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管办)鹿城区“十二五”时期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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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2024年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2024年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行政审批是政府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但长期以来,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现象给群众和企业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为了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审批效能,必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机制。

二、工作目标1. 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成本;2. 确保审批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3. 探索创新行政审批的方式和方法;4. 强化行政审批的监督力度。

三、工作重点1.优化行政审批的流程和环节通过对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的深入调研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痛点,提出优化方案。

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精简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2)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提高内部协同效率;(3)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窗口服务效能;(4)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机制。

2.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的监督机制(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察制度,明确监察职责和权限;(2)加强行政审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3)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行政审批违规行为的监督;(4)加强行政审批结果的跟踪和评估,确保效果和目标的实现。

3.推进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建设(1)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线上化办理;(2)建设行政审批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3)探索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优化审批流程。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深入调研和分析组织各级行政部门对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痛点。

3.制定优化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的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的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4.加强监督和管理(1)建立行政审批监察制度,明确监察职责和权限;(2)加强行政审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定期发布审批数据报告;(3)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和举报;(4)加强行政审批结果的跟踪和评估,定期进行效果评估。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2.18•【字号】温政发〔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温政发〔20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5年,我市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系统制度重建综合改革,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网上审批机制改革、电子招投标等工作继续走在前列,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等41个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工作先进集体,鹿城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等4个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创新服务先进集体和张于进等10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奋勇争先,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18日附件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苍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乐清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洞头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审批处(注册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路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港航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管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地税)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城管与执法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管理分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市发改委(重点工程管理处)市财政局(采购处)市住建委(招标办)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温州日报二、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创新服务先进集体鹿城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泰顺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工作先进个人张于进(鹿城区审管办)李和忠(鹿城区公共资源管委办)来源(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XXX松(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沈永强(龙湾区审管办)施荣捷(龙湾区公共资源管委办)朱剑炜(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黄浙京(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肖振很(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分局窗口)黄建珍(瓯海区审管办)王旭文(瓯海区公共资源管委办)赵海东(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吴建设(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张娜蔚(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瓯海质监分局窗口)叶海燕(洞头区审管办)唐碎豹(洞头区公共资源管委办)郭献卫(洞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郭斌晟(洞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陈松康(洞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王存东(乐清市审管办)罗定阳(乐清市公共资源管委办)吴赟(乐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万蓉蓉(乐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方也(乐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李建林(瑞安市审管办)陈贤朗(瑞安市公共资源管委办)傅章循(瑞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谢咏萍(瑞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袁仙月(永嘉县审管办)李亦男(永嘉县公共资源管委办)胡永暖(永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 李立新(永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严宗余(文成县审管办)郑守杰(文成县公共资源管委办)周丽萍(文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局窗口)赵丽丽(文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章青銮(平阳县审管办)傅建国(平阳县公共资源管委办)林必秀(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孔祥锋(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昆阳房屋登记窗口)林凤超(泰顺县审管办)潘华姬(泰顺县公共资源管委办)王凌丛(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李巧红(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张敏(苍南县审管办)徐顺格(苍南县公共资源管委办)范恒钊(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林尚瑜(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税局窗口)魏事要(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肖敏(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中心)夏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车辆管理分中心)马李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地税分中心)沈一洲(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林钧(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土地交易登记分中心)戴箴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郑格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分中心)陈艺军(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外侨办分中心)黄新新(市发改委审批处)李雪慧(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胡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董文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地税>局窗口)夏雪访(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处)陈劲菊(市规划局审批处)瞿哲峰(市住建委审批处)陈双红(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处)徐劲(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处)俞华银(市城管与执法局审批处)朱翔鹏(市水利局审批处)金钧伟(市商务局审批处)林海华(市文广新局审批处)叶雪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林军(市环保局审批处)柯迎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计局窗口)潘李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林涛(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批处)钱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旅游局窗口)章方威(市安监局审批处)徐剑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朱建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叶云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包朝映(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路管理局窗口)吴彦(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处)陈晓静(市港航局审批处)金伟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安局窗口)郑源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胡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林风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郑维坚(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窗口)秦建平(市矿业权交易中心)连俊生(市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陈康佑(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孙祥朋(市发改委重点工程管理处)岑瓯(市住建委招标办)黄和丹(市财政局采购办)左明明(市府办)张爱静(市府办)谷尚德(市监察局)施晓娴(市编委办)陈军军(市法制办)李建新(市审管办)崔峰(市公共资源管委办)刘杰鹏(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曾开勇(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金欧俊(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吴勇(温州日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温政发[2017]3号【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2.09【实施日期】2017.0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的通报(温政发〔20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6年,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以改革创新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系统制度重建综合改革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围绕“放、管、服”协同推进的要求,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先进,着力补齐短板,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同意,确定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等40个单位为2016年度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洞头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等6个单位为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创新服务先进集体,胡栩等95人为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

全市各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改革,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为我市营造更优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三大转型”、打造“三个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温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9日附件201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鹿城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乐清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瑞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建委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1•【字号】温政办〔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温政办〔2024〕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组织起草决策草案,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各承办单位应在目录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司法局备案。

二、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的规定,重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符合重大行政决策标准,但尚未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纳入《目录》后,方可启动决策程序。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1日。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温政发〔2011〕2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扎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制定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

本纲要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各级各类规划、制定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二五”面临形势(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沉着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宏观环境重大变化,组织实施“五大工程”、着力强化“五大支撑”,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局面不断巩固,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3个主要指标,除固定资产投资、利用外资等外,多数指标将顺利完成。

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9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

产业提升稳步推进。

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建成133万亩标准农田,农业品牌化、产业化程度提高。

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打造,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优势轻工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继续提升,完成工业总产值6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接近30%。

服务业持续稳步增长,商贸、旅游等较快发展,赢得“中国十大品牌城市”称号,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4.1%。

基础设施不断优化。

交通、水利、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五大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以深水港、高速公路、铁路、航空、国省道、城市快速路为依托的立体型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甬台温铁路、温福铁路建成通车,融入全省“3小时铁路交通圈”。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5〕16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5〕16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5〕16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鹿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温政〔2015〕58号)悉。

现批复如下:同意调整藤桥镇管辖范围,增设山福镇。

调整后,藤桥镇辖1个社区(藤桥)、55个行政村(樟村、金马、油岙、石垟、陈良、林山、南岸、石埠、新村、北岸、垟岸、下庄、埭马、底垟、山根、后垟、上寺西、大塘、坑古、雅漾、上埠头、桥上、潮济、大潭、坎上、上桥、下岸、外垟、潮埠、竹桥、西湾、周徐、下巨、前林、渡头、营上、戴宅、方隆、岭下、山岸、东村、支岙、枫林岙、小岙、三新、林路、江池、田塘头、白脚坳、丁埠头、呈岸、底坦、吊降、江心田、上皮山),镇政府驻地不变(藤桥镇南街183号);山福镇辖32个行政村(驿头岙底、驿头山根、和平、平山、下湾、西洲、横山、仁地、金岙、后支、前盈、庄岩、巽岙、江南上村、郑大垟、沙头、夏家山、下垟、沈岙、渡船头、小旦、双溪、下冯、下冯山、东岙、荫溪潮埠、朱下、茅垟、东坑、西坑、黄茅坪、利八坑),镇政府驻山福镇临江东街208号。

你市和温州市鹿城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温州市鹿城区自行调剂解决。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两参一改工作实施方案范本行政服务中心参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行政服务中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行政服务中心决定开展参改工作。

本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参改工作的目标与任务,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参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1. 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参改工作,优化行政服务事项,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办理速度,提高服务效率。

2. 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区域内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场所的舒适度和便利性,创建温馨、高效的服务环境。

3. 提高服务宣传:开展多种宣传方式,提升服务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增强服务信息的感知度和知晓度。

4. 强化服务保障:优化服务流程,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确保服务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监督和评估参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1. 参改计划制定(1)成立参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改工作的总体方案和时间节点。

(2)分析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流程、瓶颈,制定参改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阶段、分步骤实施。

2. 服务事项优化(1)调研和梳理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类服务事项,明确审批权限,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

(2)建立咨询、接待、投诉等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和体验。

3. 服务环境改善(1)对行政服务中心的内外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对不合理、不便利、不舒适的地方进行改造和提升。

(2)加强场地管理,确保场所整洁、环境舒适,提供文明、便利的服务环境。

4. 服务宣传加强(1)制定详细的宣传策划方案,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行政服务中心的优势、改进措施和服务成果。

(2)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通过举办座谈会、论坛等活动,增进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5. 服务保障机制建设(1)建立健全服务监督机制,设立投诉受理及调查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并反馈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2)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及时优化服务流程和管理措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温政办[2005]17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温政办[2005]17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4年度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温政办〔2005〕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加强调查研究,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

为了激发政府系统开展调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调研水平和质量,更好地巩固和利用调研成果,根据《关于评选200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通知》(温政办〔2005〕44号),经评选,决定对《“都市贫民”期盼全社会关注与帮扶--2004年温州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调查报告》等30篇优秀调研成果(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积极推动调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领导方式的转变和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推进“三个温州”发展战略的实施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附件2004年度政府系统调研报告获奖名单一等奖1.“都市贫民”期盼全社会关注与帮扶--2004年温州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调查报告作者:郑黎明、陈慧敏(市统计局城调队)二等奖1.当前宏观调控效应与温州经济“再次飞跃”机遇作者:蔡晓真、高顺岳(市统计局)2.温州口岸大通关建设调研报告作者:市口岸办3.关于实现温州市区房地产市场“软着陆”的对策及建议作者:吴东、张崇植、赵东源(市体改办)4.温州民间借贷的现状、作用及政策建议作者:曹光群、胡和进(温州银监分局、文成监管办)5.泰顺经济发展战略思考作者:王存沐(泰顺县发展计划局)6.缓解要素制约增强发展潜力研究作者:陈荣臻、林腾(瑞安市统计局)7.瑞安市重点农产品风险补偿机制调研报告作者:王永旺、张宣义、蒋义彩、彭建国、王文光(瑞安市农林局)8.民营企业劳资关系调研报告作者:陈人念(瓯海区郭溪镇政府)9.浅谈如何挖掘市区交通管理潜力作者:陈锋进(市公安局)10.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拓宽利用民资渠道作者:王钢(市经济建设规划院)11.出租汽车经营管理体制研究作者:季奇武(市公管处)三等奖1.实施品牌温州战略,增强经济内在动力--温州产业品牌发展报告作者:蔡晓真、邹向阳、林戴忠、吴福斌(市统计局)2.温州人才资本产权激励制度问题研究作者:郭天军、吴宇东、金作崇、陈德文、吴健、林海(市体改办)3.温州市文化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作者:瞿纪凯(市文化局)4.温州粮食安全问题的调研作者:何永平(市粮食局)5.推进乐清船舶制造业又快又好发展的若干建议作者:潘旭东、周晓阳(乐清市政府办公室)6.温州生态本土资源评估与战略选择作者:叶钢炼(市环保局)7.龙湾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作者:陈栋、韩包强、吴天峰、王永明(龙湾区政府办公室)8.当前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胡蓬星(市国税局)9.温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践与探索作者:郑锦春(市计生委)10.改进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公共财政建设作者:任玉明(洞头县政府)11.技术壁垒对乐清市外贸出口的影响及对策作者:朱小龙(乐清市政府办公室)12.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和思考作者:戴振滔(市审管办)13.温州开发区(园区)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建作者:金胜多(市发改委)14.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作者:潘玉花(文成县政府)15.关于旧村改造的调研报告作者:黄俊丽(瓯海区村镇规划办)16.关于加快我市旅游星级饭店发展的思考作者:胡念望(市旅游局)17.关于平阳红色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作者:胡立左、陈杰、赵昌理、邱君诺(平阳县政府办公室)18.鹿城区发展商贸流通业的初步思考作者:贾志文(鹿城区经济贸易局)——结束——。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2•【字号】温政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温政发〔201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1年,我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改革,锐意创新,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有力推动了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新发展,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23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单位,高敏等68人为先进个人(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中心窗口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互学互比”和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为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附件:2011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一、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乐清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乐清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永嘉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永嘉县公共资源管委办瑞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瑞安市公共资源管委办市行政审批中心质监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港航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安监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国税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地税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公路运输管理处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商务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市人行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财政局窗口市行政审批中心烟草专卖局窗口二、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先进个人高敏(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卢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小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戚速(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尤升锋(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张理寰(市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王定华(市效能投诉中心)倪明华(乐清市审管办)陈耀龙(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夏艳(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杨光飞(乐清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王汉祥(瓯海区审管办)黄崇凯(瓯海区审批中心规划分局窗口)林瓯(瓯海区审批中心公安分局窗口)陈凌云(龙湾区审管办)孙香忠(龙湾区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郑正(龙湾区审批中心规划分局窗口)金鹏武(永嘉县审管办)林建(永嘉县审批中心卫生局窗口)郑云梅(永嘉县审批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金欧俊(永嘉县公共资源管委办)张伟林(瑞安市审管办)万再佳(瑞安市审批中心工商局窗口)朱国畅(瑞安市审批中心规划建设局窗口)孙成方(瑞安市公共资源管委办)章青銮(平阳县审管办)孙高球(平阳县审批中心林业局窗口)曾成炉(平阳县公共资源管委办)黄文友(苍南县审管办)林向东(苍南县审批中心工商局窗口)钱红香(苍南县公共资源管委办)季成夏(文成县审管办)朱淑贞(文成县审批中心合作医疗窗口)刘少峰(文成县公共资源管委办)郑霞(鹿城区审管办)金涛(鹿城区审批中心房管分局窗口)赖圣斌(泰顺县审管办)王永安(泰顺县审批中心工商局窗口)吴少芳(泰顺县公共资源管委办)叶艳明(洞头县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黄果果(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海月(洞头县审批中心工商局窗口)赖浙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管办)缪聪颖(市质监局)陈桂珍(市港航局)南海荣(市安全监管局)林建通(市国税局)陶翎(市地税局)郑卫东(市文广新局)徐驰(市运管处)蔡克(市环保局)蔡今野(市商务局)马少龙(市房管局)高立扬(市人行)董文梁(市财政局)巫瑞茂(市消防支队)李进锋(市烟草专卖局)陈海燕(市海洋与渔业局)俞华银(市城管与执法局)余海益(市人防办)XXX红(市交警支队)朱晓勤(市卫生局)张雯(市林业局)庄千艳(市水利局)陈劲菊(市规划局)黄河静(市安全局)周秀峰(市公路处)洪立芬(温州水务集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3]7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3]7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3〕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8日温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改善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和效率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央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和《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3〕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四减少”为核心,以审批方式创新为重点,以四级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以“三制联动”和“四查倒逼”为保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五个凡是”所要求的审批服务格局,努力把温州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之一。

具体目标如下:(一)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要“宽进、简批”。

凡是不涉及政府资金的非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要变审核、审批为备案。

规范完善备案制度,简化备案手续,坚决杜绝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市场准入审批应按“宽进严管”的要求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要“联审、联办”。

要树立“政府投资项目由党委、政府负责决策,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的审批工作理念,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限,按双轨审批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覆盖的联合审批制度。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温政发[2016]7号【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2.18【实施日期】2016.0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温政发〔20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5年,我市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系统制度重建综合改革,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网上审批机制改革、电子招投标等工作继续走在前列,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赶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等41个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创新工作先进集体,鹿城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等4个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创新服务先进集体和张于进等10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奋勇争先,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温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18日附件2015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苍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乐清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洞头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成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商务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审批处(注册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路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港航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运管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水利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地税)局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城管与执法局行政审批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划局行政审批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温政办[2009]145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温政办[2009]145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温政办〔2009〕145号)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善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对于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加强审批服务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批事项过多、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离广大群众和企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特别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改进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切实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显得尤为必要。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深化审改和加强审批服务与管理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审改和审批服务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审批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快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于第十三次党代会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方案

关于第十三次党代会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方案

关于第十三次党代会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方案一、调研主题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二、调研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密结合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通过深入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改革形势和问题,明确改革目标和方向,确定改革重点和任务,科学制定改革计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实施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着力破解发展难题,构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为建设创新奉化、幸福奉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调研内容1、分析改革形势。

分析国内外改革发展形势和要求;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重点了解、梳理和分析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发展中存在的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要求不相协调的改革问题。

2、提出改革思路。

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改善民生为根本,提出改革的重点、重点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目标和方向、改革措施和建议,为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工作目标提供思路。

3、增强改革保障。

围绕推动改革实施,研究加强推动改革实施的保障条件。

4、明确明年改革思路。

各部门、各线提出明年改革计划、任务和目标。

四、调研方式及分工(一)分组调研。

整个课题分五个子课题组,分别赴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进行调研。

每个课题组由分组长负责牵头并汇总,各组成员配合。

1、探索充满活力的转型升级机制。

围绕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标进行创新探索,构建更趋合理的经济结构优化引导机制、更具活力的民营经济发展机制,更有效率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优化的创业创新机制,更加健全的内外开放体制。

(由经信局负责、商务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科技局、人事局、工商局配合)2、探索融合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机制。

围绕促进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推动城乡空间、人口、资源及市场融合互动发展,构建更加完善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培育机制、农村综合体制、城乡一体的公共设施配置机制。

鹿城区十二五规划纲要

鹿城区十二五规划纲要

温州市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目录第一章“十二五”发展的现实基础 (1)第一节“十一五”发展回顾 (1)第二节“十二五”发展环境 (4)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6)第一节指导思想 (6)第二节发展战略 (8)第三节奋斗目标 (10)第三章实施“强三优二”战略全力打造服务经济核心区 (14)第一节做强三产 (14)第二节做优二产 (19)第三节做精一产 (21)第四章实施“城乡互融”战略全力打造都市功能聚集区 (21)第一节优化城乡互融格局 (22)第二节构建设施有效集成 (24)第三节提升宜居城市功能 (27)第四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31)第五章实施“环境优先”战略全力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 (32)第一节深化节能减排 (33)第二节发展生态经济 (33)第三节加强生态建设 (35)第四节弘扬生态文化 (37)第六章实施“文化引领”战略全力打造民生保障引领区 (37)第一节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8)第二节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40)第三节均衡优质发展公共服务 (41)第四节强化社会保障体系支撑 (43)第五节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46)第七章实施“改革创优”战略全力打造创新创优先行区 (48)第一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48)第二节推进国内国外开放 (51)第八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53)第一节强化投资驱动 (53)第二节深化要素支撑 (54)第三节增强执行保障 (56)附件: (58)1、名词解释 (58)2、鹿城区“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61)3、鹿城区“十二五”重大项目投资安排表 (63)4、鹿城区“十二五”房地产投资项目表 (78)5、鹿城区“十二五”市属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表 (80)6、鹿城区空间格局示意图 (88)7、鹿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意图 (89)8、鹿城区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示意图 (90)9、鹿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分布示意图 (91)温州市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按照市委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关于制定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温州市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21•【字号】温政办[2004]235号•【施行日期】2004.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温政办〔2004〕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各有关单位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主体及收费四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深入开展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行政许可法》各项配套制度,圆满地完成了《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了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乐清市人民政府等28个先进单位和朱小兰等3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全市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温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名单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温州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乐清市人民政府瑞安市人民政府平阳县人民政府苍南县人民政府文成县人民政府瓯海区人民政府鹿城区人民政府永嘉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洞头县行政审批中心泰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温州市编办温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建设局温州市规划局温州市农业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温州市国家安全局温州市林业局温州市气象局温州海关温州市烟草专卖局温州市房产管理局温州市港航管理局温州市财政局二、先进个人朱小兰(市计委)徐筱珍(市财政局)钱勇(市人事局)周松平(鹿城区政府法制办)陈乐为(鹿城区政府法制办)王进安(瓯海区政府法制办)曾章海(瓯海区审管办)张小龙(龙湾区政府法制办)陈凌云(龙湾区审管办)张晓勇(瑞安市政府法制办)曹轼(瑞安市审管办)黄银多(乐清市政府法制办)徐立志(乐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董胜坤(永嘉县政府法制办)周健(永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陈崇礁(平阳县政府法制办)钟安德(平阳县审管办)陈锡文(苍南县政府法制办)林允华(苍南县审管办)梅红武(文成县政府法制办)程海涛(文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刘克当(泰顺县政府法制办)林凤超(泰顺县为民服务中心)黄根忠(洞头县政府法制办)柯位和(洞头县行政审批中心)王仁博(市政府办公室)吴朝骞(市政府办公室)黄良林(市政府法制办)翁辉(市政府法制办)徐繁光(市政府法制办)林志数(市政府法制办)王晓楼(市政府法制办)卢斌(市审管办)章进育(市审管办)崔峰(市审管办)陈贤忠(市审管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温政办[2007]19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2.08
【实施日期】2007.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通报
(温政办[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06年,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等22个先进单位(窗口)、陈奇等49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
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审改、审批服务工作,为推进“三个温州”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二月八日2006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窗口)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窗口)
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
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审管办)鹿城区“十二五”时期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研究

(审管办)鹿城区“十二五”时期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研究

鹿城区“十二五”时期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研究(区审管办)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社会转型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能否成功实现平稳转型,关键取决于对我国社会问题的估计与改革决策的选择。

我国社会转型已进入利益分化和博弈的时代。

在这样一个阶段,社会矛盾凸显将是一个常态。

当前,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已凸显。

公共产品短缺将成为制约发展方式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需要在协调利益关系当中才能求得和谐稳定,如果用传统的方式来分析或解决这些问题,只能求得短时期稳定,难以求得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主要挑战不是经济社会本身,而是政府转型与政府决策。

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迫切要求在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政府责任等多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构建利益表达的多元化渠道,建立协调利益关系机制,以基本利益关系协调为主线,加快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缓解社会公共需求转型与公共产品短缺矛盾,需要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制。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并不是要削弱政府抓经济的优势,而是要把政府的经济职能转移到经济性公共服务上来。

尽管近年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有所推进,但是深层次矛盾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行机制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不到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政府自身建设滞后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首要战略,就是要转变观念,确立政府作为公共机构以提供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理念,并依据新的服务理念,重新审视政府行为及政策,确立政府再造的方向和原则。

以公民需求为导向是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

服务型政府强调“公民本位”,应尽可能开放审批服务过程,在决策—管理—服务—监督的各个环节,广泛吸收有组织的公民参与,实现公共服务的协商供给、透明供给、高效供给和便捷供给。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自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以来,已逐渐成为政府为公众服务的办事窗口。

审管办职责

审管办职责

审管办职责审管办职责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全院审理、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审限跟踪监督工作,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卷宗移送等环节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负责全院审理、执行案件结案的审核、确认等结案管理工作,对审结生效并归档的案件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考评检查。

(3)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包括诉讼费用收取和执行款物交接的检查)工作,评定案件质量等次,界定案件差错并认定差错责任;负责优秀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的筛选、初步评定工作。

(4)负责案件质量、效率的统计、分析、评估、上报、通报和决策建议工作,并就有关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

(5)负责审判部门和法官的审判业绩考评和司法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司法统计工作。

(7)对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收集、梳理、通报、反馈,提出决策建议。

(8)负责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对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9)负责审判管理会议的组织工作,制作会谈纪要,并督查落实情况。

(10)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审判管理工作,确保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规范操作和高效运行。

扩展阅读:甬审管办202*5号甬审管办202*5号关于在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系统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杭州湾新区审管办、交管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窗口:为推动“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塑造政府公共服务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系统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

目前,在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推荐的基础上,选取了16家先进集体和35个先进个人作为全市窗口服务先进典型。

从3月10日起,在宁波市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三思三创先进事迹巡展栏目”()每三个工作日登载一个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事迹,请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窗口采用直接点击或转载的形式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审管办(交管办)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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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十二五”时期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研究(区审管办)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社会转型十分重要的历史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能否成功实现平稳转型,关键取决于对我国社会问题的估计与改革决策的选择。

我国社会转型已进入利益分化和博弈的时代。

在这样一个阶段,社会矛盾凸显将是一个常态。

当前,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矛盾已凸显。

公共产品短缺将成为制约发展方式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需要在协调利益关系当中才能求得和谐稳定,如果用传统的方式来分析或解决这些问题,只能求得短时期稳定,难以求得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我国发展方式转型的主要挑战不是经济社会本身,而是政府转型与政府决策。

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迫切要求在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政府责任等多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构建利益表达的多元化渠道,建立协调利益关系机制,以基本利益关系协调为主线,加快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缓解社会公共需求转型与公共产品短缺矛盾,需要加快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制。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并不是要削弱政府抓经济的优势,而是要把政府的经济职能转移到经济性公共服务上来。

尽管近年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有所推进,但是深层次矛盾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行机制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不到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政府自身建设滞后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首要战略,就是要转变观念,确立政府作为公共机构以提供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理念,并依据新的服务理念,重新审视政府行为及政策,确立政府再造的方向和原则。

以公民需求为导向是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

服务型政府强调“公民本位”,应尽可能开放审批服务过程,在决策—管理—服务—监督的各个环节,广泛吸收有组织的公民参与,实现公共服务的协商供给、透明供给、高效供给和便捷供给。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自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以来,已逐渐成为政府为公众服务的办事窗口。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集合行政审批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投诉评议的“政务超市”模式。

十二五时期,鹿城区将全力打造宜商宜居宜创业的核心城区。

如何进一步加快鹿城服务型政府建设,改善鹿城投资发展软环境,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此,我们通过对鹿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工作调研,以及横向纵向的比较分析,开展了鹿城区“十二五”时期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的专题研究。

一、鹿城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现状与问题综述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于2005年8月正式对外服务,在全市范围内成立较晚。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作为管理机构,承担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优质行政审批服务等职责。

中心成立几年来,着力构建效率、管理、廉政、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基本上形成了推进审批服务改革创新、服务招商引资,方便企业群众集中审批服务的工作格局。

但从中心运行来看,尚存在诸多不足,这里面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制约,也有服务创新方面的欠缺,有待十二五期间努力解决。

一是中心基础薄弱,表现为审管办人手不足、中心进驻窗口少、项目集中率低;二是部分窗口授权不到位,表现为窗口负责人有责无权,窗口受理和业务科室审批权力受限,流程繁琐;三是审批服务流程再造程度不高,内审机制尚未健全。

四是审批方式创新能力和审批服务总体水平与先进地方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十二五期间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上,应重点解决行政审批在改革创新、高效服务、机制建设、协调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二、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与发展目标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通过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的改革、协调、服务、创新、监管等体系,为鹿城建设宜商宜居宜创业的核心城区提供服务支持。

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是按照省级示范审批中心的标准,引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进鹿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与集中改革工作,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推进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席会议、联合验收;大力开展网上预审、网上咨询与网上评议;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完善区、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网络;加强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全程电子监察系统,推进效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公民参与、公众服务、社会评议机制。

三、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十二五时期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行政审批职能整合与集中改革工作成果,使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窗口入驻率达95%以上,项目入驻率达90%以上,即办件率达50%以上。

进一步简政放权,围绕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工作,继续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环节,实施流程再造,建立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长效机制。

坚决取消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或其他方式运作、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就能达到管理目的、多个部门或环节重复交叉审批等事项,努力实现“应减必减”。

特别注重减少和规范对经济事务的行政审批,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

对确定保留的事项,逐年进行规范,统一制定《规范表》。

(二)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体系围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专兼职代办服务队伍,明确代办员工作职责,规范代办流程;深入企业、园区、乡镇街道一线对工业性投入、楼宇经济、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等投资类项目开展全程无偿代办服务,打造代办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分级代办服务网络,加强与市、区部门、乡镇服务工作对接;建立代办服务节点监控、全程督查、办后回访机制,完善代办工作考评体系。

围绕鹿城经济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领域,延伸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

(三)完善审批服务工作创新体系进一步推进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席会议、联合验收机制,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与创新性。

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缩减审批环节,提升“一审一核率”与即办件率。

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推进并联审批。

按照“集中事项、综合办理、充分授权、协调配合”的管理原则,设立综合窗口。

积极开展首次办理预登记制度,在审批中心大厅设立办件预登记窗口,将进入中心的办件信息进行登记挂号后再由部门窗口予以受理。

通过办件预登记窗口全程跟踪办件进度,重点监督超时件、不予受理件、退回件,解决“办件不录入、没有一次性告知、假办结、办件时间长”等问题。

同时把办件预登记和无偿代理、会商制度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预登记窗口与部门窗口的无缝连接,杜绝部门体外循环。

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引导与规范,破除行业垄断,鼓励自由正当竞争,实现政企分开。

对纳入中心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窗口化管理,规范代理服务流程、承诺时限与收费标准。

对未进入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经过资质审核后,统一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在“中介服务区”进行公布。

建立更加完善的审批业务办件网络系统,突破实体大厅的局限,使区审批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分中心)形成有机整体,涵盖95%以上的审批项目,管理标准规范化。

实现同市审批业务系统对接,使跨区域办件更流畅。

进一步拓展网上审批系统功能,逐步增加网上审批项目数量,通过数字身份认证和申报材料电子化,最终实现群众、企业网络无纸化审批。

(四)加强分中心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加强对分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与业务指导,对审批项目统一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评议。

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审批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完善审批服务、信息咨询、项目代办、信访投诉等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与考核机制。

推进综合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统一管理。

(五)加强行政审批全程监管体系建设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全程实时监控,对超过承诺期限的,系统自动警告;对审批过程中违反程序和超越权限的,系统自动限制;建立电子监察系统绩效考评机制,量化测评指标,对部门审批办件绩效进行自动评分,并将统计、测评结果定期公布。

建立实时评价信息平台,包括电子评价器、网上测评、问卷调查、办件回访等,接受群众投票评议。

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评议监督范围,积极引导网络评议与建言献策,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六)加强行政审批特色服务体系建设在完善中心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特色服务体系建设,在中心设立综合引导咨询服务台、信息查询中心、商务中心、绿色通道接待室、自助办理区、中介服务区、信访投诉调解室等服务区域;在审批窗口配备审批服务电子评价器、排队叫号系统、大厅监控系统、录音电话系统等。

拓展网上服务领域,提供网上表格下载、网上预审、网上查询等功能。

四、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窗口队伍建设加强审批中心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工作需求,增加管理层领导与干部编制,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审管办的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监管服务职能。

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纪律培训、礼仪培训与业务培训,塑造一支政治作风过硬、业务素质优良、服务文明规范的审批窗口队伍。

建立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机制与考核激励机制,使审批中心成为后备干部培训的一线服务基地。

加强与兄弟单位的业务工作交流,不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与审批服务创新。

(二)加强窗口办件业务系统建设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信息查询、网络评议、便民服务功能拓展。

以办件快捷、系统稳定、统计准确、数据安全为原则优化升级窗口办件业务系统,实现与市级系统的数据对接联动,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加强对审批办件案卷评查,建立内审机制,推进“虚拟大厅”建设。

(三)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审批中心平台、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基层站所的审批服务项目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管,建立电子监察数据统计与量化考核机制。

完善行政效能问责机制,加强对审批环节的节点监督,严格查处超过承诺时限、工作效能低下、“假办结”等违规行为。

加强与市级系统的数据对接。

(四)加强审批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窗口人员与窗口工作考核机制,完善项目代办、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并联审批机制。

健全窗口工作行政问责与廉政工作责任机制。

健全信访投诉协调处理机制。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健全电子监察系统管理与网络安全维护工作机制等。

(五)加强文明创建等综合素质建设在建设审批中心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大力加强文明创建等综合素质建设,引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系,用制度进行规范,用量化标准进行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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