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岔路口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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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的路权

机动车的路权
活动的权力。 占用权:就是除去“处分权”以外的财产拥有权,可以占有和使用,不能处置与处分。占用 权就是“占有”和“使用”的合称。
通行权:公民都有在公共道路上通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占公共道路以至
侵犯他人的通行权。 先行权:在交叉路口等处,各方交通参与者都享有通行权,为避免相互干扰,法规作出了们 应的让行规定,合理分配了先行权,使大家都能先后有序地通过,此行权是指交通参与者
在有道路通行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在一定道路空间上优先进行交通
机动车的路权
2013年10月14日
路权
路权即交通参与者的权利,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 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可分为上路行驶权、通行权、先行权、占用权。
上路行驶权是指上路行驶的车辆及其驾驶人,必须符合交通法规规定的条件,才有权上路
行驶。 1.新车:车辆购置手续、车辆强制保险、临时牌照。 2.非新车: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路权判断最简单方法

路权判断最简单方法

路权判断最简单方法
路权判断最简单方法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路权问题,例如在路口等待时,不知
道自己是否有权先行。

路权判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能,它可以帮助
我们避免交通事故和纠纷。

下面介绍一些简单的路权判断方法。

1. 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是最常见的路权判断依据。

当信号灯变绿时,表示该方向
的车辆有权先行;当信号灯变红时,表示该方向的车辆需要停车等待。

此外,还有黄灯和箭头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

2. 车辆位置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车辆位置也可以作为路权判断的依据。

当两辆车相遇时,靠右侧的车辆有权先行。

如果两辆车都在中间,那
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看谁先到路口或者看谁需要转弯等。

3. 车辆行驶状态
车辆行驶状态也可以作为路权判断的依据。

例如,当一辆车正在掉头或者倒车时,其他车辆需要停车等待。

此外,如果一辆车正在变道,那么需要看它是否已经打开了转向灯,如果已经打开了转向灯,那么其他车辆需要让路。

4. 行人优先
在路口或者人行横道上,行人优先。

当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车辆需要停车等待;当行人已经通过人行横道时,车辆可以继续行驶。

总之,路权判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能,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练习和总结。

通过上述简单的路权判断方法,我们可以更加安全和顺畅地行驶在道路上。

过红绿灯的交通规则

过红绿灯的交通规则

过红绿灯的交通规则
过红绿灯时,应遵循以下交通规则:
遵守信号灯。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进行。

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1. 右侧车辆优先。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

2. 右转让直行。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的车辆应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3. 右转让左转。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的车辆应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

4. 左转让直行。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左转的车辆应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5. 让行标志须让行。

有让行标志的路口,需让行标志的一方让行。

6. 特殊路口。

如环形路口,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应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7. 信号灯交替时。

如果前车在上一个信号灯循环时进入路口,还没来得及完全穿过路口就变为红灯,此时应让已经驶入路口中的车辆优先通过。

8. 注意左转箭头灯和圆灯。

有左转箭头灯时,左转看箭头灯;直行看圆灯;右转不受限制。

9. 直行和左转信号灯的使用。

只有圆灯时,可以直行和左转,也可以右转;红灯时只能右转。

10. 特别注意红绿灯上面的指示方向箭头。

方向灯为绿灯时可以按指示方向箭头方向行驶;方向灯为红灯时不可按指示方向箭头方向行驶。

11. 礼让行人。

在路口遇到行人时,应礼让行人,让行人先通过路口。

12. 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将面临罚款和驾驶证扣分的处罚。

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设计研究

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设计研究

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设计研究摘要: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长,“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的一种通病,交通问题已逐渐成为阻碍、制约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成为城市管理的热点和难点。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优化设计引言交叉口是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咽喉。

但目前交叉口存在行车速度低、事故率高、交通拥挤甚至交通堵塞等弊病。

因此,如何改善进行交通组织设计水平及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势在必行。

一、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的重要性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是运用交通工程技术和管理手段,系统地对区域内道路进行交通分析;根据道路功能,组织、协调、疏导交通流,平衡道路交通流量,使道路通行能力与交通流量基本协调,缓解交通需求矛盾。

常规的道路工程设计,只是依据规划对道路工程本身进行几何设计,对影响道路使用质量的交通组织设计未予足够重视,当建成道路发生交通堵塞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时,交通管理部门只能做些“疏导”管理工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存在问题。

实际上,道路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条件不同,吸引的交通流也不同,交通流对道路的需求是千差万别,特别是中心城市区道路的改、扩建时,道路工程若不做好交通组织设计,等道路建成后发生问题时再想法进行拓宽改造,则恐难实施,不仅对整个交通系统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存在工程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等诸多问题。

交通组织设计有别于“交通工程设计”与“交通设施设计”,是近年来为改善城市交通,提高交通效率而提出的“交通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交通组织设计的重要性在于:做好交通需求分析,合理组织区域交通,充分发挥路网功能,保障交通安全。

二、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的目的道路交通组织设计的目的就是使车辆在整个研究区域的路网上的运行更有序,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道路资源,并使车辆的总体运行时间最短,实现研究区域内交通的良性运行。

理想的交通组织涉及了城市规划设计、道路工程设计、交通管理三个领域的知识,道路交通组织设计的成果是从道路规划开始,贯穿于城市规划、道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交通工程设计以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整个阶段。

浅析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中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公路平面交叉口在设计方面尚是薄弱环节,往往成为交通事故黑点。

针对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阻塞现象严重的问题,对现状平面交叉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了安全、经济、合理的交叉口优化设计原则、布置及设计方法,通过交叉口优化设计,解决了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的安全问题以及提高了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叉口;优化设计;渠化;冲突一、引言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道路网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平面交叉口作为城市道路网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节点,是行人、车辆的汇合、转向、分流的地方,是道路网灵活性的关键所在,但同时由于交叉口处交通量大、冲突点多,是交通事故多发地。

我国对国内城市的交通事故抽样统计表明:发生在交叉口的交通事故数约为30%。

由此可见,对交叉口进行优化设计,使其发挥最大效能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道路系统多为网状结构,其主要特点是道路网密度高,路网节点——交叉路口数量多,交叉路口已成为城市道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道路系统整合设计是目前道路发展的最高层次,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道路设计行业的体现,它要求道路设计方法要进行观念的调整、目标的调整,以及系统结构的调整。

二、现状城市道路交叉口存在的主要问题道路设计要避免孤立单一的设计思路,要把它放在现有道路网系统、交通系统中审视和考察与现有道路网系统的协调和融合。

1.交叉口车道渠化不合理在城市道路设计中,支路与支路相交一般不需进行交叉口渠化设计,除此以外的其他道路相交,都需要对等级较高的道路或者两条道路进行渠化设计。

通过渠化设计,设置专用左转道、右转道,保证交叉口的车流处于有序状态。

从现状调查的城市道路交叉口来看,大多数平面交叉口的渠化存在不合理或者没有渠化的现象。

2.路口车道数划分不合理交叉口进出口车道数对整个道路网系统通行能力有较大的影响。

因此,交叉口进出口的车道数一般多于标准路段(比标准路段多1 到2 个车道)。

城市道路路权分配实施意见

城市道路路权分配实施意见

城市道路路权分配实施意见城市道路路权分配是指对城市道路上的各个交通参与者的行车权益进行分配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安全,城市道路路权分配需要遵循以下实施意见:1. 法律法规的支撑:城市道路路权分配应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规则等。

各地政府应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明确各交通参与者的行车权益和责任。

2. 多元化的参与者:城市道路上的交通参与者包括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等多个群体,路权分配应充分考虑不同参与者的特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

3. 分层次的道路网络:城市应建立分层次的道路网络,合理分配不同道路层次上的行车权益。

主干道应优先满足机动车的通行需求,次干道则应兼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需求,行人专用道应保障行人交通安全。

4. 停车管理:城市道路路权分配还需兼顾停车需求,建立合理的停车管理制度,通过限制停车时长、收费停车等措施,促使车辆合理停放,减少道路拥堵。

5. 交通管理信息化:城市道路路权分配的实施需要借助交通管理信息化技术,如智能信号灯、交通监控设备等,提高交通运行的效率和安全性。

6. 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城市道路路权分配需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促进良好的交通行为。

7. 动态调整和评价:城市道路路权分配应根据交通需求和道路交通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及时评估分配效果并进行改进。

总之,城市道路路权分配的实施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多元化考虑各交通参与者的需求,建立合理的道路网络和停车管理制度,借助信息化技术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同时进行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动态调整和评价分配效果。

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路权的概念和种类

路权的概念和种类

路权的概念和种类
路权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权利,以及在道路上先行通过和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

路权是一种交通规则,规定了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方式和优先顺序,以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路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根据道路类型划分:根据道路的等级和功能,路权可以分为高速公路路权、城市道路路权、乡村道路路权等。

2、根据交通方式划分:根据交通方式的不同,路权可以分为车辆路权、行人路权、非机动车路权等。

3、根据行驶方向划分:根据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方向,路权可以分为单向行驶路权和双向行驶路权。

4、根据优先顺序划分:根据车辆在道路上的优先顺序,路权可以分为先行路权和次行路权。

5、根据使用性质划分:根据道路的使用性质,路权可以分为公共道路路权、私人道路路权、商业道路路权等。

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和标志,尊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路权,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

道路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路权管理和监管,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以维
护道路交通的秩序和安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

If you want to live an ordinary life, you will encounter ordinary setback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因果关系原则。

(三)路权原则。

(四)安全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应是交通事故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人不负事故责任。

故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先考察当事人是否实施了违法行为。

(二)因果关系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起到作用,才能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要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

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之间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条件规则。

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结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均为原因。

实践中,凡是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行为,都应该确认为是在交通事故中起作用的行为。

一般来说,违反道路通行规则的致险行为,违反安全注意义务的避险行为是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行为。

交通事故认定不仅要确认当事人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作用,而且要确认其作用大小,因此需要从因果关系联系的紧密程度加以评判:因果关系联系紧密的,其作用就大;因果关系联系松散的,其作用就小。

(三)主观过错原则过错是指当事人行为在造成交通事故中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这里的故意是指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不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故意造成事故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交通事故。

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违法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不是判断过错严重程度的依据。

因为过错是针对后果而言的,没有后果也就谈不上过错;有了后果就要看行为对后果的实际作用,有作用就有过错;作用大过错就严重,作用小过错就一般。

车辆行驶中的道路优先权

车辆行驶中的道路优先权

车辆行驶中的道路优先权在日常生活中,车辆行驶是我们经常会面对的情况之一。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道路优先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道路优先权决定了车辆在不同交通场景中的行驶顺序,对于保证交通秩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车辆行驶中的道路优先权的相关问题。

一、交叉路口中的道路优先权在交叉路口,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通常情况下,绿灯表示通过,红灯表示停止。

绿灯下,直行车辆和转弯车辆都有行驶权,但直行车辆的优先权较高。

直行车辆应保持直行,而转弯车辆则需礼让直行车辆。

当交通信号未提供指示时,按照右侧车辆优先原则,右侧车辆具有优先通过的权利。

二、非交叉路口中的道路优先权在非交叉路口,道路上通常会有让行标志或标线。

车辆需要根据这些标志和标线来判断道路优先权。

一般来说,车辆在无标志和标线的情况下,应遵守右侧车辆优先原则。

即右侧车辆有优先通过权,在转弯时需要礼让直行车辆。

三、窄路相遇时的道路优先权当车辆在窄路上相遇时,遇到对面来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道路优先权。

如果道路宽度不足以同时容纳两辆车通过,一般来说,宽度更大的车辆(例如大卡车)具有优先通过权,而宽度较小的车辆(例如自行车)则需等待。

四、人行横道中的道路优先权对于行人穿越人行横道时,车辆需要给予充分的优先权。

车辆应停车等待行人全面通过,禁止超车或者绕行行人横道。

这是为了保障行人的安全,促进交通秩序。

五、紧急当紧急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行驶时,具有特殊优先权。

其他车辆必须让行,切勿阻碍紧急车辆的通行。

为了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司机应及时让出道路,确保紧急车辆能够快速到达目的地。

六、总结综上所述,道路优先权在车辆行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理遵守道路优先权规则,可以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稳定。

无论是在交叉路口、非交叉路口还是窄路相遇时,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行使道路优先权。

同时,在遇到行人横道和紧急车辆时,我们也应当主动让行,以确保交通安全。

只有在道路优先权得到尊重和遵守的前提下,车辆行驶才能更加顺畅和安全。

常见道路交通问题解释

常见道路交通问题解释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 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 先通行的 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 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四、通过交叉路口的规则
(三)摩 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米。两轮摩 托车 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 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 载客汽车除车身 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 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 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 过4米。
说明:以下图解中均为A车全责。
(10)在没有中心隔离 设施或者 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 时,下 坡车未 让上坡车先 行的;但下 坡车已行至中 途而上 坡车未 上坡时,上 坡车未 让下 坡车先行的。 (11)在没有中心隔离 设施或者 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 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 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二、路权规则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 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 距离; •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 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 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 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山路,不靠 山体的一方先行;
有关速度标志
一、速度限制规定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 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 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里: •进出非 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 口急弯路、窄 路、窄桥时;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 内时; •在冰雪、泥泞的道 路上行驶时;

道路上的优先通行规则

道路上的优先通行规则

道路上的优先通行规则在城市现代化的发展中,交通流量不断增长,各类车辆相互穿梭在繁忙的道路上,各种交通事故也不时发生。

为了保证道路交通能够顺利、安全进行,各国普遍制定了道路上的优先通行规则。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优先通行规则,以及应该如何在道路上正确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交通顺畅和行车安全。

1. 路口的优先通行规则在道路交通中,路口是交通流量集中的地方,也是交通事故高发的区域。

因此,制定了优先通行规则来保证交通秩序。

1.1 直行优先在“先到先行”原则下,如果两车辆同时到达交叉路口,直行车辆优先通过,轻微转向的车辆也可以继续前行。

这主要适用于两车辆同时到达且一个是右转或左转的情况。

直行车辆无需让行。

但是,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或信号灯指示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1.2 右转优先右转车辆优先通行是许多国家的交通规则之一。

当车辆行驶到有交叉路口并且准备右转时,必须给予过去任何直行或左转车辆的优先权。

虽然右转车辆有优先权,但仍要注意确认安全,毕竟保持高度警惕是必要的。

1.3 交通信号灯的作用交通信号灯在道路交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红灯停,绿灯行是普遍适应的原则,但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在信号灯刚切换为绿灯时,应保持谨慎,防止其他方向违规行驶。

可以延迟几秒钟再起步,以确保安全通过。

- 在黄灯出现时,司机应当根据路况和车速来判断是否停车。

如果过黄灯时安全距离足够,可以继续通过,但是强烈建议在黄灯出现时选择安全的方式停车。

2. 车道优先规则在多车道道路上,也有一些规则来确保交通顺畅。

2.1 快车道优先在高速公路等多车道路段上,通常右侧行驶的车辆拥有优先权。

慢行车辆应将快速车道留给超车或者急迫出口的车辆使用。

这样可以保持道路的通行效率,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2 路口右转车道在城市道路中的交叉路口,通常设置了专门的右转车道。

行驶在右转车道的车辆应当给予左转、直行车辆优先通行的权利。

而左转或直行的车辆要确保右转车辆的安全通过。

路口路权之争:你必须明白的让行规则

路口路权之争:你必须明白的让行规则

[MISSING IMAGE: , ]哪怕是对于一些老司机,问起交叉路口路权,也未必条条清楚,但是这些条条在事故判责的时候,却是最关键的因素。

今天就给大家捋一捋这些马路上的路权之争,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妥善处理。

如果路口有明确的信号灯或者标示,则按照信号灯或者标示来形式,如果路口有禁止标示(禁止调头等等),则一定不要违反标示的禁止事项。

01、转弯让直行,在没有信号灯或者指示牌的路口,如果你需要拐弯并道或者调头,要让行直行车辆,无论是对面来的还是后面来的。

一旦发生碰撞,拐弯或者调头的车辆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

(A车应让B车先行后再调头或者并线)[MISSING IMAGE: , ]02、在双(多)车道并为单车道的情况下,同时交通信号指示或者交警指挥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并排的左侧车道车辆让右侧车道车辆先行。

如果发生事故,左侧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图中白色车辆让黑色车辆先行)[MISSING IMAGE: , ]03、在十字路口,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右拐不限行且对面左拐的情况下,右转车辆让对面左转车辆先行;(图中A车要让B车先行,发生碰撞,A车负全责或主责)[MISSING IMAGE: , ]04、在十字路口,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在直行和左转同时绿灯的情况下,左转(调头)车辆让对面直行的车辆先行;(图中白色车辆应让蓝色车辆先行,若发生碰撞,A车负全责或主责)[MISSING IMAGE: , ]05、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图中A车要让B车先行)[MISSING IMAGE: , ]这里有两种情况的让行:(1)通过路口左转车,让右方道路直行和左转车。

(2)通过路口直行车,让右方道路直行和转弯车,包括左转和右转。

06、十字路口正常右转车辆和右方路口调头车辆相遇,调头车辆让正常行驶的右拐车辆。

(根据:国条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路权分配的三个原则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路权分配的三个原则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路权分配的三个原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路权分配是指在道路交通管理中,为了保障各类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性,对于不同交通主体在使用公共道路上的优先级、限制条件以及相互关系进行规定和安排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的路权分配,可以实现道路交通系统高效运行,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拥堵发生。

本文旨在介绍与讨论路权分配的三个原则,这些原则包括贡献原则、需求原则和公平原则。

这些原则是制定合理和可操作的交通政策的基础,也是确保道路交通系统有效运行的核心。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介绍:第一部分是引言,对文章内容进行概述,并明确文章目标;第二部分将详细介绍和解释路权分配的三个原则;第三部分将针对每个原则进行概述及解释;最后一部分是结论,总结本文主要观点并提供未来研究或行动的建议或展望。

1.3 目的撰写本文的目的有以下几点:首先,深入探讨路权分配的三个原则,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展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对每个原则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以便读者理解其含义和操作方法;最后,通过本文的撰写,旨在启发交通管理者、决策者和相关研究人员关于路权分配的讨论,并为未来交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2. 路权分配的三个原则:路权分配是指对不同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使用上的权限和义务进行合理分配的原则和规定。

下面将介绍路权分配的三个原则。

2.1 第一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安全和保护生命。

在路权分配中,确保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一点。

这包括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道路使用机会,并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没有威胁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道路。

此外,道路管理者应该采取措施来减少事故风险,例如设置交通信号灯、斑马线、限速标志等。

通过遵守第一个原则,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行人、自行车骑手、摩托车骑士和汽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

2.2 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效率和流动性。

在路权分配中,我们需要考虑到交通参与者包括行人、自行车骑手、摩托车骑士和汽车驾驶员等不同方式的道路使用需求。

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优先通行权

道路优先通⾏权
⼀、各类机动车的优先通⾏权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程救险车的优先通⾏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1款的规定,这类车辆可以使⽤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期下,不受⾏驶路线、⾏驶⽅向、⾏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应当让⾏。

2、道路养护车、⼯程作业车的优先通⾏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1款的规定,这类车辆在进⾏作业时,可以享有优先通⾏权,但有⼀个前提:不得影响过往车辆通⾏,⽽且其权利内容只是⾏驶路线和⽅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仍需遵守⾏车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该条规定了其他过往车辆和⼈员的注意避让义务。

3、洒⽔车、清扫车等机动车的优先通⾏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2款的规定,这类车辆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驶的限制,但不得逆向⾏驶。

4、法律特别规定的车辆的优先通⾏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在专⽤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其他车辆不得进⼊专⽤车道内⾏驶。

⼀、⾏⼈的优先通⾏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的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时,⾏⼈相对于机动车享有优先通⾏权;即使⾏⼈已经违章,车辆仍应当减速慢⾏、注意避让⾏⼈。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在通过⼈⾏横道或是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机动车应当避让。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车辆应当避让弱势群体之⼀的盲⼈。

法律规定了两⽅⾯的保护:⼀是其出⾏应当使⽤盲杖或采取其他导忙⼿段;⼆是规定盲⼈在道路上⾏⾛时,车辆应当避让,⽽不管盲⼈是否按照交通信号⾏⾛。

金华市交叉路口交通控制情况调查及建议

金华市交叉路口交通控制情况调查及建议

金华市交叉路口交通控制情况调查及建议作者:王建军来源:《价值工程》2010年第26期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交通越来越拥挤,分析目前的金华市区交叉路口交通控制现状,对金华市交通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可行的建议,希望通过合理的交通控制以期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urban traffic became more and more congested.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intersection traffic control in Jinhua City, discussed the problems of traffic control Jinhua City, and put forward feasible suggestions to hope to bring enormous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by reasonable traffic control.关键词:交通控制;交叉口Key words: traffic control;intersection中图分类号:U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6-0130-010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进入家庭势不可挡。

至2009年金华市区户籍人口92.38万人,拥有民用汽车66530辆,私人汽车48744辆。

而城市道路建设用地有限,民用车、私家车的迅速增长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交通的拥挤。

城市交通拥挤大多发生在交叉口及其附近。

传统上解决交叉口交通拥挤和堵塞的方法就是进行交通控制。

合理先进的交通控制方式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金华市区交叉路口交通控制现状1.1 交叉口固定信号控制目前,金华市区交叉路口主要采用的是单个道路交叉口固定信号控制,其又称孤立交叉口信号控制,指对单个或多个道路交叉口采用信号控制,但各个交叉口之间在信号配时方案上没有关联,信号配时方案的生成和调整是各自独立进行的。

路口路权之争你必须明白的让行规则

路口路权之争你必须明白的让行规则

路口路权之争你必须明白的让行规则在道路交通中,路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交通节点,而路口的通畅与否往往与驾驶员的遵守让行规则密切相关。

然而,在路口处,可能会出现路权之争的情况,即不同车辆在同一时间争夺通过路口的权利,从而导致交通堵塞和事故的发生。

因此,为了避免路权之争的发生,驾驶员必须明白和遵守让行规则。

首先,驾驶员必须明白的是,在路口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遵守交通信号灯是最基本的原则。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停等待。

当信号灯变为绿灯时,具有绿灯方向的车辆有优先通过路口的权利,而具有红灯方向的车辆则需要停车等待。

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行驶,不得闯红灯,否则不仅会被罚款,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其次,当信号灯处于故障状态时,驾驶员应该按照特殊规定行驶。

一般而言,交叉路口处的信号灯故障时,驾驶员应将其视为无信号灯处理,以谨慎驾驶为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应该根据交通状况,主动减速让行,确保过路口的安全。

此外,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驾驶员需要根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状况判断让行顺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遇到未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交叉口时,如果相互之间没有交通标志或者交通标志不一致的,车辆无交通标志的优先通过;如果相互之间有交通标志,应按照标志的规定行驶。

此外,还需要根据交通标线和交通状况进行判断。

一般而言,靠右行驶的车辆有优先权,即右侧行车道的车辆比左侧行车道的车辆有优先通过的权利。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例如,当有公共汽车或者电车驶入或退出非机动车道时,驾驶员应停车让行。

当执行特种车辆任务的响应车辆、护卫车辆、工程救险车辆、慢行车辆、专用通行车辆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时,其他车辆也应该停车让行。

综上所述,驾驶员在路口处需要明白的让行规则有信号灯的遵守、信号灯故障时的特殊处理、交叉路口无信号灯时的判断让行顺序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让行要求。

只有驾驶员明白和遵守这些让行规则,才能保证路口交通的顺畅和安全,减少路权之争的发生,真正做到互相让行、礼让他人,共同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共有三项内容。

第一项内容是关于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规定。

这里的“人行横道”是指在道路上施划的专门供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的标线路段,俗称“斑马线”。

人行横道本身就是道路路面的一部分,通过专门的标线和道路平面交叉,行人一般通过交通信号灯的控制和交叉道路上的车辆交替获得路权通行。

这里的“过街设施”是指地下道或者过街天桥,这些过街设施和道路立体交叉,所以不受交叉道路上通行车辆通行的影响,也不用接受交通信号灯的控制,行人随时可以通过这些设施过街。

本条第二项内容是关于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规定。

这里所指的交通信号灯是指设置在人行横道两端的人行横道灯,人行横道灯由红、绿两色灯光组成。

在红灯镜面上有一个站立的人形象,在绿灯镜面有一个行走的人形象。

一般设在人流较多的重要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两端。

灯头面向车行道,与道路中心线垂直。

路段中间的人行横道,可视实际需要设置行人按钮式的人行横道信号灯,车辆如遇行人需要横过车行道时,应让其优先通过。

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规定,在红灯镜面上有一个站立的人形象出现场合,表示人行横道禁止行人通行,此时,行人不得横过道路;在绿灯镜面有一个行走的人形象出现时,表示人行横道允许行人通行,此时,行人应当尽快横过道路。

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根据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取得优先于车行道上机动车的通行优先权。

《平面交叉路口的规划与设计》连载(六) 第五章 冲突与驾驶任务分析(一)

《平面交叉路口的规划与设计》连载(六) 第五章 冲突与驾驶任务分析(一)

《平面交叉路口的规划与设计》连载(六)第五章冲突与驾驶任务分析(一)文I 徐耀赐5.1前言交通冲突是指不同交通流(含人流、车流)在行进 过程中互有抵触、碰撞的情况,简称“冲突”,可能是 车与车之间的冲突,也可能是人与车之间的冲突,冲突 的结果可能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为了避免产生道路交 通事故,道路交通工程规划设计者就必须构思如何正 确有效解决“冲突”造成的问题。

冲突分析理论也称 之为冲突分析技术,两者在道路交通工程与管理领域 中都以CAT 简称。

CAT 在平面交叉路口的规划设计过 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角色,路权分配或路权指派、交 通控制设计时都应以详实的冲突分析理论为依据。

进行平面交叉路口冲突分析主要有下列目的:1 •平面交叉路口各交通流的冲突分析与路权分配 或路权指派息息相关。

路权分配是指利用道路交通法 规、交通控制设施(标志、标线、信号)或执法人员,清 楚告知驾驶人与行人,可行进的时间、范围、方向,以 及车流、人流拥有的优先路权。

以无信号交叉路口为 例,其路权分配的依据是相关道路交通法规及交叉路 口的标志、标线。

信号交叉路口路权分配的主体是以信 灯号显示为主,标线、标志与道路交通法规为辅。

2.路权分配必须以冲突分析的结果为基础,即交通流线的规划设计必须与路权分配完全结合,达到兼 顾运输效率与交通安全的多重目的。

3.冲突面、冲突点存在于各种平面交叉路口的物理区及其邻近范围内,所以详实的冲突分析是交叉路 口正确配置车道与交通控制设施的有利根据,这样才 有可能消除或减少冲突面、冲突点。

4.每个平面交叉路口的特性不同,所以冲突分析的内涵也有差异。

5.2平面交叉路口的交通冲突点如图5-1所示,在典型双向均双车道的无信号十 字平面交叉路口,车辆流线可能是直行与转向,其中 转向可再分为右、左转向(此处未考虑掉头),除此之 外,还有合流与分流。

图5-1无信号平面交叉路口的可能车流冲突点分布图图5-1所示,由于车流复杂,车流之间产生冲突的 机会较大,其可能产生的冲突点共有16个,此外,汇流 与分流可能造成的冲突各有8个。

路权法责任判定

路权法责任判定

路权法责任判定
路权法是指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规规定对交通事故中涉及的各方责任进行判定的一种方法。

根据这种方法,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主要依据以下三个方面:
1.事故发生时各方的交通行为:根据各方在事故发生时的交通行为,如遵守交通信号、道路标志、限速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判断各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交通规则不当的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根据各方在事故发生时是否使用了应有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如安全带、安全头盔等,以及车辆是否维护良好等方面的情况,判断各方是否存在安全设施使用不当或车辆不具备安全条件等情况。

3.事故发生时各方的行车姿态与反应:根据各方在事故发生时的行车姿态、反应等方面的情况,判断各方是否存在驾驶技术不熟练、反应不及时等情况。

综合考虑以上三个方面的情况,可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

具体责任的划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评判,一般分为全责、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等不同程度的责任。

公路平面交叉设计要点分析

公路平面交叉设计要点分析

公路平面交叉设计要点分析摘要: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交通的行车组织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同时城市人口也在不断增加,加重了城市交通流量负担。

公路工程平面交叉设计对公路交通安全有着很重要的影响,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好交叉口的设计。

文章将从公路平面交叉设计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公路平面;交叉设计;措施当前在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交叉口作为路网中的节点,是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的主要控制点,对城市公路平面交叉口的有效设计能够确保车辆通行的顺畅。

通常在交叉路口很容易发生交通堵塞,若平面交叉口设计对路网设计不合理,不仅会影响道路交通情况,也会影响整条道路的使用。

因此,在对平面交叉口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对车流的合理组织,改善交通状况,有效确保交叉口车辆通行的顺畅,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1平面交叉口的特点(1)交叉口位置的确定,在针对整个道路的设计过程中,交叉点主要发挥的是节点作用,能够实现各条道路之间的相互连接,交叉口的设计不仅能够保证各条道路之间的联系,同时也限制了道路的通信。

因此,在对道路交叉口进行设计的过程中,也是根据道路等级的不同规定了交叉口的最小间距,主要是为了各条道路之间行车的畅通,交叉口位置的选择需要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做好优化。

(2)混合交通流,我国的地域比较广阔,交通设计的规模也在进一步扩大,一些乡村的公路和县乡的公路大量相交,会使交叉口存在混合交通量较大的现象,一些车辆在经过交叉路口时,不注意减速,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需要针对混合交通量较大的交叉口安装安全设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交叉情况复杂,阻碍了视距,在平面交叉口位置行车的过程中,由于情况比较复杂,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需要驾驶员能够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放慢车速,确保在交叉口范围内能够看到各个方向来的车辆。

(4)平面交叉口的形式简单,平面交叉口的主要形式是平面渠化和加辅转角两种,而且当前一些平面交叉口没有安全设施,车流引导处理方法也比较简单,通过在交叉口设置信号灯,车辆在通过平交口的时间会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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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9
禁止行駛機車 13
機車路權
(二)未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機車得在最外側二車 道行駛;單行道得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99-1-1)
2019/9/19
14
機車轉彎規定
一、機車行經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待轉區之交岔路口 左轉,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允許直行時先行駛 至右前方路口之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等該方向號 誌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轉。 (§99-2)
失去知覺
可能致死
昏迷
無法駕駛
8
交通事故不是『意外』
--超過95%人為疏失或違規
闖紅燈 超速失控 酒後駕車 未繫安全帶 其他
2019/9/19
9
三.道路交通事故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 --異常的交通行為
道路交通事故衍生之法律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範圍 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原因
2019/9/19
•開車及乘車要繫安全帶 •多一分觀察 少一分遺憾
2019/9/19
12
機車路權
機車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車道(§99-1)。 (一)已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99-1-2)
1.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不得因左轉而行駛內側車道)
2.單行道道路得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 道行駛。
89年 5,420 24.43
90年 4,787 21.43
91年 4,322 19.24
92年 4,389 19.45
93年 4,735 20.91
人/十萬人口 35 30 25 20 15 10 5 0
94年 4735 20.83
3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暴力犯罪被害死亡人數比較
年度 項目 道路交通事故(X) 暴力犯罪總計(Y)
2
二.交通安全分析
台閩地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死亡率之變遷比較
人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85年 86年
死亡人數 7,077 6,516 死亡率 33.01 30.12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2019/9/19
87年 5,903 27.03
88年 5,526 25.11
故意殺人 擄人勒贖 強盜 搶奪 強制性交 重傷害 恐嚇取財 倍數比(X/Y)
2019/9/19
91年
4,322 342 311 1 5 2 23 -
12.64
92年
4,389 344 309 5 30 -
12.76
單位:人、倍
93年 94年
4,735 326 295 4 4 2 21 -
14.52
4,735 318 293 2 3 17 3
0.08~0.15% (吐氣> 0.55mg/l)
超過0.15%
超過0.5%
2019/9/19
心理狀態
生理
行為
駕駛能力
清醒
無明顯影響
無明顯影響
無明顯影響
陶醉感、心情漸 趨輕鬆、自信心 增加
臉色潮紅、輕度 血壓上升
興奮、情緒鬆弛、 解除抑制
輕中度酩酊、噁 心、心跳加速、 打哈欠
錯亂、情緒異常
中強度酩酊、 顏面蒼白、嘔吐

2,957 2,428 2,007 1,636 1,541 1,490 1,284 1,262 1,248 1,383
A2


A3 交通事故 件 件數總計
23,054 27,176 42,706
69,394
27,714 31,651 58,235
87,028
27,714 33,810 56,631
87,065
29,647 36,225 53,879
86,013
49,782 61,089 84,776 116,349
65,146 78,393 108,182 150,832
112,064 129,495 115,298 104,912,
165,053 193,726 202,799 223,833
14.89
4
台閩地區85年至94年各類交通事故統計表



85
3,643
86
3,162
87
2,720
88
2,487
89
3,207
90
3,142
91
2,725
92
2,572
93
2,502
94
2,767
2019/9/19
A1 死
3,005 2,735 2,507
2,392 3,388 3,344 2,861 2,718 2,634 2,894
133,168 174,437 138,955 153,047 201,705 166,216
274,625 322,030
5
車禍態樣
2019/9/19
6
2019/9/19
7
血液中酒精濃度對人體生理、心理、行為及駕駛能力之影響分析表
BAC
0.03%以下
0.03~0.05%
0.05~0.08% (吐氣> 0.25mg/l)
機車停等區
機車停等區
2019/9/制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路口 (一)依其燈光號誌或指揮行進(§102-1-1) (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刪除左轉但書規定) (§102-1-7) 1.左轉時要讓對向直行車先行。
報告大綱
一.引言
二.交通安全分析及案例 三.道路交通事故處置
四.行車安全知識注意事項
五.結語
2019/9/19
1
一. 引 言
交通的--『功夫世界』 交通警察工作
--維持交通秩序 維護交通安全 提供專業服務
何謂『路權』?
--使用道路的優先權利
執法與安全相關性
---台北女生的觀點
2019/9/19
10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
--保持鎮靜 --救護傷患 報警(消)處理 --設置警示措施 通知保險公司 --遇肇事逃逸牢記車號顏色 --警方處理程序 --事後和解 告訴 鑑定
2019/9/19
11
四.行車安全須知
自我交通安全防衛
•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 •遵守路權規範
--使用道路的優先權利 如:穿越路口、不飆車
麻痺
麻痺、易進入睡 眠狀態、無反射 作用
多話
行為誇張、肌肉 不協調、多辯、 言語不清
步行困難、意識 混亂
講話困難、意識 不清
視覺與反應靈敏性 減弱、對速度及距 離判斷差
反應遲鈍、駕駛 能力受損、判斷 遲疑
判斷力嚴重受損、 體能與精神狀況極 差、駕駛困難
視線搖晃、駕駛進 入恍惚、判斷及理 解力嚴重受損
2019/9/19
15
機車轉彎規定
二、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或)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 線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不得由內側 車道或其他車道左轉彎(§99-2-1)。
禁行機車
2019/9/19
禁行機車
16
機車轉彎規定
三、機車行駛於三快車 道以上單行道道路, 行駛於右側車道或 慢車道者,應以兩 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行駛於左側車道或 慢車道者,應以兩 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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