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政府还贷公路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
政府还贷公路管理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郭建生1,冯相杰2(1.河北省廊坊市公路管理处,河北 廊坊 065000;2.河北省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河北 廊坊 065000)在配合审计署对我国收费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影响收费公路建设和运营的稳定发展,对整个公路行业的发展和金融系统的稳定带来隐患,并将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试从“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的由来着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一)掩盖了部分项目还贷能力恶化的真相我国收费公路运营效益参差不齐,大部分高速和一级收费公路运营效益较好,运营效益较差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等级低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中。
一般表现为:一是年收费收入少,有些甚至出现连续几年下降的情况。
二是还贷资金比例较小,少数收费站点若干年后的还贷余额与当初的贷款金额相当。
三是运营成本高,非生产性开支较大,甚至入不敷出,存在收费养人现象。
在全国各省市收费公路中,大都存在还贷能力低下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项目,由于实行“统贷统还”核算管理,无还贷能力的项目未能显现。
(二)变相延长高效益项目的收费期限,违背法规政策规定。
在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指导下,江苏省扬州市一直实行“一路一收费”的核算管理模式。
由于种种因素,普通收费公路出现了贷款额巨大、收费额下降、收不抵息、收贷失衡的状况。
为解决困境,东部某省试行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管理模式,成立收费公路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普通收费公路管理,负责全市普通收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偿还普通收费公路建设贷款和有偿投资及新增收费项目投资债务等(摘自2005年12月21日新华网—地方联播)。
其结果是转移亏损项目债务,变相延长了有运营效益项目的收费期限。
2004年9月,国务院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应用文-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核算问题思考一、引言公司模式下的政府还贷公路管理是公路减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尽管这种经营企业来管理的做法未得到运输部门认可,但通过已经充分体现了其生命力,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根据国家深化会计改革制度要求,公路精英企业不仅要在执行会计准则中取得实质性进步,还要根据管理企业的实际需要做好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我国收费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80%以上的收费公路都是政府还贷公路。
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的管理条例,管理与建设政府还贷公路必须依据政事分开原则,依法成立不以盈利为目标的法人。
我国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还贷公路都是委托经营企业来进行管理。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行政部门注册,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执行企业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而还贷公路所收的通行费应该纳入部门的专户预算外资金,应该实行收入和支出双线管理。
经营企业在企业模式下按照国家对预算外的资金管理要求合理进行核算和管理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业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府还贷公路和其经营企业的特点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政府指令性和特许经营性的特点,还贷收费公路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建设的,工程线路走向、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都要按照政府下达的指令。
公路属于公共设施,公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公益本文由联盟收集整理性的特点,经营企业一定要无条件的承担有关社会责任。
还贷公路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才能收费,收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收费标准等都由政府来规定,企业收支没有自主权,和其他工期企业有明显区别,同时,还贷公路的经营企业是非营利性的。
四、政府还贷模式中会计核算工作问题探索1.还贷公路不能计提折旧经营企业在核算公路收支业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通行费的管理规定,参照管理收支业务思路,通过修改、调整有关会计政策和核算内容,增设各级科目。
首先,必须坚持政府的还贷公路不应该计提折旧的观点,根据学原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回收占用固定资产资金和给固定资产提供资金方面保障两种原因。
公路问题概述,做法成效,经验启示
公路问题概述近年来,公路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一个日益发展的国家,我们的公路建设和交通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公路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期能够深入理解和探讨这一话题。
让我们简要概述一下公路问题。
公路问题主要包括交通拥堵、交通事故、路况不佳、公路安全隐患等方面。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出行体验和公共安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构成了较大的影响。
如何有效解决公路问题成为了我们亟需思考和探讨的重要议题。
做法成效为了解决公路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举措和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们加大了对于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在公路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上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另我们也加强了交通管理和监管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减少交通事故和改善交通拥堵状况。
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
在一些地区,交通拥堵状况有所减轻,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
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人民群众出行和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经验启示在解决公路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公路规划和管理政策。
要加大对公路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提高公路建设质量和水平。
要加强交通管理和监管,完善交通法规和制度,提高公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水平。
要注重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要注重推动公路建设和管理的科技创新,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改善公路交通状况,提高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的个人看来,要解决公路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政府要加大对公路建设和交通管理的投入,出台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措施。
企业要积极参与公路建设和管理,提高公路建设质量和水平。
社会各界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文明氛围。
总结与回顾公路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议题。
呼声:政府还贷公路存在的几点法律问题
一
年 的 收 费 则 高 终 正寝 ,又 得重 新 修 建 。重 新修 建 如何 选 址 ,是 否 应 该在 原 路线 原 路 :
达 18 5 元 , . 2亿
2 年 即 是 3 . 建 ,在 原路 基 上 重新 修 建 的公 路 应 : 0 6 5
定了收费期 限,至于在 收费
法制 与社 会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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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准 : ( )政 府还 贷 公 路 的收 费 期 限 ,按 到 成 都 市 的 公 路 大 约 6 公 路 , 为 国家 一 的 问题 ,那 就 是 一条 公 路 的使 用 年 一 0 照用 收 费偿 还贷 款 、 偿还 有 偿 集 资款 的原 级 公 路 , 目前 小 型 轿 车 的单 边 收 费 为 2 照 公 路设 计 技 术标 准 ,一条 一 级 公 O 则 确 定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1 年 。 国 家 确 定 元 。按 照 一 级 公 路 的 设 计 昼 夜 交 通 量 为 计 使 用 年 限 只 有 2 年 ,二 级 公 路 5 50  ̄3 00 的 中 西 部 省 、 自治 区 、 直 辖 市 的 政 府 还 10 0 0 0 辆 , 取一 个 中 间值 ,昼 夜为 年 。 也就 是 说 , 收费 年 限和 使 用年 贷 公 路 收 费 期 限 , 最 长 不 得 超 过 2 年 。 ” 虽然 名 义 上 存 O 在 一 个 收 费 偿 还 贷 款 期 限 的
政府还贷公路里程有所增长,债务余额不断提高,政府还贷公路缺损严重
政府还贷公路里程有所增长,债务余额不断提高,政府还贷公路缺损严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公路里程不断增长,我国公路的发展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相适应。
根据《公路法》分类,按公路在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
政府还贷公路主要是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建设。
随着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政府收费公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模式需要相应调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成为地方政府实施债务融资新建公路的唯一渠道,推动了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
2013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里程为9.95万公里,2018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里程为9.33万公里.政府还贷公路总里程9.3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26万公里,占比最高;其次为一级公路1.51万公里,再次为二级公路0.53万公里,占比最小的是独立桥梁及隧道203公里,占比分别为77.8%、16.2%、5.7%和0.2%。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占收费高速公路里程的52.6%。
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来源为政府投资与市场融资,2014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投资金额为33412.2亿元,2018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投资金额为44870.5亿元。
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管理支出。
但随着我国政府还贷公路的建设,对于公路的经营却有所欠缺,导致我国政府还贷公路债务余额不断增长。
2014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债务余额为20051.6亿元,2018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债务余额增长为30536.1亿元。
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机构,随着我国物流业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不断增长。
2014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为1727.2亿元,2018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为2142.3亿元。
2014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收支缺口为1293.7亿元,2018年,全国政府还贷公路收支缺口增长为2018.5亿元,政府还贷公路亏损严重,对于政府财政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不利于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
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_贾欢
一、两个概念的提出背景《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第三条规定: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以上两个概念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在国外收费公路统称为toll-raod 。
政府还贷公路来源于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
这项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较好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难题。
依字面上理解,政府还贷公路应不以营利为目的,还完贷款之后应该立即撤销收费站,取消收费。
这类收费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更加具有公益性的特征。
近年来,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公路项目融资模式,BOT 、TOT 等项目融资方式在公路建设经营上得到了广泛运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寻找到了一条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公路项目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将公路收费权转让给社会投资人,并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在一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对公路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到期时无偿移交给政府。
经营性公路是由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而社会资金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经营性公路更加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
二、两个概念引发的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资料,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中,中央财政投入大体在15%左右,国内外银行贷款约占40%,全国公路建设约45%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解决。
由于近年来国家主干线公路网的逐渐完善和各省市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规划的膨胀式发展,中西部省份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这些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正在千方百计的扩大融资渠道,或试图引入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高速公路建设。
为适应市场融资需要,打造本地区建设高速公路的融资平台,各省市开始成立公路经营企业,按企业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公路项目管理,这些公路经营企业基本上都是政府交通部门直属或者控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及相关问题的思考贾 欢(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 百色 533000)[摘 要]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是我国特有的两个概念,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产生的。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
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思考一、引言公司模式下的政府还贷公路管理是公路减少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尽管这种经营企业来管理的做法未得到运输部门认可,但通过实践已经充分体现了其生命力,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认可与支持。
根据国家深化会计改革制度要求,公路精英企业不仅要在执行会计准则中取得实质性进步,还要根据管理企业的实际需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二、会计核算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我国收费公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80%以上的收费公路都是政府还贷公路。
根据我国收费公路的管理条例,管理与建设政府还贷公路必须依据政事分开原则,依法成立不以盈利为目标的法人组织。
我国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还贷公路都是委托经营企业来进行管理。
公路经营企业需要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执行企业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而还贷公路所收的通行费应该纳入财政部门的专户预算外资金,应该实行收入和支出双线管理。
经营企业在企业模式下按照国家对预算外的资金管理要求合理进行核算和管理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支业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政府还贷公路和其经营企业的特点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政府指令性和特许经营性的特点,还贷收费公路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建设的,工程线路走向、建设规模、设计方案、投资概算都要按照政府下达的指令。
公路属于社会公共设施,公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特点,经营企业一定要无条件的承担有关社会责任。
还贷公路必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才能收费,收费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收费标准等都由政府来规定,企业收支没有自主权,和其他工期企业有明显区别,同时,还贷公路的经营企业是非营利性的。
四、政府还贷模式中会计核算工作问题探索1.还贷公路不能计提折旧经营企业在核算公路收支业务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对通行费的管理规定,参照管理收支业务思路,通过修改、调整有关会计政策和核算内容,增设各级科目。
首先,必须坚持政府的还贷公路不应该计提折旧的观点,根据经济学原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回收占用固定资产资金和给固定资产提供资金方面保障两种原因。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还方面 。政府部 门要加强还贷高速公路 的资金管理 ,紧随经济新 产收入 全额归属单位预算管理 中,围绕 国有资产权益维护等多个
常态步伐 ,满足 国家财务改革 客观需求 ,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多样 方 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化作用 ,要综合分析主客观影 响因素 ,客观分析政府还贷高速公
( 2 ) 对支出预算 的管理。管理支出预算过程中,应该重视预
、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经营资金管理现状
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收取 的车辆通行费用属于国家行政事业 高速公路养护部门要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 ,细化公路养护的项 目。 性 收费 ,必须纳入到 国家财政专户 中管理。资金 的流人 流出需要 单位财务部 门需要分解出预算指标 ,将其 分配 到各个部 门与项 目
路经营资金管理现状 , 通过不 同采取有效的措施有效解决存 在的 算 的编制 。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基本要求 ,合理安排 与部
问题 ,优化资金管理方式 ,提高其利用率。
一
署预算编制工作。各个收费站点要详细统计业务用车行使 的里程 、 用水量 、用 电量等 ,参照执行价格计算公路 日常维护的基本支出。
据收支两条线 的模式管理 通行 费用 收入是高速公路养护与 E l常 准的同时缩减养护成本。 管理资金的来源 ,同时也是 政府还贷 的资金来源。通行费用涉及
到 的范 围比较广 、金额大 ,需要对其进行控制与管理。公路养护
2 .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注重资金内部控制 。 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因为涉及 的环节较多 、 金融 巨大、 范围较广 ,
过 向个人或者企业有偿集资或者贷款形式所建设 的公路 叫做政府 体收费指标 、标 准落实到高速公路 的每个 收费站点 ,甚 至班组。 还 贷公路。与经 营性公路 相 比,政府还贷公路 不以营利为 目的,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 的相关条例 ,公路三产收也是国有资产有偿收
公路工程经济管理的意义及相应措施的若干思考
公路工程经济管理的意义及相应措施的若干思考公路是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保障,在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背景下,公路工程不断增加,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其中,促使公路工程建设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效。
但是,由于公路自身国有特性,在管理中经济管理所占据的地位十分突出,直接关乎到公路的建设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所以,新时期需要进一步强化公路的经济管理,尽可能降低公路工程建设成本,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公路可持续发展。
标签:公路工程;经济管理;意义;措施1、公路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公路是社会经济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满足人们日常交通出行的关键所在,有助于维护人们切身利益,推动社会稳定进步和发展。
这是由于公路自身的公益性和外部性特点决定的。
由于我国的公路时公共产品,不具有竞争性特点。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保证公路的国有化,主要是由于公路是政府和国家投资建设,所有国有性特点较为鲜明。
无论属于哪种管理体制,为了推动公路的可持续发展,都需要加强公路的经济管理,选择相配套的措施保障工作开展,促使公路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新形势下公路工程经济管理所存在的风险2.1投标竞标的风险一是业主为了获得先机,而在设计方案没有完善的基础上便实施招标,而其中可能会出现项目遗漏或重复的情况,导致工程清单准确性下降。
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一旦设计方案与具体作业情况有所差距需要变更,则会导致成本费用的上升。
二是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今天,投标方为了提高中标率,而采取盲目压价的情况,导致中标后费用不足以支持整体工程的正常建设。
三是政府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存在投标竞标的风险。
2.2合同签订的风险在正式建设工程项目前,相关技术人员会结合经济条件、技术参数等多方面内容来科学预测工程建设工期与进度,且将预测所得时间来商定合同,订立相应合同条款。
然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工期拖延的情况,并且在商定合同时,部分条款不明给企业在操作与执行合同过程中带来一些问题,这都会给合同签订双方带来风险。
国有企业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预算管理问题探讨
国有企业管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预算管理问题探讨作者:洪香花来源:《经营者》 2018年第8期一、引言政府还贷公路指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
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营利收入要纳入国家的财政部,主要用于偿还贷款,或是用来维修保养公路。
在现行情况下,由于国有企业缺少资金管理,出现企业还本利息大的问题。
在顺应国家财政改革的趋势下,国有企业应当客观看待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预算监管方面实施具体措施,改善存在的问题。
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企业的特征(一)政府主导性强现今,由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建设是由政府部门指导进行,整个工程的建设规模、投资方案等都要经由政府部门审批。
高速公路属于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带有公益性,旗下的企业也要无条件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
当然,由于高速公路的建设耗资巨大,投资周期长,由政府主导建设更有利于资金的募集,并且在投资建设的过程中规范操作。
[1](二)代位性强在建设高速公路的过程中,国家财政的投入是有限的,如何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最有效的方式是交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但必须依据政府部门的政策与制度,这不仅让有限的财力推动了项目的实施,同时国有企业本质上就代表了政府的一种管理制度行为,因此具有很强的代位性。
企业与政府部门相辅相成,有利于保障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推动项目的实施。
(三)灵活发展性强政府在还贷高速公路的经营建设过程中,由于还本利息大、投资周期长,政府部门可以设立服务设施经营或是广告的经营权,比如服务区的餐饮服务,高速公路的沿线广告收入,服务区的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多变,能让经营企业的发展更加灵活,同时也能带动政府部门的财政收入。
三、预算管理现状(一)对预算管理较为重视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建设,经营企业较为重视预算管理,但由于经营企业的预算管理模式不同于政府部门,还贷高速公路大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收支都用于公益。
而经营企业一般都以赢利为主,财政收支预算较为单一,通常体现在通行费的收入方面。
关于公路经营的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问题探索
关于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问题探索[论文关键词]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货公路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货公路所涉及的一些特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一、问题的提出政府还贷公路是收费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XXXX年底我国的收费公路,80%以上属于政府还贷公路。
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但是在实务中,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是委托公路经营企业进行管理的。
据了解,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陕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公路经营企业管理的收费公路,就属于政府还贷公路。
作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需要执行企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但政府还贷公路收取的通行费属于应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需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如何在企业的模式框架下根据国家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要求来管理和核算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业务,是本文研究的侧重点。
二、公路经营企业管理与核算车辆通行费收支的基本思路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所涉及的特定财务管理问题是:如何依据企业财务制度的基本规范,来体现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预算、通行费收入、通行费支出和通行费结余管理的特定要求?(一)关于通行费收支预算管理问题依据财政部XXXX年4月10日印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的全面预算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
与此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通行费预算,主要包括通行费收入预算和通行费支出预算。
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预算管理的关键是通行费支出预算,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通行费支出范围以及相关支出标准确定各项通行费支出的预算数,作为控制通行费支出的主要依据。
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政府还贷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类型 项目 定义 投资主体 投资来源 收费主体 收费性质 收费用途 收费期限 税费政策 政府还贷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有偿 集资建设的公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贷款或市场融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门机 构。 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 仅限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支出。 通常最长不超过15年; 中西部(国家确定的)最长不超过20年。 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不缴纳营业税(建设项目收益性要求较低)。
相关法律法规: 《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营性公路的区别点 经营性公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济组织或经授权的主体。 企业经营收费,由企业进行管理; 收费票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 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享有收益支配权。 通常最长不超过25年; 中西部(国家确定的)最长不超过30年。 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 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缴纳营业税(建设项目收益性要求较高)。
对公路经济属性问题的有关思考
对公路经济属性问题的有关思考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对公路经济属性问题的有关思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路交通业积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就。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对公路经济属性的模糊认识,社会上和理论界对于公路,尤其是收费公路,以及相应的经营实体,存在着很多片面的看法,甚至有错误见解提出应当削减对公路建设的公共财政投资,对公路交通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对公路的经济属性从理论上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并向社会各界做好解释,澄清那些片面的看法,才能为公路交通的长远、持续、健康发展争取良好的外部条件。
基于此,笔者做了如下的思考。
1、收费公路的经济学属性分析价格理论是经济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任何一种物品定价前必须定出这类物品在经济学中的属性,公路也不例外属私人物品的,应该由市场定价;属纯公共物品的应由政府在税收中解决,不存在价格问题;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物品价格的确定则要有充足的理论依据西方经济学中对公路的性质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按照萨缪尔森对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定义:在公路不存在拥挤现象的情况下(此时拥挤成本为零因为拥挤造成排队现象,浪费了时间,所以产生了成本),它表现为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性;而当消费者增加到一定数量,拥挤现象产生后,公路又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物品特性我国收费公路产生的经济原因是为了降低拥挤成本,增进社会福利,主要通过明确界定产权,通过价格调节机制增加公共物品有效供给。
免费公路的经济学属性免费公路大多是低等级或者等外级公路,由政府(不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免费公路由于其使用上是免费的,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性,因此免费公路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公共物品也正是由于此,公路本身不能取得任何收入,也就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私人资本进行投资和运营。
简述公路经营企业治理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问题
简述公路经营企业治理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问题论文关键词:公路经营企业政府还贷公路融资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公路经营企业治理政府还贷公路所涉及的一些特定融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公路经营企业治理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界定关于哪一方是公路经营企业治理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以为,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只能是政府,政府以自身的名义为公路项目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将公路项目通车后所收取的通行费收入用于归还贷款或有偿集资的资金,公路项目收费期满其债务风险由政府承担。
另一种观点以为,政府还贷公路的融资主体能够是公路经营企业,由公路经营企业负责筹措资本金、向银行贷款,承担收费期满贷款无法完全清偿的风险。
本文以为,第一种观点较为符合现行有关法规和实际情形。
第一,政府还贷公路,依照我国《收费公路治理条例》(国务院第417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是“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可见其项目建设资金由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为主体筹措。
第二,公路经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大盈亏、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法人,其建设、经营和治理的应为经营性公路,如经营治理政府还贷公路,无法取得任何收益且还要承担收费期满可能存在的债务风险,从现代企业经营角度来看,其决策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一样是反对接手治理这种损害企业利益的项目的。
那么,在公路经营企业治理政府还贷公路模式下,公路经营企业在政府融资中充当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呢?依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和治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依照政企分开的原那么,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法人组织”。
而公路经营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法人,在实际操作中,为解决这种矛盾可采纳“代建代管”的方式,即公路经营企业设立单独的机构,专门负责建设和治理政府还贷公路,单独核算,建设资金由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筹集后投入项目,项目通车后收入上缴政府,由政府拨付项目治理费用。
政府还贷公路债务规模研究
政府还贷公路债务规模研究我国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20多年来,债务资金为我国公路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之而来的债务问题也同样无法回避,根据国家审计署对全国18个省收费公路审计后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公路建设贷款总量已超过8000亿”①。
巨大的债务规模成了我国公路交通的沉重负担,许多政府还贷公路的通行费收入还不够偿还利息,就更不用说偿还本金了。
政府还贷公路还贷能力弱,是相对于政府还贷公路承担的债务规模来说的,也就是说,政府还贷公路的债务超过其还贷能力从而引起了还贷能力变弱,这种变弱属于被动减弱。
那么应该如何应对此种现状?笔者认为,应该从控制债务规模入手,找出政府还贷公路的合理债务规模,其核心问题是找出合理债务规模的上限。
一、政府还贷公路债务概念界定1.债务容量概念政府还贷公路债务具有封闭性,这种封闭性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一项目承担的债务由该项目还贷能力偿还,被封闭在单一项目内部,二是将数个项目承担债务和还贷能力打包,在数个项目内部调节还贷能力,统一还本付息。
由于这种封闭性的存在使政府还贷公路具有债务风险,当债务规模超过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能力时必然使得债务风险加大,甚至出现财务恶化的状况。
本文将在封闭的项目或项目组内部产生的还贷能力称为“内生性还贷能力”,将项目或项目组的内生性还贷能力所能承担的最大规模称为“债务容量”,债务容量等于内生还贷能力。
债务容量即为合理债务规模的上限。
2.政府还贷公路债务的种类在“封闭性”存在这一假设前提下,本文可以把政府还贷公路债务按照其债务边界进行分类,即单一项目债务和项目组债务。
这种划分不仅体现了政府还贷公路现行管理方式的不同,而且能够使债务的概念与债务容量的概念相互对应。
单一政府还贷公路债务是在政府还贷公路分项目核算情况下,政府还贷公路应该偿还的债务本息和;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组债务是在若干个政府还贷公路项目实行统一借款、统一还款的情况下,由这若干个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组成的项目组应偿还的债务本息和。
公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
公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全国公路规模的不断壮大,对于公路经济发展方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公路发展取得了良好成就,而公路交通业可以把社会生产、行业发展和相关消费等环节有效结合到一起,这就需要在公路经济发展中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体系和体制,保证公路经济发展方式能够符合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形势,推动公路经济向着更健康、更绿色、更全面的方向深入发展。
1公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1公路经济效益的影响因素1.1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对公路经济发展的正确认识我国公路建设采用国家直接管控,企业运行的模式。
然而在公路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中,多数公路工程的工作人员对公路经济缺乏正确的认识,常常被传统的管理思想束缚,在工作过程中往往等上级传达命令,靠上级推动执行,缺乏主动性,导致公路有关部门的职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并且挫伤公路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约着公路经济的发展,导致公路经济效益无法得到提升。
1.2公路經济资金投资不足公路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工程规模大的特点,这种大型工程,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
有些公路工程受到地理环境的制约,施工过程困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才可完成相关路段的施工。
但在实际公路工程建设中,公路工程的资金投入往往不足,有时甚至出现因缺乏资金导致工程难以为继的情况。
在日常的施工和器械保养的经费都难以开支的情况下,工程企业为寻求资金,通常会向政府借贷,或采用其他途径进行资金筹备,更无法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
1.3公路工程缺乏健全的管理体系目前,我国公路管理体制为半下放型的模式。
公路工程建设所需的资金由省级相关单位的财政向下拨款,而公路行政人事方面的管理又由地方负责,这样一来,在实际管理操作中会出现断层。
省级单位不熟悉一线情况,而地方单位缺乏实权,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推卸责任的现象,导致管理效率较低,许多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从而阻碍公路经济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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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个概念的提出背景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2008年)第三条规定: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
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或者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以上两个概念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在国外收费公路统称为toll-raod 。
政府还贷公路来源于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
这项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政府财政发展公路交通的体制机制束缚,较好地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难题。
依字面上理解,政府还贷公路应不以营利为目的,还完贷款之后应该立即撤销收费站,取消收费。
这类收费公路作为准公共产品,更加具有公益性的特征。
近年来,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公路项目融资模式,BOT 、TOT 等项目融资方式在公路建设经营上得到了广泛运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寻找到了一条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公路项
目的有效途径,即通过将公路收费权转让给社会投资人,并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在一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对公路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到期时无偿移交给政府。
经营性公路是由社会资金投资的项目,而社会资金投资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经营性公路更加具有私人产品的特征。
二、两个概念引发的问题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资料,我国公路建设投资中,中央财政投入大体在15%左右,国内外银行贷款约占40%,全国公路建设约45%的资金缺口需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解决。
由于近年来国家主干线公路网的逐渐完善和各省市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规划的膨胀式发展,中西部省份高速公路建设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这些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正在千方百计的扩大融资渠道,或试图引入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高速公路建设。
为适应市场融资需要,打造本地区建设高速公路的融资平台,各省市开始成立公路经营企业,按企业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公路项目管理,这些公路经营企业基本上都是政府交通部门直属或者控
对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概念
及相关问题的思考
贾 欢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广西 百色 533000)
[摘 要]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是我国特有的两个概念,是在特定的背景下产生的。
然而,在实务中却越来越难以区分,通过分析由这两个概念引发的一些问题,认为这两个概念在某些时候可以合二为一,统称为经营性(收费)公路。
[关键词]政府还贷公路 经营性公路 准公共产品[中图分类号]F540[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5-9016(2011)03-61-03
股的国有大中型企业。
这样就产生一个矛盾,政府还贷公路按企业化管理,势必要追求其产生的利润最大化。
黄唏等认为,某些公路经营企业(如公路上市公司等,笔者注)存在多个投资主体,这就涉及到企业从事其他经营企业获取利润的分配,但通行费结余是不能被分配的[1]。
这种说法显然有待商榷,通行费收入作为收费公路的主要收入来源,也应是公路经营企业产生“利润”的重要来源。
此外,由于新建的收费公路比早期建成的收费公路收益明显较低,政府筹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迟迟不得打开。
罗丽萍认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按财务效益好坏、市场接受与否可分为:完全经营性建设项目、政府准经营性投资
建设项目和非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2]。
按此划分,
现在各省市新建的大多数收费公路项目应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即社会需要并符合设站收费,但由于现阶段预期收益较低等原因使社会资本不愿或无力投资经营性公路项目。
这类项目应采取政府和社会投资方合作出资建设的方式,或由政府注入项目启动资金,以起到“药引子”的作用。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下属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为例,其管理的百靖(靖那)项目、桂来项目等都采用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兴建的方式,这种模式有效缓解了广西区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不足的压力。
这些准经营性公路项目到底是政府还贷公路还是经营性公路呢?
第三,收费公路应该是一个国家在某个时期特定的产物,这一时期高速公路的需求很大,国家的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修建高速公路的费用,那么,通常的做法就是贷款(或发债)修路,收费还贷,一旦还贷结束就停止收费,还高速公路“公共路”的本来面目。
然而,国家审计署2008年公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却让人怵目惊心,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
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
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3]。
许多项目建设中未使用银行贷款或使用了银行贷款但已归还,仍设有收费站,这些违规收费的项目俨然已经成了当地政府巨大的摇钱树。
试问这些政府还贷公路和追求利润的经营性公路又有什么区别呢?
第四,政府还贷公路项目更接近于公益性项目,公益性项目是否需要资本金的问题,也引发了一些学者的争论。
林伊亘认为,对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规定,“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精神,政府还贷公路不应该属于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范围,被批准为政府还贷公路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性投资项目,不需要实行资本金制度,按“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全部投资均应通过贷款、集资的方式进行筹措,贷款、集资的全部利息支出,在建设期打入建设成本[4]。
但在实务中,无论是政府还贷公路还是经营性公路都是需要缴纳项目资本金的。
三、两个概念在特定时候应合二为一笔者认为,基于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项目两者的区别越来越小,这两个概念在由政府成立的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的时候可以合二为一,统称为经营性(收费)公路。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许多地方政府成立的公路经营企业已由事业法人改制为企业法人,既然是企业必然要最求合理的利润,其管理的政府还贷公路也就不可避免的赋予了“经营”的性质。
其次,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吸收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和企业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逐渐加强,准经营性公路项目逐渐增多,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使这些项目同时具有政府还贷和经营性公路的特性。
再次,近年来各地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频频出现,比较典型的就是2008年长三角地区出现的政府回购民营高速公路收费权的“国进民退”现象,经营性公路回购之后是否就成了政府还贷公路呢?笔者不敢妄下定论,但有一点无可争议,无论他
企业柔性财务管理理论是一种相对于传统的刚性财务管理而言的尚新理论,是人本化、理性化和情感化的管理思想在企业财务领域的具体运用。
安索夫曾最先将柔性思想引入企业管理领域,并提出了自己的柔性战略观点,后来逐步被理论界和实务界披露和发扬,旨在能通过理性调控手段,对财务人员形成某种诱导力,进而达成心理契约,把组织的财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为。
因此企业管理层有必要悉心研习柔性财务管理的特质性、适应性和重构路径,以正确树立企业的人本理念,充分发挥其柔性潜能。
一、柔性财务管理的特性分析
柔性财务管理理论主张自觉适应经营环境、理性认识企业资源、人本化地进行财务管理,进基于重构企业柔性财务管理理论的再认识
吴秀林,封 伟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摘 要]本文从阐述柔性财务管理的特质入手,引入柔性财务管理理念,重构管理模式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重构柔性财务管理模式的路径。
[关键词]柔性财务管理 队伍建设 企业文化[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5-9016(2011)03-63-04
们姓“公”还是姓“私”,老百姓要交的通行费是不会少的。
最后,现阶段我国经济已经得到较大发展,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具备了由政府出资修路的条件和财力,一些等级较低的收费公路已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据新华社报道,到2009年底,中国有13个省市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销公路收费站点1430个,占全国同类站点的74%。
剩下的二级收费公路基本上都是经营性公路。
而对于高速公路而言,区分政府还贷还是经营性公路已经显得无足轻重,从这个层面上讲,“政府还贷”这个词也将
会慢慢被人们淡忘。
当前我国许多地区纷纷组建由省政府直接领导和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性质的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并按企业化方式运行。
这一模式扩大了公路项目融资渠道,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大大加快了公路建设项目的发展速度。
在这一模式下,政府还贷公路已经逐渐变成经营性公路,公路经营企业如何按企业化方式管理这些所谓的政府还
贷公路项目、这些项目还能否享受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怎样进行会计核算等都是当前迫切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黄唏,周国光.公路经营企业管理政府还贷公路会计核算问题的思考[J].交通财会,2010(9).[2]罗丽萍.全球金融危机下BOT 融资方式政策创新的探讨[J].交通财会,2009(3).
[3]搜狐财经.审计署公告18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调查结果[EB/OL] ,2008-02-27.[4]林伊亘.关于收费公路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的研究[J].中国公路,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