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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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部管理制度

一、安环员管理制度:

1、各种安全、环保、消防及节能等政府职能部门文件及安环部下达的各种通报、规章制度、规定等文件下发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的罚款20元/次;

2、各种安全、环保、消防及节能等政府职能部门所需文件及安环部所需下达的各种通报、规章制度、规定等文件的编制,未按时完成的罚款20元/次;

3、公司所用特种设备、安全阀及压力表的备案、登记、存档、校验及年审不及时,造成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的,按罚款额的5%进行处罚;

4、厂内消防设施日常检查、考核、登记、备案不及时,造成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按事故损失量的10%进行处罚;

5、厂内职工职业卫生定期查体及职业卫生审查所需材料的组织、准备工作未做到位,致使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的,按罚款额的5%进行处罚;

6、各安全、环保、消防及节能等中介服务机构编制评价报告书所需材料的搜集、整理及协助工作,未能及时完成,造成工作滞后的,按照100元/次进行罚款;

7、未能按时核实干部值班及日常安全、环保检查整改项的落实完成情况,造成工作延误的,罚款20元/次;

8、未能按时完成干部值班罚款项的整理、通报及下发,定期清理、核实罚款项的上交情况等工作的,罚款20元/次;

9、未能及时清理安环部办公室及卫生区的卫生,造成脏乱差的罚款20元/次;

10、不遵守厂规、厂纪及部门规章制度的,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

处罚;

11、不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态度恶劣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影响的,调离本部门;

12、未能完成各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相关证件的考取工作的,参加复训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在外复训期间按休班处理;

13、查看作业现场不细致,未严格按照作业证办理流程开具“八大作业证”,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损失量的10%进行处罚;未及时给予办理作业证,致工作延误的罚款20元/次;

14、提报的劳动防护用品未严格查验致质量不合格,签字收货的,按损失量的10%进行处罚;月底未及时协调物资对账,致工作延误的罚款20元/次;

二、门卫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1、上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工作职责,寸步不离工作岗位,私自脱岗的罚款20元/次;脱岗期间造成物资丢失的,按照丢失物资价值的10%进行处罚;

2、上班期间必须认真打扫门卫值班室内门窗、地面、马路、草坪、伸缩门、广告牌等职责范围内卫生,打扫不及时或处理不彻底的,罚款20元/次;门卫值班室内物品脏、乱、差的罚款20元/次。

3、上班期间认真处理草坪内杂草,杂草处理不彻底的罚款20元/次;及时给草地浇水,浇水不及时的罚款20元/次;

4、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及时进行询问,询问清楚并得到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填写出入登记表并告知车辆停放地点后,方可放行,未严格履行的罚款20元/次;

5、外来原料罐车、拉货、送货车辆入厂时,必须让司机学习《司机入厂必读》,读完确认签字,未履行的罚款20元/次;

6、将司机所带手机、烟、火、驾驶证暂扣,并检查车辆防火帽是否带好,未戴好防火帽私自放行的,罚款20元/次;

7、来厂检查指导工作的政府机关部门车辆,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致工作被动影响公司形象的,罚款20元/次;

8、做好纯净水的领取、点数、收发工作,领水人员必须登记,归还空桶,否则不予领用;未严格履行致水桶丢失的,照价赔偿;

9、上厂区门卫,夏季、冬季晚上十点准时关闭办公楼楼门、早5:40开启,关闭及开启不及时的罚款20元/次;

10、非上班时间,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私自放行的罚款20元/次;

11、外来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一律不准停放在办公楼前,外来轿车入厂时,告知其在停车位内停放整齐,不准乱放,未告知致其乱停乱放的罚款20元/次;

12、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需向部门领导请假,交接班时对门卫值班室内物品一一清点,确保无丢失;交接班时需向接班人员告知值班期间公司新下发的通知、规定、要求及接班后的注意事项;以上每项次做不到罚款20元/次;

13、到食堂打饭期间,大门必须关闭,打饭回门卫值班室吃饭,严禁在伙房就餐,避免空岗;上厕所时需将大门关闭,防止外来人员自由出入;以上每项次做不到罚款20元/次;

14、上班期间着装要规范、整洁,必须穿工作服或保安制服,严禁光脊梁、穿拖鞋,违者罚款20元/次;

15、值班室内要经常换气通风,避免长时间门窗关闭产生异味,违者罚款20元/次;

16、服从部门领导管理,对无理取闹,态度恶劣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辞退,扣发当月工资;

17、认真学习门卫管理制度及各种门卫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及遵守,违者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罚。

18、严格检查进出车辆、物资,对无出入证的物资和出厂物资与发货单据不符的一律扣押,未经查明不得放行,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违者罚款20元/次;造成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

19、妥善保管出厂物资发货单据和证明,并及时将每月的单据、记录本整理好后于次月的2日前交到安环部;上交不及时或造成单据丢失的罚款20元/次;

20、门卫值班室内的监控设施,未经允许不准乱动,需要调取、查看监控记录时,必须报公司安环部,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无关闲杂人员严禁乱动监控设施,查看监控记录,门卫值班人员未尽到管理职责的罚款20元/次;

21、下厂区门卫每晚等车间包装工离厂后,凌晨2点前必须关闭大门,否则罚款20元/次;

22、未经允许,私自调班、换班的,罚款20元/次;

23、未保管好防火帽,致防火帽丢失的,按100元/个进行罚款;

24、办公区及生产区大门外严禁停放一切车辆,违者对门卫值班人员罚款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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