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电商安全管理制度
电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电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网络经营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六条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
第七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质量保障的供应商合作。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特点和保存要求,合理设置食品储存设施,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食品储存应当分区、分类、分层次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储存环境卫生。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损坏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食品运输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运输时间、温度、湿度等信息。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在网络平台上明确标示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退货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退货请求,保证消费者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销售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六章员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电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电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商企业,旨在确保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2. 电商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企业负责人领导,成员包括采购、销售、仓储、客服等部门代表。
2. 明确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审核、产品检验、风险评估、客户服务等。
三、采购管理1. 严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生产标准。
2. 实施定期评估和不定期抽查,确保供应商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仓储与物流管理1. 建立食品仓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加强物流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五、销售管理1. 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标签、说明书等信息准确无误。
2. 实施食品追溯制度,确保消费者可以查询到食品的来源和流通信息。
六、信息公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1. 在电子商务平台公示食品相关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
2. 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响应并处理。
七、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评估食品安全风险。
2.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九、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工作。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电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规范公司食品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部门、员工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第四条供应商选择:1.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2. 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供货能力;3. 供应商应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第五条供应商评估:1. 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2. 评估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及时终止合作关系。
第六条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和包装;2. 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原料的来源合法、安全、可追溯;3. 供应商应定期提供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第三章食品经营第七条食品采购:1. 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确保食品质量;2. 采购人员应核实供应商资质,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八条食品储存:1.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2. 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储存,避免交叉污染;3. 食品储存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九条食品销售:1. 销售人员应熟悉食品知识,正确指导消费者购买;2. 销售人员应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3. 销售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食品安全检测第十条食品安全检测:1. 公司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2. 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召回、销毁等措施;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3. 对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依法终止合作关系。
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电商平台上进行食品销售的商家。
2. 旨在确保通过本平台销售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维护公共利益。
二、商家准入管理1. 商家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商家应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 平台应对商家资质进行审核,并定期复核。
三、食品安全标准1. 商家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四、食品信息公示1. 商家应在商品详情页公示食品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对于进口食品,还需公示原产地、进口商信息及检验检疫证明。
五、食品储存与运输1. 商家应保证食品在适宜的条件下储存和运输。
2. 冷链食品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冷链系统。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1. 商家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响应。
2. 平台应设立消费者投诉渠道,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商家,平台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服务直至终止合作等措施。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事件,平台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商家责任。
八、培训与教育1. 平台应定期对商家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商家应确保其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
九、制度更新1.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市场发展需要进行适时更新。
2. 更新后的制度将通过平台公告通知所有商家。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电商平台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食品电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电商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以诚信、务实、创新的精神,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食品购物体验。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第四条供应商选择与评价1. 供应商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良好信誉和较强实力的供应商。
2. 供应商评价应包括以下方面:合法经营资格、产品质量、服务态度、供货能力、价格合理性等。
第五条供应商合同管理1. 供应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合同签订后,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
第六条供应商质量管理1.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公司应定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对不合格产品予以退回或退货。
3. 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产品质量追溯,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产品管理第七条产品采购1. 产品采购应遵循市场规律,充分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因素。
2. 采购人员应熟悉产品知识,确保采购到符合要求的优质产品。
第八条产品储存与运输1. 产品储存应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2. 产品运输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物流公司,确保产品安全、及时送达。
第九条产品销售1. 产品销售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
2. 销售人员应熟悉产品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条消费者投诉处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
2. 对消费者投诉,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消费者隐私保护1.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隐私。
2.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平台经营者、食品销售者、物流配送服务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依法经营、诚信守信、自愿公平、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其平台上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电商平台责任第五条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者的管理。
第六条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食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核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资质。
第七条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信息管理制度,要求食品销售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食品信息。
第八条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对平台内的食品安全进行巡查和抽检。
第九条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投诉和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调查。
第十条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物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食品销售者责任第十一条食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平台上公示。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者应当保证所售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及时更新食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者应当配合电商平台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和检查。
第四章物流配送管理第十六条物流配送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冷链物流设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
第十七条物流配送企业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包装,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
第十八条物流配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准时、快速、安全地送达消费者手中。
第十九条物流配送企业应当及时处理消费者对食品配送的投诉和举报。
电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电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电子商务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促进电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2. 适用于所有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从事食品销售的商家及个人。
二、食品安全责任1. 电商平台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工作。
2. 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并在平台上公示。
三、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核1. 电商平台应对入驻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 对于进口食品,还需审核进口食品的相关合格证明和检疫证明。
四、食品安全信息公示1. 食品经营者应在商品详情页公示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对于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等,还需公示相应的产品标准和警示信息。
五、食品采购与储存1. 食品经营者应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品储存应符合相应的温度、湿度等条件,防止食品变质。
六、食品安全风险控制1. 电商平台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平台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
2.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响应。
2.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电商平台应定期组织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 鼓励食品经营者参加外部食品安全相关的培训和认证。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经营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电商平台应协助食品经营者处理事故,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十、监督管理1. 电商平台应定期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食品经营者,电商平台应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服务直至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
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公司电商业务的运营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公司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全体人员、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
第三条食品公司电商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不断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第二章电商平台管理第四条食品公司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电商平台开展业务,并与平台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食品公司在电商平台上的店铺名称、标志、宣传材料等应符合公司品牌形象,且不得使用误导消费者的表述。
第六条食品公司应确保电商平台上的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产品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符合国家关于食品标签的规定。
第七条食品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商业务售后服务体系,明确售后服务政策和流程,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产品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食品公司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商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
第九条食品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产品从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到销售的全过程,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第十条食品公司应加强电商平台上的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质量管理与检验第十一条食品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标准。
第十二条食品公司应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对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三条食品公司在电商平台上的产品应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并对产品进行明确标识,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五章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第十四条食品公司应加强电商平台上的信息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或者篡改。
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公司电商业务经营,加强对电商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公司电商业务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电商平台的运营管理、产品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第三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优化电商运营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四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制度的守则、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管理措施等。
第五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由公司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并由公司领导审定。
第二章电商守则第六条食品公司电商业务经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七条食品公司电商业务经营应遵守行业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
第八条食品公司电商业务经营应遵守电商平台规则,不得违反电商平台的规定。
第九条食品公司电商业务经营应积极维护公司声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条食品公司电商业务经营应提倡诚信合作,不得恶意竞争。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十一条食品公司设立电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电商业务的规划、执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部门下设运营、销售、客户服务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电商业务的发展。
第十三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部门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电商业务的运营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十四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部门应制定电商业务发展计划,明确目标和措施,确保计划的实施。
第十五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部门应制定电商产品销售策略,包括产品定价、促销活动等,提高销售额和利润。
第十六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订单管理系统,确保订单及时处理和配送。
第十七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部门应建立客户服务团队,提供优质客户服务,解决客户问题。
第十八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电商业务的数据分析,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第五章管理流程第十九条食品公司电商管理部门应根据业务流程,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网上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网上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网上销售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食品销售活动,包括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微商等形式的网络销售。
第三条经营者的责任网上销售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取得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遵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供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经营者应当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第四条平台的责任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核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定期进行审查。
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审核制度,及时删除虚假、违法的食品销售信息。
网络交易平台应当提供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条食品包装和运输网上销售的食品应当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经营者应当选择具备资质的物流企业进行食品配送,并确保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第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提出退货、索赔等要求。
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食品电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电商平台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平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平台所有食品电商供应商、运营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质量。
二、食品安全责任第四条供应商责任1. 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所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3. 供应商应确保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等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运营人员责任1. 运营人员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储存、加工、运输、配送等环节的安全。
2. 运营人员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3. 运营人员应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第六条管理人员责任1. 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3. 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食品采购制度1. 供应商选择:优先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2. 采购验收: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3. 采购记录:建立采购记录,记录采购时间、数量、批次、供应商等信息。
第八条食品储存制度1.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2. 食品应按照品种、批次进行分类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温度、湿度应符合国家规定。
第九条食品加工制度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2. 食品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手套等。
3. 食品加工过程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条食品运输、配送制度1. 食品运输、配送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
2. 食品运输、配送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利因素。
食品电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品电商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电商仓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仓库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 仓库主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3. 仓库保管员、收货员、发货员等岗位人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要求1.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 仓库内通道、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确保人员疏散安全。
4. 仓库内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分区,避免交叉污染。
5. 仓库内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求进行摆放,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6. 仓库内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7. 仓库内应设立巡查制度,对食品储存、搬运、消防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
四、操作规程1. 入库管理(1)收货员应认真核对货品信息,确保货品与订单相符。
(2)验收员对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入库。
(3)入库时,应按照货品类别、规格、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
2. 出库管理(1)发货员根据订单要求,核对货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出库时,应按照货品类别、规格、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装车。
(3)装车过程中,注意防止货品损坏、串味。
3. 搬运管理(1)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摔落。
(2)特殊规格、易碎、易腐食品,应采取特殊措施进行搬运。
(3)搬运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 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4. 根据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食品电商仓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商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电商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商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平台上的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电商平台应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电商平台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食品。
第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安全。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章食品销售管理第九条食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销售食品。
第十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加强对食品进货的管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二)食品应当按照性质、品种、批次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的存放温度、湿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四)食品储存容器和工具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五)食品储存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五章食品运输管理第十四条食品运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阳光直射;(二)食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避免食品变质;(三)食品运输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四)食品运输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知识,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五)食品运输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电商生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电商生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商生鲜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电商生鲜食品经营的电商平台、商家和相关企业。
第三条电商生鲜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分工负责,协同监管;(三)严格标准,全面监管;(四)诚信经营,保障权益。
第二章电商平台责任第四条电商平台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生鲜食品。
第五条电商平台应建立严格的生鲜食品准入制度,对入驻商家进行实名登记、资质审核,确保商家合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电商平台应建立健全生鲜食品信息管理制度,要求商家上传商品信息,包括产地、保质期、检测报告等,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商家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商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八条电商平台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投诉的生鲜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消费者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章商家责任第九条商家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生鲜食品。
第十条商家应保证生鲜食品来源合法,具备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商家应按照电商平台要求,提供生鲜食品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信息。
第十二条商家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生鲜食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商家应对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及时进行处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第四章监管措施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定期对电商平台进行现场检查,督促电商平台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生鲜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建立生鲜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与电商平台、商家等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电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商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商业务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公司电商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公司电商管理应注重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第五条公司电商管理应注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第六条公司电商管理应注重售后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维护公司声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公司应设立电商部门或岗位,负责电商业务的运营管理。
第八条电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运营管理。
第九条电商部门应配备专业人才,提供电商运营、营销、客服等相关培训。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电商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配合。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电商业务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方向。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商品采购管理制度,开发优质的商品资源。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库存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库存成本和库存周转。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订单管理制度,保障订单的及时处理和配送。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价格策略管理制度,合理定价,提高销售利润。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营销推广管理制度,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客户服务管理制度,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保持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电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防范恶意攻击和数据泄露。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数据管理制度,规范数据的采集、存储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风险。
第五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储存环境卫生和温度控制。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建立食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食品售后管理制度,妥善处理食品售后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
食品电商安全管理制度-9页
食品平安治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电商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食品平安治理,保证店铺食品服务平安, 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食品/产品是指事业部通过电商平台或线下销售渠道提供的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
第三条食品平安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电商平台或线下销售渠道提供的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全过程的食品平安治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由公司分管领导、事业部负责人、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工程部组成的事业部食品平安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平安治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
第六条食品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管领导办公室,承当领导小组的日常治理工作,并对食品平安工作归口治理,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平安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负责事业部食品平安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三)负责食品采购供货方食品平安资质的考察、审核;(四)负责食品平安督察与治理,对事业部食品平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食品平安问题提出整改与考核意见;(五)负责组织食品平安培训工作;(六)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谐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召开食品平安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平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产品部是食品采购、技术、品控及质量治理部门,负责食品采购计划的提出,负责公司电商所需经营产品和局部产品包装、赠品的渠道建设、采购及验收组织及食品库房治理;认真执行食品平安治理制度及食品加工技术规程,细化内部食品平安治理制度,负责从业人员食品平安培训、健康体检、食品平安风险辨识与关键控制点分析与控制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负责各项食品平安有关记录、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第八条运营部是电商产品服务提供单位,负责产品销售及顾客回馈反应,第一时间处理客户纠纷,并为制定更合理的产品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食品电商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电商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电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食品电商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食品电商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监管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食品电商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食品源头管理:要求食品电商在与供应商合作时,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并确保所销售的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食品储存与运输管理:要求食品电商在储存和运输食品过程中,保持食品的安全卫生,采取适当的储存条件和运输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变质。
1
3. 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测:要求食品电商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及时发布消费风险预警信息。
4. 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要求食品电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
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溯源,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追溯
到源头,并采取相应措施。
5. 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食品电商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
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问题,并对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质量负责。
6. 培训与教育:要求食品电商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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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电商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有监管部门的支持和监督,对于违规行为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食品电商也应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提升自身的信誉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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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电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电商业务的平台、商家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食品电商食品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明确责任,强化监管;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第四条供应商准入:1.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2. 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3. 供应商的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供应商考核:1.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环境、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2. 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3. 对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整改或取消合作。
第三章食品信息管理第六条食品信息真实准确:1. 食品信息应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营养标签、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2. 食品信息应与实物相符,不得夸大、虚假宣传。
第七条食品信息展示规范:1. 食品信息应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2. 食品信息应清晰易读,便于消费者查阅。
第四章仓储与配送第八条仓储管理:1. 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 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3. 仓库应配备温湿度控制设备,确保食品储存条件适宜。
第九条配送管理:1. 配送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 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3. 配送人员应佩戴清洁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品。
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条消费者投诉处理:1. 平台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2. 对消费者投诉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应立即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退换货制度:1. 平台应设立退换货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 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描述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
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电子商务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电子商务食品经营提供服务的电商平台和相关机构。
第三条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电商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应当积极配合,共同保障电子商务食品安全。
第二章电商平台责任第五条电商平台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第六条电商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资质,确保其合法经营。
第七条电商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定期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八条电商平台应当提供食品退换货、投诉举报等便捷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第三章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许可证信息。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退换货、召回等义务,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三条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对电商平台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电商平台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第十五条消费者有权对购买的食品进行监督,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向电商平台或者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网店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网店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店经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网店经营食品的商家(以下简称商家)。
第三条商家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四条商家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诚信经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商家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对商家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商家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商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日期等,并建立进货记录。
第十条商家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一条商家应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第十二条商家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加工,防止食品污染、变质。
第十三条商家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第十四条商家应当在网店首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
第十五条商家应当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十六条商家应当公示食品质量安全承诺,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商家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商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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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商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店铺食品服务安全,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食品/产品是指事业部通过电商平台或线下销售渠道提供的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
第三条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电商平台或线下销售渠道提供的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由公司分管领导、事业部负责人、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部组成的事业部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
第六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管领导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工作归口管理,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负责事业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三)负责食品采购供货方食品安全资质的考察、审核;(四)负责食品安全督察与管理,对事业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整改与考核意见;(五)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六)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产品部是食品采购、技术、品控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采购计划的提出,负责公司电商所需经营产品和部分产品包装、赠品的渠道建设、采购及验收组织及食品库房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加工技术规程,细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健康体检、食品安全风险辨识与关键控制点分析与控制以及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负责各项食品安全有关记录、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第八条运营部是电商产品服务提供单位,负责产品销售及顾客回馈反馈,第一时间处理客户纠纷,并为制定更合理的产品方案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第一节从业人员管理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备2年以上电商或其他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经历的管理人员;(二)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三)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产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一)产品加工人员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产品部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餐饮服务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产品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产品人员人员应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甲。
(五)产品人员人员工作时,应做到:1、按规定着装,保持工作服、帽整洁,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不得涂指甲油和戴戒指,专间操作要戴口罩;2、不得抽烟、吃零食、挖耳、揩鼻涕,不得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大声喧哗,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得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第二节食品安全培训管理第十一条产品加工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新员工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转岗要经过培训,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要经过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培训取证,岗位从业人员要经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和应急培训。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32、32、15课时,再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12、12、8课时。
第十三条产品部应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产品部要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档案。
第三节车间及工作场所卫生管理第十四条产品部每天对车间地面、墙壁、门窗、灯具、空调机、桌椅等进行清洁。
车间要保持空气流通,空调机过滤网要每月清洗消毒。
第十五条每次工作结束,地面、台面和桌椅的残次品、残渣及时清除、清洁,设备及其他物品应保持清洁卫生,每周消毒二次。
第十六条食品加工区域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
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并做到班产班清,除虫灭害工作,具体执行第五章。
第四节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的设备、设施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堆垛的流程合理布局,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第十八条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的应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排水沟、排气、排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第十九条配置方便使用的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第二十条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第二十一条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第二十二条应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要明确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和维护标准,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五节现场定置管理第二十四条食品加工区域食品加工区域应根据工序及区域用途划分出成品、半成品、包装品、辅料、原料、合格品、不合格品、待验区、生产工具箱、容器、操作员工饮水区等区域。
第二十五条仓库定置管理(一)仓库内应设置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临时停滞区(用以检查质量和调整物流),划出通道线,做好标记,不得在通道线内堆放物件,保证通道畅通。
(二)对有毒、剧毒、贵重、易燃、易爆物品要放在保险柜中保管。
(三)库内物品储存、运输工具、计量器具、消防设施等都应定置摆放。
第二十六条区域定置管理应绘制成图,张贴现场,各区域用标准信息符号标明,用不同颜色区分区域。
第二十七条强化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规章制度目视化管理,明确现场安全标志及规章制度的种类、名称、数量、地点和位置,并要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食品加工过程安全管理第一节食品及原料的采购、索证和验收管理第二十八条确定合格供方时,初级产品必须能溯源并签订安全供应协议,采购加工食品的,由产品部提供至少三家供货方,供货方必须提供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供货方与生产、加工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证件。
经领导小组、产品部和总部事业部主管领导审查合格后,确定合格供货方,并纳入事业部及产品部《合格供方名录》。
第二十九条采购前,采购实施部门与确定的供货方签订《供货协议》和《供货方食品安全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合同签订具体执行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采购实施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及原料采购,现场查验、索证以及做好采购台帐记录工作。
食品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及食品安全知识。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级相关产品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采购人员必须要到现场查验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质量,不得采购混有异物、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加工包装产品要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
不得采购已过期或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标的。
不得采购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
第三十二条进行采购检查的食品包括:(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3)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查验的其他产品。
第三十三条采购索证要求(一)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础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二)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
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三)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四)采购生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五)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六)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设备器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七)所有的索证资料复印件应给仓库保管员一份。
第三十四条验收与入库(一)产品部设立食品检验化验室,配备食品检验技术人员及设备,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及检验标准,对采购食品进行检验并建立食品检验记录,若暂不具备化验检验条件,由产品部组织到第三方进行化验抽检。
食品检验记录保存两年。
采购的食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使用,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由质量管理人员提出处置方案。
(二)采购的食品进库前,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食品的品质、等级、色、香、味、形进行检查,合格食品入库储存。
不合格食品由食品检验技术人员判定,质量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事业部领导审批后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食品入库应做好记录,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两年。
第二节食品贮存管理第三十五条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离墙均10厘米距离以上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主产品和赠品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
第三十六条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