内拐弯处电缆钩底部靠帮固定。
二、一般规定:1、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
(并且用统一类型规格的电缆钩)2、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3、巷到一侧挂有2根以上的电缆时,不得交叉,且驰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通讯电缆与信号电缆及电力电缆挂在同一侧。
6、电缆不得挂风筒或水管上。
7、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如有淋水予以保护。
8、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9、电缆与供风管、供水管在巷道一侧吊挂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10、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
11、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大于100mm12、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13、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井下电缆吊挂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井下电缆吊挂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井下电缆吊挂的标准和管理规定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不包括分段语句,力求简明扼要。
一、井下电缆吊挂标准1. 《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井下电缆吊挂的设备、构造和安装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电缆的选用、吊装方式、固定装置的设计等方面都应符合规程中的规定。
2. 《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井下电缆吊挂必须符合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电缆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保护措施等都应符合规程中的规定。
3. 《煤矿井下机电设备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井下电缆吊挂的构造和安装应符合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对于电缆的绝缘、阻燃、耐磨性等性能要求,也应符合规程中的规定。
4. 《煤矿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井下电缆吊挂的维护与管理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要求。
定期检查、润滑、更换损坏部件等工作都应按照规定进行。
二、井下电缆吊挂管理规定1. 严格执行井下电缆吊挂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吊挂操作的各个环节、责任人及其职责,确保操作规程能够得到全面执行。
2. 完善井下电缆吊挂巡检制度:制定巡检周期和内容,明确巡检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巡检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加强井下电缆吊挂的培训与考核:对从事电缆吊挂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吊挂操作技术和相关知识。
定期进行考核,提高人员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4. 健全井下电缆吊挂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电缆吊挂档案,记录吊挂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巡检情况等信息,便于日常管理和事故调查。
5. 加强井下电缆吊挂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定定期检修和维护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吊挂设备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6. 严格执行井下电缆吊挂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超载使用吊挂设备,不得在设备上存放零散物品,保持设备清洁、无积尘,定期检查固定部位的螺丝、螺母等,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关于规范井下“管路吊挂、沙箱设置、炮土存放”的管理规定
关于规范井下“管路吊挂、沙箱设置、炮土存放”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按照集团公司和矿领导的要求,特对井下“管路吊挂、沙箱设置、炮土存放”做出如下规定,请各部门、区队认真落实执行。
一、井下管路吊挂标准(一)水管吊挂标准1、6寸及以上水管(1)采用木垛、水泥墩、石垛、金属支架或管路落地等方式作为主要的支撑方式。
平巷段支撑点间距不得超过5 m,同时根据巷道条件适当增加钢丝绳牵引吊挂。
水平或倾斜的管路支撑点距起弯或变坡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2 m。
倾斜井巷除采用上述主要方式支护外,每隔40 m还必须利用钢丝绳向上牵引吊挂,且吊挂处必须牢固,确保管路不能发生滑移等现象。
(2)同巷道内有两趟6寸以上排水管路共存时,可采用钢丝绳吊挂或金属钩吊挂,吊挂点间距不得超过4 m,吊挂点牢固可靠。
如若采用钢丝绳不得存在松弛现象,且吊挂钢丝绳使用长度一致。
禁止使用锈蚀严重钢丝绳、铁丝吊挂管路,钢丝绳断丝超过10%时,禁止使用,吊挂高度不得超过1.7m。
2、4寸水管采用钢丝绳或金属钩吊挂,要求每隔4 m设置吊挂点,吊挂点牢固可靠。
钢丝绳不得存在松弛现象,且吊挂钢丝绳使用长度一致。
禁止使用锈蚀严重钢丝绳、铁丝吊挂管路,钢丝绳断丝超过10%时,禁止使用,吊挂高度不得超过1.7m。
3、2寸及以下水管(1)2寸及以下管路采用双股铁丝吊挂,整体的吊挂高度要保持一致,严禁用单股铁丝吊挂任何管路。
(2)采掘面的2寸管路距地板高度1.2 m且每3 m用双股铁丝或钢丝绳吊挂,每50 m设置一组三通。
(3)采煤工作面下副巷静压管路穿设在皮带支架内,必须每隔3米进行一次固定。
(4)铁管或非柔性管路吊挂间距为3 m,高压软管等柔性管路吊挂间距为1.5 m。
(5)井下所有的高压软管接头必须使用U型卡,严禁用铁丝代替。
(二)风管吊挂标准1、4寸及以上风管采用钢丝绳吊挂或金属钩吊挂,要求吊挂点间距不得超过4 m,吊挂点牢固可靠。
如若采用钢丝绳不得存在松弛现象,且吊挂钢丝绳使用长度一致。
起吊、吊挂管理规定
新矿字〔2010〕14号新庄煤矿起吊、悬挂、悬吊、吊挂物体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一、为加强我矿设备、设施起吊、悬挂、悬吊、吊挂的管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拒绝起吊、悬挂、悬吊、吊挂设备、设施等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各类设备、设施在进行起吊、悬挂、悬吊、吊挂等作业以前,必须进行安全系数或强度校核,且必须确保又进行相关作业的安全空间,对设备设施完整性进行检查,并对周围环境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锚杆、起吊工具、锁具等物件、辅材或工具进行安全确认,相关作业使用绳扣时扣环必须紧密编接且扣头插接不少于一个捻距或者用规定绳卡固定,所有相关作业的钢丝绳必须使用合格新绳,各项工作均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关施工。
三、所有起吊、悬挂、悬吊、吊挂等作业均需有作业措施,措施中必须含有安全系数或强度校核,并明确起吊点或悬挂点、悬吊点、吊挂点,必须明确施工工艺及人员操作安全空间。
—1 —四、严禁一次作业过程中,起吊或悬挂、悬吊、吊挂等两件或两件以上设备、设施。
第二章业务职责一、矿机电科为起吊、悬挂、悬吊、吊挂物体业务归口管理科室,负责全矿井范围内该业务的统一管理与协调。
所有起吊、悬挂、悬吊、吊挂物体时,均需向机电科上报作业方案,并提交安全系数或强度校核计算书。
为方便日常管理,对起吊、悬挂、悬吊、吊挂物体的职责做如下划分,但施工前必须报机电科确认其安全系数或强度校核。
调度室负责井下6寸以下(含6寸)管路吊挂安装,通风科负责风筒、风机、瓦斯抽放管路吊挂安装,地测科负责注浆管路吊挂安装,生产科负责含有施工基础的吊挂作业,机电科负责井筒内管路、井下8寸以上(含8寸)管路、倒链吊装、油缸、千斤顶起吊、地面吊装及其他相关作业。
机六队负责全矿生产风管、水管主管路及其他划入管理范围内的管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其他单位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管路的吊挂安装及维护。
二、任何地点的起吊、悬挂、悬吊、吊挂作业、均必须接受业务科室的监督检查,业务科室每月必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相关管理范围内的监督检查,谁检查、谁负责,检查结果应上网公布并明确责任人、整改标准及整改时限。
井下管线吊挂标识管理准则
精心整理井下管路吊挂标识管理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使井下管路吊挂规范化,现将井下管路吊挂标准规范如下:
一、实施标准
统一吊挂在巷帮上
()
()锚网巷道一律用螺纹钢挂钩。
、吊挂标准
1.
间距5
2.
3.
得采用两根以上短管配接。
4.所有掘进巷道在掘进时,必须同时铺设巷道内所需管路,管路距迎头不得超过30m。
掘进巷道施工完成后,风水管由通风科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
5.各综采工作面机巷内均设置:压风管、供水管、排水管各
一趟。
6.为便于管道装车运输、安装、人员搬运,管道长度统一规
定为6m,机电科在编制材料计划时需注明每节管道长度。
7.各采掘巷道内压风管:在巷口及管道末端均需安装闸阀,巷道内每100m安装闸阀一个。
每50M安装变径三通一个.
8.各采掘巷道内供水管:在巷口及管道末端均需安装闸阀。
当供水管高差超过200m时,还需安装减压阀。
巷道内的供水管,每100m
10m
1.
2.
3.
4.注浆管路:
四、各种管路托架颜色一律为银灰色
五、管路标识
1.管路标识要求:永久管路在拐弯或分岔处必须标明标识,井下供水管、供风管、排水管路每隔100米标识一次。
2.管路标识方法:
(1)用白色油漆分别标明“供水、注浆、压风、排水、注氮管”字体及流向箭头,字体高度50㎜,箭头长120㎜。
(2)色彩均匀,字迹和箭头清晰规范。
(3)标识位于管路外侧统一位置,以便于识别。
2017年4月28日。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电缆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模版1.引言本文旨在确定井下电缆吊挂的标准及管理规定,以确保井下电缆的安全可靠运行。
井下电缆吊挂是井下矿山环境中常见的作业活动,对于保障电缆的正常使用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术语定义2.1 井下电缆:指在井下运行的供电电缆,包括高压电缆、低压电缆、信号电缆等。
2.2 吊挂设备:指用于将井下电缆悬挂或固定的设备,包括电缆槽、电缆支架、吊索等。
3.吊挂标准3.1 电缆位置规定3.1.1 电缆应按照设计要求放置于电缆槽中,并保持良好的对称排列。
3.1.2 电缆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定。
3.2 吊索选择3.2.1 吊索应采用优质钢丝绳制作,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2 吊索的最小断裂拉力应能够满足荷载要求,并在实际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3.3 吊索固定3.3.1 吊索应固定于电缆支架或其他可靠的支撑点上。
3.3.2 吊索的固定点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吊索松动或脱落。
3.4 电缆支架设计3.4.1 电缆支架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3.4.2 电缆支架的高度、宽度和间距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确保电缆的吊挂和维护作业的顺利进行。
3.5 吊挂荷载限制3.5.1 吊挂荷载应根据电缆的额定荷载进行合理确定,并在实际使用中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3.5.2 吊挂荷载不得超过吊索、电缆支架和吊挂设备的最大承载能力。
4.管理规定4.1 设备检修与维护4.1.1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对井下电缆吊挂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使用。
4.1.2 吊索的使用寿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在达到使用寿命上限时进行及时更换。
4.2 工作人员培训4.2.1 对从事井下电缆吊挂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使用方法、急救知识等。
4.2.2 工作人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证书,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和复核。
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本规范适用于焦煤公司所属矿井采掘工作面巷道在用风水管路和电缆的吊挂管理。
一、风水管路的吊挂1、压风管、排水管、静压水管、瓦斯抽放管等管路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
2、巷道内风水管路的铺设应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巷帮要预留出防止巷道变形损坏风水管路的间距。
3、铺设管路的巷道出现冒顶、地鼓、片帮时应即时修护。
4、巷道内从迎头向外100米后的管路必须进行刷漆防腐。
刷漆的颜色遵照如下规定:供风管路黄色,供水管路绿色,注浆管路红色,排水管路蓝色、瓦斯抽风管黑色。
刷漆必须保证均匀,鲜艳美观。
5、巷道内管路,应有标明用途、管径、长度、流体方向等的标识,管路标识应规范、清晰。
标识箭头用白色油漆标注,指示风、水的流向。
平直管道15~20米一个箭头,拐弯及过墙两则均要标注箭头;4寸以下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2倍,4寸以上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1.5倍。
同一趟管道的箭头长短大小要一致。
6、不论何种管道,要求在箭头尾端用汉语拼音首字母标示介质种类,例如排水管路用字母“PS”表示,从压风管路用字母“YF”表示,供水管路用“GS”表示,注浆管路用“ZJ”,瓦斯抽放管路用”CF”表示等。
用阿拉巴数字标注距离,距离以米为单位,用字母“m”表示,例如:“YF-φ50-200”(φ50代表管路内径,单位mm。
200代表管路长度,单位m)。
字母、数字高度与箭头最宽的宽度相一致,字母、数字颜色为白色“宋体”。
7、供风、供水管路每隔50米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管路要求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8、风水管路敷设时,在巷道的拐弯、车场等处需要圆弧处理时,应用同型号的管路加工弯头、龙门架等进行过渡连接,严禁使用软管和规格较小的管路与主管路连接。
由风水管路引出的支管要和主管平行布置,拐弯处应用弯头,引出处应用快速接头、法兰或专用卡箍固定,严禁用铁丝绑扎,并用规范的塑料钩或铁钩吊挂,吊钩间距必须均匀一致。
井下巷道管线吊挂、皮带机、开关管理考核办法
井下巷道管线吊挂、皮带机、开关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二三期井下施工中管线吊挂、皮带机等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井下巷道管线吊挂及皮带机管理考核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井下风、水管路吊挂管理标准:1、井下各工作面后60米的所有风、水管路必须进行吊挂,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装。
2、管路使用托架或挂钩进行吊挂,不得用铁丝绑扎。
3、管路吊挂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允许误差±50mm。
托架或挂钩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2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允许误差±30mm。
4、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5、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采用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闸阀,闸阀手柄朝向合理。
6、风、水管路敷设前应进行防锈处理。
水管刷绿色防锈漆,风管刷黄色防锈漆,快速接头刷红色防锈漆,管子挂钩刷灰色防锈漆。
刷漆要均匀,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
7、风、水管路均要进行编号,风管编号“F”开头,如名称:“供风管路F001 ”,水管编号“S”开头,如名称:“供水管路S001 ”。
编号间隔50m,风水管路编号上、下对照。
要求编号统一采用白色字体,字号高度为40mm,箭头方向与流向相同。
8、管路吊挂应尽可能同电缆分别吊挂在巷道的两侧,必须吊挂在同一侧时,应吊挂在电缆的下方300mm以下。
9、风、水管路每200米设置一套阀门;水管每50米设置一个三通接头,用于洒水降尘和压风自救设备的供风、供水。
二、电缆吊挂管理标准:1、工作面后60米的电缆必须规范吊挂。
2、悬挂应有适当的驰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下垂为宜。
3、电缆应每根分开吊挂,根据电缆截面由上而下吊挂,高压电缆悬挂在最上钩。
4、电缆钩应用统一类型规格,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
5、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允许用同一类型的电缆钩。
管线吊挂管理制度
管线吊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线吊挂管理行为,保障施工作业安全,维护设备设施完好,促进项目施工持续稳定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线吊挂管理制度的内容适用于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安全生产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管线吊挂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
项目安全部门负责管线吊挂设备和工具的购置、检修、使用和维护。
第四条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线吊挂管理细则,并严格按照细则执行。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线吊挂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并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二章管线吊挂设备的购置与检修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合理购置管线吊挂设备。
选择品牌优质、性能可靠的设备,并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管线吊挂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建立设备档案,实行台账管理。
强化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明确设备检修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并且按照检修细则进行检修和确保检修质量。
第三章管线吊挂作业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线吊挂作业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严把作业安全关。
第十条管线吊挂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作业,项目经理应当亲自下场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核实其操作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件资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将相关资料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作业记录台账,并做好作业情况的记录和资料归档。
第四章安全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安全生产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确保管线吊挂作业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管线吊挂管理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发现,制止并进行记录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井下电缆吊挂管理规定
井下电缆吊挂管理规定
1、动力电缆和通讯信号电缆进行分类吊挂,通讯信号电缆挂在动力电缆上方,间距大于100mm;高压于低压电缆之间不应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电缆钩间距为1.5米,吊挂高度距底板不少于1.5米。
2、巷道交岔点处电缆要顺巷帮垂直上行,在巷道肩窝处弯成圆弧,不准拐死弯,然后贴顶吊挂到对帮指定位置。
3、单根通讯信号电缆过帮过顶采用塑料扎头,每0.5米捆扎一扣。
多根通讯信号电缆并行时,不准捆扎在一起,应分开吊挂。
4、多根电缆从巷道的一边过到另一边时,电缆沿巷顶板贴顶敷设且电缆走向与巷道走向垂直,电缆固定用专用的电缆卡箍,间距为不大于0.6米。
5、电缆进、出开关后须先向下弯曲,比进线口低50mm以上,两侧电缆弯曲弧度自然一致。
6、电缆标志牌的悬挂:在改变电缆直径、接线盒出线端、电缆的拐弯处、分岔处均应悬挂电缆标志牌。
在采掘巷道内,原则上沿电缆走向每100米悬挂一块电缆标志牌,不足100米时,至少应在一处悬挂电缆标志牌。
在大巷等其它通过电缆的巷道内,每200米悬挂一块电缆标志牌。
7、电缆不准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严禁电缆吊挂时的盘圈现象,禁止盘圈的电缆(包括盘成“∽”字型)带电运行,但铲运机上的电缆除外。
8、碹头、三叉口、拐弯处的电缆、电缆悬挂间距可适当减少,平滑过度,以求达到整齐美观。
9、井下电缆要保持干净,相关责任单位要定期擦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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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庄一矿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矿井下管线吊挂,加强管线管理,增强责任心,切实搞好我矿管线管理工作,依据焦煤集团《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特制定我矿管线安装吊挂管理办法。
一、风水管路的安装吊挂和管理
1、风水管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凡是不能满足需要的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压风管、排水管、静压水管、瓦斯抽放管等管路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并能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巷帮要预留出防止巷道变形损坏风水管路的间距。
巷道出现冒顶、地鼓、片帮时应即时修护。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管道必须按规定颜色进行进行刷漆防腐。
且各种标识要符合焦煤集团《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5、供风、供水管路每隔50米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并根据安全需要对一些紧要地点随地加装。
管路要求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6、根据实际需要风水管路敷设时,在巷道的拐弯、车场、钻场及支路引出和三通加装处的连接和吊挂等符合焦煤集团《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
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二、电缆的吊挂和管理
1、井下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电缆钩吊挂,根据实际情况同一巷道要使用与电缆相适应型号的电缆钩并由责任单位一次将电缆钩安装到位。
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吊挂电缆所使用的钢绞线、电缆钩、、及电缆的吊挂顺序、吊挂方法等必须符合焦煤集团《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风水管路原则上不得在巷道同一侧敷设,当必须在同一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 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6、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应分挂在巷道两侧,受条件所限时,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吊挂在距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位置,相互不得交叉。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间距应大于100m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
8、采掘工作面巷道(顺槽)内电缆必须横平竖直吊挂,电缆不得交叉、不规则绕弯等。
多余电缆不得在大巷内打回头,回头线应余到末端或背巷内。
电缆遇有开关需下线时,应从电缆内侧引出。
9、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分别用套管保护,并采用黄泥等阻燃材料对穿墙管口进行严密封堵,套管两侧露头以与墙壁外侧平齐为准,墙壁两侧均要有电缆走向标志牌。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0、电缆跨越巷道时,应采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卡式电缆桥架进行固定,并排列整齐、合理过渡,严禁相互交叉,确需交叉区段应采用桥架分层固定,并遵循由里向外电压等级逐渐降低规则排列,保证相互间距满足施工要求。
需过风筒时,过桥或电缆应从风筒上方通过。
11、采掘工作面用于逐渐延伸或回撤的多余电缆要用电缆钩呈Z字型吊挂否则每处罚款50元。
13、电缆吊挂时要遵循由上至下电压逐渐升高的原则。
14、低压电缆接线盒处应留有余线,保证两端电缆各有不少于200mm的余量,接线盒要高于两端线路。
否则每处罚款10元。
15、电缆的弯曲半径应必须符合焦煤集团《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6、电缆吊挂的各种标识要符合焦煤集团《井下采掘地区管线吊挂管理标准》。
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对责
17、管线的吊挂每月由机电科、通风科进行考评,凡是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本月内能够对所查隐患积极整改符合要求的对安全区、通风区、采煤区、机电区、开拓区、掘一区、掘二区、巷修区各奖3000元,各区队专职负责人各奖300元。
18、对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