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标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企业标准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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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标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企业标准401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BQB 401-1999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代替 Q/BQB 401-94
尺⼨、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尺⼨允许偏差、外形、尺⼨测量及重量。

本标准适⽤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冷轧部⽣产的厚度为0.30~3.50mm、宽度为900~1850mm 的冷连轧钢带以及由它切成的钢板及纵切钢带。

2.引⽤标准
GB 8170-87 数值修约规则
3 分类与代号
3.1 按边缘状态分为
切边 EC
不切边 EM
3.2 按尺⼨精度分为
普通厚度精度 PT.A
⾼级厚度精度 PT.B
普通宽度精度 PW.A
⾼级宽度精度 PW.B
普通长度精度 PL.A
⾼级长度精度 PL.B
3.3 按不平度精度分为
普通不平度精度 PF.A
⾼级不平度精度 PF.B
3.4 钢板及钢带各类别的范围按表1 的规定。

表 1
4 定义
1.钢板以矩形平板状供货。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 1999-02-02 发布 1999-06-01实施
Q/BQB 401-1999 4.2 钢带以成卷供货的钢带。

4.3 纵切钢带由钢带经纵切⽽成的窄钢带。

5 尺⼨
5.1 钢板及钢带的尺⼨范围列于表2。

表 2 mm
5.2 钢板及钢带的优先公称厚度列于表3。

表 3 mm
5.3 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宽度为表2所列范围内,按10mm进级的任何尺⼨。

5.4 纵切钢带的公称宽度为表2所列范围内,按10mm进级的任何尺⼨。

5.5 钢板的公称长度为表2所列范围内按50mm进级的任何尺⼨。

5.6 根据需⽅需求,经供需双⽅协商,可以供应表2所列范围内其它尺⼨规格的钢板及钢带。

6 尺⼨允许偏差
6.1 厚度允许偏差
6.1.1 钢板及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2.钢带两端总长度30m内的厚度允许偏差,当钢带厚度⼩于1.5mm时,允许⽐表4规定的值超出50%;当钢带厚度不⼩于1.5mm时,允许⽐表4规定值超出30%。

6.1.3 钢带焊缝处15m的厚度允许偏差,允许⽐表4规定值超出60%。

6.1.4 对抗拉强度规定值⼤于400MPa的牌号(如St44),其厚度允许偏差允许⽐表4规定值
超出10%。

6.1.5 表4所列的厚度允许偏差也适⽤于纵切钢带,此时表列公称宽度为钢带轧制宽度。

6.2 宽度允许偏差
6.2.1 钢板及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Q/BQB 401-1999
表 4 mm
表 5 mm
6.2.2 纵切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 mm
3.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Q/BQB 401-1999
表 7 mm
7 外形
7.1 钢板应切成直⾓,切斜不得⼤于钢板宽度的1%,并须保证公称尺⼨的最⼩矩形。

2.切边钢板及钢带的镰⼑弯在任意2000mm长度上应不⼤于6mm,钢板的长度不⼤于
2000mm时,其镰⼑弯数值不⼤于钢板实际长度的0.3%。

纵切钢带的镰⼑弯每2000mm长度上应不⼤于2.0mm。

7.3 外形
7.3.1钢板的不平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 8 mm
7.3.2 当规定屈服点不⼩于280MPa时,表列数值增加3mm。

7.3.3 按表8订购⾼级不平度的钢板时,在仲裁情况下,另需检验波浪度。

-当波浪长度不⼩于200mm时,波浪⾼度⼩于波浪长度的1%(适⽤于公称宽度⼩于1500mm的钢板),或波浪长度的1.5%(适⽤于公称宽度不⼩于1500mm的钢板)。

-当波浪长度⼩于200mm,波浪⾼度不⼤于2mm。

7.4 钢带应牢固地成卷,钢卷的⼀侧塔形⾼度不得超过表9的规定。

表 9 mm
8 尺⼨及外形的测量
8.1 厚度的测量部位分别为距边部不⼩于25mm(切边)或40mm(不切边)的任意点。

2.钢板及钢带的镰⼑弯,是指侧边与连接测量部分两端点的直线之间的最⼤距离。

它是在产品呈凹形⼀侧测量的。

8.2.1 钢带镰⼑弯的测量部位是在距钢带头部或尾部不⼩于5000mm处。

Q/BQB 401-1999
8.2.2 长度不⼤于2000mm的钢板,镰⼑弯的测量长度等于钢板的长度。

8.3 钢板的切斜为横边向纵边的垂直投影。

4.钢板的不平度系指将钢板⾃由地放在平台上,钢板下表⾯和平台间的最⼤距离。

9 重量
钢板按理论或实际重量交货,理论重量计算⽅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钢带按实际重量交货。

Q/BQB 401-1999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理论计重时的重量计算⽅法A1 钢板理论计重时,其尺⼨均采⽤公称尺⼨值。

A2钢板理论计重时的重量计算⽅法按表A1的规定。

表 A1
A3 数值修约⽅法按GB8170《数值修约规则》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质量标准室起草。

本标准起草⼈沈振邦
本标准⾮等效采⽤ EN10131-1991、JISG314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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