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思想的源头—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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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起传统,很多人都会在潜意识中把传统当做遥远的过去。一旦认真地辨析,就不难发现,其实传统就活在当下。所谓传统,是指能够传承下来并形成统系的东西。
从管理思想的角度看,对中国有着悠久影响并以潜移默化方式铸就民族性格的传统,是从夏商周三代开始的,对中国传统价值观念起到奠基作用的是西周的礼治。有的学者喜欢说一句话:百代皆行秦政制。然而,这句话还要配上另一句才全面:万世推崇周礼乐。否则,就只能看到中国王朝更替的外表,而难以理解历代管理思想变迁的内涵。汉以后的历代王朝,在成文制度上继承的是秦皇专制的遗产,在统治思想上继承的则是西周礼治的衣钵。中国传统的制度形成路径是“因俗以成礼”,主流价值观念的内在逻辑是天命、民意和道德的镶嵌,管理思想的基本人性假设是性与情的统一,由此而形成礼与乐的配套,在管理方法上的准则是中庸。所有这些,都可从周礼中追溯到源头。
周公和周礼—“文质彬彬”的礼治时代
说起周礼,先要澄清一个概念。所谓周礼,是指西周时期的一整套社会制度,而不仅仅是《周礼》这本古籍。作为古籍,记载西周礼治的文献主要收录于《尚书》,而阐述官制的《周礼》一书要晚得多。学界关于《周礼》的成书年代至今有争论,当今的多数学者认为,《周礼》一书成书于战国晚期,但也有部分学者坚持认为,《周礼》是西汉末年刘歆为了配合王莽篡汉而编造的伪书。即便不是伪书,要了解西周的礼治,除《尚书》外,在“三礼”中应以《礼记》和《仪礼》为主。《仪礼》偏重于礼治的形式,《礼记》偏重于礼治的含义,只有在讨论官制体系时,《周礼》才具有重要性。
周礼并不是西周王朝建立后才形成的,夏商周三代,都属于礼治体系。正如孔子所说的那样:“周因于殷礼,其损益可知也;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论语 · 为政》)但是,西周在建国后,在周公姬旦的主持下,对前人的礼治体系进行了较大的、系统化的变革,此即王国维所说的“殷周革命论”。所以,历代讲礼,往往以西周为表率;周礼的思想和精神,渗透到后来的各个王朝。而周礼的形成,周公姬旦功不可没。
周公的政绩在西周初年是无可替代的。《尚书大传》号称:“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成王。”周公亲身参加了灭商的牧野之战,看到了商朝的分崩离析,经历了周初巩固政权的艰难奋斗,平定了造反谋逆的三监之乱,辅佐年幼的成王执政,有着
摄政的丰富经验。在历史上,周公姬旦是同文王武王并列的人物。在周公的功劳中,如果仅仅从对西周王朝的贡献来看,有可能把平定天下、辅政成王、征讨三监、营建洛阳列在前面,而要从对整个中国历史的贡献来看,最突出的毫无疑问就是“制礼作乐”。
周公“制礼作乐”的具体内容到底有哪些?王国维认为,同商代相比,周人的制度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殷周制度论》)
王国维对周公制礼作乐评价极高,“其制度文物及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其心术与规摹,迥非后世帝王所能梦见也。”那么,如何看待周礼,就值得我们从管理思想的角度思考。
嫡长子继承制看起来简单无比,但其意义非凡。殷商没有嫡庶制,在王位继承上,兼用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继统纷争不断。周公以其功业勋德,有望继承武王,但鉴于殷商的教训,周公拒绝了武王的提议,扶立武王的儿子成王。此后,嫡长子继承制度确立,王位纷争问题得到了制度性解决。后代在周制基础上,发展出了严密的继承人确立程序即太子制度。历史中的继统方式,父死子继早就有,但嫡长子继承的诞生才真正消除了纷争。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如果兄弟相传改为父子相传,但可以任意传给某一儿子,那么,儿子之间的纷争仍然不可避免。所以,传子制辅之以嫡庶制,才可达到立制目的。起码在《左传》和《公羊传》中,嫡庶制已经有了明确的说明。后代所谓“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正是发源于西周。
嫡长子继承制,孪生出宗法制。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他的兄弟就分封为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封国,其他子弟分封为卿大夫;以此类推。嫡子为大宗,庶子为小宗。小宗五世而迁,即过了五世就不再享有宗族的权利,也不再履行其义务,有丧事不再服丧。宗法制作为西周治理国家的基本制度,形成了相应的社会组织格局,周王享有天下,诸侯立国,卿大夫立家,确立了当时的社会体系和组织原则。
宗法制又衍生出丧服制。丧服分为五等,分别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用以表现宗族内部的亲疏远近和做事准则。依据五等丧服,每个人都可以准确地确定本族其他人同你的距离和亲密程度。周人以及后世儒家所谓的亲
亲、尊尊、长长,上下有序,男女有别,靠的就是五服划分的秩序等级。直到今天,判断一个人亲属远近,依然使用五服这一概念。中国管理中的“圈子”现象,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都是由这里衍生出来的。
按照五服的标准,周代确立了祭祀祖先的庙数制度。商代没有庙数限制,祭祀的祖先数量众多。这种祭祀会大量消耗社会财富,而且也会因为太过频繁而轻慢,难以收到庄重效果。所以,周代采取“毁庙”方式,对过于古老的先祖不再祭祀。按照春秋时期的记载,周的庙数为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这样,既能收到“慎终追远”的效果,不违祭祖本意,又能在现实与鬼神之间取得平衡,保证各种资源优先满足现实生活。
周礼的体系框架由周公确立,此后不断演化发展,到后来,形成了完整的“五礼”。从两汉到明清,“五礼”一直是治国的基本规范。近代的曾国藩,就认为经世致用首先要学的就是“礼”。所谓“五礼”,在《尚书》中就已经出现,但到底是哪五礼?在后来的《周礼》一书中确定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此后,从汉代到清代,各朝礼典都按照这一体系来制定。所谓吉礼,是祭祀礼仪,包括对天神、地示(qi,也作祇或祗)、人鬼的种类繁多的祭祀,用来祈福求吉;所谓凶礼,最主要的是丧礼,还有荒礼、吊礼、 礼、恤礼等;(《周礼 · 春官 · 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襘 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所谓军礼,包括师、均、田、役、封等军事礼仪;所谓宾礼,包括朝觐礼、相见礼等;所谓嘉礼,包括婚冠、饮食、宾射、燕飨、脤膰 、贺庆等礼仪。这些礼仪,实际上已经渗透到朝野上下宫廷民间的日常生活之中,处处可见。李宝臣的《礼不远人:走进明清京师礼制文化》一书(中华书局2008年版),对中国礼制文化的源流和现实状况有着很详尽的描述。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周公是周礼的集大成者,但周礼并不是周公的“纯粹构建”,而是在经验基础上的制度集成。在这一集成过程中,有两点十分重要:一是“因俗以成礼”,二是“礼缘人情而作”。这两点,奠定了中国传统礼治的基本路径:一是以经验和习俗作为管理国家的基本知识来源,重视制度的演化性质,以经验和习俗为基础进行建构,由此形成了中国管理思想的保守主义传统;二是在人和事两个方面强调人的主体性,管理是对人的管理而不是对事的管理,用人治事的重点在用人,由此形成了中国管理思想的人治主义传统。
周礼不是凭空得来,而是对此前人类活动形成的习俗的概括和反映。大量的礼仪,实际上都来自于从上古到当时民俗的归纳提炼,如冠礼和笄礼、婚礼和丧礼、相见礼、乡饮酒礼、射礼等,无一不渗透着习俗的痕迹。《史记》称,周初分封,太公封在齐,其治国方略是“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周公之子伯禽封在鲁,其治国方略是“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而后除之”。周公感叹道:鲁国的后世得北面事齐了,尽管伯禽严守周礼,但却不知道因俗变通。“夫政不简不易,民不有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而后来的历史发展,恰恰证实了周公的判断。
按照儒家子思学派的解释,礼要符合“人道”。《礼记 · 大传》说:“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郭店楚简《尊德义》也说:“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所谓“道”,古人认为就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无需证明的规律。儒家解释为:人道来自人性,人性来自天命。即郭店楚简中的“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礼仪要“达天道,顺人情”。由此,春秋以降的学者,展开了对人性的探索。这种人性探索,形成了中国古代管理哲学的基本思路。
周公制礼作乐,与他的历史地位和品德人格有关。《中庸》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制礼作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制礼作乐焉。” 在西周,只有文武二王和周公具备这样的条件。然而,《乐记》又说:“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文王和武王,虽然具备制礼作乐的位和德,却功未成治未定。所以,这一历史重任只能由周公承担。后代的礼乐渊薮,由此奠定。
周礼的内涵—天命、民意和道德
王国维说:“中国政治与文化的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在礼治方面,夏商是“藏礼于器”,而西周建立了礼乐文明。也就是说,夏商的礼治,更重视其外在形象,而西周的礼治,深入到了制度的内心。从这一意义上讲,即便商礼和周礼有些器物仪式在外表上相似,其内含和意义也有了深刻的变化。正是这一角度,才可彰显殷周革命的历史转折性。
周礼的变化,在表象上,仅仅是对殷商制度的损益调整,但其实质,却已经有了新的内涵。这种新内涵,来自殷商灭亡的教训。
商代的礼仪,以器物见长,大量青铜器就是明证。商末的政治,从道德的角度看是高度崩溃的。“夫商之季世,纪纲之废
、道德之隳极矣。”直到今天,殷纣王荒淫无道、酒池肉林、滥杀无辜、残害忠臣的故事,正史多有记载,民间广为流传。其国家之亡,亡于“失德”。而且,关于殷商的失德,不仅是胜利者周人的批评,而且也有商人自己的反思。例如,《微子》曰:“我用沈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雠。”有鉴于殷商的道德沦亡,周公在整理、建立礼制体系时,特别注意礼治的道德内涵。
周礼的建立,是以殷商的失德为反面参照系的。看看周初的文献,几乎反反复复在诉说着殷商灭亡的种种教训,几近于唠叨。“殷鉴不远”由此成为成语。《召诰》就是这种重复强调殷鉴的一个范例,这篇历史文献,多次重复说明“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的道理。(《尚书》中的“监”即“鉴”)这正是周礼贯彻经验主义路线的一个旁证。
周礼的道德内涵,是从“天命”的新解开始的。殷商也讲天命。在古代的管理思想中,“天命”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从三代的“受命于天”,到明清的“奉天承运”,所有的统治者都用天命作为自己权力的支撑。揭开天命的神秘面纱,其内涵是申明统治权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任何一个人,都会通过对自己权力来源正当性的论证,增强自己的信念和勇气,商人也不例外。然而,这种天命咒语念得多了,就有可能自己也被迷惑,以为自己真是天命的享有者。一旦忘乎所以,悲剧就快来了。纣王就是这样,他自信满满地声称:“我生不有命在天”,却把自己送上了自焚台。因此,周礼的内涵,是从“天命靡常”开始的。周人承认天命,而且十分重视天命,但却认为天命可以转移。天命本身不可捉摸,表达方式就是民意。《尚书 · 皋陶谟》就说:“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左传》《孟子》引用《太誓》说:“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周人的民本思想,就是通过天命与民意的镶嵌形成的。周公提出殷鉴,而殷鉴最终要落实于“民鉴”。《酒诰》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民本思想使西周的管理开始脱离商人的鬼神之道,强调人文之道。所以,后来孔子才由衷感叹道:“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周礼倡导的是一种道德教化之治。正是由于天命可以转移,周礼才处处强调修德,以获民心,以保天命。后来解释礼治的文献,无不把德政放在显要位置。无论是礼仪还是乐章,只有以德为内涵才具有正当性。《乐记》称:“故德辉动于內,而民莫
不承听;礼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故曰: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
礼治不在礼器的贵重,而在内心的恭敬。《曲礼》一开篇,就说的是品德以及与品德相关的仪容:“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敖不可长,欲不可从,志不可满,乐不可极。”“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很毋求胜,分毋求多。疑事毋质,直而勿有。”“礼,不妄说人,不辞费。礼,不逾节,不侵侮,不好狎。修身践言,谓之善行。行修言道,礼之质也。”所有这些,不外是强调:践行礼治的基本要求是修德敛容,做正人君子。
在周礼的安排下,只有品德领先,注重教化,才能实现礼治的目的。“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礼不仅用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更重要的是,它是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的基本标志,是文明与野蛮的疆界划分。
周礼的管理哲学—性情和中庸
任何管理思想,都以一定的人性假设为前提。中国古代关于人性的讨论,是在战国展开的,然而,早在西周,其礼治思想中已经包含了人性因素在内。儒家子思学派对人性的论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来自周礼的渊源。
子思学派认为,人性源于天,即《中庸》所言“天命之谓性”。失去人性,就不再是人。所以,人性隐含于生命之中,它存在着却不外露。外露的,是人性的表现方式—情。外物作用于人,人就会表现出喜怒哀乐等情感。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说:“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由此,“性情”成为固定的词语搭配。人的本性是一样的,但却表达出不同的情感。把性情放在同一范畴来理解,至为重要。一旦把性情对立起来,就会走上歧途。
按照子思学派的观点,人性是一样的。“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这种观点,强调了人性的普遍性,但却不能说明人性的个别性。于是,“心志”就成为理解人性的一个关键,人性的外在表现不一样,不是人性不一样,而是用心不一样。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礼乐刑罚,其作用就在于校正人的心志方向。尤其是在嫡长子继承制和宗法
制的制度背景下,如果统治者像纣王那样心志偏邪,就会产生极大的危害。所以,教育尤其是对统治者的教育至关重要。《大戴礼记·保傅》强调,周成王年幼时,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保其身体,傅之德义,导之教训,使接班人“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由此,也引出了后世儒家强调的教化之道,靠的是耳闻目睹的濡染,而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对于情感,并不一味排斥,而是发乎情,止乎礼义,以“志”制情。
性与情具有一致性,然而率性放纵,就会以情害性。周礼的作用,是控制性情的适度。由此,产生出早期对“中庸”的解释,即用礼仪节制人的性情,使其达到“中和”。《中庸》归纳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古人之所以把这一段话作为儒家教育的入门必读,而且需要反复揣摩,深刻领会,就在于这段话表达了礼治的逻辑关系。
由性情到中庸,构成后代儒家管理哲学的基本逻辑:人性得自于天命,具有不证自明的性质;性外露为情,由于外物环境和条件差异,人的情感是不一样的;人的行为是同人的喜好紧密联系的,正是人的喜好,引发了人的行为,而不断重复的行为会形成习惯;制约情的是心志,心志需要通过教化来端正;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就是“中”,端正的心志可以把情控制在恰当的度上,就是“和”;度的适当,就是中庸。孔子把它简约概括为无过无不及。礼仪,就是用来实现中庸的制度规范。许多人谈及中庸,往往把它同折中、模棱两可混同起来。按照周礼以及孔子的观点,中庸不是稀泥抹光墙,不是简单的折中,而是寻找恰当的度。
从人的行为动机和行为效果的关系分析来看,源自周礼的儒家管理哲学,同马斯洛、麦克利兰等西方学者提出的需要理论具有类似的逻辑。但是,周礼强调的是对情感的约束,而不是对欲望的满足,所以,礼治最终在逻辑上走向克制人欲以保持性情纯洁的修养之道,而不是像西方那样以满足欲望激发效率增进社会财富的发展之道。这是中国的管理哲学在源头上同西方管理哲学的分水岭。
礼乐关系—和谐管理的中国基础
凡是讲周礼者,绝不能忽视“乐”。周礼体系的内容结构是礼乐相辅相成。《礼记 · 乐记
》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和乐在周公那儿须臾不可分离。礼乐关系最基本的架构,就是礼主分,乐主和。没有乐的礼,会显得森严而失去亲和力;没有礼的乐,会显得侈乱而失去规范性。所以,管理需要以礼来定秩序,以乐来求和谐。
在周礼体系中,礼和乐的配套表现在各个方面,钟鸣肯定伴随鼎食,丝竹当然伴随宴飨。关键在于,礼治范畴的音乐,其功能不在娱人耳目,而在陶冶性情;乐章衬托下的礼仪,其效用不在划出等级鸿沟,而在各安其位。
同礼相比,乐更是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诗经》本来就是可以传唱的歌词,《国风》更是来自民间的心声,相传《周南》就是由周公采风所得的民间歌曲。在周礼的制度安排下,统治者要采集民间音乐,即采风。君主到各地巡狩要听取当地歌谣,即观乐听政。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乐记》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社会的治乱,在音乐中可以反映出来。“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由此,形成了历代对音乐的重视。而这样的音乐,政治功能压倒了娱乐功能,音乐首先要表现治道而不是满足人欲。“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所以,按照周礼,靡靡之音从来都是统治者要警惕的对象,奢侈过分的逾礼之乐预示着国家有着潜在的危难。
礼乐配套,可收到相得益彰的效果。在物质匮乏的古代,礼乐不是培养人的进取心,而是增进人的谦让度。所以,《乐记》称:“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用礼乐来育成人的德性,用政刑来约束人的行为,整个社会就可以安然无事,内外和顺。按《乐记》的原则,礼乐政刑是整合一体的。“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周礼的运作方式—贤良政治
西周的统治,在当时的礼治规范下,尊尊亲亲,世卿世禄,很容易遭到后人的抨击。对此,需要根据当时的历史背景进行辨析。
首先,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和宗法制,享有国家主权的统治者来自血缘家族关系。为了防范统治者的不胜任,就需要强化教育手段,使贵族得到良好的培养。所以,与西周的礼治体系配套,当时就已经有了
专门培养贵族子弟的学校系统,三代皆有学,只是叫法不同,称为庠、序、校,本质一样。周代的天子之学叫辟雍,诸侯之学叫泮宫,由师保之职教授贵族子弟三德六艺。“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六艺即礼仪、音乐、射箭、驾车、书法、计算。通过这样的教育,保证执政者的基本能力。
其次,在不同层次采用不同的用人政策,以“贤贤”和“亲亲”形成互补。对天子和诸侯,通过嫡长子继承消除纷争;对辅政大臣,通过选贤任能发挥才干。王国维说:“盖天子、诸侯者,有土之君也。有土之君,不传子、不立嫡,则无以弭天下之争;卿、大夫、士者,图事之臣也,不任贤,无以治天下之事。”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层次则适用不同的政策。比如,天子世袭,但天子的公卿任贤;某位公卿有可能同时又是诸侯,在担任天子公卿时适用任贤,但在他自己的诸侯国则适用世袭。这一区别,恰似现在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区别。所有者不用任贤政策,但经营者必须选拔贤能。当然,这一制度到了春秋时期,由于卿大夫的实力上升,导致“亲亲”和“贤贤”的界限发生了混乱。
再次,礼治体系下的执政者,要以选贤任能作为自己的职责。周公在这一方面堪称表率。据《史记》记载,当周公的儿子伯禽到鲁国就封时,他语重心长地告诫伯禽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史记 · 鲁周公世家》)正是周公的礼贤下士,留下了“吐哺握发”的成语。
从制度的内在关系看,正是礼治,使国家的治理落脚于道德教化;而道德教化又要求贤良从政。这一关系,要求统治者必须开明。一旦这个链条被打断,就可能发生逆转。周初因为文王和武王的开明,以及纣王荒淫暴虐的对照,形成了周族的上升态势,也为周公和成王时期的贤良政治奠定了基础。然而,这一链条是不可靠的,一旦统治者的品德落空,政务荒谬,就会阻断贤良从政,甚至会激发社会动荡。而礼治体系并不能对选贤任能形成强制性约束,民意表达的天命可能会被统治者压抑。西周后期的夷王、厉王当政,引发了国人暴动。所幸当时的周王尚未形成绝对权力,贵族对天子的制约使国家渡过了危机,然而并未能促成制度调
整,最后使国家败在了周幽王手里。周室东迁,给管理思想史留下了一个历史性难题——当所有者自己把政权不当回事时,如何实现制度变革?后来的中国陷入王朝循环,正是这一难题造成的。