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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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1、当事人投诉或举报;2、填写登记表;3、提交证据材料;4、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5、调查完成后,作出决定;6、将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举报单位。

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如下: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及劳动保障监察员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第二章立案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应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表》,于下一个工作日内移交案件审理科。

对于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监察科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于下一个工作日报支队领导审批,并录入电脑。

第六条信访科接到劳动者的举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登记立案,报支队领导审批后移交监察科调查取证。

第七条办公室对用人单位进行书面审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将《指令书》移交案件审理科。

第八条对案件的调查检查,由支队领导或监察科长指定一名劳动保1障监察员为主办人员。

主办人员在办案中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办案人员应配合主办人员的工作。

主办人员实行一案一指定的方式。

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同时被指定为多个案件的主办人员。

第九条主办人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有较强的劳动保障政策业务能力,熟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办案经验比较丰富;(二)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准确掌握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恰当掌握自由裁量权;(三)具有担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参与查处五件(含)以上行政处罚(处理)案件;(四)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勤政廉洁;第十条主办人员职责:(一)负责提出对某一具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方案;(二)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三)负责指导协调其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办案。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举报投诉受理:劳动监察大队接受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举报投诉,对举报投诉进行登记,并初步核实是否属于劳动监察职责范围。

2. 立案调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进行立案,并指派专人负责调查。

调查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事实情况。

3. 责令整改: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责令其整改,要求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4. 行政处罚:对于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5. 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劳动监察大队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结案归档:劳动监察大队在完成调查处理后,将案件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并定期对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流程可能会略有差异,具体流程还需以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的规定为准。

劳动监察的程序有什么

劳动监察的程序有什么

劳动监察的程序有什么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法定的劳动监察部门会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关键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相关行为有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

下面,小编为您解答劳动监察流程的内容。

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流程( 一)在执行日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

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二)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职工就业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书、工资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考勤表等),巡视劳动场所,调阅或复制相关的资料。

(四)现场检查和询问情况应由监察员制作笔录。

笔录经核对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劳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如询问对象是企业其他人员,笔录应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五)在对用人单位检查时,如法定代表人或劳资人员不在现场,无法当场了解有关情况的,监察人员应当对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约定核对有关资料的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并做好笔录。

(六)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调查取证,凡复印件证据材料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被检查单位印章。

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及时向支队长汇报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支队长批准后,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告知用人单位申辩权利,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并应有证明人签名。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流程来源:作者:日期:2009-11-02 我来说两句(0条)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流程( 一)在执行日常劳动保障监察任务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员共同进行。

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二)告知用人单位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三)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职工就业登记、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书、工资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考勤表等),巡视劳动场所,调阅或复制相关的资料。

(四)现场检查和询问情况应由监察员制作笔录。

笔录经核对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劳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如询问对象是企业其他人员,笔录应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五)在对用人单位检查时,如法定代表人或劳资人员不在现场,无法当场了解有关情况的,监察人员应当对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约定核对有关资料的内容、时间、地点和人员,并做好笔录。

(六)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调查取证,凡复印件证据材料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被检查单位印章。

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及时向支队长汇报调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支队长批准后,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告知用人单位申辩权利,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并应有证明人签名。

(七)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当场罚款(个人在五十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千元以下)或者处以警告行政处罚的,可按《行政处罚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八)劳动保障监察员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后应跟踪监督其整改,并要求用人单位将整改结果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报告。

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流程1、案件来源(1)主动监察: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一、受理条件。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包括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案件。

申请受理的当事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申请人必须是与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保障监察等相关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2.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证明材料等;3. 申请人必须依法履行申请程序,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二、受理流程。

1.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2. 申请人将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提交至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窗口;3.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接收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4. 初步审核合格后,工作人员将受理申请登记,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5. 调查核实结果出来后,劳动监察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6. 当事人如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复议申请。

三、受理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2. 申请人应当配合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3. 劳动监察大队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申请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 当事人应当尊重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辱骂、威胁等行为;5. 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复议程序,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申请,但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四、受理结果。

1. 劳动监察大队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2. 处理决定如对当事人不满意,当事人可依法提出复议申请;3. 处理决定如涉及行政处罚或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诉讼。

五、结束语。

劳动监察大队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受理和处理相关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当事人能够依法履行申请程序,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材料,配合劳动监察大队的调查核实工作,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模板】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模板】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若干规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文书格式>的通知》《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汇编>的通知》(2019年10月印发)的要求对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和相关文书标准格式重新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案件办理标准流程和相关文书标准格式予以印发。

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新修改的案件办理流程和相关文书格式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为便于对应掌握和使用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将案件办理分为立案、调查、处理、执行四个阶段。

- 1 -- 2 -一、立案阶段标准流程及相关文书标准格式 (一)立案阶段标准流程检查发现 投诉、举报 上级机构交办 其他机关移送其他案件来源登记立 案 不予立案 移送有关部门案件来源初审(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二)立案阶段相关文书标准格式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登记表登记人: 登记时间:- 3 -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来源登记表- 4 -3.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5 -二、调查阶段标准流程和相关文书标准格式(一)调查阶段标准流程。

立案调查进入现场检查询问相关人员要求提供资料,下达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等方式收集相关资料完成调查6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延长30个工作日- 6 -(二)调查阶段相关文书标准格式4.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员、向被告知人出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证件)。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案件立案1.受理投诉或发现问题: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通过接受劳动者的投诉、巡查检查等方式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登记立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接受的投诉或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确立案件立案编号,同时对投诉人或举报人的信息进行核实。

3.形成案件材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照立案登记信息,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案件材料,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调查取证材料等。

二、调查取证1.制定调查方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的目的、范围、对象和方法。

2.进行现场调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调查方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包括查阅相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勘查现场等,获取相关证据。

3.面谈询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约谈当事人和证人,询问案件相关情况,并记录相关内容。

4.调取证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调取涉案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三、行政处罚1.依法裁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对劳动违法行为进行裁定,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违法行为、处罚内容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申诉途径。

3.行政处罚告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告知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申诉途径。

4.履行行政处罚: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以选择接受处罚或提起申诉。

如果当事人选择接受处罚,应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处罚。

四、申诉1.提起申诉:当事人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提起申诉。

2.审理申诉: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收到申诉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审理,并根据申诉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查核实。

3.申诉裁决:上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政复议部门依法作出申诉裁决,决定是否维持原处罚决定、改变处罚决定或撤销处罚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规范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规范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规范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合法生产经营,根据《劳动法》、《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来源1、接受举报投诉获得的用人单位违法线索;2、在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主动监察活动中发现的;3、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时发现的;4、上级机关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下级机关报送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材料;5、突发性事件。

、受理举报投诉(一)举报、投诉由指定的专人进行接待登记,填写《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并由举报投诉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实填写《举报投诉材料》,接待人应及时制作《询问笔录》。

1、对用人单位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明显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接待人按规定直接移交给相应主办监察员立案并办理;2、对劳动关系模糊,违法事实不清晰,证据缺乏的举报投诉事件,应由接待人员先期移交指定的主办监察员进行案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

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案件,经办监察员应当在7 日内提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3、对非劳动关系或并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保障管辖范围,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事件,应由接待人员向举报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告知或引导举报投诉人当相关承办部门办理,并做好不予立案登记工作。

决定立案的案件应由专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并按规定分派给相应的主办监察员进行办理,主办监察员应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报送本机构负责人审批,负责人批准之日即为立案之日。

接待举报投诉人负责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实施督促,直至案件办理完毕。

三、案件调查1、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

主办监察员对所承接的案件负主要责任;2、案件受理立案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应当指定案件的主办、协办监察员。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
1.申请方式
劳动监察大队接受以下三种方式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
一、现场申请: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请,或者派出专人现场协助申请;
二、书面申请:劳动者可以按照要求准备申请书并电函或邮寄给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也可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邮寄申请书给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
三、电话申请:劳动者可以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后致电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

2.立案
劳动监察大队审查现场、书面、电话申请的情况,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则予以立案,
发出法律文书,告知劳动者申请已被立案,同时对申请人及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3.调解
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争议申请案件,将申请人及当事人纳入调解,向当事人呈报有
关调解文书及其他材料,设法协助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达成协议。

4.裁决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监察大队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依法裁决,发出相应的调解书及裁决书,并告知双方申请人和当事人这一裁决的结果。

5.申请复议
劳动监察大队裁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劳动监察
大队申请复议。

6.申请上诉
裁决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

劳动监察 流程

劳动监察 流程

劳动监察流程以劳动监察流程为标题,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监察的流程。

一、劳动监察的定义和作用劳动监察是指由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行为。

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二、劳动监察的流程1. 接到投诉或发现问题劳动监察的第一步是接到投诉或发现劳动问题。

劳动监察机构会收到来自劳动者、工会组织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投诉,也会主动巡查、检验等方式发现问题。

2. 开展调查和取证劳动监察机构收到投诉后,会派遣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取证。

工作人员会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并收集证据。

3. 发出监察通知书经过调查取证后,劳动监察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出监察通知书,通知用人单位进行整改。

监察通知书一般包括违法事实、违法依据、整改要求等内容。

4. 进行现场检查用人单位收到监察通知书后,应按要求配合劳动监察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劳动监察机构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环境、工作岗位配备、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

5. 形成检查报告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劳动监察机构会形成相应的检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处罚建议等,以便后续的处理和决策。

6. 整改和追责根据检查报告,劳动监察机构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并设定整改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劳动监察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产停工、罚款、吊销劳动合同等。

7. 跟进和督促劳动监察机构会定期跟进和督促用人单位的整改情况。

通过电话、函件、现场检查等方式,确保用人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

8. 结果反馈和公示劳动监察机构会将整改结果进行反馈,并根据需要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一般包括整改情况、处罚结果等,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监察的结果。

三、劳动监察的意义和影响劳动监察通过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促使其合法经营、规范劳动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流程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流程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流程
一、在单位所在社区办理集体合同申请(集体合同首先是办理工会,向集体合同老师要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单复印件一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确认书、委托书一式六份,日期哪天去盖章写哪天除要求手写外一律打字
6、所有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下面写学历和联系电话
二、在单位所在街道工会办事处办理集体合同确认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章、法人章
3、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
4、最近一个月的工会缴费凭证复印件
5、到集体合同处盖集体合同专用章
三、在网址http://218.25.90.184/scsb/注册并填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表》,打印、签字、盖章
四、在单位所在街道将报告表和集体合同给书面审查窗口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凭证》如果有上一年的报告凭证则直接去网址打印凭证去街道换取即可。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察,发现问题或劳务纠纷时,依法进行调查,判断事态的真伪,调查后如果情况属实,则轻微者勒令改正,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已经触犯法律,涉嫌犯罪的,可以移交给相应的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是保障劳动人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依法进行调查,依法对劳务纠纷做出判断,那么在处理劳务纠纷时,发现问题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二、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三、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注明拒签事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2)对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3)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应当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改正情况;(4)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给予行政处罚;(5)对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6)对属于其他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部门依法查处;(7)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一般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一般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一般程序
一、立案
(一)投诉案件
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

(二)其他案件
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及时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
(一)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的程序、措施及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调查取证。

(二)调查取证应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三、处理
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或者经调查、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立案;
(四)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应在立案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四、结案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办理结案。

如未履行,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实施细则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实施细则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实施细则一、引言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国家依法对劳动用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实施细则。

二、调查程序1. 接受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受劳动者、工会组织或其他权益保护机构的举报,对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

2. 建立案件经初步核实举报情况属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公告案件的立案等有关情况。

3. 总结初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初步收集的证据进行评估和判断,总结初查结果,并将结果告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

4. 采集证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采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调阅书面资料、获取电子录音等,有权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协助。

5. 调查取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提供口头或书面证词,并对现场进行勘查。

6. 结束调查调查结束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认定事实与结果通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并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

三、处理程序1. 确定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确定相应的行政处罚。

2. 罚款决定如有需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作出罚款决定,规定违法单位需要缴纳的罚款金额和缴纳期限。

3. 处罚决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详细罚款、法律责任,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4. 审理和申诉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享有合法权益。

5. 附带民事赔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将民事赔偿纳入案件处理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助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

6. 启动刑事诉讼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结语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对于确保劳动者权益的有效保护至关重要。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

安庆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表(书面审查编号:第号)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须知1、依据文件要求,各申报单位进行自查。

2、填写《二0一五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

3、单位领导审查,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4、携带书面资料、《二0一五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到所在辖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书面审查。

注意事项:1、参加书面审查的单位,须持《二0一五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申报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时到单位所在辖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受审查。

2、所有申报资料须按A4纸规格复印或打印。

3、要按照申报资料清单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并装订成册。

4、申报表共分十一个部分,用人单位要求填写十个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如下:(1)申报表(一)的编号,由审查人员填写编号,用人单位申报时不填写。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①单位全称要求填写全称。

②其他填写项目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3)用人单位职工人数情况栏: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指本单位年末所有各类从业人员总数,特别强调包括保留劳动关系不在岗人数。

②使用农村劳动力人数指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本单位从业的农村劳动力。

③本手册全年是指2015年度;今年是指2015年度。

(4)劳动合同签订和就业管理情况栏:①年末实际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的人数。

②各分栏的人数从左至右部分指标存在包含关系,填写时注意指标的文字表述。

(5)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栏:①执行制度工时的用人单位须填报执行制度工时的上下班时间一栏。

②执行非制度工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两种)的用人单位须填报执行非制度工时的批准文件和批文复印件。

(6)职业技能培训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7)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情况栏:交费人数、缴费基数、应缴费额、实际缴费额要严格对照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资料如实填写,并注意各栏的计量单位。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Only they who fulfill their duties in everyday matters will fulfill them on great occasion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流程是什么?一、登记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处理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劳动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四、送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调查企业用工情况的时候,如果发现其有违法违规现象,符合立案条件的,要给予立案处理。

那么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流程是什么?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通过一篇短文和大家做个简单分享。

一、登记立案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并经过审查由劳动监察机构确认有违法事实的,应当登记立案。

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

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调查取证登记立案后,劳动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作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

三、处理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劳动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2、调查中出现法定中止调查情形的,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调查。

决定中止调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中止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调查。

调查处理期限自中止情形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立案后,发现用人单位违法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撤销案件。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_2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_2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填表单位(盖章):《报告书》编号:填报时间XXXXX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印制说明一、本《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印制。

二、本《报告书》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的重要资料,主要反映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

三、本《报告书》由用人单位劳资部门专人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四、用人单位进行自查时间为每年1—2月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书面审查时间为3—8月份。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年书面审查的规定时间和事项要求,提供有关凭据、资料接受审查。

对逾期不报送相应资料或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一)、(二)、(三)项处罚。

五、本报告书的有关项目均为各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实际情况。

六、《报告书》与备案表各1份,《报告书》由用人单位保管,《备案表》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存档。

七、本《报告书》按年度填写,三年更换一次。

八、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需申报资料:1、《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2发照机关颁发证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劳动合同签订备案花名册及新增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原件);4、上年度国庆节假日及12月份工资发放表;银行代发工资的工资表须加盖银行印章(原件)5、上年度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各项社会保险核定表》、上年度最后一次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变更表》复印件各一份;6、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凭证复印件;7、使用退休返聘、借用、兼职、内退、在外单位参保的人员、招聘下岗等人员的,提供“劳务协议书”或其它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在自查报告中予以说明;8、用人单位上年度末职工花名册(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户籍地址及现住址、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离职时间、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联系方式等);9、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10、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名册或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1、有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提供有关劳务派遣协议、上年度12月份职工名册、工资表;使用实习生的用人单位提供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生名单和学生证复印件;12、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及工资支付情况说明。

南京江北新区劳动监察 处理流程

南京江北新区劳动监察 处理流程

南京江北新区劳动监察处理流程一、投诉受理1.投诉渠道(1)通过电话投诉€①拨打劳动监察热线€②提供基本信息(2)通过网上投诉€①访问南京江北新区劳动监察网站€②填写在线投诉表格(3)现场投诉€①前往劳动监察大队€②填写投诉申请书2.准备投诉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合同复印件(3)相关证据材料€①工资单€②工作记录€③其他相关证据二、信息审核1.受理审核(1)确认投诉材料完整性(2)核实投诉信息真实性2.立案决定(1)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立案(2)通知投诉人立案结果€①立案通知书€②不立案原因说明三、调查取证1.组织调查(1)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开展调查(2)通知被投诉单位配合调查2.收集证据(1)访问现场€①观察工作环境€②记录现场情况(2)访谈相关人员€①询问投诉人€②询问目击证人€③询问被投诉单位四、处理决定1.形成处理意见(1)综合调查结果(2)制定处理方案2.下发处理决定(1)通知投诉人€①处理结果说明€②处理决定书(2)通知被投诉单位€①处理决定书副本€②规定整改期限五、整改落实1.监督整改(1)定期检查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2)收集整改报告2.整改结果评估(1)核实整改措施是否到位(2)评估整改效果€①处理结果反馈€②记录整改情况六、档案管理1.案件档案归档(1)整理案件材料(2)建立案件档案2.信息统计(1)汇总处理案件数据(2)分析劳动监察工作情况七、反馈与改进1.收集反馈意见(1)向投诉人了解处理满意度(2)向被投诉单位获取意见2.改进工作流程(1)针对反馈意见调整工作流程(2)提高劳动监察工作效率和质量。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流程是什么

劳动监察⼤队受理流程是什么劳动监察⼤队是实施劳动保障的职能部门,⽬前劳动者觉得⽤⼈单位有任何违法劳动法相关的事情,⽐如⽆故解除合同、不按时发⼯资、强制要求员⼯加班⽆⼯资等等都可以找它。

那么,劳动监察⼤队受理流程是什么?店铺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劳动监察⼤队受理流程是什么⼀、接受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来信或者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交办、转送的来信统⼀由投诉处理⼈员拆封、登记;对于上访的投诉⼈或咨询⼈员,先填写《投诉举报登记表》或《咨询登记表》。

如果因同⼀事由引起的5⼈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并填写《委托书》,所有⼈员均在委托书中签名。

接待⼈员对于投诉⼈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投诉⼈补正;对于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告知投诉⼈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投诉,告知投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提出。

⼆、审查受理或⽴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起依法受理。

对于符合⽴案条件的上访投诉,在接到投诉⽂书之⽇起依法受理。

对于不符合⽴案条件的投诉,在接到投诉之⽇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通知投诉⼈(姓名、地址不清的除外)。

三、分流:接待⼈员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对案件进⾏归类,并作相应的分流处理:1、属举报类案件(如拖⽋⼯资、未办⽤⼯⼿续、未签劳动合同、超时加班加点、⼯资低于最低⼯资标准、收取押⾦、⾮法使⽤童⼯、侵害⼥职⼯或未成⼯特殊劳动保护权益等),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队查处。

2、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如因⼯资⽀付争议、劳动合同争议、离职或辞退或除名或开除争议、⼯伤待遇争议以及因经济补偿⾦、赔偿⾦、违约⾦发⽣争议等),可以进⾏⾏政调解。

若事实不清或⽆法调解或当事⼈不愿调解的,告知投诉⼈应⾃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起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3、属于综合类案件(既有劳动争议,⼜有违法举报),分别按争议类和举报类案件处理⽅式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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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
一、在单位所在社区办理集体合同申请(集体合同首先是办理工会,向集体合同老师要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单复印件一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确认书、委托书一式六份,日期哪天去盖章写哪天除要求手写外一律打字
6、所有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下面写学历和联系电话
二、在单位所在街道工会办事处办理集体合同确认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章、法人章
3、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
4、最近一个月的工会缴费凭证复印件
5、到集体合同处盖集体合同专用章
三、在网址http://218.25.90.184/scsb/注册并填写《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表》,打印、签字、盖章
四、在单位所在街道将报告表和集体合同给书面审查窗口办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报告凭证》如果有上一年的报告凭证则直接去网址打印凭证去街道换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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