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有限公司东莞支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和广州分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标 签】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
【颁布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粤地税﹝2004﹞684号
【发文日期】2004-11-30
【实施时间】2004-11-0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营业税
广州、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和广州分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和广州分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