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招商引资30条政策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8•【字号】武政办〔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2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28日武汉市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能、产业转型提升工作,以开展高质量招商引资助力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和实际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结构进一步优化。
具体目标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总额预期目标为9330亿元,拼博目标为9360亿元;——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预期目标为36.5%,拼博目标为40%;——实际利用外资增幅预期目标为8%,拼博目标为9%;——商务部口径实际利用外资(FDI)增幅预期目标为15%,拼博目标为18%。
二、主要任务(一)制定重点产业招商图谱。
精准精细绘制武汉市重点产业招商指南(2021),紧盯产业链缺失环节和短板弱项,明细“965”产业体系各个产业的产业图谱、目标企业清单、产业集聚区域。
各区(含开发区,下同)根据“一区一表”“一业(链)一表”,统筹整合本地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制定各区“一谱一策三清单”(一本产业发展图谱,一套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梳理形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等三张清单),深化细化招商路径,加强产业平台建设,实施挂图作战、对标对表推进,切实提升优化产业生态。
武汉 文化传媒 奖励政策
武汉文化传媒奖励政策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成龙、通讯员武宣改、实习生马风盈)7月29日从武汉市委宣传部获悉,8月1日起,武汉市将施行《武汉市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扶持若干规定》。
新规指出,针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互联网文化企业,上年度日活跃用户10万以上或阅读量50万以上的新媒体,以及上年度日活跃用户500万以上的互联网文化平台,对作为第一出品方或者建设运营方的文化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拥有或上年度新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准入许可证的,给予50万元奖励。
针对武汉市新引进或新设立的影视文化企业摄制的影视作品,在汉摄制取景超过三分之二,电影票房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国产影片、1亿元以上的中外合拍影片,按票房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电视剧登上央视一套、八套,以及在央视其他频道和省级卫视首播,最高奖励300万元;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播出,点击率居网站年度前30名的,每部最高奖励100万元;影视作品获得“五个一工程”奖,入围或获得重要电影节竞赛单元奖项或重要影视节奖项的,每部作品按奖项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上一轮融资达5亿元且估值达10亿元的文化企
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两年内,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5000万元,按照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800万元。
对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在武汉市设立的规模超过3亿元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其实际投资武汉市文化企业金额的1%予以奖励,单个基金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在武汉市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的文化产业论坛、展览、会节等重大文化产业活动,经认定后,对活动主(承)办机构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此外,武汉市新引进或新设立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还能享受相关用地政策支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武政规[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09〕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管理,确保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梯度推进,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下列项目:(一)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现代产业发展项目。
(二)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有利于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大型生态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四)有利于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
(五)有利于对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福利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业项目。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重大项目分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策划储备项目3类:(一)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已完成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能够实质性开工的项目,以及已列入上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结转新年度续建的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是指尚未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但计划于未来3年内开工的项目。
(三)重大策划储备项目是指已列入本市5年规划或者远景规划,尚处于策划、调研、论证阶段的项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3•【字号】鄂政发[2007]10号•【施行日期】2007.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1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抓住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及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利用外来资金的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世界经济呈现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新一轮国际资本向中国内地转移、沿海资本和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态势明显,为湖北引进外来资金和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先机,牢固树立“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观念,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努力营造大招商的社会氛围,形成大招商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全省“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我省经济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坚持引进外资和引进内资相结合,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扩大引资规模与提高引资质量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与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
积极引导内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使外来资金成为发展和壮大这些产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坚决杜绝引进“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项目,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二、招商引资重点目标和布局(三)明确招商引资的重点目标区域。
在引进外资方面,“巩固港台、发展日韩、开拓欧美”;在引进内资方面,突出“长三角”、“珠三角”,重点抓住广东外资企业和浙江民营经济向内地转移的机遇。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03.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商局、商务局(委):为适应新形势对招商引资的要求,把产业招商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抓手,进一步明确全省产业招商的重点,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到省商务厅,以便今后修订完善。
特此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2017年3月14日湖北省商务厅关于产业招商的指导意见产业招商是符合产业集群发展规律的定向招商、裂变招商和集约招商。
以产业招商为抓手,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产业配套,强化产业链各环节间的联系,推动产业内部联动,形成倍增效应,对提商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根据我省实际,就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产业招商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坚持产业招商与全面对外开放相结合,与发挥我省产业优势相结合,与加快创新驱动相结合,积极抢抓国内外产业转移机遇,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聚焦重点目标区域、目标产业和目标企业,围绕做大做强产业链开展招商引资,把产业招商作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的突破口,实现招商引资新跨越。
二、产业招商目标任务。
把实施产业招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招商引资的主要抓手,按照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加快引进一批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功能定位的项目,以产业链延伸为目标,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实现引进一个,集聚一群,带动一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01•【字号】武政规〔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19〕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1日武汉市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利用外资工作,促进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措施。
一、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各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原则,审核登记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的注册申请、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等,确保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同等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二、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汉发展,扩大业务范围、拓宽合作领域。
支持外资银行在汉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支持外商在汉合资设立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
国务院清理优惠政策,我们靠什么招商引资?
国务院清理优惠政策,我们靠什么招商引资?【导言】国务院62号文出台之后,各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得到约束。
这种情况下,招商引资还能依靠什么,成了各地招商引资部门极为焦虑的问题。
招商引资内参为大家选取了一些招商局局长的观点和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正文】‚投资经开区,还有没有优惠?‛一位总经理与某经开区汽车局局长相遇,借机替一个朋友打听招商政策。
‚地方优惠没有了。
‛局长明白,他们是想问土地、税收方面的优惠,比如企业所得税享受‚两免两减半‛、‚五免五减半‛等——5年前,这家公司入驻经开区时,就享受到了类似的待遇。
不过,去年年底,国务院下发62号文件《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地方在招商引资上的‚土政策‛进行清理。
今年,全国各地均下发了贯彻落实的具体通知,要求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财政支出等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如今,许多招商局手中已没有这方面的‚地方牌‛可打。
一、胖子瘦子一起减,西部有点亏按照中央的思路,招商引资属于市场行为,应该交由市场主体调控;过多的地方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干预市场竞争。
一位西部地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认为,这样的清理确有必要,‚这能让企业在选择落地时,更加看重当地的产业环境和政务服务水平,而不是一味地要求政策的优惠。
‛此前,这位局长就遇到过有企业进行投资洽谈时,先亮出其他地区的优惠政策。
这样‚比谁牺牲大‛的‚恶性竞争‛,让他有些无奈,‚还有部分企业,甚至钻政策红利的空子。
3年优惠政策吃完,就去下一个地方,对当地的发展并没有做太多贡献。
‛去年,该地区招商引资势头很猛,全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268亿元,同比增长45.94%。
在新政下,今年招商状况会如何?这位局长也不敢打包票:‚这还真说不准。
不过从长远来看,这样的政策让地方的发展可持续性更强。
‛而相比之下,有些招商局则显得有些担忧。
‚客观说,取消地方优惠政策,肯定会对招商造成一些影响。
‛目前,该经开区汽车产业本地配套率26%。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06•【字号】武政办〔2022〕91号•【施行日期】202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6日武汉市金融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为推动武汉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我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聚焦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高金融意识,完善金融体制机制,推动金融规模再上台阶,引导金融机构增强实力,推进金融创新取得新突破,促进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主要目标1.总体目标。
到2024年,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进一步增强各区、各部门和单位的金融意识;建强金融工作干部队伍,充实金融工作力量,提高金融工作水平;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丰富金融业态和市场主体;力争完成各项金融指标,推动金融市场规模再上台阶。
2.具体指标。
根据2021年目标完成情况,结合2022年绩效目标,制定三年主要指标如下:二、主要任务(一)持续做大金融市场总体规模1.做大金融总量,提高存贷款及金融业增加值。
扩大再贷款再贴现规模,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有效落地,合理增加我市地方法人银行信贷规模、专项信贷规模,积极争取在汉银行总行、区域总部在贷款额度、定价方面给予我市支持。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武汉临空港)是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的一个重要经济特区。
它位于武汉市东部,毗邻武汉天河机场,是中国中部地区重要的战略性发展区域之一。
一、背景介绍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始于2011年,旨在充分发挥武汉天河机场的优势,打造成为全球航空物流中心和现代化经济特区。
该区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总面积约为186.5平方公里,规划的总人口将达到100万人,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生态型社区。
二、产业构成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航空物流为主导产业,同时还包括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航空物流作为该区的核心产业,将助力武汉市成为中国中部地区的国际物流中心。
该区拥有一流的航空运输、货运和快递等基础设施,同时还拥有一流的仓储、配送和清关服务。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还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低成本的经营环境,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
三、投资优势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一系列投资优势。
首先,该区地理位置优越,邻近武汉天河机场,可以实现快速便捷的物流运输。
其次,该区政府积极推动建设,提供丰富的政策支持和投资服务,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此外,该区还拥有完善的配套设施和便利的交通网络,为企业提供便捷的办公和生活条件。
凭借这些优势,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吸引了众多知名企业投资,并成为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四、发展前景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中国中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航空物流行业的蓬勃发展,这一区域的发展潜力巨大。
同时,武汉临空港将逐步形成航空物流、现代制造、服务业等多个产业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推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
此外,由于该区的良好自然环境和生态保护政策,也将吸引更多的人才和企业前来发展。
总结:通过以上介绍可以看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一个经济发展的热点区域。
该区以航空物流为核心,同时还涵盖了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7〕64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7〕6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9日武汉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引进注册落户的企业(含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企业、商业综合体开发企业、特色小镇开发企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企业、基金项目投资企业、功能性园区开发企业除外。
受奖企业须在本市工商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承诺在本市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且不减少注册资本。
第三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下同)累计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准,下同),且对本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新引进的制造业项目(企业),亩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0万元人民币,且亩均年度营业收入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落户奖励。
第五条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美元的跨国公司,在汉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者等值人民币),管理武汉市域以外3家以上分支机构(含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资、财务、运营、营销等功能性机构,且对本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30•【字号】武政规〔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2021年10月30日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引进、培育和壮大总部企业,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资源整合力和辐射带动力,有效支撑现代化大武汉建设,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工作措施锚定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总体定位,围绕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目标任务,以创新发展为引领,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融入全球产业链高端环节为导向,按照“引进来、留得住、可发展”的思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总部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力度,着力构建市、区协同推进工作格局,促进我市总部经济提档升级。
(一)强化总部企业招商引资。
聚焦构建“965”现代产业体系,遵循“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原则,高水平策划一批总部企业招商项目,大力引进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等企业总部项目。
推进总部经济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深挖名人招商、以商招商、校友招商潜力,定期组织500强企业专场、大型中央企业专场、校友专场、楚商专场等专题招商活动,加快推进项目早签约、早落地。
力争通过5年努力,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大型中央企业在汉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数量突破100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抢抓建设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机遇,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定不移地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动能,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更加突出招商引资的重要作用。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按照“引大、引新、引优、引强”的要求,各地要把招商引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促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到2020年,全省实际使用外资和省外实际到位资金年均增长8%以上,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超过300家。
(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外侨办、省旅游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工商联等)(二)以规划引领招商引资。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省“十三五”规划,按照既管行业也管招商的原则,加强对各地产业招商的指导,重点推动汽车、钢铁、石化、建材、纺织服装和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提出本行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由省商务厅汇总编制《湖北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库》,及时发XXX推介。
江夏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江夏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7〕14号),加快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发展质效,实现赶超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1月1日以后,在我区新投资设立的、工商注册地在我区管辖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承担全额纳税义务、依法纳入属地统计管理的,且承诺在我区经营期限不低于10年、不改变在我区的纳税义务、统计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
若被扶持企业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奖金。
除上述条件外,该企业在我区投资的项目应是先进制造业项目或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第三条实行土地利用计划三年滚动管理,对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含本数)以上的工业项目,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不低于土地基准地价70%的价格供地。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大型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在本区投资置地的,或者上述投资者在本区租赁厂房和写字楼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对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含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以上的(含2000万美元),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实缴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二)对新设立的内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含1亿元人民币),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含2亿元人民币),实行“一事一议”,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本项奖励同一企业只享受一次。
第五条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对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实际完成不含购买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企业,在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当年,按其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高于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13•【字号】武政办〔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3日武汉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大力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向落地延伸,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实现到2018年底全市往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2/3以上、当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1/3以上的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立项目库(一)动态更新项目库。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招商局及时将招商引资项目入库建档,按区域、按行业、按投资额分类进行储备,每月更新,动态管理。
(二)编制目标计划。
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招商引资项目的成熟度和重要性进行排序,组织各区(含开发区,下同)、各部门编制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目标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并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市直部门与区同责同考。
二、悬挂作战图(一)编制“四张表”。
各区、各部门对照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目标计划,编制招商引资续建项目计划表、招商引资新开工(开业)项目计划表、招商引资前期项目计划表、招商引资策划项目计划表(以下称“四张表”)。
(二)明确“三节点”。
各区、各部门认真对照“四张表”,明确每个项目开工(开业)时间节点、竣工时间节点以及前期工作关键时间节点(以下称“三节点”)。
(三)落实“三责任”。
各区将“四张表”和“三节点”的每个环节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时序进度挂图作战。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文件的决定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02•【字号】武政规〔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部分文件的决定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战略部署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求,经认真清理,现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9件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集中修改。
一、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武政〔2012〕77号)作如下修改:(一)删除“(十八)鼓励中小民营企业快速成长。
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壮大工程,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当年度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二)删除“(二十)加大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奖励力度。
对产品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生产和实缴税收保持增长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企业集团和所属企业不重复计算),对其经营管理团队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别给予100%、70%、50%、30%返还的奖励。
”(三)将(三十一)“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修改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2013〕27号)作如下修改:将“八、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第四点中的“对符合行业要求的民间投资主体依法颁发营业执照,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注册登记‘零收费’、注册资本‘零首付’、市场准入‘零门槛’、工业企业注册登记‘一天办结’等支持政策”修改为“对符合行业要求的民间投资主体依法颁发营业执照,并按照商事登记制度的要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先照后证’登记制度等支持政策”。
武汉招商引资协议书模板
武汉招商引资协议书模板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招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向在武汉市进行投资,乙方作为武汉市的招商引资方,愿意提供相应的投资环境和政策支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武汉市进行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投资项目1.1 甲方计划在武汉市投资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
1.3 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投资方式2.1 甲方将以以下方式进行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甲方的投资资金应按照项目进度分期投入,具体投资计划和时间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投资环境,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3.2 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武汉市的投资项目享有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优惠政策。
3.3 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时间表,按时足额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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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招商引资30条政策
武汉作为中国重要的中部地区城市,一直以来致力于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其经济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的吸引力,武汉市政府发布了30条相关政策。
以
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收、降低租金、提供补贴等,以鼓励企业进行投资。
2. 提供产业扶持:根据投资企业的不同产业领域,提供特定的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土地优惠等。
3. 搭建投资平台:建立投资者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投资服务,为投资者提供项目推荐、政策咨询等服务。
4. 加强科技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供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组织专业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5. 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简政放权,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加快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6. 加强人才引进:推出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来武汉创业,提供人才公寓和科研基地。
7. 设立产业基金:设立专业产业基金,为重点产业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8. 引进重大项目:对符合武汉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提供土地、资金等资源支持。
9. 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台账、考核、奖励机制,监督和推动项目的实施进度。
10. 推动创业创新:落实“四个重点”,即研发、试验、创意、
企业,并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
11. 打造产业集群:鼓励企业集聚发展,形成良好的产业链条
和集群效应。
12. 创新金融支持:发展各类金融创新工具,提供股权投资、
信贷贴息等金融支持。
13. 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力度: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寻求境
外投资,推动武汉与外界的合作与交流。
14. 建设创新平台:打造创新载体,包括科创园区、孵化器等,提供创业服务和资金支持。
15.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包括减
免税费、简化注册手续等。
16. 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鼓励和支持,推动
服务业升级。
17. 优化用地政策:加快土地供应节奏,提供土地优惠政策,
为企业提供发展空间。
18. 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19. 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基金,提供科技创新贷款,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20. 加强产业配套:鼓励企业与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产业配套支持。
21.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22. 优化金融服务:提供金融创新产品,优化金融服务,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支持。
23. 加大绿色发展力度:推动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绿色技术和设备支持。
24. 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开展企业创新能力评估,提供创新培训和咨询服务。
25. 加强经济合作区建设:推动经济合作区建设,提供一揽子财政支持。
26. 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27. 鼓励企业上市:提供上市奖励政策,吸引优秀企业在武汉上市。
28. 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合作,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29. 加强对外宣传: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武汉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0. 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构建招商引资工作协同机制,提高协同配合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对武汉招商引资30条政策的相关参考内容,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一些关于武汉招商政策的基本信息。
实际的政策内容以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