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八大情形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 -回复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回复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是指将所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转售给外部投资者。
这种情况下,母公司需要通过会计准则的规定来正确处理与出售子公司股权相关的账务事项。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并对其中涉及的关键概念进行解释。
第一步:确定出售类型在进行会计处理之前,母公司需要明确出售子公司股权的类型。
出售类型可以分为两种:完全退出和部分退出。
完全退出意味着母公司彻底转让其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并不再保留任何权益。
部分退出则意味着母公司只转让一部分的股权,但仍然保留一定比例的控制权益。
第二步:评估子公司的公允价值在确定出售类型之后,母公司需要评估子公司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独立的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交易中可以公正达成的价格。
评估公允价值可能需要借助专业的估值机构或评估师。
对于已上市的子公司,其公允价值可以通过市场交易价格来确定;对于未上市的子公司,则需要根据其他可比公司的交易价格、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信息进行评估。
第三步:拟定账务处理方案根据确定的出售类型和评估得出的公允价值,母公司需要拟定账务处理方案。
对于完全退出的情况,母公司应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损益表,同时解除子公司股权作为长期投资的账务记录。
如果公允价值高于初始投资成本,则母公司将获得一笔非经常性损益,反之则会发生一定的损失。
对于部分退出的情况,母公司需要按照所卖出比例计算出售的份额,并将出售部分的净资产从子公司账户中扣除。
第四步:计算利润或亏损根据拟定的账务处理方案,母公司可以计算出售子公司股权所获得的利润或亏损。
利润或亏损的计算方法取决于出售的类型和公允价值的变化。
对于完全退出的情况,利润或亏损等于公允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对于部分退出的情况,利润或亏损等于出售比例乘以公允价值与净资产的差额。
第五步:会计处理根据拟定的账务处理方案和计算的利润或亏损,母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天职研究】“一揽子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判断及会计处理

【天职研究】“一揽子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判断及会计处理会计实务问题分析(50-31)“一揽子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判断及会计处理案例背景:当企业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根据分步处置的目的、合同安排,可能采用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从而对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损益的金额、确认时点等指标产生不同的影响。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所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也不再转入当期损益。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则应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子公司股权的损益包括多次处置交易的损益。
引入“一揽子交易”的概念,可以消除仅以丧失控制权为标准,分别采用权益性交易和处置交易会计处理产生的经济后果的差异,也可以减少企业通过构建交易方式,人为调节不同交易结果的机会。
(一)分步处置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判断2012年11月,我国财政部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引入了2008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和单独财务报表》中“一揽子交易”的概念,并写入2014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来源于。
根据该规定,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几项交易是否在同时或几乎同时考虑、谈判,是判断“一揽子交易”的关键要素,很多情况下也是必要的条件。
要满足“一揽子交易”的概念,首先必须是在同时或几乎同时考虑了几项交易的情况下订立的。
如果是分次考虑,或每次交易的谈判间隔较长,则很可能无法考虑多项交易的彼此影响,从而很难将各次交易划分为“一揽子交易”。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揽子交易”通常是在同一时间或几乎同时,基于同一个商业目的,以整体达成的商业结果为前提进行考虑、安排的。
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子公司投资

一、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子公司投资1、个别报表:在处置部分股权之后,原母公司对子公司不具有控制的情况下,余下的部分股权要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种,在失去控制权下,原母公司对原子公司还具有重大影响(典型的事例原子公司仍在母子公司派驻董事会成员),这种情况下,对剩下部分股权要按权益法核算,采用追溯调整法(由成本法转入权益法);调整后乘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按余下股权比例从取得之日起按权益法之后的金额第二种情况:在失去控制权下,原母公司对原子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当然也不具有共同控件)的情况下,余下的部分要列入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下部分的长投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即视同将剩余长投对外出售一样,只是将取得的对价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代替)2、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做调整分录的时候,我们要坚持几点:①因为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部分长股要按丧失控制权当日的公允价出售: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与个别报表在丧失控制日的账面价值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该金额是余下股权的公允价)贷:长期股权投资(是个别财务报表中长股的账面价值,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调整后的金额)投资收益(倒挤)②丧失控制权日合并报表中应确定的投资收益=(售出股权的价格+未售出股权公允价)--失控时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原持股比例—原合并时确定的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性收益(一般指的是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对母公司长投的影响,但要注意公允价值变动的方向)借:投资收益(合并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出售部份股权在个别报表中确定的投资收益—合并报表中剩余长股公允价与账面价之差确定的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冲个别报表中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调为权益法中确定的资本公积)(理解:即是将剩余股权出售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要转出,转出投资收益)(也有可能是贷方)贷:利润分配---未分利润剩余股权*被合并企业自合并日至失控日按控制日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的基础上确定的利润)*0.9盈利公积同上*0.1二、未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投资此类业务注意几点:1、这属于权益性交易(根据权益性交易的性质:与权益性交易有关的利得和损失应直接计入权益,不会影响当期损益)(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是“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变动”)2、合并财务报表不确认投资收益3、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不在持股比例改变商誉的价值(除商誉发生减值)4、个别财务报表中确定的投资收益(售价-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合并报表中是不存在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将其分解为三部分:资本公积(售价-享有出售日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和被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所包含的商誉(对应的科目即长期股权投资,即将个别财务报表中出售长期股权投资结转的金额调至享有出售日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分录借:投资收益(冲个别财务报表该业务确认的投资收益)贷:资本公积(售价-享有出售日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价值的份额)长期股权投资(出售部分出售日享有被合并企业净资份额-出售部分长股的账面价值)由此引申:抵销分录借:出售股权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商誉(初始合并时确认的商誉,注意减少持股比例原确定的商誉金额不变)贷: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后持股比例*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商誉)少数股东权益(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企业部分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企业部分处置子公司(不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作者:陈国强关于企业部分处置子公司(不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先后发文作了明确规定。
为了更好领会和执行这些规定,笔者对这些规定进行了梳理,并举例说明和进行分析,供同行参考指正。
一、财政部的有关规定1.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 14号)规定:“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2.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中规定:“企业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如果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应当按照《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规定,将此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业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企业所得税,应当区别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有关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相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扣除有关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综合财政部的上述规定,企业部分处置子公司(不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要点可以归纳如下:1.应当区别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分别进行会计处理;2.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3.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相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部分处置子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有关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相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扣除有关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总结2-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处理总结

1.思维:丧失控制权,相当于卖掉所有80%,再按公允价值买回20% 在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对于剩余股权,应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出售股权取得 的对价(60%部分)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20%部分)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80%部分)计算应享 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 誉。 2.此外,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处理总结
原 则 个 别 财 务 报 处 表 理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处 理
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的处理总结(如8 不丧失控制权下(如80%-20%=60%)
1.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角度,对于售出股权,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确认处置损益(投资收 益),即出售股权取得的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与所处置股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或 投资损失计入母公司的当期个别利润表
1.思维:未丧失控制权,属于权益性交易,不应该确认损益(投资收益),也不应该改变商誉, 影响的应该只是所有者权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即使出售部分股权后(如出售20%),但母公司仍能对其实施控制,被投资 单位仍应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3.由于未丧失控制权,母公司仍然控制子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角度,该出售部分股权的交易属于权 益性交易,这种情况既不产生损益,也不改变原来的商誉,因此,其出售部分股权(如出售20%)所 取得的价款S售价与该部分股权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只能调整所有者权益(即该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4.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如不能导致其控制权的丧 失,则应当按照权益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即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交易),这意味着这 些变动的利得或损失均不能计入损益。在企业合并中,获取控制权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事项,该事 项导致了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所有资产(包括商誉)及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其后发生的与所 有者之间的交易不应当影响这些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因此, 按照上述规定,个别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中是不存在的,合并报表中应将其分解 为三个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调整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和商誉。
股权处置方案

股权处置方案第1篇股权处置方案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调整,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部分股权进行处置。
为确保股权处置过程的合法合规,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确保股权处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2. 保障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3. 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4. 实现公司业务战略调整。
三、股权处置范围1. 处置对象: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股权投资;2. 处置比例: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需求,确定具体的股权处置比例。
四、股权处置方式1. 股权转让:通过协议转让、公开挂牌等方式,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2. 股权回购:由公司回购部分股东所持有的股权;3. 股权注销:对不再具备经营价值或无法实现战略目标的股权进行注销;4. 其他合法合规的股权处置方式。
五、股权处置程序1. 调查评估:对拟处置的股权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价值、潜在风险等;2. 制定方案: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股权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方式、时间表、责任人等;3. 内部审批:将股权处置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4. 外部审批:如涉及需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5. 信息披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股权处置事项进行信息披露;6. 实施股权处置:根据审批通过的股权处置方案,开展股权处置工作;7. 办理变更登记:股权处置完成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8. 跟踪管理:对已处置的股权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公司利益。
六、股权处置的合规性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公司章程;2. 确保股权处置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利益输送;3. 保障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稳定;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
七、风险控制1. 法律风险:确保股权处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防范法律风险;2. 市场风险: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合理确定股权处置价格,降低市场风险;3. 财务风险:合理评估股权处置对财务状况的影响,确保公司财务安全;4. 人员风险:妥善解决股权处置过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维护公司稳定。
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会计处理

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的会计处理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是指企业将其所持有的子公司全部出售或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或企业的行为。
这种决策通常发生在企业需要调整或重组自己的业务结构,以追求更好的战略定位或经营效益时。
在会计处理上,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企业需要对子公司进行估值。
估值方法可以采用市场价值法、收益法或资产价值法等。
通过对子公司价值的估算,企业可以确定处置子公司的合理价格范围。
其次,企业需要通过正式的合同或协议与买方达成一致,明确双方对于股权转让的条款和条件。
协议中应明确交割日期、交割方式、支付方式以及是否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等。
企业还需要履行与处置相关的法律程序,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接下来,在交割日,企业应将子公司全部股权过户给买方,并收到相应的款项。
在确认款项收入后,企业应将该收入计入利润表中,并同时以带出资本的方式调整自己的所有者权益。
同时,在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后,企业还需要对所获得的现金流进行处理。
企业可以将这些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投资其他业务领域,或按照股东的要求分配利润。
无论企业怎样使用这笔资金,都需要及时记录和核算,并确保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
最后,企业应对整个处置过程进行审慎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这包括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和附注,清晰地披露子公司全部股权处置的背景、原因、金额和相关的风险因素等信息。
这有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总之,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决策。
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准则和法规,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过合理的估值、明确的合同和清晰的会计核算,企业可以有效地处置子公司全部股权,并为自身业务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
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所属子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成为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的重要方式之一。
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股权转让可能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财务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因此,对于参与股权转让的各方来说,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注意事项是至关重要的。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子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上市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股权转让方案,并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进行审议和批准。
在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确保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并落实好信息披露的义务。
对于出售股权的股东来说,需要注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股东在决定转让股权时,应当考虑到自身的资金需求、投资回报率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
此外,在与买方进行谈判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防止出现不良的转让合同或交易条件。
同时,要对买方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
第三,对于购买股权的买方来说,需要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买方要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市场前景以及法律风险等情况。
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商业尽职调查等工作,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此外,买方还需要与卖方进行充分的谈判,明确股权转让的价格、条件和交割方式,并签订详细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要加强对股权转让过程的监管。
监管部门应当对股权转让的程序和信息披露进行审核,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的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防止出现不当的股权转让行为和信息操纵行为。
对于投资者来说,要谨慎对待上市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的信息。
投资者在决定购买上市公司股权时,要对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避免盲目跟风和投机行为。
股权处置方案有哪几种

股权处置方案有哪几种对于企业而言,股权是资本的投入方式之一,也是企业价值的体现。
然而,企业股权也会因为一些因素而面临处置的问题,比如投资失败、股东意见分歧、企业并购等,这时候股东需要考虑股权处置的方案。
本文将介绍股权处置的几种方案。
一、直接转让股权直接转让股权是指将股权直接转让给另一家企业或个人。
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确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价格、股权变更手续等事项。
直接转让股权的优点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现金收益,能够快速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同时,也可以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
但是,直接转让股权存在缺陷,市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依旧得以存在,对企业自身的影响不可控制。
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外界募集新的资金,新的投资者加入到企业的股东中。
这样,原有股东在持有原来的股权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股权总数增加,获得新股东的投资。
增资扩股的优点是能够快速增加企业资金,并且可以通过新股东的加入,引入更多的资源、人脉及管理经验等。
但是,增资扩股可能会导致原股东人均股权比例降低,进而被稀释或失去企业控制权。
另外,增资扩股也存在着融资成本高或融资周期长等问题。
三、资产重组资产重组是指企业将自身某些资产与其它企业进行交换、合并、分离,形成全新的企业形态和投资组合。
资产重组的形式有多种,包括兼并、收购、借壳等等。
资产重组的优点在于能够通过整合资源、整合市场、实现互补进步、降低成本等方式创造新的增长机会,提高企业竞争力。
不过,资产重组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耗费大量的资源,还需要面临交易价格、法律规定等多种复杂问题。
四、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股东将所持有的股权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相应的贷款资金。
在未能按时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股票就可能被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售,拍卖或转让,但企业本身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实质上的变化。
股权质押融资的优点是获得资金比较容易、快捷、操作简单。
另外,股权质押融资不会改变企业的股东构成和管理权。
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以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为标题,本文将详细介绍同一控制下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处置子公司的定义和原因处置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决定将其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或资产进行转让、出售或注销的行为。
处置子公司的原因可能包括:子公司不再符合母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子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亏损、重组整合等。
二、处置子公司的分类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处置子公司可以分为两类:终止持有子公司控制权和继续持有子公司控制权。
1. 终止持有子公司控制权当母公司决定终止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1)确定处置子公司的方式:转让、出售或注销子公司股权或资产;(2)根据处置方式,计算子公司的公允价值或可回收金额;(3)计算处置子公司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收益等于处置子公司的公允价值或可回收金额减去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账面价值,损失则相反;(4)将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5)根据处置方式,进行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处理,如出售子公司股权则解除相关的投资和股权权益;注销子公司则清零相关的资产和负债。
2. 继续持有子公司控制权当母公司决定继续持有子公司控制权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继续持有子公司控制权的目的和计划;(2)对子公司进行重估,并调整子公司的账面价值;(3)根据重估后的账面价值计算各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4)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根据需要进行相关资产和负债的调整,如调整子公司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
三、处置子公司的会计记录在处置子公司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记录,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完整。
1. 处置子公司的会计记录在处置子公司过程中,需要记录以下会计凭证:(1)处置子公司收益或损失的会计凭证;(2)处置子公司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凭证;(3)调整子公司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差额的会计凭证。
2. 继续持有子公司的会计记录在继续持有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需要记录以下会计凭证:(1)重估子公司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差额的会计凭证;(2)调整子公司相关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凭证。
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子公司股权相关会计处理的征询函

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子公司股权相关会计处理的征询函一、引言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中控股股东购买子公司股权的现象日益增多,这不仅有助于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还对企业的会计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控股股东购买子公司股权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以及这种处理方式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控股股东购买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方法1.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可以通过现金购买子公司股权,此时,上市公司将收到现金款项,并相应减少子公司的股权比例。
在会计处理上,上市公司需要将收到的现金款项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2.股权置换控股股东可以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对价,购买子公司股权。
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需要将置换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原股权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或资产处置损益。
3.资产转让控股股东可以购买上市公司的资产,从而使子公司股权间接转让给控股股东。
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需要将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三、出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1.资产处置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在出售子公司股权时,需要将取得的款项与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
2.投资收益在控股股东购买子公司股权的过程中,上市公司可以获得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的计算方法为:购买价格减去原投资成本。
3.股权转让款的相关处理上市公司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需要将其纳入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时,将对应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四、控股股东购买子公司股权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1.资产负债率控股股东购买子公司股权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望降低。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将现金或资产转化为股权投资,从而减少了负债。
2.净利润根据会计处理原则,控股股东购买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资产处置损益和投资收益将影响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在现金购买的情况下,净利润将增加;而在股权置换或资产转让的情况下,净利润将减少。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注意事项

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注意事项本⽂原载于⼩多⾦服(ID:shalldo_sh) 转载已获得授权上市公司出售控股⼦公司股权属于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条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
本⽂整理了上市公司发⽣这类交易时需注意的事项。
关于审议和披露标准的计算上市公司在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时,应当按照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条、第9.3条计算审议和披露标准,除此之外,还需注意遵守累计计算原则以及合并报表范围是否发⽣变化。
1. 合并报表范围是否发⽣变化2008年3⽉26⽇,上市公司A公司⼊股B公司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持股⽐例为33.00%。
2010年9⽉15⽇,A公司增资B公司并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持股⽐例提⾼⾄35%,公司于同⽉将B公司纳⼊合并报表范围。
2014年5⽉13⽇,因其他股东对B公司增资,A公司持股⽐例下降⾄29.6%。
同⽉15⽇,A公司与B公司另⼀持股27.2%的⾃然⼈甲签订⼀致⾏动关系协议,合计持股⽐例达56.80%。
A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2016年9⽉,甲与公司解除⼀致⾏动关系,将其所持股权予以转让。
同⽉,B公司完成董事会改组,A公司⾃2016年9⽉30⽇不再对B公司具有控制及影响,同时于2016年10⽉不再将其纳⼊合并报表范围。
B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12.98亿元,占A公司2015年经审计营业收⼊的47%,实现净利润3,697.46万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2.60%,为公司重要⼦公司。
若上市公司出售控股⼦公司股权将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视为《股票上市规则》第9.2条和第9.3条所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
案例中的上市公司放弃B公司优先购买权并完成B公司董事会改组,导致不再将其纳⼊合并报表范围。
B公司2015年实现营业收⼊12.98亿元,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营业收⼊的47%,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重⼤,A公司应当及时履⾏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明确了企业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新规定限制会计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明确了企业处置对⼦公司股权投资直⾄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新规定限制会计报经过近⼀年的征求意见后,《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终于正式发布。
从内容看,财会〔2012〕19号⽂件从征求意见时的13个问题缩减到正式发布时的6个问题;从政策导向来看,财会〔2012〕19号⽂件进⼀步收紧了企业提前确认投资收益或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从⽽美化会计报表的操作空间,对企业操纵会计利润设置了屏障。
财会〔2012〕19号⽂件明确了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公司的控制权,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相关的会计处理。
处置对⼦公司股权投资直⾄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揽⼦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项处置⼦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会计处理,这⼀规定进⼀步收紧了企业在相关问题上通过提前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运作空间。
与丧失控制权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规定1.《财政部关于执⾏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对处置差额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
企业处置对⼦公司的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价值的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会〔2010〕15号)对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公司控制权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会计处理。
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融资产。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会计处理。
注会CPA: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80%→70%)(1) 个别财务报表。
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出售10%的股权取得的价款或对价的公允价值与所处置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投资损益计入处置投资当期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
(2)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出售取得价款-出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净资产份额【提示】该交易实质上是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不能调整投资损益,只能调整合并财务报表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上述情形下确定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按照如下原则考虑商誉:当母公司出售部分股权时,按比例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的账面价值调至少数股东权益。
【解析】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股权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我们可以把子公司净资产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第二部分是少数股东权益(包括子公司净资产,但不包含商誉)。
《中国证监会案例解析》认为属于集团内两个所有者之间的交易,内部两个所有者无论怎么交易,集团的所有者权益总额都是不变的,而少数股东权益下是不包含商誉的,那么商誉就不能变动,而且都应该列示于合并财务报表。
当母公司购买10%股权时,按比例把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但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合并资产负债表因购买10%的股权冲减合并财务报表的资本公积=支付对价-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持续计算净资产份额当母公司出售10%股权时,按比例把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含子公司净资产和商誉)的账面价值调至少数股东权 益。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资本公积=出售取得价款-出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净 资产份额【例题·计算分析题】甲上市公司在以前年度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取得乙公司80%股权,2×21年,甲公司将所持的乙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取得价款25 000万元,但未丧失控制权。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

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
尊敬的董事会: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对以下子公司的处置:
一、子公司 A 公司
鉴于 A 公司业绩长期低迷,经过公司多次调整和优化仍未见明显改善,公司决定将其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与潜在买家进行了多次沟通和洽谈,并最终达成了一致:公司将出售其在 A 公司的100% 股权。
根据交易协议,买家需支付 1.2 亿元的购买价款,交易将于报告期后完成。
二、子公司 B 公司
考虑到 B 公司的业务与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不太符合,公司决定将其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多家有意向的买家进行了竞争。
最终,公司确定将在全国知名的投资基金 C 公司中投集团的资管方收购 B 公司所有股权,双方达成了 1.5 亿
元的收购协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根据协议,交易将于
报告期后完成。
三、子公司 C 公司
近年来,C 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面临较大的挑战,公司认为其
业务前景不乐观,决定将其进行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主
招标和委托中介机构的方式,与多家潜在买家进行了沟通和洽谈。
最终,公司确定了将 C 公司的相关资产和业务出售给香港上市公
司 D 公司的方案,交易金额为 9000 万元。
根据交易协议,交易已于报告期内完成。
以上为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通过以上处置,公司
优化了业务布局,提高了回报率,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利
益最大化原则。
谨此报告。
公司经理:XXX
XXX 年 XX 月 XX 日。
子公司处置方案

子公司处置方案1. 简介随着企业的发展,往往会涉及到子公司的设立。
但在商业运作中,有些子公司可能存在不良负债或其他风险问题,这就需要针对子公司进行处置,以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规避风险。
本文将探讨子公司处置的相关方案。
2. 处置方式2.1 减资清欠减资清欠是指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减少,以清偿子公司的债务,达到处理风险的目的。
一般来说,减资清欠至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子公司债务的余额不能超过其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子公司减资后的资本金不能低于其实际的净资产。
减资清欠是一种相对简单有效的处置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减资清欠可能会对企业在市场上的信誉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需要谨慎考虑。
2.2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将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实现对子公司的转让。
股权转让的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股权评估阶段:评估子公司的价值和预期收益;•洽谈阶段:与购买方进行协商,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交割阶段:完成股权转让的交割手续。
股权转让的处置方式通常适用于子公司规模较大,但负债较多的情况。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对买方的资质、实力等进行严格审核,以避免将风险转嫁给其他人。
2.3 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将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出售用以清偿债务,实现对子公司的处置。
破产清算需要进行法律程序上的正式申请,确定债务范围,拍卖或变卖债务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进行清偿债务。
破产清算的处置方式相对复杂,需要进行法律程序上的审核,同时破产清算过程中可能还需要支付较高的维权、律师等费用,且股东及其他债权人未必能够收回全部债权。
3. 结论以上是子公司处置的三种主要方式,不同的处置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实际情况,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选择适合的处置方案。
在选择处置方案的过程中,需要评估不同处置方式的优缺点,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权衡。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确保处置过程合法、规范、公平、公正。
处置子公司方案

处置子公司方案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扩张,公司旗下子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然而,一些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了经营困难、亏损等问题,给公司带来不小的财务风险。
因此,我们需要考虑对这些子公司进行处置,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处置原则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进行子公司处置时,需要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合规。
2. 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子公司处置过程中,应该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处置方案能够最大化地保护公司的财产权益。
3. 客观公正原则处置过程应该客观公正,避免出现内部人员利益输送等问题,保证市场公平竞争。
4. 保护员工权益原则在处置子公司过程中,应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转岗或分流,为员工提供公平、可持续的职业发展机会。
处置方式在实际的子公司处置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出售股权或资产将子公司股权或资产出售给有意向的企业或经营者,以获取最大化的利益。
2. 股权置换将子公司股权以置换的方式交换到其他市场或产业领域较为有利的股权,以完成战略布局。
3. 财务重组通过财务重组的方式,对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以实现财务平衡,增强公司整体财务实力。
4. 破产清算对于经营困难、财务状况恶劣的子公司,可以选择采用破产清算等方式加以解决。
处置流程若决定处置子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置流程,以确保处置工作的有序开展。
1. 筛选出需要处置的子公司公司应该对旗下所有子公司进行梳理、筛选,挑选出需要处置的子公司。
2. 制定处置方案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价值评估、时间安排等。
3. 确定处置市场确定合适的处置市场,寻找潜在购买者或合作伙伴。
4. 进行资产评估对子公司进行资产、负债、现金流等各项评估,为后续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5. 进行信息公告通过公示和公告等方式,向外界公开子公司处置信息。
6. 进行谈判与潜在购买者或合作伙伴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的处置方案。
7. 完成处置交易在完成谈判和协商后,正式完成子公司处置交易。
处置子公司方案

处置子公司方案背景简述公司成立多年来,业务规模逐渐扩大。
随着公司运营的不断完善,公司有了一些子公司,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子公司的业绩不尽如人意,需要及时进行处置,以维护公司整体的运营和利益。
处置子公司的必要性子公司作为公司的组成部分,其经营状况和业绩对整个公司的发展和盈利能力有着深刻的影响。
如果某些子公司的业绩持续低迷或者处于亏损状态,那么就会给整个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风险和信誉风险。
此外,子公司处置也是一个有效的资源优化手段。
如果某些子公司在当前的市场和竞争环境下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利用,那么将其清理出去,可以使公司的管理和资源更加集中,提升整个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绩效。
处置子公司的方法和步骤方法处置子公司主要可以采取如下方法:1.出售股权:将子公司的股权出售给市场上的投资者或者其他企业,从而获得一定的资金,同时减少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经营风险。
2.清算停业:如果子公司处于经营亏损或者无法继续经营的状态,可以进行停业清算,将其债权和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和分配。
3.资产剥离:将子公司的一些资产或业务进行剥离或分拆,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流动性。
步骤处置子公司的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步:1.筛选子公司,确定处置的对象。
2.进行子公司评估和分析,评估其经营状况、市场前景和潜在风险等,确定处置的方式和目标。
3.制定处置方案,包括具体的处置方式、时间、步骤和责任人等。
4.实施处置方案,按照预定的步骤和时间节点进行处置操作,确保处置顺利进行。
5.监督和评估处置效果,对处置的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调整和补充处置措施。
处置子公司的注意事项1.注意法律风险和合规性问题,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注意信息披露和公示,确保处置过程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3.注意财务风险和会计处理,确保处置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注意管理团队和员工的安置和战略调整,避免不必要的人事风险和影响。
总结子公司虽然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果其经营状况持续低迷或者处于亏损状态,那么需要及时进行处置,避免对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八大情形作者:林菊红201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财会〔2011〕25号),对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提出十大关注问题,其中,第七点提出要关注控制问题。
2011年12月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财会便〔2011〕72号),其中第十一点对“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等均对母公司处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本文试图归纳上述文件的规定,对母公司处置子公司股权的八大情形作出分析,供研究参考。
第一种情形未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母公司通过一次交易,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母公司在个别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第二种情形一次交易全部处置子公司股权母公司通过一次交易,全部处置了对子公司的投资,母公司不再对该子公司持有任何股权,则在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应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如母公司尚有其他子公司,则在处置上述子公司的当期,母公司减少了一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并将上述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第三种情形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具有公允价值但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母公司通过一次交易,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了控制权。
上述交易完成后,母公司对原子公司仍具有一定的剩余股权,但剩余股权的份额较少,不足以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在上述情形下,母公司在个别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按比例法结转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由于上述剩余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母公司在个别报表中应视上述剩余股权的持有意图,分别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上述情形下,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价款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日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母公司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后的金额。
第四种情形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不具有公允价值且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力第四种情形与第三种情形的相同之处在于母公司通过一次交易,部分处置了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并保留一定的剩余股权。
不同之处在于剩余股权不再具有公允价值,而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在上述情形下,母公司在个别报表的会计处理基本上类似于第三种情形,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应将剩余股权按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同第三种情形。
第五种情形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力、不存在商誉母公司通过一次交易,部分处置了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了控制权,但其对子公司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在上述情形下,母公司在个别报表中,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按比例法结转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将剩余股权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剩余股权属于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当先按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其中,在成本法转权益法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处理:第一步,比较剩余股权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在第五种情形下,母公司从购买日开始就不存在对子公司的商誉,即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剩余股权是初始投资的一部分,因此,剩余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自然也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对于上述差额,应调整留存收益。
第二步,按照处置后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开始实现的净损益中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日之间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第三步,在以后期间,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即在以后期间,对属于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产生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照剩余股权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下其他因素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按照剩余股权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剩余股权持股比例计算应分得的部分,一般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同第三种情形。
第六种情形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力、存在商誉第六种情形与第五种情形的除下述情况外皆相同:母公司初始投资时,存在对子公司的商誉,即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因此,第六种情形的会计处理基本上同第五种情形,但下列情况除外:1. 在个别报表中,剩余股权在成本法转权益法时,第一步比较剩余股权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其差额属于商誉,无需调整长期股权的成本。
2. 在合并报表中,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再减去相关商誉,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投资收益。
第七种情形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且丧失控制权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且丧失控制权,不同于一次交易全部处置子公司股权(第二种情形),也不同于一次交易丧失控制权(第三种至第六种情形)。
它是指母公司通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交易,逐步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最后一次交易处置后,母公司丧失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可能有剩余股权,也可能没有剩余股权。
第二种至第六种情形,都是母公司通过一次交易全部或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且丧失了控制权。
第七种情形是第二种至第六种情形中的一种或多种与第一种情形的混合。
因此,第七种情形的会计处理可分为两步:第一步,对丧失控制权前的交易按照第一种情形进行处理;第二步,对丧失控制权的交易,即最后一次,按照第二种至第六种情形进行处理。
第八种情形一揽子交易处置子公司股权、且丧失控制权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的整体才能达成一项整体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可见,只要多次交易符合一揽子交易的条件时,就不能将其分解为两步会计处理,只能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进行会计处理,即第八种情形是第七种情形的例外。
如果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在每一次处置时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其他会计处理同第七种情形。
【案例】2×10年末,甲公司用银行存款7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70%的股权,2×10年末,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公允价值为9500万元。
2×12年末,甲公司处置持有的乙公司的部分股权(占乙公司股份的60%),取得处置价款7200万元。
处置股权后,剩余股权10%的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不能对乙公司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2×12年末,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700万元,公允价值为11700万元。
乙公司在2×11年和2×12年共实现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
2×12年末,在个别报表中,甲公司应进行如下计算:应冲减投资成本=7000÷70%×60%=6000万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200-6000=1200万元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7000-6000=1000万元剩余股权具有公允价值1200万元,按其持有意图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1200万元与1000万元之间的差额20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本公积。
2×12年末,甲公司如还存在其他子公司,则其在合并报表中:剩余股权10%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200万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200+1200-11700×70%=210万元综合收益重分类为投资收益=200×60%=120万元附注披露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损失=1200-11700×10%=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