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农村养老金计算表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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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表
利息 20.31 41.24 62.82 85.08 108.02 131.67 156.06 181.20 207.12 233.85 261.40
养老金月增加 额
4.08 8.29 12.62 17.09 21.70 26.45 31.35 36.41 41.61 46.98 52.52 58.23 64.11 70.18 76.43
累计政府补贴 30 60 90 120 150 180 210 240 270 300 330 360 390 420 450
汝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算系统
100

累计利息 4.03 12.21 24.68 41.57 63.01 89.14
120.11 156.08 197.19 243.60 295.48 353.00 416.33 485.66 561.16
1227.36 1488.77
年利率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237.31 258.46
56.78 61.84
7892.45 8595.91
111.78 116.84
1341.36 1402.09
利息 17.05 34.63 52.75 71.44 90.70 110.56 131.04 152.15 173.92 196.36 219.50 243.35 267.95 293.30 319.45
利息 13.80 28.02 42.68 57.80 73.39 89.46 106.02 123.11 140.72 158.87 177.59 196.90 216.79
32.66
4539.41
养老金月增加 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怎么计算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怎么计算的

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是怎么计算的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待遇由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组成,⽀付终⾝。

⽉养⽼⾦=基础养⽼⾦+个⼈账户总额÷139。

基础养⽼⾦=标准为55元(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1年基础养⽼⾦增加1元。

⼀、城乡居民社会是怎么计算的?城乡居民社会养⽼保险具体计算:1、计算⽅法1、补缴⾦额:补缴⾦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平均×应补年度的⽋缴指数×缴费⽐例×补缴系数:2、个⼈帐户⾦个⼈帐户⾦=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平均⼯资×应补年度的⽋缴指数×11%×补缴系数。

3、个⼈帐户⾦中的个⼈缴纳部分个⼈缴纳部分=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平均⼯资×应补年度的⽋缴指数×个⼈缴费⽐例×补缴系数。

4、计算个⼈帐户⾦和个⼈帐户⾦中的个⼈缴纳部分公式中的应补年度不得早于1 996年。

5、补缴⾦额累计计算。

2、⽋缴指数⽋缴指数=当年⽋缴基数总额÷当年度社会职⼯平均⼯资。

1997年底前未缴基本养⽼保险费按规定需要补缴的,先⽤职⼯应补年度的实发⼯资除以当年的社会职⼯平均⼯资确定⽋缴指数,然后进⾏补缴。

3、补缴系数补缴系数起点为 1.1,补缴的时间每提前⼀年系数增加0.1 。

逐年计算⼆、养⽼保险的最新政策有哪些?1、城镇个体⼯商户和未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灵活就业⼈员,可以个⼈⾝份到各⼈事机构参加城镇职⼯基本养⽼保险。

最新⽂件规定,有雇⼯的个体⼯商户,其雇主和雇⼯以本⼈上年度⽉平均⼯资收⼊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保险费,单位部分按20%缴纳。

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员达到规定领取基本年龄后,按企业职⼯基本养⽼⾦计发办法计发待遇。

2、⽤⼈单位未及时为职⼯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单位或个⼈提出书⾯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存在证明以及⼯资收⼊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企业和个⼈共同缴费之⽉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保险费。

农村养老金计算公式和方法

农村养老金计算公式和方法

农村养老金计算公式和方法
一、缴费年限
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年限直接相关。

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年应按
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缴费年限通常要求参保人在退休前一
定年限内连续缴费。

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通常为15年,也有部分地区为20年。

缴费
年限与养老金的多少成正比,所以,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二、缴费基数
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缴费基数一般有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的限制,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

通常来说,缴费基数越高,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越多,最后得到的养老金也越高。

三、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
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是指一个人在其参加养老保险期间,个人账户
内的累计缴费金额。

个人账户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利息构成。


据规定,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越高,对养老金的计算越有利。

四、调整系数
在养老保险制度中,还考虑了调整系数的因素。

调整系数是指根据个
人工龄和退休年龄的不同,对养老金进行调整的一个系数。

通常来说,工
龄越长、退休年龄越高,调整系数越大,养老金越高。

以上即是农村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和方法的主要内容。

同时,需要特别
强调的是,各地养老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参考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具体计算。

另外,对于享受农村养老
金的人群而言,了解养老金计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对于合理规划退休资金、提高养老待遇有着重要的意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静态)计算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静态)计算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静态)计算表
一、60周岁以下参保缴费人员(以缴满15年为例)单位:元
二、60周岁以下参保缴费退伍军人(以军龄4年3个月,农村户籍,选择三档缴费为例)
三、60周岁以上(1950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待遇
1.60周岁以上,均享受基础养老金:
2.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以军龄4年3个月,65周岁,农村户籍为例)单位:元/月
3.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以军龄4年3个月,65周岁,城镇户籍为例)单位:元/月
备注: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军龄个人帐户量化待遇计算,根据待遇享受时年龄不同,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帐计发月数计算,具体计发月数:。

湖南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方法

湖南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方法

湖南退休工资如何计算方法1.(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个人账户养老金从本人个人账户基金中支付。

2.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

(随国民经济增长)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

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2014年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2014年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2014年园区企业养老金增资解读一、调整的范围对象和时间在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调整对象的养老金调整标准按以下办法计算,各项计算结果的合计数即为本次调整增发的养老金数额,最终计算结果见分进元。

具体办法如下:(一)普遍调整第1步:按每人每月40元的定额标准增发。

第2步:按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发3元的标准计算月增发额;月增发额不足45元的,补足到45元。

第3步: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养老金数额乘以4%计算增发额。

第4步:上述1-3步增发额合计数低于240元的,再按调整前养老金数额乘以3%计算增发额,不足40元的,补足到40元,但此项增发额与上述1-3步增发额的合计数不超过240元。

第5步:上述1-4步增发额合计数仍低于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养老金数额分段按比例计算的数额的,予以补足,补足金额即为此项增发额。

下表所示各段按比例计算结果的合计数,即为增发额补足对比标准:举例:原养老金5100元的分段调整计算方法。

小于3000元部分增加:3000*10%=300元;3000元至4000元部分增加: 1000*6%=60元;4000元至5000元部分增加: 1000*4%=40元;5000元以上部分增加:100*2%=2元。

分段调整合计:300+60+40+2=402元。

(二)适当增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调整对象,在按上述1-5项规定增发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增发:三、有关说明:1、所称调整对象“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养老金数额”,为调整对象本人2014年3月份养老金数额。

2、所称调整对象“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按周年计算,不足周年的尾数按一年计算。

3、调整对象的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4、本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中间计算过程保留两位小数,合计增加结果见分进元。

2014年各省、市、区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收集齐)

2014年各省、市、区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收集齐)

2014年各省、市、区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收集齐)2014年各省、市、区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按公布时间顺序排列)一、上海市关于2014年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通知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4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12年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2014退休涨工资标准

2014退休涨工资标准

各省(市、区)养老金调整方案要点01、上海市:(根据沪人社养发〔2013〕48号)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1.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3.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4.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012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以及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以及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的人员,可按照2012年年满60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以及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 *******************另:部分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根据沪人社养发〔2013〕60号):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一)2013年当年内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高级政工师,下同)、高级技师可按《关于对本市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等特殊对象“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44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关于2012年对本市企业退休的高级专家、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人员“专加”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2〕5号)第三条规定的标准“专加”养老金。

2014年9月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2014年9月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2014年9月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退休补贴是一项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生活质量的社会福利制度。

每年都会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变化和通胀水平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2014年9月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为大家了解该时期的退休补贴政策提供参考。

一、退休补贴的概念及意义退休补贴是指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符合一定的缴费条件后,由国家或单位提供给退休人员的一种经济补助。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保障其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2014年9月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调整情况2014年9月,我国对退休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考虑了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成本的变化情况。

以下是2014年9月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的具体调整情况:1. 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根据国家规定,2014年9月对应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了调整。

具体而言,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根据其实际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进行计算,适度提高了标准养老金的档次。

2. 特殊人群的补贴标准除了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外,一些特殊人群的退休补贴标准也得到了相应的调整。

比如,退休军人、煤矿工人等特定行业的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抚恤补贴,以弥补他们在工作中所承受的特殊风险和负担。

3. 养老金的发放方式2014年9月,养老金的发放方式也发生了一些调整。

为了方便退休人员的领取,部分地区开始采用银行代发的方式,让退休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及时地领取到应得的退休补贴。

三、调整退休补贴标准的意义和影响调整退休补贴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种调整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1. 维护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通过调整退休补贴标准,可以确保退休人员能够在退休后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从而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

这对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2. 提升退休人员的幸福感退休补贴标准的适当调整可以增加退休人员的幸福感,使他们在退休后能够更加安心、满足地享受晚年生活。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2014版本】剖析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2014版本】剖析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

第四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第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配套政策;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

第六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管。

具体负责制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数据和基金管理;编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负责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建立全市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机制;协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编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务会计及有关统计报表,承担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第七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和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长沙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长沙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长沙养老金的计算办法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以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发〔2005〕38号文的规定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从本人个人账户基金中支付。

2、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长沙养老保险计算公式T=20%A+K/120+1.4%AQM1+70M1/MT是职工基本养老金K是个人帐户累计金额A是职工退休前1个月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Q是平均缴费指数。

Q=(X1/A1+X2/A2+X3/A3+……Xn/An)/n其中:X1、X2、X3、……Xn分别为该职工1993年、1994年、1995年……直至退休前1个月的缴费工资。

A1、A2、A3、……An为1993年、1994年、1995年……直至该职工退休前1个月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M1是建立个人帐户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实行个人缴费前视同缴费年限,以“月”为计算单位。

M是M1+建立个人帐户之月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的全部缴费年限,以“月”为计算单位。

2014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4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4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4-02-07 17:22:00 来源:评论:0点击:6731导读:2014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本文崇法网婚姻法编辑介绍的是完整版的2014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新农保政策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新农保基金从以下途径筹集:(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农村重要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13、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以及保障制度如何衔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

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人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农村养老金怎么计算

农村养老金怎么计算

农村养老金怎么计算一、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退休前一共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参保年限计算:参保年限指的是参保人员正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起始年份到退休的年份。

一般要求参保人员至少参保15年。

2.连续缴费年限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退休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一般要求参保人员在退休前至少有5年的连续缴费记录。

3.总缴费年限计算:累计缴费年限等于参保年限与连续缴费年限之和。

二、缴费基数计算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员每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社会平均工资是根据当地统计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获得的。

不同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会有所差异。

2.缴费工资比例计算:根据国家规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加上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一般个人缴费比例为8%,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

3.缴费基数计算:缴费基数等于社会平均工资乘以缴费工资比例。

三、待遇计算1.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计算: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是根据参保人员在正式参保期间个人缴费的总金额计算得出。

2.个人账户月均缴费金额计算:个人账户月均缴费金额等于个人账户累计缴费金额除以累计缴费年限。

3.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计算: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等于个人账户月均缴费金额除以缴费基数。

4.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比例计算: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比例是根据国家规定,按照不同的累计缴费年限设定不同的比例。

5.养老金计算: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养老金=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比例+地方补贴。

四、地方补贴计算地方补贴是指各地区对农村养老金的额外补贴。

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是根据参保人员居住地所在地方政府的政策确定。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金的计算主要依据是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

通过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月均缴费工资比例和地方补贴的计算,最终确定每位参保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金额。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3.26•【字号】湘人社发[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2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14年1月1日起,给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1.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调整增加。

2.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对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3.在1项普调基础上,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该怎么算?

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该怎么算?

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该怎么算?2014年10月1日,我国全面推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以改革之日为节点,之前巳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称为“老人';之前巳经参加工作,之后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才退休的人员称为“中人'; 之后才参加工作的人员称为“新人'。

并在养老金计发上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那么,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中人'的退休金该怎么算呢?“退休中人'养老金的计算方法非常麻烦。

首先,在各地中人的正式养老金方案没有出台之前,所有中人统一按照2014年9月之前的老办法计算预计养老金,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 工作年限40年以上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35年以下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30年以下的按80%计发。

其次,各地中人的正式养老金方案出台以后,按新、老两种办法对比计算。

老办法刚才巳经讲了,新办法计算的退休待遇包括四项: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缴费年限x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x指数化视同缴费基数x视同缴费年限x1.4%。

国家为了防止新老办法的待遇差距过大,特地规定了10年过渡期,即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

过渡期内按每年10%的调节比例,采取逐步递进的方式来调节用新办法计算时比老办法计算高出部分的养老金,即用新办法计算出的待遇减去老办法计算出的待遇,算出增加额,再乘以计发比例的百分比就可以了。

过渡期结束后,全部使用新办法计算退休待遇。

一般来说,我们的新办法待遇总会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

新办法的待遇计算需要知道我们的视同缴费指数、退休时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丶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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