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5•【字号】粤办函[2013]289号•【施行日期】2013.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28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府办公厅2013年6月5日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2.2省领导小组办公室2.3地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机构2.4专家组3 运行机制3.1应急处置3.1.1信息报告3.1.2响应启动3.1.3现场处置3.1.4处置措施3.1.5社会动员3.1.6区域交流3.1.7应急终止32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4.1队伍保障4.2资金保障4.3物资保障4.4机构保障4.5交通保障46平台保障5 监督管理5.1预案演练5.2宣教培训5.3责任与奖惩6 附则附件: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级标准1.特别重大医疗卫生救援事件(Ⅰ级)2.重大医疗卫生救援事件(Ⅱ级)3.较大医疗卫生救援事件(Ⅲ级)4.一般医疗卫生救援事件(Ⅳ级)1 总则1.1 编制目的切实提高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突发事件(不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同)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伤病员,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对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为了保障广东省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广东省制定了全面、系统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文将列举几个重要的方面,详细描述广东省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应急组织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以确保各级机构之间的紧密协调合作。
根据事件的不同程度和性质,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设有应急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指挥、调度、救援、物资保障和信息通信等工作。
2. 应急防控措施广东省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比如,在自然灾害方面,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灾害,预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应该采取的措施,包括撤离人群、转移危险物资、加强巡查等。
在公共卫生事件方面,预案规定了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隔离、检疫等应急措施。
3. 紧急救援机制广东省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设立了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做出反应。
预案规定了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培训要求,要求各级应急机构都要建立起完善的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医疗救援队、专业抢险队等。
并且,预案还对救援过程中的协调指挥、装备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4. 信息发布渠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准确、及时的信息发布对于舆论引导和群众稳定至关重要。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信息发布渠道和要求。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信息通信系统,确保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
同时,预案还规定了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5. 各方配合机制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强调了各方的配合机制。
除了政府部门的协作外,预案还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应急工作。
预案规定了各级政府与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倡导建立应急资源共享的机制,提高应急工作的综合效能。
6. 常态化应急管理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还强调了常态化应急管理的重要性。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应对广东省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
本预案的制定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失,保持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
应急响应等级:本应急预案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级越高,响应速度越快,对事件的应对力度也越大。
具体等级定义如下:•Ⅰ级:对于影响广东省大局的特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对于可能影响广东省各地市或跨行政区突发事件;•Ⅲ级:对于可能影响广东省单一区域内的突发事件;•Ⅳ级:对于可能引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或者个案的突发事件。
应急流程:1.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和信息;2.确认事件性质、范围和影响;3.启动应急应对机制;4.按照应急响应等级,组织力量开展应对措施;5.及时通报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6.评估应对效果并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资源储备:广东省在各地市以及相关公共部门中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随时发动资源救援,为灾区人民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和救助有关财产损失。
应对措施:应急预案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措施:•公共安全警戒级别的提升和相应安全措施的加强;•紧急疏散和转移人群、转移危险物品等安全措施;•建立临时救援营地,提供必要的安置和救助措施;•向有关媒体及时发布警报、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理指南;•启动应急物资救援预案,尽快投放物资到灾区;•组织专业的应急接管和处理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和处理;•展开灾情的调查和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应急演练:为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实用性,本预案规定对所有重要单位和部门进行常态化和不定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资源协同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做到科学、合理、有序地应对。
广东省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也是重要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在国内和国际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突发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工具。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是指在突然发生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自然灾害、重大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广东省制定了全面、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文将对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体概述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的。
该预案的目的是统一指导、科学规划、协调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预案编制基础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基础主要包括:1. 国家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2. 广东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如《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3. 广东省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发生频率及应对经验。
三、预案体系及框架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架构、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支持、信息通信、国际合作、综合保障等几个主要部分。
下面将对其中的几个部分进行详细阐述。
1. 组织架构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组等几个层级。
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和决策,指挥部负责应急指挥和协调工作,工作组则负责具体的应急工作。
2. 应急响应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设立了多个应急响应级别,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不同的响应级别。
不同级别的响应要求包括预警发布、人员转移、救援行动、资源调配等。
3. 应急指挥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指挥体系和指挥程序。
指挥体系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部门的指挥员,指挥程序则包括信息收集、指挥调度、情报研判等环节。
4. 应急支持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支持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包括应急设施建设、物资储备、医疗救援、后勤保障等,以确保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5. 信息通信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强调了信息通信的重要性。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
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办函[2015]64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23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
知
(粤办函〔2015〕64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3日
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
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对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突发事件需要我省协助处置的,我省派出的应急救援队伍受领应急处置任务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完善各项预防措施,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同时,常备不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依法管理。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高效运转。
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2、设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机构要明确职责,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5、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应急队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实战经验。
6、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7、加强与国际、国内相关组织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7日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本办法所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和鼠疫防治站(所)。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做到反应及时、沉着应对,科学防治、规范管理,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
第五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条突发事件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和发生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迅速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一)指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医疗救治,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发生原因、涉及人群、地域范围、危害程度、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研究,科学分析,报告情况,提出防治规范和工作指引,采取控制和预防措施;(二)指令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科研机构整合科研资源,开展科研协作和联合攻关;(三)指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调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必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四)必要时,经省指挥部决定,依法对传染病疫点或者疫区采取封锁、隔离、疏散、停市、停会、停演、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五)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引言突发事件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具有突然性、突破正常发展轨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事故和灾害事件。
为了更好地应对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广东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广东省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与应急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对社会的影响程度,我们将突发事件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不同级别的突发事件在应急响应上有不同的要求和措施。
三、应急响应程序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应急级别,广东省将实行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和三级应急响应。
2. 应急响应流程(1)接报和研判: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应立即接报,并根据事件的情况进行研判,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2)发布警戒指令: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相关部门发布相应的警戒指令,通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准备应急措施。
(3)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警戒指令,组织协调各类资源,制定应急行动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应急处置:根据应急行动方案,有序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救援、抢险、疏散等。
(5)评估总结: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评估总结,为今后的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经验和教训。
四、应急资源保障1. 人力资源广东省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人才库,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资源广东省将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包括食品、水、医疗物资、通讯设备等。
3. 技术资源广东省将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提高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指挥水平。
五、公众应急教育与培训广东省将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教育与培训,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和应急意识。
同时,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公众引导和疏导工作。
六、网络防控和舆情应对针对网络安全和舆情影响,广东省将加强网络防控的能力建设,及时回应和应对网络上的谣言和不实信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0•【字号】粤办函〔2020〕320号•【施行日期】2020.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0日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2.2 地方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3 运行机制3.1 预防监测评估3.1.1 预防3.1.2 监测3.1.3 评估3.2 预报预警3.3 应急处置3.3.1 信息报告3.3.2 先期处置3.3.3 灾区监测3.3.4 响应启动3.3.5 现场处置3.3.6 社会动员3.3.7 响应终止3.4 信息发布3.5 恢复重建3.5.1 制订规划3.5.2 征用补偿3.5.3 灾害保险4 应急保障4.1 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避难场所保障4.5 基础设施保障4.6 平台保障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6.1 名词术语6.2 预案管理6.3 预案衔接6.4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指导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推进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前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职责分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对人群造成严重危害,且应对难度极高;2.二级响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需调动较大力量和资源应对;3.三级响应: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需部署相应力量和资源应对;4.四级响应: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相对容易应对。
三、应急预案1. 一级响应1)组织指挥体系省级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由省长担任总指挥,省应急管理厅、公安、武警、消防、医疗卫生、通信、军队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工作组,各市(地)、县(市、区)设立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由市(地)、县(市、区)长担任总指挥。
2)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实施救援、抢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医疗卫生救治;•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调动社会资源,向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救济。
3)其他措施•全面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抢险、防范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督促地方政府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得到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和信息。
2. 二级响应1)组织指挥体系省级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由省长担任总指挥,省应急管理厅、公安、武警、消防、医疗卫生、通信、军队等有关部门代表组成工作组,各市(地)、县(市、区)设立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由市(地)、县(市、区)长担任总指挥。
2)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立即投入救援、抢险、防范等工作;•加强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险情扩大化;•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医疗卫生救治;•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调动社会资源,向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救济。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一项旨在结合我国安全趋势和突
发事件风险,制定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广东省居民、
经济发展安全的重要办法。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
1. 省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制定,依法协调各部门、行政
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落实突发事件的联防联控制度。
2. 各市、自治县、县级市及高校等应按照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要求,分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将该等应急预案上报备案省政府,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应急预案的印发
省人民政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备案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将由省统一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部门、行政机关和有关职
能部门应当按照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落实。
三、应急预案的调整
随着安全防护技术的发展和变化,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原因也在不
断发生变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及时调整,以适应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的需要。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
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开始时,由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机
构发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通告,并在各地区传播,作出必要的反
应和准备。
2. 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的过程中,各部门、行政机关和有关
职能部门应当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应尽职守,落实突发事件的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置措施。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
对现代管理的一种新的发展方向,以明确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广东省居民、经济发展安全。
它是一项重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将
为社会提供一个安全和平的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4•【字号】粤府办[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3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我省应急预案体系由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省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6大类组成。
省总体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专项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其牵头单位由省政府应急办提出,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省部门应急预案由省有关单位制定。
地方应急预案参照省的有关做法制定。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落实上一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08•【字号】粤府函〔2022〕54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2〕5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省人民政府2022年4月8日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2.2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省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2.4 地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2.5 前方工作组2.6 专家组3 运行机制3.1 风险防控3.2 监测预警3.2.1 监测3.2.2 预警3.3 应急处置与救援3.3.1 信息报告3.3.2 响应启动3.3.3 先期处置3.3.4 指挥协调3.3.5 处置措施3.3.6 社会动员3.3.7 响应结束3.4 后期工作3.4.1 总结评估3.4.2 事件调查3.4.3 善后处置4 应急保障4.1 救援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交通保障4.5 通信保障4.6 技术保障4.7 保险制度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7 附件7.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7.1.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7.1.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7.1.3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7.1.4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7.2 省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主要职责7.2.1 综合协调组7.2.2 污染处置组7.2.3 专家咨询组7.2.4 应急监测组7.2.5 医学救援组7.2.6 新闻宣传组7.2.7 社会稳定组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总则为了加强广东省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1.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全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向全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
2. 各市、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救援和救助。
3. 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具备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医疗、抢险等方面。
三、预警与信息发布1. 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2.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紧急通告、警报、预警信息等,确保信息准确、快速传达到每一位受影响的群众。
四、应急响应1. 突发事件等级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划分突发事件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
2. 应急响应措施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并开展救援行动。
3. 条件保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装备物资、通信和交通工具等。
五、社会参与1. 群众教育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
2. 志愿者招募组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接受培训,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媒体宣传积极配合宣传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传递正面信息,避免谣言传播。
六、应急演练与评估1. 定期演练每年组织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2. 演练评估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改进预案和救援措施。
七、应急处置1. 救援行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抢险工作。
2. 伤员救治根据伤员伤情,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确保医疗资源的充足和合理分配。
3. 灾后重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展开灾后重建工作,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基础设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1•【字号】粤府办[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8〕1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四月一日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的发布,向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发布预警信息,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第四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和宣布解除警报。
第五条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需要发布的预警信息要按预警级别统一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并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3•【字号】粤府函〔2013〕92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的通知粤府函〔2013〕8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和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机制,大力支持专家组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共同推动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3年5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三章人员组成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五章保障措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2013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和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成员资格认定、入选及专家组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三条专家组为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出谋献策,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主要包括:(一)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应急管理研究重大课题,参加各类应急管理学术交流活动,开展深层次应急管理理论研究。
(二)参与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及重大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安全风险评估,推动健全行政决策社会安全风险评价机制。
(三)应邀参与对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事后评估工作,总结应对工作经验。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广东省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工商业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其发生可能对广东省的社会秩序、经济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这些突发事件,确保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广东省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与指挥1. 领导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配备各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 应急指挥层级为了保证应急指挥工作的及时性和协调性,广东省设立了中央指挥部、省指挥部和市级指挥部,实现指挥系统立体化和分级化。
3. 信息通讯网络建立健全省级与市级之间、市级与县级之间的信息通讯网络,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准确汇总,为各级指挥部提供必要的消息和数据支持。
三、应急资源与措施1. 专业力量广东省将动员公安、消防、卫生健康、交通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建立专业救援队伍,提供各类抢险救援和人员疏散等应急措施。
2. 物资保障并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建立物资储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水源、药品、通信设备等,确保广大群众在突发事件中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运行的正常。
3. 预警与发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预警系统,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通过公众号、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和处置指导,并指导各级媒体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全方位报道与宣传。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突发事件的分类与级别根据事件的性质与影响程度,将突发事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级别。
一级事件为最严重的突发事件,二级事件为次重,三级事件为较轻。
2.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从预警、应急响应、紧急响应等级别,以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3. 分工与协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部门密切协作,明确各部门间的职责与资源支持。
广东省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通知
广东省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通知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火灾事故,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广东省制定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指导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火灾应急预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组织1. 省级应急指挥部省级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牵头,成员包括公安、消防、安监、民政、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指导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工作。
2. 市级应急指挥部市级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负责指挥、协调本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3. 县级应急指挥部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成立,负责指挥、协调本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案流程1. 火灾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中心负责收集、核实事故信息,协调应急资源。
2. 各级指挥部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和设备赶赴火灾现场,指导现场处置工作。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处置、疏散人员、救援伤员等工作。
4. 公安、安监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追究责任。
5. 民政、卫生部门应组织力量开展灾后救援、安置受灾群众、医疗救治等工作。
6. 交通、通信部门应及时恢复交通、通信秩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7.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灾情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加强指挥协调。
8. 火灾事故的救援、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评估工作,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四、人员疏散和安置1. 发现火灾事故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火灾报警器,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及时安全撤离。
2.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疏散演练和逃生通道的管理规定,保证人员在突发火灾事故中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
3. 民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开展灾后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提供生活物资、临时住所等帮助。
四、应急物资保障1.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灾情需要,调拨应急物资,包括灭火器材、救援装备、伤员救治物资等。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的通知
作者:;
作者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2008
卷:000
期:019
页码:P.6-11
页数:6
中图分类:D922.1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广东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管理工作;办事机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政府办公厅
摘要:粤府办[2008]3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1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18号)
无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5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健康委反映。
【总页数】13页(P2-14)
【作者】无
【作者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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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办[2008]3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24
【实施日期】2008.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2008〕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我省应急预案体系由省总体应急预案、省专项应急预案、省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6大类组成。
省总体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省专项应急预案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其牵头单位由省政府应急办提出,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省部门应急预案由省有关单位制定。
地方应急预案参照省的有关做法制定。
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落实上一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
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相关应急行动方案。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负责省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省政府应急办具体负责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各地级以上市应急预案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协调和监督工作,其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相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类型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其制定单位负责。
第七条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分级指导的原则,督促、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八条各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应急平台,提高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国家、省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二)体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军地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指导方针;
(三)保持与上级和同级应急预案的紧密衔接,保持与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
(四)适应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