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污水分离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污水分离管理办法

为减轻井下水处理硐室的污水处理压力,提高井下水的循环率,达到节支降耗的目的,现制定井下清污水分离管理办法:

1.顶、底板疏放水单孔流量大于20m³/h、压力大于0.3MPa时,直接将钻孔放水管接至巷道清水管路上,将水排至清水仓;顶板疏放水单孔流量小于20m³/h、压力小于0.3MPa时,必须安装专用的排水设备,将水排至清水仓;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时,每次处罚责任单位通风钻探工区(西安煤科院)500元,监管单位地测通防部200元。

2.当巷道内某一个排水点不再受掘进或打钻影响,积水全部变成清水时,需及时调整排水管路,将清水全部排入清水仓;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时,每次处罚责任单位综掘工区(保供队)500元,监管单位调度室200元。

3.在清理巷道卫生时,首先用铲子清理煤块,然后用扫帚清扫煤泥,清理的煤块、煤泥必须装袋或上皮带运走,最后用洒水管清理浮煤,严禁直接将煤块、煤泥冲入水沟;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时,每次处罚责任单位综掘工区(救护队、运绞队)500元,监管单位安全监察部200元。

4.当巷道喷雾效果不佳,喷雾变成流水时,不及时处理,每次处罚责任单位救护队500元,监管单位安全监察部200

元。

5.当井下供水管路漏水成线,不及时处理时,每次处罚责任单位综掘工区(保供队)500元,监管单位机电管理部200元。

6.当巷道迎头积水较多,不及时处理,导致积水进入煤流系统,破坏巷道坏境卫生时;每次处罚责任单位综掘工区(综机综采工区)500元,监管单位生产技术部200元。

7.当巷道内水泱淤实,不及时清理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综掘工区(综机综采工区)500元,监管单位安全监察部200元。

8.井下打钻注浆时,不及时处理沉淀废液的,每次处罚责任单位通风钻探工区(西安煤科院)500元,监管单位地测通防部2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