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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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XXX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XXX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充分发挥局机关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早日建立“新兴文教基地”奠定基础。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对局机关中层干部以下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履职能力、服务态度和廉洁奉公全面考察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应坚持如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根据考核的标准,实事求是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表现作出准确的评价;二、民主公开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和公开原则。

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三、注重实绩原则。

实绩是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是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综合反映。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与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组织领导能力、业务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和学识水平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在本职岗位上的出勤状况等。

绩:是指公务员的政绩表现,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廉:主要指廉洁从政表现。

侧重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为基本依据。

第三章考核机构第六条绩效考核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二、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局的考核工作;•39967 9C1F 鰟22191 56AF 嚯29420 72EC 独m<b%三、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核评价意见与考核等次;四、审定考核结果;五、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议请求和其他有关申诉。

教育局工作计划中的绩效考核方案

教育局工作计划中的绩效考核方案

教育局工作计划中的绩效考核方案一、背景教育局作为负责教育事务的行政机构,其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质量提升。

为了推动教育局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教育事务的有效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被引入教育局的工作体系中,以评估和激励工作人员的绩效。

二、目的绩效考核方案旨在通过量化和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增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使教育局能够更加有效地开展教育事务。

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的绩效评价依据,对于激励优秀人员、鼓励个人成长和推动教育局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考核内容1. 工作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人员是否按照工作计划中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工作,并及时高质量地完成;2. 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考核人员在工作中的效率和质量表现,包括工作时效、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3. 团队合作与协作能力:考核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配合程度,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调、合作等;4. 专业知识与能力提升:考核人员在专业领域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提升,包括持续学习的积极性、专业技能的提升等;5. 创新与改进能力:考核人员在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改进能力,包括提出的创新建议、改进措施等。

四、考核方法1. 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将以年度为周期进行,每年一次;2. 考核指标:根据教育局的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并进行量化和明确;3. 考核方式: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考核,包括个人自评、上级评价和同事互评等多个评价方式;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对考核人员进行评分,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以便为激励、奖惩和培训提供依据;5. 考核过程透明:绩效考核的整个过程应当透明,所有相关人员都应了解考核标准和流程,并有权对结果提出质疑和申诉。

五、激励措施1. 奖励优秀:对于在绩效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教育局应当通过奖金、晋升等激励措施予以奖励;2. 个人成长:根据考核结果,针对工作人员的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和发展计划,鼓励他们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3. 工作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反馈,教育局应当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并提供相关支持和资源;4. 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教育局可以将绩效评价和薪酬、晋升等福利待遇挂钩,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一、背景介绍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责。

为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以规范绩效考核的流程和标准。

二、考核目的1. 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激励其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2. 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和改革,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

3. 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考核内容1. 工作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包括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和绩效指标等。

2. 工作质量:评估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执行能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包括工作成果、问题解决能力和工作态度等。

3. 个人素质:评估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个人素质。

四、考核流程1. 目标制定:上级领导与工作人员协商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

2. 工作执行:工作人员按照目标要求,认真执行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3. 考核评估:上级领导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指标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的评价和建议。

4.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等级划分,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五、考核标准1. 工作目标达成情况:根据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估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

2. 工作成果质量: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果质量,包括准确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等。

3. 问题解决能力:评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的解决能力和创新能力。

4. 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和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5. 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评估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等个人素质。

六、考核结果运用1. 绩效奖励:对于绩效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薪资调整、晋升、表彰等。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1.10•【字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id]698882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直属学校:现将《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月10日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12〕237号)和南宁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南宁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南人社发〔2012〕10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考评的首位,突出师德建设的核心地位;建立、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明确考评方法,量化、细化考评内容,注重考评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态度和实际业绩,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教育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教育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教育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近年来,面对教育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级教育局也在逐步转变自身的工作方式,其中重要一项就是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评价和改进组织绩效的一项管理活动,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中,绩效管理对于每个组织的持续发展和改进都至关重要。

那么,如何制定一份行之有效的教育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呢?第一步,确立绩效管理目标。

教育局的绩效管理目标应当与教育工作的宗旨和要求相符合,同时必须具有可测量的性质。

常见的教育局绩效管理目标包括: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考试水平、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管理运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等等。

在确立绩效管理目标时,应该考虑到不同层面和岗位的职责,以及各项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步,建立绩效管理机制。

教育局的绩效管理机制应该是一套完整的、线性化的管理系统,以目标为导向,以流程为纽带,涵盖了绩效计划、绩效评估、绩效分析、绩效反馈、绩效改进等过程。

建立这样的机制,能够更好地体现并完善教育工作的要求,使工作成果能够得以实际体现,从而避免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

第三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的设计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不仅表达各个层级的业绩目标,且应具有可量测的性质。

通常情况下,教育局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学生学习成绩、考试评价、校服质量、办公效率、卫生保健等。

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应该注重前期的考查和试验,保证指标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四步,实施绩效管理方案。

绩效管理方案的实施涉及到各个层面的具体操作,在实践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确保绩效评价的公正、合理、准确和及时性;加强与行业、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积极借鉴业内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促进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鼓励员工创新求变,提高团队协作和执行力等。

第五步,加强绩效管理成果的推进。

绩效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达到与过往相比的效益提升,因此,在实施绩效管理方案后,还需要注重措施的跟踪和补充完善,尤其是对于可能出现的结果与预期不符的情况,要进一步通过总结经验和制定应对措施,共同推进绩效管理的全面推进与成就。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考核内容岗位绩效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包括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责任心、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评估;2. 工作成绩和工作质量:包括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评估;3. 个人能力和专业知识: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学习进修情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估;4.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包括与同事、领导以及其他部门的合作情况、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评估;5. 其他工作表现:包括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评估。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的制定:根据工作人员所在岗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结合岗位绩效考核的目标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2. 考核形式:考核可以采用定期考核、临时考核或项目考核的方式进行;3. 考核评分:考核结果根据评分等级来评定,具体评分标准由有关部门制定;4. 考核结果的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周期和频次1. 考核周期:一般按照年度进行考核,对于特殊岗位或项目,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考核;2. 考核频次:年度考核至少应进行一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1. 奖励和激励:对考核评定为优秀或者称职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和激励措施;2. 整改和培训:对考核评定为需要整改或者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应当制定相关整改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导;3. 绩效考核结果与晋升、评优等相关工作挂钩: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晋升、评优等相关工作挂钩,以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考核结果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考核结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督和管理;2. 评估程序:定期对岗位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评估,对考核结果进行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

七、附则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补充。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工作人员的数量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为了更好地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办法,其中就包括了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岗位绩效考核是衡量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

它不仅能够激励工作人员主动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促进事业单位的整体发展。

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出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使绩效考核更加公正、科学、有效。

首先,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考核的目标和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考核的目标可以分为个人绩效目标和单位绩效目标。

个人绩效目标主要是针对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的,单位绩效目标则是针对整个事业单位的发展目标制定的。

同时,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还明确了考核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等,确保了考核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其次,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了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工作业绩是考核的核心内容,它直接反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则是考核的补充内容,它们反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的提升情况。

考核的方式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既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又要注重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再次,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考核的周期和频次。

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考核的周期可以分为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等。

考核的频次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和需要进行调整,既要保证考核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又要避免考核过于频繁造成工作人员的压力和负担。

最后,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还规定了考核结果的处理和应用。

考核结果的处理主要包括奖励和处罚两个方面。

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可以赋予一定的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等。

教体局绩效管理规章制度

教体局绩效管理规章制度

教体局绩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体局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体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教体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绩效管理,是指通过对教体局内部各科室、下属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目标设定、过程监控、评价考核和结果应用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绩效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体局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体局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

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教体局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和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

绩效管理办公室设在财务审计股,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审计股股长兼任。

第六条各科室、下属单位应明确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沟通。

第三章绩效目标设定第七条教体局绩效管理目标应与国家教育体育政策、教体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相结合,体现教体局工作的重点和亮点。

第八条各科室、下属单位应根据教体局绩效管理目标,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设定具体绩效目标,确保目标具有可量化、可评估的特点。

第四章绩效过程监控第九条教体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下属单位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十条各科室、下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绩效评价考核第十一条教体局绩效评价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年度考核以年度工作计划为主要依据,任期考核以教体局发展规划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绩效评价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各科室、下属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xx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xx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xx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校长工作热情,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xx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xx教人[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文件精神,实施校级班子绩效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班子队伍素质为核心,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为导向,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者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履职考核制度,努力创设有利于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着力构建符合教育和学校管理队伍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及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考核范围全县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校长及校级班子成员(正副校长、书记、职数内副书记、及局任命的校长助理)。

三、考核原则在对校长进行全面考核时,必须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校级班子成员的评价要客观,特别是对校长等一年来的工作实绩,要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要立足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来考核。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

对校长等的考核的标准、内容、程序要公开,并接受社会特别是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

对校长等的考核,既要考核对象的素质和表现,更要考核他们的工作业绩。

(四)多主体评价原则。

对考核对象的考核,应通过多渠道、多角度获取信息,实施多主体评价。

四、考核内容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对校长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全面评价,综合考核校长在以下八个方面的执行力和目标达成度。

2014年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2014年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沙湾县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转变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要求,通过多层面对机关科室及人员考评,围绕机关人员行为规范和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营造“人争先进,事争一流”的浓厚工作氛围,努力实现“创一流机关、建一流队伍”工作目标。

二、目的和意义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是加强政府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决策,也是推进科学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抓手,对于教育系统完成新时期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充分调动机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局机关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奠定基础。

三、考评原则(一)本着检查、督促、提高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量化计分,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奖惩挂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评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考评评价实行平时考评和年终机关民主评议、基层评议、党委评议相结合,考评实行百分制(不含加减分)。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评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晋职。

四、考评领导小组组长:谈新明副组长:杨胜利、张立民、石学梅成员:莫海霞、王恒其、蒋晓玲、各科室负责人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办公室主任杨胜利(兼)、办公室副主任陈峰(兼),办公室人员由行政办人员组成,负责考评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评、表彰等日常工作。

五、绩效考评内容及标准(一)科室的考评内容1、科室重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包括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情况)。

3、综合评价(分管领导评价、主要领导评价和群众评议)。

【免费下载】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免费下载】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沙湾县教育局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转变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要求,通过多层面对机关科室及人员考评,围绕机关人员行为规范和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营造“人争先进,事争一流”的浓厚工作氛围,努力实现“创一流机关、建一流队伍”工作目标。

二、目的和意义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是加强政府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决策,也是推进科学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重要抓手,对于教育系统完成新时期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充分调动机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局机关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奠定基础。

三、考评原则(一)本着检查、督促、提高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干部职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量化计分,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晋职、奖惩挂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评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考评评价实行平时考评和年终机关民主评议、基层评议、党委评议相结合,考评实行百分制(不含加减分)。

(四)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评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晋职。

四、考评领导小组组长:谈新明副组长:杨胜利、张立民、石学梅成员:莫海霞、王恒其、蒋晓玲、各科室负责人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办公室主任杨胜利(兼)、办公室副主任陈峰(兼),办公室人员由行政办人员组成,负责考评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评、表彰等日常工作。

五、绩效考评内容及标准(一)科室的考评内容1、科室重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包括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情况)3、综合评价(分管领导评价、主要领导评价和群众评议)。

最新xxx教育系统度绩效考核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最新xxx教育系统度绩效考核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最新xxx教育系统度绩效考核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1. 考核目的本文档旨在制定最新的xxx教育系统度绩效考核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工作考核的目标、原则、标准和程序,以提高教育系统度绩效考核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 考核对象本考核细则适用于xxx教育系统内的所有教育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学人员、管理人员、行政人员等。

3. 考核原则3.1 公平性原则:考核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平等、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员工,保证每个员工的机会均等。

3.2 科学性原则:考核指标应客观、可衡量、可比较,科学基于工作职责和绩效目标,避免主观评价和任性扣分。

3.3 共识性原则:考核标准、权重、程序等应经过全体员工充分沟通、讨论和达成共识,确保员工对考核制度的认可、遵从。

4. 考核内容4.1 绩效目标:根据教育系统度绩效考核的要求和具体工作岗位的职责,确定相应的绩效目标,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化。

4.2 考核指标: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要求,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成果、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创新等方面。

4.3 考核标准:根据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明确各级别的达标要求和评价规范。

4.4 考核权重: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合理的权重划分,根据重要程度和影响力进行权衡,以体现不同指标的重要性。

5. 考核程序5.1 考核计划:每年度初,制定相关的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的时间节点、流程、参与人员和责任部门。

5.2 考核过程:考核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记录和反馈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员工对考核结果的了解。

5.3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形成考核结果。

5.4 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进行合理、准确、及时的反馈,为员工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机会。

6. 考核实施6.1 考核意识:加强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意识和认知,倡导积极主动参与、诚信守则。

6.2 考核培训: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了解专业知识和考核要求,提高绩效考核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完整版)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完整版)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单位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保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考核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全面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双肩挑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以其主体岗位为考核重点。

第六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七条考核标准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分别制定。

年度考核标准应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聘期期满考核标准应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要求为依据。

第八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

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以合并进行。

第九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三)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四)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五)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xxx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对象.四、绩效工资的构成(一)绩效工资的构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设置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五、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XXX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XXX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XXX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充分发挥局机关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早日建立“新兴文教基地"奠定基础。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对局机关中层干部以下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履职能力、服务态度和廉洁奉公全面考察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应坚持如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根据考核的标准,实事求是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表现作出准确的评价;二、民主公开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和公开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三、注重实绩原则。

实绩是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是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综合反映。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与标准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组织领导能力、业务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和学识水平等.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在本职岗位上的出勤状况等。

绩:是指公务员的政绩表现,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廉:主要指廉洁从政表现。

侧重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为基本依据。

第三章考核机构第六条绩效考核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二、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局的考核工作;三、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核评价意见与考核等次;四、审定考核结果;五、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议请求和其他有关申诉。

教育局文员工作计划的绩效考核

教育局文员工作计划的绩效考核

教育局文员工作计划的绩效考核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教育行业的一员,教育局文员在推动教育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教育局工作的高效运作,并对文员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估,教育局制定了文员工作计划的绩效考核机制。

本文将探讨教育局文员工作计划绩效考核的相关内容。

二、工作计划的制定1. 目标设定:每位教育局文员在年初需要与上级领导进行目标协商,明确本年度的工作目标。

目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起草、资料整理、会议记录、行政事务处理等。

2. 计划制定:根据工作目标,文员需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计划的时间安排、任务分配、工作重点等。

计划需要在准确反映工作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适度,不应过于紧张或松散。

三、绩效考核指标1. 工作完成情况:教育局文员需按时保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文件的起草、检查、发送,会议记录的整理、归档等。

工作完成情况可以通过工作进度表、文件归档情况等客观数据进行评估。

2. 工作质量:教育局文员的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行政效能和工作成果。

衡量工作质量的指标包括文件的规范性、准确性、逻辑性,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等。

3. 主动性和责任心:教育局文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他们应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

主动性和责任心可以通过教育局领导的评估、同事的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绩效考核流程1. 目标设定:年初,教育局领导与文员进行目标协商,明确本年度的工作目标。

2. 考核标准制定:教育局根据文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指标。

3. 工作计划制定:文员根据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核。

4. 日常工作记录:文员需认真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等。

5. 定期评估:教育局领导根据文员的工作记录以及上级、同事的评价,对文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县教育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暂行)

县教育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暂行)

浮云县教育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暂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教育局机关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教育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努力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范围第三条公务员考核范围为教育局机关在岗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年度考核在每年12月31日前进行。

第五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组织活动,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工作踏实,超额完成责任目标任务,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模范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大局,团结合作,工作作风好;严格要求自己,法纪观念强,清正廉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1.所在科室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违反《浮云县教育局机关工作纪律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

3.上级作风督查或局机关考勤抽查中无正当理由不在岗。

4.被群众多次反映办事推诿拖沓,“慢、错、差、漏”现象时有发生,缺乏服务主动性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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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客观公正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充分发挥局机关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早日建立“新兴文教基地”奠定基础。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对局机关中层干部以下工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履职能力、服务态度和廉洁奉公全面考察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根据考核的标准,实事求是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表现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民主公开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和公开原则。

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
三、注重实绩原则。

实绩是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是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综合反映。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组织领导能力、业务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和学识水平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在本职岗位上的出勤状况等。

绩:是指公务员的政绩表现,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廉:主要指廉洁从政表现。

侧重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
为基本依据。

第三章考核机构
第六条绩效考核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局的考核工作;
三、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审核评价意见与考核等次;
四、审定考核结果;
五、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议请求和其他有关申诉。

第七条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考核方法
第八条绩效考核实行量化打分,总分为100分,由科室人员互评得分、科室负责同志评定得分和分管领导评定得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权重比例为3:3:4。

第九条各科室在机关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的基础上(详见《机关年度目标考核激励办法》),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本科室人员开展绩效考核,并按个人得分情况对科室总金额进行再分配。

具体为:机关工作人员个人金额=个人得分×科室人均基数;中层干部个人金额为科室人均基数。

第十条年度绩效考核在年中进行。

其基本程序为:
(一) 互评:科室内部人员对年度内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互评;
(二) 在互评的基础上,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根据被考核人年度内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分;
(三) 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的相关人员进行评分;
(六) 对每位工作人员所得分值进行汇总,并按权重和扣分情况计算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年度绩效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额外予以扣分:
(一) 因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发生1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5至10分;
(二)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各类会议(含学习、集体活动等) 的,每发生1次扣0.5分;如累计发生5次以上的,每次扣1分;
(三) 因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达1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扣3至10分;
(四) 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差错的,每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3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分;
年度绩效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计零分: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二)因责任差错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私利,收受红包,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四)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
(五)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或在外事活动、在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当年受到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或撤销党内职务及其以上处分的;
(八)其它严重违法违纪的。

年度绩效考核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加分: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加1分;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加1分;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单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加2分;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加1分;
(五)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加1分;
(六)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加1分;
(七)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功绩的加1分;
(八)有其他功绩的,酌情加分。

第十二条外出学习培训、挂职,因公致伤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运用:根据绩效考核实际得分,计算相应标准;经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报局党委审定。

第十四条各科室或个人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必须严明纪律,防止徇私舞弊,如发现有不正当行为要及时查处。

参加测评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填写测评表,按考核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测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有与同级人事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同级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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