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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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保证煤矿正常运营和生产,提高煤矿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益。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盘点、报废等物资管理流程;2. 物资分类、规格、型号、编码等管理方法;3. 采购合同、送货单、收货单、库存账务等物资管理文书;4. 物资领用、借用、归还、保管等管理事项;5. 物资的保管措施、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规定。
三、物资管理流程1. 采购流程(1) 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2) 部门向物资采购部门提供采购需求和计划;(3)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和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招标、谈判等采购准备工作;(4) 物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提出相关支付要求;(5) 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付物资,并提供送货单和质量保证书;(6) 部门验收物资,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7) 物资采购部门审核验收结果,并进行付款。
2. 入库流程(1) 物资采购部门将验收合格的物资移交给库房管理员;(2) 库房管理员对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包括物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3) 库房管理员将物资储存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分类管理;(4) 入库登记单据和物资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3. 出库流程(1) 部门提出物资领用需求,并填写领用申请单;(2) 部门向库房管理员提供领用申请单,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根据领用申请单准备物资,并记录出库信息;(4) 部门领取物资,并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5) 出库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4. 库存盘点流程(1)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一致;(2) 库房管理员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物资清点,并记录盘点数据;(3) 盘点结果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并进行调整。
5. 报废流程(1) 部门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继续使用时,编制报废申请单;(2) 部门提交报废申请单给库房管理员,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理,并记录报废信息;(4) 报废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煤矿集团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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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集团物资管理,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准确、高效,提高物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集团下属所有矿山、车间、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计划先行,供需平衡;(三)质量第一,节约使用;(四)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物资计划管理第四条物资计划应按照年度、季度、月度三个层次进行编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年度物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所需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二)物资采购、储备、消耗、报废等情况;(三)物资采购预算。
第六条季度物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实际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情况,编制季度物资需求计划;(二)根据季度需求计划,编制季度物资采购计划。
第七条月度物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季度计划,结合实际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情况,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二)根据月度需求计划,编制月度物资采购计划。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八条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及本制度执行。
第九条物资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二)询价采购;(三)单一来源采购;(四)紧急采购。
第十条物资采购流程:(一)编制采购计划;(二)组织招标或询价;(三)确定供应商;(四)签订采购合同;(五)物资验收;(六)付款结算。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二)交货期限、地点;(三)售后服务;(四)违约责任。
第四章物资储备管理第十二条物资储备应根据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等需求,合理确定储备量。
第十三条物资储备分为以下类别:(一)必备物资;(二)周转物资;(三)备用物资。
第十四条物资储备库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鼠、防盗;(二)库房内物资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三)配备必要的消防、安防设施。
第五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十五条物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合理使用,节约消耗。
矿业公司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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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业公司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有物资的采购、储存、领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计划采购、合理储备、规范领用、及时报废”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采购第四条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公司年度物资计划进行,由采购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采购物资应选择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确保物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
第六条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质量、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供应商。
第七条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三章物资储存第八条物资入库前,应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物资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的原则进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物资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腐蚀。
第十一条物资储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物资领用第十二条物资领用实行凭证领用制度,领用人员需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领取。
第十三条领用物资应严格按照实际需要领取,不得超领、浪费。
第十四条领用人员应妥善保管所领用的物资,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五章物资报废第十五条物资报废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报废程序如下:1. 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说明报废原因;2. 采购部门对报废物资进行核实,确认报废;3. 财务部门对报废物资进行评估,确定报废价值;4. 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将报废物资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第六章物资管理职责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对物资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物资管理政策,监督各部门执行。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负责物资采购、验收、储存等工作。
第十八条仓储部门负责物资的保管、盘点、出库等工作。
第十九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物资的领用、报废等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矿业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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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物资的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
二、物资采购1. 采购计划: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制定年度物资采购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采购工作。
2. 采购方式:根据物资类型和数量,合理选择招标、比选、询价等采购方式,并确保采购过程公正透明。
3. 供应商评估:在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指标包括供货能力、服务质量、价格合理性等。
三、物资登记与入库1. 物资登记:采购到的物资应立即进行登记,并录入物资管理系统,包括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等信息。
2. 入库验收:对采购到的物资进行验收,并核实物资的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物资质量不受损。
3. 入库手续:确保入库手续的完善,包括填写入库单、出具验收报告和质量合格证明等。
四、物资保管与出库1. 物资分类:根据物资的性质和用途,将物资进行分类,并按规定的存放位置进行保管。
2. 保管措施:对易腐烂、易燃爆、易腐蚀等特殊物资,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物资安全。
3. 出库管理:对物资出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出库手续的完善和合法性,包括填写出库单、核对物资数量、办理出库手续等。
五、物资使用与维护1. 领用制度:制定明确的物资领用制度,明确领用权限和手续,并加强领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2. 日常维护:对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物资更新:对老化、损坏或不再使用的物资及时进行更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安全隐患。
六、物资报废与处理1. 报废程序:对需要报废的物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申请和审批,确保报废工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2. 报废处理:对报废的物资,应通过拍卖、变卖或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废凭证的管理。
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物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企业所有,相关部门可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管理制度)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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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壹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运营助理任副组长,成员为矿助理之上领导以及物资管理科、企管办、审计科、政工科、工会、劳资科、物资采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于物资管理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第三节物资计划管理第四条物资计划的提报和审批(壹)计划的提报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工区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于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二)计划的审批计划审批权限;(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三)计划的变更和撤消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物资采购科,变更或撤消计划,需经物资采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计划提报的要求(壹)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关联信息”,不得多报、重报.(二)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前壹定的时间提报计划,避免影响生产.(三)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
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四)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3%.(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运营助理矿长签批.(六)若提报物资于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物资采购科,由物资采购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据此于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第六条计划审批的要求(壹)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计划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发回重报的计划,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计划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二)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接到计划后,应于3天内进行计划平衡,生成采购计划移交物资采购科.物资采购科应于3天内对需调研物资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厂家、价格、规格、型号等,且生成申购计划提报给审计科.审计科应于3天内对申购计划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后报运营助理、矿长审批.第四节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物资采购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壹)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于5万元之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物资采购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之上).(三)经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管理,由物资采购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管理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四)物资采购科要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注明的使用时间通知厂家送货,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壹般情况下可提前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壹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物资采购科采购员应和计划提报单位及时沟通,以免影响生产.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计划物资不用时,应及时和物资采购科采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且要和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科联系撤消采购计划.第九条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壹)物资采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采购价格的最高限价.(二)审计科、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超市物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运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进行调整.(三)对于存于价格疑义的物资,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关联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壹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给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五)物资采购价格每月均要于矿务公开栏公开,以接受监督.第五节物资入库管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第十壹条厂家送货后,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根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六节物资仓储管理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壹)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根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对号入库,且且每件物资均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见成行,竖见成线.特殊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且及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浪费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物资的盘点(壹)每月月底,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且做好盘点记录.(二)每季末,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且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且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运营助理、矿长审阅.(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写出书面方案,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处理.第七节物资的发放管理第十四条所有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计划为依据;无计划,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计划发料,特殊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先收旧后发料,且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铣、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铣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汽车配件按90%交旧).第八节物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必须于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管理科要对其计划物资进行强行出库(于出库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且通知计划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然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管理,由物资管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使用.无偿使用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须将调剂物资立即使用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各工区仓库只允许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管理科领取的物资,于工区仓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壹个月,超过壹个月不使用者,由物资管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管理.各工区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各工区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壹次、最多俩次的数量.第十九条由企管办牵头,组织物资管理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工区仓库进行清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方案报运营助理、矿长审批.第九节物资回收管理第二十条矿所有使用物资均于回收管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可回收物资不于此列).第二十壹条归口管理部门回收管理职责(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三)后勤科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俩堂壹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等.(四)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回收各单位所用微机、文印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五)车管科负责回收报废车辆等.(六)物资管理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物资的回收处理(壹)所有物资均由物资管理科负责最终回收和存放,其他单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二)使用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使用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管理科.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管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维修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使用.需维修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关联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五)所有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维修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维修物资不拨付计件工资.第十节物资跟踪管理第二十三条矿所有出库物资均于跟踪管理范围.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管理.第二十四条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管理(编码规则见附件).第二十五条计划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且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管理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壹式三份,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科各壹份).第二十六条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管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物资管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且详细注明关联信息.第二十八条编码牌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且发放.使用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且标识于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编码规则制定编码牌,安排使用单位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管理科备案,物资管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实行跟踪管理的物资凡使用地点、状态(于用、待用、被拆分、待维修、维修、待鉴定、报废处理等)、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要立即通知归口管理部门,且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要于3天内将信息表及时反馈到物资管理科.第十壹条责任追究第三十壹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壹)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计划员给予5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多报、重报计划,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者,对计划员、有关审批人员给予20-200元/次的罚款.(二)物资采购科采购物资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采购员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三)各级审批人员审批计划不及时,延误采购,影响生产者,追究关联人员责任,且给予每次100-500元的罚款.(四)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否则,每超1%对计划提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五)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超过规定时间,逾期不领用者,对计划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处罚50-1000元.归口管理部门提报计划的物资,逾期不领者,对部门计划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给予50-1000元的处罚.超过半年不用的物资,按原价折给计划提报单位,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六)于计划平衡工作中,除经常消耗的物资外,有库存的物资不准超计划申购,否则,对物资管理科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50-1000元的处罚.(七)采购物资不按规定招标、比价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300-1000元,且责令退回所购物资.已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从重处理.(八)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者,对物资采购科采购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九)计划员或采购员和厂家串通,提报或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3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十)不履行规定程序,不经验收让物资入库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等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十壹)物资仓储保管工作不到位,库房脏乱,出现物资丢失,账、物、卡不相符等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十二)不按规定发料,或不经领导批准超计划发料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50-500元的处罚.(十三)工区仓库物资的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物资积压时,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1000元.(十四)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物资管理科不按规定跟踪管理、回收物资,造成物资丢失或跟踪管理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时,将对之上单位负责人及关联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同时,按损失价值的50%给予赔偿.(十五)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不及时向物资管理科反馈物资的动态信息(如地点、状态的变化等),对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十六)不按规定标识物资编码,或损坏、丢失编码牌,对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关联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十七)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对领用物资造成损坏者,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且折价格100%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故意损坏者,加重处罚.之上情形,情节严重者将由矿责任追究小组对其责任进行追究且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由运营助理牵头,企管办每月组织物资管理科、审计科、物资采购科、政工科、工会等部门对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采购、库存、跟踪管理、物资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给予处罚.第三十三条由物资管理科对各单位超时不用的物资及多报、重报计划的单位落实处罚意见.第三十四条各类处罚意见交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第十二节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抽度由物资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行之日起执行...附件:物资管理流程图物资计划归口管理表物资计划审批流程壹需求计划审批流程:(壹)普通材料:各生产辅助单位部门负责人→财务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运营助理(二)大型材料:生产科或机电科→分管部门负责人→财务科→分管矿长→运营助理→矿长(三)固定资产:各部门→部门负责人财务科分管矿长运营助理矿长(四)非生产特批:矿长办公室提报→矿长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运营助理→矿长(五)机关材料:财务科→分管矿长(六)低值易耗品:后勤科→财务科(七)微机耗材:矿长办公室→财务科→矿长(八)部门专项费用:各部门→部门负责人→财务科→分管矿长(九)机电科专控材料:机电科→机电科长→财务科→机电矿长→运营助理(十)劳保:劳资科→财务科(十壹)外委工程材料:地面外委施工队伍→后勤科→财务科→运营助理→矿长(十二)专项工程材料:机电科→机电科长→财务科→机电矿长→矿长(十三)专项费用(其它):集团公司掘进队伍→机电科长→生产科长→财务科→分管矿长→运营助理→矿长二、申购计划审批流程:上述计划审批后→物资管理汇总平衡→移交物资采购科→审计科→运营助理或矿长(按审批权限)物资跟踪管理流程壹、领用流程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给编码、且登记台帐→保管员见填写完整的跟踪信息反馈表后发料→领料人到归口管理部门交跟踪信息表(已有物管科编码及盖章)且领取编码牌、标识二、领用后的反馈流程:责任人、部门或状态、地点变化→责任部门填写跟踪信息单位→交归口管理部门→联且盖章→交物资管理科→联(有归口管理部门的盖章)→物资管理科记帐。
2024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ea4ab9a0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ab.png)
2024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一)、在物资计划管理环节我们实行严格的逐级审批机制。
计划专员对每月的计划进行详尽的整合和梳理,完成物资申请计划执行报告,对突发计划即时上报并跟进,同时对需求计划、消耗、库存未出库、未到货等关联数据进行逻辑性分析,对紧急物资到货状态进行密切追踪,以实现精细化管理。
(二)、关于物资消耗控制我们确保交旧领新的有效执行,完成率保持在____%;设立物资消耗定额管理记录,对超出定额的领用进行严格的超额审批,超额审批率达到____%。
目标是使吨煤材料成本较上一年度下降____%以上,全年计划节省材料费用____万元。
(三)、在储备资金管控方面自____月起实施库存平衡策略,每月减少库存____万元,预计到____月末累计减少____万元,以确保年度储备资金平均占用不超过____万元,较上年度减少____%以上。
截至____月末,已实现库存减少____万元。
(四)、关于仓库运营1. 优化保管员的收发作业,强化到货物资的质量检验,确保验收率达到____%;2. 建立安全物资档案,每月汇总,将安全物资的验收情况上报给物资供应公司;3. 及时填写“物资质量信息反馈表”,有效处理质量问题,问题处理率达到____%;4. 坚持半年一次的库存盘点,确保“帐、卡、物、资金”四者对应,对应率保持在____%;5. 加强6S管理,仓库每周检查,物资管理科每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落实率达到____%;6. 强化安全四防措施,每日防火巡查率达到____%,并确保____%的巡查记录填写完整。
2024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二)第十三条:在市场供应短缺或生产厂家无法满足的情况下,若采购部门需采购紧急替代品,须事先征得申购部门的同意,并确保供应部能够接受。
如因此导致不良后果,供应部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供应部应遵循采购作业原则运作,对未按计划、质量要求进行采购而造成的超储、积压或损失,应根据过错原因,由申购单位和供应部的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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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物资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经济效益,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物资管理遵循合理、规范、节约和公平原则。
第四条煤矿物资管理包括物资计划、采购、仓库管理、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第二章物资计划管理第五条煤矿应根据生产运作需要制定物资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物资计划的编制依据包括煤矿生产计划、运输计划和维修保养计划等。
第七条物资计划应包括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及需要采购的时间和地点等。
第八条煤矿应按照物资计划进行采购,并及时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九条煤矿采购工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条根据物资计划,煤矿应制定采购方案,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采购方案应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方式选择依据、招标方式以及招标公告等内容。
第十二条煤矿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采购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仓库管理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物资入库的登记、验收和入库手续流程。
第十六条煤矿应规范物资的出库流程,确保物资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七条煤矿应进行定期盘点,核实仓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并做好盘点记录。
第十八条仓库应做好防火、防潮、防震等安全措施,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
第五章使用和报废管理第十九条煤矿应按照物资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维护物资。
第二十条物资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物资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做好报废程序,报废物资应进行合理的处理和清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
第二十三条煤矿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煤矿的物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
2024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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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处置报告,盘活资产。
第七条各煤矿计划采购员的职责一、负责本矿各类物资的计划申报、货物提取、入库验收;二、负责本矿物资仓储、领用发放的管理,做到出入库准确无误;三、负责对保管员的管理和监督;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在本矿的落实与执行;五、负责本矿供货信息的沟通和反馈,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六、负责管辖范围物资仓库内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一、未经审核批准的申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二、库房内备用品及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三、凡本地区能采购的物资,在无价格和质量优势的情况下不得到外地采购;四、大宗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按程序交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必要时)进行合同评审,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字后执行;五、在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到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服务,协助供应部择优确定采购单位;六、对于试用后的物资,是否采购必须征求矿上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后再行采购,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第三章物资采购的管理第九条为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在各矿所在地通过比选或招标的方式设立物资固定采购点,由公司统一负责物资采购(除炸材外)和货款结算,各矿计划采购员负责到指定地点提货和收货。
石粉、石料、日杂、农资产品等零星物资以及生产急件的采购,由供应部审定价格后,委托各矿计划采购员在当地采购。
第十条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要按程序申报,每月____日前向公司供应部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
具体申报程序为:使用部门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后必须交由各矿保管员签字(证明库房有无备品,是否需要购买),再由矿长或分管矿长签字,综合科统一编制采购计划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上报公司供应部。
供应部汇总各矿采购计划,交由公司分管生产和供应的副总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各单位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计划,造成因计划漏报物资掉缺,重复申购物资积压,由此造成对生产的影响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所在单位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煤矿物资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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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大河煤矿物资治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治理工作,使物资治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打算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治理.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成立物资治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经营助理任副组长,成员为矿助理以上领导以及物资治理科、企管办、审计科、政工科、工会、劳资科、物资采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物资治理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治理的具体事宜.第三节物资打算治理第四条物资打算的提报与审批(一)打算的提报打算提报实行网上提报,依照资金卡类不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治理的材料打算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治理的材料打算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治理部门提报.工区及归口治理部门的月打算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二)打算的审批打算审批权限;(见《物资打算审批流程表》).(三)打算的变更与撤消因实际工作需要,打算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打算提报部门通知物资治理科,物资治理科打算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治理科打算员有权依照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打算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打算已平衡到物资采购科,变更或撤消打算,需经物资采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治理科打算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打算提报的要求(一)各单位提报打算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依照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打算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治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二)各单位打算员提报打算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早一定的时刻提报打算,幸免阻碍生产.(三)各单位提报打算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刻。
不注明使用时刻的打算由归口治理部门或物资治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四)严格操纵急打算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打算不能超过当月正常打算数量的3%.(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打算可能阻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刻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治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治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物资采购科,由物资采购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治理科打算员,物资治理科打算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第六条打算审批的要求(一)物资治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关于提报的物资打算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缘故需发回重报的打算,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打算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二)物资治理科打算员接到打算后,应在3天内进行打算平衡,生成采购打算移交物资采购科.物资采购科应在3天内对需调研物资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厂家、价格、规格、型号等,并生成申购打算提报给审计科.审计科应在3天内对申购打算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后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四节物资采购治理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物资采购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一)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物资采购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三)通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治理,由物资采购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治理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四)物资采购科要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注明的使用时刻通知厂家送货,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一般情况下可提早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一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物资采购科采购员应与打算提报单位及时沟通,以免阻碍生产.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打算物资不用时,应及时与物资采购科采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并要与物资治理科打算员科联系撤消采购打算.第九条物资采购价格治理(一)物资采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采购价格的最高限价.(二)审计科、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超市物资价格依照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经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治理科打算员进行调整.(三)关于存在价格疑义的物资,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相关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一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给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五)物资采购价格每月都要在矿务公开栏公开,以同意监督.第五节物资入库治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第十一条厂家送货后,物资治理科保管员依照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六节物资仓储治理第十二条库房治理(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依照类不规格分不存放,对号入库,同时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专门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三)物资仓储治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治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治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并及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白费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物资的盘点(一)每月月底,物资治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做好盘点记录.(二)每季末,由物资治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可依照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治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经营助理、矿长批阅.(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治理科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讲明缘故,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处理.第七节物资的发放治理第十四条所有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治理系统批准的打算为依据;无打算,物资治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打算发料,专门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治理科必须先收旧后发料,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铣、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铣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汽车配件按90%交旧).第八节物资使用治理第十六条各单位所提报打算物资,必须在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治理科要对其打算物资进行强行出库(在出库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并通知打算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然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治理,由物资治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使用.无偿使用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须将调剂物资立即使用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各工区仓库只同意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治理科领取的物资,在工区仓库存放时刻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使用者,由物资治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治理.各工区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各工区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一次、最多两次的数量.第十九条由企管办牵头,组织物资治理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工区仓库进行清查.关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九节物资回收治理第二十条矿所有使用物资均在回收治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可回收物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归口治理部门回收治理职责(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治理范围内的物资.(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治理范围内的物资.(三)后勤科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两堂一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等.(四)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回收各单位所用微机、文印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五)车管科负责回收报废车辆等.(六)物资治理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物资的回收处理(一)所有物资均由物资治理科负责最终回收与存放,其他单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二)使用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使用单位向归口治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治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治理科.无归口治理部门盖章,物资治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治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治理部门、物资采购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维修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治理部门负责安排使用.需维修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治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五)所有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维修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维修物资不拨付计件工资.第十节物资跟踪治理第二十三条矿所有出库物资均在跟踪治理范围.物资治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治理.第二十四条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治理(编码规则见附件).第二十五条打算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治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治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治理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归口治理部门、物资治理科各一份).第二十六条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治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物资治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物资治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并详细注明相关信息.第二十八条编码牌由归口治理部门制定并发放.使用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治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并标识在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治理部门依照编码规则制定编码牌,安排使用单位标识.归口治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治理科备案,物资治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实行跟踪治理的物资凡使用地点、状态(在用、待用、被拆分、待维修、维修、待鉴定、报废处理等)、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要立即通知归口治理部门,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治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要在3天内将信息表及时反馈到物资治理科.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使用单位提报打算不及时,阻碍生产者,对打算员给予5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多报、重报打算,造成不必要的白费者,对打算员、有关审批人员给予20-200元/次的罚款.(二)物资采购科采购物资不及时,阻碍生产者,对采购员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三)各级审批人员审批打算不及时,延误采购,阻碍生产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每次100-500元的罚款.(四)各单位提报的急打算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否则,每超1%对打算提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五)各单位所提报打算物资,超过规定时刻,逾期不领用者,对打算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归口治理部门负责人分不处罚50-1000元.归口治理部门提报打算的物资,逾期不领者,对部门打算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给予50-1000元的处罚.超过半年不用的物资,按原价折给打算提报单位,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六)在打算平衡工作中,除经常消耗的物资外,有库存的物资不准超打算申购,否则,对物资治理科打算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50-1000元的处罚.(七)采购物资不按规定招标、比价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300-1000元,并责令退回所购物资.已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从重处理.(八)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者,对物资采购科采购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情况严峻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九)打算员或采购员与厂家串通,提报或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3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峻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十)不履行规定程序,不经验收让物资入库者,对物资治理科保管员等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十一)物资仓储保管工作不到位,库房脏乱,出现物资丢失,账、物、卡不相符等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物资治理科保管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十二)不按规定发料,或不经领导批准超打算发料者,对物资治理科保管员给予50-500元的处罚.(十三)工区仓库物资的存放时刻超过规定时刻,造成物资积压时,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1000元.(十四)归口治理部门、使用单位、物资治理科不按规定跟踪治理、回收物资,造成物资丢失或跟踪治理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时,将对以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同时,按损失价值的50%给予赔偿.(十五)使用单位及归口治理部门不及时向物资治理科反馈物资的动态信息(如地点、状态的变化等),对使用单位及归口治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十六)不按规定标识物资编码,或损坏、丢失编码牌,对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十七)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对领用物资造成损坏者,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并折价格100%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有意损坏者,加重处罚.以上情形,情节严峻者将由矿责任追究小组对其责任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由经营助理牵头,企管办每月组织物资治理科、审计科、物资采购科、政工科、工会等部门对物资打算的编制、审批、采购、库存、跟踪治理、物资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给予处罚.第三十三条由物资治理科对各单位超时不用的物资及多报、重报打算的单位落实处罚意见.第三十四条各类处罚意见交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第十二节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抽度由物资治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行之日起执行..附件:物资治理流程图由物资管理科管理,出、入库办理相关手续。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模版(3篇)](https://img.taocdn.com/s3/m/f2222a46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04.png)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煤矿物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煤矿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采购、储存、使用等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保障煤矿生产和经营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物资管理工作。
二、物资采购1. 采购程序物资采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采购计划:根据煤矿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类型、数量和时间等。
(2) 报批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报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上报煤矿领导审批。
(3) 发布采购公告:按规定程序发布采购公告,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招标或询价。
(4) 评标或询价:对参与竞争性招标或询价的供应商进行评标或询价,选择中标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5)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合作细则。
(6) 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要求,履行合同,并及时支付货款。
2. 供应商管理(1) 供应商资质审查: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才能成为煤矿的供应商。
(2)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准时性、服务态度等。
(3) 绩效奖惩:根据供应商的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绩效奖惩,激励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三、物资储存1. 储存场所(1) 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存场所,保证储存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对不同类别的物资进行分类储存,确保储存有序。
2. 入库管理(1) 入库验收:对收到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与采购合同一致。
(2) 入库登记:将验收合格的物资进行登记,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3) 入库标识:在入库物资上标明入库标识,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3. 出库管理(1) 出库申请:凡有出库需求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出库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库。
(2) 出库核对:出库人员核对物资和申请表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及时纠正。
(3) 出库登记:将出库的物资进行登记,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煤矿库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库房物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dfadd67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30.png)
煤矿库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库房物资管理,提高煤矿物资利用率,减少库房物资的浪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库房的物资管理,包括对煤炭、矿石、矿产品及其他辅助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凡涉及煤矿库房物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库房物资的安全保管、使用合理。
第四条煤矿公司应建立健全库房物资管理的组织架构、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第二章煤矿库房物资管理的组织架构第五条煤矿公司应设立物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库房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应配备有专职的物资管理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采购、库存、入库、出库和盘点等工作。
第七条煤矿公司应配备有专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库房管理员应配备有专职的库房管理员,负责库房日常物资管理的工作。
第九条煤矿公司应配备有专职的技术管理员,负责库房物资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章煤矿库房物资管理的责任制度第十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库房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和盘点等工作,要确保物资的数量、品质、专业,保证库房物资的供需平衡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员负责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库房安全。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物资管理工作,要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物资的分类、入库、出库和盘点等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员负责库房物资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工作,要确保库房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第四章煤矿库房物资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库房物资的需求分析,制定库房物资的采购计划。
第十五条物资管理部门应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供应商的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确保物资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第十六条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库房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库房物资的入库,并建立物资台帐。
第十七条库房管理员应严格按照物资管理部门的规定,对入库物资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盘点。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46cf3c8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a5.png)
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物资供应管理,提高物资供应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煤矿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二、物资需求计划1.煤矿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并提交相关人员审核;2.审核后,需求计划交给煤矿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三、采购方式1.煤矿物资采购应遵循合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2.集中采购适用于大宗和常用物资。
产品的具体品种、品牌、型号、数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按照煤矿采购部门要求进行编制报价书,并批准;3.分散采购适用于小型和非常用物资。
四、供应商管理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控制标准,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煤矿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交期、售后服务进行评估,并对供应商的信誉、业绩、资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合同管理1.煤矿物资采购应签订合同,明确产品价格、规格、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售后服务等内容;2.签订合同时,需对产品进行检验,验货合格后方可出库,不合格产品应退回供应商。
六、仓储管理1.煤矿采购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物资仓储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负责仓库物资管理;2.物资仓库应按照物品种类、功能、性质等分类存放,并建立物资领用、验收等制度;3.仓库内应设置防火、防盗等应急措施,保证物资安全。
七、物资核算管理1.煤矿采购部门应建立物资领用、核对、清点、报废等制度,开展借库、还库、转库等核算工作;2.物资领用应严格按照领用程序进行,需通过审核后才能领用;3.物资报废应由领用人提出申请,煤矿采购部门进行审核,并填写报废清单,报废物资应统一由规定单位进行销毁。
八、车间物资管理1.车间物资采购应参考煤矿物资采购计划,提出实际需求计划,交由煤矿采购部门统一采购验收;2.车间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物资领用制度,并加强对物资的保管及管理;3.领用物资应及时登记,物资领用证明应加盖领用人和审核人的印章。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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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物资的管理,保证煤矿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管,以满足煤矿生产和经营的需要。
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
二、责任主体1.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煤矿的物资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的物资管理工作;2. 各部门负责指定专门的物资管理人员,负责物资的采购、接收、保管、入库、出库等工作;3. 物资管理人员负责执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物资的安全、准确、高效管理。
三、物资采购1. 煤矿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2. 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尽量避免单一供应商,并严禁收受贿赂、行贿等违法行为;3. 物资采购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进行,并及时进行验收。
四、物资接收1. 物资接收应由物资管理人员进行,并结合采购合同和入库单进行核对,确保接收的物资与采购的物资一致;2. 对于有质量问题的物资,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或修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3. 接收的物资应及时入库,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标识。
五、物资保管1. 物资应按照分类、编码等方式进行仓库划分,保证物资的分类存放和管理;2. 物资管理人员应做到货位存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3. 物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核对库存数与账面数的差异,并做好盘亏盘盈的记录和处理。
六、物资入库1. 物资入库应由物资管理人员进行,并按照入库单的要求进行核对和登记;2. 入库时应仔细检查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完好情况,并及时修复和报废有损坏的物资;3. 入库后应做好防火、防潮和防盗措施,并及时进行备份资料和准备应急物资。
七、物资出库1. 物资出库应由物资管理人员进行,并按照出库单和领用单的要求进行核对和记录;2. 出库时应查验物资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3. 出库后应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做好防火、防潮和防盗措施。
八、物资报废和处置1. 物资报废应按照煤矿相关规定进行,报废的物资应及时做好登记和处理;2. 物资处置应根据煤矿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包括物资的回收、售卖、转赠、捐赠等。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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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物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物资管理应遵循安全、经济、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三条物资管理部门是负责煤矿物资采购、储存、分配和使用的部门。
第四条煤矿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所有物资管理活动。
第五条煤矿物资分为生产物资、办公物资、生活物资、维修物资、安全物资等。
第六条煤矿物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物资利用率和资金回收率,并确保物资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物资采购第七条煤矿物资采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第八条煤矿物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价,经过评审后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九条煤矿物资采购应注意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力争获得最优价。
第十条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付时间,并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
第三章物资储存第十一条物资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级的原则进行,保证物资的整齐有序。
第十二条物资储存应定期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盘点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上报物资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物资储存应保证库房的安全和整洁,定期检查库房设备,并做好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物资储存应遵循先进的储存方法,确保物资不受潮、损坏和丢失。
第十五条物资储存应根据物资的特性和使用频率合理划分存放位置,方便查找和领取。
第四章物资分配和使用第十六条物资分配应按照矿井各部门的需要进行,确保各部门的正常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物资使用应遵循先用后补的原则,确保物资的及时使用,避免物资积压或闲置浪费。
第十八条物资使用应经过审批和登记,避免擅自占用和乱用物资。
第十九条物资使用过程中发现损坏或需要维修的物资,应及时报告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物资使用完毕或过期的物资,应及时报废或退还,确保物资有效利用和资源的回收。
第五章安全物资管理第二十一条安全物资包括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购买,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煤矿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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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物资仓库管理,确保物资储备合理、安全、高效,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保障煤矿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物资仓库的物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报废等全过程。
第二章仓库职责第三条仓库负责煤矿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出库、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仓库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三章物资采购第五条仓库应根据煤矿生产计划,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物资质量。
第七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以便跟踪管理。
第四章物资入库第八条物资入库前,需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
第九条验收合格的物资,由库管员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退回供应商或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物资保管第十一条仓库应根据物资特性,分类分区存放,确保物资安全。
第十二条库管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确保物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库管员应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库管员应定期上报库存报表,及时反映库存情况。
第六章物资领用第十五条物资领用需凭领料单办理,领料单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十六条库管员应核实领料单信息,确保领料准确。
第十七条领料人应按照规定使用物资,不得浪费。
第十八条领料人领用物资后,应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
第七章物资报废第十九条废报物资需经相关部门鉴定,确定报废原因。
第二十条废报物资应按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第八章仓库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仓库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仓库安全。
第二十二条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仓库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煤矿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煤矿仓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煤矿物资库存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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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物资库存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库存成本,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盘点、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物资库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保证供应;(二)及时更新,减少积压;(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四)科学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市场调查、比质比价、择优选购的原则,确保物资质量。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采购物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第三章物资验收管理第七条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验收。
第八条验收物资时,应对照合同、质量标准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退回供应商,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第四章物资入库管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填写入库单,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二)验收人员核对入库物资与入库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三)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入库单信息,将物资存放至指定位置;(四)入库单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确保物资存放安全、整齐。
第五章物资出库管理第十二条物资出库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领用部门填写领料单,注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二)仓库管理人员核对领料单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三)领用部门凭领料单领取物资;(四)仓库管理人员做好出库登记。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物资盘点管理第十四条物资盘点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
第十五条盘点人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盘点前,仓库管理人员应将物资摆放整齐,做好标记;(二)盘点时,盘点人员应逐项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三)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应填写盘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盘点时间、盘点人员、盘点结果等。
煤矿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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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库存物资管理制度煤矿库存物资管理制度一、原材料管理制度原材料是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而储备的物资。
合理储备原材料即能满足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又能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
正确核算存货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
1、账簿设置原材料实行四套账管理模式,即总账、明细账、明细分类账、保管账。
2、其具体操作流程(1)、供货方将原材料送入仓库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供应科、设备科、机电科、技术科、各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仓库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经各部门签字后,由仓库保管员登记保管账。
(2)、供货方根据物资验收单载明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材料会计。
(3)、材料会计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物资验收单载明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填写材料入库单。
(4)、仓库保管员将材料入库单与物资验收单核对无误后,在材料入库单上签字。
(5)、材料会计根据材料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分类账。
(6)、供应科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材料入库单、物质验收单整理完毕核对无误后,交发票会签小组,经分管副总和董事长签字后,由财务登记明细账。
(7)财务部门月底进行汇总整理登记总账。
3、其它规定当月20日前仓库验收物资,供货厂商必须在当月2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不再办理。
二、存货的计价1、外购原材料成本包括买价加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装卸费、保险费及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2、自制存货成本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则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场价格计价。
6、接受捐赠的存货附带发票,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不含增值税)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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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河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物资在矿井生产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大河煤矿的物资采购、入库、出库、使用、保管等全过程。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安全有序、合理配备、精打细算”的原则。
第四条物资管理实行责任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分工和职责履行物资管理职责,确保物资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物资管理工作应具备技术专业性、法律遵循性、程序规范性、管理协调性四个基本特点。
第六条物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节约高效、便利为员工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七条物资采购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公开招标、询价比价、限定供应商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并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结算。
第十条采购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行为或者贪污腐败行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十一条入库应按照物资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严格验收入库,确保物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物资入库前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应记录并及时通知采购部门。
第十三条物资入库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入库的物资应按照规定存放在指定库房中,并进行分类、整理和标识。
第四章出库管理第十五条出库应按照物资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严格审核出库申请,确保物资的合理出库。
第十六条出库申请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填写出库单,对申请的物资进行核对与确认。
第十七条物资出库应及时通知库房管理员,并在记录中明确出库数量和目的。
第十八条出库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九条物资使用应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并记录使用情况,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二十条物资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者损坏,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bd7955ca216147916112832.png)
第一章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经营助理任副组长,成员为矿助理以上领导以及物资管理科、企管办、审计科、政工科、工会、劳资科、物资采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第三节物资计划管理第四条物资计划的提报与审批(一)计划的提报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工区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二)计划的审批计划审批权限;(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三)计划的变更与撤消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物资采购科,变更或撤消计划,需经物资采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计划提报的要求(一)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二)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前一定的时间提报计划,避免影响生产.(三)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
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四)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3%.(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物资采购科,由物资采购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第六条计划审批的要求(一)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计划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发回重报的计划,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计划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二)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接到计划后,应在3天内进行计划平衡,生成采购计划移交物资采购科.物资采购科应在3天内对需调研物资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厂家、价格、规格、型号等,并生成申购计划提报给审计科.审计科应在3天内对申购计划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后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四节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物资采购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一)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物资采购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三)经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管理,由物资采购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管理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四)物资采购科要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注明的使用时间通知厂家送货,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一般情况下可提前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一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物资采购科采购员应与计划提报单位及时沟通,以免影响生产.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计划物资不用时,应及时与物资采购科采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并要与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科联系撤消采购计划.第九条物资采购价格管理(一)物资采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采购价格的最高限价.(二)审计科、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超市物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经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进行调整.(三)对于存在价格疑义的物资,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相关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一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给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五)物资采购价格每月都要在矿务公开栏公开,以接受监督.第五节物资入库管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第十一条厂家送货后,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根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六节物资仓储管理第十二条库房管理(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根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对号入库,并且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特殊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并及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浪费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物资的盘点(一)每月月底,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做好盘点记录.(二)每季末,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经营助理、矿长审阅.(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处理.第七节物资的发放管理第十四条所有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计划为依据;无计划,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计划发料,特殊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先收旧后发料,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铣、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铣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汽车配件按90%交旧).第八节物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必须在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管理科要对其计划物资进行强行出库(在出库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并通知计划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然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管理,由物资管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使用.无偿使用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须将调剂物资立即使用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各工区仓库只允许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管理科领取的物资,在工区仓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使用者,由物资管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管理.各工区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各工区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一次、最多两次的数量.第十九条由企管办牵头,组织物资管理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工区仓库进行清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九节物资回收管理第二十条矿所有使用物资均在回收管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可回收物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回收管理职责(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三)后勤科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两堂一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等.(四)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回收各单位所用微机、文印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五)车管科负责回收报废车辆等.(六)物资管理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物资的回收处理(一)所有物资均由物资管理科负责最终回收与存放,其他单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二)使用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使用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管理科.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管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维修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使用.需维修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五)所有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维修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维修物资不拨付计件工资.第十节物资跟踪管理第二十三条矿所有出库物资均在跟踪管理范围.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管理.第二十四条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管理(编码规则见附件).第二十五条计划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管理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科各一份).第二十六条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管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物资管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并详细注明相关信息.第二十八条编码牌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放.使用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并标识在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编码规则制定编码牌,安排使用单位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管理科备案,物资管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实行跟踪管理的物资凡使用地点、状态(在用、待用、被拆分、待维修、维修、待鉴定、报废处理等)、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要立即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要在3天内将信息表及时反馈到物资管理科.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计划员给予5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多报、重报计划,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者,对计划员、有关审批人员给予20-200元/次的罚款.(二)物资采购科采购物资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采购员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三)各级审批人员审批计划不及时,延误采购,影响生产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每次100-500元的罚款.(四)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否则,每超1%对计划提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五)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超过规定时间,逾期不领用者,对计划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处罚50-1000元.归口管理部门提报计划的物资,逾期不领者,对部门计划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给予50-1000元的处罚.超过半年不用的物资,按原价折给计划提报单位,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六)在计划平衡工作中,除经常消耗的物资外,有库存的物资不准超计划申购,否则,对物资管理科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50-1000元的处罚.(七)采购物资不按规定招标、比价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300-1000元,并责令退回所购物资.已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从重处理.(八)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者,对物资采购科采购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九)计划员或采购员与厂家串通,提报或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3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十)不履行规定程序,不经验收让物资入库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等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十一)物资仓储保管工作不到位,库房脏乱,出现物资丢失,账、物、卡不相符等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十二)不按规定发料,或不经领导批准超计划发料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50-500元的处罚.(十三)工区仓库物资的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物资积压时,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1000元.(十四)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物资管理科不按规定跟踪管理、回收物资,造成物资丢失或跟踪管理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时,将对以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同时,按损失价值的50%给予赔偿.(十五)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不及时向物资管理科反馈物资的动态信息(如地点、状态的变化等),对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十六)不按规定标识物资编码,或损坏、丢失编码牌,对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十七)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对领用物资造成损坏者,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并折价格100%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故意损坏者,加重处罚.以上情形,情节严重者将由矿责任追究小组对其责任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由经营助理牵头,企管办每月组织物资管理科、审计科、物资采购科、政工科、工会等部门对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采购、库存、跟踪管理、物资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给予处罚.第三十三条由物资管理科对各单位超时不用的物资及多报、重报计划的单位落实处罚意见.第三十四条各类处罚意见交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第十二节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抽度由物资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行之日起执行. ..附件:物资管理流程图由物资管理科管理,出、入库办理相关手续。
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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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评估物资损耗的多少,损耗率越低表示 物资管理越精细。
信息化应用程度
员工培训情况
用于评估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情况,应 用程度越高表示物资管理越智能。
用于评估员工物资管理技能和意识的培养情 况,培训情况越好表示员工物资管理水平越 高。
评估实施方法
制定评估计划
明确评估目标、评估内容、评估指标等,制定详细的评估计划。
04
物资管理配套措施
信息化手段应用
物资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物资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准 确性。
条形码应用
为每种物资定制条形码,实现物资的快速识别和出入库管理,减少人为错误 。
仓库管理规范
分类存放
根据物资的种类和特点,将仓库进行合理分区,确保各类物资的存放位置合理、 方便取用。
分类、分区存放,保证存储环境适宜。
库存盘点
03
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核对账物,及时发现和解决物资库
存中的问题。
物资出库与使用
领用申请
根据生产需要,相关人员向仓库提 出物资领用申请。
出库审核
仓库管理人员对领用申请进行审核 ,确认申请内容是否合理、合规。
出库发放
根据审核通过的领用申请,仓库管 理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发放物资,并 更新库存台账。
标识清晰
在仓库各区域设置清晰的标识牌,标明物资的名称、型号和存放要求,便于管理 人员迅速了解物资信息。
物资核算与盘点
物资核算
建立完善的物资核算制度,对物资的采购、库存、出入库等 进行全面核算,及时掌握物资成本和资金占用情况。
定期盘点
对仓库内的物资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和物 资安全。
物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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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大河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第二节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三条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党委书记经营助理任副组长,成员为矿助理以上领导以及物资管理科、企管办、审计科、政工科、工会、劳资科、物资采购科、生产科、机电科、矿办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第三节物资计划管理第四条物资计划的提报与审批(一)计划的提报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工区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二)计划的审批计划审批权限;(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三)计划的变更与撤消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物资采购科,变更或撤消计划,需经物资采购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计划提报的要求(一)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二)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前一定的时间提报计划,避免影响生产.(三)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
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四)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3%.(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物资采购科,由物资采购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第六条计划审批的要求(一)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计划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发回重报的计划,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计划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二)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接到计划后,应在3天内进行计划平衡,生成采购计划移交物资采购科.物资采购科应在3天内对需调研物资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厂家、价格、规格、型号等,并生成申购计划提报给审计科.审计科应在3天内对申购计划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后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四节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矿所需物资均由物资采购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第八条物资采购方式(一)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物资采购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三)经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管理,由物资采购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管理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四)物资采购科要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注明的使用时间通知厂家送货,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一般情况下可提前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物资采购科要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一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物资采购科采购员应与计划提报单位及时沟通,以免影响生产.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计划物资不用时,应及时与物资采购科采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并要与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科联系撤消采购计划.第九条物资采购价格管理(一)物资采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采购价格的最高限价.(二)审计科、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超市物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经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进行调整.(三)对于存在价格疑义的物资,物资采购科应会同招标办相关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一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给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五)物资采购价格每月都要在矿务公开栏公开,以接受监督.第五节物资入库管理第十条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第十一条厂家送货后,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根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六节物资仓储管理第十二条库房管理(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根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对号入库,并且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特殊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并及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浪费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物资的盘点(一)每月月底,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做好盘点记录.(二)每季末,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经营助理、矿长审阅.(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处理.第七节物资的发放管理第十四条所有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计划为依据;无计划,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计划发料,特殊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先收旧后发料,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铣、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铣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汽车配件按90%交旧).第八节物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必须在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管理科要对其计划物资进行强行出库(在出库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并通知计划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然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管理,由物资管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使用.无偿使用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须将调剂物资立即使用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各工区仓库只允许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管理科领取的物资,在工区仓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使用者,由物资管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管理.各工区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各工区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一次、最多两次的数量.第十九条由企管办牵头,组织物资管理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工区仓库进行清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九节物资回收管理第二十条矿所有使用物资均在回收管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可回收物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归口管理部门回收管理职责(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三)后勤科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两堂一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等.(四)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回收各单位所用微机、文印设备、通讯设备及配套设施等.(五)车管科负责回收报废车辆等.(六)物资管理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物资的回收处理(一)所有物资均由物资管理科负责最终回收与存放,其他单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二)使用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使用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管理科.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管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维修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使用.需维修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五)所有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维修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维修物资不拨付计件工资.第十节物资跟踪管理第二十三条矿所有出库物资均在跟踪管理范围.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管理.第二十四条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管理(编码规则见附件).第二十五条计划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管理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科各一份).第二十六条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管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物资管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并详细注明相关信息.第二十八条编码牌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放.使用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并标识在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编码规则制定编码牌,安排使用单位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管理科备案,物资管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实行跟踪管理的物资凡使用地点、状态(在用、待用、被拆分、待维修、维修、待鉴定、报废处理等)、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要立即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要在3天内将信息表及时反馈到物资管理科.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计划员给予5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多报、重报计划,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者,对计划员、有关审批人员给予20-200元/次的罚款.(二)物资采购科采购物资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采购员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三)各级审批人员审批计划不及时,延误采购,影响生产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每次100-500元的罚款.(四)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否则,每超1%对计划提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五)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超过规定时间,逾期不领用者,对计划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处罚50-1000元.归口管理部门提报计划的物资,逾期不领者,对部门计划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给予50-1000元的处罚.超过半年不用的物资,按原价折给计划提报单位,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六)在计划平衡工作中,除经常消耗的物资外,有库存的物资不准超计划申购,否则,对物资管理科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50-1000元的处罚.(七)采购物资不按规定招标、比价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300-1000元,并责令退回所购物资.已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从重处理.(八)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者,对物资采购科采购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九)计划员或采购员与厂家串通,提报或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3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十)不履行规定程序,不经验收让物资入库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等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十一)物资仓储保管工作不到位,库房脏乱,出现物资丢失,账、物、卡不相符等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十二)不按规定发料,或不经领导批准超计划发料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50-500元的处罚.(十三)工区仓库物资的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物资积压时,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1000元.(十四)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物资管理科不按规定跟踪管理、回收物资,造成物资丢失或跟踪管理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时,将对以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同时,按损失价值的50%给予赔偿.(十五)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不及时向物资管理科反馈物资的动态信息(如地点、状态的变化等),对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十六)不按规定标识物资编码,或损坏、丢失编码牌,对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十七)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对领用物资造成损坏者,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并折价格100%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故意损坏者,加重处罚.以上情形,情节严重者将由矿责任追究小组对其责任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由经营助理牵头,企管办每月组织物资管理科、审计科、物资采购科、政工科、工会等部门对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采购、库存、跟踪管理、物资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给予处罚.第三十三条由物资管理科对各单位超时不用的物资及多报、重报计划的单位落实处罚意见.第三十四条各类处罚意见交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第十二节附则第三十五条本抽度由物资管理科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行之日起执行. ..附件:物资管理流程图由物资管理科管理,出、入库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