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饮食的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学食堂的承包准入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学食堂承包准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

第四条小学食堂承包准入应当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引进具有资质和经验的承包方,提供师生满意的饮食服务。

第五条凡想承包小学食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第六条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由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准入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八条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学食堂承包方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九条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小学食堂承包方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异的承包方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和违规行为的承包方进行惩罚或终止合作。

第二章承包准入条件第十条凡想承包小学食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食品经营资质,符合法律和规定的要求;(二)具有一定的食品生产和经营经验,熟悉食品安全管理知识;(三)具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备和卫生设施;(四)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五)有稳定的食品供应渠道和可靠的配送保障;(六)有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还可以制定其他附加条件。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当将承包准入条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

第十三条申请承包小学食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法人或个人身份证明;(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明;(三)食品加工设备和卫生设施的证明;(四)经验和业绩证明;(五)供货渠道和配送保障的证明;(六)服务团队的人员情况和资质证书。

第三章承包准入程序第十四条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对申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

食堂商户准入制度

食堂商户准入制度

太原科技大学食堂商户准入制度为适应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的需要,促进学生食堂经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02]3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制度的意见》([2015]18号)文件精神,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对食堂承包企业进行考察、筛选。

考察内容包括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健康状况以及有无承包高校食堂的经验等。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做好相应的招投标组织工作。

第三条经营企业具备的条件:1、经营食堂的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身份,有合法的经营手续,证照齐全,注册资金最低为50万元。

2、获得《山西省高校餐饮行业准入资质证书》。

3、具备5年以上经营餐饮业的经验,并从事过高校饮食经营工作。

4、符合国家规定的用人要求和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必须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卫生安全常识;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有效的防护,保持良好服务形象。

5、具备经营学校食堂的经济实力和流动资金,能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6、食堂从业人员由食堂经营企业按照劳动法招聘,各种必需证件须报学校存档备查。

如出现劳动用工问题,由经营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设备设施1、食堂设计布局合理,符合《高校标准化食堂评比要求》,各类功能设施齐全,装修装饰材料环保节能,餐具符合卫生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人员招聘符合规定要求。

准入经营企业投入后的设备设施产权归学校所有,由学校进行验收登记后全部计入学校资产。

2、合作期内,准入经营企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位置,如确因经营需要,需征得学校同意;学校定期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合作期满,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如有自行改动,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

3、合作期满,准入经营企业不得对食堂现有结构或设施造成破坏。

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制度范本

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制度范本

校外供餐企业准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校外供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校外供餐服务的餐饮企业。

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专业技术人员,确保供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校外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准入条件第四条校外供餐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齐全,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三)具备符合标准的食品储存、运输和配送能力;(四)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五)具备与供餐规模相适应的厨师、服务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六)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第五条校外供餐企业还应满足以下特定条件:(一)具备独立的食品加工场所,不得与其他业务混合经营;(二)具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三)具备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四)具备对供餐食品进行留样、检测和记录的设施设备;(五)具备符合环保要求的废弃物处理设施。

三、准入程序第六条校外供餐企业应向所在地教育部门提交准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教育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组织现场评审。

第八条现场评审组由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对企业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检查和评审。

第九条评审结束后,教育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校外供餐企业予以准入。

四、监督管理第十条校外供餐企业应按照约定履行供餐合同,确保供餐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教育部门应建立健全校外供餐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对供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校外供餐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确保食品安全。

xx县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准入制度

xx县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准入制度

xx县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准入制度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稳定,促进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防止和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现就建立学校食堂承包(托管)经营准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入的标准和管理1、学校饮食经营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实行归口管理,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后勤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学校食堂承包应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制度。

特别是对外发包,要全面审核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并择优选定。

禁止暗箱操作和人情关系发包及其他不正之风。

学校与中标方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安全、卫生、质量要求和处罚办法。

对于已进入学校而未按制度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按上述原则补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经营资格。

3、严把卫生准入关。

饮食经营业主所经营食堂的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基础设施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经学校验收合格,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审查并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已投入使用,尚未达到要求的食堂,应要求限期达标。

4、严把质量准入关。

要根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实行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不得批准开业。

5、全面推行大宗食品原料招、投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各饮食业主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质量合格、卫生合格的食品原料。

6、各校的后勤部门和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对饮食经营业主所经营食堂的价格、质量、卫生、服务、采购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对不负责任的经营业主要及时进行更换,发生事故的应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准入的程序1、校方制订经营范围条件、任务原则要求等。

2、校方由分管副校长组织后勤部门发布招标广告,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由学校有关部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3、应标单位报名,并交有关证件、材料。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范本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食堂承包经营行为,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小学食堂的承包经营者和管理者。

第三条承包经营小学食堂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的合理营养需求,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

第四条承包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并按照有关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章承包准入条件第五条承包经营者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承包经营者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能配备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

第七条承包经营者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并有能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食材和餐具。

第八条承包经营者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并能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第三章承包准入程序第九条承包经营者在准备申请承包小学食堂前,应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个人或企业法人的证件复印件;(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三)商业信誉证明和经营管理能力证明;(四)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五)经济实力证明材料;(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承包经营者的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考察,并将审查结果向承包经营者通知。

第十一条承包经营者被批准承包小学食堂后,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驻学校食堂,并开始经营工作。

第四章承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承包经营者应当维护学校食堂的正常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环境。

第十三条承包经营者应定期检查、维修食堂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承包经营者应选用新鲜、优质的食材,严禁使用过期食品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第十五条承包经营者应制定合理的菜单,确保学生的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供应的餐品符合卫生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食堂承包经营者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食堂的经营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

学校食堂承包准入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承包准入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承包准入规章制度一、背景随着学校人口的增加,学校食堂的承包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制定食堂承包准入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食堂承包准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食堂的经营,提高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保障学生的营养健康。

三、申请条件1.企业资质:申请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拥有合法注册的食品企业;2.经营经验:申请人需有一定的食堂承包经验,了解食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并有良好的经营记录;3.食品质量:申请人需提供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保证所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4.经济实力:申请人需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能够保证正常运营,并提供经济资质证明。

四、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和资料;2.审核评估: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核实资质和经历;3.面试考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以评估其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技术水平;4.综合评定: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将根据申请人的面试表现和审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择优选取承包商;5.合同签订:选取的承包商需与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6.巡查监督: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将对承包商进行定期巡查监督,确保其经营合规,食品安全和卫生符合要求。

五、责任与义务1.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的责任:负责制定食堂承包准入规章制度,审核评估申请人,选择合适的承包商,进行巡查监督等;2.承包商的责任: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并确保食品的安全与质量;3.学生和家长的责任:遵守学校食堂的秩序,不扰乱食堂经营秩序,提供意见与建议,监督承包商的经营情况。

六、违规处理1.一般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差、食品安全问题、违反合同约定等,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罚款、暂停合作等;2.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劣质食品、虚假宣传、偷税漏税等,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将终止与该承包商的合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堂供应商准入制度范本

食堂供应商准入制度范本

食堂供应商准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堂供应商的准入、评价、管理及退出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食堂供应商准入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食堂供应链体系。

第四条食堂供应商准入制度的实施,应当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满足食堂就餐人员的需求,提高食堂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条食堂供应商准入制度的执行,应充分尊重和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促进供应商与食堂的和谐合作。

二、供应商准入条件第六条食堂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等,并提交复印件备案。

(二)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如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稳定的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

(四)具备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

(五)具备符合食堂需求的配送能力和服务范围。

第七条针对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等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二)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具备良好的养殖、种植、加工条件,确保产品来源的安全和质量。

三、供应商准入程序第八条食堂供应商准入程序分为申请、审核、评估、批准四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供应商向食堂提交准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照和资料。

(二)审核阶段:食堂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准入条件。

(三)评估阶段:食堂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了解其经营状况、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

(四)批准阶段:食堂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准入资格,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供应商管理及退出第九条食堂与准入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明确食品质量、服务标准、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内容。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小学食堂承包商的准入条件和管理要求,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

一、准入条件:
1. 食堂承包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拥有相关餐饮服务经验,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堂承包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能力,能够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3. 食堂承包商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二、管理要求:
1. 食堂承包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

2. 食堂承包商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食品供应链追溯,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3. 食堂承包商必须确保食堂内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卫生清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4. 食堂承包商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员工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5. 食堂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食品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和意见。

三、监督检查:
1. 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食堂承包商的运营情况,包括设备卫生、食品质量等方面。

2. 相关政府部门应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 学生和家长也可以向学校食堂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食堂承包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食堂承包商,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承包资格、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XX学校学生食堂准入、准出制度

XX学校学生食堂准入、准出制度

XX学校学生食堂准入、准出制度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饮食健康和学校的稳定,促进饮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加强我校学生食堂经营权承包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食堂经营权的准入一、准入条件(一)要有为学生饮食服务的思想意识及奉献精神,讲求社会效益,实现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理念。

(二)社会餐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独立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清真食堂经营者必须是回族。

5.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个人经营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2.清真食堂经营者必须是回族。

3.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

4.经营管理期间没有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违纪、违法记录。

5.具备餐饮经营管理和饮食卫生基本知识。

6.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准入程序学校对学生食堂经营权的承包实行准入制度,食堂经营权承包者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考察、招标确定。

(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负责收集整理报名企业和个人的相关资料。

对承包人进行考察、筛选,确定可参与投标的承包人名单。

考察内容包括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健康状况以及有无承包学校食堂的经验等。

(二)由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组织招投标,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评定中标承包人。

(三)公示拟中标承包人,公示获得认可后,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拟写承包合同书,并按学校规定程序签订合同书,收取风险抵押金。

(四)承包人开始经营前,由学校相关部门核对水、电、固定资产等数据后,办理财产交接手续。

三、食堂经营期间的管理(一)校长是学校学生食堂第一责任人,由资产与后勤处负责日常管理。

食堂经营者在学校经营期间自觉配合学校的管理,食堂经营权严禁转包。

(二)严把卫生准入关。

食堂经营者对所经营的食堂就餐环境、食品储藏、加工、餐具消毒、保洁等基础设施应达到有关标准,经学校验收合格,卫生职能部门进行卫生审查并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公司食堂对外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食堂对外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食堂对外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保障顾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堂对外经营的所有活动。

第三条公司食堂对外经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诚信经营,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公司食堂对外经营管理小组,负责对外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管理小组由食堂经理、厨师长、采购员、服务员等组成,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对外经营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二)监督执行对外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规定;(三)对顾客反馈意见进行处理;(四)定期对对外经营活动进行总结和分析。

第三章食品安全与卫生第六条公司食堂对外经营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

第七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清洗消毒等环节。

第八条食堂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九条食堂应保持经营场所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卫生。

第四章服务质量与顾客权益第十条公司食堂对外经营应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顾客满意。

第十一条食堂服务员应热情接待顾客,耐心解答顾客疑问,确保顾客用餐体验。

第十二条食堂应设立顾客意见箱,及时收集顾客反馈意见,对顾客投诉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顾客权益保障制度,确保顾客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章价格与收费第十四条公司食堂对外经营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第十五条食堂应根据市场行情和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品价格。

第十六条食堂应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价格合理。

第六章财务与结算第十七条食堂对外经营收入应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不得挪用、侵占。

第十八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清晰、透明。

第十九条食堂对外经营应按照规定进行结算,确保顾客权益。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公司食堂对外经营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对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对外经营活动的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财务管理等。

事业单位食堂2024年度承包经营具体要求

事业单位食堂2024年度承包经营具体要求

事业单位食堂2024年度承包经营具体要求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承包方基本要求1.1 承包方资质要求1.2 承包方经营理念1.3 承包方管理团队第二条食堂经营范围2.1 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2.2 食堂不得经营的业态2.3 食堂经营期间的变更第三条食堂设施及卫生要求3.1 食堂设施标准3.2 食堂卫生管理3.3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第四条服务期限与费用4.1 承包期限4.2 承包费用4.3 费用支付方式第五条食堂员工管理5.1 员工招聘与培训5.2 员工薪酬福利5.3 员工劳动争议处理第六条服务质量与管理6.1 餐饮服务质量6.2 食堂日常管理6.3 投诉与纠纷处理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条件7.2 合同解除条件7.3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八条违约责任8.1 承包方违约行为8.2 发包方违约行为8.3 违约责任处理方式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仲裁或诉讼管辖地9.3 保密条款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续约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终止条件10.3 合同续约程序第十一条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1.1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11.2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12.1 信息安全保护12.2 知识产权保护第十三条政府及行业规定遵守13.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3.2 行业标准与规定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 不可抗力14.2 合同附件14.3 合同签署日期与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承包方基本要求1.1 承包方资质要求1.1.1 承包方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1.1.3 承包方应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1.2 承包方经营理念1.2.1 承包方应秉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

1.2.2 承包方应注重食品安全,提供健康、营养、美味的餐饮服务。

1.2.3 承包方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1.3 承包方管理团队1.3.1 承包方应具备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管理团队。

中学食堂准入制度(3篇)

中学食堂准入制度(3篇)

中学食堂准入制度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在食堂用膳的卫生、安全,切实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消除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水平,特制订食堂准入制度如下:一、一轮新的食堂承包人承包都必须公开进行招标,投标方需要向学校提供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等材料。

学校经评标小组评定投标方的综合能力决定中标者,学校与中标方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方式,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明确质量要求和处罚办法。

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二、堂承包人、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①对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实行市场准入的食品原材料,必须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QS”标识的28类食品均应严格执行,其他食品在采购时坚持索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

对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实行集中采购的,也要实行定点、定人进行采购。

对定点供货单位,必须在货比三家,全面审核其生产、加工、储备、供货能力、价格标准等综合指标的基础上确定。

采购的饮食物资必须有厂名、品名、产地名和出厂日期、保质期。

同时及时在进货的登记本上做好登记工作。

②对于食堂使用的各种食品添加物,采购时必须符合食品卫生部门要求进行采购。

同时对采购的物品进行登记,做到经常检查。

③对食堂内使用的洗涤用品,选购时必须是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禁止工业洗涤剂或有质量问题的洗涤剂进入学校食堂进行使用。

④对食堂使用的厨具和盛放食物的餐具必须清洗干净,有消毒要求的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⑤保证食堂环境清洁卫生和用膳安全。

⑥严格遵守学校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

三、如果食堂承包人(单位)未能严格履行第二条的规定,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其承包资格。

四、食堂的经营者违规操作,把关不严,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包经营者和学校相关管理人员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本制度从学校发文起实施。

海镇中学中学食堂准入制度(2)是指中学食堂对学生的入堂和消费进行管理的制度。

公司外包食堂制度内容范本

公司外包食堂制度内容范本

公司外包食堂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外包食堂的经营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保障员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外包食堂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食堂运营过程中食品安全、环境整洁、服务优质。

第三条公司外包食堂的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包括食品质量、价格、卫生、员工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食堂承包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承担食堂的运营管理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员工饮食健康和服务质量。

二、食堂外包管理内容第五条食堂外包主要包括食堂的经营权、管理权、人事权、财务权等。

第六条食堂承包方应当根据公司员工的需求和口味,制定合理的菜谱,提供营养均衡、口味多样的餐食。

第七条食堂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堂承包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卫生的规定,保持食堂环境整洁,确保员工用餐卫生。

第九条食堂承包方应当配备合格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对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食堂承包方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食堂成本,确保价格公平合理。

第十一条食堂承包方应当定期收集员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提高员工满意度。

三、食堂外包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公司对外包食堂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具备资质的承包方。

第十三条公司与中标承包方签订食堂外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食堂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管理部门对食堂进行定期检查,评估食堂的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

第十六条公司管理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食堂承包方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方进行整改或终止合同。

四、违规处理第十七条食堂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食品安全、员工健康受到威胁的,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整改或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公司管理部门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公司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

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一、承包条件1. 承包人必须是具备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证书的法人或个体经营者。

2. 承包人需具备食品相关从业经验,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承包人需符合食堂经营的规模和质量要求。

二、准入流程1. 提交申请:承包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附上必要的资料,如食品卫生安全证书、经营计划等。

2. 审核评估:相关主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包括承包人的资质、经验和符合性等方面。

3.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承包人和食堂管理方将签订食堂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4. 监督检查:食堂管理方将定期对承包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5. 终止合同:如承包人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经营不符合要求,食堂管理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行使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准入要求1. 食品安全要求: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 营养均衡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营养需求,合理搭配食材,提供均衡营养的菜肴。

3. 价格合理要求:承包人需根据当地食品市场价格合理定价,确保学生能够享受到经济实惠的餐饮服务。

4. 食堂管理要求:承包人需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确保食堂的卫生整洁和秩序井然。

5. 环境卫生要求:承包人需保证食堂的环境卫生,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6. 食品原材料采购要求:承包人应选择正规渠道采购食材,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处罚措施1. 警告:对未按规定操作、管理不规范的承包人,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有较小违规行为的承包人,可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

3. 解除合同:对严重违约、经营不合格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的办法,旨在保证食堂食品安全和学生的饮食健康,加强对承包人的管理和监督。

员工食堂对外承包管理制度

员工食堂对外承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食堂对外承包行为,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员工食堂的对外承包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食堂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承包方资格第四条承包方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3. 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卫生条件;4.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承包流程第五条食堂对外承包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和食堂管理部门共同组织招标,确定承包方。

第六条招标流程:1. 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时间、地点等;2. 收集承包方报名材料,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3. 组织招标评审,对承包方进行综合评价;4. 确定中标方,签订承包合同。

第七条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承包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食堂经营期限、经营范围;3. 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4. 食堂服务价格、付款方式;5. 双方权利和义务;6. 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方式。

第四章食堂管理第八条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质量。

第九条承包方应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清洁,保持食堂环境整洁。

第十条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第十一条承包方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承包方应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和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堂经营管理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十四条对承包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责令承包方立即整改;2. 暂停或终止承包合同;3. 依法追究承包方法律责任。

2024年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

2024年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

2024年小学食堂承包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食堂承包管理,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学食堂的承包准入管理。

第三条小学食堂的承包准入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商进行准入,并建立健全食堂经营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第四条小学食堂承包应该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的饮食需求,提供健康、营养、安全的食品,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小学食堂承包应该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竞争,公正合理的价格,提供优质食品。

第六条省、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小学食堂承包进行监督和管理,对食堂承包商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承包准入条件第七条小学食堂承包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二)具备相关的餐饮服务经验,并具有相关的健康证明;(三)具备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加工和贮存设施;(四)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管理能力;(五)有固定的食品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六)具备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能力。

第八条承包商应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准入申请:(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四)食品安全证书复印件;(五)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六)食品供应商的合同或协议。

第九条小学食堂承包商申请准入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准入。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承包准入的公示机制,向社会公布被准入的承包商的有关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三章监督和管理第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小学食堂承包商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包括餐饮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十二条小学食堂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小学食堂承包商应定期对食品供应商进行检查,确保食品来源的安全和合规。

食堂承包准入要求)

食堂承包准入要求)

食堂承包准入要求)第一篇:食堂承包准入要求)中和镇创新希望小学食堂对外承包准入要求我校将对外承包学校食堂,经学校校委会成员讨论,达成一致。

食堂承包人员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方可承包。

具体要求如下:1、食堂承包人员对食堂承包,必须由本校教师担保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2、食堂承包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学校食堂经营经验。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上岗证,方可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

本准入要求解释权归中和镇创新希望小学。

第二篇:食堂承包要求食堂承包要求公司为改善职工的伙食,因伙食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及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及工作效益。

如果要让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就要给他们一个如家的感觉和企业的温暖,给他们一个科学的膳食计划。

故现在对社会公开招标。

一、承包条件:1、承包人必须有餐饮经营资质,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2、承包者厂内外人员不限,同等于条件下职工优先。

3、合同期限为一年,如双方合作满意可续约。

4、承包者必须服从厂里的管理。

二、合作方式:1、本公司提供厨房、餐厅、厨具设备等。

2、食堂所需的水、电以及燃料费由承担方负责。

3、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其它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4、交纳保证金元(注:1、违约保证金;2、意外中毒保证金;3、其他属于承包方责任的保证金用)。

5、承包期间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厨房设备,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并负责添置,经营期间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合作期满按交接清单交还设施。

6、由承包方和公司每季度进行联合员工满意度调查,达不到就餐人员60%以上满意的,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7、公司可安排专人对承包方的的菜肴加工原材料进行不定期抽检(详见《主要原材料品牌来源明细表》和《食品检验标准》),当发现与约定标准不一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50-500元的经济处罚。

忠县食堂对外承包管理制度

忠县食堂对外承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堂管理,提高食堂服务水平,确保食品安全,保障职工饮食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对外承包管理,旨在规范承包行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第二章承包条件第三条承包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无不良记录;3. 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资质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具有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确保食材新鲜、安全、合格;5. 具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能够满足食堂日常运营需求。

第三章承包合同第四条食堂对外承包,双方应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期限、费用、服务内容、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承包期限:具体起止日期;2. 承包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服务费等;3. 服务内容:包括餐饮服务、卫生清洁、设备维护等;4. 食品安全: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包括食材采购、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5. 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6.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行为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食品安全第六条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第七条承包方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食材采购:严格审查食材供应商资质,确保食材来源合法、安全;2. 食材储存:按规定储存食材,防止变质;3. 食品加工:按照卫生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卫生;4. 食品配送:确保食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5. 食品检验:定期进行食品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章运营管理第八条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确保食堂正常运营。

第九条食堂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健康证明;2.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3. 掌握基本的餐饮服务技能。

第十条食堂应保持环境整洁,设施完好,确保职工用餐舒适。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承包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同履行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实施细则
总则
为规范我校食堂对外承包(下称外包食堂)经营的准入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稳定,适应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建立“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食堂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外包食堂经营准入条件
第一条进入我校承包食堂的单位应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014001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的;
(二)具有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认证的;
(三)具有三年以上学校餐饮经营资历,所经营的食堂食品安
全量化等级均为8级或以上的,并至少有一家为A级的;
第二条食堂员工总数应与所承包食堂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其
中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达到附表2 (餐饮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建
议表)的要求。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经验,
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
营和管理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培训考试合格。

第三条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应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遵守国家劳动法规,按规定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工资、福利待遇等。

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

第二章外包食堂经营准入程序
第四条我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外包食堂餐饮企业。

第五条符合准入条件的社会餐饮企业参加我校组织的公开招标时,应提交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由银行提供的当前企业资信证明等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还应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可行性方案(包括规章制度等)。

第六条我校按照国家招标法相关规定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食堂,对应标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切实了解和掌握投标方的资金能力、资质信誉、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

第七条学校与中标餐饮企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及责任追究条款;明确伙食价格、伙食质量、
饮食安全、服务要求、风险抵押金等相关条款;明确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和购置方式;明确承包企业退出的具体程序方法。

第三章外包食堂经营退出
第八条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在合同期满后按与我校签订合同条款自然退出或续约。

第九条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责令限期退出。

(一)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而引发的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三)因承包者的责任,导致承包的食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
量化分级4级资格的;
(四)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五)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
(六)招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
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第十条凡被学校限期退出的餐饮企业,三年内不得参加全省高校外包食堂的投标。

第四章外包食堂协调与监管
第十一条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应办理所承包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应依照规定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响应岗位技能培训,并有相关的培训记录;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第十三条外包食堂餐饮企业要建立台账管理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食品成品要实行留样制度;公共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晰、消毒和存放,并做好消毒记录;不允许销售不宜在食堂出售的菜品。

第十四条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应建立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十五条外包食堂的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第十六条学校应为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创造必要的办伙条件,
对食堂的水、电、燃气价格,应按照国家政策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应明确食堂的服务性、公益性和微利性,不能以包
代管。

应采取如下措施,加强食堂的建设和监管:
(一)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配备相应专职的监管人员,建立有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伙管会”、“膳委会”等组织参与伙食监督;
(二)学校应定期对物资采购、伙食质量、销售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三)外包食堂餐饮企业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财务人员,并定期向校方上交财务报表。

第十八条学校应监督承包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消防安全法》等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第十九条学校应督促和检查食堂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培训及演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条具备以下条件的省内高校后勤饮食部门可以视为具有外包食堂餐饮企业的相应资质,可参加外包食堂的投标和跨校进行委托服务经营或承包经营食堂。

(一)有学校管理部门授权的;
(二)所经营管理的食堂均获得餐饮服务量化分级B级或以上的,并有一间以上达到A级的;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食堂的招投标和监督管理中,有关人员应廉洁自律,严禁暗箱操作及其他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把实行外包经营的高校食堂中标企业的相关资质材料、承包合同、责令退出文件等上报省教育厅教育后勤产业办公室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