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接地
上海避雷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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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避雷检测收费标准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城市,建筑物众多,而避雷检测作为建筑物安全的重要环节,其收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避雷检测收费标准如下:首先,针对住宅建筑物的避雷检测,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0-20元不等。
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结构复杂程度、避雷设施类型等因素而定。
一般而言,较高的住宅建筑物避雷检测费用相对较高,而结构简单的住宅建筑物避雷检测费用相对较低。
其次,对于商业和办公建筑物的避雷检测,收费标准则会更高一些,一般在每平方米20-30元不等。
商业和办公建筑物往往比住宅建筑物更加复杂,需要更加细致的避雷检测工作,因此收费标准也相对较高。
此外,对于特殊建筑物,如医院、学校、体育馆等,避雷检测的收费标准还会有所不同。
这类建筑物往往有特殊的安全要求,需要更加专业的避雷检测服务,因此收费标准可能会更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为参考,实际收费以具体的避雷检测服务机构报价为准。
在选择避雷检测服务机构时,建筑物业主或管理方应当综合考虑服务机构的资质、经验、信誉等因素,以确保避雷检测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上海避雷检测的收费标准与建筑物的类型、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进行避雷检测前,建筑物业主或管理方应当对建筑物进行全面评估,选择合适的避雷检测服务机构,并与其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以确保避雷设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因此,建筑物业主或管理方在进行避雷检测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避雷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建筑物的安全保驾护航。
浅谈上海中心大厦防雷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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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海中心大厦防雷设计发表时间:2020-06-10T03:35:24.705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20年5期作者:江越[导读] 江边空气湿润,又进一步提高了建筑物的雷击概率,因此上海中心大厦作为超高层建筑物,相对一般民用建筑,对防雷设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 200235摘要: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地提升,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超高层建筑在全国各大城市逐渐普及,如何根据超高层建筑项目特性,因地制宜的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防止雷击电磁脉冲引起的建筑物系统损坏或运行错误,实现建筑物防雷措施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
引言上海中心大厦位于上海市陆家嘴核心区,地块东邻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北面为金茂大厦。
总高为632米,由地上127层主楼和5层地下室组成,结构形式为“核心筒+巨型框架+伸臂桁架”,总建筑面积57.8万平方米,集办公、会展、酒店、观光娱乐、商业等为一体,为上海最高的摩天大楼,也是地标之一,大厦功能区域分布见图1。
笔者有幸参与此项目的建设,本文对其防雷设计做简略探讨,以期对其他超高层项目防雷做法有所帮助。
图1 上海中心大厦功能区域分布图1 超高层建筑物特点及防雷分类超高层建筑物具有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多、智能化水平高、对雷击电磁脉冲敏感的智能化设备多、建筑高度高、建筑物截收雷击的等效面积大等特点,超高层建筑遭受雷击的可能性更大,且超高层地标性建筑物,一般设置在城市市中心,是经济繁荣、文化活动、政治活动的中心场所,其建筑物遭受雷击的损失附加值更高。
另外,上海中心大厦是所在地周边最高建筑物,其任意方向均有闪电发生,遭受的雷击可能性也大于周边建筑物,且项目所在地临近黄浦江,江边空气湿润,又进一步提高了建筑物的雷击概率,因此上海中心大厦作为超高层建筑物,相对一般民用建筑,对防雷设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要点及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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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要点及相关政策法规1、《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规范防雷检测行为,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2、《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气发【2017】12号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防雷装置检测。
建设工程防雷装置检测应当包括基础检测、过程检测、竣工检测三部分。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非交通工程)提供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二)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建设工程提供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防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三)设计高度120米以上的玻璃幕墙建设工程还应提供玻璃幕墙雷电冲击试验报告。
上述材料不具备的,工程监理单位不得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的防雷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未经检测合格的防雷装置不得交付使用。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第十九条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二十一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
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
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上海市防雷检测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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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防雷检测报告模板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上海市防雷检测报告模板的基本要素及其重要性。
上海市防雷检测报告模板是一种标准化的文档,用于评估建筑物及设施的防雷保护能力。
它通过对建筑物的雷电防护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估,旨在确保建筑物及其内部设备能够有效地抵御雷击和雷电引发的灾害。
下面,我们将逐步回答相关问题,进一步了解这一模板的特点和作用。
第一步:报告模板的基本要素是什么?上海市防雷检测报告模板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 建筑物信息:包括建筑物名称、地址、使用性质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的防雷保护评估非常重要。
2. 检测目的和范围:明确该次检测的目的和范围,以便于评估人员在检测过程中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
3. 检测方法和仪器:详细介绍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和仪器,确保检测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检测结果:对建筑物雷电防护系统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和分析。
5. 问题与建议:对于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给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以提高建筑物的防雷保护能力。
第二步:报告模板的重要性在哪里?上海市防雷检测报告模板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雷保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合格的防雷保护系统可以有效地保障建筑物内的人员和重要设备的安全。
2. 保护建筑物的结构完整性:雷电击中建筑物会对其结构造成巨大的破坏,合格的防雷保护系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小这种破坏。
3. 提高设备的可靠性:雷电引发的电力波动和浪涌可能会对电子设备和通信设备造成损坏,防雷保护系统可以有效地降低这种损害的发生概率。
4. 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防雷保护是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建筑物,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第三步:如何编写一份规范的防雷检测报告?1. 准备充分:在进行防雷检测之前,需要准备充分的设备和材料,并且对相关检测方法和标准有一定的了解。
2. 开展检测工作:按照防雷检测报告模板的要求,对建筑物的雷电防护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估。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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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须知一、法定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出具检测报告的防雷检测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当年竣工的防雷工程应当在投入使用前,申请防雷装置检测。
”《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市防雷中心办理防雷工程检测登记手续。
”二、受理条件登记人提交的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三、办理防雷工程检测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打“*”的可不提供)1、填妥的《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登记表(回执)》(一式叁份,加盖公章);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建筑工程项目表(复印件);3、防雷装置施工图(项目总平面图、防雷设计说明、基础防雷平面图、屋面防雷平面图、低压配电系统、*均压环设置平面图及立面图、*等电位连接平面图及立面图、*等电位连接预留件图、*强、弱电系统配置图)。
四、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向上海市防雷中心提交材料;2、对符合申请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上海市防雷中心予以受理;3、建设单位根据检测告知单通知上海市防雷中心进行检测;4、竣工检测结束后上海市防雷中心出具《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报告》。
五、时限及收费标准1、承诺时限:竣工检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报告》(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2、收费标准:物价局及主管机构文件。
六、具体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上海市防雷中心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检测工作。
1、上海市防雷中心检测受理窗口联系电话:64811794 64386700-6367传真电话:648117942、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蒲西路166号1号楼1楼邮编:200030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1:304、投诉电话:64389547七、其它事项《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登记表》可在上海市防雷中心网站()、上海市气象局网站()或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网站()下载。
建筑物防雷验收基本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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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规定1总则1.1为统一本市的防雷验收要求,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中规定的项目:(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三)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四)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范围2.1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2.1.1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中处于爆炸危险分区(0区、1区、2区、20区、21区、22区)内的工程和场所;2.1.2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工程和场所;2.2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等同GB50343多雷区概念,按雷击大地的年平均密度大于4次/km2/a,项目立项时为旅游景点。
2.3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指专项防雷整改项目。
2.4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3验收依据和内容3.1防雷装置验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建(构)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沪气发[2017]12号)及上海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以下简称“GB50057”);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以下简称“GB50343”);4.《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以下简称“GB50601”);5.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技术规范》(GB5065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7.《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8.《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1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11.《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12.参考《雷电防护第一部分:总则》(GB/T21714.1);13.参考《雷电防护第三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21714.3);14.参考《雷电防护第四部分: 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21714.4);15.参考《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16.参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32937)17.参考《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B31/T 389,以下简称DB31/T 389);18.参考《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19.参考《大型游乐场所防雷技术规范》(DB31/T 751);20.参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1.参考其他现行相关标准。
2024上海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
![2024上海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c9590a4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9f.png)
上海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以及既有建筑加固工程(含涉及结构、功能、荷载变化的装饰装修)等。
构筑物参照执行。
优秀历史建筑(文物建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以及全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工作。
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松江区、嘉定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以及所授权的特定地区管委会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权责范围内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管理— 2 —(超限高层除外),并接受市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受市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并承担抗震设防相关技术咨询和管理配合工作。
第四条(申报)本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纳入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程序,建设单位可通过一网通办“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联审平台”)申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受管理部门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抗震设计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统一审查(以下简称“抗震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在联审平台另行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以下简称“超限审查”)。
需要进行多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单位组织完成多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以下简称“多层建筑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不能确定是否需要超限审查或多层建筑专项论证的,可根据需要,在施工许可环节前通过联审平台向管理部门提出设计文件抗震咨询申请(以下简称“抗震咨询”)。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防雷接地施工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防雷接地施工](https://img.taocdn.com/s3/m/6d43a23983c4bb4cf7ecd1fd.png)
图 2 预先从桩基 上引出 一 0X4镀锌扁钢 图 3桩基承 台示意 4
个, 幕墙 接地 1 0 2 90余处 , 天窗接地 ( 雷接 地 网格 与支 持 防
【 作者 简介 】 军(99 )男 , 赵 16一 , 本科 , 工程 师, 分公 司副 经理 。
图 4 接地体利用建筑物 内钢 筋( 内、 柱 基础 内) 连接
() 1 接地体扁钢焊 接的焊缝应饱满 并有足够 的机械 强 度。 ( 接地扁钢 与含 锰钢筋焊接 或锰 钢钢筋相 互搭 接焊 2) 接采 用低 氢焊条焊 接。 ( )扁钢与钢筋焊 接采用搭 接焊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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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地 址 : 海 市 天钥 桥 路 9 上 3号 4 (0 0 0 。 F 20 3 )
接地体环 网连接线采 用 4 mx4 m O m m热镀锌扁 钢焊 接 连通。 凡经过柱的接地体扁钢 , 必须与柱 内的二根主钢筋( 直
【 收稿 日期 】 0 0 0 — 2 2 1~ 6 1
保护措施 , 电管弯 曲半径符合规范要求。 电线管进 出接线箱
( )过渡盒 、 盒 、 电管连 接处 紧固且 密封 良好 , 防止混凝土浇捣 时渗入盒内和管内。
港虹桥 国际机场 T2 站楼防雷接地施工技 术的特 殊性作 了简单归纳。 航
【 关键词 】 航站楼 防雷装置 接地 预埋 施工 【 中图分类号 】U 5 T 73 / 文献标 识码 B 【 文章编号 】 04 10(000—6 30 10— 0121 ) 02—3 7
防雷接地装置是建 筑物 、 筑物 、 构 电气设备 等为 了防止 雷击危害人群 、 保证 电气 装置可靠 运行 等所 设置 的设 施。防 雷接地 施工 的可 靠、 完好 , 系到人的生命 安全和 电力系统 关 运行 的安全 , 大型公 共设施建筑尤其如此 。
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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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沪气规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1年11月22日附件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防雷安全,提高建筑物雷电灾害防御能力,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构)筑物雷电防御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雷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本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下列建设工程的防雷行政许可工作:(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设计应当包含防雷部分,并符合设计深度的要求(详见附录)。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查机构审查前,应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雷电防护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意见书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依据之一。
上海市防雷设计审核规定
![上海市防雷设计审核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0b78ac38bd63186bcebbc7c.png)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规定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本市的防雷设计审核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的防雷设计。
第1.0.3条天线塔、共用天线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及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和场所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设计审核依据和内容第2.0.1条设计审核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年版,以下简称“GB50057”);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以下简称“GB50343”);3、《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第534节:过电压保护电器》(GB16895.22-2004/IEC60364-5-53:2001 A1:2002,以下简称“GB16895.22”);4、《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沪气发…2005‟17号);5、其它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中国气象局的设计审核要求。
第2.0.2条防雷设计审核内容包括:设计依据、本地区的年平均雷暴日、建筑物防雷分类、防雷分区的划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防雷电感应措施、防雷电波侵入措施、等电位连接、共用接地、屏蔽、布线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三章设计审核要求第一节设计依据第3.1.1条设计依据应符合第2.0.1条。
第3.1.2条上海地区的年平均雷暴日为49.9天。
第二节防雷分类、分区和分级第3.2.1条建筑物防雷分类应符合GB50057第二章、第3.5.1条、第3.5.2条、第6.1.3条规定的要求。
第3.2.2条雷电防护区的划分是将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应符合GB50057第6.2.1条和GB50343第3.2条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181bb4b767f5acfa1c7cd98.png)
上海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审标准(安装部分)一.水电预埋配管1.暗敷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15mm2.塑料管在墙体上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3.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裂隙、凹陷、褶皱,且弯曲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暗配管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6倍,埋设于地下或砼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10倍,各管线经过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
4.镀锌钢管和薄壁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熔焊,跨接线采用紧定螺丝应牢固,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两端应焊跨接接地线,圆钢跨接接地线的直径不应小于6mm,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焊接应牢固、平整、饱满,不得有点焊、咬肉、夹渣和钢管焊穿等现象,采用套管连接的,套管长度为管外径的1.5—3倍,焊缝应牢固严密。
5. 预埋砼板、柱、梁内各箱、盒内填充物清除干净,固定用的钉子应拔掉,金属箱、盒还应刷防锈漆,埋设在砖墙内各箱、盒有抹面的应突出10mm6. 屋面防雷引下线应明显可见,防雷:下面要有测试点,上面要有引出点7. 各类预埋金属套管、预留洞孔要垂直,坐标正确,避免与其它专业打架,洞孔直径符合规范要求8. 无地下室工程的埋地管线应施工完毕,各管接口露出地面,附墙线管必须安装到位9.墙体开槽应顺直10.配管:建议在蓝图中标注好尺寸,使各楼面层布局统一,配管时要一步到位,避免弯曲,尤其开关盒,踏步开关,休息平台处11.消防按钮要考虑全面12.箱子突出墙面1cm,四周要做1CM的护角,建议采用木条,宽度一致,箱子要平整,箱子内护口要与箱子紧密接触13.配电柜配管要平整,出地面5—8CM,做好跨接与地排连接14.分户箱配管时左进右出15.箱、柜配管要成线,间距一致,不出箱柜边框16.配电间打墙洞时,土建要把墙洞抹好,不要有毛边二.存在问题(一)管道部分1.给水管道(PVC、PEX、PPR等)固定支架采用U型开口式;塑料给水管道管卡设置距离不统一、不一致,管卡有松动、拉出现象。
防雷接地电阻标准
![防雷接地电阻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0eb2450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be.png)
防雷接地电阻标准1. 引言防雷接地电阻是指用于保护建筑物、设备和人员免受雷击侵害的一种电气措施。
合理的接地电阻能够将雷电引起的大气电位上升降低到安全范围内,从而保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防雷接地电阻的标准要求。
2. 国际标准2.1 IEC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的标准是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的技术规范。
IEC 62305-3标准规定了防雷接地电阻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根据该标准,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以下要求:•建筑物的TNC系统(即上址接地系统和主地线之间共用同一根导线)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 ohm;•建筑物的TT系统(即上址接地系统和主地线之间有独立的导线)的接地电阻应小于30 ohm;•设备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 ohm。
2.2 IEEE标准IEEE标准是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制定的标准,广泛应用于电力和电子工程领域。
IEEE 142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设备的接地电阻要求。
根据该标准,设备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以下要求:•设备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 ohm,对于灵敏设备应小于0.1 ohm;•设备与设备之间的接地电阻应保持均衡,差值应小于0.2 ohm。
3. 国内标准3.1 GB标准国家标准是我国制定的行业标准,用于指导国内建筑物和设备的设计和施工。
GB 50057-2010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的接地电阻要求。
根据该标准,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以下要求:•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 ohm;•建筑物的接地回线(即主地线)的电阻应小于4 ohm。
3.2 地方标准除了国家标准外,各地区还可能制定了地方标准,用于满足当地的实际需求。
例如,上海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建筑物接地装置设计规范》(DB33/1967-2011)规定了上海市建筑物的接地电阻要求。
根据该标准,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以下要求:•建筑物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 ohm;•建筑物的接地回线的电阻应小于2 ohm。
4. 接地电阻测试方法为了确保建筑物和设备的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要求,需要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规定(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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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接地 3.6.1 若预计将来会有需要防雷击电磁脉冲的电气和电子系统应在设计时 将建筑物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 配电的保护接地系统等与防雷装置连接,建筑物应构成共用接地系统。 3.6.2 电气和电子系统不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 3.6.3 当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之间有电气和电子系统的线路连通时,应将其接 地装置互相连接。
附件 1
上海市建设项目 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规定
1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1 为统一本市的防雷设计审核要求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
第二章 防雷设计审核的依据和内容 2.1 防雷设计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 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上 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 法》及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以下简称“GB50057”); 3. 《 建 筑 物 电 子 信 息 系 统 防 雷 技 术 规 范 》( GB50343 - 2012 , 以 下 简 称 “GB50343”); 4.《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以下简称 “GB50601”); 5.《雷电防护第一部分:总则》(GB/T21714.1,以下简称“21714.1”); 6.《雷电防护第三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21714.3, 以下简称“21714.3”); 7.《雷电防护第四部分: 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21714.4,以下简 称“21714.4”);
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d983770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8127d10.png)
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前言防雷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安全工程之一,它的建设与使用关系到人们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为了规范上海地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防雷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本文对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进行了和归纳。
一、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防雷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地面工程和内部设备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试验,确保防雷装置符合要求。
2.基本建设单位在验收时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图纸、文件、试验报告等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核。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修改。
3.内部施工验收结束后,基本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应的竣工验收组对防雷工程进行验收。
二、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内容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稿件的完整性,文件资料的齐全性,施工方安装的无缺失,松散的情况。
2.施工方制定的试验方案、检测报告和验收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防雷设备的安装、接地、联贯、调试、封闭检查是否符合规范。
4.针对建设工地的雷击风险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5.领取次要设备和证件的齐全性。
以上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内容仅供参考,实际验收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防雷工程竣工验收标准防雷工程施工完成后,应根据上海市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验收。
在验收阶段,主要应确认以下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1.雷击保护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且是否被正确安装和使用。
2.铅垂地线的绝缘部位是否符合要求。
3.单位接地电阻是否小于国家标准规定值。
4.标志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5.监控光电传感器、避雷针、针座和治安安全锁的关节部位是否有松动。
以上是防雷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中的几个方面,实际验收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验收结果处理在防雷工程竣工验收中,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各项内容,确认符合规范后,出具防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发放工程质量证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如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应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求整改后进行重新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技术交底防雷接地
![技术交底防雷接地](https://img.taocdn.com/s3/m/a5901ea969eae009591bec8e.png)
与避雷带焊接连通。 (7)屋面避雷带与全部突出屋面金属构件、 金属管道、 金属管道支架、 金
属风管、 金属风管支架等可靠焊接连接, 在安装屋面避雷带时, 若金属管道、 金属管道支架、 金属风管、 金属风管支架等不能确定其具体安装位置时, 参考 相关专业施工图纸在距其图中安装位置 10cm 处甩出一镀锌扁钢作为预留接头, 高度为出屋面 20cm, 并在甩头上预留 2 个φ10 预留孔, 以备未来与金属管道、 金属管道支架、 金属风管、 金属风管支架等联结;
→ → → 配合预埋
基础梁连接
钢柱引上
避雷带、 网安装
→ 测试
二、 配合预埋: 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三、 基础梁连接: 1、 利用基础周围地基梁内两根≥φ12 梁内钢筋焊接成通长且相互焊接连 通,并在柱位处与钢柱或基础短柱内电气筋搭焊连通。 2、 敷设镀锌扁钢-40X4, 在柱位处与柱内钢筋焊接连通, 埋深 0.8m, 扁钢 采取素混凝土包裹。 3、 利用各层现浇板内双向钢筋网钢筋作为均压网, 沿建筑周圈焊接成闭合 环路, 其它相互绑扎或焊接成 3mX3m 网格, 两端与闭合环路焊接连通, 均压网 必需在柱位处与钢柱焊接连通。 三、 钢柱引上: 1、 全部钢柱下端与独立基础内钢筋焊接连通,上端与钢架、 钢梁、 檩条 及金属屋面板焊接连通。 2、 全部接地体(线)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 咬 肉、 裂纹、 虚焊、 气孔等缺点, 焊接处药皮敲净。 四、 屋面避雷带、 网安装 1、 支架制作安装: (1)避雷带支架:热镀锌扁钢-25×4, L=156, 支架安装间距为 1m,转弯处 0.5m, 各间距部署均匀。 (2) 预埋入女儿墙内全部支架, 必需牢靠, 能承受大于 49N(5kg)拉拔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736747fa910ef12d2af9e7ef.png)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日期:2005年01月11日| 访问次数:29次(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消防局沪气发〔2002〕48号)第一条为了规范对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管理,加强防雷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和检查维护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上海市气象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负责本市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
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按照职责的分工会同同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管理工作。
第四条防雷装置实行年度安全检测制度。
防雷装置应当由上海市气象局会同上海市消防局审核同意设立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以下统称检测机构)实施检测。
第五条防雷装置的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做好防雷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防雷装置的管理列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二)按照规定申请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雷电防护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应当及时向上海市气象局报告,报告电话:64874620;(五)建立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六条防雷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是否由于修缮建(构)筑物或者建(构)筑物本身的变形使防雷装置的保护情况发生变化;(二)检查有无因挖土方、敷设其它管(线)路或者种植树木而挖断接地装置;(三)检查各处明装导体有无锈蚀或者因机械力的损伤而折断的情况;(四)检查接闪器有无因接受雷击而熔化或者折断的情况;(五)检查引下线近地面部分的保护处理有无破坏的情况;(六)检查断接卡有无接触不良的情况;(七)检查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是否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情况;(八)检查木结构接闪器支架有无腐朽的现象;(九)检查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的情况;(十)检查电涌保护器劣化性能指示,以确定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十一)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上海市气象局、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气象局、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d5e0bac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13.png)
上海市气象局、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6.22•【字号】•【施行日期】200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上海市气象局、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气象局、建委:现将《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提高建设项目防御雷电灾害的能力,依据《气象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构)筑物雷电防御活动。
第三条上海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气象局防雷办)具体负责本市雷电防护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市防雷中心(以下简称市防雷中心)负责本市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验测验收等专业技术工作,并对其他从事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和验测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设计须经审核:(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石油、化工生产或者储存场所;(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四)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计算机信息等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六条防雷工程设计应当根据当地雷电活动的规律和地理、地质、土壤、环境等条件,结合雷电防护对象的防护范围和目的,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市规定的防雷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20010622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
![20010622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https://img.taocdn.com/s3/m/18e35f08b4daa58da0114ae2.png)
《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沪气发(2001)30号各区(县)气象局、建委:现将《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工作,提高建设项目防御雷电灾害的能力,依据《气象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构)筑物雷电防御活动。
第三条上海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气象局防雷办)具体负责本市雷电防护的日常管理工作,上海市防雷中心(以下简称市防雷中心)负责本市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检测验收等专业技术工作,并对其它从事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和检测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设计须经审核:(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二)石油、化工生产或者贮存场所;(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四)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计算机信息等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六条防雷工程设计应当根据当地雷电活动的规律和地理、地质、土壤、环境等条件,结合雷电防护对象的防护范围和目的,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市规定的防雷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第七条防雷工程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初步设计1234(二)施工设计12345第八条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和审批时,须将防雷工程初步设计和有关资料同时报审。
审查结果和审批文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抄送市气象局防雷办备案。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3dc9554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bb.png)
上海市防雷装置检测及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一、引言
防雷装置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设施,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必须加强对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维护管理工作,以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上海市制定了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防雷装置的检测及维护管理工作,提高防雷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防雷装置检测要求
1. 防雷装置的检测应定期进行,推荐时间为每年至少一次。
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雷电感应器的灵敏度和反应速度。
(2)检测排雷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接地电阻。
(3)检测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4)检测防雷装置的外观及其零部件的完好性。
2.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检测设备,并能够准确判断防雷装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3. 检测结果应当做成书面报告,并保存至少五年。
报告应包括
防雷装置的检测日期、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三、防雷装置维护管理要求
1. 防雷装置的维护管理应定期进行,推荐时间为每三个月一次。
维护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清洁防雷装置及其相关设备,确保其表面不被灰尘和杂
物覆盖。
(2)检查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必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检查排雷系统,确保其正常工作。
(4)定期组织防雷装置的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2. 维护管理工作应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
业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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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本市的防雷验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防雷验收。
第1.0.3条天线塔、共用天线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及火灾、爆炸危险环境和场所的防雷装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验收依据和内容第2.0.1条验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1号)、《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沪府发…2000‟8号)、《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沪气发…2001‟30号);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年版,以下简称“GB50057”);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以下简称“GB50343”);4、《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第534节:过电压保护电器》(GB16895.22-2004/IEC60364-5-53:2001 A1:2002,以下简称“GB16895.22”);5、《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沪气发…2005‟17号);6、其它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中国气象局的验收要求。
第2.0.2条防雷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技术文件、建筑物防雷分类、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防雷电感应措施、防雷电波侵入措施、等电位连接、共用接地、屏蔽、布线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三章验收要求第一节相关技术文件第3.1.1条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检测报告、施工图审核意见(已进行审核的)、隐蔽工程监理意见(或报告)、施工图、设计变更意见。
第二节防雷分类、分区和分级第3.2.1条建筑物防雷分类应符合GB50057第二章、第3.5.1条、第3.5.2条、第6.1.3条规定的要求。
第 3.2.2条雷电防护区的划分是将需要保护和控制雷电电磁脉冲环境的建筑物,从外部到内部划分为不同的雷电防护区(LPZ)。
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应符合GB50057第6.2.1条和GB50343第3.2条规定。
第3.2.3条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应按GB50343第4.2条款或第4.3条款的规定确定。
第三节防直击雷措施第3.3.1条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材料规格、安装方式、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3.3.2条避雷带(网)的网格尺寸、材料规格、安装位置、完整程度、高度、支持卡间距、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敷设方式(暗敷、明敷)、沉降(或伸缩)缝处的处理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3.3.3条引下线的安装位置、材料规格、间距、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测试卡(断接卡)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3.3.4条屋面金属构件与防雷装置连接的材料规格(连接导体截面积不小于48 mm2)、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 3.3.5条屋面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非金属管道等应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
第3.3.6条接地装置根据施工图、检测报告、施工监理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验收。
第3.3.7条按GB50057采取侧击雷防护措施。
第3.3.8条几种特殊情况的验收要求: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应处于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保护范围之内。
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汽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处于独立避雷针保护范围之内。
3、关于女儿墙,以下三种情况应出具整改意见:(1)采用大理石等非金属装饰材料而未安装避雷带的;(2)将避雷带直接贴装在女儿墙上的(女儿墙已采用铝合金等金属板材外包的除外);(3)将避雷带安装在女儿墙内沿,或安装在女儿墙中间但因女儿墙的宽度较大而使其外沿未处于保护范围内的。
4、女儿墙上安装金属管材栏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截面积不小于48 mm2;(2)管材连接部分应满焊(作为支撑点的可不满焊);(3)管材与引下线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4)转弯部分要求圆弧型。
5、关于彩钢板(或铝板等)结合钢构架屋面的验收: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2)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5mm;(3)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要求为:铁板不应小于4mm,铜板不应小于5mm,铝板不应小于7mm;(4)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
6、关于航空障碍灯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1)航障灯的金属外壳必须与防雷装置连接,其连接导体截面积应不小于48mm2。
(2)航障灯的外壳不是金属的,宜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7、屋顶不锈钢水箱,必须与防雷装置连接,其连接导体截面积应不小于48mm2,原则上连接不小于2处。
第四节防雷电感应的措施第 3.4.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具有危险爆炸装置的第二类建筑物应采取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并应符合GB50057第3.2.2条和第3.3.7条规定。
第 3.4.2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体的两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 3.4.3条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体的顶端与底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3.4.4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60m 以上)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体的顶端与底端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第3.4.5条 建筑物内平行敷设的长金属物的跨接要求应符合GB50057第3.2.2条和第3.3.7条之规定。
第五节 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第3.5.1条 所有进出建筑物的导电物体均应在LPZ0A 或LPZ0B 区与LPZ1区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
一般情况等电位连接端子应从结构主筋引出。
第3.5.2条 浪涌保护器(SPD )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LPZ0A 或LPZ0B 与LPZ1区的界面处应安装SPD ,所安装的低压电源SPD 应选用通过Ⅰ级分类试验或II 级分类试验(限压型)的SPD 。
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的SPD 。
2、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下表规定:选用的电源SPD 的电压保护水平(Up 值)应小于上表中规定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3、电源SPD 的最大持续运行电压(Uc 值)应符合GB50057第6.4.5条和第6.4.6条之规定。
4、低压电源线路SPD 应设置后备保护装置。
5、用于低压电源线路SPD 的测试波形:6、用于低压电源线路SPD 的放电电流参数值应符合下表规定:LPZ0区与LPZ1区交界处应按第一级的参数选择安装SPD 。
低压电源SPD 的安装方式应符合GB16895.22-2004的要求。
7、低压总配电柜、别墅住户配电箱(或电表箱)、住宅楼单元配电箱、智能化大楼的楼层配电箱、电梯机房、计算机机房、消监控机房等电气电子系统配电箱应安装SPD 。
8、用于电源线路连接SPD 的导线材料规格:一般要求使用铜芯线,最小截面积宜符合下表规定。
9、用于电源线路连接SPD 两端的导线应平直,其两端长度之和不宜大于0.5m 。
10、天馈线路和信号线路应在LPZ0A 或LPZ0B 与LPZ1区的交界处安装SPD 。
11、置于户外的摄像机信号控制线的输出、输入端口均应安装SPD。
12、消控室与“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出线路端口应安装SPD。
13、用于信号线路连接SPD的导线的材料规格:一般要求使用铜芯线;天馈线路SPD的接地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6mm2,机房内信号线路SPD的接地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1.5mm2。
第六节等电位连接第3.6.1条在LPZ0区与LPZ1区界面处应设置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第3.6.2条每层楼宜设置楼层等电位连接端子板(智能化大楼应每层楼设置楼层等电位连接端子板)。
第3.6.3条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
第3.6.4条住户卫生间、游泳池及冲淋房等潮湿场所应预留等电位连接端子。
第3.6.5条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应与预留的楼层主钢筋接地端子连接。
第3.6.6条接地干线应在电气竖井内明敷,并应与楼层主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第3.6.7条电子信息机房应设置S型或M型的等电位连接网络。
第3.6.8条电子信息机房内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机架)均应与等电位连接网络就近连接。
第3.6.9条高层及多层住宅的每层(或别墅)电表箱(住户配电箱)附近应预埋从结构主筋引出的等电位连接板,PE线应在此作等电位连接。
第3.6.10条等电位连接方式、材料规格、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要求。
第七节共用接地第3.7.1条所有信息系统的建筑物应将建筑物的金属支撑物、金属框架或钢筋混凝土的钢筋等自然构件、金属管道、配电的保护接地系统等与防雷装置组成一个共用接地系统。
第八节屏蔽第3.8.1条智能化建筑物应利用建筑物每层结构圈梁主筋作均压环,并将外墙上的金属门窗、栏杆等金属构件与均压环可靠连接。
第3.8.2条进入建筑物的电源线、信号线缆应穿金属管埋地引入,金属管两端必须接地。
第3.8.3条电子信息系统设备主机房宜选择在建筑物的低层中心部位,设置在雷电防护区的高级别区域内,其设备应远离外墙结构柱。
第九节布线第3.9.1条智能化建筑线缆敷设应符合GB50343第5.3.3之规定。
第十节其它第3.10.1条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由TN交流配电系统供电时,配电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方式。
第3.10.2条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超过规定时效,在申请验收前,应重新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