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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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救助基金管控方案范本(三篇)

医院救助基金管控方案范本(三篇)

医院救助基金管控方案范本____年医院救助基金管控方案引言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救助基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医院救助基金在一些地区可能存在管理不善、资金浪费以及救助对象不符合资格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救助基金,确保救助资金能够精准地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制定科学合理的管控方案势在必行。

本文将提出一份针对____年的医院救助基金管控方案,旨在提高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的救助对象筛选机制1.制定明确的救助对象标准救助对象标准应该明确具体,包括财产和收入情况、生活困难程度、患病情况等因素。

可以参考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确保救助对象的资格符合规定。

2.建立健全的救助对象审核制度建立救助对象审核机构,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对审核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

3.加强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救助对象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救助对象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

加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救助和资金浪费。

二、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控制1.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申报和审批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申报流程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和监控建立资金使用的跟踪和监控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资金使用信息的共享机制。

3.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

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

三、优化医疗救助基金的运作模式1.加强医院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建设建立专门的医院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医疗救助基金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加强对管理机构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建立医院救助基金的监督机制建立医院救助基金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制度

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制度

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救助项目工作,确保慈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应秉承公开、透明、高效的的原则,充分发挥慈善资金的作用,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条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应由专门的慈善组织或者慈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确保项目的专业性和持续性。

第四条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应注重实效,注重项目实施的过程和结果,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应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防止慈善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第六条慈善救助项目工作应注重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慈善事业的认知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慈善救助项目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慈善救助项目的申请应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慈善组织或者慈善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慈善组织或者慈善基金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和决定。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可行性等因素,综合评估项目的价值和效益,决定是否批准项目。

第十条慈善组织或者慈善基金管理机构应在收到项目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和批准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批准通知。

第十一条对于未批准的项目,慈善组织或者慈善基金管理机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提供改进建议。

三、慈善救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第十二条慈善组织或者慈善基金管理机构应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期限、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项目合同的要求,认真实施项目,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机构应定期向慈善组织或者慈善基金管理机构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的透明和合规。

第十五条慈善组织或者慈善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规范运作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2024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医疗需求不断增加,尤其是在面对重特大疾病时,医疗费用的负担常常给家庭带来沉重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于____年启动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

本文将在____字的篇幅内,对该基金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基金的设立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维护人民的生命安全,促进全体人民的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____-2025)》提出了“全方位、全周期、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目标。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划,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应运而生。

三、基金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为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医疗救助,减轻其经济负担,保障其生活安全和健康权益。

2. 原则:(1)公平原则:基金的利益分配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制度设计和运行透明原则:基金的制度设计要合理,运行要透明,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信任该基金。

(3)急需救助原则:基金将重点救助重症急重、罕见病等急需救助的患者。

(4)综合干预原则:基金将通过综合干预措施,促进患者的康复治疗和生活品质的提高。

四、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管理1.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拨付一定金额作为基金的初始资金。

(2)社会捐款:基金可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捐助活动。

(3)其他合法收入:基金可通过投资运营、资产盈利等方式取得其他合法收入。

2. 资金管理:(1)建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基金的规模和运行需要,设立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资金监督和审计:加强对基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法、规范、透明运作。

五、基金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1. 救助范围:(1)重点救助重症急重患者:包括严重损伤、急性器官衰竭、危重感染等急危重症患者。

武汉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doc

武汉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doc

武汉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5〕50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病、因学、因残、护理老人、育幼、住房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水平低于本市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

第三条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护支出型贫困对象的合法权益;遵循全面认定的原则,认定时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为主,扣减刚性支出;遵循申请救助时即时认定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市级民政部门是全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

市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

市级教育部门负责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教育救助工作。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就业救助工作。

市级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支出型贫困家庭的住房救助工作。

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的保障工作。

公安、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信、统计、金融、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做好本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

区民政、医保、人社、教育、城乡建设、住房保障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审批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支出型贫困家庭受理、审核工作。

第六条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的政策宣传、经济调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等工作,帮助有困难的家庭申请相关救助。

第二章救助条件第七条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含生活在本市且与本市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和子女);(二)提出申请之日前6个月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政府已经给予的各项补贴应计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政策已经明确规定不计入收入的除外);(三)在提出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后,剩下的月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四)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财产符合本办法规定。

2024大病困难补助申请书

2024大病困难补助申请书

2024大病困难补助申请书尊敬的助困基金会:我是XXX(申请人姓名),来自XXX(家庭住址),敬启的助困基金会,向您申请2024年度的大病困难补助。

首先,我要对贵基金会长期以来对困难家庭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贵基金会一直致力于关爱弱势群体,提供及时的援助,使许多家庭得以温暖与希望。

本人在此非常感激,并深深地体会到了社会的温暖与关怀。

我本人是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一直不是很好。

我的父母年迈体弱,无力承担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

在去年的体检中,我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的XXX(疾病名称),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药物支持。

由于家庭的经济困难,我无法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也无法购买所需的药物和器械。

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困境。

我本人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希望能够通过努力获得一个更好的未来。

我一直保持着优异的学业成绩,并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但是,疾病的发生让我不得不面对现实,放缓了我的学习进程。

我深知医疗治疗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没有好的身体就没有未来的发展。

因此,我希望能够得到贵基金会的援助,帮助我渡过这个难关,早日恢复健康,继续学业。

根据贵基金会的申请要求,我在此附上了以下相关材料:1. 医院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证明我患有严重的XXX疾病;2. 我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证明我是一个合法的大学生;3. 我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收入证明,证明我们家庭的经济状况;4. 医院提供的治疗方案和费用清单,详细列出了我所需的治疗项目和费用。

根据我与医院的联系,我的治疗费用预计为XXXXX元,而我家庭的年收入仅为XXXXX元,无法承担如此庞大的费用。

我对于政府和其他渠道的援助也进行了申请,但由于资金有限,未能得到充分的支持。

我相信,贵基金会的援助将对我和我的家庭产生极大的帮助,让我能够顺利完成疗程,恢复健康,并继续我的学业。

再次感谢贵基金会一直以来的关怀和帮助,希望我的申请得到您的重视和支持。

扶贫捐赠管理制度

扶贫捐赠管理制度

扶贫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扶贫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扶贫捐赠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扶贫捐赠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旨在加强对扶贫捐赠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扶贫捐赠的效益和透明度。

第三条扶贫捐赠是指团体、个人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捐赠物资、资金等形式的资助活动。

第四条扶贫捐赠的目的是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经济发展,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脱贫致富。

第五条扶贫捐赠应坚持慈善原则,尊重受助群体的意愿和尊严,保障受助资金和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扶贫捐赠项目应当与扶贫政策相衔接,符合受助地区的实际情况,实现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目标。

第七条扶贫捐赠项目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有效,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扶贫捐赠项目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扶贫捐赠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保障扶贫捐赠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扶贫捐赠项目的实施涉及政府、组织和个人等多方,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第二章扶贫捐赠项目的申报和审核第十一条扶贫捐赠项目的申报应当由具有扶贫捐赠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附带项目的详细规划和预算。

第十二条扶贫捐赠项目的审核应当由专门组织成立的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组成,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审核委员会应当秉持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认真审查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项目,应当及时向扶贫捐赠机构或个人发放扶助资金或物资,并签订项目合同。

第十五条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应当及时通知扶贫捐赠机构或个人,并说明未通过的理由。

第十六条扶贫捐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审核委员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扶贫捐赠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第十七条扶贫捐赠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履行扶助义务,确保捐赠资金或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医疗救助资金是为了解决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贫困的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的资金来源。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医疗救助资金,制定
并实施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医疗救助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资金来源及管理
1. 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医疗救助基金会等
多种渠道。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和管理医疗救助资金。

2. 医疗救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
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医疗救助资金使用透明、规范。

二、受助对象及申请条件
1. 受助对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贫困线标准,并出具相应
证明材料。

2. 受助对象须经过医院等医疗机构评定,确诊为重大疾病或意外事
故导致的贫困状况,符合救助条件后方可申请医疗救助资金。

三、医疗救助资金使用
1. 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受助对象的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
药品费、住院费等。

资金使用应按照救助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

2. 医疗救助资金不得用于无关医疗费用,如美容整形、体育保健等。

对于滥用医疗救助资金的行为,将严格查处。

四、监督和评估
1. 各级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
用符合规定。

2. 建立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机制,对医疗救助工作进行定
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以上为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切实
执行,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为贫困患者提供及时帮助,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实施方案

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实施方案

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实施方案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实施方案是为了帮助那些患有重大疾病却无力承担高昂医疗费用的患者,提供一种可持续的救助机制。

该方案旨在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尽快获得必要的治疗和护理,提高他们的生存和生活质量。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 资助对象确定慈善总会将根据患者的病情、经济状况和家庭情况,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是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承担高昂医疗费用的患者。

慈善总会将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资助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患者身上。

2. 资金来源慈善总会将通过募捐、赞助、活动筹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作为大病救助的资金来源。

同时,慈善总会也会与政府、医疗机构、企业等合作,共同为大病救助提供资金支持。

3. 资助标准和方式慈善总会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费用,制定相应的资助标准。

资助方式包括直接资助、医疗费用代付、医疗保险补助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

4. 资助管理和监督慈善总会将建立健全的资助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同时,慈善总会将对资助对象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和有效。

5. 宣传和推广慈善总会将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渠道,宣传和推广大病救助实施方案,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大病救助中来,扩大救助的影响范围。

总之,慈善总会大病救助实施方案是一项有益的社会公益项目,旨在帮助那些患有重大疾病却无力承担高昂医疗费用的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

希望通过慈善总会的努力,让更多的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关爱,重拾健康和希望。

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慈善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合法、合规、高效使用,切实保障捐赠人和受益人的权益。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慈善组织及接受慈善捐赠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金接收2.1 慈善组织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接收和管理捐赠资金。

2.2 慈善组织在接收捐赠资金时,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金用途、金额、捐赠时间等事项。

2.3 慈善组织应向捐赠人开具捐赠收据,并在收到捐赠资金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资金使用3.1 慈善捐赠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用途使用。

3.2 慈善组织应制定详细的项目预算,明确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3.3 慈善组织在使用捐赠资金时,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

3.4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监管,防止滥用、挪用等行为。

四、资金监管4.1 慈善组织应定期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2 上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慈善组织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3 慈善组织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捐赠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法律责任5.1 慈善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挪用捐赠资金的,由上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2 慈善组织未按规定使用捐赠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管理部门依法撤销登记,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办法解释权归上级管理部门。

6.3 各级慈善组织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项目管理7.1 慈善组织应针对每个捐赠项目建立独立的项目管理档案,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

7.2 项目管理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预算执行、受益人筛选、资金拨付、项目效果评估等内容。

7.3 慈善组织应定期对项目进度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

社会医疗救助与慈善捐赠管理制度

社会医疗救助与慈善捐赠管理制度

社会医疗救助与慈善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需求,合理利用社会医疗救助和慈善捐赠资源,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本院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的社会医疗救助和慈善捐赠管理工作。

第二章社会医疗救助管理第三条审查和认定1.社会医疗救助的申请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料子,包含但不限于贫困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等。

2.医院将构成专业审查团队,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符合条件程度。

3.审查团队需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院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认定。

第四条救助资金1.医院将设立专项救助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医疗救助工作。

2.救助资金来源重要包含政府补助、社会捐赠等。

3.救助资金将依照肯定比例划拨给符合条件的社会医疗救助申请人。

第五条优先级1.社会医疗救助资金将优先用于疑难重症、特殊疾病和尚未纳入医保范围的治疗支持。

2.依据资金余额和紧急程度,优先级可进行调整。

1.医院将设立社会医疗救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社会医疗救助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

2.委员会将定期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救助对象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申请和申诉1.社会医疗救助申请人应依照规定流程提交申请,并供应真实有效的资料。

2.对于未通过救助认定的申请人,有权提出申诉,医院将组织特地小组进行复核并予以解释。

第三章慈善捐赠管理第八条捐赠资金管理1.医院将成立慈善救助基金,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赠。

2.捐赠资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支持低收入患者的医疗救助。

3.医院将建立捐赠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捐赠款项的安全、透亮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捐赠项目优先级1.捐赠项目的优先级将由医院慈善捐赠管理委员会依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排序。

2.优先级将考虑资金的用途、受益人群和紧急程度等因素。

第十条捐赠者权益保障1.捐赠者有权了解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医院将定期向捐赠者供应相关信息。

2.捐赠者有权提出建议和看法,并参加慈善捐赠项目的决策和评估。

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捐赠资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各类捐赠资助的管理,充分发挥捐赠资助在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提升对接行业发展需求的功能,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保障捐赠资助与受助者之间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接受国际、国内组织、企业、个人等各类捐赠资助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 信任原则:学校对捐赠资助行为具有信任,但不因此减弱对捐赠资助活动的管理。

2. 公开原则:学校在捐赠资助行为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依法原则:学校遵循依法管理、公开透明、规范合理、有效高效的原则。

4. 扶贫原则:学校进行捐赠资助管理工作时,坚持精准识别、因材施教、因势而谋的原则,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给予倾斜支持。

四、捐赠资助管理流程1. 捐赠方发起捐赠资助意向或提议。

2. 学校接收捐赠方的意向或提议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和审查。

3. 学校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助的用途、金额、条件等。

4. 学校设立专门账户接收捐赠资助,并进行专门管理。

5. 学校定期对捐赠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和汇报。

五、捐赠资助管理要求1. 捐赠协议书:学校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时,协议书中应明确捐赠资助的用途、金额、条件等。

2. 用途限制:学校应按照捐赠协议的要求,将捐赠资助用于指定的用途,不得擅自挪用。

3. 信息公告:学校接受捐赠资助后,应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4. 使用报告:学校应定期对捐赠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向捐赠方提交使用报告。

5. 受捐人跟踪:学校应对受捐人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捐赠资助的使用情况和受益情况。

六、捐赠资助管理责任1. 学校领导班子对捐赠资助管理负总责,并定期对捐赠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2. 捐赠资助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

3. 捐赠资助管理相关人员要有责任心、维护公益、守信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慈善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慈善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慈善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1 为规范慈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以及参与慈善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二、慈善资金的筹集2.1 慈善组织应通过合法途径筹集慈善资金,禁止以任何形式强迫、诱骗、摊派捐赠。

2.2 慈善组织应定期对慈善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查,确保资金来源合法、透明。

2.3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捐赠者信息管理制度,对捐赠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慈善资金的使用3.1 慈善资金应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慈善组织的宗旨,用于资助公益项目。

3.2 慈善组织使用慈善资金时,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

3.3 慈善资金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以下规定:(1)不得用于支付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等费用;(2)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投资理财等非公益用途;(3)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慈善资金的监管4.1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对慈善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进行严格监督。

4.2 慈善组织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慈善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3 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应依法对慈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

五、慈善资金的投资管理5.1 慈善组织在确保慈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依法进行投资管理,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

5.2 慈善组织进行投资管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风险可控,确保慈善资金的本金不受损失;(2)收益稳定,实现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3)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六、慈善资金的安全保障6.1 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慈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

6.2 慈善组织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慈善资金被挪用、侵占、欺诈等风险。

6.3 慈善组织应与金融机构签订慈善资金存放合同,明确资金存放的期限、利率等事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收益。

慈善总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慈善总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慈善总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慈善总会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慈善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慈善活动公开、透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慈善总会及其下属机构、分支机构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1.3 慈善总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二、资金筹集2.1 慈善总会应依法开展资金筹集活动,遵循公开、自愿、无偿原则。

2.2 慈善总会可通过以下途径筹集资金:(1)接受社会各界捐赠;(2)开展公益慈善活动;(3)政府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

2.3 慈善总会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资金用途、使用要求等。

三、资金使用3.1 慈善总会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原则,确保资金用于慈善事业。

3.2 慈善总会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资助贫困地区和群体;(2)支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3)开展灾害救助、扶贫济困、养老助残等公益慈善活动;(4)符合慈善总会宗旨的其他公益活动。

3.3 慈善总会应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合理使用捐赠资金。

四、资金管理4.1 慈善总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4.2 慈善总会应设立专门账户,对资金进行独立核算。

4.3 慈善总会应定期对资金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

4.4 慈善总会应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五、资金监督5.1 慈善总会应接受政府、社会各界和捐赠人的监督。

5.2 慈善总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5.3 慈善总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4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总会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法律责任6.1 慈善总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金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2 慈善总会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慈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慈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慈善基金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基金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基金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者虚构。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基金会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报告的完整性。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五)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本基金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

(三)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负责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负责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六)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本基金会收入主要包括:(一)捐赠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资金、物资等。

(二)政府资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资助。

(三)利息收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产生的利息。

(四)其他收入: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其他收入。

第七条收入管理要求:(一)捐赠收入应依法办理捐赠手续,并如实登记。

(二)政府资助应按照资助协议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利息收入应按时结算,确保资金安全。

(四)其他收入应依法合规,不得侵占、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本基金会支出主要包括:(一)项目支出:用于资助、援助、救助等项目的资金。

(二)管理费用:用于基金会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费用。

(三)人员费用:用于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

(四)其他支出: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其他支出。

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

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

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1为做好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救助对象及标准(一)对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以上救助对象先进行政策性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再进行慈善大病救助。

(二)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报销后自负部分超过3万元的给予适当的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三)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不办理转院手续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救助范围。

二、资金________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

三、救助原则(一)应助全助。

要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得到救助。

(二)公平公开。

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

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要列入村(居)务公开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范围,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慈善大病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程序(一)镇(街道)民政办负责受理慈善大病救助申请,申请者填写《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一式 2 份,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住院医疗费单据或居民大病保险单据及家庭收入证明。

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符合救助条件的,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公示。

(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批。

湖北慈善总会签订协议书

湖北慈善总会签订协议书

湖北慈善总会签订协议书甲方(捐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收方):湖北慈善总会鉴于甲方有意愿向乙方提供慈善捐赠,乙方作为合法注册的慈善机构,愿意接受捐赠并按照慈善宗旨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捐赠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捐赠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1.2 捐赠资金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捐赠方式2.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捐赠资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2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湖北慈善总会第三条捐赠资金的管理与使用3.1 乙方应按照捐赠资金的用途,合理、高效地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

3.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捐赠确认与公示4.1 乙方在收到捐赠资金后,应向甲方出具捐赠确认书。

4.2 乙方应在其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捐赠信息,以示公开透明。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捐赠资金,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捐赠资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捐赠资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6.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学校捐赠救助制度范本

学校捐赠救助制度范本

学校捐赠救助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捐赠救助行为,提高捐赠救助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捐赠救助制度旨在激发社会爱心,凝聚各方力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

第三条学校捐赠救助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四条学校捐赠救助对象为本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五条学校捐赠救助资金来源包括:社会捐赠、学校自筹、政府资助等。

第六条学校设立捐赠救助工作机构,负责捐赠救助的日常工作。

二、捐赠第七条捐赠人可以是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第八条捐赠人可以通过资金捐赠、物资捐赠、服务捐赠等方式参与学校捐赠救助工作。

第九条捐赠人可以向学校捐赠救助基金,学校为捐赠人出具捐赠凭证。

第十条捐赠人可以指定捐赠用途,也可以不指定捐赠用途。

学校应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捐赠资金。

第十一条学校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金额、捐赠用途、捐赠期限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向捐赠人报告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的监督。

三、救助第十三条学校捐赠救助工作实行申请制。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可以向学校提出救助申请。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立捐赠救助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捐赠救助对象和金额。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第十六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确定救助对象和金额。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公布捐赠救助名单和金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应将捐赠救助资金直接发放给学生,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到达受助学生手中。

四、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捐赠救助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二十条学校应定期对捐赠救助工作进行审计,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积极宣传捐赠救助工作,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与捐赠人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捐赠人的意愿和需求。

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

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

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
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是指基金会在接受捐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的一系列制度。

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基金会所接受的捐赠资金能够更好地用于公益事业,同时保护捐赠人权益,维护基金会声誉,提高公众对基金会的信任度。

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捐赠收据发放
接受捐赠的基金会必须向捐赠人发放捐赠收据,收据应明确标示捐赠人姓名、捐赠金额、捐赠日期、捐赠目的等信息。

同时,基金会应保留一份收据副本,以备日后查询和纠纷解决之用。

二、资金管理
接受捐赠的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在分配捐赠资金时,基金会应注重资金流向透明度,确保捐赠资金用于公益事业,并且应建立有关常规花费、基金会运营支出、项目资助等预算。

三、保障捐赠人权益
接受捐赠的基金会应当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承诺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资金,并在得到捐赠人允许或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公开使用情况,保障捐赠人的知情权。

四、成立独立委员会
接受捐赠的基金会应当成立独立委员会,对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选择情况、公开透明度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五、捐赠人数据保护
基金会应保护捐赠人个人信息,建立完善的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捐赠人数据的安全性。

六、定期透明公示
基金会应在定期时间内公示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让公众了解基金会的运营情况,建立基金会的公信力。

通过实施基金会捐赠管理办法,能够确保基金会所接受的捐赠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促进基金会在公益事业领域做出更多有效的贡献,同时能够保护捐赠人的利益和基金会的声誉,增加公众对基金会的信任度,有利于基金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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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的管理,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资助的贫困大学生大病患者身上,根据《湖北省慈善总会章程》、《湖北省慈善总会内设专项冠名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是湖北省慈善总会的内设专项冠名基金。

本基金的创始资金由部分湖北大专院校2014年开展“扶贫日”活动捐赠,用于救助湖北境内大专院校贫困大学生大病患者。

第三条“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来源:
一、由湖北境内各大专院校捐赠的善款。

二、湖北省慈善总会接收的社会各界定向捐赠。

鼓励湖北省境内各大专院校公益团队在校园内组织各种形式的筹款活动,充实壮大本基金,更好服务贫困大病大学生患者。

第四条“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由
湖北省慈善总会基金监管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五条“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救助范围及救助原则:
一、湖北省内大专院校的在校贫困大学生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尿毒症(含肾移植)、恶性肿瘤及其他重大疾病和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的,可以申请救助。

二、“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优先救助已经为基金捐赠过的大专院校的贫困大学生。

第六条“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救助标准:按照患者自费部分的50%给予救助,但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本基金已经资助过的患病大学生,治疗期间仍有社会各界通过基金对其进行的定向捐赠,可以转赠用于其治疗,不受此额度限制;治疗终结(受助学生康复或者去世),定向捐赠尚有余款的,充作基金,用于其它贫困大病大学生的救助。

第七条“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申请审批流程:
一、患病学生提出申请,经各大专院校资助中心或学工
部核实后,报省慈善总会审批,由省慈善总会拨付资助资金。

二、审批使用“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个人填写“湖北省慈善总会贫困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申请表;
2、申请者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治疗发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贫困证明(低保证、街道、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及联系电话;
3、由各大专院校资助中心或学工部核实,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三、救助对象收到救助款后,应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撰写收条交湖北省慈善总会基金监管部入账。

第八条因本基金接收的是公众的捐赠资金,需要在湖北省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申请本基金资助视为授权湖北省慈善总会在上述平台公示申请信息及资助金额。

第九条本办法经2015年10月12日湖北省慈善总会驻会会长办公会审定后实施,由湖北省慈善总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湖北省慈善总会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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