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心理辅导站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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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室使用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室使用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室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心理辅导室的正常秩序,保障心理辅导师和被辅导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室是用于开展心理辅导服务的场所,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心理辅导室的使用对象为学校师生及其家长,其他人员需经相关管理人员许可方可使用。

第四条心理辅导室的使用时间为工作日的8:00-22:00,节假日及周末根据实际情况开放。

第五条心理辅导室内均为私人空间,不得进行录音、录像等记录行为。

第六条心理辅导室内禁止吸烟、饮酒、吸毒等行为。

第七条心理辅导室内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第八条心理辅导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第九条心理辅导室内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处理。

第十条心理辅导室内应爱护设施,如有损坏应赔偿。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使用者应提前预约心理辅导室的使用时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二条心理辅导室使用者需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遵守规定时间内使用。

第十三条使用者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并得到同意。

第十四条使用者应保持心理辅导室的整洁,离开时应自行将垃圾清理干净。

第十五条使用者应遵守心理辅导室的各项使用规定,不得违反规定行为。

第十六条使用者若在心理辅导室内发现有不良现象,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定行为的使用者,心理辅导室有权暂停其使用权限。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行为的使用者,心理辅导室有权永久取消其使用权限。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九条心理辅导室内使用者应保持礼貌,不得有辱骂、打斗等行为。

第二十条心理辅导室内使用者应保持良好的言行举止,不得有侮辱、歧视他人的言语。

第二十一条心理辅导室内使用者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师的工作,不得故意干扰他们。

第二十二条使用者应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泄露他人隐私信息。

第二十三条使用者如有心理问题需及时与心理辅导师沟通,不得擅自采取危险行为。

第二十四条使用者如有违法行为,心理辅导室有权报警处理。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心理辅导教室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心理辅导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教室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主要场所,仅供心理辅导教师和预约的学生使用。

第三条心理辅导教室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二)保持安静,创造良好的心理辅导环境;(三)尊重师生,维护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尊严;(四)合理使用,不得损害心理辅导教室的设施设备。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心理辅导教师应遵守以下职责:(一)认真履行辅导职责,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隐私;(二)提前预约辅导时间,按时到达心理辅导教室;(三)维护辅导秩序,制止违规行为;(四)妥善保管辅导记录,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条学生应遵守以下职责:(一)预约辅导时间,按时参加辅导;(二)遵守心理辅导教室纪律,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三)尊重心理辅导教师,配合辅导工作;(四)自觉维护心理辅导教室的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第六条心理辅导室管理员应遵守以下职责:(一)负责心理辅导教室的日常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报修;(二)负责预约系统的维护,确保预约功能的正常运行;(三)监督心理辅导教室的使用情况,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四)定期清理心理辅导教室,保持环境整洁。

第三章辅导时间与预约第七条心理辅导教室的辅导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具体时间由心理辅导教师和辅导员协商确定。

第八条学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预约心理辅导,预约时需提供本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如下处理:(一)警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二)罚款:违反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需照价赔偿;(三)停用:违反规定严重者,暂停使用心理辅导教室;(四)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心理辅导环境,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树立正确的心理观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室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的场所,学生可以在辅导室中获得专业的心理指导,解决内心问题,并提升心理素质。

第三条心理辅导室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排解负面情绪,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增强学生的应对能力。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主动选择是否前往心理辅导室接受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辅导师应当尊重学生的选择,保证学生的隐私。

第五条所有心理辅导师均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在辅导师进入岗位前需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养和辅导能力。

第六条心理辅导室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对心理辅导室的工作进行评估、评审和反馈,不定期组织评估小组对心理辅导室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二章:心理辅导室的设施与服务第七条心理辅导室应该保持一个安静、温馨的环境,保证学生接受心理服务时不受外界干扰,有利于心理咨询的开展。

第八条心理辅导室应当装备必要的心理咨询器材和资料,如心理测试工具、心理测验题等,以便为学生提供全面的心理服务。

第九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制定详细的接待制度,负责接待学生来访,记录学生信息,保证心理咨询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问题解答等活动,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第三章:学生心理咨询的程序和规定第十一条学生在心理辅导室进行心理咨询服务前,需要填写心理咨询申请表,并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心理咨询服务需提前预约,避免排队等待,心理辅导师应当严格按照预约时间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学生在接受心理咨询服务时,需要保持耐心、配合心理辅导师的工作,遵守心理辅导室的纪律和规定。

第十四条在心理咨询服务中,学生有权拒绝回答某些问题,心理辅导师需尊重学生的选择,保证学生的隐私和权益。

第十五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学生与心理辅导师之间的交流内容仅限于心理问题,不得涉及学生的其他个人信息。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范本

心理健康辅导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室的管理,保障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辅导室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场所。

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工作人员管理第三条心理健康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背景,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者,遵循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秘密。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三章辅导室管理第六条心理健康辅导室应设在相对独立、安静、通风、采光良好的场所,环境布置应温馨、舒适,有利于来访者的情绪放松。

第七条辅导室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和器材,如心理测试工具、沙盘、图书、杂志等,以满足来访者的需求。

第八条心理健康辅导室应制定预约制度,来访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辅导时间,工作人员应按时提供服务。

第四章辅导工作管理第九条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应以个别辅导为主,也可根据需要开展团体辅导、讲座、培训等形式。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开展辅导工作时,应充分了解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确保辅导效果。

第十一条心理健康辅导室应建立健全来访者档案管理制度,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辅导记录等进行分类归档,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辅导过程中,应遵循心理辅导原则,避免泄露来访者隐私,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心理健康辅导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辅导技能、职业道德等。

第十四条心理健康辅导室应定期对辅导工作进行评价,了解辅导效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对在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作人员,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
一、上课纪律
1. 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2. 维持课堂秩序,不得随意交谈或打扰他人。

3. 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出言不逊或打断他人发言。

4. 严禁带有影响课堂学习的娱乐设备,如手机、游戏机等。

二、道德规范
1. 尊重他人隐私,不得私自传播他人心理问题。

2. 尊重每个人的感受和观点,不得歧视或排斥他人。

3. 维护良好的师生关系,不得与老师或同学发生不当行为。

三、课后辅导
1. 学生有权利向老师请教心理问题,但需在课后进行,不得在课堂上打断老师的授课。

2. 老师有义务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回答和辅导,不得推脱或不屑一顾。

四、安全保障
1. 学生在心理辅导教室内遇到心理问题需要咨询时,老师有责任保障学生的隐私和安全。

2. 学生不得擅自私入心理咨询室内,如有问题需要咨询,需提前预约。

五、其他规定
1. 事情具体处理,老师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或警告。

2. 学生如对老师或同学有不满或投诉,需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以上为《心理辅导教室规章制度》,敬请遵守。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3篇)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3篇)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

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被辅导者应秉着三“诚”态度即。

“诚实”、“诚恳”、“诚心”。

不得以玩玩的心态来对待。

十四、被辅导者在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地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

岑松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内容一、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和现代健康新观念;二、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三、建立合理的认知;四、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五、建立积极的心理挫折承受机制;六、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七、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八、人际交往中的心理调适;九、创设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十、举办咨询活动,指导家庭教育。

岑松小学心理咨询室使用规则一、咨询师及来访者应做好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各室卫生。

咨询师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咨询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三、咨询室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心理辅导站工作制度内容

学校心理辅导站工作制度内容

学校心理辅导站工作制度内容一、引言心理健康在如今的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教育领域。

为了确保学生们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帮助,各大学纷纷设立了心理辅导站。

学校心理辅导站是一个专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个人发展和情绪管理等服务的机构。

本文将介绍学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制度内容。

二、服务对象学校心理辅导站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本校全体注册学生。

无论是面临压力、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还是需要咨询个人成长与发展方向的问题,所有注册学生都可以自愿前来寻求帮助。

三、隐私保密原则1. 学校心理辅导局将严格遵守隐私保密原则,对每位求助者保持绝对尊重和保密。

2. 心理辅导师在未经过求助者同意之前不得泄露其任何信息。

3. 面试时间与地点设置合适,以确保隐私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4. 心理辅导师在进行咨询过程中不得提供任何可能导致学生暴力或伤害他人的信息。

四、心理咨询方式1. 面对面咨询:求助者可以预约到心理辅导站,与心理辅导师进行当面交流。

2. 电话咨询:针对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学生也可以通过电话与心理辅导师联系。

五、预约与接待1. 学校将为每个注册学生提供一定次数的免费咨询服务。

具体次数在学校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

2. 心理辅导站设置专门的接待窗口,负责安排和处理咨询预约事宜。

3. 接待人员应保持友好和专业态度,并确保安全和私密性。

六、危机干预1. 当有严重自杀意念或其他严重行为倾向的求助者出现时,心理辅导师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例如联系相关部门或家属以寻求支援。

2. 学校将建立危机干预团队,由多个部门组成,来处理紧急危机事件。

3. 危机干预团队将定期举行会议,讨论案例并分享有效的干预方法和经验。

七、宣传与教育1. 学校心理辅导站将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举办主题讲座、组织心理知识普及等。

2. 心理辅导师还可以撰写相关文章,在学校校报或网站发布,以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影响力。

3. 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学校网站、社交媒体等方式了解和参与各种宣传与教育活动。

大学心理辅导站工作制度

大学心理辅导站工作制度

大学心理辅导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意见》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站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进行心理健康调查研究;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等。

第三条心理辅导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面向全体学生,注重预防与发展相结合。

2. 尊重学生个性,关注个体差异,提高心理健康素质。

3. 科学、严谨、规范、高效,提高心理辅导质量。

4. 保密原则,尊重学生隐私权。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第四条心理辅导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心理咨询师若干名。

站长由具有一定心理学背景的教师担任,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心理咨询师应具有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 具有扎实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流程第六条心理辅导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 心理健康教育宣传:通过举办讲座、发放资料、网络宣传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2. 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个体和团体心理咨询服务,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心理问题。

3. 心理健康调查研究:开展心理测评、问卷调查等,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为制定心理辅导措施提供依据。

4. 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心理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5. 心理危机干预:对有心理危机迹象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

第七条心理辅导站工作流程:1. 预约与咨询:学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咨询,心理辅导站根据学生需求安排咨询时间。

学生心理疏导站工作制度

学生心理疏导站工作制度

学生心理疏导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心理健康需求,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心理疏导站(以下简称“疏导站”)是我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机构,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第三条疏导站工作应遵循自愿、保密、专业、平等、尊重和发展的原则,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第四条疏导站设站长一名,负责疏导站的整体工作。

站长由学校指定具有一定心理学专业背景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疏导站设心理咨询师若干名,负责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工作。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国家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资格。

第六条疏导站设助理员若干名,负责协助站长和心理咨询师开展日常工作。

助理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七条疏导站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研讨,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工作内容与流程第八条疏导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讲座、课程、活动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二)心理评估:对学生进行心理状况评估,了解学生心理需求,为制定心理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三)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四)心理疏导:组织心理疏导活动,引导学生释放压力,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五)危机干预: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动态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第九条疏导站工作流程:(一)学生预约:学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预约心理咨询师。

(二)初步评估:心理咨询师对学生进行初步评估,确定咨询方向和目标。

(三)咨询方案制定:根据学生需求和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咨询方案。

(四)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与学生开展一对一咨询,引导学生认识和解决问题。

(五)效果评估:咨询结束后,对学生进行效果评估,了解咨询成果。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学校心理辅导室的健康发展,规范心理辅导工作,提高心理辅导质量,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室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学生正确面对生活、学习和人际交往中的问题,培养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第四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心理辅导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心理辅导室应当设立心理辅导教师岗位,明确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心理辅导室应当设立心理辅导咨询接待室,明确接待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并向全校师生公布。

第八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建立健全心理咨询预约制度,规范心理咨询流程,确保心理咨询质量。

三、工作内容第九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

第十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心理电影赏析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第十一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开展个体心理辅导,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

第十二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的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三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开展心理测评工作,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心理辅导服务。

第十四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推动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四、保密制度第十五条心理辅导室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保障学生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心理辅导教师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学生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心理辅导室应当设立保密档案,对学生的心理咨询记录、心理测评结果等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心理辅导站的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站的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站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理辅导站的管理制度,保障师生权益,提高心理辅导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辅导站是学校为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心理健康而设立的机构,旨在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

第三条心理辅导站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广大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第四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心理辅导资质,持证上岗。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心理辅导站的全体工作人员、咨询师和受访者。

第六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领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处的统一管理。

第七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维护个人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受访者的隐私信息。

第八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保证心理咨询的质量,不得有虚假宣传或者误导行为。

第二章心理咨询服务第九条心理辅导站应当制定详细的心理咨询服务方案,明确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

第十条心理辅导站应当为学生提供定期心理辅导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测试等。

第十一条心理辅导站应当根据需要为学生提供紧急心理援助服务,确保危机时刻的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心理辅导站可以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心理讲座、培训等活动。

第十三条心理辅导站应当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时记录学生的心理问题和辅导情况。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心理辅导站应当加强心理援助工作,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心理成长。

第十六条心理辅导站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第十七条心理辅导站应当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师队伍,提高服务水平。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受访者的权利,不得有侵犯隐私的行为。

第二十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受访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一条心理辅导站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心理辅导室的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辅导室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而设立的专门场所,所有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和来访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道德素质,秉承客观、中立、保密的原则,做到公正、真诚、细致地为来访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第四条学生有权享受心理辅导服务,但应主动配合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并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的职责第五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为提供个别和集体心理辅导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第六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学校的心理辅导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心理辅导技能,严格保守来访学生的隐私,绝不泄露个人信息。

第七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诚实待人、认真工作,亲切待学生,为学生提供专业、有效的心理辅导服务。

第八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心理辅导室的正常运作。

第三章来访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来访学生有权享受心理辅导服务,可以自愿选择心理辅导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咨询、辅导或治疗。

第十条来访学生应主动配合心理辅导室的工作人员,如实告知自己的心理问题,积极参与心理辅导活动,努力改善心理健康状态。

第十一条来访学生对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结果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但不得泄露其他学生的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来访学生应尊重心理辅导室的工作人员,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心理辅导室的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学生可以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预约心理辅导服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心理辅导。

第十四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认真评估学生的心理状况,制定合理的心理辅导方案,定期跟踪学生的心理变化,并及时调整辅导策略。

加强心理辅导站规章制度

加强心理辅导站规章制度

加强心理辅导站规章制度心理辅导站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的重要场所。

为了确保心理辅导站的高效运行和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辅导站的规章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人员配备、服务内容、保密原则、预约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探讨心理辅导站的规章制度。

一、组织架构1.心理辅导站设立站长一名,负责心理辅导站的整体工作。

2.心理辅导站设有多名专业心理辅导教师,负责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3.心理辅导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人员配备1.心理辅导站站长应具备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心理辅导经验。

2.心理辅导站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经验和技能。

3.心理辅导站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服务内容1.心理辅导站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沙龙等活动。

2.心理辅导站为学生提供个体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服务。

3.心理辅导站为学生提供心理测评,包括心理测试、性格分析等服务。

4.心理辅导站为学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包括心理急救、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保密原则1.心理辅导站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2.心理辅导站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

3.心理辅导站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学生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五、预约制度1.心理辅导站设立预约制度,学生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

2.心理辅导站要求工作人员在收到预约后,尽快与学生取得联系,安排咨询时间。

3.心理辅导站要求工作人员在学生预约咨询时,提供专业的接待和引导服务。

六、突发事件处理1.心理辅导站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站长。

2.心理辅导站站长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处理突发事件,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3.心理辅导站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和专业,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心理部规章制度(3篇)

心理部规章制度(3篇)

心理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心理部的管理和规范心理服务工作,保障师生的心理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部是学校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测评等工作。

第三条心理部依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己的工作。

第二章心理咨询与辅导第四条心理部提供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主要包括个体咨询、团体咨询、在线咨询等形式。

第五条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咨询和辅导时,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障个案信息的保密性。

第六条师生在接受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时,应遵守心理咨询师的指导,配合完成相关任务和作业,并确保咨询和辅导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心理健康教育第七条心理部要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调适能力。

第八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心理压力管理、情绪管理、人际关系处理、学业和职业发展等方面。

第九条心理部要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辅助材料。

第四章心理测评第十条心理部开展心理测评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师生的心理特点及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第十一条心理测评必须经过师生的自愿参加,并确保测试结果的保密性。

第十二条心理部要不断提升测评师的专业水平,保证心理测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团队建设和自我提升第十三条心理部要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第十四条心理部成员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心理部要建立健全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心理部要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心理部要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和成果。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对心理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机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心理部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主动遵守和执行。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共4篇)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共4篇)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共4篇〕第1篇: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XX学校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一、咨询员守那么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进步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展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5、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否那么,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6、假设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展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员。

二、来访者须知1、坦诚。

向辅导老师坦城地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假装,来访者应把自己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辅导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到达咨询效果。

2、自愿。

是否开场或终止承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辅导老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

相应地,随意地终止给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当。

咨询过程中,假设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辅导老师进展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3、自主。

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辅导老师,而是来访者自己。

不要期待辅导老师为你做主,给你出主意、想方法、甚至做决定,即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

事实上,心理咨询不是“一帖灵”,世上没有灵丹妙药,所以请记住,只有你自己才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4、尊重。

尊重辅导老师,来访者必须提早预约咨询时间,并严格遵守。

认真配合辅导老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应给辅导老师。

5、保密。

保密是心理咨询的工作原那么之一,也是职业道德的集中表达。

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及咨询的相关问题不会被随意议论,来访者的信息登记表不会被带出咨询室之外的任何地方。

一般地,来访者是否承受过咨询以及咨询的内容都不会被透漏给其别人。

但下述几种情况除外:〔1〕来访者出现自我伤害或伤害别人的倾向。

有必要通知来访者班主任、父母以及相关人员,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2〕来访者的问题涉及法律责任,如有必要,咨询老师应将信息资料呈交有关机构。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

心理辅导室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和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维护心理辅导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的功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心理辅导室宗旨1. 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差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2. 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辅导环境,使学生感到被理解、被尊重、被支持。

3. 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

三、心理辅导室职责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2. 进行个体心理辅导,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问题。

3. 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团队凝聚力。

4. 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

5. 开展心理健康科学研究,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 定期对心理辅导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心理辅导室各项工作。

四、心理辅导室管理1. 心理辅导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心理辅导室的整体工作。

2. 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经验。

3. 心理辅导室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辅导记录严格保密。

4. 心理辅导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五、心理辅导室使用1. 心理辅导室为全体学生提供服务,学生可以自愿参加心理辅导活动。

2. 学生应当遵守心理辅导室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辅导活动,尊重辅导教师和其他学生。

3. 心理辅导室内的设施和器材应当合理使用,不得损坏。

4. 心理辅导室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六、心理辅导室预约与辅导1.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预约心理辅导。

2. 心理辅导室应当根据学生需求合理安排辅导时间,保证辅导质量。

3. 心理辅导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辅导计划,实施个体化辅导。

4. 心理辅导教师应当及时向学生反馈辅导效果,调整辅导策略。

学校心理辅导室制度

学校心理辅导室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辅导室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第三条学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2.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具备心理咨询、心理辅导能力;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判断能力和心理素质。

第二章职责与任务第四条学校心理辅导室的主要职责:1.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2. 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3. 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4. 收集、整理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依据;5. 与家长、教师、学校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五条学校心理辅导室的主要任务:1. 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沙龙等;3.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4. 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提供心理支持;5.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学校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1. 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隐私;2. 客观公正,科学严谨;3. 热情周到,耐心细致;4. 保密原则,不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七条学校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1. 心理健康教育课制度: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禁用不尊重学生的语言;2. 心理辅导制度: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心理辅导;3. 心理危机干预制度:对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及时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4. 心理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进行保密,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5. 工作记录制度:对心理辅导室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

学校心理辅导场所管理制度

学校心理辅导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场所的管理,保障心理辅导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心理辅导场所(以下简称“辅导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辅导室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的重要场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辅导室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心理辅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辅导室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辅导室管理员负责辅导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1. 制定辅导室使用规则,确保辅导室安全、卫生、整洁;2. 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 建立辅导室使用登记制度,对辅导室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4. 负责辅导室内的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5. 配合心理辅导教师开展心理辅导活动。

第三章辅导室使用规则第六条辅导室的使用对象为全校师生、家长,使用时需遵守以下规则:1. 使用前需预约,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辅导室;2. 保持辅导室内环境整洁,爱护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3. 使用过程中,不得喧哗、吸烟、饮酒等;4. 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他人隐私;5. 使用完毕后,需将辅导室恢复原状,关闭门窗。

第七条辅导室管理员需定期检查辅导室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辅导室安全、卫生、整洁。

第四章辅导室设施设备管理第八条辅导室设施设备包括心理咨询桌椅、心理测评工具、心理活动器材等。

第九条管理员需对辅导室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十条辅导室设施设备的使用,需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2. 避免损坏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归位;3. 对于有损坏的设备,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辅导室资料管理第十一条辅导室资料包括心理辅导教材、心理测评量表、心理辅导案例等。

第十二条管理员需对辅导室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有序。

第十三条辅导室资料的使用,需遵守以下原则:1. 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他人隐私;2. 使用后及时归位,保持资料整洁;3. 遵循资料使用规范,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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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与电子信息工程系心理辅导站工作章程
为了提高心理辅导站民主意识,倡导心理辅导站高效范的工作作风,制定以下心理辅导站各项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心理辅导站每一个成员都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活动计划
2.心理辅导站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初制定部门学期工作计划,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3.心理辅导站各部门在开展具体活动时,应提前向站长提出书面请示,讲明时间、地点、缘由、经费等问题,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
4.心理辅导站各部门在活动完毕后,须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同时将活动有关资料一式三份交秘书部存档
5.心理辅导站各部门应积极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充分调动积极性,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6.心理站成员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且品格优良、身体健康
7.心理辅导站各成员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若有违反者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8.部长、副站长必每月递交一次工作、思想报告的书面文件,文件中需对其已开展的工作有一定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大体方略和建议
9.心理辅导站各成员不得在未经心理辅导站和任科老师的批准下,擅自逃课或进行有违校纪、校规的行为
10.副部长以上心理辅导站成员因一定因素,自动辞职者,应向心理辅导站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

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1 1.考虑利于保持隐性知识,为后任提供很多经验,心理辅导站的干部应做到:协调工作关系,树立干部形象。

对上级:要尊重、态度端正、听从上级的领导和指导;对下级,要公平、充分相信部下、给部下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对同级,要平等、主动沟通、积极协调;对同事:要和睦相处、相互帮助、团结一致;在工作上: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不偷懒、不散漫;对同学:要热情、和蔼、以诚相待;对于班级:要认真对待、多些理解,少些命令,特别是召开班级会议时须准时;总之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服务意识和群体意
识。

(二)会议制度
1.心理辅导站例会每周一次。

2.副站长、各部长均必须准时出席例会,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经站长批准后,将假条交至秘书处存档;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者给予心理辅导站内部处分。

3.各部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交至秘书部存档。

4.与会人员务必对其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5.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拖延会议时间。

6.会议应准时召开,无故未到者,会后24小时内向以上会议负责人提交书面解释,逾期将对其进行相应处分。

7.会议形成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8.会议总结前段工作,查漏补缺,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建议和设想,并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

(三)招干制度:
1、不得套用裙带关系,私插暗置其关系密切者,所有被招干部,均应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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